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过于沉迷,李春没有理会那道道弱小如蚊的求饶声,依然故我,挥开没力却想阻扰他行动的素手,吻路停留在大张的两腿间。看着眼前紧致若隙的幽穴,一缩一张的说不出的可爱,令第一次看见如此光景的李春忍不住向它吹了口气。
“啊!不……”不知道该如何形容那种感觉,炎只觉得自己像一只将要被解剥的青蛙,一股从未有过的恐惧感油然而生;加上他面对的是让自己情蔻初开的李春,那恐惧感就更加夹带羞耻,一张冷峻的脸顿时涨红了起来。
“炎儿,你别怕,如果你怕我停下来吧。虽然我想和你结合好让自己安心,让自己相信你会陪伴我至白头,可是我还是忍不住想要向你索取保证,我好怕这又是一场梦,梦醒了你也……”
通过透视的能力,炎知道李春以前曾经被不少的男男女女抛弃,而几乎每次被抛弃是在情事过后,不明白那种感受,可若果那会令他痛苦,他希望可以做些什么让他开心,他喜欢看他纯情不带任何杂质的笑。
“春,你继续吧,如果你要可让你安心的东西,那我……”看着心上人忧而转喜的脸容,炎犹豫了一会,伸出一手,淡淡的紫光凭空出现,又慢慢退去,他的手上多了一条黑色成圈的绳子,绳子挂着一颗散发出魅人暗紫光芒的珠子。
13、
小心翼翼地将紫珠的绳子挂在李春的脖子上,炎带上几分严肃,旦旦道:“春,这是我的魂珠,你知道我并非人类。我本身是死神,作为死神我是没有命,天上地下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杀死死神,惟有毁掉他们的魂珠……”说到这,炎停了下来。
好一会,李春忍不住追问,只见他急切问道:“毁掉死神的魂珠会发生什么事?死神会死去吗?炎,你快说。”
对于李春不寻常的追问,炎愣了愣。“春,你……”为什么如此……?
见对方被自己吓倒,李春连忙收回激动摇晃炎的手,手舞足蹈窘道:“对不起,炎,我只是害怕毁了魂珠你会出事罢了。啊,这么重要的珠子你还是好好保管,不要给我……”
说着,手拿下那绳子想还,炎按下他的手,暗紫的眼眸荡出丝丝深邃的情动,他以自己所不知的温柔轻声语。
“春,我的魂珠就交给你看管,以后发生任何事我都不会后悔,若是不可避免,那也是天命,我是怎么也逃不过的。”说这话的其间,紫瞳内闪过一丝精光,一掠而过,快得谁也捕捉不到。
望着炎全心全意对他的信赖,李春一时竟说不出话来,他心里有个秘密,一个绝对不可向炎吐出的秘密,血液在他的心中翻滚,只为一股矛盾的力量。矛盾化作话语快要破匣而出,但最终还是梗咽在喉咙,变成水涌出眼眶。
“呜呜……炎儿,我不值得,我不值得你这么相信……也不值得你爱……”
视线落在涕泪满脸,移至一颗颗滴下映出月光的泪珠,炎的心头忽而被撮动了一下,温热了起来……足够了,只要他这一句。
“别哭,春,我知道你是值得我相信,值得我爱的,虽然我们相识只有两天……但已经足够了,谢谢你。”大概今晚是他有生以来说得最多话,要是让翠看到,呵呵,他突然好想看见那场景呢。
“炎为什么要说谢谢呢?”心脏悸动了一下,莫非炎知道他心里的秘密?不会的,不会的,他不会知道的,因为他已经用“那个”封起来的啊。
“没什么,我们继续吧。”不想再让自己思索以后的事,炎第一次有放纵的冲动,压下来不及因他那一淡笑而入迷的李春,房间正常的温度再次高涨了起来,高温一直延续到第二天。
******
甜蜜的时光总是过得特别快,眨眼就是第二天。习惯性长臂一捞,咦?为啥有个软软暖暖的东西,他记得昨天他好想和长大的炎儿什么什么的呀,他摸到应该是那句白白滑滑的身躯才是。
睁眼一看,啊,炎儿怎么变回小孩子的,难道他昨晚的是梦?!摸了摸脖子,系由魂珠的绳子还在,那就是真的咯。他就说嘛怎么会有这么真是的梦,不过炎儿怎么会变成小孩子的?
醒来就看见他的爱人傻傻的样子,炎的心情突然高涨了不少,他就喜欢看春可爱的模样,从那呆呆的样子里可看出主人“原形毕露”的心事。
“昨晚消耗过多的精力,只能维持小孩子的外形。”自动自觉为他解答,炎开始觉得自己也许不是一个冷漠之人,尽管数百年里他说的话加起来也不够这两天的量。
“原来是这样啊。”一副一言惊醒梦中人的样子,又过了几分钟,李春啊地大叫:“哈哈,炎儿你现在去看电影一定可以打五折,要是去酒楼吃饭可以免茶位呢。”
“……??”迷惑的眼神,炎开始恢复当初装作小孩的思维,“什么叫做电影?打五折?”
磅!
某春倒地不起,“……炎儿,你是怎么走过来的?”天啊,这个世界上居然还有这样的生活白痴!
“……”
于是,为了解救生活白痴的炎,李春破天荒大出血(—_—||之前好想出过一次)带炎市内一日游,餐厅、旅馆、电影院、理发店……一大串生活上都会到达的公共场所,当然不少得当地美食,虽然尽挑些便宜的来吃,但还是可以反映出当地的特殊风情。总归一句,他们今天就是玩尽大城市。
每到一个地方,看见不同的新奇东西——对于炎来说,李春都会主动告诉他这是什么东西,这东西有什么作用用途等等。路人看到还以为他们是一对父子,父亲慈祥地教育儿子,但其实是那个父亲在叨叨不断说个不停,也不管他的儿子有没有在听。
说真的,一天怎么可能游完大城市呢,好在李春有两个休息天,所以之后的一天也是继续前一天的游玩。照老样子,他们也是到处去逛,怕是这段途中,花费最多的不是吃不是玩,而是车费——李春同志是一个有自制的人。
商场、咖啡店、电动游乐场……又是一天,一天下来,李春很高兴,而炎也因为看见李春高兴而开心。当李春问道:“炎儿,你今天玩得开心,吃得开心吗?”
炎就会这样回答:“春开心我就开心。”
“……”某春的嘴角抽痉了一下下,旋而又问道:“那炎儿你记得自己玩过些什么,吃过些什么吗?你最喜欢吃的是什么?最喜欢玩得哪样呢?”
“春玩过什么高兴我就玩过什么,春吃过什么开心我就吃过什么,春喜欢吃什么欢喜我就喜欢吃什么,春最喜欢玩的就是我最喜欢玩的。”话毕,炎温柔地微笑,可这一笑看在某人眼内有点刺眼。
“……”这哪里是回答,分明就是鹦鹉答应嘛。哼,他就不行炎儿这两天玩过这么多吃过这么多东西没有一点可能让他没留下印象。“这两天买了不少东西呢,炎儿,你最喜欢的是什么呢?”从身后拎出两袋子东西,里面装都是些小吃小玩,没有哪样是过分昂贵的,这些都是李春硬要给炎买的,虽则当事人没有反对。
炎瞄了两个袋子一眼,抬头望向李春充满希翼的目光,说:“春,如果你喜欢的话我全给你吧。”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的?〉〈……
14、
说句良心话,办公大楼招莫名的大火烧毁,确实是一件叫人惋惜的事,可话又说回来,也多亏了它的发生,李春才可以与爱人炎甜蜜蜜地共度快乐时光。这段时光里,他们玩遍了大城市,谈遍了天南地北。前段时间因受伤而不得不维持小孩子外貌的炎逐渐转好,返回原型正好可和李春玩个痛快,制造两人的回忆,而这些回忆成了他心底最美好的记忆。
幸福的时光总是匆匆,办公大楼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修建,终于可重新启用,李春工作的日子又要来临了。
既然,炎已变回成人身,且对身边的生活用品也认识得差不多,一个人呆在家理当不成问题,但他还是跟同李春一同上班。如此一来,当然会受到李春的阻拦,你想他本身操行良好的人,忽而身边冒出个年轻冷峻的男生来,想人家不向他议议论论还是不容易呢。何况,他也会感到不好意思的啊,以前说是让一个“不懂事”的小孩旁观自己工作倒没什么关系,可现在让自己的爱人看着自己出馍的样子,那怎么可以?!绝对不可以!!
对此,炎也有他的坚持,虽然他私自删掉了春认识虚灵的记忆,也在他身上布下结界以防万一。可自那次他被灵虚所伤,他就不得不提防虚灵这个足以与自己匹敌的死神,他不想让虚灵获取春的灵魂……至少让他实现他的承诺,陪伴他直到最后的最后。
双方各有坚持的情况下,经过三十一分钟零二十四秒过后,两者分别叹了口气,各自识趣地退让了一步,形成李春同志再次携带小孩子上班的保父景象。(笑~)
办公桌前,李春同志第三次叮嘱他的“炎儿”。
“炎儿,答应我,千万别随便跟陌生人说话,更不要随便跟陌生人走好吗?”
“春,放心,我不会的。”……我倒是怕你会被人骗走,这一句炎是绝对不会说出口的,免得爱人“恼羞成怒”。
“嗯,这就乖了。”满意点点头微笑,李春把炎当作是小孩子,给他摸摸头,其实看在后者眼里,他才更像个小孩子。
屁股坐在椅子上,手还没有开始整理资料,李春就给上司叫去,留下炎一个无聊四处张望。
李春知道由于陈部长不幸去世,上头派了一个新的部长代替,那位新任部长今天刚接手,想不到这么快就召见他了。本以为又是一个火气庆盛的新官,随便选人,好选不选正好选上他这么个倒霉鬼来训示,料想不到这人竟是他的熟人兼熟人——陇腾锋。
虽然之前一直都很想取代陈宏毅来坐这个位子的陇腾锋,自身也想不到天公如此快完成了他的愿望。别说他冷血无情,他可没有使用什么不择手段,取代陈宏毅也只是为了自己的前途着想,也顺便照顾一下自己的好友而已。他其实是知道的,李春在公司里头常被陈宏毅当作出气娃娃,而原因又是因为自己,无奈他爱莫难助呀,多次想把好友调到自己的部门,却总是受到陈宏毅的阻拦;自己和其的部门联系不深,也不可以多嘴去劝说。看着自己的好友受欺负,他的心一直都很难受,好在现在守得云开见月明,他终于可以一偿心愿。
“阿春,我俩哥儿们终于可以肩并肩拍住上咯!”一见进来的人是李春,陇腾锋立马热情款款地站起,迎接他,好像来人是什么上头老大般,弄得对方既惊又羞。
“腾锋,你、你就是我们的新部门?!”稍稍推开紧紧抱住自己的好友,李春面对事实还是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厄运终于结束了。
“是呀,这个位子可是我拼命争取来的,怎么样,我伟大吧,专门来搭救你这个处于水深火热中的人民。”一副我非常伟大的模样,陇腾锋把鼻子昂得比天高,好让人家对他感动不已。
被他那孩子邀功样惹笑,李春不给面子地大笑,“哈哈,真是好一个鼻子顶天的英雄,李某岂不得感激陇恩公的搭救?今晚我请你吃饭如何啊?还是恩公你要我以身相许?”说到配合着做出小鸟依人状,那戏艺倒是做得七分真三分假。
“以身相许?这提议不错,那恩公我就不客气收下咯,小姐,请问你家中尚有高堂否?煤金几许?何时入我室?”由英雄变成流氓,陇腾锋顺着李春做戏玩了好一阵子才停止了胡闹,正正经经坐下来交谈。
静下来数分钟,陇腾锋眼尖地瞄到好友脖子上的黑色绳子,怔怔思虑了一下,严肃问起。
“阿春,那件事你做得如何?”
突然被这样一问,李春先是愣住,然后顺着陇腾锋的视线看向自己的胸前,顿然明了好友的疑问,却没立即回答,沉默了下来。
“阿春,究竟怎么了?你知道你已经快没时间,这件事不能再拖了,其他四个经被……”见好友一副犹豫不决,陇腾锋不由得心急追问他,李春才娓娓开口。
“我知道,星辰的预言从来没有错过,那四个人已经应验了,只有我……”
呼,送了一口气,还好这个迷糊蛋没有忘记。
“你知道就好,那你有没有拿到手?”如果那个没拿到的话,就是神算子星辰也帮不到手啊。
“我……拿到手了。”手抓住胸前突出的一个小球状的东西,眉头紧皱,说这话的李春神色显得不安而挣扎。
15、
呼,再次松了口气,他还真是不能不为好友的心软所担忧,就怕他的不忍心坏了大事,如今看来是他过渡担心了。
“到手就好,到手就好。”连说两个好,陇腾锋恨不得马上要好友做好那事,免得夜长梦多,若非李春神色阴晴不定。略略猜想了一下,聪明人如他大约可知道来龙去脉,他又非什么死心眼的人,不会一点余地也不留的。
“阿春我不会催促你的,但事关你命的问题,我劝你最好还是早点下定决心的好,现在剩下不足三天的时间,你可要好好地慎重考虑。”
“……”
唉,痴人。见李春不答,陇腾锋忍不住又多说。
“阿春,再多说你一句,爱情诚可贵,生命价更高,你自己可别反了。”
“……我知道,谢谢,腾锋,也帮我多谢星辰一声。”
“别客气,我们是死党嘛,我会……喂,阿春你去哪啊?”他话还没说完,人怎么就走了,真是的,就算他是唠叨得像个老妈子,也不用这样无视他的存在嘛,一个是这样两个也是这样。
啪,门轻轻关上,门前的人却没有马上离去,低着头让刘海遮掩着他的脸,看不出其表情的变换,右手抚上胸前,就这么维持了好几分钟,直到来往的人对他指指点点,他才落下幽幽一句,挺身离开。
“爱情诚可贵,生命价更高,我果然还是……”
人间界、冥界和天界,这三界是自天地分开以来由何人所划分的界域,从来没有谁提出这个疑问。大家只知道自己已出世就是属于人间、冥界或者是天界,三界的人民又各有所不同。其中,人间界的人类是最为低级,他们不但拥有无穷无尽的欲望,高频的繁殖力,高级的智慧以及任何生物也比不上的狡猾。他们的生命是有限的,但灵魂可以无限次轮回,直到经过千百次磨损消失,再重新塑造成为一个新的灵魂,从永恒的角度上来看他们是属于永生的。
三界中就除了人界以外,其余两界的子民都是有限的,历经千年才有诞生于世上的子民,虽然拥有无限的寿命和特殊的神力或是魔力,但过于低下的出生率则让他们出于生物界中的劣势。因此当人神魔三界大战以来,三界定下了决不互侵的和约,而为了维持彼此间的平衡,中间产生了不少特殊工作地位,死神就是其中一个。
死神如没任何不测,它会是永生不衰的——这是天地人和约条款之一。它们出自冥界,一般来说死神诞生前就被决定好,颇有被迫的意味,但那就是他们的宿命。死神的工作是引导灵魂,维持人间界的人类生存的数量——这也是和约条款之一,因此做死神必须具备不徇私客观的精神,虽则现下有不少的死神皆具备各异的性质,但内在其实都是无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