二毛因为刚啃了一半骨头就被强行拉回来,很是不情愿地趴在角落里哼哼唧唧,被拍了一下以后迅速把头藏起来,时不时还用鄙视的眼光看一眼主人。
雷展鹏无奈地找了块狗咬胶扔在它面前,二毛叼起来玩了一会,就讨好地摇着尾巴扑到他脚边,一点都不小心眼记仇。这就是他养哈士奇的原因,雷展鹏想,之所以叫二毛,是因为曾经有个人养过一条狗叫大毛,也是哈士奇。
按照那个人的性格,雷展鹏总觉得金毛或者萨摩耶更适合一点,可他就选了这么蠢的一只,还哈哈笑着说就是喜欢它的蠢。雷展鹏自觉地把“它”替换成“他”,脑补对方话外之意指的是自己,当年还十分生嫩的小心脏扑通扑通跳个不停。
那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大概也是他们之间最接近于暧昧的一个场景,直到此刻雷展鹏想起来还能不自觉地露出微笑。
那么精明善规划的一个人,雷展鹏觉得他应该是了解自己的心意却又假装不知道的。不自欺欺人,一开始就认清了事实并接受它,也是雷展鹏人生中很重要的一课。他很快进化到认为谁的感情都没有那么重要,然后玩起追逐游戏来全无心理障碍。
追忆往事并不是什么愉快的事情,雷展鹏又点了只烟,努力专注于眼下的重点。孙明俊是那种出身贫寒却一直在努力的人,比一般人更在意别人的认可,这决定了他不可能对家乡来的人置之不理,跟那个微微根本不是一路人。
对于雷展鹏来说,就算不插手他们也不会有好结果,他也得在合适的时机推动事情进展,让形势转向预设的方向。他跟二毛可不一样,才不会看到骨头就不管不顾地撒欢扑过去。雷展鹏有足够的耐心等鱼儿上钩,这一切要循序渐进地来才有意思。
03.守株待兔
第二天一早,雷展鹏出门遛狗的时候天才蒙蒙亮,大门口的保安小哥刚刚换岗。保安小哥这两天也见过他几次,只看着那条大狗眼馋,却不知此人是搬来这里守株待兔的。
雷展鹏看到小哥的脸有点熟悉,忽而想起来正是那天晚上把孙明俊及其家人拦在门外的,眉头一皱计上心来,乐呵呵地牵着狗跑过去,搭讪道,“我刚搬过来,小区没有不让养狗吧?”
这当然是废话,他早就把情况摸得清清楚楚,小哥不知内情还一本正经地回答说,“没那回事,就是得注意点卫生,别让狗随地大小便什么的。”
“放心吧,小区里不是有狗厕所么?你放心,咱可不是那种不自觉的人。”雷展鹏大手一挥,扔了个飞盘出去让二毛去捡,回头又问保安,“我搬来那天晚上好像有人在门口闹事,这小区看上去挺安静的,不会老有那种事吧?”
因为是轮班制,保安小哥可不知道他具体哪天搬过来的。听他这么一说,自然而然就想起不久前发生的那件事情。
“是有几个人没有门卡非要进来的事情吧?”保安小哥叹了口气,“我刚来不久也不知道内情,又听户主说那些人是朋友介绍来的,跟她一点都不熟,说好了借宿两天结果不走了,叫我千万别放他们进来,结果后来才知道原来是她男朋友和家人。”
“这你都知道?”雷展鹏惊讶地说,看来小区保安的消息也挺灵通的,没事可以多过来打探打探。这时候远远地看见另外一栋楼下有个身影向这边走来,雷展鹏看准了是孙明俊,急忙回过头对保安小哥说,“我再出去转转,你先忙。”
“好,大哥慢走。”保安刚笑着送走他,回头看到孙明俊紧绷着的脸,笑容瞬间收了起来。都是住在同一个小区的住户,有的人就是开朗和气,有的人却像是别人都欠他钱似的,做人的差距真是太大了,小哥默默地想。
其实也不怪孙明俊脸色差,他跟微微冷战了一晚上连觉都没睡好,第二天又得早早地爬起来上班,哪里有心情出门时还记得跟保安打招呼?他所在的公司八点钟准时上班,加班是家常便饭,微微的工作时间朝九晚五非常准时,却从来不给他做饭吃,所以一早起来出门买早点,想起来更是心酸。
孙明俊走到门口的车站前,在旁边的小摊上买了根玉米,就站在那里啃起来。他旁边有一些等车的上班族,有的也拿着面包在啃,看到公交车来了就匆忙收在包里,再随着人群挤上车去。
雷展鹏在远处看了一会儿,像这种辛苦恣睢的人生他是从没有经历过也没有亲见过的,这算是第一次仔细观察,并觉得十分新鲜。孙明俊啃玉米的样子在他看来也很有趣,明明一副白领精英的打扮,却像仓鼠一样用牙齿把玉米粒一颗一颗撕下来,迅速嚼碎了咽下去。他边等车边站着用完了早餐,然后转身去找垃圾桶。
弯下腰扔完垃圾,孙明俊抬起头时刚好迎上初升的阳光,晃得他有些睁不开眼。他眨了眨眼睛再看向前方的时候,雷展鹏就像自带光晕一样,神气地站在他的面前。
“这么巧,你在这里等车啊。”雷展鹏微笑着冲他打招呼。
“嗯。”孙明俊对这种自来熟的人通常没什么好感,总觉得这个人整日无所事事,应该会睡到日上三竿再起床,没想到他竟然这么早起来遛狗。
对了,遛狗!
孙明俊心里一惊,再定睛看到雷展鹏身后那只摇着尾巴的哈士奇,顿时如临大敌。他怎么把这回事给忘了。
“来,二毛,跟叔叔打招呼啊。”雷展鹏故意把绳子往前带了带。
得到主人的鼓励,二狗腾的一下攒上前去,孙明俊往后一躲,险些打了个趔趄。
“叔叔不要这么冷淡嘛。”雷展鹏咧嘴笑着,露出一口白牙。
这个人到底有没有常识?孙明俊内心忍不住暴躁,看不出来别人怕狗吗?
雷展鹏见状知道自己真的快把他惹毛了,才出手把狗带开,陪笑着说,“早上只吃那么点不会饿吗?这个给你。”说着,他变魔术般递了一盒牛奶过去。
孙明俊愣住,这个人跟他不过才见了一次面,他们一点也不熟好吗?什么时候这个城市变得这么诡异了,陌生的邻居居然会一早送牛奶给他,这真的不是毒牛奶吗?
“早上碰上就是有缘啦,我本来带出来自己喝的,看到你就送给你算是赔礼了,昨天二毛给你们添麻烦了真是不好意思啊。”
孙明俊听他说得诚恳,就算不好接受也不好推辞了,一时怔在那里不知如何反应。忽然一辆公交车停下来,他因为片刻的延误不得不排在队伍的最后面,最终只能等下一辆了。
“那个,”雷展鹏几乎憋不住笑,上前把牛奶塞到他的公文包里,拍了拍他的肩说,“别磨蹭了,那这个就算赔偿你误车的时间好啦。”
孙明俊冷冷地看着他说,“你知道我们公司迟到是要扣钱的吗?一分钟一块钱,你就打算拿这个来赔偿我?”
“一码算一码,你放心我不会赖账的了。”雷展鹏恨不得与他多扯上一点关系,急忙拿出手机递给他,“输入你的电话号码拨过去,你就能找到我了,回来以后记得把打卡单复印一下带着。”
“什么?”孙明俊自诩聪明过人,这时候脑子也有点不够用了。
“就算报销也要有发票啊,不然我怎么知道你是真的被扣了那么多钱。”雷展鹏挑眉说道。
孙明俊原本就没有打算真的再去找他,这时候反倒被激怒了,顿时觉得就算一块钱也好,不能便宜了他就这么算了。这时候又一趟车到了,孙明俊再没有犹豫,也没有来得及把牛奶还给他,急匆匆奔过去赶车。
雷展鹏牵着二毛在车站站了好一会儿,眯着眼睛目送载着孙明俊的那趟公交车驶远了,才低下头,拍了拍二毛的脑袋。
二毛看起来显然很开心,人多又热闹的地方它最喜欢了,这时候又得到主人的关注,一边吐舌头一边摇尾巴开始卖蠢,一点都体会不到主人复杂的心情。
雷展鹏在洋洋自得之余,莫名有一些落寞,一切尽在掌握的感觉并非不好,只是来得太轻松,未免有些独孤求败之意了。
与此同时,孙明俊怀揣着一肚子抑郁走进公司打卡,错过一趟车就会遇到高峰期的塞车,迟到整整二十分钟就是二十块钱。这还是小事,他从来没缺过的全勤奖就这样泡汤了,那个遛狗男说赔偿也不知是真是假,就算是真的他也只答应了这二十块没答应全勤奖,真是太倒霉了。
孙明俊拎着包匆忙走到自己的座位上,因为是开放式办公,整个部门的人都看到他迟到了,纷纷露出惊讶的表情。
坐在他对面的大姐是技术部为数不多的女性员工之一,这时候丝毫不加掩饰把脑袋凑过去八卦道,“小孙你最近状态不太好啊,是不是家里有什么事情啊?”
孙明俊本不想理她,考虑到自己在公司的人际关系本来就一般,也不想惹她不高兴,就淡淡说了一句,“家里倒没什么事,就是这两天一遇到一个人就倒霉。”
“哦哦,男的女的?”大姐兴奋地追问道。
孙明俊看她一眼,回答,“男的。”
那边果然不再有动静了,八卦大姐乖乖地缩回脑袋继续工作,孙明俊也从公文包里往外摸东西,这一摸刚好碰到那盒牛奶,拿出来放在桌上,喝也不是不喝也不是。他却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就连此时自己万分纠结的样子,也是雷展鹏早已了然于胸,想象了千百回的。
被一个变态富二代盯上,苦难的日子才刚刚开始。
04.借个火儿
孙明俊的公司是业界著名的大企业,近年来基本不会招聘应届生,能进来除了自身优秀以外,还有内部举荐,孙明俊的举荐人是他大学里的导师,也是严微微的父亲,是这家公司在他们学校捐助的实验室负责人。
孙明俊也算靠着裙带关系找到了工作,准岳父还给微微买了套房子,至于他也搬进去住,岳父大人却是不得而知了。
他刚毕业是住在公司的宿舍,因为经常找微微玩,有时候太晚了留宿一夜,一来二去的干脆就住了过来。那会儿他跟微微的关系还很好,和在学校里时没有什么区别。虽然隐约感觉到生活的压力,却还没有意识到现实是多么残酷。
慢慢的孙明俊的工作走上正轨,真正承担起责任来的时候就没有刚进来那么轻松了。虽然公司制度是五点下班,加班到半夜也是家常便饭。他起初还觉得挺好,加班工资比基本工资还要多,一个月能多挣不少钱。可是工作压力大了,脾气也渐渐没那么好了,他本来就不胖,一年下来又瘦了十斤。
孙明俊想,他是在为他们的前途努力,微微应该能体谅并照顾他的。毕竟他的工资是微微的三倍还要多,辛苦程度也是成正比的。但是微微一直那么任性,因为工作没有及时回她的电话或短信时,回家就要说尽好话去哄她,明明白天已经那么累了,晚上回去还要费劲唇舌。更有甚者他没有时间做饭,微微有时间也不愿意学做饭,他好不容易不用吃食堂的大锅饭早回家一趟,却还要为女朋友准备吃的。微微完全不能理解他的难处,只会说没关系我们出去吃,她的工资每个月都会花光,而这些都是小问题。
真正的矛盾在于孙明俊的家人,当他搬到微微家,而家人跋山涉水从那么偏远的地方坐火车过来的时候,他真的不忍心叫她们再去住一晚上几十块钱的小旅店了。他向微微提出让她们住进家里来,微微起初不同意,说自己出钱找好点的酒店。孙明俊知道就算姐姐不吭声,妈妈肯定也不会同意花他这么多的钱,而住宿费是女朋友出的这一点他无论如何都说不出口,他可是好不容易从大山里走出来的啊。
他好说歹说哄她点了头,对家人就说是女朋友的房子给她们借住,也希望借此机会让彼此熟悉一下,毕竟以后都是一家人。
关于以后发生的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孙明俊已经不想回忆了,总之他妈妈并不喜欢微微这个儿媳妇,觉得她好吃懒做一点都不懂得讨长辈的欢心,微微更不能接受这个有着巨大文化差异的婆婆,从内到外每一点都看不惯。至于他那个一直在旁边煽风点火的大姐,都已经不再是主要问题。
再深厚的感情也会被用完,孙明俊有时会想,他跟严微微是不是真的适合在一起。如果听从他妈妈的建议,在老家找一个勤劳懂事的媳妇儿,按照他现在的收入可以贷款买套房子,再把一家人都接到城里来。他和微微之间的快乐时光,就当作年轻时的一个美丽的错误,这样也许是最好的选择。
可是他依然觉得不甘心,没有人知道他对那个贫穷落后的家乡其实一点热爱都没有,他好不容易才成为城里人,难道只配能找个乡下的老婆?
孙明俊的人格像是分裂成两部分,一半在家人乡亲面前装乖托大,另一半恨不得换个出身好像真正的城里人那样逍遥自在。他有时候会羡慕微微,工作做得不顺心了随时可以辞职,从不担心没有钱花,不考虑没有地方住。换到他身上,那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但无论是哪一半,孙明俊想的都是在别人面前风光得意好填补他内心的缺失感,他最关心的还是自己。
也许正因为如此,公司的同事对他的评价都一般般,认为这个小伙子虽然认真努力,却不是一个值得深交的人。孙明俊在这个城市里一个朋友都没有,其实不止这个城市,就算在他那看不起又离不开的家乡,又有谁能让他坦诚相对呢?
孙明俊并非不在意这些,他现在还没有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别人的认同,还没有真正地融入这个城市,还没有办法好好回报为他付出那么多的家人,所以他根本离不开严微微以及严微微背后的社会关系。
事已至此,只能一步一步走下去了。孙明俊默默地叹了口气,收拾好心情开始投入到工作中去。
此时的孙明俊只能想到这一刻的危机,他和微微之间的矛盾也许能解决也许不能解决,但这都是两个人或者两个家庭的事情。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有个人正躲在阴暗的角落里虎视眈眈地盯着他像盯着某种猎物一样。他在公司里面做得辛苦,严微微的生活在他来看已经是随心所欲,而关于雷展鹏的一切,他才刚要接触。
又是一个披星戴月往回赶的夜晚,孙明俊总算没有误了末班车,下车走到小区门口的时候,想着回到家里还没有饭吃,这么晚微微应该也在外面吃过了,狠了狠心向旁边通宵营业的小吃店走过去。
“老板,来碗阳春面。”他点菜时根本不需要看菜单,性价比最高的是什么早就想好了。这时候孙明俊不经意又想起了偶然遇到的那个遛狗的男人,他居然打包了两份酱骨架给狗吃,并且没有吃多少就把剩下的扔了。
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孙明俊愤愤地想,怪不得有人仇富呢,这种人除了浪费食物对社会还有什么价值?跟他那条蠢狗一模一样。
解决了晚餐,孙明俊拖着疲惫的步伐走到小区门口,从口袋里摸出门卡刷开门。自上次的事情以后,他再不敢不带门卡和钥匙,那房子毕竟还是别人的,微微那大小姐脾气一上来,说不让他进门就是不让。
他顺着花园里小道往住的那栋楼走过去,忽然看到路边一点红光明明灭灭的,不知道是谁半夜被老婆赶出来抽烟。等他走近了,却发现是早上那个男人,那个男人似乎没有看到他,目光呆滞地向前看眼神放空,不知道在想着些什么,身边还蹲了一条蠢狗。
“喂,这么晚了你干嘛呢?”孙明俊本想快步走过去,神差鬼使地却搭了句话。
雷展鹏恍然回过神来,惊喜地看着他说,“你那么早上班,这么晚才回来?”
他是在幸灾乐祸吗?孙明俊懊恼极了,早知道就不应该搭理这个神经病的,抬腿就打算走。
“其实你看我也那么早就起来了,现在不也没睡吗?”雷展鹏倒是没跟上来,仍坐在长椅上点着烟说,“来一根?本来就回来晚了,也不在乎多一刻两刻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