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恩咬着手指甲,这是他养成的习惯,只要是遇到难事,他就会啃手,现在他又把手塞到嘴里,狠狠地咬着指甲,程欢等的越来越不耐烦,他只有第一天的时候乖乖的在身边看着他们忙进忙出,昨天开始他就像一只无头苍蝇,要不是看的紧,他早就跑出去寻找云云了。
孟施也在和宋,宋的男朋友塞德斯一起研究案情,他们已经判断这是孟浩所为,只是没有根据,等的就是孟浩的行动。
“又紧张着急了?你不要害怕,没事的,这个难关我们会度过去。”
孟施进门就看见程恩在啃手,忙把他的手拉出来,握在自己的手里,细细的亲吻着他,看他把自己弄得,指甲都被啃出缺口了,有的地方咬的重一点,已经浸出血丝。
“怎么样?塞德斯怎么说?你们有好的计划吗?”
“现在也没有什么好办法了,好在圣地保罗公司给了时间,只要早半个月的时间内找到珠宝,我们需要赔付的钱就不用再付。圣地保罗宽限我们时间,我们就要好好利用这段时间,塞德斯手下有很多的人,不就是原始森林吗?塞德斯说了,他的手下堪称特种兵,他们会秘密潜入森林,用先进的设备寻找他们,宋和我已经开始使用卫星定位系统,进一步缩小范围,就算是不用警察,我们有十天的时间也会找到他们,并且把这个展览再继续下去。
我已经和圣地保罗公司的总裁说了,我们完全可以领用这次抢劫案,再做一次宣传,对外宣称这是一场演戏,我们不过是以抢劫的方式增加亮点,重点就是珠宝太吸引人的目光,这些模特不想看着喜欢的珠宝被卖出去,想自己独占,才会有了贪欲,就连模特都喜欢的不得了,可见这些珠宝的夺人之处,然后在警察的加压下,才恋恋不舍的送回,只要这么打广告,我相信也会把我们公司的面子挽救会一点。”
这根本就只睁着眼说瞎话,能骗得了人吗?可是要是不这么说,公司的信誉就毁于一旦,他没了公司,孟施也就没了战胜他兄弟的武器。
“能行吗?”
孟施抱紧程恩,拍扶着程恩的后背,这个时候,他们不能先乱了战脚。
“相信我,我可是无所不能的。”
程恩笑出来,靠在他的怀里,感到很疲惫,已经连天两夜了,他连眼睛都没有合一下,宋和塞德斯也都再书房,他们就在书房研究,现在解决的办法出来了,他感到前所未有的疲惫。
“相信塞德斯,他的手下我看见过,有一次押运货品,我知道有一部分黑道的人打上了主意,就请塞德斯帮忙,他派了一个小队的人帮忙押运,在路上火拼,他得手下可都是以一当十的角色,厉害得很。宋也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能拐到这么一个很棒的人做恋人。”
程恩点头,他只是前天才认识塞德斯的,厉害不厉害不知道,不过,他知道,塞德斯很疼爱宋,有一种把宋当成小孩一样宠爱的感觉,宋也毫不避讳,就当着他们的面,困了就在塞德斯的怀里眯一会,饿了,塞德斯的点心就送到嘴边,他看着都有些羡慕了。
“累了吧,我抱你进去到小休息室睡一觉,你已经两天两夜没有合过眼了,吃的也很少,你不能在这个时间病了啊,你要是病了,我的支柱就没了,我也就完了。”
程恩摇头。
“你不也是两天两夜没有合眼了嘛,我不能自己先睡觉,这件事不解决,我不可能休息好的。”
“那就在沙发上小憩一会,我就在你身边,你睡得也安心一点。”
抱起程恩,放他在沙发上躺下来,头正好枕在他的腿上,程恩翻一个身,搂住孟施的腰,头疼得厉害,休息一小会,过一会宋和塞德斯还要过来,他只是小睡一会,不能太久。
孟施的手慢慢地抚摸着程恩的脸颊,顺着他的脸部曲线下滑,在他的唇上慢慢地滑动,低下头,给他一个亲吻,希望他能睡着,脸都苍白了,他是熬不得神的,只要工作压力大,他的气色就会很不好,身体也会变坏,这件事不能拖太长的时间,要不然,程恩是头一个倒下的人,他打不了持久战。
程欢在家再也坐不住了,盯着电视看了半天,一点消息都没有,没有找到任何女人,就连一个女人的饰品之类的都没有找到,已经连天了,那些穷凶极恶的人一定把云云给伤害了,他只要闭上眼睛,就会听见云云一直的在想他喊救命,对他伸出手,他要是在乖乖的坐在这,云云是不会回来的。
大哥也两天没有回家了,不知道他们有什么办法,要再让他等下去,他就要疯了!他要救云云,他现在就想做一个屠龙王子,他要把现在劫匪手中的公主给救出来。
急急忙忙的往公司跑,要是大哥有什么计划,他可以知道云云什么时候平安无事。
“哥!”
程欢咚地一下,冲进去,一声洪亮的喊声,吓得程恩从梦中惊醒,要不是孟施搂的紧,他一定会从沙发上摔得地上。等看清楚面前站的人的时候,已经有五分钟过去了。
“程欢,你又来干什么?还有,你不会小声一点是不是?看把你哥吓得,脸都白了。”
扶着程恩靠在他的怀里,给他拍着胸口,刚才程欢的声音太吓人了,程恩的心跳有些过快,程恩头上出了一层冷汗,呼吸有些不平稳,靠在孟施的怀里,有些虚弱。
程欢才不管这些,他发现,哥哥靠在孟大哥的怀里,那画面真的很养眼,有些虚弱得病美男,刚毅俊美的大帅哥,抱在一起他不会有一丝的恶心,反而觉得,大哥和孟大哥就应该在一起,他们互相扶持,相互关心,这从很早就开始了,一直这样下去,不是很好吗?
“哥,云云有消息了吗?你不是说你们会有办法,一定在最短的时间救出云云,你有消息了吗?”
“风风火火的就是为她啊,我告诉你,我们正要展开营救,还没有一点的消息。把那边的水杯递给我,你哥的呼吸有些急促没有看见吗?拿一杯水给他。”
程欢现在满脑子的云云,真是拿他没办法。一手搂着程恩的腰,另一只手去拿水杯,端到程恩的唇边,为他喝一口水,缓缓的,又喂他喝一口。小心的拍扶着他的后背,帮他缓过来,程欢的惊吓还是真的很大,处在睡眠中的人,本来心里就有很多的事情了,程欢突然闯进来,把他吓得魂不附体,半天都没说出话来,这个身体,不能熬夜,不能经受任何的惊吓了。
“什么?孟大哥,你不是说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救出云云的吗?已经过去两天了,云云要是有危险,已经发生了,不行,我们不能再坐在这等了,哥,我们进山吧,和警察一起寻找云云。”
“不行,你不能去,原始森林有多危险你不知道吗?我们进去有什么用?你就乖乖的等消息,我答应你的事情一定会做到,不要出去。”
程恩站起来,推开孟施的手,拉着程欢,有些苦口婆心的劝告,这个时候了,程欢能不能不要在添乱了,他去?他去有用吗?他去看见劫匪怎么办?劫匪不会善良的再一次放他走,他们不会嫌弃人质再多一个,万一警察和劫匪火拼起来,程欢就是最好的挡箭牌。
“等,等,我要等到什么时候,难道要我等云云的尸体吗?我已经等了两天,一点消息都没有,在等下去只会对云云不力,我不要再等了,我要去救她,你们只会关心珠宝,不关心还有一个人,我不管你的珠宝如何了,我只要云云安全的回来。”
一把甩开程恩的手,大步往外走。
“小欢,回来,你不能去,你听话啊!”
程恩在后边追程欢,可是程欢大步的跑开,程恩直追到电梯口,程欢已经坐着电梯下楼了。
“怎么办?他要是真的去了,多危险啊。”
“放心,我已经告诉何姐了,看住他,他要是回家的话,何姐会看住他的。”
不让人省心的小鬼,越乱越添乱,下次看见他,在揍他一顿好了。
第七十二章:离家出走
程恩又急的开始团团转,把手送到嘴里,有些六神无主。
“不要紧张啦,程欢救算是在孩子气,他也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他不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让我们为难的,我已经给他分析了事情的解决办法,他不会傻傻的自己送上门的。”
应该不会去吧,程欢在国外生活很多年,他应该长了脑子,只身一人,冲进原始森林救人,面对四个穷凶极恶的劫匪,他应该知道依靠他自己那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就算是回家生闷气,也不能让他参与这件事。
“哎,我刚刚在电梯门口看见那个风风火火冲出去的人,是不是程欢啊,那小鬼都这么大了啊,也是啊,我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他才十岁,那时候很好玩的啊,现在变得我都有些认不出他来了,很帅了嘛。”
宋还是一身花花绿绿的衣服,程恩收起脸上的惊慌失措,眼神是有些不安,看见宋和塞德斯进来,勉强露出一个笑容。
“怎么了啊,这么的不高兴?程恩,你在生我的气吗?我也很后悔,当初要是对那几个人好好严查的话,也不会出现今天这件事,都是我不好,害你的也受到惊吓了。”
宋的脸不要看是七年的时间过去了,还是和他十八九岁的时候一样,爱笑的眼睛,随时都会上扬的唇角,只是喜欢花花绿绿的东西,用孟施的话,为老不尊,只会装嫩,明明已经二十五六岁了,打扮的还像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孩子,有时候,那些衣服,就连程欢都不回再穿了,上一次看见他的时候,他穿着一件淡绿色的印有小熊维尼的T恤,一条亮橙色的裤子,一双红色的休闲鞋,身后走的是一身正装打着领带,开着高级跑车的塞德斯,宋还时不时的和塞德斯亲热,怎么看怎么感到有些怪异,可是,人家幸福就好,不需要他们多嘴,只要祝福就好。
拉着程恩的手,刚开始的时候还是很真诚的道歉,可是,到了最后,摸完程恩的手,另一只手又爬上程恩的脸,爱恋不舍的反复抚摸。
塞德斯看都不看宋在非礼程恩,拿着报告,坐在一边,孟施叹息一口,他现在了解了,宋为什么会在游玩几年之后,有一个实力雄厚的靠山,自由的性子,还要开一家娱乐公司,他这只是想和美男美女在一起,坐在美色里,相近齐人之福,虽然他不会和塞德斯之外的人有任何关系,但是,吃一点小豆腐,摸摸小手,捏捏小脸,这就是宋的最大爱好。娱乐公司,进来的都是俊男美女,就算是长相一般的,气质也会出众,他就是看准这一点才玩票形式的开公司。塞德斯就不管他吗?他好像是知道,宋对一个双胞胎的姐弟俩调情的时候,塞德斯可是很严重的处罚过他,现在不管了啊。
程恩的担心都被宋给赶走,很不自然的抽回手,他好像记得,他几年前,不对,是这些年,只要是让宋看见他,宋都会笑咪咪的摸他得手,孟施只是揉着眉角,没有其他的办法,他只是在口头上,行为上沾一点小便宜,还会笑得很开心,程恩一项心软,他知道宋是孟施的好朋友,他的笑容也很可爱,没有任何的反感。
“不要调戏我的恋人好不好,宋,一个塞德斯不能满足你吗?塞德斯,你就容忍他这么的放肆,对其他的人眉来眼去的,你就不会吃醋吗?”
塞德斯一笑,眼神宠溺的看着宋。
“他开心就好,再说,程恩是你的恋人,宋只是好玩,不会做出什么的。”
孟施可不允许宋一直摸着程恩的脸,一把拉过宋,放在塞德斯的身边。
“工作了,给我认真一点,我们研究一下那片森林的地形地貌,好做出最准确的判断。”
哥哥不让他去,孟大哥也威胁要他不许去,谁都不去,云云难道要那几个劫匪送回来吗?再不去救云云,他在等下去,等到的就是云云被害的消息,那个如花似玉一般的女孩,那个可爱善良的女孩,不能香消玉殒,要是再等下去的话,云云一定会危险,多等一个小时,云云的危险就会增加一点,要是等到大哥他们商量出什么,云云早就不在这个世上了,不行,他不能再坐以待毙,就算是全世界反对,就算是孟大哥知道之后会打断他的腿,他也要去救云云。
打定主意,程欢知道,要是他回家的话,何姐一定会拦着他不然他去,他不能回家。要救云云,要好好做准备,那是四个凶狠的劫匪,原始森林那么大,他要是准备的不够,会被困在森林里边。
他在英国的学校有过露营的经验,学校组织过他们野外生存的训练,他相信,依靠他的力量,一定能救出云云,只要偷偷的,不被发现的情况下,他又不偷珠宝,只是救人,应该没问题。
转身近了超市,他要采购一番。
在野外,不会吃到美味大餐,那就多买一些罐头,饼干,薯片,各种口味的罐头,扫满了购物筐,一个超大的水壶,一个手电筒,一把瑞士小刀,一个简单的行军帐篷,一个超大容量的背包,一双耐穿的运动鞋,一顶帽子,还有一些药物,这些就够了吧。
程欢把这些东西都塞到背包里,满满的,鼓鼓的,对了,还要一张地图,指南针,手机,充电器,他要随时和外界保持联系,不能一近原始森林,就迷失方向。再加上这些,就准备齐全了。
出发。
程欢雄佼佼得向原始森林挺进,再进原始森林的时候,给程恩发了一条短信。
“哥,你不救云云,我自己去救,你放心吧,我准备得很齐全,用不了几天就可以找到他们,救出云云,幸运的话,我还可以帮你夺回丢失的珠宝。不用为我担心,你的弟弟已经长大了,不再是那个需要你保护的小孩子,我一定会漂亮的完成任务。”
他是男子汉,他会完成任务的。
当走了半天的时候,程欢在一个大树桩上歇息,拿过水壶,大口大口的灌着水,看了看身后边的路,这才发现,原来,逞英雄不是那么好逞的,走了半天的路,脚都走疼了,他仿佛还可以看见森林入口的那块界石,提醒着人们不要擅自入内,否则,森林很大,会迷路。
这要走到什么时候才能找到他们的驻扎地,他们不知道在什么方向,他这么盲目的寻找,就像是大海捞针一样,程欢心里有一些嘀咕,到底能不能完成这项任务啊,他看着眼前芸芸葱葱的树林,就有些发抖,他要穿过这些茂密的树林,在几乎是没有道路的地方行走,小心脚下随时都会跳出来的蛇,小心那些野草从里边是不是会隐藏着什么有毒的生物,一想到蛇,程欢的头皮发麻,他最害怕的就是这些东西,万一咬到他,或者是他不小心踩在人家的背上,人家给他一口,他就死在这片森林里,就连哥哥都不会找到他的。
怎么办?要回去吗?要是回去,只要转身就可以,再走几小时,他就可以回到哥哥的身边。
哥哥会很心疼他吧,孟大哥就算是会狠狠的骂他,也不会打他的,哥哥和孟大哥说了,只要他乖乖的在家等消息就好了,这很危险,他不可以自己进来。
是很危险,未知的地方,存在着很多他害怕的生物,他真想就这么转身回去。可是,云云在等他啊,云云正在哭喊着要人救她,他要是也放弃营救云云,云云年轻的生命就消失了啊,不行,不行,人命关天,他不能因为自己害怕就把云云弃之不管,云云可是他喜欢的女孩,害怕,他是真的有些害怕,可是一想到云云哭泣的的小脸,勇气就上来了。
那是什么?程欢胡乱的看着四周,发现在左边的树枝上,挂着一条白色的丝巾,程欢摘下来,握在手里,这是云云的丝巾,她在英国时候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