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芳记 第二卷(穿越)————沙与泡沫

作者:沙与泡沫  录入:04-12

香奴惊喜地问他,是否回忆起了从前。

祝冰衣摇头,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记得这种香味儿,也不明白自己怎么会懂配制香水的方法。这些似乎只是一种习惯成自然的本能。

香奴悲伤地垂下头,仿佛祝冰衣失去了记忆,最难过伤心的是他这个旁观者,而不是祝冰人这个当事人。

从此,祝冰衣常常一个人坐在大屋中,注视那些瓶瓶罐罐,思索一件事情。

不是什么特别的大事,只是一种从没有人配制出过的混合香水。这种混合香水的构成很复杂,有荷花、皂角的天然香气,炒年糕及酸梅汤的人工香气,阳光的炙热,要有浸泡了水的玉兰花和乳香的味道,还要有其他一些繁琐而难得的气味。

他清楚地记得这种混合香水的每一个组份,却完全不记得从何而知。

似乎在很久以前,他就曾暗下决心准备配出这种混合香水,然后送给一个人,而那个人好像一直都不知道他有这种打算。

在失忆前,他应该就已经开始着手这件事。大屋中有许多类似于这种香水的半成品,虽然已经很接近终点,但都在细微处存在几乎可以忽略的不足。换一个人来闻,一定会认为都是同样的气味。可是他的鼻子却把其中差距辨得清清楚楚:这个荷香重了,那个梅子酸度不够,还有另一个葱香太烈……

所有半成品的唯一共同缺陷是,都没能体现出阳光的味道。

祝冰衣坐在软垫上,品青瓷小杯中的香茶。

所有的物品都有其固定的味道,评判它们不是用好坏,而是特异性。

比如他手里的茶水,茶是雨前,水是眠香,杯子是用皂角彻底清洗过的。香奴讲究卫生未免有些过了。

还有这间大屋,由于充满了各种香精香料,味道怪异无比,连灶下的草木灰、软垫里的棉花、黄铜的蒸馏锅也为这份怪异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所有的这些东西,在未被污染前,都有最纯的味道。不用看,只凭气味就可以将其中一件和其他的分开。

但,阳光的原味是什么呢?

阳光据说有重量,那么它应该属于实物,所以它也应该有味道。不过,人们总是通过间接的方式来感知阳光的味道,所以它从没能在独立的状态下被描述,提取更是不可能。只有包含油脂的气味才有可能被提取。

因此,阳光的味道只能通过人工合成来获得。谁能提醒他,阳光的味道到底是什么呢?

午后的阳光和煦宁静,斜斜地穿过敞开的门窗照射进室内。

他伸出手,虚托住光线,默默凝视手掌。手掌上轻飘飘的,阳光轻盈而虚无,不肯留下重量,却把热量留在他手心,并从手心一直发散到全身。

他眯起眼睛,慢慢收手。阳光握不住,跳跃到他手指上。张开手,阳光又回到掌心。他入迷地张合手掌,看阳光不动声色地跳跃流淌。

光线渐渐昏暗,红日西坠。手上温暖不再,大屋冷却下来。

祝冰衣的脸上露出一个微笑。阳光的味道唉,不就是温暖吗?人们可能看不见,却可以感受得到的阳光,不是温暖又能是什么?

他跳起来,飞快地拿起一瓶最接近的半成品,注入一剂代表温暖的香精。完全混合后,他倒出一点在手帕上,快速挥过鼻端。

他脸上满是期待的笑容凝滞了,呆立在当地。

不对,根本不对。所有的气味现在都齐全了,浓淡也相宜,但是给人的感觉完全不对!

它本应给人以安详、柔情、迷茫、淡淡的惆怅和失落、深深的追忆和怀念,而现在他完全找不到。

他把所有的半成品全部倒入水池,然后坐在池边反思。想破头他也想不明白自己究竟错在了哪里,明明每种气味都在里面,却怎么也找不到正确的感觉。

有鸟雀在呢喃,他抬头四望,原来是从邻院的一棵皂角树上传来的声音。

粉紫的大花间有个鸟巢,一只老鸟正在给雏鸟喂食。鸟巢建得不是很高,可以看见四五张嗷嗷待哺的小口伸出在巢沿上。老鸟把食物从啄中吐出,喂进一张张饥饿的口中,一边亲昵地轻声鸣叫,似是在安慰这些急躁的小家伙们。

吐净食物后,老鸟振翅飞走,又去寻找食物。那一张张小口却仍是大张着,尖细地叫,声音中增添了些许焦虑和恐惧。

祝冰衣长久地注视,直至光线昏暗到再也看不清。

他缓慢地起身,压抑住激动走回大屋,点上油灯,开始思索着调配香水。

他错了,一开始他的思路就错了!并不是那些味道简单的相加,就可以得到他理想中的香水。他要的其实根本不是那些独立的气味,而是一种感觉,一种爱,的感觉。

很快地,那瓶名为“那时光阴”的香水问世了。不同的人闻后都会产生不同的感受,那些被深埋心底的感受。

老牛涕泪交流地忆起故乡的老妻,说一定要将她接进都里,再也不嫌她貎丑有残疾。

祝冰衣这才知道,貎似忠厚老实的老牛竟然是个陈世美!于是很侠义地将他一顿数落,把老牛臊得没处躲。训完了,祝冰衣又疑惑:陈世美是谁?我认识他吗?

小牛推开香水瓶,慌乱地脸红摇手说,他只是好奇,而且真的没有做成,真的,真的。

大家莫名其妙,老牛摆出家长做派逼问他。小牛这才吞吞吐吐地招供说他看上了红袖楼的红牌小袖,还赌咒发誓说他现在绝对还是童子鸡一只,躲过了老牛的一顿老拳。

香奴转身望着他家乡的方向,目光温柔似水,喃喃地念着一个名字,一个很香的女孩子的名字:暖暖。

于是大家都知道了,他的意中人是他十五岁的青梅竹马。

祝冰衣完成了他的宿愿,却并没有多少开心。

香水虽然配制好了,但是要送给谁呢?他是为谁而制呢?他不记得。好像是一个可怜的失去母亲的孩子,又好像是个漂亮的男人。他无论如何想不起来。这两个人似乎都在那个黄粱梦里失落了。

他仿佛忆起什么,又似乎头脑中的一切更加混沌。垂头深思无果后,他闷闷地封好瓶口,将香水放进卧室妆匣里。

虽然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的烦恼而烦恼着,但是社会这个大环境却依旧按照它的轨迹变化着,永不停歇。

北征的消息一直在断断续续地传回花都,继初战失利,随后的战局有了极大起色。最近更是只闻捷报频传,不闻败北失守。

王府仍是一潭死水,没有人敢公开扎堆讨论,哪怕是欢欣鼓舞的喜讯。但小道消息还是通过送米送菜的商贩流入了王府,并在私下悄悄传播。

香奴这个模范仆人,居然也是此类消息积极的收集者。不过他下传的对象却只有一个,那就是祝冰衣。

他说,蕊王用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之计,大破北军主力。他这么讲的时候,一向安静平淡的脸上发着光,眼睛也亮闪闪地,恢复了少年应有朝气。

暗渡陈仓?那是什么计策?祝冰衣不解地发问。

香奴脸上的光彩渐渐黯淡,失落地小声回答,那是公子从前提的一个计策,也不记得了吗?

祝冰衣托腮咬小指,皱眉说,他不会带兵打仗,也不懂谋略,怎么会提这种妙计?还开玩笑说,香奴不要趁他失忆逗他玩。

香奴受伤地垂下眼帘,含泪说他从未骗过祝冰衣。话未说完,两串泪珠不受控制地跌落在泥土里。

被他的反应吓到,祝冰衣连忙哄得他收了眼泪,才算松口气。他不懂这个平时一向淡定从容的侍童,为什么竟会为一句玩笑而至哭泣。唯有暗暗告诫自己,再也不要轻易和这个凡事认真的孩子乱开玩笑。

战事不紧,平乱在望。人们都不再只关注战争,从前那些生活习惯又慢慢回到天朝的一般百姓中。

于是,各种八卦流言开始满天飞,有些竟也用相同渠道传进庭院深锁的王府。

香奴紧闭着嘴唇,有些不太高兴地看祝冰衣和老牛父子大聊那个传闻中的主角——沈留香。

他心中实是不以为然:从前蕊王在时,王府里哪会有人这样乱传话给客人的?现在一个两个都松懈起来,成什么样子?!

不过,里面夹个祝冰衣,他也不好出面阻止。

听香奴脚步很重地走开去取凉茶,祝冰衣不由有点想笑。这个香奴每天一本正经,连群聊都不敢参与,真让他不知说什么才好。其实,传言中的这个沈留香,倒真有些本事,并不是欺世盗名之辈。

据说这位身染槐香的侠盗,武艺高强、古道热肠,好的是劫富济贫,喜的是行侠仗义,整个儿一现版罗宾汉。

他劫的都是些贪官污吏、为富不仁的富豪。劫前会在那家大门上留下槐香,然后当夜那户人家准失窃,多少人警戒都不抵用。贫苦百姓、走投无路的可怜人往往会受到他的周济,从而渡过难关。为此老百姓送他个外号“香盗”,都把他当及时雨般看待。

祝冰衣头戴草帽,手拿花剪,一边修剪花木,一边和老牛父子神侃。越聊他越是好笑。事了拂身去么?还沈留香,当自己是楚留香吗?

他恍惚了一下,暗忖:咦?怎么又冒出个楚留香?他谁啊,他太想知道了!

所以,当据说是沈留香的侠盗在某日从天而降,老鹰捉小鸡般将他带到一处破庙时,他就迫不及待地问了出来。

沈留香大惑不解,搔头细看他的脸,嘀咕:“难道又偷错了?”

祝冰衣暴笑,说他这个侠盗真够没品的,偷人也会偷错。亏他名声还那么响亮!

沈留香盯着他闪闪发光的笑眼,点头:“耍我是吧?看我攻你弱点!”

说完,他伸手到祝冰衣腋下咯吱他。祝冰衣抵挡不住,被他搔得大笑不止,全身麻软倒在草席上,连连告饶。

沈留香这才放过他,得意洋洋地说:“就知道你是装的!我说,失忆装一次就好,回回都用这一个,你也不嫌没劲?”

火堆上那锅肉炖得浓香四溢,沈留香说完摸摸肚子,盛了一碗香甜地吃起来,并不让他。

祝冰衣笑够了,坐直身体见他吃得痛快,口水差点流出来。他埋怨沈留香:“喂!半夜把人偷来,有肉吃也不分我点儿,小气!”

沈留香抱住碗一通狂咳,像见鬼一样瞪着他:“你,你不是从不吃的吗?我的天哪!你,你,你真的又失忆了!”

祝冰衣顾不上理他,抢过他的筷子,夹起一只猪脚,边吹边啃,吃得津津有味。

沈留香见他吃相凶猛,心生同情,停止叫喊,连忙劝他:“慢点,慢点!哎,有骨头别卡住了,不够我下次再煮给你。你在王府吃不到饱饭吗?”

说完他又小声嘀咕:“失忆是常见病吗?你怎么总得啊。你现在这样,让我怎么放心?算了,反正我也没什么大事要办,先留在花都陪陪你吧。”

祝冰衣理所当然地点头,含糊不清地从食物缝隙中说:“那是,你要不陪我,咱们朋友不白交了?现在没事,你把咱们从前的事儿讲讲,兴许我能想起点什么。”

沈留香苦恼地看他大快朵颐,老老实实地把两人相识的经过一五一十地说了一遍,连偷他那天晚上两人分吃一个烤馒头的细节都没有遗漏。

“靠,真有个楚留香!你把那小子的事也讲讲。”祝冰衣吃得兴起,连脏话都冒出来了。

“不是小子!人家可是大侠,是我心目中的英雄!”沈笑君极不满意他的用词,斥责他。

祝冰衣白他一眼,猛啃猪蹄、凤爪。等沈笑君绘声绘色地讲完楚留香其人其事,半锅下水早进了祝冰衣的肚子。

他剔着牙,说:“味道还行,就是有点咸,你下次少放点盐。”

沈笑君讲得口水全干,却得到这个评价,也不生气,仍是老老实实地虚心接受意见,还问他有什么别的要求。态度异常诚恳,俨然一付优待病号的嘴脸。

祝冰衣全然不领情,马上想了想说:“你得空弄些兽皮、藤条、木板、绳子什么的,我教你玩个好的,可以拿出去吓人!”

沈笑君摸不着头脑,也不想去吓唬什么人。但又怕刺激他,只好呆呆答应,随后小心地送他回府。

43.原来失忆可以更快乐(下)

次日早晨,香奴给祝冰衣送洗漱用水时,发现他的嘴唇油亮。他不禁疑惑,怀疑他可能半夜腹饥,偷吃过什么冷腻的东西。

他担心祝冰衣吃坏肚子,从此开始每天给他留些宵夜。那些精美的点心,有时吃得精光,有时却纹丝未动,让香奴疑惑更重。

祝冰衣策划的热气球在沈笑君的积极协助下,没过多久就制成了。他住在王府,外出不便,就指使沈笑君拿到郊外去试飞。

沈笑君按他说的操作步骤,加柴点火,气球慢慢膨胀。一阵轻风,气球晃了晃,渐渐升空。随着火焰加大,气球越升越高,开始随风飘移。沈笑君又惊又喜,练习操作的热情空前高涨,自此成为天朝热气球舵手第一人。

听到热气球一次试飞成功,祝冰衣很兴奋,但想到自己未能亲眼看到,不免又有些遗憾。羡慕沈笑君之余,他开始撺掇他用热气球去行侠侠义。

沈笑君也有此意,两人一拍即合,密议良久。

于是,都外一名为张剥皮的土财主,就于随后的一个月夜,眼睁睁地看着一个会飞的大家伙,带走了他辛苦盘剥来的所有金银珠宝地契债券。他像被人摘了心肚,乱滚揪发地哀号。第二天他逢人就讲沈留香其实是妖怪,长得像个会飞的大蘑菇。

祝冰衣听得有趣,大笑地仰在草席上。

沈笑君捏根猪尾,想起因张剥皮的巨款而受益的那些穷人,不由也快活地呵呵大笑。

过了些日子,一向开朗乐观的沈笑君难得脸色阴晴不定地来找祝冰衣,说自己可能有麻烦了。

祝冰衣继热气球后又闲得发慌,听他说得慎重,连忙问他原因。

原来沈笑君最近几次行侠时有些不顺。事先踩好的盘子,不知怎的总被一个女飞贼抢先给端了。那女人神出鬼没,对沈笑君的行踪去向掌握得一清二楚,凡是有他在的地方,她肯定也在场。

女飞贼对他的态度则是很矛盾。要说她是存心找碴儿,倒也不见她主动挑衅,有时顺手还帮他一把;要说没那意思,可是每次看见他,她却总是狠狠地瞪他,抢他盘子也毫不手软。

就是这样一个行事诡异,态度暧昧不明的女人,见天像牛皮糖般粘着沈笑君,甩不脱丢不掉,让他很迷惑也很紧张。恍惚了几天后,他觉得不能再这么下去了,这才向祝冰衣求助。

沈笑君诉着苦,那张浓眉大眼的脸却动不动就可疑地红上一红。祝冰衣看在眼里,心里顿时明白了八九。

他懒洋洋地躺到草席上,啃着猪脚说:“简单得很啊!甩不掉就迎上去,问问她是不是要嫁你?”

“嫁……我?”沈笑君吓了一跳,连连摆手,“不行,不行!她又没说喜欢我?怎好就这样去问个姑娘家?不可以!”

“笨呀你!这还用说?傻瓜也看得出她对你有意。要不然,粘你这个无钱无权的呆瓜干什么?难道她也是想吃你煮的猪脚?”祝冰衣举起猪脚乱晃,笑得口角流油。

“喂!你干嘛又这样笑?是不是又打什么坏主意了?”

沈笑君见他笑得怕人,心里发毛,紧张地喊,他可是被祝冰衣的这种笑容害惨了。

“我哪有什么坏主意好打?别转移话题。你坦白说说,喜不喜欢她?”

“嗯,……喜欢。”沈笑君嗫嚅,低眉顺眼不敢看他,棕色的脸涨成锅中的红辣椒。

“那不就结了!这事好办。下次再遇上她,你也别多说话,亲了再说!”祝冰衣大声地教导纯情小沈。

“……亲……亲哪里?”

沈笑君被他出的主意吓呆了,抬头惊骇地问。话问出口,他又吓一大跳。要死了!他怎么可以和人讨论这种事?

“当然是亲嘴啦,呆瓜!你不会没亲过女孩子吧?那,亲不同的部位代表的意思是不同的。亲额是亲情,亲颊是友情,亲嘴就是爱情……喂!不要把鼻血喷到锅里!你到底在想什么?!”

推书 20234-04-12 :夜雨————十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