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曙光后退,吐出一大口暗色血液,身体古怪地扭曲几下,继而喋喋怪笑:“是我大意了,只瞧出你颇有根骨,却没怀疑你小小年纪竟是一位灵界高手。你……应该不是阚宇超的表弟吧?”
“眼瘸是病,自己别忘了吃药。”林瑞高冷,嘴巴偏又是毒蛇路数,“我是谁家表弟,你管得着么?倒是你——本以为你是中了魔种,现在看来是魔鬼附身。哼,你刚才喷出的血色太暗,想必被你占了身体的这个老家伙已经死去多时了。”
刘曙光不怒反笑,先前吐出的暗色血液随着他的笑声又弹起回到他体内——那似乎已经不是单纯的血液,而是某种粘状生物。因为血团在空中飞行时,居然能够蠕蠕而动,并有恶邪之气溢出。
林瑞再进一步,刘曙光突然深吸一口气,腹部于呼吸之间涨大如怀胎十月之孕妇。
哗啦啦令人悚然的恶心呕吐声,刘曙光居然吐出大量的血团。
这一次的血团,比先前被击中时吐出的血团颜色更暗、蠕动更加剧烈、邪气溢散更加强烈。
这一次的血团,扑天盖地冲着身形小小的林瑞而来。
全方位,无死角,血团仿佛从头浇下的粘稠沥青,五六岁的正太被完全涂抹覆盖住——暗色的血块仍然在蠕动,它们粘成了一个整体,就像一只被掏出体外的巨大的胃部。而林瑞,正落在“胃部”中间,被迫吸收着。
第100章
没错,这种古怪又恶心的招术,正是羊腿魔鬼纱丽的看家本领之一。
以魔气融合自身血液附着在他人身上,然后通过这种血块将他人的精气血肉抽干,只剩下一具干瘪的木乃伊。
林瑞中招,“刘曙光”万分得意。
毕竟,能够吸收一个掌握了高端本领的灵界正太,这是做梦都应该笑醒的好事。所谓的灵界正道从来不乏好手甚至天才,只是,这些好手和天才往往情商太低、实战经验在少,遇到狡猾却本领不如他们的妖魔,往往会被逆袭杀害。说实话,纱丽所属的域外魔族虽然在天朝势力并不庞大,她和她的主人却不太看得起天朝灵界的正道。
所谓正道,不都是一些道貌岸然的败类么?
阚宇超睡在一旁不省人事,大帅哥直接躺在僻巷的地面上,并无多少形象可言。刘曙光舔了舔嘴唇:在吸收完小正太之后,再顺便取走阚宇超的元阳也不失为“买一送一”的好买卖。
要知道,处男散发出来的清新味道对于心术不正的邪魔来说,始终是一种极大的诱惑。
可惜,得意太短暂。刘曙光还没有好好享受舔嘴唇的自我良好感觉,血块堆中传递出来的信息就让他脸色一沉。
按照以往的经历,人体一旦被融合了魔气的血块沾身,人体的精华就会迅速流失和被吸收。吸收一个成年修行者,往往数分种时间就能搞定;吸收一个五六岁的孩童,则可能只需数十秒。可是,时间过去好几分钟,眼见着血块明明蠕动,却没有任何精华被吸收到血块的消息反馈。
这……这怎么可能呢?这说不通啊!
这感觉就像是,棉花糖体积若大,吃到肚里却完全不管饱。不,至少棉花糖是糖类,能够在一定时间之内补充体力和能量,而林瑞却完全像是一团空气!
瞻前顾后、将信将疑之间,刘曙光还是挥手让血块堆自动裂开,他迫切想要看一看里边的情形。
空气,真是空气!
好端端的高冷正太,竟如空气一般完全消失不见了。
不好!中计了!
纱丽总算是个身经百战的魔鬼,急中生变,一面招手收回血块,一面伸手抓向阚宇超。她已经知道,那个正太绝非她的本领可以制服,眼下如果再进攻,吃亏的只能是自己;与其如此,不如先将阚宇超捞走。虽然吸干阚宇超元阳的功效比不上吃掉林瑞,但情势危机,能捞一个是一个!
因为要随时防备隐去身形的林瑞,刘曙光抓向阚宇超时就不能完全集中注意力。
就这一招之差,刘曙光吃了大亏。
手指将要触及阚宇超的瞬间,原本昏迷的阚宇超突然睁眼、挺侧身闪避,同时扫出右腿——阚宇超是个唱跳俱佳的天才歌手,长期自由搏击术和街舞的练习使得他的身体能够扭成不符合人体工学的姿势和角度,也使得他在与人战斗时能以不可思议的角度发动攻击。
于是,刘曙光不仅一抓失手,脖子右侧还结结实实挨了阚宇超一腿。
阚宇超正当年轻力盛,又是蓄力而为;刘曙光则是毫无防备,再加上魔鬼与身体不是完全契合,阚宇超这一腿扫去,当真是威力十足。
脊骨本身是活骨,与坚硬的腿骨相撞,结果可想而知。
明显的卡啦啦骨裂的声音,刘曙光脖子已经歪到一边去了。不是落枕一般的别扭僵直,而是骨头断掉只有皮肉相连的垂坠——也正因为垂坠,才显得刘曙光整个人看起来有一种莫明的恐怖。
“呀——好恶心!”阚宇超成功一击,却不敢再击,因为刘曙光断脖子的模样实在骇人。在阚宇超看来,这模样甚至比魔物还要骇人——这世上,从来鬼难吓人,人却吓死人。
“刘曙光”倒也厉害,反正身体不是他的,双手扶着脑袋咔咔几声又摆正。刚刚摆正,后心又是一阵巨大的撞击。
这一次,刘曙光整个身体直接飞了出去。
正太林瑞的身形不知为何出现在刘曙光身后,偷袭得手:“我最喜欢的就是拆卸游戏,能够让你和这具身体分离,我觉得很有成就感呐!”
趴在地上的刘曙光身体剧烈抖动起来,似乎体内有某种不可控制的力量正在蛮横冲撞。看不到他的表情,却能从他一切举止发觉事态的诡异。
阚宇超已经转到林瑞身旁,这种时候,看到恶心可怕的场景,哪怕身边只是一个正太,也能心中稍安。人类的勇力就像火焰,一加一总是大于一。
刘曙光双手撑着地面跪了起来,背部高高弯隆起来。
紧接着,背部的衣服被撑爆,露出已经撑到不可思议高度的背脊。
然后,背脊破开,一只头顶双角的羊腿魔鬼带着粘滑的体液钻了出来。
人们可以把这个过程视为特殊的“破茧”。但,就算真正的破茧,彩蝶破茧与灰蛾破茧有些明显的区别——前者令人赞叹,后者糟人嫌弃。于是,人体破茧出一只长相丑陋、完全没有性别特征的魔鬼,无论过程还是结果,都让人胃翻不止。
阚宇超已经眉眼鼻子全部皱到一块儿去了,双手不停抚着自己的胸口、揉着自己的胃部:“好恶心啊好恶心!”
林瑞往阚宇超大腿上靠了靠,只冷冷甩出四个字:“果然好丑!”
无论何等种族出身、无论高低贵贱,任何存在都难以承受别人无情指出其缺点。
比如,说一个JJ小的男生百无一用;比如,骂一个贫困者是穷逼;又如比,指责一个自命清高的文化人是酸儒……诸如此类,总会激起被指责者的跳脚反骂,因为这关系到所谓的尊严。
羊腿魔鬼纱丽,以人类的眼光来看,确实丑的一比。但,越是这样的魔鬼,就越觉得自己貌若天仙,她身边的朋友伙伴,也都以这种虚幻的谎言“保护”着她。这种现象,不唯独魔鬼,其实在人类之中更是大量存在,这是一个普遍现象。
当林瑞无情戳破一个“美丽谎言”,正如《国王的新衣》中最后那个小孩子说出一句“其实国王陛下什么也没有穿啊,他的吊还在晃荡呢!”效果惊人。
也可以这样说,打架斗法的胜败,纱丽可以理性接受,但长相美丑,她只能偏执地接受——美。就算程向波被迫与她交欢,也要被迫说出“纱丽你好美”之类的话。
这个世界最大的谎言,莫过于男权社会宣言的“内在美”,并且认为内在美高过一切美。可是啊,这个世界60多亿人口,真正不装逼看得懂得内在美的又有几人呢?我们只能说,天生的好颜色是硬件,内在美是软件,硬件和软件根本就是两回事,为什么还要把二者相类比?那些真正有才华的人,千万别信心爆棚觉得才华可以压倒美貌——才华是才华,美貌是美貌,有才华当然比没才华强百倍,有才华也确实能在某种程度上提升个人的形象,但,有才华绝对无法拉高颜值。真的,丑就是丑,必须承认——要明白另一个现实:人活于世千条路,颜值略低,可以不靠颜值讨生活嘛!一个人的颜值、情商、智商……综合实力才是最终的个人竞争力。
分离综合,只把目光集中在某一个方面,譬如脑残长得丑还贷款去整容的,注定人生悲剧。同时,只把目光集中在某一个方面的魔族,大略魔生也欢脱不起来。
于是,当纱丽尖叫着冲向林瑞时,她眼里愤怒与怨恨,比之面对杀父仇人犹有过之而无不及。
疯狂,只是弱势者的虚张声势。纱丽飞扑离林瑞的身体还有三米距离,就被一条带刺的藤鞭抽翻在地。
挣起身来,黑色的魔族血液顺着纱丽原本丑陋的脸颊流下,更显得这位魔族的可怖。
藤鞭是一件活物,击中目标之后,它又缩短身躯,又细又短缠绕在林瑞的小胳膊上,仿佛一条经过驯化的灵蛇。鞭子的顶端,有一朵清晰的花苞,由此,熟悉植物的人可以断定,那是某种蔷薇科植物。
林瑞用另一只手轻轻抚弄蔷薇,像是在夸奖听话的宠物。千年化形的仙草,自然最擅长木系法术。驯养三界异种植株为己所用,这正是林瑞生活的一大乐趣。
纱丽没有退缩,她已经知道自己的实力远不如身量小小的正太林瑞。身为一个正宗的魔族,纱丽或许挡得住童馨儿的进攻、或许可以与狐妖胡修宁一较智慧、或许能视无数人类为蝼蚁……但,面对一个实力超出自己数倍的灵界高手,魔族也只能认命。
或者,拼死一搏!
黑色魔气由周身散发,然后汇于双手形成两柄奇形短刃。纱丽的手紧了紧,目光越发阴冷下来。
林瑞公然不惧,甚至以带着挑衅意味的奶声说:“呵,原来你也会使短刃,看来修行的方向是魔族刺客一路。可惜啊,你于刺客一途的天赋远不如我认识的童馨儿,所以,你的魔气无法化成刺客最经典的兵器匕首,只能化成这种奇形怪状的玩意儿——我猜,正因为你天赋不够,所以才铤而走险投靠到某些势力门下的吧?”
此言,正戳中纱丽心中痛处。
第101章
人与人相比,魔与魔相比,终归能于某一方面分出胜负强弱来。天赋这种东西,从来可遇不可求。学习某项技能,付出相同的努力,有些人的收获却是另一些人的十倍甚至百倍,当真是不公平的。
人类,尚且能够相对理性地约束自己的感情,将羡慕嫉妒恨的心情压制或者化解在心底;而魔族,这种不服约束的种族,是绝不能忍受所谓不公平的——没错,魔族都知道这个世上从来不存在绝对公平,但,既然不公平,那也只能利益的天平向自己这个方向倾斜。
纱丽暴怒,已经完全失去之前帮程向波出主意时的闲情逸致;身体扭动,身形凭空消失。
这是所有灵界刺客的必备技能,瞬间闪身到目标背后,发动一招制命的背刺。从种族天赋来说,相同的刺客技能,魔族、鬼族和妖族是要强于人族的。
小林瑞嘿嘿冷笑:“半吊子就是半吊子,小爷就让你心服口服!”
肉乎乎的小掌互拍,掌心有一片细薄的竹叶飘出。
竹叶反重力、向上直接飞过阚宇超的头顶,迎风一晃便出现一变十、十变百的分化。
风起,所有竹叶飞旋走来,形成一个倒置涡旋状的罩子,将林瑞和阚宇超护在中心。
疾风的劲力加持在竹叶之上,使得这些普通的叶片已经具有金属刀片一般的切割之力。
可悲的纱丽,在瞬闪之后的攻击没有造成任何伤害之前,自己已经中了“竹叶飞镖”。
身为化形的千年仙草,林瑞虽然天生具有仙灵之气,但未渡劫之前始终只是一名妖族。这世上,妖族白莲花出现的机率绝对比人族低太多;这世上,林瑞只是林芝仙草,不是白莲花。
因此,林瑞之所以选择竹叶,是因为竹叶的边缘生有小小的锯齿状突起。这种锯齿,比起平口边缘,能够造成更大的伤害。
闷响,以及空气里淡淡的血腥味——林瑞鼓着包子脸说道:“说了你不如童馨儿,你还不服气。就连童馨儿也休想破开我这风华竹叶阵,你……就是个捞货啊!”
林瑞甩手,绕在臂上的蔷薇鞭立刻朝一个方向弹射过去。
显然,正太已经识破了魔鬼的行动。
纱丽现身,间不容发再一次施展瞬闪技能,电光火石间躲过了蔷薇鞭。
只是,实力差距摆在那里,侥幸躲得过初一,哪能轻易躲得过十五?
纱丽下一次于瞬闪之后现身,抬头发现自己已经完全被置于风华竹叶阵的笼罩之下。
竹叶片片,仿若凌迟滚刀落下;在人类眼里可怖的魔鬼,此刻已经沦为板上之肉。
不闻惨叫,阚宇眼的双眼已经被某种冰凉的事物遮蔽,林瑞的奶声跟着传进他的耳朵:“别慌,有些恶心的场面眼不见心为净!切羊腿神马的不要太血腥!”
当阚宇超得到允许拨开遮蔽眼睛的两片树叶,入眼所见只有一大滩腥臭的黑色血水,以及L集团董事刘曙光迅速腐败的尸体。
“走吧!”林瑞拉了拉阚宇超的衣角,两人在一道白光之中到达另一处僻巷。
阚宇超看看四周没人,迫不及待问林瑞:“怎么样了?那个丑鬼被灭掉了么?”
林瑞摇头,手心变出一片绿叶交给阚宇超:“我故意放它逃走,它的命留着有用,我马上就跟过去。你拿着这个去找胡修宁和木辞,他们知道怎么使用。”
阚宇超接过树叶,林瑞的身形随风消失。
刘曙光曝尸街头,自有媒体关注;无形之中,警察叔叔们躺枪倒霉,因为这桩悬案非常不好处理。
******
僻巷离Star专属工作室并不遥远,阚宇超激活自己百米飞奔的潜能,于五分钟之内赶回,说明大体情况之后把树叶交给胡修宁。
木辞对林瑞的本领相当信任,胡修宁却不甚了解。听完阚宇超的叙述之后,胡修宁还喃喃念了一句:“你是说……林瑞凭一己之力把那个羊腿魔鬼给轻易……”
“是啊!”阚宇超绝对理解胡修宁此时的感受,他自己当初也没想到林瑞会那么厉害,因而肯定之声就相当响亮和坚定。
黄哲没有对林瑞单打独斗的本领表示惊讶和怀疑,却对那片绿叶产生了兴趣,问胡修宁:“这个树叶到底有什么作用?”
胡修宁将一线灵力注入树叶,树叶立即发出淡淡荧光浮空而起。
胡修宁双手结成一个引字诀,树叶便朝着一个方向缓缓飘去。
“林瑞重伤魔鬼,却又故意放其离去——放虎归山的事情,林瑞是一定不会做的。他此举,是为了利用魔鬼退败查明程向波老巢所在。”胡修宁说,“这片树叶,就是林瑞为我们留下的路引,相当于导航系统。”
树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虚化,直至消失不见。
阚宇超立刻惊叫:“怎么不见了?是不是林瑞遇到了危险?”
胡修宁笑着摇头:“不要瞎担忧。树叶不是消失,而是虚化了。只不过你们不是修行之人,所以看不到罢了。”又对黄哲说,“我想,我有必要跟去一趟。”
羊腿魔鬼很有可能逃回程向波的秘密巢穴,而程向波的秘密巢穴很有可能就是荀墨的囚禁之地。亲自去看一看,总归是好的。胡修宁主动请缨,无非是担心黄哲亲自过去遇到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