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直在戏里。
他好像一直在一部电影里,一条公路上,那么鲜亮,那么光芒万丈,镜头跟着他,太阳为他投下炽热的光,静物在飞驰后退,而他永远向前。
金塔那边有人在喁喁念经。任喻掐了烟,说:“我们进去看看。”
两个人循声走到金塔前仰视,夜晚令它的雍容变得温柔,整个轮廓在黯淡的景观灯和月色下泛着暖光,一层大殿供奉着四座法相庄严的佛像,二三层还有供奉着佛像的塔群。
“你知道雷牙让是什么意思吗?”
“野草和荆棘让出来的地方。”方应理回答,“作弊得来的,门口那块碑写了。”
任喻笑起来,抬手摸一摸方应理的发顶:“通过观察得到知识,也是非常棒的小朋友。”
方应理也笑了:“谢谢任老师。”
“完整的故事好像是说,释加牟尼生前转世时曾在这里生活过,佛涅槃百年后,有个佛教弟子来这里修行,为了他能够有修行和生活的地方,荆棘和野草纷纷让开,所以就称这里叫雷牙让山。”任喻说道,“你看云南这边的传说,对自然好像有种很特别的感情,他们认为万物有灵,连草都有慈悲。”
他对着佛像合十拜了拜,朝外走的时候,又问方应理:“你现在会信这些吗?”
方应理说:“信一点。”崾殽
“我就说吧。”任喻眉眼弯起来,“我就说去过一趟东南亚,不信好难。”
方应理想了想:“倒不是因为东南亚。”
不是因为在八莫许过解心结的愿望最后真的解了,也不是因为善恶有报,因果有终。
“我记得博尔赫斯说,爱上一个人就像是创造一种宗教。”方应理说,“以往我总是理性更占上风,并不认同。”
“直到现在,我觉得因为你,我可能创造了一个宗教。”
你的形而上学,也是我的形而上学。我到你生活过的地方修行,了解你、深入你、阐述你、变成你。荆棘退让,菩提叶长。
你允许我爱你,是你给我的慈悲。
好新鲜的情话,任喻在山径上的笑声清凌凌的:“方应理,你能不能别这么招人喜欢。搞得我很想亲你。”
两个人就在下山的路上接吻。吻到喘不过气,哪里传来钟声,方应理问他:“今天是黑桃还是红心?”
任喻的眼睛好亮,笑得好狡黠,他说:“你等我抽一张啊。”
哪来的扑克牌。可方应理感到任喻环绕他腰间的手臂动一下,在他背后捞了一把什么。
“猜猜是什么?”
“红心吧。”方应理一板一眼地配合他,但实在有点想笑。
任喻松开手臂,缓慢地眨了一下眼,像是魔术师即将展示他的神迹。
手从背后游回来,停在方应理的眼下,一片绿色的树叶在任喻的拇指和食指间,叶片上贴着一个小小的红色爱心贴纸。
“猜对了,红心。”
真是无所不用其极,方应理这回真的笑出来:“什么啊?贴纸哪来的?”
树叶是身后这棵榉树的,但贴纸,怎么会揣着这玩意儿?
任喻笑得胸腔闷动:“旅舍老板的女儿下午给我贴的,说长大了要嫁给我当老婆。”
方应理失笑,这个人又跑出去释放魅力。
“她才五岁,等她二十岁,我多大。”任喻因为下坡思路断了一下,又回过神,“我四十七。”
“天啊,方应理,我四十七。好老了。”他说,“到时候你睡我可能都觉得没意思了。”
“怎么会没意思?”方应理短暂停顿。
任喻以为他要说,四十七不算老,或者四十七我们还会相爱之类的话。也是很贴心的,但他不会相信,他秉持过一天是一天,十几二十年以后的承诺给到他这里,都要掺点儿虚,说不准的事他都当玩笑听。
结果他听到方应理说:“还有很多姿势吧,足够新鲜了。”
三十岁是三十岁的姿势,四十岁是四十岁的姿势。年年岁岁有年年岁岁的好。哪怕是很老很老了,可以拥抱,可以抚摸,可以有软xing//爱。他们依旧能给予彼此高潮。
任喻好满意。他无所谓什么宏大主题,食色性也,就足够一生了。
然后他们开车回去,到旅舍zuo//爱。
任喻先洗澡,洗完把水停了,里面窸窸窣窣的塑料袋响,过了一会,人还不出来,听到他在浴室里喊,尾音带着极力憋笑引发的轻喘:“方应理,你买的什么东西?”
方应理从床上直起身,看到这个人半干着头发从门边探出脸,笑得有点抬不起头,半边身体隐在墙后面,从赤裸的锁骨看,大约还没穿衣服。
“什么?”方应理反问。
任喻又往外站半个身位出来,胯那里挂着一根细绳,连接一块很小的三角布料将下身包住了。
第52章 明天
原本在缅北晒黑了一点,但黑色一上身又衬得他实在很白,身上还未干透,水雾雾的,肌肉也漂亮,不算很别致的吊带三角,在任喻身上,倒显出别致来了。方应理也笑起来,目光却没舍得移开,半真半假地解释:“真是按斤买,不知道掺了条这个。”
谁知道他到底是无心还是有意。
但方应理想看,任喻就大大方方让他看,又站出来一点,除了胯间那一圈,全是白的,韧的,美的。他低头自己看自己,发旋对着方应理,有点哭笑不得:“这真穿不了,哪家店买的啊,明天要去找他算账。”
再抬头时,方应理已经走过来,手指伸下去勾胯上那条细细的绳,挑起来,又放下,下面勒紧了,又松开。
“还好吧,我觉得能穿。”方应理的声音往下沉,注意力好像在手指上,又好像不在。
两个人就都不说话了,只余皮筋被撑开时发出一点细弱的弹响,暧昧不堪。
任喻不笑了,抬起头,眼睛有点湿,好像也不止是眼睛。
“方应理。”他直直地盯着他看,好似一场明晃晃的勾引,“我晚上吃了蒸木瓜。”
那种下垂生长的,臃肿饱满的,剖开后有很多种子的食物。
“嗯。”方应理的注意力终于回到他开合的,被热气蒸得红润的嘴唇上。
方应理好像笑了一下,然后朝他抬起手臂。
任喻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倒在床上的,倒退的,前进的,被推搡,还是主动的,只知道最后方应理压着吻上来……
他心脏跳得很快,扑通扑通的,连带着眼皮也在跳。他低头,看清方应理发上散落一圈碎而亮的光晕,顶灯失去他的遮掩,变得好大,好亮……
此时任喻身上的椰子味洗得淡了,在寺里沾的香火气也几不可闻,旅舍的沐浴露是柠檬味道,像在八莫的那个夜晚,院里的柠檬树递来的那抹馥郁,很好闻。
别的感觉都没了。
他一下忘了,忘了自己为什么在这,忘了缅北,忘了八莫,忘了这世间有人怨憎会、爱别离,有人求不得。只记得这张床,大洋上漂浮的这一张床。
热带的月光好绵长……
……他像个女人了,穿得像个女人,也像女人一样容易哭。他觉得自己泪腺肿胀,眼底发酸,方应理好像牵动了一个水阀,一点一点往里压水。
从眼睛,到声带,都在下雨。
他们在雨幕里做他们在八莫的仓库里就想做的那一场。
每次和方应理在一起,任喻都会觉得,像是没有明天。并不是无望感,而是今时今夜太好,有没有明日都显得不重要。
如果卢银用枪对准他们,他们还是会这样做的。
可一切总会结束,明天总会来。
方应理终于翻身下来,两个人仰躺在床上,混身是汗地静静感受余韵,空调噪音大,灯管是乌青色的,时不时就要闪一下。
这旅舍,破败地恰到好处。三分新,七分旧,新的是一茬一茬进来的新人,旧的是用一次比一次旧的坏物。
等风变得凉一点,方应理披一件衬衣起来靠在床头抽烟,打火机发出脆响,点燃朱砂痣般的星火,他衣襟没扣,能明显看出麦色的胸膛在起伏,腹肌的沟壑上挂着汗,眼神也蓄满雾气,变得朦胧不清。
任喻眯眼,越看这一幕越光怪陆离,越像王家卫的一场电影。
他忽然对方应理说:“你看,我们像不像在拍电影。你是演员,我也是演员。”
方应理抬眼看向他,看到他浑身赤裸,激动地从床上站起来双手比划着:“这里是摄像机,带轨道的,镜头从这往那里走,很慢。”
他的身体裸露在空气里,那里跟随动作颤动,但不让人觉得色情,反而有一种直白的天真。
“然后我刚跟你上过床,我这时候应该要沉默地穿衣服。”
“像苏丽珍?”
“嗯,像苏丽珍。”
“配什么音乐?”
“《吴哥窟》吧。”
方应理就把手机拿起来,打开音乐播放器,播放这首歌——
原谅你太理性,与我在一起要守秘密。原谅我太野性,想这段情更深刻。
方应理问:“那任导,我现在要讲什么?”
“按照王家卫的路数,你现在应该说你不爱我了。”
方应理在烟后面笑起来:“那我说不出来。”
“演戏嘛。演戏会不会?”任喻也想笑了,“艺术就是艺术,别代入太多道德审判,觉得睡完说不爱会渣啦,花心啦,怎么怎么样。艺术和镜头一样,是一种不动声色的凝视,因为世界上就是有这种人嘛。”
手机叮一声响,是消息提示音,任喻就放弃话题又从床尾爬上床,伸长手臂去床头柜上够,他没穿衣服,脊背正中的那道沟很漂亮,将飞花般的黑色纹身恰好分成对称的两半。
手心里全是汗,划开的时候费了点功夫,结果是银行APP发来的推送,卡上新入了4万块。
“虽然不合时宜。”任喻扬起手机给方应理看,“但是是季风发来的尾款。足够明天去珠宝小镇挑一块石头。”
“也没有不合时宜。”方应理想了想,“还挺有戏剧张力的。”
金钱与爱情,交易与真心。
“也是,跟踪你,打你的主意,还能从你身上赚钱。”任喻重新躺回来,舒舒服服地靠住,“你亏不亏?”
方应理就反问:“那你被我cao呢,你亏不亏?”
原来是半斤八两。任喻笑得肩头耸动。
后来播放器自动跳转到下一首“Yumeji’s Them”,《花样年华》的主题曲。
音乐的变化好像把空气也改变了,周遭的氛围忽而变得馥郁,具有故事性,未来从这一点上展开,从这个破败的小旅馆展开,从他们两个人身体上展开。
任喻突然想抽根烟,他懒得点,方应理嘴里的恰好还剩一点,他就拈来自己抽,有点强迫症,两个人的咬痕还要对准了,精心覆盖上:“但你呢,是我最后一单,以后不赚这钱了。”
“以后想做什么?”
任喻转过脸去,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他好像从方应理的眼神里看到某种期待。
“如果我说,我还是想去很多地方,做很多别的事,你会不会失望?”
他知道大多数人喜欢安稳,他自己也被这种潮流裹挟过、困扰过,但如今觉得,自己好像已经完全习惯了现在这种生活方式,他不喜欢乏味的,两点一线的,不喜欢用大脑反射就可以完成的生活与工作,他有泛滥的好奇心需要满足。他像孟姻一样,在等一辆列车,载他去哪,他就去哪。
方应理沉默。
也是意料之中,他是一个律师,有车有房,有不动产。在城市社交中他处于社会的上层,只要维持住现在所拥有的,就会过得很舒服。
“你知道无脚鸟吧?”任喻吸进一口烟,让他觉得后面的话说出来没有那么难了。
“《阿飞正传》里说,世间有一种没有脚的鸟,它只能一直不停飞,飞累了就在空中睡觉。因为这种鸟一辈子只能落地一次,那一次就是它死的时候。”任喻说,“我有时候就觉得自己像无脚鸟,好像停不下来。”
“我知道很多人认为《阿飞正传》里的旭仔很渣,他和苏丽珍说,因为她,他会记得他们相遇的这一分钟,说的时候似乎很长情,可他和她同居,又很快将她抛弃。”
“但看完以后想想,他是一只无脚鸟啊,他愿意为苏丽珍落地一分钟,就等同于他愿意为苏丽珍去死。他好像是在每一个当下,都足够真诚的那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