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大家对这场旱情都已经有了提前的准备之后,沈晨霭沉重的心情总算是能够松快一些了,虽然还是有一种自己貌似忘记什么的感觉在不断的骚扰着他,但是因为实在是想不起来,沈晨霭也就只能够先将感觉给忽视了。
当天晚上休息的时候,沈晨霭脑子里面突然就灵光一闪,他想起来一直被自己给忽视的是什么了。
一把推开在自己身上腻歪的罗定,沈晨霭抓着他的膀子冲着他说道:“罗定,我想起来了,早在汉朝的时候,苜蓿草尤其是紫花苜蓿这种东西,是曾经作为一种蔬菜出现在老百姓的餐桌上面的。”
紫花苜蓿人能吃的这件事情,就是被沈晨霭给忽视的感觉,实在是因为这种东西已经退出人们的餐桌太久了,要不是沈晨霭曾经为了出土种子的事情特别留意过苜蓿这种东西,恐怕就连他都不会知道这么古老的事情。
灵光一闪之后,沈晨霭的脑子好像一下子就活了起来,以前查过的一些资料不断的在他的脑海里面浮现出来。
紫花苜蓿是豆科植物,作为优质牧草,它本身所富含的营养极为的丰富,蛋白质、维生素、矿物质和纤维素的含量要远远的高于我们现代人所食用的蔬菜,是非常优秀的一种可食用植物。
非但如此,苜蓿草还有着很高的要用价值,由于含有丰富的vc和vk,苜蓿草清热凉血的功效十分的出奇,现代的医用药草当中,苜蓿草作为清热的一味良药,还是有一定的地位的。
之所以它后来会被人们淘汰出餐桌,是因为苜蓿的体内含有一种特殊的物质,多食久食之后会造成人体内免疫系统的混乱。
当然古人是不会知道免疫系统这件事情的,不过古时书本之中就有所记载,说是久食苜蓿易致人浮肿,所以这种蔬菜才会慢慢淡出人们的视线之外。
将脑海中记载的一切都与罗定说过之后,沈晨霭有些兴奋的对着他说道:“医术上记载的是多食久食致人浮肿,那只要不是大量长久的食用,苜蓿这种东西还是可以吃的吧。所以未免不时之需,罗定你今年的牧草种植量,还是在增加一些吧。”
罗定满头黑线的趴在沈晨霭的身上,任谁在兴致正浓的时候被突然打断,都不会有什么好脸色的。不过沈晨霭刚刚说过的那些话他也是听到心里面去了,所以此时他也只能回答道:“此事我已经知晓了,明日一定在叫人去在多租下一些荒地用来耕种牧草。就算人不吃还有那么多的牲口那,左右是亏不到手里。”
不过和气的说完这句话之后,罗定便立马就‘变脸’了,就见他毫不客气的往沈晨霭的身上一压,恶狠狠的说道:“在我的怀里你还有心思去想别的事情让你还能分心是我的错。为了表示歉意,我今天一定会加倍努力,将你侍候的舒舒服服的,在也没有心思去想那些旁的事情。”
于是一不小心惹怒头狼的小倔驴,被自家的狼王毫不留情的拖进被窝里。
第99章
第二日,沈晨霭腰酸背疼的趴在火炕上面,死赖活赖的不肯起来,最后还是安平那个孩子带着书本过来上课了,沈晨霭才赶紧火急火燎的从炕上爬了起来。
随后的一段日子,整个凉州都与沈晨霭一样,在期盼着一场春雨,而老天爷仿佛也真的有听到百姓们的祈祷,在三月下旬的一天,这场让整个凉州盼了又盼的春雨,终于淅淅沥沥的下了起来。
其它的地方是怎么样沈晨霭不知道,不过凤城这边的雨势还是不错的。虽然是小雨,却是连续不断的下了一整天,这场宝贵的春雨过后,凤城这边的土地上,终于迎来了播种的机会。
春耕的时机难得,容不得半点耽误,这一点在土地里面刨食的人家全部都心知肚明,所以在这场宝贵的春雨过后,有土地的人家几乎是倾巢而出,抢占着十分难得的农时。
这场春雨就仿佛是一声集结号,等它过后,已经闲置了一个冬天的农户们,拿着早就已经准备好的种子肥料,扛着锄头和铁锹,一窝蜂的出现在了田地里。
罗定听从了沈晨霭的建议,又从其他乡户的手里面租用了不少盐碱地,上面全部都种上了耐旱又好活的苜蓿草。
三四天之后,起早贪黑的乡民们就已经将绝大部分的田地都给耕种好了,有鉴于今年十分晚到的那场春雨,有经验的老农民大都在担心今年的雨水。所以在播种作物的时候,他们大部分的人今年都放弃了高产的玉米,而是选择种下了更加耐旱的燕麦和黍子。
这两种植物的产量比玉米最少也要低上三分之一,但是最为凉州这边的本土作物,它们的抗旱保水能力,要比外来的玉米高出一大截,在雨量明显减少的情况下,当然是这两种农作物更有可能活的下来。
而事后秋收的时候也证明了,这些老农民的选择是正确的。
不管大家是怎么想的,这田总算是种下去了,以后要怎么样,那就真的得靠老天爷赏脸了。
沈晨霭赶着农时到田地里面去转了几圈,发现自己是一点忙都帮不上的,他既不会选种,也不会铲地,就连想帮忙去推个犁车,都被走在前面拉犁的老黄牛嫌弃走得慢。所以在田地里绕了几圈之后,沈晨霭就被人给客客气气的请出了地里面。
被人的嫌弃的沈晨霭只得自己独自回到了家里,检查过安平与月桂的功课之后,集贤斋的小老板,沈晨霭的好朋友徐简徐举人,突然就登门拜访了。
好友前来拜访,沈晨霭当然是要扫榻相迎,将好友请进屋里之后,沈晨霭一边给徐简端上茶水,一边玩笑着对他问道:“你们家的那位岳九爷今个是怎么了?居然舍得放你一个人出来了?”
徐简闻言将手上捧着的茶杯放到了桌子上,伸手从怀里掏出了一张大红的请柬,双手向着沈晨霭递了过去。
沈晨霭被徐简的动作弄的一愣,接过请柬翻开一看,发现这居然是岳冲与徐简两个人订婚宴的请帖。
沈晨霭见状十分惊讶的冲着徐简问道:“你这一回可是想清楚了这契约一旦定下了,你将来的前程也就已经是决定了。”
如今的沈晨霭已经不再是那个对实事一概不知的愣头小子了,最起码她已经知道了在大乾王朝,契结兄弟契约虽然是被允许的,但是朝廷对此事却是并不提倡的。
所以一旦契结了兄弟契约,虽然明面上不会有人说些什么,该有的功名也依旧在你的身上,但是朝廷在委派官员的时候,的确会对那些契结了兄弟契约的官员们‘另眼相看’,除非真的是世家出身,寻常人动不得,要不然官场那边默认的潜规则就是,这些契结过兄弟契约的人们,被分配的位置大多数都是一些职位不高,权利不大的清水衙门。
像徐简这样的寒门学子,本来就没有半点的背景,要是在有个兄弟契约背在身上,那这辈子除非是撞了大运,要不然在前程这方面就不用在肖想什么了。
徐简是个聪明人,他当然听得懂自己的好友在担心什么,于是他捧起自己面前的茶杯,轻抿了一口,十分淡然的对着沈晨霭回道:“我的好友,不要为我担忧。我很清楚自己在做些什么。岳冲这个人好友虽然接触的不多,但是对于他的脾气想必你也是身与体会吧,这样的一个人,在我面前的时候却只会装傻卖乖,想尽一切办法叫我开心,如此情谊我实在是不想负他。”
沈晨霭闻言想了想还是说道:“岳九爷对你的情谊价比千金,就连我们这些旁观的人看在眼里,也都会暖在心上。但是感动和爱是两回事,你心里到底是什么感觉,你自己可一定要想清楚了。”
徐简闻言轻笑了一下,抚着自己的胸口对着沈晨霭回道:“感激之情与爱慕之情我当然分得清楚,胸膛中的这颗心窍早就已经告知我,它是因何才会变得汹涌澎湃的。”
沈晨霭被徐简周身所散发出的光芒差一点晃瞎了一双狗眼,反应过来之后更是连连的摇头,叹息恋爱中人惹不起,看他的好友,现在整个人都已经沐浴在粉红色的爱心之中了。
既然他本人都已经做出约定了,沈晨霭也就不好在多说什么了,最为好友,他将自己的祝福送上,然后揶揄的对着徐简说道:“你刚刚的那一番话,对着我说实在是可惜了。要是让九爷听到了,我估计他能够乐的嘴巴扯到耳朵的后面去。”
本以为面子拨的徐简会被自己调侃的面红不已,谁知他听到自己的揶揄之后,居然一本正经的对着自己回道:“这可不能让他知道,要不然我就看不到他在我面前犯蠢了。”
沈晨霭听过他的回答之后深感无言以对,并再次感叹爱情的魔力,居然让自己一向人品敦厚的好友,也学会使用三十六计了。
徐简与岳冲的订婚宴排场并不算太大,虽然岳冲很想要借着这个机会昭告天下,让所有人都知道小简是自己的了。
但是如今凤城这边,除了开春之时下过的那场雨水之外,大半个月就在也没有一滴雨落下,种下去的那些作物虽然借着低水大部分都出苗了,但是有经验的庄稼老把式都知道,今年伏旱的底子是已经打下来了。
关于这一点,凤城这边从上到下大部分的人此时也都已经心里有数了,为了囤积口粮,凤城这边的粮食价格相较于上个月已经又涨上去了两成,差那么一点点,这个月的粮食价格就可以是去年同时期的一倍了。
就算是这样,粮食现在再凤城这边也还是极为强手的,那些个运粮过来的货船们,往往船都没有停稳,就已经开始有粮商们翻着跟头要往上爬了。
较高的物价已经影响到了百姓们的生活,虽然凤城这边除了粮食之外还有很多可以活口的地方,但是对比这以前的繁荣,先如今的凤城这边,已经开始出现萧条了样子了。
对经济最为敏感的食肆与酒家,如今的生意已经冷清了不少,高额的物价让百姓们不得不捂紧了自己的钱袋子,小心的数着铜板往外花钱。
在这种背景之下,徐简实在是没有铺张的心思,全城都在萧条中,他们就不要在这种时候蹦出来戳被人的肺管子了。所以他们的订婚宴一共就只送出去了60张请柬,请来的全部都是他们各自的至亲与好友。
虽然他们家的定亲宴办的很低调,但是岳家毕竟是在凤城这边有头有脸的人家,所以宴会虽然不大,该有的排场却是一样不少,为了让两边的亲朋们自在,岳冲与徐简还特意在两边的园子分开摆的宴席。
岳家请来的那些客人,都被管家给请到了东间,而徐简请过来的那些客人们,则大多数都去到了西面。虽然席间岳冲总是会时不时的过来串场,但是宾客之间的气氛还是很好的。
罗定与沈晨霭夫夫俩这一次是一起过来的,席间沈晨霭看着坐在主位上接受亲朋们祝福的徐简,心里面突然有了一种很羡慕的感觉。
沈晨霭的任何变化都逃不过罗定的眼睛,他此时的情绪也很自然的就被罗定给看出来了。于是罗定低下头,小声的对着沈晨霭说道:“当初咱们结契约的时候,因为你的情况特殊,所以我是直接办的婚礼。你要是真的羡慕他们,那咱们就找个机会将订婚宴给补上来。”
沈晨霭闻言赶紧连连的摇头,开玩笑,从来只有补办婚宴,可就没听说过有人补办订婚宴的。这要是传出去了,会让人笑掉大牙的。
再说他和罗定两个人都不是太过于注重凡俗的人,日子能不能过好,是他们两个人共同的事情,这跟办不办订婚宴没什么关系。
他来到这里这么长的时间,除了最开始的一段时间出现过一些波折之外,其他的时候过的还是挺顺当的,所以就这样吧,没什么事情的话,还是不要再瞎折腾的好。
第100章
徐简的订婚宴过后,沈晨霭本以为他很有可能又要开始打包行囊了。因为再过不久之后,本朝的秋闱就要开始了,作为远离京师的凉州举子,他们上京赶考的时候,将要有差不多一大半的时间都要耽误在路上。
凤城距离京城有千里之远,就算是这里水路发达,想要平安的从这里到达京师,最少也要花上二十几天。
这一路之上的沟沟坎坎就不用提了,远离故土的学子们,外出的时候必须要十分的小心,因为每年每个州府都有外出赶考或者是求学的举子们,一走就再也没有归来的例子。
所以未免发生意外,赶考的举子们大都要多人合伙一起行动,而且一路之上他们只会投宿到驿站或者是正规的客栈当中,如果实在要入住乡村,在进入住家的时候,也一定会弄出一些动静,或者是提前与村长乡老们打好招呼,亮明身份并且弄的四邻皆知之后,他们才能够安心的住进去。
这么折腾虽然有些小题大做,却也是学子们的无奈之举。因为谁都知道上京赶考的举子们身上肯定少不了要带上一些财物,而这些东西,往往却是最能够考验人心的,学子们可不敢去赌自己遇上的全部都是好人。
今年的秋闱定在八月初五,而现在已经是四月初了,对比着乡试的情景,有不少的举子们都已经开始各自搭伴,打点行李准备要出发了。
唯有徐简这边,却是一点要走的意思都没有,每日还是安安心心的到他的小书局里面去看书,态度实在是悠然的很。
沈晨霭被他的态度弄的有点摸不着头脑,心想难不成这一回,他又是拜托了那位学长先代他到京城里面去租赁住处
可是即便是这样这个时候他也该张罗着要上路了,不然的话等周边相熟的学子们都离开了,难不成徐简还想要一个人单身赴考吗
这可不是什么好主意,实在是太过危险了。要是让岳九知道了,一准是不会同意的。
在家里想了半天,沈晨霭最终也没能想明白徐简到底是怎么想的。最后他决定要自己过去一趟,既然想不明白,那就问明白好了。
沈晨霭到达集贤斋的时候,徐简正在后院看着自己的爱宠发愁。
大白这只大白鹅是徐简两年前养的,当时徐简心情不好,出门去逛街,在集市上遇到了这个家伙。
那时大白虽然还只是一只小鹅雏,却已经显示出了它极其霸道的性格,一笼子的鹅雏里,就没一只敢往它的身边去了。
而且这家伙不仅霸道,胆子还特别的大,鹅笼对小鹅雏而言应该算是一道天谴了,但是大白这个家伙就是有办法不断的从里面‘越狱’逃出来。
徐简站在一旁眼睁睁的看着那只鹅雏逃出来,又被主人给抓住扔回笼子里去,再逃出来在被扔回去。反反复复的好多回,扔的它主人都已经有些烦了。
为了避免那只勇敢的鹅雏被那个已经在额头冒青筋的主人失手掐死,徐简赶忙掏出铜板从那个乡户的手里买下了它,后起初只是想着随便养养,后来却发现这只大鹅十分的聪明,不仅小的时候能给他解闷,长大了之后还能替他看家。
本来主宠两只相处的还算不错,可是最近不知道是怎么的了,大白的脾气突然就变得暴躁了许多,不但饭量减少了很多,对于出现在它视线之内的一切生物,大白的反应都是先伸脖子啄了再说。
当然,与它朝夕相处的徐简是一定会被排除在挨啄的范围之外的,不过其他的人可就没有那么的幸运了。店里面新上工的那位小伙计,已经被大白给追着啄了好几回了,就连岳冲过来的时候,大白都要炸着翅膀冲着他叫上几声。
被大白撵的到处跑的岳冲,每一次抱头鼠窜的时候,都在叫嚣找到机会之后,一定要把它给做成铁锅炖大鹅,虽然徐简能够听出岳冲那只不过是玩笑之语,但是面对着如此暴躁的大白,徐简还是觉得自己头疼不已。
这样的大白当然适不适合在放出去了,所以这段时间大白都是待在后院由徐简照顾的。但是被限制了活动空间的大白并没有如同徐简所想的那样慢慢的安静下来,反而是脾气更加的火爆了。
就连沈晨霭进到后院的时候,大白都伸着脖子冲着他啊~~呀啊~~~呀的叫了起来。
很久都没有被如此‘热情’招待的沈晨霭被大白的叫声吓了一跳,回过神之后连忙对着徐简问道:“简哥儿,你们家的大白这是怎么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