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膛的子弹威力很大,轻易就穿透了后车窗,打中了林登的右肩背。
林登的手颤了颤,放慢了车速,眼神不善的扭头看向后面,他自动忽视了执着地向这跑来的墨镜哥,牢牢锁定了后面那个深亚麻发色的年轻男子。
从小仓库里拿出了一个高爆手雷,林登冷笑着拔出了手雷的拉环,打开车门倾身出去,用力地朝他所在的方向扔去。
接着他就坐回了位置,用力踩死了油门,以极限的车速驶离了这片区域,十几秒钟后,身后传来了震天的巨响,一股热浪猛扑过来,连坐在车里的林登都感觉到了一丝来自后方的灼热感。
透过后视镜,仍可以看见那里冲天的火光,甚至连周围的一些树木都被波及到了,更别说那栋别墅和站在别墅旁边的两个人了,他们跑得再快,也终究只是两条腿的人,就算不被炸死也会被炸残。
见识了高爆手雷的威力,他不得不再次赞叹一句——不愧是黄金军火库出来的东西,威力就是牛!
不过就是延时稍微有点长,大概是设计它的时候考虑到了使用人的自身安全保障,当然它的爆炸波及范围很好的弥补了这一缺陷。
一直到了自己现住的别墅,林登才真正松下了一直紧崩着的神经,他进了别墅后,立马就抽出一把匕首,用打火机烤了烤,等刀身凉了以后,才用它把子弹挖了出来,吃了几片止痛药和消炎药后,基本就不用怎么管它了。
用毛巾擦了一下身体上的血污,林登直接去了楼上,这次新伤加旧伤,短时间内他也只能趴着睡觉了,好在床够软,趴着也挺舒服的。
林登并没有多少的困意,只是睁着眼睛看天花板,看着看着,他的脑子里突然冒出了一个疑问——自己想要的纠竟是什么?
重活一世,他无非是想活得更恣意一些,不用像前世那么窝囊憋屈,可现在,食物弹药什么的足够了,惹了他的人,也基本都没什么好下场,爽是爽了点,可心里依旧空空的。
有了那把爆破手枪,就算是高级丧尸又如何?你头再硬,速度再快,那就不打你的头,直接对着你的躯体不断放枪,总有一枪能打中,到时候身体都碎成渣了,你还怎么愈合,你还怎么行走,难道仅凭一颗坚硬的头吗?
他可以不惧怕丧尸,但是他也会孤独,人始终都不是那种喜欢独居的生物,林登只希望能有人陪着自己活到最后,不管是一个、两个,还是三个,量不在多,只在精。
可一颗被伤得千疮百孔的心,又怎能再全心全意的信任别人?!
有时候丧尸不可怕,可怕的是险恶的人心。
而林登最怕的,是自己信错了人。
第37章:一年之后
日子其实过得很快,在不知不觉间,时间就像流水一样潺潺而去,抓不住,也留不下。
整整一年零三个月,四百五十天,日子过得浑浑噩噩,早晨起得早,然后外出搜集物资,晚上六点以前就回来了,七点入睡,因为没事干所以睡得很早,他几乎要把前世没睡够的时间都给补回来。
而现在,是第四百五十天的早晨。
林登站在卧房里窗户前往外面看着,这一年多来,几乎没碰到过什么丧尸,这个地方好像被这个世界遗忘了似的,只偶尔会有几个幸存者误闯入这里。
而往往这种时候,林登都会选择躲起来,他实在很烦跟人接触。不论是好人、坏人,还是神经病。
通往地下室的小门被他遮掩得很好,从未被任何闯入这里的人发现过。
不知道是人在急剧减少,还是其他什么原因,林登能明显的感觉到幸存者光临这里的频率大大降低了很多,有时候甚至好几个月都没人来过,不过这样的情况,倒是让他过得十分清净自在。
他一直都在算着天数,如今数数,墙上的‘正’字已经多达九十个,再过个五十天,就刚好是第一百个,地下室的物资也消耗的差不多了,背上的伤口已经结了疤,现在基本不会再影响他的动作发挥,林登每天都在锻炼,安逸的生活会让他的身体机能下降,他必须时时刻刻警告自己,这里并不是终点站,它只是个‘中点站’,未来,还长着呢。
如往日一样走在茂密的树林间,头顶的阳光成束的打在林间的空地上,将这片林子突显的异常安静而美好。
恐怕走到这里的任何一个人,都不会相信这片净土之下曾埋有一具红发女人的尸骨……
时间倒回一年前——
林登不知道这个女人竟然没离开,反而守在这片密林区,一直等着他的出现,这前前后后的时间段长达整整一个月,在这种缺食少粮的情况下,她简直执着顽固的不可思议。
当那个蓬头垢面的女人衣衫褴褛地举着那把锯齿中刀冲过来的时候,林登虽然意外,但还是很轻松地就制住了她。
被压制住的女人红着一双眼睛冲着林登怒嚎道,“你害死了葛南哥,我今天就算拼了命也要送你下地狱!!”
“疯女人,”林登把她用力的甩到地上,声音冰冷地道,“我给你一次逃走的机会,别把自己往死路上送。”
“你还我的葛南哥!”红发女人真的跟疯子似的,依旧不放弃的朝林登冲过来,手上的刀更是没有章法的胡乱砍着。
林登根本就没把她放在眼里,拿出背后的雷明顿很随意地放了一枪,子弹立刻就打在了她的小腿部位,鲜红的血液渗透了一大块牛仔面料。
女人抱着膝盖蜷在地上呻吟痛哭的模样格外地惹人可怜。
然而林登只是冷冷地睇了她一眼就打算离开。
红发女人突然声嘶力竭地尖声喊道,“你不得好死,下地狱去吧,魔鬼,我诅咒你,你不得好死!!”
“随便,”林登停下了脚步,嘴角一勾,像是想到了什么,他反而不急着走了,转了个方向来到了红发女人的身边盘膝坐下。
“魔鬼!!”女人似乎只会这句骂人的话,“滚开,不要盯着我!!”
“不,我喜欢欣赏你痛苦的样子。”林登很恶劣地开口说道。
“你!魔鬼魔鬼魔鬼,我诅咒你下地狱!”女人气愤地大喊大叫道,嘴里翻来覆去讲的也就只是那几句话。
听了对方的骂语,林登并没有任何的触动,照旧是不动声色地看着她,说实话,近看之下,这个女人的五官的确很艳丽,是个尤物。
“想不想活下来?”林登摸了摸下巴思索了一番,故意引诱她道。
“你让我活?”红发女人惨然地笑了一下,“你这个肮脏的魔鬼会放过我?!”
“那可说不定,你求一下我,说不准我就会放过你呢,要是态度够诚恳,让我满意了,我还会帮你把子弹取出来,然后带你去一个安全的地方养伤。”说这些话的时候,林登嘴角的笑容很欠扁。
“哼,”这次红发女人的反应倒有些反常,她并没有失控的尖嚎出声,也没有骂林登是魔鬼,只是嘲讽地看着这个年轻的男人,“你以为我是凭什么判定是你杀的葛南哥?关于你偷油以及杀人的全过程,都被我们安装在周边的微型摄像头给拍下来了,我已经叫阿元和阿林把摄像头离的录像保存了下来,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们现在应该快到天明市了吧,等着吧,你会被大堂哥悬赏通缉的,所有的人都会想尽一切的办法杀了你,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等着瞧吧,魔鬼,你不得好死,不得好死!!”
女人越说到后面,越疯笑的厉害,看着林登的眼神就像是在看死人。
林登的脸瞬间就阴沉了下来,他咬着牙恶狠狠地盯着女人,似乎是在想用什么办法折磨她才好。
天明市,天明市——等等,好熟悉的名字,那不是耿家的地盘吗!
林登愣了一下,再次看向女人的时候,眼神就有些微妙了,“你姓耿?”
红发的女人咧了咧嘴巴,以牙还牙道,“你求我啊,如果语气软点让我满意了,说不定就会大发慈悲告诉你了~”
这女人还真是不怕死。
林登挑了挑眉毛,笃定地自语道,“哦,那就是姓耿没错了,那么耿小姐,你是不是一开始就抱着找死的心态?我看你把两个保镖都打发走了啊,看来你那两条狗也没多忠心,竟然真把你给扔下了,啧啧,我觉得他们会不会听话地帮你把东西送到天明市都难说啊,这年头,谁还甘愿为一个将死的人卖命,你说是不是?”
林登的这些话虽然有很大的成分是为了刺激这个女人,但也有一小部分是真理,时代不同了,在外面四处跑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更何况还是在他们没车的情况下。
手雷的威力那么大,他就不信他们原先那辆车还能开。
而且天明市外围的丧尸可不少,只是被电网和高墙守卫阻拦住了前进的脚步,天明市是大城市,人口密集,物资当然也丰富,耿家能清扫出一大块区域建设基地是相当不容易的,自然,想要进基地的幸存者必须先要通过电网外围的丧尸那关才行,天明(耿家)基地从不会允许一个废物加入,能加入的,必定是能对基地做出贡献的。
话题回到前面,既然车子都能被炸毁,区区一个摄像头还能完好?
“你确定摄像头里的画面还能看吗,不是一团黑?”林登眯着眼睛质疑地看向她,“疯女人,说大话也不是这么说得。”
“哼,大表哥送给我的生日礼物会差到哪里去,你忘了我们耿家有着世界尖端的科研团队吗?”疯女人思路清晰的反驳了林登的猜测。
“看来不疯,刚刚是装的?”
疯女人不说话,却突然抓起了地上的中刀,她仍然不放弃地想要砍死林登。
林登的脸色变得更加僵冷了些,他伸手一挡,很轻松地就将她手上的刀给夺了过来,反手就架在了她的脖子上,“找死是吧!”
“对,我就是找死,葛南哥死了,我却不敢自杀……南南哥不怕,潇潇马上就能去下面陪你了,马上就好了……”红发的女人双眼望空地呢喃着,过了会儿,又紧紧闭上了双目,一动也不动的,就好像死了一样。
林登狐疑地把手探到对方的鼻子下面,想看看有没有呼吸,谁知道耿潇潇突然扬起了头,张开嘴就死死咬住了他的手掌,林登措不及防,手一松,刀又回到了她的手上,可还没来得及动作,就被林登给一刀捅中了心脏。
林登使劲地掰开了女人的嘴巴,成功地解救出了自己的左手,把匕首拔了回来重新插在了靴子里。
地上的人大睁着眼睛,瞳孔放大,目光涣散无神,明显是已经死亡的状态。
林登站了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耿潇潇,她是耿默的堂姐,看在默默的面子上,他在知道耿潇潇身份的那刻起,就没打算要她的命,甚至对方语气放软点,他真的会救她,只因她是耿默的堂姐,他不想因为这件事跟耿默闹翻,终究他们是亲戚关系,怎么也比自己这个外人更亲近一些。
可是刚刚,他还是亲手结束了这个女人的生命,倒是圆了她的殉情梦。
这件事不论从哪个角度来想,都有极大的可能会成为他和耿默两人之间无法修补的裂缝,就这样失去一个朋友,林登的心里到底还是不好受的。
林登用大刀就地挖了一个坑,把女人埋了进去,稍微垒起了一个小土包后,才离开了这里。
这之后,林登就一直呆在那栋别墅里,原本想等伤好点就去找耿默的念头,也被他彻底打消掉了。
不知道葛南跟耿家是什么关系,但是看耿潇潇笃定的样子,葛南于耿家来说,也肯定是一个特别的存在,林登根本不敢想象耿默看到监控录像后的表情。
他们的旧误会还没解除,现在又添了一桩不可能得到饶恕的事情——他跟耿默的交情算是真正的走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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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真的是治愈良药,当林登再次来到那个已经长满杂草的小土包面前,心态已经改变了很多。
他不再纠结可能失去跟耿默的交情,也不再担心被耿家通缉,这么久了都没什么人来这片地域找他麻烦,那就说明,要么那两个保镖在半路上就进了丧尸的肚子,要么是他们压根就没打算送过去,而是半路投靠了什么组织。
不管怎么说,这事情还是有一点挽回的余地,只要拿两个保镖死了,这件事就不会被耿家的人知道。
从私心来说,如果他的猜测真的验证了,那林登就会把这件事给烂在肚子里,他是不会自虐的向耿默坦白这件事的。
林登并没打算在坟前站多久,他只是稍稍看了一眼就打算往回走。
早起出来走一圈成了林登这一年来所养成的习惯,然而这一次他比往常都走得远很多,现在已经接近正午时分了,阳光火辣辣的照在他头上,让他有一种自己的头发会被烧焦的错觉。
转身的那刻,林登的身体顿了一下,他分明感觉到了两股绞在他身上的热切视线,这让他的大脑瞬间进入了警觉状态,各项感官系统高效率地运转了起来——大概在东南方向,有人!
林登小心翼翼的将手伸进了裤兜,把那把爆破沙鹰握在了手上,接着动作迅速的开了保险,抽出枪就指向了东南方向的一棵大树,那一气呵成的动作让人根本没时间做出反应。
“出来!”
一秒、两秒、三秒……看来树后的人还抱着侥幸的心里。
林登冷嗤了一声,举着枪慢慢地朝那棵树靠近,突然一个黑发的少年按耐不住地从树后闪了出来,发了狂地朝后面跑去。
本来想开枪的林登在看到少年背影的时候迟疑了一下,放下了枪就快速地朝他离开的方向追去。
林登跑得很快,这让他和对方的间距在不断的拉近。
“默默,默默!”林登着急地喊着对方。
少年没有丝毫停下来的意识,反而更加卖力的往前跑着,只是很不巧的绊到了一块石头,脚下一个趔趄,就整个人摔趴在了地上,他知道现在爬起来再跑也来不及了,所幸就趴在地上不动了。
林登总算追上了他,但是却没急着上去,而是站在离他几步远的地方,试探性的问道,“默……耿默,你、都知道了?”
地上的少年动了动,背对着林登微微撑起了身体,先是抬手抹下了脸上的落叶,然后站了起来,把身上的泥土和草叶后拍干净后,才慢慢的转过了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