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走了,就算了吧。你妈妈很疼你,对你很好,已经够了。”
林子聪猛抬头,凶狠地眼神让庄斯展心头一凛,“够了,哼!你怎么不来试试!没有爸爸的小孩是什么生活你不会明白!”
“我当然知道,我现在也没有……”庄斯展说了一半,突然停住,眼神中掠过一丝异样。
林子聪知道他的话也触到了庄斯展心底的痛,他停了停,嘴角露出一丝不屑地笑容,“可是你不知道穷的滋味。”
庄斯展点点头,“是,我的生活倒还不错。”
“不错!哼,大少爷,你这种人怎么可能会明白我们的生活,你高高在上,金玉满堂,你根本就不知道!”
“这你可能有点误会了,子聪,我上学时一直有打工,从高中就开始了。有一段时间我不想让家里找到我,跑出去在地铁站拉琴,在酒吧伴奏,我有过潦倒的日子,我明白。”
林子聪冷哼一声,“你……你那不过是一种生活体验而已,你也不可能一辈子那样,你的流浪也是风花雪月,是充满浪漫邂逅的传奇故事。而我们不一样,我们生活在最底层!”
庄斯展深吸一口气,然后缓缓呼出。在心里他承认林子聪说的对,他的背后有庞大的庄氏,没有可能真正体会林子聪的生活和感受。
“所以……你自卑?”庄斯展研究般地看着林子聪,试探般地说道。
林子聪一扬头,毫不掩饰地承认了,“对,我自卑,那又怎么样!我就算是学会西餐礼仪,拿起刀叉还是会不舒服;穿上西装,参加盛大的音乐节,可我还是我。就算被公司训练过,我也不是一个绅士。”
庄斯展微微摇头,“子聪,不要这样说。我们首先是要做好我们自己。就算是见英女王,我也只有一套礼貌。”
林子聪显然对庄斯展的话不赞同,他白了庄斯展一眼,“虽然我是渔村出来的穷小子,连鞋都穿不起,那又怎么样,我有我的音乐!我用我的音乐征服人们,大家喜欢我的音乐。我知道音乐不是用来谋生的,音乐是用来爱的,可是,能把工作和爱好结合起来,这是我的幸运,也是我的幸福。”说着,林子聪的神色又变了,从自信变成了茫然,他伸手环抱住自己,脸上流露出恐惧和对未知的惧怕,“如果……如果我没有音乐,那真是不敢想象。如果我的音乐没有人欣赏,不被认同,那我……那我……”
庄斯展明白林子聪的意思,音乐是林子聪的最爱,却同时也是他生存的工具。如果做出来的音乐不被欣赏与认同,林子聪就无法生存了。他将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偶像,受万众期待,同时,他也将失去现在所有的一切,真正是打回原形。
“我知道你爱音乐,没有把它当成商品,不过你也要生活,向商业妥协在情理之中。”庄斯展替林子聪解释着。
林子聪捧住头,没有说话。
“你母亲,她还好吧。”庄斯展问道。
“从某天突然晕倒之后就再也没有醒过来,虽然动了手术,但是情况没有改变。医生说因为她过去太累、太苦。我觉得对不起她,她没有看到我在舞台上唱歌的样子。一直说想要给她看,让她来听我的演唱会,听人们为我欢呼,可是……”林子聪的声音低了下去,他垂下头,不让庄斯展看到他含泪的眼睛。
沉默了一会,林子聪猛地抬头,脸上已经回复以往的桀骜与骄傲,“我不需要你同情。”
“我没有。你现在这么成功,我为什么要同情你。”
林子聪盯了庄斯展一眼,哼了一声,没有说话。
感伤的气氛慢慢散去,两个人都恢复了平静。相对无言地坐了片刻,林子聪突然问道:“你为什么从来不问第一次见面那天,我开了你的车逃走的事情。你不生气么?”
庄斯展淡然一笑,“如果你愿意,自己会说。”
“你不好奇么?”
“我好奇。我本以为你是去看你母亲了,可是我发现车子在北角,那不是圣玛丽医院所在的地方。”
林子聪想了想,还是把话说了出来,“我去一个公墓。”
庄斯展脸色一变,凝视着林子聪。
“我有一个朋友葬在那里,他是……我曾经喜欢过的人。”
“原来……还有传媒没挖出来的事情。”庄斯展深沉地轻叹了一声。
林子聪的神情变得黯然,“没人会相信他是我朋友。他是个不入流的黑道小混混。前年,我在市中心有个音乐工作室,非常隐蔽,只有少数工作人员知道。他被人砍伤,误打误撞竟然跑了进去,然后我们就认识了。”
“其实,我们甚至没有见过几次面,”处于回忆之中的林子聪,脸上流露出庄斯展从没见过的温柔神情,“他只来过几次,每次来都带吃的给我的助理和司机。为了救他的朋友,他向我借钱。他很穷,那么一点点钱也要分期慢慢还,他一次次的来还钱,我就可以一次次地见到他。再后来,钱还完了,他说他以后不会再来。就是在他最后一次还钱给我的时候,我让他骑摩托车带我上山顶,也就只有那一次,我离他很近,很近……之后过了几个月,我从新闻上知道他在帮派之间抢地盘的拼杀中被打死,我替他办了后事。之后每半年,我在固定的日子去看他一次。”
庄斯展静静地听完林子聪的讲述,然后他轻声问道:“那个人是什么样的人?”
林子聪想了想,嘴角露出一抹笑容,“我真的不知道,我说过我们没见过几次面,他有一双好像小狗一样纯黑晶亮的眼睛,总是蹲在墙角里,看起来人很粗犷,骨子里却流露出一缕温柔。我喜欢他身上那一缕温柔,好像可以触碰的到一样。我想,他一定会很温柔地对待他的爱人。我明白我们没可能,交集的产生不过是一场意外,但是我还是喜欢他,真的。他死之后,我伤心了一段时间。如果他还在,哪怕不在我身边,可是我知道他还在,就像我妈妈,虽然生病,虽然没有醒过来,但是她在。现在,他不在了……”说完,林子聪看向庄斯展,“所以,我失恋过。”
“那不算吧。”
林子聪没有争辩的意思,“随你怎么说。”
“你真的爱他吗?”
“我喜欢他,这是真的。”林子聪直视着庄斯展,目光没有任何游移。
“和明知道这件事吧。”庄斯展问道。
林子聪惊讶地反问,“你怎么知道?”
“猜的。我想那天他知道你去了哪里。”
想了想,林子聪又说道:“我的回忆还真是不多,只有少少的两个人。”
“小时候的回忆呢?”庄斯展很想要知道林子聪小时候的一些事情。
林子聪“嗯”了一声,托着下巴想了一会,摇摇头,“没印象。”
“总会有一点点吧。”知道林子聪是不愿意去回想,庄斯展希望他能讲一点出来。
“啊,有一次,”林子聪的眼睛一亮,“我记得,有一次我妈带我出门,是坐巴士!”
听到能让林子聪如此兴奋的回忆竟然只是坐公车,庄斯展心里很难过。
林子聪继续回忆着:“我爸很好赌,有钱赌,没钱也赌,赚一点钱都送给赌场了。那个时候我家里不管是什么,比如说肥皂、酱油,都要用到一点也没有了才会买,菜场收市时我去捡菜叶回家,那样不用花钱。有一次我跟我妈出门,以往不管多远都要靠走路,那天她带我坐巴士,我开心极了,上到二楼,从高处看街景,哇,城市真漂亮。车子路过一个公园,我看到门口有小丑拿了很大一束汽球在派发给小孩,各种各样的颜色,我突然觉得很后悔,要是走路的话我可以从那里路过……不过,也许看我那个样子,小丑也不会派给我一个……”说着,林子聪托着下巴笑了起来,带着苦味的笑容里有一丝凄凉的味道。
林子聪的笑容看在庄斯展眼里,庄斯展说不出他心里是什么滋味,酸的、涩的、苦的、咸的,很多,很复杂。
过了一会林子聪又说道:“我现在也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坐过公车了。”
林子聪陷入自己的回忆里,庄斯展思索着林子聪的话,又不知过了多久,看了看表,庄斯展站了起来,“太晚了,你去睡吧。”
脸上流露出一丝疲惫,林子聪乖乖地站了起来,走到门口时,他没有回头,嘴里说道:“我不会喜欢你的,你不要白费心思了。”
第14节
林子聪去泰国拍摄广告了,家里只剩下庄斯展一个人,在这段时间里,庄斯展好好地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心情。
当一切过往由子聪亲口说出来,听到时庄斯展的内心又是另外一种震憾。林子聪的心态比他想象当中复杂得多。林子聪用厚厚的坚硬外壳保护他那颗自卑又脆弱的心,外表故意装作不羁不驯,其实……他很容易受伤。
庄斯展明白了为什么在工作当中林子聪是那样的暴躁和紧张。音乐是林子聪的全部,是他价值的体现,是他存在的证明,在音乐上哪怕有一点点瑕疵他也不会容许。如果有一天,当他知道他的音乐一文不值,又或者再也没有人欣赏他的音乐,林子聪可能真的会死。对音乐他投入太多的感情,他太在乎。音乐是他手中扞卫尊严的武器。
听到林子聪说起的那个小混混,庄斯展并不认为他们之间是爱情,他们甚至没有彼此了解。林子聪想要的是一份温暖,庄斯展有信心给林子聪他想要的一切。听林子聪说到他为那个人而伤心,庄斯展觉得妒忌。假如能让林子聪伤心的人是他……该有多好。如果林子聪爱上他,那么,让林子聪在众人面前妖孽华丽,在舞台上吸引所有人的目光,而他心里只为庄斯展一人伤神,只为他哭泣,只为他而辗转反侧、夜不成眠……一想到此,庄斯展绮思连连,几乎无法自控。
结束三天的广告拍摄,林子聪返回香岛,他似乎晒黑了一些,对他现在的肤色十分满意。
开车驶近他的别墅,林子聪突然猛地踩下刹车,在刺耳的声音中车子停在路边,林子聪的目光注视着不远处别墅的阳台。阳台上绑着彩色的汽球,非常非常大的一束,颜色很多,红的、橙的、黄的、粉的、绿的、蓝的、紫的、白的。金色的阳光下,碧海蓝天之间,阳台上飘飞的汽球让别墅看起来仿佛化身为童话里的小屋,说不出的浪漫。
冲进房内,林子聪站在客厅里,看着阳台上系着的那一大束汽球,从刚才起他的身体就一直在微微发抖,停不下来。
“你回来了。”庄斯展的声音飘了过来,如往常般平静温和。
林子聪猛地转过身来冲庄斯展大吼,“你搞什么鬼!”
“怎么了?”
指着那一大束彩色汽球,林子聪叫道:“那是什么!”
“你不认识吗?”庄斯展靠在沙发旁边,微微一笑。
“你弄这个是什么意思!你想干什么!”林子聪紧皱眉头,呼吸急促,心中仿佛堵着一大团火,烧的他要暴跳。
“哦,公司的宣传活动上剩下了一大堆汽球,我看丢掉怪可惜,就拿回来了。”庄斯展不紧不慢地解释。
“你少胡说!你以为我会信!”
庄斯展耸耸肩,“你要不信我有什么办法。”
林子聪被庄斯展平静淡然的态度彻底激怒,他几乎要跳起来,“你不要以为你这样做我就会怎么样!告诉你,别白费心思了!没用的!我永远也不会喜欢你!你到底在想什么,你搞什么!你是不是疯了!”
看着激动的浑身颤抖的林子聪,庄斯展笑了笑,“你累了,广告拍摄行程很赶吧,去洗个澡,休息一下。要不要喝杯冰红茶?”
庄斯展的温和态度让林子聪的怒气根本发泄不出来,他想叫、想跳、想吵架,想打人,但都没有办法实现,冲到沙发边,林子聪抓起一个又一个靠垫用力向庄斯展砸过去,呼呼地喘气。
庄斯展接住靠垫放在手边,轻笑道:“原来你不累,年青人体力就是好。”
“庄斯展你混蛋!”林子聪大吼了一句,跑回他的房间,砰的一声关门响,震的窗户玻璃嗡嗡地共鸣。
料想到了林子聪看到这些汽球会有很大的情绪反弹,庄斯展只是微笑,把沙发靠垫放好,又将林子聪带回的行李送到他的房门外,然后就进书房工作去了。
傍晚时分,侧耳听了好一阵,庄斯展没有发现林子聪再摔东西发脾气,他轻手轻脚地走到林子聪房门外偷听,没有听到动静,又悄悄下楼看视。
暮色中,林子聪披着一件没有扣钮扣的白色衬衫,穿着牛仔裤,赤脚坐在阳台上,一只手撑在身后,一只手搭在曲起的一条腿上,他向后微微仰起头,安静地坐在那里,似乎是在看海景。此时天已经快黑了,鸽灰色的天幕下是碧绿的海水,波涛微微起伏,海仿佛是在呼吸,一大束彩色的汽球就在离林子聪不远的地方,随着海风在空中飘飞。
庄斯展轻轻地走过去,站在林子聪身后,过了一会,他发现林子聪的目光没有凝聚在大海或是远处的小岛上,而是一直在看那束彩色汽球。
“还生气么?”庄斯展轻声问道。
林子聪微微动了动,没有回头,没有说话。
“你饿不饿,要不要吃点东西?”庄斯展又问道。
林子聪深深低下头,手指插进发间爬梳着,看不到他的表情,不过庄斯展猜的出来他现在一定很矛盾很痛苦,林子聪声音低沉地说道,“你不要搞了,我不会喜欢你的,你别再搞我了。”
庄斯展笑容依旧,“真的么?”
“我不会喜欢你的,再说,我们不配。”
“没有什么配不配,只要相爱。”
林子聪摇头,然后把他的脸埋进曲起的手臂里,“我不配,我有什么好?你不要喜欢我,你走。”
庄斯展在林子聪身后蹲下来,然后也坐在了地板上,他伸手扳过林子聪的肩,迫使林子聪转过身抬起头来,被抓得很紧,林子聪无法挣脱,只得与庄斯展四目相对,看着林子聪的眼睛,庄斯展微微一笑,说道,“如果我说……我偏要喜欢你!那又怎么样。”
林子聪惊呆了,霎时红了脸,他发现这个三十二岁的男人在说“我偏要喜欢你”的时候,强硬的气势中又带一丝无赖的表情让他无法抵挡。觉得不好意思,林子聪挥手,仿佛要赶开庄斯展一样,“你走,我不会喜欢你,别浪费时间。我有什么好,你不要喜欢我,我也不要你喜欢我。”
庄斯展凝视着林子聪,很想伸手过去拥抱他,此时的他看起来那样的脆弱、无助,同时又是那样的可爱,让人怜惜,不过庄斯展没有这样做,这个时候如果出手只会让林子聪逃的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