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总是这么任性。”
“我替你着想了——我可以偷偷摸摸,没人会知道。你的前途名声不会受一点影响——我说过一开始就替你想好了。”
“事情哪会那么简单。你不明白吗?问题不来自于外界,而来自于我们自己。如果我任由你胡来,这一次我们就只能一起完蛋。”
“完蛋……吓唬谁?会死吗?”
“会!一定。”
钟弦开始相信邓忆是坚决不肯了。“没办法了,是吧。”
“对。”
钟弦点头。笑了又笑,“我果然不配。连一次也得不到。”
“不是给过你两分钟了。”
“你尽情地装傻吧。我要的是一次真正的滋味。”
“那……没办法。”
“先别急着走。有件事我没说实话,我并非真的讨厌Kiss。而是……在我放弃自己的时候,我想留一样东西。不想等到发现那个人真的存在时,我连一件珍贵的礼物都送不出了……”
“呃……会有下一个。”
“没有下一个。只有你。我可以把它带进坟墓了,也可以,随便扔给全世界。你看着办。”
“你的想法是会改变的。有时候比我们想的变的都快。”
“我经过的人多如牛毛,我比你明白,你要不要?”
邓忆用近似痛苦的眼神看着钟弦,“别这样。别紧逼不放。”
“好。等着瞧,别后悔。”
邓忆猛地将钟弦拉进怀里,将嘴唇贴上,但并没有亲吻,只是贴在一起迟疑地停顿着。
过了好一会儿,钟弦睁开眼睛轻声说:“以为我在这方面是新手就好骗,没吃过猪肉还没看过猪跑,这可不是kiss。”
邓忆的脸胀红了,他再次把嘴唇贴在钟弦的嘴上,渐渐地,用一种极为缓慢的方式生涩地侵占。
钟弦并没有此类的经验,在感觉到这新鲜的湿凉刺激后,脑袋里像中了一拳头。他们吻吻停停,蜻蜓点水到渐渐熟练。
桌上邓忆的手机刚响了一声,钟弦一边继续一边抓起那手机关掉声音。邓忆仿佛连那一声也没有听见,他的脖子都泛了红。
钟弦的脑子曾有一瞬间变的灵活。他将手探进邓忆的衬衫,摸索那一连串的钮扣,邓忆并没有阻止,大概都没有觉察,他的手指能感觉到剧烈起伏的呼吸与激烈的心跳声。他本来只是想在邓忆的衬衫内侧寻找那枚钻石领扣,但当他摸到邓忆的皮肤,感觉皮肤下的血管都在他指尖轻颤。
邓忆猛地将钟弦抱紧,仿佛要将他勒死,停顿了几秒,又狠狠地将钟弦推开。钟弦重重地跌在地毯上时,看到对方则像逃命一样奔出包房。
是如何结束的,钟弦竟在事后怎么也想不起来,只记得自己在包房的地毯上笑的直打滚,他摇晃着他的右手,他摸到了对方坚硬无比的证据。这种强烈的本能早晚会攻克任何人类的意志。他不相信邓忆会永远抵抗得了。除非他从今以后再也不会见他一面。
早晚有一天。
钟弦笑够后,爬起来继续吃。把邓忆点给他的惯例都吃光。
早晚有一天……你会跪下来求我给你欢娱,别以为我那么容易打发。
也别拿死来吓唬我。
轻生
119
“有什么急事,非要我来呢?”
钟弦的语速迟缓,眼神黯淡。因为一夜未睡,他的嘴巴都显得紧绷。
赵琪的酒吧中没有多少人。她每天结束设计院的工作后、或约过朋友后、或做过美容之后,总会到酒吧待上一段时间。
“昨晚打你电话,为什么一直不接?”赵琪手里拿着细长的杯子。
“昨晚么?”钟弦揉着额头,他像滩泥似的倚在酒吧几乎成了他的专用隔间的软座上。“我在等……”
“等什么?连电话都听不到?还是不能接。”赵琪搅动着杯中的鸡尾酒。
等……
钟弦没有说出来——他在等邓忆的回复。
昨天午餐一吻,让他信心倍增,心绪难平。他随后在邓忆的微信上留言——[我会等你想通。]
邓忆许久也没有回复。傍晚时回了一个字。[嗯。]
钟弦立即开心到有点忘形:[如果你打算想很久,不如先来一次419试用。嘿嘿。]
钟弦有他自己的计划。他想的是循序渐进。可是又心急到当晚就想见到。
邓忆在深夜时分,终于给他回了一条消息。
[你应该明白我不是矫情——都是男人,我为何要矫情。我确实对你没有想法。我承认你有吸引力。也承认我喜欢你。但是,只是友谊不好吗?我原本以为我可以掌控局面,可以无伤大雅地亲密无间。你的任性却无孔不入。
细水长流与爆炸后毁灭,哪一种关系更好。
我是不会败给自己。我该明确告诉你——我对你没有想法。
如果你还是不信。那是因为你是个有感染力的人,你把你的感觉代入到了我的身上。如果我这样说你还不明白。我就举个例子——你能让绝大多数人跟着你的感觉走,例如,当你觉得和谁是朋友,那个人就会也觉得你是朋友,你就是有这种能力会让对方也产生相同的感觉,你觉得你对我的喜欢非同寻常,我便被你感染也会跟着你心跳。但,那不是我。我想说,谢谢你喜欢。但,我再说一次——我并不真的那么想。最后给你一句我内心的忠告:你连自己真实的愿望都没有搞清楚。你只是习惯了任性。]
钟弦把这冗长的回复,看了好多遍。虽然看得他一头雾水,但终于是明白,他已不能再做什么,邓忆已经开始厌烦他了。
他一夜未能睡着。
思索着他为什么会觉得人生无趣又孤独。
他想在床的周围点上蜡烛,他希望用这些蜡烛烧光氧气,让他安静死去。倘若没有那个人出现过,生活就该麻木地继续着,就像蚂蚁必须要活完它的一生一样,没什么意义。但若那个人出现了,就会很难忍受没有他的岁月。
仿佛宁愿飞蛾扑火,最后死在他的目光里。
钟弦承认,尽管过尽千帆,他却是第一次开始恋爱。开始的这么晚,这本该是能够承受一切的年纪,他却没法承受。
他甚至开始思索自己还有什么遗愿。完成那些想做但未做的愿望,就可以告别将要面对的漫长而无趣的人生。从小到大他有过很多次轻生的念头,以前只是想想,他从未认为自己真的会那么做。唯有这一次,他不再确定。
他甚至设想也许邓忆会看到他死后的样子,那选择一种安静又美好的死法也许很重要,例如,躺在被蜡烛与花朵包围的冰箱里,一直等到邓忆发现他最后的模样。不至于腐烂的令人作呕,如果那个家伙愿意,还能抚摸他最后的容颜。哪怕最后能得到心上人的一滴眼泪,让其能看清自己的心。
说来也是奇怪,他始终不相信邓忆对他没感觉。
不知是否真的是自作多情的彻底。
或者是内心的委屈与愤慨,想给无情的人以最后一击。如果那个人会痛苦,也算值得。如果他无动于衷……也没必要留恋这无趣的人生了。
这种想法可以被看作是一时气昏了头。
但是钟弦在第二天的晚上,赴赵琪的约时,还是有强烈地想死的念头。
“你是生病了吗?”赵琪将一杯蓝色的鸡尾酒放到钟弦面前。“从未见你这个样子。”
钟弦的目光从高脚杯转动到赵琪的脸上,才发现今天的赵琪非常的精致,妆化的极美。假睫毛很自然把眼睛显得很大,脸颊细致瘦削。“你今天约我来,有什么事?”钟弦想起还没得到答案。
“为什么要有事呢。我请了个新的调酒师,让你来品一品,你不是喜欢酒吗?”
钟弦垂下头,须臾又抬起来对赵琪直截了当地问:“你到底喜欢我什么?”
赵琪愣了一下。
“你昨天晚上又打了20遍电话给我。”
“你总也不接,我担心你是不是有事。”
“我有没有事,关你什么事?你也这么关心邓忆吗?”
“我以为我已跟你说的很清楚。”
“你这个大小姐,邓忆跟你才是门当户对。邓忆比我好千百倍,他是名副其实的少爷,就算他对你冷淡,你不是还跟他那个哥哥……四哥是吧,我明明看到你亲他。你身边这么多高富帅,我算哪根葱?还是你吃够了鲍鱼龙虾,拿我当野味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