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魔嘲笑他:“你快去照照镜子。”
道林便坐到镜子前面,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皮肤雪白细腻,微鬈的金色长发,碧蓝的眼睛,水红的嘴唇,不得已被自己美到,熏熏然陶醉说,“挺美的啊。”
恶魔无语:“是完全不像个男人好吗?”
道林明白过来,应当锻炼身体让自己更有男子气概一些。兴冲冲花了大半天制定了整个月的计划,实施了两天就因为吃不了苦而放弃,“这实在太累了,真不是人干的,你看,我的腿都肿了,这样的肌肉线条一点都不优美,皮肤似乎也晒粗糙了一点。还有别的方法吗?”
恶魔干脆告诉他:“你可以试试找到刀子在脸上割一刀。”
道林心戚戚然,摸摸瓷白光滑的脸颊,盖好被子,觉得穿女装也不是多么不能接受的事了,还是洗洗睡吧。
这几天,克尔索勋爵外出办事,道林终于有机会换上他的小绅士装扮,踮着脚,趴在窗台看一会儿,拎了个小水壶,蹬蹬蹬跑去花园,给玫瑰花圃浇水,水帘细细落下,迎着阳光,折射出一条小彩虹来。
道林伸手捞了捞,握不住幻影,只弄湿了手指。他将水壶丢弃到一边,坐在花圃边缘唉声叹气来,熬了这好一段时日,日子快淡出鸟了。他开始怀念那些五光十色、衣香鬓影的生活来——沙龙,聚会,歌剧院,音乐派对,美女,美男,美食,应有尽有,像是服用罂粟花提炼的药膏,刺激愉悦刻在灵魂深处,只是想一想,他便又开始飘飘然向往起来了。
他招呼了仆人,骑了马厩里的一匹年幼的温顺的枣红色小母马出来,绕着庄园溜了两圈,自觉英俊潇洒,仿佛依稀找回了昔日万千宠爱在一身的沙龙王子的感觉来。这样浅尝而止的完了勾起道林更多的渴望来,他踢踢马肚,马儿就慢慢地跑了起来,进了他家庄园旁边的小树林里。
遇见几个正在玩耍的小女孩,女孩们也看见他,小小个的男孩子,面容秀美,像是用黄金、海水和珍珠锻造出来的美貌,于是便没有拒绝道林的搭话。
道林闲的要长绿毛,同女孩们凑到一块说话,要说哄女孩的功夫,他要说自己是第二就没人敢自称第一,从一个穿蓝色裙子女孩的发缎上开始聊起。纨绔纨绔,除了吃喝玩乐,他最精通的可就是“美学”,如何将外貌包装地更加美丽。发辫的编织手段,裙子的流行款式,颜色的搭配技巧,蝴蝶结的各种打法……哄的女孩们喜欢他。
道林忍不住遐想,“待我再长大一些,我一定要和那个黄裙子的姑娘恋爱一番。”
魔鬼笑起来:“小心犯了氵壬欲之罪。”
道林心虚说,“你真是龌龊,想的那么远。”
魔鬼:“……”
道林有点纳闷地问:“我也想不明白,这等快活的事情为什么也会被归入罪孽的行列,子息繁衍交欢结合是世上最普通的事了。”
魔鬼说:“有爱情的交酉已是高贵的,没有爱情的则低贱,与牲畜无差别。你这种人肯定不能守护纯洁二十年,一旦选定了,如果又始乱终弃的话,地狱是在等着你的。”
道林想,那还真的是得精心挑选,不能轻易决定了。
为了练习法文,道林订阅了一些法国刊物,他看到乔治·桑的最新发表的文章《卢克莱齐亚·弗洛利亚尼》,还记得勃朗特小姐对这位作者的推崇,于是坐下来读了一遍。书名即是女主角的名字,职业是女歌唱家,在经历过爱情生活之后隐退乡间专心养育孩子,后来女主角遇见了一个美貌羸弱又敏感温和的青年,但是他完全拒绝对不幸之人平等相待,而女主角则好心的忠贞地照料他。1
道林读完第一遍,觉得有哪里不对,第二遍时终于琢磨出违和的地方了。这个女主角简直就是乔治桑自己的翻版啊,男主角则像极了肖邦先生,通篇文各种烘托女主角的伟大宽容,批评男主角的狭隘妒忌。道林看的目瞪口呆,
唉,肖邦先生真的可怜。道林的记忆中,他开始混迹上流社会时,肖邦已然逝世多年,他不学无术倒是记不清这位受人爱戴的音乐家到底是死于何年何月的。女人翻脸真是可怕,会写文章的女人翻脸更可怕,笔尖蘸一蘸墨,她就可以把你写进书里,肆意地加工贬低。道林突然就领悟了勃朗特小姐教导他的知识就是力量,你看,使用得当,这就是一把无形的刀。
而此时,身处巴黎的埃里克就在肖邦家中,那个同他争吵过的女人偶尔寄来一份信,肖邦看了以后又是喜悦又是忧愁,白天他要给几个学生授课,否则无法承担生活费,总不好将私人情绪过多带入。
等到晚上,那个幽灵般的孩子就会不知从哪个钻出来,比第一次见面变得干净许多,只是总是遮住右半张脸,他从开过口,肖邦以为这孩子不会说话,便将他当做倾述的树洞,“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对对方并没有太多好看,她正骑马回来,穿一身男装,我吓一跳,不敢相信这是个女孩,她却先笑起来说我文静的不像男人。”
埃里克不是很明白他都在说什么,不过很开心,因为可以弹奏钢琴。音乐仿佛是天生就种在他身体里的一颗种子,只是稍加指点,这颗种子就迅速地破土发芽,以惊人的速度茁壮成长起来。肖邦并未将他当作学生如何正规地按步骤教授,他正在写一本钢琴教学的书籍,拿去给他看。埃里克起初看不懂,因为不识字,后来自己对着字典认字,他在学习上似乎格外有天赋,认字也认得特别快。
一年之后,当肖邦收到“女儿”邀请他参加婚礼的来信时,埃里克已经学会了读写不少字,并弹奏曲子。他的变化很大,这段时间来吃得饱肚子,身体慢慢变得健康强壮,白天的时候就重新钻进地下通道,偶尔晚上到肖邦先生家里学习音乐。
肖邦和桑的关系愈发糟糕,有回肖邦弹奏《小狗圆舞曲》给埃里克听。
“那时她养了一只小狗,我看到小狗围着她转,她笑起来,整个房间都明亮起来,就写了这首曲子。”
“你是个有天赋的孩子,如果你以后爱上哪个人,就给这个人写首曲子吧。”
埃里克在地下钻来钻去时,发现一处地下湖,地下湖的上方似乎是歌剧院,因为待在这里可以听见从上面飘下来的歌声。埃里克喜欢歌剧,他在这里停歇下来,拣别人丢弃不要的东西来搭建小窝。
他后来又鼓起勇气在晚上接近了那只“吸血鬼”小提琴手的巢穴,料定这里的主人会外出活动,埃里克偷取他遗留的钱财,最惊喜的是发现足足一箱书,他过几日就去里面拿一本来看。这些书涉猎极为广泛,许多珍本,甚至还有伏尔泰和孟德斯鸠的手稿,不过对俗世没甚了解的埃里克并不明白这些名字的含义,只是敏锐的知觉让他察觉出这些知识的可贵性,如饥似渴的汲取。
见没有被发现,埃里克胆子愈发大起来,他又翻出一个落满灰尘的箱子,在里面找到了手枪、匕首、还有剑,还有装在小盒子里的十字勋章,都被他通通卷走带去自己的地盘。然后晚上去学琴回来,刚走到半路,就被一把逮住,对方相当生气,咬牙切齿地说,“你这不知死活的小东西。”
第7章
埃里克扑腾起来,低下头就要去咬抓着自己的那只手,还没咬到,他就被狠狠地扔掷出去,摔在地上。他想爬起来,但是不知道撞伤了哪里,疼的无法起身。
一双浅色羔羊皮女士小皮鞋,鞋面绣着精致的藤蔓,这双女人般的脚出现在埃里克的眼前,对方蹲下身,拍拍他的脸颊,有点困扰地说,“你不能咬我,孩子。”
埃里克转了转眼珠,瞧见镶嵌蕾丝边的裙摆。
“你从我那偷的东西呢?”
埃里克依然不说话,对方单手把他拎起来,带回了自己的地盘,埃里克生平第一次躺在一张床上休息。埃里克几乎要认不出来这个人,在马戏团时他穿的像是穷家小子,而此时他却打扮成女人似的,穿裙子,涂口红,看上去似乎也并不维和——这到底是男是女?埃里克迷糊了。
对方在埃里克的身上摸索着按了几下,埃里克以为他要折磨自己紧咬牙关,一声不吭,“肋骨断了两根。忍着点,我给你处理一下。”
埃里克依然不相信对方的好心,刚刚有了点力气,找到对方转身的间隙,就挣扎着要反抗起身,又被发现,“你再乱动肋骨会扎进你的肺部,到时候沙漏没走完你就会死掉。”埃里克沉默下来,像是很识时务地不再动作,不过其实他心底是认定对方危言耸听的,他活到现在,不知道受过多少次伤,也有比这严重的,还不是好好活下来了。他闭眼想着,却不知怎的就沉入了梦乡。
等到再醒来时,他转过头,烛光中,那个分辨不清是男是女的人正在梳妆台前,埃里克愣愣看着镜子里照出来的影像,起初镜子里的面孔似乎苍白平庸,好似施展魔术,一双并不算纤细的修长手指在那张脸上涂抹,整理头发,再换上一件裙子,便从一个瘦弱的男人变作了妩媚的女人。躺在床上养伤的这几天,埃里克眼睁睁目睹了这个人变换各种装扮,有男有女,有青涩有英武,他仿佛有一千张脸,只要一些颜色,就可以涂画出新的样貌来。第三天时,埃里克终于忍不住问了,“你到底是男人还是女人?”
对方笑了下,“你居然说话了,我还以为你哑巴呢。你的声音很好听啊。”
埃里克就闭上嘴巴。
“我是男人。”对方说。
埃里克皱了皱眉。
对方问,“角落那个箱子里的剑和匕首是我的战友留给我的,你不能拿。”
埃里克说,“我需要武器保护自己。”
对方也发现眼前这个孩子粗鲁的像是未驯化的野兽,偷抢别人的东西也没有半点羞愧,只一心想要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不择手段,“我可以教你一些保护自己的技巧。”
埃里克几乎是毫不掩饰地用鄙夷的眼神望过去:就你这个成天打扮成女人的娘娘腔。
爱穿女装的男吸血鬼收到这样眼神,唏嘘地叹了口气,“居然我也有被人怀疑实力的这一天。好歹我当年也是被人们称作欧罗巴剑圣的人啊。”
埃里克老实地说:“没听说过。”
对方微微点头,“嗯,没听说过是正常的,距离那时候也过去几十年了,知道当年的事的人也都已经魂归尘土了……”埃里克看到对方安静下来,脸上是挥之不去的寂寞。
埃里克想了想,又说,“我知道你是谁。你是迪昂·德·鲍蒙。”
迪昂有点惊喜,“你认出我了?”
埃里克说,“你的笔记本上写的。”
“……”迪昂,“好吧,既然这样,你也不要总是‘啊’‘喂’地叫我,有教养点好吗?叫我迪昂,或者莉亚。”
埃里克后来觉得这老家伙大概是太寂寞了,所以才主动教授自己剑术。迪昂给他制定严格的训练计划,锻炼肌肉和力量,并且说,“这可都是军队里的训练方法。”
“你有参军过?”
“那当然,我参加过好几场战役。”
埃里克点点头,面无表情,叫人看不出喜怒来,他问迪昂可否教他将自己装扮的不那么吓人。迪昂的易装技术极为高超,不过埃里克在这方面似乎并不是很有天赋,但还是用心地学会了贴带假发,遮住在被烧坏一小片头皮,还做了一面面具,恰好能挡住右边眼睛周围的疤痕,这样装扮一下,再换上一身整洁服饰,倒也像模像样,至少这样走出去是不会吓人的了。
迪昂站在他身边,看他这样遮住狰狞的伤疤,将头发尽数往后梳,露出的半张脸,气质沉稳神秘,感叹说,“你的这半张脸倒是很好看,如果左脸没有受伤的话也将将算得上是美男子。只是面具不好摘下来。”
埃里克微微垂下眼帘,“世上也有人就算是看到我不戴面具的样子不会被吓到的。”
迪昂告诉他,他们所在地方的正上方确系巴黎的一个歌剧院。
“你听,柏辽兹编的《浮士德的沉沦》,新剧。虽然听得不是很清楚,座位不好,不过胜在门票免费,可以随意听。”
埃里克侧头倾听,听见有人在唱:
离开了坟墓,
黑暗的禁锢,
他变形了,
升向天国的殿堂。
……
我不安的灵魂,
能否乘着这歌声的羽翼,
向天国翱翔?1
埃里克问他的吸血鬼老师,“天国在哪里?为什么他们总是歌唱着要去天国?”
迪昂摊手,“谁知道那是什么地方?”
埃里克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我大概是去不了那个地方的,我杀死过人。”
迪昂挑了挑眉。
埃里克看着自己的手掌,“那我该更加努力地增强自己的力量,即便是下到地狱也不会叫谁打倒我。”
过一会儿,迪昂走到埃里克身边,看他在写一首乐谱,照着哼了下强调,竟然就是他们刚刚才听的旋律,“你居然一次就能记下来?”
埃里克默然地回答,“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这倒是个高雅的爱好。”
埃里克思忖了片刻,难得地流露出几分愉悦的情绪,这使他坚硬的面部线条也显得柔和了些,他的声音变得甜蜜,“我在学习写曲子,我想写一首歌给她。”
“哎哟,你还有喜欢的女孩?”迪昂有几分惊异。
埃里克毫不害羞地点头,“我会快点长大,然后去找她,她会和我在一起。”
迪昂说,“万一人家不喜欢你呢?”
埃里克只坚定地说,“我会让她情愿在我身边的。”
迪昂啧啧两声,“真想看看这是个怎样的女孩。”
埃里克心想:反正不是你这种异装癖的奇怪的家伙。
——千里之外,穿着妈妈留下的裙子的漂漂亮亮、高高兴兴的道林莫名其妙地脊背一寒,打了个哈欠。是不是着凉了?今年的冬天又到了,我该加点衣服。道林想着,翻出一张毛毯,包裹着身体,高高兴兴地躺在床上翘着脚看勃朗特小姐给她寄来的初版《简·爱》,扉页还有亲笔签名的“致小友道林”,附信说她和两个妹妹的书都成功出版,连带还送了《呼啸山庄》和《艾格尼丝·格雷》。
待到埃里克再偷偷在深夜中潜入肖邦家中时,已经是几个月后的事了,埃里克走进屋子,就听到肖邦的咳嗽声,他独自在厨房倒一杯水。肖邦看到埃里克,吃了一惊,并没能马上认出来,打翻了杯子,过了会儿,才认出他,握拳咳嗽两声,“你来了。”
埃里克这段时间经过迪昂的指导,倒是稍微知道了一些礼仪,“你该多穿几件衣服,天气冷下来了。”
肖邦又受到惊吓,“你可以说话?”
埃里克不置可否。
肖邦说,“我晚上需要休息,过段时间我打算开场音乐会,很忙,大概没办法教你。不过如果要用琴的话,你可以随意用。不用担心吵到我,我听着钢琴的声音才好入睡嘞。”
埃里克点点头,“谢谢您。”
肖邦听到他说的话,微怔一下,然后笑了笑,“这没什么,孩子。”
埃里克又问,“我可以问你一些事吗?”
肖邦说,“如果我知道的话。”
“你知道迪昂·德·鲍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