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未及回话,陆明宇就扶着掉了皮的沙发,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往冰箱走,拉开拉门甩了几瓶啤酒出来:“我一点也不想知道你是来干什么的……喝几瓶吗?”
宋启明其实是带了外卖过来的,但是陆明宇看都没看就将它们倒进了垃圾桶,他看上去几天没有吃饭,下颚瘦的皮包骨,用嘴咬开瓶嘴的时候也是废了半天的力气,宋启明在一旁看的胆战心惊,到底是没敢阻止对方,再加上他自己也同样是心情憋闷,于是两个人啤的白的对着吹,地上的空瓶很快就垒成了个诺亚方舟。
直到天旋地转昏昏欲睡的时候宋启明都不知道,这事情怎么会演变成这个样子,陆明宇真正喝醉的时候居然不哭不闹,只是在酒精的浸泡下好像打开了心里隐藏的阀门,把他固化到最深处的东西掏了一点出来:“我画不出来了。”
这只是简单的一句话,轻飘飘地被吐出来,却好像狭长的闪电划过夜空,把宋启明挨在唇边的酒瓶给阻隔在了原处。
“什么?”
宋启明缓缓放下酒瓶,难以置信地再问了一遍。
陆明宇忽然笑了起来,笑着笑着就打了个酒嗝,摇了摇空无一滴的酒瓶:“我说我……画不出来了,几天前就开始了。我从小就能把眼前出现过的东西描出来,只要是见到的想到的,没有我画不出来的东西……”
他的声音到最后,慢慢变得低沉而坠涩:“可是现在,无论我怎么想都画不出来了。连想把那副画给修复好……都做不到。”
宋启明的眼神随着那副被放在另一块画板上的画飘了过去,那幅画可以说是在这一地东倒西歪的狼藉之中唯一站立的东西,这种鹤立鸡群的即视感十分之复杂,料是宋启明巧舌如簧,都思索了半天才憋出句话来:“非得画出像照相机照出来的效果才可以么?”
陆明宇略略抬起了眼,目光里没什么波动,宋启明只得硬着头皮接下去:“如果只是单纯的静物描绘的话,我想这世上就不需要“画家”这种存在了吧,更重要的应该是要怎么表达感情……哎呀我也不太懂,但是毕加索和梵高不就是这样的么?他们画出来的东西,也不是原原本本的实物啊。”
好像度过了一段漫长的时间,宋启明举着酒瓶的手都酸了,才听陆明宇轻轻呼了一口气,以一种夸赞的语气慢腾腾回讽了一句:“你说的对。”
不知为何,这句话里自讽之意和讽人之气几乎是十足十地对半而分,宋启明眉毛一顿,就见陆明宇已经把手边的瓶子往地上一摔,用鞋底压着碎渣就碾了过去,那声音刺耳之至,宋启明听得寒毛乍起,恨不得堵住耳朵或者干脆将对方揍晕,但是陆明宇已经慢悠悠地伴随着声响踱到了那副画边,他止住了脚步,在那幅画上来回逡巡的眼神十分温柔,温柔的令人毛骨悚然。
他伸出手掌一寸一寸地从画上抚了过去,从眼睛到鼻子,从鼻子到嘴唇,从耳朵到脖颈,浅淡的黑色铅笔随着他的动作被慢慢晕开,那个原本就飘渺而没有实体的灵魂也越来越模糊着蒸腾出去,仿佛能透过那个静止的画面而看到立体的人物——
——“刺啦”一声裂帛似的划响,画面上的陆筝被人一把扯成了两半,眼睛和嘴唇从中间被彻底撕裂,毛边里细小的灰尘惊恐地四下飞舞,还未等它们冷静下来,就听陆明宇醉醺醺地笑了:“我总是听他的话。”
两只眼睛中间的缝隙被用力扯开了。
“我心里在想什么他全都知道。”
鼻子被破坏的支离破碎。
“他在心里把陆明宇杀死了。”
嘴唇在指间化为碎片。
“因为那个陆明宇没有给他一丝一毫的安全感。”
画板被一脚踹翻到旁边,翻滚在了灰尘里。
“但是那又怎么样呢?”
陆明宇冷冷一笑,厚如帘幕的长布随着裂帛的风鸣被从中间向两边拉开,一轮圆月高悬于中天,月辉从外倾泻着涌进,蒸腾而起的浪花从浅薄的透明幻化成了色泽浓烈的明黄,陆明宇背光站在窗前,他的面容不甚清晰,只有唇角弯起的弧度利如刀锋,一双眼眸浓烈如狼。
“即使他在泥潭里,我也要陪他一起跳进去。即使他要杀了我,我都要握着他的手,把刀尖捅进我的胸膛里。”
他就这么一字一句地重复着,唇边有着冷然而残酷的笑意,那个带着血腥的微笑似乎令他和过去的自己分裂成了两个人,一个是哭哭啼啼着不敢表露心意的孩子,令一个却是狠戾霸道手握血刃的成年人。
宋启明不着痕迹地咽了口口水,他着实不敢接话——因为陆明宇看上去就像是要扑上来,随时准备着扯裂他的喉咙。
这少年是被逼疯了么?
如果陆筝真的被他找到……会是怎样的光景呢?
52、情怯
四年后。
陆明宇因陆筝的离开而陷入了焦躁而性情大变的状态里,但这种走火入魔的境地反而激发了他的另一项潜能——在一次意外中,他有幸获得高人指点,在国立服装设计大赛中过五关斩六将,最终将头奖收入囊中,同时顺利与某国际品牌签约成为其时尚设计师,更在两年后成为了该品牌的御用设计师。
他设计的服饰雅俗共赏,刚一亮世就引领时尚风潮,卷起狂风巨浪,众人皆言百年才能出此一人,一时间造成各大品牌哄抢此人,刹那间便是有市无价,炒作之风一浪高过一浪,他也捧奖捧到手软。同时他还兼任该服装杂志的封面模特,闲暇时也频频在国内和国际的秀场上走台,每到一处就引起众多粉丝拥护,所过之处更是时常引起交通堵塞,众人皆闻风而动,人送绰号“DO——KING”,两年之后,他更是从该品牌辞职,独立出来之后创立自有品牌“争鸣”,据媒体猜测,是取自“百家争鸣”之意。
他年轻气盛,风度翩翩但截然一身,虽时常和社会名流有所接触,却从未真正承认谁是他的梦中情人,唯有从他红颜知己口中能得到一丝半点的信息,从中拼凑出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清高形象,据说他每设计一款服饰都要从那个梦中情人处寻找灵感,那梦中情人却如那镜中花水中月,任媒体掘地三尺也找不出和其有关的半丝痕迹。
便是如此才更能引人遐思,有言此白月光曾和陆明宇有段纷扰不休的爱恨纠葛,后来因世俗无奈才不得不分开;有言此朱砂痣曾是梗在他心口的一抹情愫,唯有哀转久绝之悲,却无美人在怀之慰;有言此雪莲花是天山上一朵旷世奇珍,只要碰触变会化为碎粉,所以才会如此引他为其守节。凡此种种,不一而足,更是因此引来八方猜测,将其推上舆论之巅。
可谁知,众星捧月风头正劲之时他却突然退隐神秘消失,据说是就此拜别,再不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中,一时间引发舆论狂潮,微博实时搜索量跃居第一,转发量和评论数更是破历史记录,只是造成这股浪潮的人却是彻彻底底地、毫无留恋地消失了——有人说他是看透世间百态出家为僧,有人说他是蹿升太快,得罪黑道所以被人灭口,还有人说他是捧着心上人的画像自投长江,还有人说他是得知了心上人的消息,不远万里前去求人回心转意。
历史的车轮依旧轱辘着前进,与他有关的风言风语也渐渐湮没在时光的浪潮中,只剩被拍打在岸边的些许剪影。
渐渐也被人遗忘了。
“怎么样?”宋启明最后敲着键盘打上了句号,然后便屏气凝神地等待着面前人的夸奖,两只眼湿漉漉如同嗷嗷待哺的小鸡,陆明宇牵着嘴角抽搐了很久,忍了又忍还是不得不讽刺道:“成语乱用,狗屁不通,扯淡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你怎么不直接说梦中情人其实是带球跑?到时候我还能多捡个大胖儿子,这卖卖做的多好啊。”
宋启明的肩膀一下子垮了下来:“可你以前的人生这么悲催,后面如果不能飞黄腾达的话,还有谁愿意看啊。再说我给你设计的人生之路是多么高风亮节披荆斩棘,你看看终点上那些升级流爽文都是这个套路,银子打赏如流水般哗哗而来的。”
在脑中纠结了一会儿人性,陆明宇还是决定实话实说:“你看起来真的不像是出生在巨贾之家——你明天还是改名为‘宋钱串’吧。”
“切!”,宋启明虽然心内郁闷,但还是把刚打上的这段四不像大纲给删了个干净,他在这边苦思冥想着编情节,陆明宇却突然从完成一半的设计图中抬起了头:“那个IP还是不留言吗?”
“啊?”宋启明抬起了头,随即从一串IP中拉了重点标注的那个出来:“嗯,风雨无阻地访问我这本半文半白,半写实半胡编的东西,无论底下骂成什么样也依旧每天访问数遍,即使我不更了也同样如此。哦,因为读者越来越少,访问量也越来越少,所以这个IP十分之突出而明显啊。”
陆明宇不置可否地点点头,手底下继续涂抹了一会儿,突然冷不丁冒出一句:“和他的网银转账地址以及ATM机的取款地址也同样吻合。”
宋启明顿了一下,把半块放糖扔进了咖啡里,扑通一声轻响:“哦。”
“手机订阅的基站定位也同样和上面两个地址如出一辙。”
宋启明干笑了两声:“嘿嘿,是吗?”
糖块在他手里被神经质地抛来抛去,没抛赶氯幢蝗宋兆×耸滞螅矫饔钜荒昵耙蛭优淞烁焙诳蜓劬担凵裨诰灯恼凵湎率秩窭跛估淼亟强榇铀纹裘魇种械顺鋈ィ骸氨鸾粽虐。隽苏饷炊嗪梗强槎蓟恕!
“啊,诶,有、有吗?”
宋启明继续装傻。
陆明宇抱起双臂,在原地看了他一会儿,看的宋启明颤巍巍就想往后逃,却被那人轻飘飘的话给定住了:“我得打电话告诉某人,他那不成器的弟弟又偷跑出来蹭吃蹭喝,而且谎话连篇。无故失踪了这么久,你说某人是不是会心急如焚,好好言周教他那弟弟一番呢?”
这间工作室窗明几净,足有六百平米左右,沙发书桌之类的应有尽有,长毛地毯从门口铺至窗边,高大的圆弧玻璃让阳光的热度显得不是那么刺眼,窗脚的书架上整整齐齐地罗列着许多书籍,几盆碧绿的植物自在地散发清香,被挂在墙顶的吊兰伸展出长而蓬勃的叶子,将墙角占得严严实实。
往后退了几步之后,宋启明觉得自己已经粘在了玻璃上,吊兰在一旁兴高采烈地观赏他的窘态,陆明宇丝毫不为所动,上前几步敲了敲他脸侧的玻璃:“我特意要求他们安装的可调节款式,你再往后退的话,就可以直接三百六十度后空翻之后掉下去了。”
一头冷汗挂在脸上,宋启明却不怎么敢擦:“是吗?嘿嘿,呵呵,啊,我突然想到我有一些事情要做……”
“我不相信他会这么不留一言的离开”,陆明宇突然开口,他的声音轻而又轻,手指却按在了眼角,隐约已经有了哽咽的哭腔:“他不是这样的人。”
“我的天,大哥你别哭啊”,宋启明完全抛弃了自己比他大几岁这个事实,忙不迭拍他的肩膀安慰:“人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你这眼泪可真是不值钱啊。”
“改情节。”陆明宇挡着脸控诉道。
“怎么改?”宋启明被牵引着让思维飞去了一边,稀里糊涂地就妥协了。
“陆明宇因设计图被盗而陷入低谷,名誉受到极大损害,合伙人趁机卷款潜逃,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工作室更是一夕之间被夷为平地,在此之间,多亏一位对他仰慕已久的女性雪中送炭,解其燃眉之急,他更是与这位女士暗生情愫,即将进入你侬我侬的热恋氛围之中。”
宋启明惊得下巴都要掉了下来:“这种狗血又小言的东西写出来,你都不会脸红的么?”
“哼”,陆明宇冷冷一笑,从窗边退开几步离开了:“他离开我这么久,都不许我反击一回?”
他步履坚定地离开,哪有半点眼角通红的意味?
宋启明胡编乱造的那个“四年后”虽然着实离奇荒诞,但也却是糅合了一部分现实因素——他着实摸爬滚打了很长一段时间,其间之痛苦心酸不需多言,如果他原本是块外表冷硬内里软弱的西瓜,那现在就完全掉转了回去——不知多少次喝的醉醺醺借酒浇愁之后,不论多少次跌入到泥潭里之后,他心里的那个信念反而突显的更加明晰更加坚定。
他要足够强大,才有资格去找他,才有勇气能够陪在他身边。
当天晚上,陆明宇黑了宋启明的账号,端了杯咖啡捧了两块饼干就蹲在了椅子上,他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个网页,偌大的工作室里只有他的脸在泛着盈盈的绿光,窗外数声蝉鸣不知疲惫地叫着,那个熟悉的IP不时跃动在他的视野里,他一直提心吊胆,所以手机铃响起的时候,他便一个不察直接掀翻了咖啡杯,半杯液体全数洒在电路上,迸溅出细小的火花。
陆明宇看了一眼来电显示,迟疑了一下,但还是拿起了电话。
陆琪雨在电话里轻声细气地问他要不要去她家吃个便饭,这几年秀芬的病被控制得很好,陆琪雨居然真的像她承诺的那样负担起了看顾秀芬的职责,而那个令她吓得花容失色的官文却不知为何,一直也没有找她的麻烦。
这样找他一起去吃饭的电话响的越发频繁起来了,开始是半年一次,后来是一个月一次,最后却是一星期都会有一次——陆明宇烦不胜烦,不知多少难听的话都抛了出去,陆琪雨全数接受,然后再接再厉,这次接到电话之后他还是习惯性地想拒绝,出口的声音却被窗外的爆竹声给淹没了——夜色正浓的时候也看不清外面的一切,只有鲜红的灯笼摇曳在每家每户的阳台上,陆明宇下意识地后头望了一眼日历,这才发现又快到过年的时候了。
他回转过身,看着这空荡荡的工作室和冰冷到没有人气的写字台,突然感觉舌头不受自己的控制了:“再说吧。”
等他再把目光转回屏幕上的时候,却有个新的留言“叮”的一声出现在页面上,陆明宇瞪大了眼,只觉那鞭炮的声音膨胀了数倍,轰隆着在他耳边炸响——
——“恭喜。”
陆明宇口边的饼干碎渣噗噜噜掉了下去,他点着鼠标继续往上翻,宋启明不知何时将账号黑了回去,他最新更新的那段最底下的一句话是这么写的:“他轻轻执起了她的手,在那皓腕上留下了淡淡一吻,玲珑的戒指被慢慢套上了她的指节。”
胃里简直被酸出了黄疸,他真心怀疑宋启明其实是找了个刚上初一的枪手来帮他更这篇四不像文,但是那个IP在长久的静默中,终于在这句话后留在了这么干巴巴的,名曰祝福的两个字。
再也无法忍耐下去了。
手指一动,陆明宇直接登上了携程网,准备买一张去北方业归镇关烟乡的机票,只是在点击购买之前,他突然想起陆筝离开的时候一定不是做的飞机——这么心念一动之间,他手指一滑,直接上12306买了张硬座车厢的站票。
等他进了车站就悔得肠子都青了——时值春运高峰时期,候车室里人山人海,连脚都没地方放,等到好不容易挤上车的时候,陆明宇终于不合时宜地想起了之前看过的什么公交车故事,什么挤得怀孕了也不知孩子他爸是谁之类的……巴拉巴拉。
车厢里人类的睡姿才真正是人类的体能所能达到的极限,陆明宇看着无数体操王子和柔术公主在如此狭窄的地方里上演全武行,不免就感受到了交通系统所贡献的满满的恶意,半夜的时候他也实在太累,迷迷糊糊地就靠着车壁滑坐到了地上,随着车轮咯吱咯吱的前后摇晃,他脑袋向前一碰就撞到了一个人的膝盖,捂着额头爬起来的时候,才看到一位年过花甲的老大娘正慈爱的看着他,陆明宇脑中一个激灵,顿时把困意都抛去了天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