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宇很是理所当然的答道:“因为我爱她啊。”
“你 对她的爱会消逝,会变淡,一切的一切,到最后都会淡的。”洪雪叹了口气。“婚姻是一项很有力的工具,它可
以将你和另一个家族互相绑起来,你想过么?为什么你老爸非要你娶别人不可,是不是那姑娘的家族能为你事业带来
什么好处?和哪个人结婚,又是谁对你的前途更有帮助?爱情是随时来而随风去的,只有事业,金钱,是可以依靠可
以信赖的存在,你不可以只懂得感情啊——”
展宇听了这番话,好像明白了一些什么。
他思考了许久。
然后他才慢慢的开口,“可是……和一个没有感情的陌生人结婚,生活,不是很辛苦么?”
洪雪淡淡的一笑,“爱情到最后也会淡的,只是看你习不习惯而已。结婚对许多人来说,其实就是搭伙过日子,各取
所需,仅此而已。真以为这世上这么多真情真爱么?你的那个结婚对象说不定还不愿意呢。
可别再说什么断绝父子关系那种话,你的这个家世,多少人盼都盼不来呢?成功的人,出身可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啊…
…你看我,平凡人,平凡世家,一事无成。你想和最爱的女孩捱苦捱穷,整整一辈子,你真愿意么?
说起来很浪漫,可现实就不是这么一回事了。以你的家世,还有你的聪明才智,若是加上有妻子家的助力,创一番大
事业可是很有望的啊。你看我,有个平凡的爹,小打工仔的人生,多惨……”
展宇放下了酒杯。听了这一番话,他没做出任何回应。其他人也没说半句,大家都静默着。
他其实是有点无话可说。虽然心里千万分不愿意,也一万个不想说……他看了看洪雪一眼,那因平凡和庸碌而发出的
无力感。他实在不想承认,他居然觉得洪雪所说的有几分道理。
他的深深心底里,竟然出现了一丝犹豫。
或许,在潜意识里,他知道她是对的。
【字条】
第二天郜枫如常地上学。
不平常的是,这天有“人”要找他的麻烦了。
在他放学之际,他的身体,就被另一个人格操控了。
正是学校放学,同学们都拿起书包离开学校之际。“咦,这不是郜枫吗?今天一起去打球怎么样?篮球场好多人哦今
天!”小程。
“郜枫” 完全无视他的存在。目露凶光,在这校园里亦毫不避讳,直接在小程的身边走过。见“郜枫” 不理会自己
直接走,小程伸出手去,一手搭住他的肩膀——
“郜枫,你怎么不理我?”
从伸出手那一刻他就后悔了,因为他深深感觉到“郜枫” 身上发出的寒意,从眼神,到气质,整个人身上散发出的寒
冷,和平常那个郜枫完全不一样的气质。他脸上挂着勉强的笑,“啊,额,怎么了?没事吧?”
感受到肩膀上传来的重量,那只一直粘在自己肩上不放的手,“郜枫” 的脸一下子就黑下来了。他面上是没有表情的
,但双眼底却发着强烈的凶狠和厌恶,他的声音冰冰的,“我没有说过我讨厌别人碰我吗?”一手将小程放在他肩上
的手拍了下来。
小程摸着那只被拍下来的手,正想着该说点什么,就听到“郜枫” 又开口了,“别让我再看到你。”
说完,提着背包就离去了,径直的走出了校门。走时,他还勉强听到有把娇嫩的女声在说:“程程,你为什么要忍他
——那个家伙这么没礼貌——”
由于他并不能现身很久,所以他只能是第二人格,作为副人格一样的存在。他得给点颜色他的主人格看看,他想。一
抹冰寒的笑意呈现在了他的嘴角。
走出校门,他走往一家文具店的方向。他并不是因为犯脾气而拒绝小程的邀请,他做的每件事都是有他考虑在的,他
是真的有要去做的事情。实际上,就连他恶劣态度拒绝小程,也是有背后原因在的。
他并不是一个乱犯脾气无理取闹的人,要扮乖的时候,他相信他也可以扮得很乖。
他只是要给他的主人格添堵而已。
到了文具店,他随手抓了一叠白纸,还有一支特意挑选的血红色的墨水笔。走到店员阿姨面前,把钱给付了。在现代
社会的基本规矩守则他还是懂的,作为副人格,又不是从原始森林里走出来的野蛮人。
“噢,多谢啊。”阿姨用她的三脚猫普通话说着,把钱收了,用袋子简单的把纸笔包了起来。
“郜枫” 拿着那包纸笔回了家。
这天“郜枫” 没有去真情梦,因此自然很早就回了家。碰巧这天父亲下班比较早,本以为他还在外面,不想一进家门
就看见他坐在沙发上,“诶,今天这么早回来啦?”
“郜枫” 朝父亲徐徐笑了一笑,“哦,嗯。以后我都会早点回来的,同觉得以往回的太晚了。”从改变主人格的生活
做起,更准确的说是将身边的人所认同的他这个人的形象,从主人格改变为自己,这是他计划的第一步。
果然,父亲非常满意,“那当然好啦。”父亲展开笑颜,走近他,惊奇道:“咦,这是英语书?枫儿,你不是一向最
讨厌英语的吗?”
父亲的注意力放在了他手中的英语读物上。他露出一个虚假的笑容,“哦——爸爸。是啊,我以前的确不喜欢英语。
但是呢,最近看到这本英语小说,讲述在森林里的冒险故事,还挺有趣的。”作为副人格,最具优势的一件事,就是
他可以对主人格的喜好与厌恶了如指掌,而主人格对他却是一无所知。他早就知道主人格向来英语不济,他首先要从
家人入手,颠覆他们对主人格的这一认知。
到最后,主人格的形象就会被他彻底改造成另外一个人——改造成他自己……呵。
父亲笑道:“那就好,那就好。你得多点练习英语,高考的时候可别考砸了这科啊。”看到自家儿子认真的看英语书
,他很放心。
“嗯。”“郜枫” 乖巧的点了下头。
那天晚上“郜枫” 很早就睡下了。当然,事实上他是否真的有睡着,那就只有他知道了。实际上他得养精畜锐,他的
现身状态得保持到明天的那个时候,不能耗费太多精神力。
第二天醒来,“郜枫” 从白纸上撕下来一片,用那支血红色墨水笔在上面写了点什么。接着就出去了,他拿起了书包
,书包整夜未收拾。
然后,他缓缓闭上眼睛,离开了身体。脱离了对身体的操纵。
【闲言】
郜枫恢复意识的时候,是在上学途中的路上的。
他抬头看了看天空,正是清晨时分,空气特别清新,连鸟儿的啼鸣也特别动听,动听得直让他寒了心。一阵恐惧袭上
心头,他不是正下了课在放学的时候么?
——不需两秒钟他就想明白了。又是那个人,那个第二人格,占用了他的身体,这次居然是一天一夜那样久……
从未试过被控制这么久。
他找了路旁的一棵树倚着,渐渐的,整个人重心往下坠,仿佛失了力气般,就变成了跪坐在地上,倚在树旁。他需要
冷静,他觉得好累,世界在他眼里亦显得可怕,陌生,他双手抱膝,仿佛要从中找回一丝力气般,好累。
……明明应该已经习惯了不是吗。
他在心底重重的,叹息了一声。
看了看手表,已经快到要上学的时间了。虽然他现在真的非常非常不想去,但他更不想被当做旷课,或者学生失踪,
闹出个什么大事儿来。以现在的他而言,实在是没办法,不可能,再有精神去面对个什么大事情了。
他扶着树干站起身来,这才发现他还没有吃早餐,刚才光顾着害怕了,现在才肚子觉得饿。他飞快的去离他最近,就
在前面的一家店买了个面包,丢下钱在店员桌上就走了。
他一边拿着面包,胡乱的咬了几口,一边朝着学校方向奔跑。这是一个学生经常会做的动作,对此时此刻的他而言,
却觉得非同一般的难受和疲累。就算不想上学又怎么样,不想跑又怎么样,现实就是要他必须在那个时刻之前赶到学
校,现实就是残酷的。
真实世界便是如此,不是想做抑或不想做,而是某些事情,我们必须去做。身处的环境,逼着他必须去做这样一件事
,没有人理会他跑得累不累,哪怕是迟到一分钟都不可以。在影视剧里面,人们可以悠闲的走在秋天补满落叶的大道
上悲秋,而真实世界里的人们,则必须咬着面包奔跑在大街上,做着他每日必定会去做的事情。
05.倾诉
所幸郜枫跑的还快,没有迟到。他放下书包,喘着大气,这时,才有一点空档能让他多想想一点什么,心绪才能有点
空间可以起伏。
是的,对于生活在现实里的人而言,只有当暂时放下本有的工作稍作歇息时,才能稍微多愁善感一下下。
在赶到学校的时候,郜枫想起从前在老家,他也常在那些别致的小小街巷里,四处穿梭,各处奔跑。可如今,他却只
能在这广州城里,每日不知道为什么而活着。被人操纵,被人疏离,在某些时刻,他甚至想到了死,但他是不想死的
,是怕死的,也就是想想而已。可他亦真的不知道自已这种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他想起小时候看武侠片,大侠装逼时总爱说的那句诗:人生到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泥。那时候不懂,等真的离开
了故乡,只身在外时,才明白这句烂掉牙的老套诗句的意思。其实,每个人都是鸿雁吧,无论往日多么开心,有多少
真性欢情,到最后都只能独自一人去追忆,然后连自己亦离开那个地方,成为飞鸿留下的爪痕。
以往的幽欢绻缱,都翻成了雨恨云怨,当日遇过的人,到头来,为什么都要各自走崎岖的路呢?因为,这就是人生啊
……
人生……郜枫抬头,看着窗外天空,舒出了一口气,舒了个懒腰。难,难,难。做人好难,把人做好更难,要过一个
成功的人生,简直、简直难于登天呵。
正在此时,他的同桌走到他旁边的位子,正是赵令花。赵令花一放下书包,就被一个女生牵扯了去。
这个女生姓朱,大家都叫她朱朱,所有人都知道她是小程的女友。其实还有一个鲜为人知的事实:朱朱这个有点泼辣
,有点任性的女孩,那个男神级别的班长大人韶青曾经追求过她,而她却选了小程。
朱朱在班里很吃得开,周遭朋友也是一堆一堆的,跟班里女生关系都不错。她一见赵令花上学,就冲过去拉着赵令花
的手臂,将赵令花从郜枫身边拉开,“花花,你不要跟那个衰人一起坐啦!”
意识到朱朱口中的“衰人” 指的是自己,郜枫不明所以的看着她。下意识有所畏惧,觉得大概肯定是他的二人格做了
点什么。
赵令花也同样不解的望着她,“朱朱,怎么了?”
“他!”朱朱伸出食指,指着坐在邻桌上的郜枫,“昨天放学的帐还没跟他算呢。我男朋友好声好气,邀他去打个球
,他不但拍下我男朋友的手,还恶言相向,骂我男友什么别碰他,别让他再见到,这什么态度嘛!有同学之间这样没
礼貌的吗?你说?嗯?”
赵令花尴尬的望了郜枫一眼,又拍拍朱朱的肩头,安抚着她的情绪,“别激动。呐,可能是一场误会?我相信小程的
人品,这么小的事他不会放在心上的。”
“误会?我当时可是在现场亲眼目睹的呢。我男友脾气那么好,他当然不会介意,但我介意!”朱朱甩下了赵令花的
手,气狠狠的刮了郜枫一眼,拂袖而去,“哼!”
刚才朱朱的话,把郜枫说哑了,也问哑了。他全程一言不发,其实有点无话可说。从刚才的话里,他可以清楚知道他
的二人格在操控他身体期间做了什么——又是一堆烂摊子要他收拾。
未知总是令人恐惧的,而当知悉了情况,又要被迫忍耐一整天之后,他发现自己内心的不安与恐惧,已经消散的差不
多了。取而代之的,是他不满,愤懑与气恼——凭什么要他给“别人” 承担后果,又不是他做的,为什么要这样冤屈
他。一腔的委屈无从说,在别人眼里,那些行为确确实实就是“郜枫” 这个人做的。但明明不是他啊!为什么……
猛然间,他发现自己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胆小,只当未知的事物浮现原貌时,他心中的阴暗将令他并无所惧。
这一天,他觉得学校里每一个人都在说着他的坏话,同学们每一双眼睛都在看着他,紧紧的监视着他。班里的人都在
暗地里讲着他的坏话,因为他做了一件惹是非的事——“郜枫” 这个人确实做过。
这天放学回去,郜枫整个人都处于一像濒临爆发的状态,仿佛一发生点什么,就会让他暴走。他一言不发的离开了学
校,今天没有人留他打篮球,唯一和他关系好点的同学——小程,已经被他得罪了。
对另一人格的愤恨,又积了多一点起来。他默默的握紧了拳头。
回到家里的时候,郜枫第一件事就是脱了鞋子,二话不说马上进自己房间。当他放下书包,拉开凳子坐着,却发现桌
上某个位置,放着一张隐秘的字条。
他下意识就觉得是二人格干的。动作比思想更快,他立刻拿出字条来看,发现上面用血红色的墨水,写着几行字:
主人格,怎么样
小程的事是我干的
朱朱她还好吗?没给你为难吧?我看好她耶,哈哈哈哈
走着瞧……??!!
在看到这些字的瞬间,郜枫的脑袋停止了思考。不知从哪里来的冲动,让他重来一遍他都没有这样的勇气。可就是在
那瞬间,就是那一瞬间,他忽然怒从心上起,将那字条撕成了碎片——
太生气了,实在是不能忍。终归是少年心性,他一辈子最讨厌的就是遭人冤屈,而且还无从辩解。他把手中的碎片随
手扔了,手心仅剩的碎片继续用力扯,用力撕,直至纸片的面积已经碎到不能再撕为止。仿佛从撕碎的纸片中,能够
将他长年的憋屈和愤慨发泄出来,那个控制着他的人格就被他撕成粉碎了般。
他一手把桌子上的东西都推了一地,跳上床铺把头埋进枕头里,闭上眼睛,眼前黑色一片,强迫自己什么都不去想。
只是,这样的宁静只持续了十分钟。愈是埋首在眼前枕头的黑暗里,就愈是耐不住,想要马上,跑到真情梦去——这
是真情梦里每个成员的通病,但凡在生活中遇到了什么事,就想着尽快、马上跑到去避难。
脑海的念头变成了实际行动,他二话不说提起他的包,就出门往真情梦的方向走去。沿路上有什么风景他全都看不见
,只用最快的步速去到了真情梦。
【倾诉】
到达真情梦第一件事,他走到兰姨面前说:“兰姨,给我酒。”
“小伙子今天怎么想起喝酒来啦?”兰姨笑咧咧地说。
他面无表情,“总之想喝。反正想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