鸦迅速脱下上衣,往脸上抹了一把,并解下身上所有的配件。
“有小刀吗?”
“有一把……”女人递出瑞士军刀,鸦接过手,用拇指轻轻一弹,把刀刃拨出,满意地点头:“还不错。应该不是祖父留下的遗物之类的东西吧?”
“商场里买的假货……你干什么?”女人哑然。鸦把上衣团成球,丢在女人怀里,“等我,我一定会让它停下来!”
“你脱衣服干什么?”
“因为你说,没人愿意让穿着迷彩服的人搭车。”鸦说完,立即转身走向公路。女人哑笑:“喂!也不会有人让赤膊的变态搭车啊……”
鸦没有听见,他光着上半身,义勇地朝驶来的车子走去。他并没有注意到,那是辆漆黑色的雪佛兰,全世界不超过20辆的复古款HHR-3。
【009】
为了赶上演唱会开场,连相柳加足马力,对待刚得手,今天是第一次跑上公路的新车一点也不爱惜。
他狠命地踩死油门,在冷僻的公路上笔直冲刺,所以,当他看见自己的车道上站着一个上身赤膊的男人,并没有立即考虑刹车。
他的车子保持着最高速度向男人冲了过去。
此时此刻,他不想耽误一秒钟,如果那个男人有常识的话,应该会主动让道。
在他的观念里,别人给他让道是天经地义的。
但是那个人却像灯柱一样纹丝不动。并且伸出一只手臂,像下竖着拇指,向他使用着美式拦车的手势。
虽然在这样杳无人迹的公路上,他即使撞死那个人,也不用负任何刑事责任,他手下有一批能手,有得是办法帮他毁尸灭迹,让一件交通意外变成合乎情理的自|杀行为。甚至,他开始怀疑对方是故意的,他注意到男人下身的迷彩裤,以及男人上身,古铜色的肌肤上醒目的浅色疤痕,当然,在这样的目视距离下,如果他还不踩刹车,他的车子必然会撞上那个血肉之躯。
如果对方是故意的,那么他会后悔弄脏他的新车。
不过,一秒钟后,他的车子还是在难听的刹车声中停下了,车子横了过来,一侧的车门距离对方只有不到一尺的距离,而这样的距离居然没有让对方产生丝毫的动摇。
连相柳停下车子后,转头看了看右边扎在后视镜上的瑞士军刀,再看向左边:“你找死吗?”
上身赤膊的男人绕到车子的左侧,把瑞士军刀拔了下来:“抱歉,我不是故意的。”
“不是故意把水果刀扎在我车子的后视镜上?”连相柳冷笑着讽刺。
男人扒在车窗上,向车内伸头:“我只是希望你能停下,在这之前,我已经被二十几辆车无视了,换成是你,也会有点火大吧?”
“我也应该无视你……”而把车子从你身上压过去……
连相柳本想这么说,不过细细端详在夜晚很难看清的那张黑黑的,像是油彩没涂匀的花脸,又改口:“如果你的新车上扎了一把小刀,你会不会火大?”
“呃,对不起,我不知道这是新车……”男人尴尬地抓抓后脑勺,然后又看了过来,“我有个朋友受伤了,必须马上送医院。”
连相柳注意到男人在说话时,虽然那双黑溜溜的,略微泛着暗红而看不真切的眼睛透出一股特殊的气息,但却有着他所接触的圈子里看不到的纯粹眼神。
所以,他已经决定让这个弄坏他新车的男人搭顺风车,不过嘴上还是冷冷地说:“我从来没见过用这种方式搭车的。”
“也许是粗鲁了一点……”男人看了看自己的杰作,有点为难,“但是,人命关天,希望你能把我朋友送去医院,我保证,我们不是恐怖分子或罪犯。”
“难道你只是个有裸-露癖的变态?”
“……”
鸦很尴尬,他刚才只想着不能因为穿着迷彩服而让第二十六辆车子从他身边绕过去,但是他现在才想起,在他走向公路时,女人好像是提醒过他什么。
“我当然不是变态,我只是想证明我身上没有危险武器。”
“恐怖分子也不一定要用危险武器才能劫车吧?”连相柳淡淡地一笑,朝男人的身后,那辆停在路边的吉普车看去,“那就是你的朋友吗?”
“是的,她伤得很重。”男人担忧地说。
“外伤还是内伤?总不会是临产吧?”
“……”
“我想,没有哪个人会让一个上身赤膊,身上还有伤疤,干出把军刀扎在快速行驶中的车子的后视镜上这种非常人能办到的事,身边还带了个受伤的女人的家伙上自己的车。除非——”连相柳盯着男人一双纯粹的眼睛,“你的刀不是扎在后视镜上,而是架在我脖子上。”
男人思考了片刻:“不,我不想使用武力……但是我的朋友需要马上送去医院急救!不然她会没命!”
“如果我拒绝呢?”
“……”男人沉默了一下,“我想我会继续等下一辆车……”
连相柳把视线移开,嘴角带着几不可查的笑容:“上车。”他打开了左侧的车门。
“谢谢!”男人感激地道谢后,立即转身把他的朋友带过来。
连相柳这时候觉得这个年纪应该不满二十岁的,古铜色肌肤的青年很有趣,不但能把小巧的瑞士军刀准确投在高速行驶中的车子后视镜上,连刹车滑行的距离都算得精准无误,而且对于他会轻易让他们上车,也不加怀疑。
他扶着方向盘,一边注意着男人和另一个女人的举动,一边脸色深沉地思考着,这会不会是他的政敌司徒空安排的一个阴谋。
第三章 发烧友
也许有些事,你已经不记得了。
【010】
半年以前,司徒空曾在红野军事区断了一条左臂,连相柳掌握这个消息的时间只比事发时间晚了几个小时而已。
根据当时各方收集和汇总的情报分析,司徒空和一个特种部队士兵曾被埋在废墟下长达十八小时,连相柳的“参谋部”立刻就将这个情况处理成“暧昧关系”广发媒体新闻,然后外界就开始传言“司徒空为一名士兵断臂伤残”。
连相柳估算到这样的新闻最终可能会被敌对方处理为正面英勇的形象,宣扬成司徒空如何“英勇无畏”,如何“舍生取义”。
去他|妈|的“舍生取义”,他们根本不知道司徒空背地里做了多少缺德事!
断臂对司徒空的政治生涯还是造成了一定影响,他至少在那之后沉寂了一段时间。
但是,连相柳没有料到,那种由于被生化神经与肉体连接的折磨而活活在手术过程中因不堪忍受痛苦自行咬舌自尽,因而失败率高达95%的“生化机械假肢移植手术”,司徒空居然顺利挺过了,那种手术只有经过“专业化训练”的特殊医师才能冷静主刀,即使一个经验丰富的外科医生见了也极可能晕血昏过去的残酷手术,常人宁愿残疾也不愿去接受它的考验。
而司徒空在手术后的恢复期仅用了正常康复期的五分之二。他很快回到了政坛,并加大在媒体前的曝光率,用最短的时间挽回了他的政治形象。
当然,那段时间连相柳要不是因为飞机故障,被困亚马逊多日,过着野人一样完全与外界隔绝的原始生活,司徒空不会这么一帆风顺。
至于那次飞机故障,恐怕也是司徒空指使手下在他的私人飞机上动了手脚。这种手法并不算很高明,只怪他自己以为司徒空伤残,就粗心大意了。
时局的变化犹如气象一样瞬息万变,多年在政界驰骋厮杀的政客早已习惯了风风雨雨,所以,面对年末时,总统的死亡,司徒空的父亲继任新总统,司徒空举行婚典继任辉夜城城主,这一系列的政局变故,连相柳没有自乱手脚,他比以往更小心翼翼地蛰伏起来,等待反击的机会。
放长线钓大鱼,他和司徒空都是老谋深算的人,太过了解对方而使得他们之间的“战争”变得极其漫长和慎重,暧昧一点说,彼此熟悉得就像爱人——恨不得亲手掐死的爱人!
你来我往,他们互相给对方不断送上“惊喜的礼物”,一周以前,连相柳的书房遭窃,毫无疑问是司徒空的人干的。为了礼尚往来,向表达“我身边有得是可以接近你的人”的司徒空致敬,三天前,连相柳派人造访了司徒空的卧室,一死一伤。死的是他雇佣的杀手,伤的是司徒空的主治医生,一个叫西念明的男人。
连相柳并不指望能让司徒空受伤,但是能伤到他身边亲信的人,连相柳已经非常满意。那个杀手很了不起。
然后,司徒空会不会又采取什么直接的反击呢?与其说他是在提防,不如说更像是期待着司徒空的反击。
连相柳脑中反复过滤着各种推测,然后将余光定在副驾驶座上的黑皮肤年轻人。
年轻人把他的同伴搬上后座,自己则坐在驾驶座旁边,手中捏着老式的镀银手表,每隔一分钟就会看一次。
“赶时间吗?”
“嗯,是的。呃,不,我只是……”年轻人一开始非常坚决地点头,然后又抓抓头发,避讳着他的眼睛。
前一句是条件反射脱口而出的真心话,后一句是经过大脑考量后的掩饰之词。连相柳对此不露声色地笑了一下。
“你的朋友好像伤得不轻。”他继续以闲来无聊的平淡口吻说道。
“嗯,是的。呃不,她会没事的,不是非常糟糕,只是有点不舒服而已。”年轻人虽然在笑,但是情绪明显有些急躁。他那局促不定的样子,蒙混别人还行,要瞒过连相柳的眼睛,就太稚嫩了。
他忽然兴起,道:“你结巴么?”
“嗯,是的,呃……不……”
看见对方的脸上一阵窘迫,连相柳内心笑得很欢乐。
连相柳打开储物匣,把手伸在里面翻摸:“是胃疼吗?胃疼的话,我好像有药……”
后座的女人蜷缩地坐在车窗边,双手紧紧互拥。年轻人穿好上衣,回头看了女人一眼。
“不用了,她只是——”年轻人傻傻地笑着,女人替他补完话头:“我是心脏不舒服,过会就好了。”
“哦?这么巧。”连相柳笑了两声,那两个人立刻就脸色紧绷,有点紧张。“我也有心脏病,先天的,你是哪种?什么症状?”
连相柳一边温和地说道,一边取出一个小铁盒,盒子上贴了标签。
他把铁盒递给后座的女人,说道:“你看这个药你能不能吃。”
“谢谢。”女人接了盒子,手指冰凉。
年轻人小心翼翼地用余光注意着连相柳,尽管动作很细微,眼中的锐利也藏得极好,但连相柳在伪装方面也是内行,再隐蔽的意图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当然,他本来就在大胆地“试探”着。
“你的心脏病很严重吗?”女人看过标签后,问。
“马马虎虎,定时服药而已。”
“谢谢,这药我不能吃。”
“哦,那没办法了,我只带了这一种药。”
女人把药盒还给连相柳,连相柳把药盒塞回储物匣,所有的动作都像故意放着慢镜头。年轻人的视线一直盯着储物匣看得很仔细,那种眼神一看就知道很善于观察和分析。
“原来你有心脏病?那刚才……真的很抱歉。”年轻人摸摸鬓角的头发,表情很不好意思。
那千钧一发的刹车,确实不是闹着玩的。
连相柳笑了笑:“要是真的心脏病突发,你现在道歉也没有用了。”
“呃……”年轻人语塞。
只针对某些方面的观察和分析很出色,如果是对于连相柳试探女人是不是真的有心脏病这点,好像就不太敏锐了。
“别闲我多嘴。”连相柳漫不经心地说,“你们穿着破破烂烂的迷彩服,难怪没人愿意让你们搭车。你们是从哪来的?”
他这句话,让年轻人的身子又绷直了,像弓弦,让人想看看到达极限的一瞬间,爆发的样子。
“我们就是本城人,我家在六区,斑马路。”年轻人笑着说。
连相柳点着头:“嗯,那快地方都是有钱人。”他故意顿了顿,然后说,“我们太有缘了,我家也在那边。”
“呃……是嘛。”年轻人一开始有些尴尬,忽然饶有兴致地说,“难怪开这么好的车,原来是有钱人。”
“你对车感兴趣?”
“呃,不是,我有个朋友对车很有研究,她正好也有一辆你这种车。”
“雪佛兰HHR-3?”
“应该是吧,看起来样子差不多。”
连相柳略微勾起嘴角:“这款车,全世界不超过20辆,你朋友应该也是个不简单的人物吧?”
“啊,全世界只有20辆吗?那应该不是吧……”
后座的女人突然发出笑声:“先生,言下之意,你也是个不简单的人喽?”
气氛在一瞬间有些紧绷,空气的温度瞬间变冷了许多,直到年轻人小心地说:“这么说,难怪觉得你有点面熟,好像在电视或者报纸上见过吧……”
连相柳轻轻笑了一下:“小人物一个,既然不记得了,就不用勉强去回忆。”
“嗯……抱歉,我这人记性比较差。”年轻人笑道。
“不过……”过了一会,年轻人斟酌地说道,“我刚注意到,你也穿着迷彩服……”
车子驶进了隧道,有序间隔的橙色照明灯照亮着连相柳身上的丛林迷彩。
因为他的头发梳理得很整齐,长发束起,只有几丝刘海不听话地耷拉在脸侧,浑身都给人以干干净净的感觉,但是他的迷彩服上有破口,显得极不协调。
连相柳看出年轻人早就在注意他的打扮了,只是憋到现在才问。他也一直在等着年轻人主动寻问。
所以,他的回答非常流畅:“我是要赶去看一场演唱会,配合现场的气氛。”
“嗯?”年轻人惊奇道,“JESEN的吗?”
“对,这次演唱会的主题是‘野生丛林’。”
“啊啊,你是JESEN的粉丝啊!”年轻人正想握他的手,以示志趣相投,连相柳却道:“我不喜欢JESEN。”
“咦?”
“不过我是妖之凰的铁杆粉丝,所以,知道他要和JESEN同台演出时,对于要不要去看演唱会纠结了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