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身好冷。这个曾依偎过的怀抱此刻看来竟然散发着刻骨的寒气,冻得他连骨头都在颤抖。
——好奇怪,额头肌肉被切割的痛,竟然比不过全身的冷。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彷佛只有一瞬,彷佛又过了很久,额头上的手停止了移动,已经麻木的伤口被敷上一层清凉的药粉,耳边传来他低低的耳语:
“好了。虽然以后会变成伤疤,但不会太丑,放下刘海就能掩饰。出去以后,要好好保重。有什么问题到这里来找我。”
不自不觉间,手心中被塞进一个小荷包。然后,唐无衣领着他,走出大门。就这样离开唐门了?就这样被赶出来了?
等他回过神的时候,人已经沿着通往外界的路走出了很长一段。只要转过前面那个拐角,唐门就远远被抛在身后,永不再见。
只有几步,却突然迈不开步子,怔怔地站着,强忍着被抛弃的感受,无边的怨憎渐渐充满他的心。然后,一个声音把他唤醒。
抬头看去,拐角处站着一个人,他一手牵着一匹马,一手拎着一个包袱,苍白的脸上带着小心翼翼的谨慎,正站在那里朝他张望。
“小妙……”
“吉祥?”不是说他伤重休息吗?怎么跑出来了?绝美的小脸上漾着不正常的惨白,一看就是内伤未愈的样子。
“我来送你。马和干粮都准备好了。”吉祥轻叹,等不及他走过去,慢慢走过来把缰绳放进他手里,“一个人走,总要准备点东西。”
一个人走?他又何尝愿意走?心中涌起一阵委屈,他一把甩开手中的缰绳,一边低吼:“滚,不用你假好心。”
甩动的力量很大,吉祥不防,被甩出好几步,一屁股坐在地上。当下,内脏受到扯动,忍不住一口鲜血“哇”的一声喷了出来,脸色也愈见憔悴了。
花妙嗔一惊,急忙奔过去扶起吉祥,浑然没注意吉祥正用一种全然无骨的姿态趴在他身上,在他耳边细语:
“我伤重,别对我发脾气。东西你拿着,别管别人怎么说,你还是我的兄弟。”
许是吉祥少有的虚弱姿态和细声细气的声音有着奇妙的说服力,虽然挣扎了一番,花妙嗔终究还是接过缰绳,甩镫上马,然后,头也不回的,消失在远方。
唐吉祥目送着花妙嗔的身影消失在远方,口里淡淡地说道:“大哥,出来吧。”
大石头后面转出唐无衣。他的眼还望着伊人远去的方向,眼中有几分依依不舍的留恋。
“你也看到小妙失魂落魄的样子了,怎么舍得把他赶走?”嘴巴嘟起,吉祥一脸愤愤不平。“他又不是真的杀了人。”
“关键不在于他有没有没杀人,而在于他有做没做。门规如此,老爹也坚持,我有什么办法?”
“他没杀过人,就意味着没错。爹爹为什么一定要把他赶出唐门?”
“爹爹自然有他自己的打算。我只希望,小妙能看开一点。”
“……我也希望如此。对了,大哥,为什么一定要在小妙额头上刻印?而且那印子,好像不是惩戒用的吧?”凤眼一瞟,小狐狸的奸诈顿现。
“惩戒是皮肉之痛,用来代替废除武功的。至于那印子,是我的记号,昭告天下他是我的。”
“这么说来,哥,你和小妙之间……这七天里……真的发生了什么事情了?”贼头贼脑贼笑,一副欠扁的贼样。
“关你什么事?”伸手在他额头上轻弹,挟起他细瘦的身体往回走。“走了,回去休息,你的伤还没全好呢!”
任大哥把他带回唐门,这一路正好不需要自己移动,还满舒服的。
“对了,哥,我在小妙包袱里放了五千两银票,你要记得还给我,那可是我的积蓄。”
“知道了。”
“还有利息。”
“财迷!”
花妙嗔这一走,就再没回过唐门。
唐门并未昭告天下花妙嗔被逐的事情。事实上谁都清楚,最大的过错不在他的身上,他只是被人利用了。只是他的行为,足以构成“欺师灭祖”“残害同门”的大罪,不将他驱逐不足以平民愤。驱逐他,一方面可以平息门下弟子的愤怒,另一方面也可以保住他的性命。否则,谁也不敢保证被他伤害的唐门弟子及他们的亲戚朋友不会寻找机会向他报复。所以,他得走,走得越远越好。凭他一身所学,足以在江湖中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地。
这也是唐门门主私心的一点期望。期望这个花家硕果仅存的孩子能有点出息。否则,他无以颜面去面对九泉之下的花家父母。所以,他不昭告天下,就是希望花妙嗔不会被无情江湖永远拒绝。
第四章
花妙嗔果然没辜负他出身唐门、是唐门有史以来最出色的药物天才的身份。
仅仅两年!他只用了很短的时间,在江湖中闯出了一片天空。江湖中谁都知道,在天下要价最高的七大杀手中,“药师”花妙嗔就排在第三位。与其它独来独往的杀手不同,他做事赚下的钱不只能满足自己的需要,他甚至还有心情在手下养了一个颇有名气的小组织。很多时候,他不仅自己动手接案子,也做些杀手中介的事情。可是,很少有人能够透过他脸上那层厚厚的盔甲一般的白粉,看出他的真面目。
第一次擦粉,是迫于无奈。任何男人都可以忍受自己脸上有伤疤,但却没有几个男人能容忍额头上刻着一张面无表情的面具。更别提,这张面具代表的是惩戒和驱逐。真就这样在江湖中行走的话,太过惊世骇俗。可是,他身上没有人皮面具。而且,以他的体质来说,无论哪一种面具他都无法使用,因为,他对那些东西过敏。
细细的,白白的粉擦在脸上,彷佛在为真实的自己套上一层保护罩,为惊恐慌乱的心提供失去的安全感,令他觉得无比的安心。粉擦得越厚,安全感越盛。于是不知不觉间,甲壳般的粉层也彻底砌上了他的脸,再无人可以看到真实的他。
到这个时候,他却发现了擦粉的另一个妙处,那就是——吓人。女人的脂粉紧贴脸部肌肤的能力并不算太强。尤其在层层涂抹后,只要脸部肌肉有些微的震动,白粉便纷纷扬扬而下。粉擦得越厚,脸上粉层龟裂的效果越好。这样的效果,放在女人身上是失态,摆在男人脸上便是震撼了。江湖中还没有哪个男人以这般“笑容即毁容”的模样出现。
意外发现脸上的白粉有令人大惊失色的特殊效果,于是花妙嗔便毫不客气地善加利用。在很多时候,他刺杀目标之前,总会先端出一张毁容般的笑容,在对方惊骇之余趁机下手。
虽然惊骇的时间并不很长,往往仅仅是眨眼的工夫,但高手相争胜负生死就在须臾之间,加上花妙嗔不弱的武功和一身药物,栽在他手下的江湖高手们日渐增多。人们不得不承认,花妙嗔的确是江湖杀手中,最匪夷所思的一个。他杀人的手段,很有效。
为什么一定要当杀手呢?包袱里那五千两银票足以让他有一个全新的开始,可是,走出唐门外,花妙嗔才发现,身为花家人,他已经无法避开江湖。
——开始是打算凭借一身药物知识,摆点摊子卖药的。只是当他在某个集镇看到某张很熟悉的女人的面孔后,他知道自己平静的生活永远不可能在现在展开了。
那个女人他认得。这辈子除了姐姐外,唯一发誓绝对不忘记的面孔,只有她。是什么力量可以促使一个不擅长认人的人只一面之缘便将某人牢牢记住?是爱吗?不,是仇恨。
那个人,曾经在与自己素不相识无冤无仇的时候,利用一面小镜子将自己变成人形的傀儡,并犯下了不可挽回的罪行,打碎了自己一心想要的宁静生活。若说这辈子只有一个人是花妙嗔所憎恨的对象的话,那么她——洞庭湖王的女儿,就是花妙嗔要亲手碎尸万段的唯一人物。
想到她不可饶恕的罪过,连带地想起了那个人。于是藏在最贴身的地方的小荷包就发出了点点的微热,花妙嗔的心,颤抖起来。
那个人……永不能再见了。就算江湖中的偶遇,他已不是原来的他,自己也不是原来的自己。剩下的,便只有回忆而已。
明明知道,明明知道的。知道后果只剩下凄凉,却还是忍不住把他牢牢地刻在脑海里。然后在每一次回想的时候,感受那种透彻的痛。
唐无衣!此生已经无法消除他了呀!
要报仇,首先就必须要有足够的力量。花妙嗔知道自己还不具备与洞庭湖十八水寨共主及他的独生爱女相对抗的能力,所以他先得磨练自己的力量。
洞庭湖十八水寨严格说来都归于白道。在这种前提下,正面与他们硬杠是很吃力也很不符合效率的行为。最好最省力的方法便是侧面出击。而暗杀,无疑是最有效的手段之一。于是,花妙嗔决定成为一个杀手。
从最开始几两银子一条人命到后来一票生意百八十万两的身价,花妙嗔用的时间并不太长,可是,死在他手下的人数却可以以“百”计算。只要雇主出得起价钱,他就出手。无论是妇孺还是老幼,他全无禁忌。他挑选案子的唯一标准,只是他的心情。心情好的时候,大屠杀也行;心情不好,连只蚂蚁都不愿去踩。
人血这种东西,彷佛具有无穷的魔力。本来是为了磨练自己暗杀的技巧而成为杀手的,可是见的血越多心态就越发生改变。似乎血液中潜藏的阴暗面完全被那散发着腥气刺眼的红色液体激发了出来,花妙嗔的性子,渐渐发生了变化。狂乱变成了盘踞心头最激烈的情绪,由不得人忽视,更不知道该如何排解。于是心烦意乱不想再见血,有很长一段时间,死在他手下的猎物致命的原因都是药物中毒。他“毒药”的名头,也不胫而走,成为江湖一绝。
偏巧这个时候,唐门最杰出的天才之一,同样用药的唐门三少爷吉祥正式在江湖中闯荡。误打误撞之下好几次解开了他下的药,于是江湖中人纷纷传说,唐吉祥是他花妙嗔的克星。
克星吗?花妙嗔冷笑。当年一起学艺,对吉祥他再了解不过。他的确是不世出的天才,对药物的敏感和创新都是旁人所不能及的。但药物的运用巧妙只是一念之间。一丝一毫分量时机的差距都有可能造成截然不同的后果。加上两个人配药用药的心得思路完全不同,怎么能说谁是谁的克星?
克星吗?唐吉祥苦笑。花妙嗔绝不是浪得虚名之辈。身为师兄。他用药的手法之精妙、药品分量之精巧、使用经验之丰富皆是他这个小师弟所不能及的,几次解开只是侥幸。若不是他尚未认真,哪容得自己轻易得手?真要打起十二万分精神比试一番的话,谁输谁赢都还是未知之数呢。自己最多也只能占半分赢面。还不知道谁是谁的克星啊!
唐吉祥一直在找花妙嗔。他这回进江湖的任务之一,便是受某人之托,寻找杳无踪迹只留血名的他。
某人之一,是唐门老爹。
老爹当年放小妙走是要保全他的性命,同时希望他能有一番作为。可是老爹从不希望听到他花妙嗔成为江湖中最血名昭著的杀手之一。老爹希望能有机会和小妙好好谈谈。
某人之二,是唐门老大无衣大哥。这些年他一直很忙,忙着从商,赚女孩子的钱。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已经放弃对花妙嗔的关注。
当年在小妙临走前塞进他手里的荷包中装着唐无衣在外购下的房子的地址。原以为依赖心很重的花妙嗔一定会去找他的,没想到这一走后小妙就变成断线的风筝,再也不知所踪。饶是成竹在胸的唐无衣也不禁焦躁起来。
当然,他也曾经亲自出马,到传说中花妙嗔出没的地方寻找,可是从来没找着。几次下来,他也隐约明白,花妙嗔是在躲着他。无计可施之下,他不得不请那个狡诈的小弟帮忙寻找。看在他们师兄弟当年感情很好的分上,小妙总不至于再故意避而不见吧?
于是,唐吉祥背负着沉重的使命,一边在江湖中游走,一边努力地寻人。
[发表时间:2005-7-13 0:49:18]
wintercoff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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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中,死得最快的人是谁?在某些人的看法里,就是杀手。所以身为杀手,不仅追踪的方法一流,躲避的手段也非普通人能及。唐吉祥想找到花妙嗔,那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但是,连瞎猫都有可能碰上死耗子。江湖虽大,意外事故的发生也往往能成就无巧不成书的结局。所以,唐吉祥还是碰上了花妙嗔,并且,好死不死地破坏了他的一票生意。
这一次,被花妙嗔盯上的人,是华山派年轻一代几位少年剑客之一,姓岳,名冠群,别号“轻风拂柳剑”。据说在江湖年轻一辈的剑客中排名相当靠前,加上人长得是眉清目秀,又擅长打扮,倒也不失为翩翩佳公子。他走过的地方,也总有一些小女生对他念念不忘。
雇请花妙嗔杀岳冠群的人,并不是他在江湖中的仇家,而是清安小镇上一位普通的卖豆腐脑的老汉。
那年五六月间,花妙嗔一直住在清安小镇里。他在镇上租了一间小房子,每天的生活就是睡饱了吃,吃饱了就沿着穿过小镇的小河岸散步。
清安小镇地处江南,有很多很多好吃的东西。其中,花妙嗔最喜欢的,便是摆在镇口老石牌坊下的老魏豆腐脑。
甜而不腻,清而不淡,入口既化,齿颊留香,虽然仅仅是一碗豆腐脑,却可以满足充饥和解馋的需要,而且喝过以后还令人觉得意犹未尽直想着再来一碗。
花妙嗔极喜欢这豆腐脑,每一回散步总要顺便喝上一碗,然后和卖豆腐脑的魏老爹聊上几句,才心满意足地踱回小屋。
久而久之,花妙嗔也了解了一些魏老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