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鹿+番外(出书版)BY 狂飙之岚

作者:  录入:04-18

  「咳......咳唔......」
  被绑成虾米般的我,在地板上难受地喘息,一连串的回想,实在让我困惑非常。
  漆黑的周围,及地板传来的潮湿及霉味,并不能提供我太多环境的线索。
  漫长的时刻一点一滴地过,渐歇性传来的疼痛,抽得我直想发疯,只好不停地运转脑子转移注意力,琢磨些细碎的小事。
  如此一来,就越发地思念起小鹿,想它的眉眼,想它的笑靥,想它的天真它的任性,想它的一切一切。
  它现在肯定还在哭哭啼啼吧?
  早知道会沦落到如此境定,当时喝下午茶,就让它多放几颗方糖了......
  我无奈地笑笑,忍不住为自己的苦中作乐自嘲。
  我不断尝试挣脱紧缚的绳索,时不时胸口一疼,便咳得死去活来,只能凭着一颗思念小鹿的心,暂时超脱肉体的痛苦。就这样过了好久好久,久得几乎让我咬牙也忍受不了的地步,冷汗已经让我浑身湿透,还不时地抽搐打颤,简直比死还难过。
  待寂静的幽黑室内终于有吵杂人声出现时,我的意识已经在睡与醒之间飘荡了好几回。
  室内的灯光彷佛救赎一般,啪啪啪全亮了起来,随之而来的,便是眼睛不适应的强烈刺痛感,及邪佞的咆哮声:「死人,起床啦!」
  我在一片白茫茫的视线里,瞧见前方的出入口缓缓开起,全身穿着黑色西装的两名陌生男子凑到我跟前,踹了我一脚之后踩上我,粗鲁地解开困住我手脚的绳索,我咬牙忍住对方扯下绳索那一瞬间几乎要烧断我神经的灼热疼痛,楞是憋着不肯痛哼出声。
  「嘿,头儿好兴致,马上要见你,你可真有福气,还没见过头儿给人那么大面子。」
  「记住,上一个敢在我俩眼皮下逃跑的人,坟头的草不知道长多高了,我不介意你试一试,反正你大爷我最近是烦透了,正好玩个够本。」
  听他们坏笑了几声,把我从地面拽起来,给我铐了手铐桎梏双手,按着我的肩膀不发一语,使劲逼着我往前走。我踩着虚浮不稳的步伐,离开这半大不小,似是用来堆放杂物的储藏室。
  明白自己的体能状况根本抗不过这两人,我一路垂首,听话地走着,透过被冷汗给浸湿的浏海,我瞥见两名男子胸口也别着人马被刺的图样胸章──又是这胸章。不过和印象中略有不同,多镶了两条金圈,难不成,这胸章还有等级之分?
  还没从已然迟钝的脑袋找出答案,穿过几阶楼道,踏上与地下室截然不同,装潢简单素雅的长廊,一个无预警的转弯,我被押入一间大大的书房,第一个印入眼帘的,是顶上闪烁着温暖但黄色光晕的水晶灯,左右两片墙嵌满各色书籍,中央摆着一张原木书桌。
  我被推至原木书桌的正前方,一如即将被仔细盘问的囚犯,身边还站着两负则看管我的典狱长。
  里边背对着我坐着一个人,那人坐在办公以上,正专注地把玩手上设计精巧的钢笔,发出喀啦喀啦的微飨。被椅子遮掩大半的人体轮廓,感觉上有那么点熟悉,却又想不出来在哪见过。
  那人不说话,我自然也懒得理他,光是这样无声的对峙,对此刻的我而言,是一项相当艰钜的任务,浑身上下受到的创伤,都选在这种时候大声地朝我抗议叫嚣。
  不知道过了多久,对方终于还是选择打破长久的静默:「韶昕是吧?」
  那人跟着椅子一道,缓缓地回过身来,一字一句清晰说到:「我找你来,只有一个目的。」
  沧桑老迈的嗓音,教训后辈的语气,坐在我正前方,正是一名面带和蔼笑容,少说七十好几,白发苍苍的老男人。老男人气色不是太好,两眼冰冷无神,双颊凹陷,似是经历过什么不得了的大风大浪,使挂在他条条皱纹的脸上、那抹姑且算是可亲的笑容,着实显得格格不入。
  我一时半刻想不起他是什么人,不过我肯定有见过他。
  老男人站起身,绕过原木书桌走至我跟前,稍作停留,便转身朝一旁的书墙走去。
  他一手背在身后,就像全天下上了年纪的老人一样,另一手则在群书之间来回抚触,最后,在一串同色系的书籍前停了下来,老男人用手指勾出其中一本,看见那书的封皮,我禁不住惊异地眨眼,那是......
  「《水歌》、《夜艳草》、《婵蛹》、《楼亭》......」老男人每说出一本书的书名,就将它抽出书墙,任书本唰唰滑落,一本本摊在铺实地毯的地面上,传出声声钝响。
  「还有......啊,《左手的昼夜》,这本书,写得好啊......虽然换了个名,不过我一眼就瞧出,这是梧桐写的书,错不了的,文笔更加精练踏实、深沉内敛。梧桐的书,文笔虽然谈不上极好,却总是可以震撼人心,会得奖,真正实至名归啊......真是可惜了。」老男人发出浅浅的叹息,而印着《左手的昼夜》书名的精装书本,也随着那声哀叹,凄然落地。
  是的,在地上摊成一片的,一本不漏,全是自我从事写作至今,所有出版过的书籍,除了《左手的昼夜》挂的是韶昕两个大字,其余全是以『梧桐』为笔名。
  这老男人,让我得知他是我书迷,到底用意为何,我实在摸不着头绪,以我目前的景况,也不可能朝他握手致意,顺道附赠个亲笔签名,并说感谢您的称赞与支持......云云。
  只听老男人做梦般恍惚着,嘴里喃喃说道:「像梧桐这样的人,赢得社会上的声誉,荣获科幻小说大赏,照理说是位成功人士,到底为什么还要养那种......那种污蔑人性、百害无一利的次等生物呢?」
  老男人说着说着,逐渐激动起来,面部表情剧烈地扭曲,几近歇斯底里:「那到底有什么好?那种鬼东西到底有什么好?可以一再的让我内心认定的贤达人士沦陷呢?不管是文华,还是阿楷......全都一个样,全都一而在、再而三的背叛我、背叛人类、背叛整个世界!」他似乎遗忘了我、以及在场......姑且算是手下的两人,使劲地垂打着书墙,忿恨地怒吼。
  我不发一语,就这么谯着那老男人发疯。当他提到陌生的人名,却稍稍勾起我的回忆,『文华』是谁压跟没听过,不过『阿楷』......
  『阿楷......这、这是真的吗?』这个人在全国现场转播的镜头前,脸上闪现震惊万分的可怜神色。
  啊......我想起他是谁了,他是前镇子失踪的金銮大学政治系副教授伍正楷在学生时代的恩师,也是退休多年的老教授,更是『反半兽人联盟组织』的荣誉会长──翁友道。
  翁友道情绪一度失控,却又忽然冷静下来,恢复他原本和蔼的笑容,转头朝我说道:「不过无所谓,还是有许多人是很明智的啊,韶昕。
  反半兽人联盟没有文华、没有阿楷,仍是一天天在卓壮着,组织也越来越严密健全,这一切,都是位了这个世界而努力、致力于拯救那些无知的人们。
  人是人、动物是动物,不可能划上等号的,这才是世界应有的模样,是造物主制定的规则,不容任何肮脏的东西玷污,现在,已经到了不得不正视这股清流的时候了啊......」
  翁友道笑眯了眼,彷佛站在他面前的我,是他失散多年的亲人那样温柔:「韶昕、韶昕,还是该叫你梧桐,你一定能理解吧?我一直都知道的。你的书,反映了你的思想,你是多么冷静又聪明的人啊!你饲养半兽的原因,我始终想不透,不过......我相信你只是一时受迷惑,没关系,如果你好好解释,并诚心悔过,我就原谅你,只要我原谅你,大家都可以原谅你,让你加入我们的行列,为未来的世界尽一份心力,如何?」
  语毕,翁友道似是要拥抱他口中的『世界』般,张开了双臂,咧到颊边,牵动根根皱纹的愉悦怪笑,几乎让我忍不住要反胃。
  以旁人察觉不到的幅度,我蹙起眉头,我开始不耐烦了,不论是对于眼前的处境,还是这个应该找家高级精神病院住进去专心养老的男人。
  为什么要饲养半兽?
  就素有千百种理由,也与他八辈子不相干,我不需要对一个我毫不熟悉的无聊人士解释,更不需要他所谓的原谅。
  我冷冷地开口:「你囚禁我已经是犯罪行为,我有权利对你提出告诉,与其让警员找上门,放了我对你比较有利,至少,会因此从轻量刑。」
  见我丝毫没有理会他的意思,翁友道反而笑了,笑得开怀:「哈哈哈......韶昕,出乎意料你竟然还是个孩子......」随即整张脸垮了下来,浮现有如地狱修罗般可怖的神情,暴起的青筋在翁友道额上骇人地跳动着。
  他忽然冲过来,猛地揪住我双臂,比我矮一个头的老人,力气大得吓人,手指都深陷入我的肌理,我吃痛了一下,诧异地望向翁友道浑沌充血的双眸。
  「不要逗我笑了,一点都不好笑。不许耍把戏、不许忤逆我,阿楷,你那么想要那些生物吗?宁愿瞒着我也不肯放手吗?荒谬、荒谬!你安安份份的不好吗?不好吗?啊?你想当第二个文华,带着该死的半兽远走高飞?是不是?是不是!」
  「回答我!」翁友道声嘶力竭地咆哮,他已经语无伦次了,他所说的话,我一句也没听懂。
  一旁的两个黑衣人抢上前来,抽出刀子架上我的脖子,刀刃在我颈上划下一道血痕。
  「头儿,处理他吧!让你不高兴的,一个都别留下。」
  「咱们可以代劳。」
  闻言,我浑身一阵恶寒,全疯了,这群人没一个正常的。
  「不!」翁友道大喝,暴冲的怒火,又逐渐消散下来:「留着他。」
  他的模样多了平静,让人看了起鸡皮疙瘩的温和笑容又再次出现,但,谁知道他下一秒钟会不会再度失控?
  在内心大大翻了一白眼,我已经快要受不了了。
  「我得感谢你,韶昕,你让我有机会,在次见到我那可爱的孙女......文华,她就要来了......就在一个星期后,我已经迫不及待了呢,在那之前,我,会让你活得好好的。」翁友道朝黑衣人下令:「带下去,别让他跑了。」
  「是。」
  我被拉扯着离开书房,脑袋里一团浆糊。
  翁友道的......孙女?
  在次回到幽暗的储藏室,我已经体力透支,或许知道我是跑不掉了,那群人不再大费周章地把我捆起来。
  茫茫然地靠墙而坐,腕上的手铐,随着我因为疼痛及寒冷而不停颤抖的身体发出细微的金属摩擦声。
  这里好嘿。
  我本身对黑暗并不存有恐惧感,应该说,我对任何事都莫不关心到很难有情绪起伏的地步,不过像这种情况,容易想起不愉快的事倒是真的。
  将后脑杓用力地撞上墙壁,我努力想保持清醒,思绪却依然不顾我的意愿,缓缓地飘回那年湿热的夏季。
  当时,我与母亲两人相依为命,生活相当困苦,我刚上中学,就得面对付不出学费的窘境。房租、水电费、生活费就更不用说了。曾经是千金小姐的母亲,做女红挣到的辛苦钱,根本无法负担庞大的开支,万不得已之下,我们只好回到母亲的老家,寻求亲人的协助。
  那一次经验,简直是糟糕极点。
  『韶琴,你好啊你,爸爸才刚死,你就回来,回来做什么!是想分家产吗?我告诉你,没门儿!』母亲的姊姊,也就是我尚未出嫁的大姨,挡在韶家豪华的大门口,凶狠地吼道。
  母亲牵着我的手,同我一起朝大姨深深地鞠躬,便宜的素色洋装,在热烈阳光下晒得微黄。
  『姊,我不要家产,给我一笔供我孩子读书的钱,我立刻走。』
  『哈,孩子?』大姨鄙夷地瞧了我一眼:『还不就是当年你被人掳走个把月,和强暴犯生出来的孽种,值不值啊?你带他来,是想污了咱韶氏家门?我告诉你,这里不欢迎你。』
  『求你了,姊,求你了......』母亲低垂的脸孔,没有什么太大的起伏,不喜不怒,不嗔不悲,活像个瓷娃娃,连哀求也是一派淡然。
  从大姨口中吐露的讯息,我理解到,我的出声没有得到任何人的期待,我使得母亲在重视贞洁的亲友邻居面前几无立锥之地,最后终致被赶出家门自生自灭。
  因此,年轻气盛的我曾经一度怀疑,或许,总是冷漠的母亲,对我只有憎恨,没有爱吧。
  她从不为此辩解,我就一直如此深信。
  后来我才知道,其实爷爷的确有将家产的一部分,记在我母亲的名下,但那群人并不想如实奉送,逼母亲签了一份放弃继承的文件,换取供我读书的三十万,我靠着那笔钱以及自己争取的奖学金,成就了我的现在。
  而母亲,在我上高中的第一天,便因工作过劳去世了,除了一间破烂的矮房,什么也没留下。
  同时我领悟到,原来母亲早已竭尽所能,只求让我温饱,证明我当初怀疑她的想法真是愚不可及。
  母亲自头至尾,都是一个不擅长表达情感的,温柔女性。
  我从来不曾有机会好好把握得来不易的亲情,所以我更珍惜从小鹿身上得来的爱情,每一分每一秒,都过得战战兢兢,就怕哪一天,会骤然失去。然而我想和小鹿平平淡淡过一生,却是这么不容易,最后还得莫名奇妙被人关在这里!
  我使劲地咬牙,强忍着满腔的愤怒,我知道现在的我,没有条件大声抗议,更别奢望逃离这个地方,只能被动地等待时间流过。将头埋入膝盖中间,强迫自己冷静,不要浪费多余的体力在对现状毫无帮助的情绪上。
  此时,紧闭的门突然间发出转动们把的细微声响!
  我警戒地抬起头,眯折眼睛注视前方,大门开了一人大小的缝隙,待外头晃动的人影钻了近来之后,就重新恢复满室的黑暗。
  细碎的脚步声朝我接近,我轻轻干涩的喉咙,低声喊:「谁?」
  「是我。」那人也压低嗓门:「吉赛儿。」
  手电筒的光芒,懵然由下至上开启,阴森森地映出吉赛儿巴掌大的脸:「干么吓成这样,我不是说了我是谁了吗?」
  话虽如此,但眼前不远处一张浮在半空中活像拍恐怖片的惨白面容,就连我这不怎么怕鬼的人,心脏都不免瞬间麻痹了两秒。
  「我都查清楚了,外头的守备每七小时轮班一次,中间会有半小时到一小时不等的空档,等你养好体力,就可以藉机会逃出去,记住,你只有一星期,超过这时间,我也就不了你。」吉赛儿丝毫不拖泥带水,快速并清楚的说完此行的重点,同时将一些必要的东西交给我:「哪,这是手铐和门口的钥匙,收好了。还有这是整栋建筑物的平面图,花时间研究一下,上头画叉的地方就是你的所在地,黑点是守备固定站冈的位置,至于会走来走去的家伙,你就自己随机应变吧,只要出了大人直走穿过树林,就可以见到大马路,这几天可能会比较混乱,不过大致上就这样了。这知怀表也给你,从下一个小时开始计算轮班的时间,我走之前会把手电筒留下,省着点用啊!」
  我将物品仔细藏在身体各部位,内心充满疑惑,吉赛儿是半兽,见黑衣人对他的恶劣态度,想必在不为人知的地方也受了不少折磨,但怎么会......
  最后我终于忍不住好奇,开口问道:「你怎么会来?还能够拿到这些东西,你......」
  不等我问完,吉赛儿便打断我,语气倔傲地说:「我自然有办法,你少管。总之,我能帮的就到这儿,不想等死的话,就机伶点。」吉赛儿说完,将手电筒熄了塞到我掌中,它要走了。
  「等等,那你呢?」
  「我有事要办,你还是先担心你自己吧!」回答的是暗室内冰冷的空气,美丽的鹦鹉留下一丝醉人的香气,便消失无踪。
  接着三天,翁友道不曾『召见』我,除了固定给我送三餐的人会出现以外,我便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储藏室内安安静静地度过,一是蓄存体力,二是等待脱逃的时机。
推书 20234-04-19 :巨星媳妇儿! 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