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后来,我过着出乎意料的、快乐但出轨的生活时,才发现这个夜晚竟是我生命的转折点。每个人都嗅到了危险的气味──高晖、姐姐,甚至邻居许立。
他们都挣扎着想改变一些什么,或是既定的命运、或是枯燥的现实。
只有我,是糊涂的。
我听说男人是用土做的 身子里少了块骨头
他们用脑子来思考 有颗漂移的心
你知道男人是用土做的 掉眼泪就融化一些
所以是残缺的躯体 没有绝对完美
告别的汽笛声轻轻地又响起了
生命的列车滑过了你的心田
欲望的门已开、风里有些雨丝沾上了眼眸
梦里忧郁的花香漂浮在风中……
姐夫离婚了
那天晚上,进门时没有阿伟熟悉的矫健身影飞扑出来欢迎我。怔忡了许久,才勉强对自己又承认一次:真的不许再养狗了。当然,那种毛绒绒、胖乎乎的不像狗的小东西还是可以养的。但我讨厌那玩意儿──男人就该喜欢像狼一样的狗,而不是那种懒洋洋地、像猫一样的怪物。所以我情愿不养狗了,但还是很怀念有阿伟的日子。
杭州西湖的明丽山水带来的快乐都似乎少了一点。
姐姐不在家,只有姐夫高晖一个人伏在桌子上不知忙些什么,面前摞着高高一堆文件、啃着汉堡包。
“你赚多少钱才会够?”我扔下沉重的行李,开始脱皮外套。
“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他沉静的微笑。
高晖就是这样,从不生气、永不疲倦,以赚钱为人生第一乐趣。当初我真不明白我那视情调为生命的姐姐韩殷怎么会找这么一个丈夫。当然,不久我就明白了,做一个对生活情趣漠然的富翁的太太其实是世界上最有情调的事──因为你可以有足够的钱和时间去寻找浪漫。而且高晖也不是言语无味、面目可憎的人,不过是对经济和政治之外的一切实在没有兴趣而已,幽默和沉稳他倒是不缺的。
所以,我喜欢这个姐夫。喜欢到经常和他两个人在客厅里,一人手里一杯酒,聊天直到凌晨。他高智商的谈吐往往精彩纷呈,而且从来不涉及他的伟大商业生涯,而是通透地分析世态人心,令一向晕晕乎乎的我受益匪浅。现在想想当年,曾经因为从理论上讨厌有钱人而对他恶语相向,不仅好笑。
不过,高晖这个人还是有一点娱乐性的:现在我依然乐于提起他一开始追求姐姐的时候,被我的大狼犬吓得失色的狼狈样子。
进了浴室后,我发现所有的洗浴用品都是女用的,不由大笑:我亲爱的女高音姐姐并不是贤妻。她自己在任何地方都显得优雅高贵,但竟敢忘记替丈夫买生活用品。有意思的是高晖并不在乎她的心不在焉。这个家能风平浪静到今天,其实大半靠高晖的自理能力。
也许,有实力的男人才不怕被有意无意忽略——这样的主妇容易做。
“小楚,你又忘了拿干净衣服了。”
当然。这辈子我从来没有记得带替换衣服过。
门打开,尽管我知道是姐夫送衣服进来,仍下意识地用浴巾一遮。
“好希罕么?从小到大公共澡堂里看多了。”他淡淡的,“我又不是许立。”
我忍不住又大笑。
许立的房子和这儿只隔一片不大的草坪和两棵槐树,做着一家不小的贸易公司的老板,财产比起高晖是有多不少。但他肆无忌惮地蔑视女人。平时他也到这边来玩牌,看见我进进出出,就温文地微笑,但没开口和我说过话。姐夫说,这是他们那个圈子的矜持:讨厌人们误会平凡的善意,索性故示冷漠。我对这位相貌平平但斯文的芳邻很好奇,但也没胆子主动找他搭话。
洗完澡出来,桌上居然三菜一汤,深觉受之有愧:“你把正在啃的汉堡包分一半给我也就够了,何必这么麻烦?”
他笑笑,径自端出酒来:“算我为你接风吧,到底在杭州逛了快半年了。”
我在姐姐家也享受惯了,于是放怀大吃,一边尽我所能描绘杭州的美丽──那真是个适合诞生情歌的地方,连一花一草都含情脉脉的。
正说着,我忽然发现他的表情很难看,愕然住口。
“小楚,你姐姐提出和我离婚。”他直截了当,没有一点儿铺垫。
“她疯了?”我不信。也许是我听错了。
他黯然。“我结过三次婚,可是包括这一次,总是她们带着受伤的表情,要求离去。也许真的是我的错。”
“理由呢?”我一问出口,就发现自己多余:女人的理由永远只有一个──另有新欢。
但是韩殷只是有味道而已,绝对算不上美女,又怎么可能找到比高晖更英俊多金的男人?
高晖自顾说着:“还是在大学念书的时候,我认识了程琴,一个美国回来的华侨女生,功课是糟到极点,也实在说不上漂亮。但她天天来向我问作业,一个学期过去,我们自然成了一对。后来她的哥哥程音赶来想拆散我们,可是长夜清谈之后,我们居然成了好朋友。毕业后,我进了一个人人羡慕的政府机构,顺利地娶了她。琴没什么脑子,为报答她对一个穷小子的倾心和程音的知遇,我包办一切家务,尽心尽力地呵护她。”
我啧啧。“叫天下女人感激涕零的好丈夫。”
“可是她并不这么想。婚后,她的脾气越来越暴躁,终于主动提出离婚。后来她嫁到了台湾。我和程音一直还是好朋友,但也来往日稀。”
“一个美籍华人而已,难道你还不如他?”
高晖横我一眼:“他是炒股高手,几年前挟巨资退出股市改投资事业,资产是我的好几倍。别忘了,人家挣的是美元。”
我不作声。从小到大没见过什么钱,几万块对我来说即是愁事,对财富我实在没概念。只好闷声喝酒。
“后来我又结过一次婚,她离去的理由是彼此没有感情。后来,我遇上你姐姐,终于过了几年快乐日子──不管你姐姐还是你,都令我愉快。难得的是我们是这么铁的朋友。可是……”他苦笑,“也许真的是我的错。”
“也许姐姐和你真的不是一样的人,没有太多的共同语言。可是你这五年让她养尊处优,她难道不领情?”
“韩殷是高傲且有品味有个性的女人,对她来说生活享受并不重要。我有理由庆幸曾被她看中过……小楚,我们可以有说有笑,为什么韩殷和我就没法高高兴兴地聊天呢?”
“在我很小的时候,有一个叫齐玉铭的大哥曾教导我,你永远也别指望和女人真正交流。对她们,你只需呵护与蔑视即可。”
高晖努力了一次,没有笑出来,苦涩地摇摇头:“小楚,我的样子是不是有点像失恋?”
“你这么多情吗?”我笑。心里却在恼怒姐姐的倒行逆施。怎么会想到和高晖离婚?在这个世界上,赚钱忙到没空沾花惹草、又英俊又会做菜的男人比大熊猫还希罕。“韩殷离婚的理由是什么?”
“当初她答应嫁我时就说过,她是个有过去的人,又分了这么多的爱给弟弟,不知道能不能爱上我,但她愿意试试。所以离婚的理由变得很简单:她努力了五年,结果失望了,不愿再浪费彼此生命。”
“借口。”我毫不客气打断他。
“那个男人是谁已经不重要。我不想追究。”高晖深深叹气,“真希望能和你一样放肆生活,大笑着对一切讨厌的人和事说滚蛋,飞车酗酒泡妞,和哥儿们一起骂粗话、玩音乐,躲在录音室里一关一个星期,天塌下来墙顶着。”
“你以为躲录音室这么容易?那破房子的租金对我来说可是天价!你以为每个人都可以轻轻松松拿出5万?”我愤愤然。
他看我一眼:“可是你快乐。”
我伸个懒腰,让自己舒舒服服地深埋进沙发里,笑吟吟接受他的羡慕。
的确,与他相比我是十足穷光蛋,但是我自由快乐。
朋友们和我自己都相信,接近堕落和自毁的生活才接近摇滚乐的真谛。仅仅是因为我们都还想多活几年、多玩几年音乐,才尽量约束自己可以恣肆,但不要放纵和暴烈。
对我来说,做歌手并不是想为女孩子们制造一些肥皂泡一样的美丽梦境,而是急于倾诉──毕竟人们听歌也都是为了自己。尤其听老歌时,为的不外乎是声音背景前的旧人旧事。不过原以为音乐只是毫不起眼或毫无用处的衬托。可是年深日久之后,它慢慢成了记忆的主角。生命里美丽而脆弱的思绪的主角。我希望自己写的、唱的歌有朝一日会这样泛着黄、染着旧梦幽雅的老去,成为人们记忆里如游丝飞絮般无迹可循但是永不湮灭的一部份。
想做到这一步,首先需要最广泛的流行──只有曾经铺天盖地的东西才有资格隐约成记忆。试想想,从没记住过的东西又如何想起?
但我不愿对每个人宣示我的想法,轻描淡写地回答他:“我做的不过是尽力媚俗的伪摇滚而已。”
“小楚,不要太自贬。若干年后,你的名字还会被记起。我不懂音乐,但对你有信心。”
我赶快报之以琼瑶:“你努力的结果是钱,又有谁胆敢忘记?”
“今天它们姓高,百年之后呢?终究是什么也留不下。”
我深深欣慰,有人居然比我自己还懂音乐的力量。
如果他看重的是名,应该有机会成为名满天下的政客。可是他选择了逐利,并用他不拥有的东西安慰我。
高晖的善体人意常常令我感激涕零。
我们又絮絮地闲聊,不知何时朦胧睡去。
曾经美丽的旧情
睁开眼,已经一床的阳光。
耳边响起熟悉的幽幽叹息,我脱口叫:“姐。”
“又喝醉了?”她关切地审视我。
我的像母亲一样抚养我、教育我、宠爱我、依赖我的姐姐。在歌剧院唱女高音的她一贯优雅、冷漠、高贵,面对任何人都是一个疏淡而彬彬有礼的表情。只有在我面前,她会流露出所有母性的慈爱和女性的脆弱。我是她的弟弟、儿子,也是与她相依为命的亲人,更是她身边唯一可靠的男人。有时候我甚至怀疑,我们之间的亲昵和相依是否过分。
尽管我很不高兴,但开口说话的语气还是温和的:“姐,四十多岁的人了,玩离婚游戏挺伤人的。”
她低头收拾起我扔得到处都是的脏衣服,回头一瞥的眼神里是平淡而深邃的满足:“齐玉铭回来了。”
我登时无言。
二十多年前父母双亡后,刚从农村病退回来的姐姐根本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她唯一能做的事就是努力考音乐学院,而考取后我们的日子只有更难过。当时我的口中食、身上衣、案头书都来自齐玉铭的一个月56块钱。他是中央乐团的小提琴手,水平早已够格当首席但资历远远不够,唯一的乐趣就是夜夜在我和姐姐住的破房间里拉琴,姐姐倚在窗边和着琴声低吟浅唱。他们的背影常常令年少的我感动莫明。
我曾是个骄气而脆弱的俊美少年,常常哭鼻子,爱一个人躲起来狂想。铭哥盯着我念书、督促我踢球、教会我弹吉它,还在我困惑的成长期教会我怎么做一个男人──男人是用土做的,只可以流血流汗、绝不可以流泪。后来我会变成一个沉默、内向的叛逆少年,是因为齐玉铭远走法国追寻他的音乐理想,一去不回。再没有人能关心我的思想。对于孤独的少年,姐姐的疼爱总是隔着一层。
在我成长的过程中,齐玉铭就像我的父亲。
后来,姐姐在所有人对她能否嫁出去不再热心之后找到了高晖。他们过的很不错。
对我来说,是终于有了一个家、一个可以聊天的亲人、一个可以休憩可以放肆的地方。也就是这几年,我才开始习惯用“回家”这个词。
但是,齐玉铭回来了。
是否所有曾经美丽的旧情都是破坏现有一切幸福的理由?再平静再温馨的婚姻都会抵不过一个呼唤?──我不信。可是我的话不起作用。
姐姐纤长的手指从我面庞缓缓滑过,可以清晰地感觉到她的愧疚(奇怪的是,这是对我的愧疚):“小楚,我知道这样对你不公平,我知道你需要一个像家的地方。可是我不能不这么做,你说我是自私也好,说我无情也好,反正不能改变了……你别生气。”
我怔怔地回头,觉得她今天很奇怪,但不知该怎么问。
她幽幽地叹息:“在高晖眼里,我是这个家的无机组成部分。他有空的时候会帮忙料理家务、有兴趣的时候会和你聊天。你知道他会洗衣炒菜打毛衣,也知道他很有钱,任何时候都把自己照料得很好。女人对他来说只是个多余的附属品──比如我,在这个家里是若有若无的。要不是你在的时候听得到说笑声,我会以为他是哑的。”
我惊呆了:回到姐姐家最开心的事情就是在夜深人静之后,和高晖一个人一杯酒歪在客厅的沙发里闲聊──他博学而沉静,是很不错的聊天对手。但我不知道,这竟造成了姐姐的孤独,无意中伤害了她……但是,我不在的时候呢?
“他……他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永远心不在焉,甚至作爱都像小学生的功课,认真但无趣。我知道你听到这些会不屑,但你也是成人了,一定是了解的。离开这个非常舒服的家我也觉得可惜,但我相信自己没有做错。小楚,你是支持我的,对吗?”
我非常不愿意。和一个前任姐夫做朋友会很可笑,但高晖真的是我最珍惜的几个朋友之一。可是我没有反对的理由:婚姻是姐姐的,如果她不快乐,那还有什么价值维持下去?
她审视我良久,叹了口气:“小楚,你也该结婚了。”
“珠珠不答应。难道要我大街上拉一个人结婚?”
“你对人家忽冷忽热,叫女孩子怎么放心跟你一辈子?”
“反正她找的每个男朋友都比我有钱。”我苦笑。跟珠珠恋爱十年,我们都不停地换情人,期待对方能低下高傲的头。可是,谁也不肯认输。其实我不是太矫情的人,只是觉得没必要为一个傻女孩退步,而别的女孩也都不比她有趣。要我低声下气的去求她结婚,我情愿绕着长城跑一圈。听说爱得更深的人会退让的,可是我们都非常顽固。比赛着变心、轮流道歉,一直闹了这么些年。她烦了,我也厌了。
每想起她,我总是觉得很疲倦。可是一见到她,又心软──毕竟,我们是一起从年轻走过来的人。而她纯净的面孔,嫩菱角般的唇永远令我心动。每当我动情地唱着“太多太多的花还没有摘”的时候,她就是最缤纷的夏日玫瑰。
不愿再想珠珠,我看着姐姐:“你真的决定了?”
她轻轻点头,非常坚决的样子。
受不了她眼中满溢的疼爱,我微微苦笑着转过头去。自从我们姐弟俩相依为命,她的每个决定都是为了我。如今,40多岁的她要为自己打算一次,我还能说些什么?尽管,我搞不懂她看着我的目光为何这样充满深深的忧虑,像无法阻止一个蒙着眼的孩子奔向深渊。
所以,我用最快的速度离去。可惜不能亲自向高晖告别了。
路上发现旅行包鼓得不像话,打开一看,里面居然塞了五万块钱。现金。一定是姐姐的杰作。她永远以为唱流行歌曲是不务正业,肯定会穷困潦倒。不过她的理论对我倒是灵的,因为我真的永远没有钱。
也许是这一夜之间太多理所当然的事情都变了。揣着现金、扛着吉它、吹着口哨走向阳光的我心情沉重。
有没有搞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