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他是一个少年!
是一个刚才被它追的跑的魂飞魄散的少年。
大公鸡抬头挺胸,它看着畏畏缩缩上前的少年,十分鄙夷。颤抖吧,少年,在我伟大的大公鸡面前,颤抖吧!哼,它不屑地看着少年的样子,开始亮起自己的利喙,这可是他最厉害的武器。它等着人类少年在它面前再次落荒而逃。
突然,它只感觉眼前一黑,大公鸡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卑鄙的人类,你耍诈!
哈哈哈,抓到了!
罗密欧将大公鸡压在身下,果然先用衣服将它蒙住是最好的办法。至于这衣服有多么名贵,好吧,他真没想那么多。啧啧,大公鸡胆子是大,可就是这样才活该你被抓住,叫你不逃!
看着在身下剧烈颤抖的大公鸡,罗密欧紧紧地抱住它。
好可爱啊!远处的爱丽丝忍不住叫道。
莱斯利嘴角抽搐,人家罗密欧眼下这个样子跟可爱完全挂不上钩吧!
罗密欧眼下的样子倒是挺英武的,小c罗欢呼一声跑过来,敬佩的看着罗密欧,这让罗密欧有点小骄傲。他从衣服下将大公鸡的翅膀仅仅的抓住,大公鸡的劲儿还真不小。可惜翅膀跟大腿被抓住的它,完全没有了反抗能力。
罗密欧,你可真厉害!不时有大人过来,对他竖起拇指。
大公鸡还没回过神来,它锐利地眼神看着周围,小c罗有些害怕,不敢靠近。罗密欧以及抓住它,现在完全不怕它了。只是大公鸡的劲儿很大,他使劲抓住才能让它不挣脱开。
小c罗自觉地将罗密欧掉下的衣服捡了起来。
“小c罗,走,我们回去!”罗密欧像一个骄傲的战士。
“嗯!”小c罗用力的点头。
而另一边眼看罗密欧轻而易举抓住了几只大公鸡,几个大人脸都红了起来。
张昊城正悠闲的躲在一颗大树下摆弄真一些工具,太阳很大,躲在大树下正好躲个阴凉,旁边就是等等跟诺诺两个小家伙,地上铺着一层毛毯,他们就在毛毯上坐着爬着,也没有到处乱跑。杜利则是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去摘蘑菇去了。正瞅着,张昊城就看到罗密欧带着五六个小鬼跑了过来,远处一些大人看着心里痒痒的,到底没凑过来。
张昊城似笑非笑看着躲在哥哥身后的克鲁兹几人,罗密欧上前抓住张昊城的手,“张叔叔,能不能让我弟弟他们一起过来啊!”
看着满眼期待的克鲁兹几人,他笑着道,“行啊,只要你们自己同意就好!”
哇哦,克鲁兹几个人顿时全部围了过来。小克鲁兹,猛地扑上去用力亲了张昊城一口,“叔叔你太伟大了!”
“看在这个吻的面子上,我可得下点力气了!”张昊城道,“说吧,你们想怎么对付你们的午饭!”
“可以做烧烤吗?叔叔!”罗密欧道。
“当然可以,你们都没问题吧!”张昊城问道。
“嗯,没问题!”小家伙们异口同声道。
烧烤虽然好做,其实准备工作确是要繁琐很多,还要串串切片什么的。
这些事情,罗密欧等人乐此不彼的忙着。
不一会儿他们这里又凑了好几个小孩子,黄威,弗林斯几个小孩看到这里热闹的情景也都为了过来。罗密欧是来者不拒,而且他对黄威这个同样是黄皮肤的中国人也充满了好感,可惜的是,黄威并不会英文,这让他有些自卑,再加上他知道罗密欧是巨星贝克汉姆之子后,更加的拘束了。
大公鸡被绑了翅膀跟双脚,无力的瘫倒在地上。
几个小家伙们围在它身边指指点点,想要靠近又不敢靠近。
“它好英武啊!”克鲁兹说道,得知这大公鸡是自己的哥哥亲自驯服的他很是骄傲。
“对啊,你看它身上的羽毛特别的艳丽呢!”赛文也说道,“它真的很漂亮呢!”
“对对对,我好喜欢它!”弗林斯叫道。
“所以我们……吃了它吧!”罗密欧说道。
“好啊!”一众小孩子顿时欢呼了起来。
张昊城嘴角抽搐了,“对了,你们不要吃些水产?龙虾之类的吗?”
为了照顾几个小朋友,他说的所有话基本上都是用汉语,德语,英语都说一遍,因此黄威自然也听得懂他说的话。黄威可是很喜欢吃大螃蟹的,他父母还在的时候偶尔还能吃上一次,父母去世后,他就在也没吃过了。在玉湖农家乐这边,他吃到了世界上最好吃的大螃蟹后,他就念念不忘了。他顿时站了出来,自告奋勇的去抓大螃蟹。
其他小孩都没站出来,都他们来说,大螃蟹确实很美味,但吃起来太麻烦了,这让他们有些受不了,反正好吃的东西那么多,他们也就不在乎大螃蟹了。
看着没其他人站出来,黄威也没觉得有什么,反正他向来习惯了一个人。
罗密欧看着黄威一个人孤零零地,他立马站了起来,要跟黄威一起去。这让黄威顿时觉得心里暖洋洋的,尽管他听不懂罗密欧在说什么。
罗密欧要比黄威大上好几岁,他自觉自己是一个哥哥应该照顾年纪小的弟弟,所以他主动上前拉着黄威的手一起跑到了河边上。
张昊城对农场的安全是十分注意的,因为要保持原生态,所以湖边上并没有设置什么栅栏之类,但不时有员工在河岸边上巡逻。林浩成在远处看到两个小孩走到河岸边上,就注意了起来,一般来说,小孩身边都是有大人陪着,他看着两个小孩身边没大人,就自觉地守护着他们。
罗密欧是贝克汉姆之子,他以前虽然没见过罗密欧,但是听到别人说后自然也就认识了他。
想着,他无比的满足。
谁能想到小小的一个农家乐农场居然会引来维多利亚,c罗这些巨星的到来,想想他就觉得十分不可思议。今天有他们这些巨星,那下一次梅西,莱昂纳多,这些会不会也出现在这里呢?哇,想想他就很激动啊,老板,我想见艾玛可以吗?
抓龙虾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用网捞了,但是在偌大的湖泊当中,想捞到龙虾也不是这么容易的事情。当然为了乐趣味,在这里也没人会鼓励人去网龙虾,在农场里专门有钓龙虾的工具。林浩成跟在他们的后面了解了他们的需求后,就带着他们拿了钓虾的工具。
龙虾好钓,螃蟹可就没那么容易。
两个人来到玉湖边上的岸上,找了个高处开始钓龙虾。
很快两个人就惊讶了起来,也不知道是他们选的位置,还是鱼饵有问题,龙虾竟然异常的好钓,甚至于,连螃蟹也都能钓出来。
不一会儿,两个人就钓了一堆龙虾与螃蟹。
正钓着,就看到离他们不远处有几个大人在惊呼。两个人疑惑着,一溜烟就冲了过去。
“好大的鱼啊!”莱斯利兴奋地叫道,他扯着鱼钩身子都紧绷着。在他旁边则是他的几个同学,还有几个看热闹的,莱斯利就感到手上有巨大的力量在拉扯着他。
“出头了,出头了!”好几个人都看到那水中的大鱼足足有一米多长。莱斯利还是第一次钓鱼,他第一次钓鱼就碰到如此大的鱼,自然是兴奋的不得了。
“帅哥,鱼劲儿很大,你最好溜它一会儿,要不然鱼线很容易崩断!”旁边有人提醒道。
“好!”莱斯利没什么钓鱼的经验,他也觉得在这样下去很有可能出问题,当下果断的听着这人的话。他将鱼线放了起来,鱼线一溜烟的串出数百米,感觉到鱼力气有些弱了,他顿时收回了鱼线。鱼到了跟前,再次用力挣脱起来,莱斯利就继续放鱼线。
来来去去好几回,终于这条大鱼精疲力尽。
莱斯利将鱼拖到了河岸边上,本来以为鱼已经手到擒来了,就在这时,鱼一个巨大的摆尾。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莱斯利哪里能够想到这一茬,手一抖鱼竿已经掉在了水里。而鱼拽着鱼竿直接往前一冲,眼看就窜出了三米以上。
“啊!”莱斯利痛呼一声,心都要碎了。
“噗通!”就在这时,一个瘦小的身影一下子跳入了水中一把抓住鱼竿,然后往岸上游。水中的大鱼已经将最后的力气用完,这人一拉,轻而易举的将鱼给拉了过来。
“啊!”其他人哪里想到有人会这么拼命,等到他们反应过来的时候,黄威已经拉着鱼竿往岸上走了。莱斯利脸都有些白了,他连忙也冲下了水将黄威抓住,然后将他抱上了岸。
“给!”黄威一脸灿烂的笑容将鱼竿递给他。
“你不要命了吗?”莱斯利瞪着黄威大叫道,可惜黄威根本同不懂他在叫什么,他也算是白叫了。莱斯利的朋友手忙脚乱的将鱼竿拽了上来,那条大鱼最终被他们抓住。看着黄威兴奋地看着岸上的大鱼,莱斯利哭笑不得。
“哇哦,你太厉害了!”罗密欧惊呼地看着黄威,刚才的那个动作实在是帅呆了,他没想到黄威居然这么拼,他没大人那么多担心的想法,只是觉得黄威这样好酷,他都有些后悔刚才不是他跳入的水中了。
“你家住在哪里,赶紧回去洗个澡换身衣服!”莱斯利也没看那大鱼,拉着黄威就走。
虽然是五月份天已经开始热了,但是水里还是很冰的。
黄威也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好在林浩成也在旁边,对他翻译。黄威就拉着莱斯利往自己住的地方跑过去,黄威其实就跟王栎松住在一起。而王栎松现在是跟宋忻元祝在一块的,季三半遮半掩的跟张昊城住在一起后,他就搬过来跟宋忻元一起住。
觉得这样更加的自在,而且他也喜欢小屋中的环境。
黄威回去的时候他也不在,莱斯利就没见到家长,想着他家大人不在,他让黄威洗澡换衣服,他自己也回去换了一套,很快一般人带着一条大青鱼就走了过来。
黄威洗澡没莱斯利快,所以他穿好衣服就看到莱斯利在等着他了。
“这是你的了!”莱斯利将大鱼塞到黄威面前。
“不,我不能要,他是你的!”黄威慌忙摆手。
“本来它已经跑了,如果不是你的话,我根本就抓不到他,所以它是你的!”莱斯利坚持。
“我要不然大家一人分一半好了,这么大的鱼反正一个人也吃不完!”罗密欧道。
“这倒是一个好主意!”莱斯利应道。
“那我们要一点点就好!”黄威道,他们是烤鱼吃不了多少,果然这样一分最后大家皆大欢喜。
等罗密欧回去的时候,克鲁兹几人的串串正在紧锣密鼓当中。烤鱼一般人很少用鱼刺多的,张昊城还是烤了,小心吃应该没什么问题。国外人都喜欢吃海鱼,海鱼鱼刺少,河鱼鱼刺多,如果是在国内,可不管是海鱼河鱼,能吃的绝对能给你吃的干干净净。都中国人来说,这些老外就是矫情,等到你没东西吃的时候,看你这河鱼你吃不吃。
很快第一波烧烤好了,孩子们欢呼的吃了起来。
刚刚经过这边的几个大人,口水直接就流了下来,泪眼汪汪的看了一会儿,掩泪而去。为什么他们不是孩子呢!
维克多今年二十七,作为一个计算机狗,他的生活十分枯燥而且单调。拿着高工资的他,理所当然的工作也很劳累乏味。
只有很少的机会他才会去超市,去了也是买上一大波的泡面干粮什么的之类。那天他去超市,看到很多人都在抢三倍蔬菜,这三倍蔬菜的名头他听同事们说过,说是非常好吃。他对吃的不是很在意,因此没有像别人那么狂热。
但既然遇到了,然后他就买了一份,就这样他幸运地成了第二十四名顾客,然后得到了一份进入玉湖农家乐的邀请函。说真的,这感觉很奇妙,别人求而不得的东西他轻而易举就得到了。本来就对玉湖农家乐不是很感冒的他,自然是更加不会珍惜了。
只是这份邀请函让他想起了很多。
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休假了,要不然就趁着这个机会好好休息一下。也不指望玉湖农家乐有多么的好玩,只要能够让他放松一下,不要每天都面对着各种电脑就好。
起了这样的心思,他就将自己的年假移了过来,多年不休假的他,积累的休假时间早已经超过了两个多月,所以他有充足的休息时间。
维克多因为工作的原因没什么朋友,这次来玉湖农家乐,他也是打算一个人来的。他没想过邀请爸妈,他们离婚多年,自己从小基本上是一个人长大,对他们没什么感情。
在准备来到玉湖农家乐的前一天,他在酒吧里喝酒,最后被几个混混给缠上了。身为半残废人的他,哪里是他们的对手,眼看就要被揍个半死,这时一个人冲了过来,救了他。
这是个个子很高的男人,差不多有一米七八,身材修长而且有力量。
关键这个人他还很熟悉,不是很友好的熟悉,而是恨不得弄死对方的熟悉,这人就是他的顶多上司利姆。
利姆虽然是他的上司却要比他还要小两岁,但是他才华横溢,早在一年多以前他就成为了公司的领导层。维克多讨厌他,就是这家伙太严厉了,吹毛求疵,近乎完美主义者。
可以说,公司里没几个喜欢他的。但利姆并不在意,我行我素。
不过也是因为他的关系,公司的业绩好了很多,每一个人的福利待遇都增加了不少。维克多虽然也喜欢工作,但并不喜欢那种拼命似的工作。他跟利姆发生过好几次矛盾,原因就是对方将他辛辛苦苦的工作成果全盘否定,这让维克多根本接受不了,利姆这家伙实在太不近人情了。
所以维克多很讨厌他,每次看到他都躲。
但没想到今天确实利姆救了他,利姆虽然是他的上司,但可不像他是个宅男。他经常运动,身体很结实,拥有一副帅气面貌,魔鬼身材的他,如果他不是那么令人讨厌的人,绝对是全公司无数男男女女幻想中的夜生活对象。
利姆有这个实力救他,这不奇怪。奇怪的是,这种感觉很尴尬,被最讨厌的人救了,还是自己的领导。虽然讨厌利姆是事实,但是感谢还是要感谢的,他要请利姆喝一杯。利姆礼貌拒绝,维克多不想欠他的人情,要是利姆不接受他的感谢,他一定会非常郁闷的。
鬼使神差的他跟利姆说了玉湖农家乐的事情,顺便邀请了他。然后该死的是,利姆犹豫了下竟然答应了,然后他就后悔了。他是去放松的,可不是想给自己找一个枷锁。
但能怎么办,光是利姆是他的救命恩人,他就不能说什么,谁叫他最贱呢!
于是,他跟自己很讨厌但是却救了他一次的领导利姆一起来到了玉湖农家乐。
如果说,本来他对玉湖农家乐并没有什么期待的话,但是在进入玉湖农家乐后,他就发现自己错了,错的离谱。进入玉湖农家乐,莫名其妙的睡了一觉,但是这一睡,他感觉身为计算机狗的职业病去了一半,一直以来他就睡的少,经常失眠,但是他睡着醒来后,感觉身体前所未有的好,仿佛身体中所有的疲劳,积累的暗伤扫到光了,身份仿佛在自由呼吸。
那种完全清醒放松的感觉,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然后就是农场主招待他们的宴会,说道这个,他就感觉心累!
为什么突然告诉他世界上有如此多好吃的东西,然后又告诉他你仅仅只能享受一个晚上。天啦,为什么,为什么!维克多是第一次知道原来自己居然有身为吃货的潜质,他只想对张昊城吼道,“老板,难道你就不能在我们走的时候在搞这样的宴会吗?接下来几天我们怎么挨过去啊!”
不过意外收获就是发现了利姆居然是个吃货,而且吃起东西来完全没形象。
晚宴结束后,维克多就在农场散步,玉湖农家乐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地方。就是他住的屋子,是非常古典的东方园林的房子,很是美丽,他也很喜欢。但除了这些屋子,包括地上修的石子路整个农场基本上并没有什么现代化的痕迹。
整个农场到处都有灯光很少有那种绝对的死角,灯都是搭建在那些树上。不注意看,还发现不到,晚上这里七彩波澜,很是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