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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是天生聪明的人,唐稼是,这他自己都知道。
其实为什么喜欢林九呢,他自己也说不准,第一眼见他是在新生下车的人群里。
有些瘦弱,眼睛是琥珀色的,很像从前养过的一只小狗,可惜它死了。
唐稼看人总是很准的,正如同感觉到林九看他的眼光,就知道,这人对他有好感。
为什么说是好感呢?因为他知道林九喜欢的是男人。其实,林九是个同性恋的事情他是后来才知道的,他素来是个观察细微的人,自然是看出来了。
对待林九这样个性的人,自然是应该循序渐进的,也是真的用了点心思,看那人一点一点被自己攻陷的感觉,真是格外的满足。
第一次做菜是为了他;第一次为人穿耳洞是为他;第一次和男人欢爱也是和他。付出的多了,居然越发地顺手起来,竟有些不舍得分手。
他一直是那种人,猎物捕捉到手,就会腻味,可林九不同,他总是那样认真细致,以至于忍不住付出更多,但其它朋友的邀请他还是不会拒绝的。
第一次吻别人被林九发现时,他也不是很紧张,那个人素来喜欢他,那么深,他就有恃无恐了起来,已至于错得更深…
其实不是第一次和别人上床,错就错在他以为那人会害怕自己离开,竟忘了他的感情洁癖。
林九走了,居然把他亲手为他戴的耳钉留了下来。
唐稼气急,把那颗耳钉扔出客厅,可又忍不住开了灯,一寸一寸摸索着地板拣了回来,那是林九戴了三年的东西啊,他怎么舍得…
失去那个人的身影,整个人都不舒适了起来,他喝酒吸烟,那样放荡过了一年,仍是忘不了他的模样。
他后来回过学校领毕业证,班长告诉他的。
唐稼一笔一划地认真些着给林九的信,封好的信封,满满一叠,唯一贴好邮票的那封却只有一行字,林九,生日快乐,还有那颗蓝耳钉,在四月末的日子,寄去了他任教的那所学校。
最初那几年是知道林九不会那么快原谅自己的,也不敢去找他,信是依旧一年一封的寄,可没有贴邮票的那些信却已经堆满了整个纸箱。
唐稼的生活几乎就只剩下,想他,工作,还有烟酒。
等到真正犯病的时候,医院诊断出来已经是晚期胃癌,其实没什么的,还是有机会的,只要能有合适的胃。
只是他不愿意告诉林九,尽管他知道他大概已经原谅他了,那个人没回信,却也不曾离开那个学校呵,他是不是在等他呢?
有些时候,世界上幸运的人总是少之又少的,唐稼只不过是多数不幸中的一员罢了。
唐稼最后一次寄信给林九是在林九三十二岁的生日,那上面写的是,阿九,我要死了,你要不要来看看我。
可那个人始终没有来。
其实有些不甘的,却还担心那个人会不会还等着他,便求表妹把几年前给他们当伴郎时和她的合照寄给林九,他轻笔在上面写的是,对不起,不再端正,带着些潦草。
这世界上本来就没有那么多的奇迹,唐稼死在第二年的三月,始终没有挣扎过林九的下一个生日。
唐稼的墓地在珠海,这是很少人都知道的,只除了他熟悉的那几个人,如他的大学班长,当然也是他的妹夫。
7
林九准备结婚了。
35岁的这一年,娶进了一个温柔的南方姑娘,是与他同校的老师,等到两人结婚后大多数时间还是住在学校里的,只不过又在镇上租了一处套房,周末的时候也能回自己的家,母亲很是高兴,年迈的身子禁不得颠波,只打了电话嘱咐他今年过年记得回家。
其实没有什么的,只是一切都恢复成他最初的想法,他的生活,他的家庭,都恢复成原来的路经罢了。
鬓角的头发又长长了些,林九下意识地将它轻掩了掩,盖过了耳骨上那个疤一般的空洞,其实,已经接近麻木了。
结婚的日子定下来了,就在下个月,那天,四月已经快到尾声了,两年了,再也没有收到那个人的信呵。
他再次挖出白杨下的那个白色铁盒,其实已经锈迹斑斑了,毕竟是这样十多年都过去了…
盒中的碎纸被他一把一把地抓起,扔到垃圾桶里,原本这些东西,还有什么好留下呢?
盒底躺着的是那封翻看了多遍的信,以及一张照片。
信纸,信封都泛着些岁月的土黄,可那照片还很是新的模样,背面上唐稼的字迹显得潦草,只有一句对不起。
照片里,戴着蓝色耳钉的男人倚着一个女人笑的开怀,日期定格在2005年4月20日,信封里的蓝色耳钉被他装进了口袋,林九那般仔细而认真的把信,以及照片一点一点烧成灰烬。
到底,唐稼还是那个唐稼,喜欢一个人的同时永远能把心分散的人。
林九缩回一不留心被火灼烧的手,连这样的疼,其实也没什么感觉了。
再然后,那人真不曾再寄信来了,是找到真正喜欢的女人了吧?
就是这样吧,没有林九的唐稼依旧灿烂,这过往的一点温暖和温暖,真的什么都不是呢…
那颗蓝色耳钉是在二手店里卖掉的,当年的经典款真钻转手时只换来三个月房租,可林九居然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午后,陪女友交了房租,晚上又一起去试过衣服。
他看着镜中包裹着白色礼服的自己拥抱着那个笑容灿烂的女人,忽然有种恍惚的错觉,到底,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不是吗?
8
就只剩下生活的本能了,一切真的就是这样了,结婚,拥抱女人,组建家庭。
40岁那年,他有了第一个孩子,是个男孩,那时候想名,不自觉就取了林稼。
有时,真的是不由自主地念起这个人来呵。
唐稼死去的消息是在同学会上听说的。
这样多年过去以后,当年的班长居然想要办一个同学会,再见面时也会有种物似人非得感慨,只是唐稼没有来,他半是欣喜半是忧心,那个人始终没有出现。
若不是班长问及,林九,你知道唐稼的墓在哪吗?找天我们一起去看看他吧…
唐稼和林九多好的关系,这些人大多都是知道的,可谁又知晓,林九是最后一个知道这个人死了的消息呢?
班长有些惊讶,但还是带些唏嘘的告诉他,唐稼是死于胃癌的,也不知怎的醺酒抽烟,很是疯狂了几年,不曾戒不曾收敛,再后来查出病已经晚了,治了几年没见好,后来熬不过,还是去了。
真的就是这样的,明明是找到匹配的器官就能活命的病症,可世界上怎么会有那么多那么巧的事呢,唐稼也只是那么多不巧里的一个罢了。
林九只能陪着大家一起唏嘘。酒却是多喝了些,夜里被送回了自己的家,对呵,他有自己的家,自己的妻子呢。
“唐稼…唐稼…”他有些不管不顾地念着,他的妻子只是给他端一杯温茶醒酒。
对了,体谅他忽然失去了最要好的朋友…
朋友?朋友…
可是,再也不会有人知道,那是他喜欢过的人啊…
温暖而苦涩的茶碰触到唇齿,一滴眼泪滴落其中。
太多年了,喜欢了那么久,温暖过境后,其实是满目伤痕呵…
13、怎奈浮生不若梦
(一)
怜卿收下浮生时,从未想过这个孩子会有多出色的表现。他太瘦弱了,也早就过了学戏最好的年纪了。
(二)
那时的怜卿还是戏班子里的当红旦角,拣回浮生是在往牙子巷去的途中。
戏班主让他到牙子巷买几个好苗子,怜卿是也是班主带回来的孩子之一,从小便学这唱戏,到他前面那位花旦退了后,他就名顺言正地当上了头牌旦角。
怜卿长得是极瘦的,身上总有淡淡的脂粉香,修过的眉毛细细弯弯,眸眼总带一点儿黛玉的忧郁水气,身段也柔软纤细,从小就被当作姑娘来养,也总着青白色长裙,诈看果真像女子一般。
而浮生和怜卿却是完全不一样的。虽是瘦,但却很是高挑,十二岁的年纪就几乎要比怜卿高上半个多头了。
怜卿拾回浮生那天正是他十八岁诞辰。他站在那个消瘦脏污的少年面前有半响了,而那少年只是蜷作一团,依稀还能瞧见四肢纤长,却看不清样子,只能看着他一头乱发上深刻的发旋。
怜卿看着那少年,真觉得就像只瘦弱的野猫,忍不住就难受了。怜卿向来是个心软的人,市集里被小乞儿哀求总就会忍不住买些吃的给他们。
这个柔和的个性也真像个姑娘。
他看着眼前的少年,想了想,还是在路口的馒头摊上买了两个白面馒头,用油纸包好,他走到少年身边,问道,饿了吧,要不要吃一些?不是多好的东西…他的声音有一点软腻,笑起来还带一点腼腆,那种戏子的自如他一直是带不出舞台的,总带一些青涩,怜卿把手中的馒头递给了少年。
浮生本能地接住了还冒着热气的油纸包,抬起头来时就瞧见了眼前的这个人,很瘦,肩也不宽,浅笑的脸上几分腼腆的红,青白色的裙子只把他衬得越发的白净,连声音都带着软腻的温柔,浮生也猜测不出这个人到底是何种缘故来这样靠近他,只是他的姿态太自然了,自然到连他都看不出一些施舍的怜悯,让他忍不住要接受怜卿的好,大概,真的是饿晕头了吧,他忍不住自嘲,从油纸包中拿过一个馒头,慢慢地吃起来。
怜卿看那少年抬起头看了他一眼,接过油纸包默默吃着,也不道一声谢,污泥使他的脸看起来有些模糊,但仍能瞧出尖削的下巴,还有一管挺直的鼻梁,怜卿也道不出内心那点涌动的情素是为何,这个十几岁的少年总是触动了他的,他认真地看着他,问,你想学唱戏吗?问出口倒觉得不好意思,脸上的红晕更深了。
“好。”少年的声音有些低,带着稚气,蜷成一团时显得瘦,站起身却是比怜卿还要高上半头。
“我叫浮生。”那少年清冷的声音还很年轻,只这名字带了些脱俗。
怜卿在前面走着,浮生也只是在两三步的距离内跟着,接着又在牙子巷里买了一个女孩和两个少年。
(三)
回到戏班子,把那三个孩子带给班主,浮生仍是跟在他的身后,怜卿也是第一次给班主提了要求,他说,这个人我要自己带。面上有些红,但仍坚持地看着眼前的班主。
四十多岁的老男人有些责难地看了他一眼,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怜卿把自己的一套青色袍子和白色里衣带给少年,虽是旧东西,但仍洗的很干净,有阳光和皂香。
浮生洗净了身子,从澡房堂中走出来,才发现怜卿还在门边等他,瘦弱的样子越发的纤细,那时的浮生还以为他是个女人。
怜卿是知道浮生该有一张好看的颜容的,只是猜不出居然如此出挑。
浮生穿着他给他的那袭青衣,衬得越发的白晰,细长的眼在这样温暖的水气弥漫下仍带着冷,一管挺直的鼻梁,美人尖,身子高瘦,肩却显的宽阔,两道剑眉只把他衬得更加冷俊,而把那点儿年轻的稚气生生地挤没了。
入夜,浮生是同怜卿一齐睡的。
戏班的房间并不多,怜卿便让浮生同他住一间房,即使冷漠如浮生,也觉得有些羞郝。
怜卿的房中只一张床,他小声说道,有些晚了,先睡吧,明日再让院里的师傅给你搭个床。便先解了外衣上床。月光透过窗倒映在那人瘦弱的背脊,他面朝着墙,把大半的床位让给了。
浮生再成熟,也只是个十二岁的孩子,他居然有些脸红,轻轻拍拍那人的肩,小声地说,“我睡地板吧。”毕竟男女授授不亲,后半句在嘴里含糊着,到底是没有说,直觉这话大概会让眼前的人难过,便是说不出口了。
怜卿转过身来,有些担忧又不好意思了,他害怕浮生是嫌弃他,又怕他到底还是不习惯这样的日子,“怎么了,”怜卿小声问着,里衣绑得并不紧,微微露出白晰的胸口,但还是能辨别得出这是具男人的身子,平坦毫无起伏,怜卿抬头看他时,不太清晰的喉结也是能发现的,浮生只一瞬的错愕,才答道,恩,没事,睡吧…
原来是个男人,浮生背对着怜卿,被子里透着那人的淡香,他们的背脊相抵,那种温柔的暖意居然让他觉得安定,即使知道怜卿是个男子,可浮生仍觉得心口那种孚动难以制止。
(四)
浮生学的是生角,虽入行得晚,但外部条件还是不错的。
怜卿先是要帮他松筋找腔,虽说年纪有些大了,拉起筋是极疼的,怜卿都觉得有些心疼,而浮生却不曾埋怨,只认真地做他教给的每一分,下腰,压腿,比同时期进来的那三个孩子更加的出色,声音都有点哑,仍努力跟着他的腔。
也是真切的比别人多了些天份,但那种努力毕竟也不是别人能做得出来的,怜卿也是能隐约感觉出来的,浮生是个多么骄傲的人,大概是那种做什么都不落后于人的吧。
浮生天生就不是那种家养动物,总是要带一点危险的野性,他也不是个习惯亲近人的人,只除了怜卿。
什么事情都是要付出代价的,那人柔腻好听的嗓子,柔软的身段原都是这样练出来的。
几乎要生生地把骨头折断一样,那人不自觉皱着眉,眼睛里带一点心疼,就让他找到了咬牙忍住的动力了,他不否认,看着他为他心疼,内心就生出一点欣喜。
怜卿也给浮生清唱过一些曲儿,或是演一小段,那人就像个天生的戏子,生生的把角儿演活了,一甩袖,掩面,颦眉,咿咿呀呀地唱一段昭君出塞,简直就是那个将要离开中土远嫁夷地的王昭君一般,把一个柔弱又不失坚强的女子演绎得真切。
连浮生都忍不住要称赞他的出色,怜卿唱完曲也习惯地行了礼,才发现是浮生,又忍不住地红了脸,小声谦虚着,唱得不好的。然后才让浮生继续练腔。
浮生的声音是比怜卿要低一些,微微带着哑,穿起青衫来就像个风流公子,整一气度翩翩,音质也是极好的,连戏班主也夸他有天份,而这样的话就时常让怜卿愉悦得连眼睛都带着笑意。
戏班子算作是经营得不错的,虽说没有固定的戏园,但也是时常要搭篷演出,收些银两,怜卿也是这一带有名的角儿。
(五)
这日又是新春,正月初到王府出戏时怜卿是带着浮生的,这年一过,浮生也十五了,只少了一点少年模样,看着就比怜卿还要长上几岁,戏班的伙食说不上好,可是浮生仍像竹子般疯长的,更加高挑了,肩膀都显得安稳而宽阔。
怜卿还是如初时见过那般,瘦弱柔和,也不见得就老了多少,不唱戏时仍带一点羞怯。
王家夫人也是喜欢听曲的,怜卿是唱得好听,性子又干净,没点儿柔媚,还是个男儿身,那老夫人自然是不担心她家那些个孙子看上他,就越发乐意让他上府里唱几句。偶尔高兴了,还赏几两银子,倒也让班里的人喜欢。
那日正好是月初,府上来了人,也不止要他一人去,而是多带几个人,演上一场,让客人乐一乐。
这次和怜卿一起出戏的是浮生,班主给他们挑的是梁祝里祝英台和梁山伯出游的段子。
怜卿演的是祝英台,着一袭蓝衣,纸扇轻摇,眉眼都透着灵动的慧黠,一张脸柔和又透着点脂粉气;浮生演的是梁山伯,着的是青衫,白净的脸,俊秀的模样,一脸的笑意。这两人都是极熟悉对方的,搭起对手来倒很是自然,走走唱唱,台下的人大多都忍不住在观赏,偶尔还因了两人的玩闹发出笑声。
唱毕,怜卿和浮生同其他人一起行了礼,便随戏班主一起去领赏钱了,王夫人看得满意,也大方地赏了好些银钱,这才让他们退下。
怜卿倒是挺习惯的,只拉着浮生的衣袖跟在班主后面出了大院。
浮生有一种天生的警惕,他察觉身后有人在注意着他们,他忍住回头看一眼的冲动,只慢了步子,掩住怜卿消瘦的身子,其实怜卿虽不曾说,但浮生见过一些轻佻的客人出言调戏过他,那人是这般柔弱的性子,到底是没学会保护自己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