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轻拍我的后背安抚道:“踏踏实实吐你的吧!你是老大,你说了算。”
我继续搜肝裂胆地哇哇大吐,最后连胆汁也吐了出来。干呕几声,估计吐不出什么了,我虚弱地歪倒在床上。胃没有刚才那么绞着疼了,只是浑身无力。
齐歌扶起我让我漱口,喂了我一粒吗丁啉,又拿来热毛巾擦拭我冷汗涔涔的额,狼藉的脸。
“好点儿了吗?”他轻声问我。我疲惫地点头。
“睡吧。不舒服叫我。”他扶我躺下,盖好被子,站起身收拾我吐的污物。
他坐回我身边,发现我正眯着眼冲他微笑,不禁一愣:“还没睡?傻笑什么?”
“衣服搭配挺前卫的。”我撇着嘴笑。他上身穿着皮外套,下身却穿着我的蓝格子睡裤,很滑稽。
“你这人……”他抚上我的睫毛,“自讨苦吃,何必呢?”
一只手伸进来,在我的胃部轻柔地按摩。他的手掌温热,暖得我的胃部很舒服。他的指尖有薄茧。我知道那是他的左手。所有小提琴手的左手指尖都有茧,我们一样。
睡梦中我闭着眼喊“渴”。头被托起来,杯子靠近我的唇,我咕咚咕咚一口气喝光,头又被轻轻放回枕上,暖暖的指腹抹去我唇角的水迹。
我微睁双眼,抓住那只手,对模糊的人影说:“妈!你回来啦!”
我在阳光中醒来,身边没有人,胃不难受了,舌头却又麻又涩,象门口的脚垫。
他从厨房出来,看见我靠着门框愣神,没好气地说:“起来了就快去洗漱,别站着不动扮僵尸。我熬了白粥,一会儿就好。”
我头发湿淋淋的坐在餐桌旁,看着面前的白粥说:“没食欲,不想吃。”
“不想吃也得吃!”他面目狰狞,“昨天还胡吃海塞的大肚汉,今天少在我面前装小猫。”
“我吃多吃少关你屁事?”我偏过头不理他。
他放下手中的碗,绕过桌子走到我身边,捏着我的下巴说:“关我屁事?早知道你这么狼心狗肺,昨晚你吐的那盆疙瘩汤就该给你留着,让你……”
我皱起了眉,一手捂着嘴,一手冲他做了个“停止”的手势。他乖乖闭上了嘴,不再继续恶心的话题。我也乖乖捧起碗喝粥。
“有照片吗?”他咬了一口豆沙包,抬头问我。
“什么照片?”我有点莫明其妙。
“想看看你妈长什么样。”他一脸不怀好意的笑。
“干什么?”我警惕地问。
“你昨天拉着我的手叫妈!”他噗哧一下笑出声来。
“你有妄想症!”我低头喝粥不搭理他。
吃罢早饭,我蜷缩在沙发上听拉威尔的《小提琴奏鸣曲》,齐歌在客厅的一角打电话。
“……同学病了,他父母都出差了……嗯……知道了……我过两天就回去……问爸过年好……妈再见。”
那天,是1999年的农历大年初一,我大吐特吐的那个夜晚是除夕。
那天,我的父亲在美国,采写一篇中国领导人和旅美华人、华侨共贺新春的新闻稿。我的母亲正往返于日本等亚洲诸国,赶写一篇关于亚洲国家过春节的文章。
那年春节,我的身边,只有齐歌。
寒假结束,开学也已经半个多月了,马潇潇却没有返校。听他们班同学说,他好像家里有些事耽搁了,我们同屋的几个人很替他担心。
那天晚上,孙琛用刚发下来的演出劳务费从外面饭馆买回来很多精致的小菜当宵夜,我们三个人兴高采烈地摆桌子时,还替马潇潇惋惜,可惜这孩子没口福。
我们刚要开吃,筷子都举起来了,半空林立着,门“咣啷”一声推开,马潇潇站在了门口。
孙琛大叫:“我说兄弟呀!你是神灯啊?刚念叨你,你就现身?”
“他不是神灯,他是神鼻子,闻着香味来的。”齐歌接过马潇潇的行李,问道,“怎么回来这么晚,家里有事?”
我发现马潇潇气色很不好,想必是又累又饿,赶紧说:“你们别问东问西的,先让人家坐下来吃点东西。看看我们这匹马瘦成什么样了。”
马潇潇笑了一下,看了看桌上的菜,说:“有好菜没有好酒哪能成席呀!我今天还真是有求必应的神灯,看我带什么了?”他从背包里拿出一个小瓷坛摆在桌上,“我们家自己泡的杨梅酒,是用新鲜的杨梅加冰糖腌在高粱酒里做的。你们尝尝怎么样!”
坛子打开,浓香扑鼻,倒到玻璃杯里才看出颜色,是很浓很正的玫瑰红,杯底还沉着几颗圆润饱满、色泽嫣红的杨梅。
“泡在酒里的醉杨梅是成熟的,也能吃。”马潇潇边说边递给我们一人一杯。
“潇潇,你实在是太帅了,我简直爱死你了!”孙琛捧着杯子,一脸感激。
我撇嘴道:“这后一句话你说顺嘴了吧?怎么见谁跟谁说?”
几杯杨梅酒下肚,齐歌红着眼睛说:“这酒倒是好喝,只是这酒香……”他舔了一下嘴唇,“怎么有种女人的脂粉味?难道这酒是女人泡的?”
马潇潇变了脸色,手里的杯子跌落在一盘清炒虾仁上,白胖的虾仁被染成了紫红色。
我给齐歌递了个眼色,打着圆场说:“真老土,这哪是什么女人的脂粉味,明明是杨梅香。你没吃过南方的水果不要乱说。”
“我……”齐歌不识相的还要继续,马潇潇忽然捂着脸无声地呜咽起来,我们三个人全慌了,不知所措地面面相觑。
第三章
他说:你的睫毛,湿了。
我说:什么?
那段带着祛蚊花露水味道的记忆,被我埋藏在内心的最深处。
★★★★★
沉默了几分钟,马潇潇快速地抹了一把脸,笑道:“齐歌说这酒有女人的脂粉味是对的,这坛酒是我姐姐泡的,当然有她的味道。”
“是吧!我就说嘛,第一口我就喝出来了。不过,这酒真好喝,回头替我谢谢咱姐。”齐歌揽着马潇潇的肩嘻嘻哈哈地套着近乎。
马潇潇的脸又沉了下来,声音低哑地说:“我姐,她走了,想见也见不着了。”
刚开学我们便得知,马潇潇父母早逝,和姐姐相依为命。他姐姐为了他的学费,同时打好几份工,起早贪黑的工作。
马潇潇艰难地扯出一个微笑:“算了,不说这个。我明天去办退学手续。咱们几个人同一个屋檐下住了六个月,今天跟你们道个别,大家喝个痛快。”他抓过翻倒的杯子,满满斟上,一饮而尽。
孙琛一把抢过马潇潇手里的酒杯,说:“没人供学费你也不能退学!”
房间里静下来,四个人一言不发。谁都知道,音乐学院的学费是普通高校的数倍,不交学费又不退学,哪有这种好事?
“你姐姐为什么兼好几份工为你挣学费?是为了让你有一天退学吗?”齐歌推搡着马潇潇逼问着他。
“齐歌,你别这么说。”我拉扯着齐歌的手臂,阻止他再说下去。他的直言虽然有道理,但实在是太过伤人。
齐歌一把甩开我的手,拎着马潇潇的衣领说:“哭有个屁用?!退学就能解决问题了?”他把马潇潇硬拖到桌前,把他的脸按在酒坛上,怒不可遏地说:“不想着怎么解决学费,就知道最简单的逃避。你对得起你姐姐吗?你对得起这杨梅酒吗?”
马潇潇的头抵在酒坛上,默默无语地垂下了眼帘。
我赞许地对齐歌点了点头,把马潇潇拉起来,温和地说:“你是孤儿,可以向学校申请助学金,也可以申请减免学费,还可以利用假期打工。总之,退学是下下策。”
孙琛来了精神,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喊道:“对了!咱们还可以搞个募捐!”
“孙琛!”齐歌瞪眼斥责道:“你要是想不出好主意就上一边凉快去,别净出损招!”
孙琛不服气地嚷:“募捐怎么了?明明是捷径嘛。”
“马潇潇是个胳膊腿完好、身体健康的大男人,搞什么募捐?”齐歌态度恶劣地反驳孙琛。
这一点我是支持齐歌的。因为募捐而来的,不仅仅是金钱,还有附送的怜悯和同情。齐歌一定和我一样,认为这种会伤害人自尊的附赠品最难以接受。
“你明天好好上课,退学的念头趁早打消。学费的事情,大家再想办法。”齐歌拍着马潇潇的肩安慰他。
“募捐绝对不可以。”马潇潇看向孙琛。
“好好好,当我刚才什么都没说。”孙琛摆着两只手后退,去收拾桌上的残羹剩饭。想了想,又不依不饶地说:“我就不明白,募捐怎么了?为什么放着便利的道路不走,偏要干这种男人自己粘假胸毛的事?这不是死要面子活受罪吗?”
“你再说我揍你了!”齐歌半轻不重地踢了孙琛一脚,拿了手机出去打电话。
我问孙琛:“你知道什么叫尊严无价吗?”
“你也别给我上课了,我承认,你们都是铮铮铁骨的大男人,我是厚颜无耻的软骨头,行了吧!”孙琛推着马潇潇,“哥哥,你快洗洗睡吧。少上了半个多月的课,笔记就够你补一阵子的。”
“孙琛,谢谢你,我知道你是好意。”马潇潇被孙琛推着往浴室走,费力地扭过头向他道谢。
“有你这句话,兄弟我死也瞑目了!”孙琛做出一副闭眼吐舌状,脸却红了,“这小子,还真他妈煽情。”
几天后,齐歌通知马潇潇,已经帮他联系到一个打工的地方。齐歌的母亲有一个歌舞团的战友,退伍后下海开了一间以严肃音乐为主的餐厅,马潇潇学习不忙或节假日时可以去那里演奏双簧管,按小时付费。一个星期后,学校批准了马潇潇减免一半学费的申请,助学金也很快批下来了。
这件事过去不久,就到了炎热的夏季,可怕的期末考试也迫在眉睫。整个管弦系十四个专业的难友们把“求同存异”一词发挥到了极致,不论专修何种管弦乐器,不分男女,人手一本《音乐理论》,再现了文革时期全国人民人手一本“红宝书”的壮观场面。在学生食堂、公寓、小树林、图书馆,随处可见那些被意大利文和法文的音乐术语折磨得双眼冒绿光,仍不肯抛下手中书本的管弦系同学。
那本《音乐理论》的功效也被挖掘到极限,除了热时用来扇风,闲时用来吓唬人,还可以起到促进和平、化干戈为玉帛的作用。
学生食堂里,两个因为插队买糖醋排骨的兄弟正剑拔弩张,准备大干一场,忽听附近有两个女生小声嘀咕。
其中一个说:“你的乐理看到第几章了?”
另一个答道:“哎哟!别提了,昨天熬夜看了两章,早上醒来跟没看过一样,大脑一片空白!”
听到此番对话,两个怒发冲冠的男生转眼成了斗败的公鸡,同时抽出兜里、腋下的《音乐理论》,抓紧排队的一分一秒埋头苦读。当真是两耳不闻插队事,专心只读乐理书。
我们公寓的四个人早就不再争论什么大提琴是否最深沉,小提琴是否最优雅,双簧管是否最悠扬,现在的统一口径是,音乐理论最烦人。
那段日子,有空调的图书馆一到晚间就爆满,气得孙琛好几次想冲进去打人。
这天晚上,我们又没抢到图书馆的座位,只能在学生公寓吹着电风扇苦读。
7月的北京,又干又热,再加上心情烦燥,我们虽然全都是一身短打扮──赤裸着上身穿着宽松的大短裤,仍是汗流不止。
孙琛把脚翘在写字台上,捧着他那本卷边折角的《音乐理论》长吁短叹:“等我将来有了钱,一定让我们家孩子辍学。绝不能让下一代再受这种罪。”
“什么鬼理论!”我笑着说:“不让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可是违法的。”
孙琛以椅子后面的两条腿为支点,一下一下晃荡着,阴阳怪气地说:“俺有钱,俺愿意养着自己的孩子当文盲,你管得着吗?”
“不行,热得受不了!我去图书馆看看,现在应该有空座位了。”马潇潇往身上套了件T恤,拿着快被翻破的乐理书往外走。
孙琛从椅子上跳下来,边胡乱往头上套着衣服边叫:“马潇潇,等我,我和你一起去,我也要享受空调级待遇!”
“靠!我也看不下去了。”齐歌从椅子上站起来,伸着懒腰发牢骚:“看着那些Pianissimo和Pianississimo我头直晕。”
我从椅子上挪到旁边齐歌的床上,眼神迷离地说:“Pianissimo,极弱,两个P,非常非常的小声;Pianississimo,最弱,三个P,难以置信的小声。”
“你记这么清楚想逼死我啊!”齐歌把手里的《音乐理论》摔过来,凶巴巴地看着我,“真想把你的脑袋拧下来。”
我不屑地撇嘴,把他那本象破烂一样的乐理书捡起来扔回去,“不等你拧,自己也快掉了。我的脑袋现在就像熟透的西瓜,一摇晃,里面好象咣啷啷直响。”
“不行,我得换换脑子,不然要得神经病了。” 齐歌打开了音响,悠远的长笛声响起,牧神追逐着水精灵……
我背转身坐在齐歌的床上,继续啃我的《音乐理论》。
“新发现!新发现!”他站在屋中央嚷着,拿起一大瓶花露水往身上洒,“祛蚊花露水洒身上,消暑降温有奇效!”
房间里迅速弥漫起浓重的花露水味,我埋头看书不理他。
“你也试试!”他的话音未落,我感到脊背一阵凉,肌肉抽搐了一下,猛然回头想骂他,冰凉的花露水又泼到了脸上。我的眼睛又凉又辣,被刺激得哗哗流泪,嘴里也又苦又涩。
“你他妈的……”我说不出话来,呸呸地啐着,举起双手拼命揉着酸痛的眼睛。
“本来只想洒你后背上,谁叫你突然把脸转过来的?”齐歌坐在我身边,用力把我的手从眼睛上拉开,“别揉别揉,让眼泪把它冲出来就好了!”
我的手腕被齐歌抓着放在身体两侧,我吐着口水,眼泪汪汪地眯着眼,怎么也睁不开。
“你的,你的睫毛,湿了。”齐歌结结巴巴地说,声音有些沙哑。
“什么?”我还没反应过来,他的唇便落在了我的眼睛上,滚烫的舌尖试探地舔舐着我的睫毛。
我感觉有些痒,但是很舒服,眼睛好象也没那么酸涩的疼了。
他的唇缓缓下移,贴上了我的唇。“张嘴!”他低声命令我,舌尖一圈圈描画着我的唇。
我像个听话的傻瓜一样乖乖张开嘴,让他的舌侵入我的口腔。他的舌细细舔舐着我的齿龈和上腭,不肯放过我口腔里任何一个角落。然后,他噙住我的舌尖,轻轻的吸吮。
嘴里又涩又辣的花露水味道被我们的口水冲淡,我颤抖着仰起了头,大脑一片空白。难道,那熟透的西瓜已经掉了?
齐歌抓住我的手腕,结实的胸膛紧贴着我,把我缓缓压倒在床上。
“你这个水妖……”他在我耳边低喃,坚硬的部位抵着我的大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