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九笑眯眯地指了指沙曼,说:“她。”
陆小凤的下巴掉了。
叶孤城也有些吃惊,这是什么情况?宫九究竟是有阴谋呢还是有阴谋呢……不过无论如何,把沙曼送给陆小凤这真是一个好主意,沙曼本来就会是陆小凤十年以后的老婆,宫九你就少搀和了,小心把命都给搀和没了。
第四十四章:隔阂
陆小凤呆滞地看了一眼千娇百媚的沙曼,而后抬起颤抖着手指,指着宫九说道:“九兄你……你不会是在和我开玩笑吧?”
宫九笑吟吟地回应道:“当然不是了,沙曼可是特地日夜兼程地赶来给你做帮手的,怎么,陆兄是看不上她么?”哼,男人嘛,其实都是这样的——别人送的、轻易得来的女人,又怎比得上偷的抢的、历经千辛万苦才得到的呢?上辈子陆小凤和沙曼那可真叫一个“天雷勾地火”,他们还共同经历了宫九的重重考验和破坏,最后联手除掉了阻碍他们的美好爱情的大反派,这才终成眷属……可这一次,宫九反而要把沙曼送给陆小凤了,只怕陆小凤还不情愿要呢,宫九饶有兴趣地想着。
顺着宫九的话,沙曼轻轻巧巧地走到陆小凤身边,大大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陆小凤,她的目光就仿佛会说话一般,欲说还休,形容不出那是怎样的幽怨和哀愁。
陆小凤最是拿这种既聪明又美丽的女人没办法的,是以他只得苦笑着对宫九说:“我怎么敢看不上沙曼姑娘呢,应该是沙曼姑娘看不上我这个浪子才对吧。再说了,我这番是要去抓绣花大盗的,那可是个要命的活计,九兄你让这么个娇滴滴的大美人跟在我身边,岂不是要叫我胆颤心惊么?”
“啧啧啧,”宫九摇头晃脑地说道:“陆兄果然是舌灿莲花,这般的风流多情、怜香惜玉……瞧瞧,沙曼的心都要给你勾走了。”果不其然,沙曼此时已双颊微红、眼波含情,陆小凤只瞥见了一眼,就连忙转过了头不敢再看,心里噗噗直跳。
可宫九却是续道:“不过说来说去,陆兄你也无非是觉得沙曼帮不上你的忙,甚至还可能会帮倒忙,所以才要推三阻四,不愿意要她这个帮手罢?”
陆小凤摸了摸他的小胡子,继续苦笑着,也不答话,但明摆了就是那么个意思。
然而沙曼却是忽然开口,柔柔地说道:“陆公子大可放心,沙曼尚有自保之力,绝不会给公子添麻烦的。”说着她语调一转,带着几分狡黠地说:“陆公子不是想找到公孙姐姐么?若是不想……沙曼倒也确实帮不上其它的什么忙了。”
陆小凤一怔,忙追问道:“公孙姐姐?公孙大娘?你……她怎么成了你的姐姐了?”
沙曼捂嘴一笑,稍稍提了提她那及地的裙摆,只见她的一对莲足上穿的,赫然是一双红鞋子。
这时便连一直淡定围观的叶孤城也看得心下一凛——宫九果然有阴谋,这沙曼居然都成了红鞋子的成员了!那之前的糖炒栗子又是怎么一回事?
陆小凤失声叫道:“红鞋子?!你……你也是红鞋子组织的人?”
沙曼抿了抿唇,微微摇头说道:“我还不是正式的成员,只是此前被人引见,与公孙姐姐见过了一次而已……想要成为红鞋子的正式成员,可不是一时半会儿的事,我如今的本事可是远远不及诸位姐姐们呢。”
陆小凤稍稍思考了片刻,这才沉声问道:“那么你对红鞋子组织的事知道多少?关于公孙大娘的事情呢?她究竟是不是绣花大盗?”
沙曼却是不再多说了,她微微偏了头去看宫九。宫九几不可察地点了点头,随后淡淡地笑道:“陆兄又何必心急至此?如今沙曼还算是我的人,你怎好当着我的面来逼问她呢,陆兄可是失礼了。”
陆小凤微微一愣,瞬间转换了几重心思,这才慢慢地、也笑了起来,说:“九兄说得是,是我太过心急了,得给沙曼姑娘陪个不是。”他说着,竟是极有风度地朝沙曼弯了弯腰、拱了拱手,脸上还挂着风流浪子的标准笑容,几乎可以闪瞎人眼。
沙曼的脸更红了,红得娇艳欲滴,宫九“哈哈”一笑,说道:“我方才不过是说笑而已,陆兄既和沙曼这般地郎情妾意,我也有意成人之美,从此沙曼便跟着陆兄吧,即使帮不上什么大忙,做个红颜知己也还配得上陆兄罢?”
俗话说得好: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宫九自我感觉他这件事办得可当是真厚道极了,提早这么多年把陆小凤的老婆送给他,怎是“够朋友”三个字可以形容的。
陆小凤微微皱了脸,略有些为难地说:“这……沙曼姑娘是九兄的人,我怎好……”
宫九不待他说完,便正色道:“陆兄此言差矣,我不过是路见不平,帮了沙曼一把而已,彼此之间清清白白,难道陆兄还信不过我么?”
宫九的话都说到了这份上,陆小凤若是再拒绝那也就太不给朋友面子了,是以他和煦地笑了起来,道:“若是连九兄都信不过,我还能信谁呢?九兄既把这么个美人托付给我,我一定不辜负九兄的厚意。”
沙曼很是会意地走到了陆小凤身边,挽住了他的手臂,摆出了一副小鸟依人的姿态来。宫九笑眯眯地说:“只要陆兄不辜负沙曼的一片芳心便是了,至于我嘛……还轮不到你来辜负罢,哈哈。”说着他也伸手挽住了叶孤城的手臂,看得陆小凤一阵胃疼,又听宫九说道:“祝陆兄马到功成,早日破此大案,我便敬候佳音了。”
陆小凤连忙拱手谢了几句,带着沙曼逃也似的走了——宫九这个妖怪,真是不好对付,鬼才知道他在打着什么主意!
事实上陆小凤当然会觉得沙曼是宫九安排到他身边的一个眼线,而且还是明晃晃的眼线——可为了破案,他非但不能不接受,还得开开心心地接受……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沙曼再对陆小凤的胃口,陆小凤对她也终归会有几分隔阂的。
更何况,陆小凤此时最喜欢、最上心的情人其实是薛冰,而正值薛冰生死不知之际,宫九却硬要把沙曼“塞”给陆小凤,那么沙曼的处境……即便以陆小凤的性子是绝不会亏待她的,但沙曼还能够像前世那般笑到最后,成为那个最终与浪子陆小凤携手归隐的女人么?
真要叹一声红颜命多舛,世事俱难料啊。
至于“睚眦必报”的宫九,他才不关心沙曼将来会怎样呢,甚至于原本他就是要故意这样做的,既膈应陆小凤,又报复沙曼。只要沙曼能完成宫九的计划,她的用处也就到头了。至于以后嘛,棋子都抛出去了,就再没有收回的道理了。是输是赢,那都是沙曼自己的事了。
可一直默默旁观的叶孤城却忽然就觉得有些心寒,即使他也觉得把沙曼丢给陆小凤是个好主意,但在他看来,宫九一开始应该是对沙曼颇有好感的,之前那些搂搂抱抱、蜜里调油的情状他可都看在眼里呢。这才过了多久啊,就弃之如敝屣了。
更何况,叶孤城是再清楚不过了,如果没有他,沙曼就会是宫九最宠爱的人。只不过是因为有了叶孤城这个变故,现在宫九不喜欢沙曼了,难道就把她当作消耗品来用了么?
纵使叶孤城还不清楚宫九究竟想要做什么、有什么计划,但陆小凤和沙曼之间的别扭是个人都能看得出来,更别说沙曼还要跟着陆小凤去和公孙大娘、金九龄等武林高手们周旋,稍不留意可就会没命的——即便沙曼经过了这么一段时间的调教,应该也有些长进,但习武却是绝对来不及的……叶孤城怎么都觉得宫九是在“废物利用”,就算他本来就不喜欢沙曼,甚至还对她抱有敌意,却还是不由自主地觉得有些不舒服。
新欢旧爱什么的,谁知道新欢什么时候就会变成旧爱呢?
像宫九这种完全不可捉摸的性格和对“前情人”不留余地的利用……和他在一起真的会是个好选择么?万一有一天宫九又变心了,那岂不是就要轮到他悲剧了么?想到这里,叶孤城又有些摇摆了。
宫九恐怕是不可能想到叶孤城居然会因为他把沙曼送给陆小凤就又摇摆不定了,他此时正歪着头倚靠在叶孤城的肩上,笑呵呵地说:“好啦,陆小凤这个大麻烦总算是推走了,阿城我们出去逛逛罢,这城里还有不少地方是我们没去过的呢。”
叶孤城默然片刻,忽然开口问道:“沙曼既是红鞋子的人,公孙大娘又怎会不认得你?”
宫九闻言,也想到叶孤城怕是对他生了些疑虑,便连忙解释道:“阿城你可莫要误会我,沙曼就是个雏儿、生面孔,没什么人知道她是我的人,红鞋子中大都是出自青楼楚馆的女人,其中也有人与我的下属有些生意上的联系和交情,我便借机让她们安排沙曼加入红鞋子。但我与公孙大娘之间不过是彼此闻名,之前的确是毫无关联的……这次我中毒的事或许只是个误会,但她既然先来惹了我,我却是不会轻易咽下这口气的。”红鞋子组织其实早就在宫九的计划里了,只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因为宫九吃了公孙大娘的一颗糖炒栗子,这计划可就要加快了。
这解释虽是合情合理,却不甚详尽,叶孤城总觉得宫九还有不少事情瞒着他——其实人心就是如此,因为在乎,所以才会患得患失:倘若叶孤城真的一点儿也不在乎宫九,那他也不会想东想西了。
不过宫九既然不继续说了,叶孤城便也不再问了,只默默地由着宫九带着他四处闲逛,但他显然不怎么有兴致——没心情的时候,再美的景致、再多的热闹,也就都成了浮云。
一路上宫九使尽了浑身解数来讨好叶孤城,反正他本来就是越挫越勇的性子,叶孤城越是对他冷淡,宫九的兴致反而更高……待得叶孤城也发现了这一点后,险些都要绷不住了,真是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
两人就这样“你讨好我、我不理你”地走出了城,往东行去,继而缓步走上了附近的一座山丘。在沿山而上的道路两旁,是漫山遍野的野花,走在山道上,远远地还可以眺望到无际的海,再加上有咸咸的海风轻拂在脸上,真是别有一番情趣,果然大异于北地风光。
不过宫九和叶孤城本就都是久居海岛之辈,对他们而言这也算不得什么太新鲜的景致了。
山丘的顶上有一座庙,这庙里供着的是当地人信奉的妈祖,是以这庙其实就是天后宫。宫中香火颇为鼎盛,往来的信徒络绎不绝。宫九知道叶孤城不喜热闹,两人便绕到了庙后的一个桃花林里。那守林人正在偷闲躲懒,只稍稍瞥了他们一眼,说都懒得多说一句,继续枕着手臂在树下假寐。
宫九便牵着叶孤城进了林中,他们一齐漫步在大片大片的落花上,入眼都是粉粉白白、周身亦是香气缭绕,真令人心生荡漾。宫九刚想说些什么来调戏一番、吃些豆腐,却忽而听得不远处有隐约的人声传来——
“这桃花林的景色当真动人,走,都进去看看。”
“启禀世子,方才守林人说已有人先入林中,还请世子稍待片刻,容属下当先探路,以免乡民惊扰了世子的雅兴。”
“无妨,你先行一步,我们紧随便是。”
宫九神色稍变,低声说:“巧了,竟是碰上南王世子出门踏青,我却是不便与他照面。”
叶孤城淡淡地说:“你自去林中隐匿便可。”守林人已经说了有人入林,如果南王世子他们一路行来却始终见不到人,反而要怀疑有人埋伏,更为不妙,所以还是留一个人比较合适。
宫九当然明白这个道理,不甘不愿地咬了咬牙,道:“只能如此了,”说着他盯着叶孤城说:“阿城你可千万莫要理他……”话音方落,宫九轻轻一跃,便已隐入了桃花林中。
不过片刻,当先行走的王府侍卫就看到了叶孤城,他立时警惕地握剑在手,喝道:“前方何人?南王世子所在,旁人回避!”
叶孤城只微微侧头瞥了那侍卫一眼,一言不发。
那侍卫正要多说,却是被赶上来的南王世子抢了先:“还不退下,白云城主当面,哪有你拔剑的资格?!”
南王世子喝退了侍卫,随即且惊且喜地看向叶孤城,说:“想不到竟能在此处见到叶城主,真是荣幸之至!叶城主可是一人前来?不知我能否冒昧地邀请城主共赏桃花?”
南王世子这话才落,叶孤城就察觉到了一丝极淡的杀气……那必然是藏匿在旁的宫九,皆因他日前毒伤未愈,是以才会泄露了杀机。
叶孤城忽然就起了兴致,微微颔首道:“好。”
第四十五章:下药
宫九眼睁睁地看着叶孤城就那么和南王世子共赏桃花去了,一时间气得是七窍生烟,险些把这桃花林都给点燃了。
而叶孤城呢,则是继续保持着高人风范,一边淡定地听着南王世子介绍这东南的风土人情,一边想象着宫九此时憋屈的感觉,心情就那么渐渐明朗了起来——你让我纠结、我就折腾你什么的,真是再公平不过的办法啦。
满目都是桃花灼灼,叶孤城在和南王世子一起走了一段路,经过了一番对比之后,却是不得不感慨地想着,这南王世子比起宫九来还真是差了不止一星半点的:之前宫九每每与叶孤城侃侃而谈之时,那可都是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的,就是再平凡的人和事,都能让宫九给介绍得绘声绘色的。宫九不仅会援引故事、说笑话,兴致起时还能唱上几句当地小调,更别提宫九的那些得力属下们有多么地识趣了——之前他们往东南而来,在经过某些城镇时,宫九和叶孤城乘坐马车过而不停,然而当地的特产美食却都会被宫九的属下们直接给送到马车里来,叶孤城别提有多满意了,像宫九这种“会享受、懂生活”的人,确确实实就是他理想中的伴侣。
再看看这个南王世子,不过是随便说几句话来介绍一下他生长于之、无比熟悉的地方风俗罢了,都能说得如此地干干巴巴、毫无亮点,可真是除了一张脸以外就别无优点了——果然是有对比方知高下啊,叶孤城无奈地想着:貌似自从他认识了宫九以后,连看人的眼界都变得高了许多,唉。
事实上南王世子的样貌那也是十分不错的,若非如此,叶孤城才没兴趣和他一同赏花呢。原着中说他长得和当朝天子一模一样,虽然不知道是否真的有那么像,但皇室中人的样貌总归是不会太差的。
不过叶孤城却觉得皇帝应该会比南王世子更多些威严贵气,绝不似他这般浮华且虚有其表。话说这个娃儿本来会成为白云城主的徒弟的,但如今的叶孤城可是完全没那个兴趣,是以他干脆就一句话也不答,一路静默着——这本是叶孤城的常态,但偏偏问题就出现了:南王世子又不像宫九那么会说话、懂得调动气氛,这说着说着、却见叶孤城毫不接话,便再说不下去了,直接就冷了场。再加上南王世子也没有宫九那么厚的脸皮,一时间只觉得非常尴尬。
要说叶孤城之前其实也会经常“冷冻”宫九的,但宫九喜欢叶孤城,他当然是非但不会介意,反倒会更努力地讨好于他;可此时此刻,即使南王世子也不怎么介意叶孤城的冷淡,但他的侍从和下属们却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的主子出丑、被人忽视了。
再说了,南王世子如此重视叶孤城,他们也觉得面子上过不去啊,这岂不是显得他们不如叶孤城、很没能力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