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以为你那么多情哥哥,亲弟弟,再怎么不济也能有个安身立命的地方。”沈绍听外面的脚步声越发迫近,对面的墙壁上清清楚楚地映出警察们们的大檐帽,白绑腿,再转过一个弯,就是他们的末日。走投无路,他心里反倒清明了些,至少在苏千袖这个人面前,他不能失了身份。
我的身,我的命不是早就给了你么……
苏千袖轻轻地倚着铁栏站着,他想这辈子他只正眼看过三个男人,一个是一手将他提拔起来,却被他忘恩负义害了性命的苏公公,那老太监成全了他,也毁了他,将一个个披金描彩的人形泥偶浇注在他身上,天长日久,便再也摘不下来,只好连着这个身体一起打碎,魂灵都痛得震颤起来。第二个是宁愿为了他不当这梨园皇帝,葬送他苏千袖半世英明的沈绍,直到现在,苏千袖依然承认沈绍是唯一一个能居高临下降伏他的人——这个人手上是沾过血的,才压得住他那天生的戾气和傲气,而现在沈绍也正因为他危在旦夕。第三个就是倒在那边,连死了都还念着他名字的匡爷,沈绍在精神上将他消磨殆尽,匡爷是个粗人,便用肉体来折磨他,那个像黑塔一样壮实的汉子,偏偏要在最白皙漂亮的身体上烙下自己的伤痕。苏千袖爱他们,又害他们,仿佛只有这样才能证明那魂牵梦萦,刻骨铭心不是虚妄。他们也爱着苏千袖,但却从来不曾察觉他们唯一表达的方式就是对这个戏子永无止境的占有。
我一生爱好是天然……苏千袖只想要逃离。
“这么多年了,你有没有想起过我?”哪怕只有一分一秒一刹那,苏千袖却没有说。他看见沉默着站在一旁的阿飞,四年之后,这个少年又长高了许多,自他进来那一刻,他就立即认出来那一把令他也嫉妒的细腰。当年晦暗却温暖的衣柜里,他一寸寸都抚摸过,而现在阿飞竟然已记不得他了——他眼里只有他的二爷,再容不下其他人。
他这一点小小的动作也没能逃过沈绍的眼睛,即使在这命悬一线的时候,依然不能容忍那样的心猿意马,暗度陈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在堂子里也不算委屈你了。”
苏千袖肩膀一颤,模模糊糊地想起一年前,他还是红相公的时候。说是红,怕是也没有多红了。他已经二十岁了,在这一行里面算是老人,新来的那几个十五六岁的小子当面见着了点头哈腰叫一声苏哥哥,背地里一口一个老头子,苏千袖听见了也不怪罪,他已攒够了钱,等着过了这一年就赎了自身,离了北平城,做个干干净净的人。
却没成想那天晚上来了客人,硬要苏千袖嘴对嘴地喂酒,苏千袖嫌大庭广众之下没个掩面,便叫一个小厮儿出去推脱说自己不舒服,不能见客。那人竟不依不饶,抄起酒壶追打那小厮儿一路赶到这内堂里来,声言若是苏千袖不出来就要砸了这堂子。
苏千袖知道多少人都在等着看自己的笑话,好大的胆子,他苏千袖见惯大场面的时候这几个臭小子还不知躲在哪里吃奶!既然是红相公,那谱儿就得摆起来,苏千袖一面叫人出去宽慰那恩客,一面将胭脂香粉盒子一样样打开了,各各挑一点在脸上涂净抹匀。他的眼角有些发青,绵延不断,从少年时一直萦绕到现在。
他今年二十岁了,他才只有二十岁,看起来却像是二十五六的样子,漂亮还是漂亮,却浮着层青灰一般,不似当初的通透明净。苏千袖回想起刚出道的时候,他除了戏台上涂脂抹粉,别的地方是连碰也不碰一下的,甚至连闻一闻都要打喷嚏。那样大把大把的年华,不值钱似的由着他挥霍,但现在他也只有用这些红红白白的东西来粉饰,这几年过得太纵情太放肆,将内里都掏空了,怎样惊世绝俗的花,三五年,也该开到头了。
外面又等得不耐烦,闹哄哄地惹人讨厌,苏千袖这才懒懒散散,不慌不忙从梳妆台前站起来,自架子上随手摘了顶呢子小帽,忽而眯起眼睛笑了笑,也不戴,就这样叼在嘴里摇摇曳曳的下楼去。
那客人是个生面孔,苏千袖便存了份小心,不愿与他多做攀扯。谁知那人竟咄咄逼人,将一杯酒泼了苏千袖满身,那精心描就的一脸妆容都化开了,五色眩迷,就顺着他的下巴尖儿滴滴答答地流下来。这事儿若是搁在别的相公身上,或许就陪句不是,息事宁人,但他偏偏是那个又傲又硬的苏千袖。看他一副弱不禁风的娇怯模样,竟敢甩开膀子,和客人厮打起来。
那人将苏千袖的胳膊拧到身后去,胸膛紧紧贴着他的脊背,嘴里含了一口酒,撬开他的双唇就强灌进去。苏千袖闭着眼挣扎起来,一脚踩在他足尖上,那人牙关一合,只听一声闷闷的惨叫,苏千袖的一块嘴唇已被他咬了下来。
苏千袖忙用手捂着嘴,血就从他的袖子上浸出来,他不让别人再看见他的脸。那两道弯弯的眉峰都簇在一起,额头上痛出煞白的一片,但就是这半张脸竟更见透骨妩媚,鲜血点点,将骨头都泡酥软了。那客人呸地将嘴里的小半块皮肉吐出来,恨恨望着他道:“不过是个相公罢了!”然后就有几个警察冲进来,连包扎的顾不上,连拉带拽将他送进了牢里。
苏千袖这才知道他是着了人的算计,当一天的相公,一辈子都是相公,他们活在这里,死在这里,最后再烂在这里。后来他才明白这是相公堂子留人的惯常手段,釜底抽薪,绝不留情——原来这里和梨园行没什么不同,一如侯门深似海。
沈绍隔着栅栏,已能看见那个跑在最前面的警察,睡眼惺忪,一脸横肉,嘴里骂骂咧咧,想必不是什么好话。
这一次是真的要死了,只是不知道是个什么死法。沈绍料想现在子弹金贵,难不成就将他们往永定河里一推,夏天水流湍急,一转眼就没得不见了人,连个尸首都找不到。
他想想还是有些后怕的,幸好有阿飞。阿飞一直站在他身边,他五个手指头都张开着,掌心里空空落落,好不寂寞,于是沈绍一笑,便将自己的手塞进去,眼睛也不看他,自顾自道:“想不到最后竟是你这个丑八怪狗腿子陪着爷一起死,爷前半辈子遇见的那些美人儿一个都没来送我……他妈的,真没良心。”
“二爷忘了我了,”苏千袖笑道,“只是现在的小兔子,也是丑八怪了,正好和你的狗腿子丑作一对。”
“谁说的,”沈绍像是又回到了四年前的那一天,他看见传说中的绝代名伶穿着一身不伦不类的衣服,小鹿一样蹦蹦跳跳从楼上走下来,他活泼的足音连成一串韵味悠长的鼓板,铿铿锵锵敲在沈绍心上。
这样的男人怕是不容易驯顺。沈绍这样想着,冲他发出邀请,那人视若无睹,一言不发却将他深深羞辱。但这次沈绍再向苏千袖伸出手,坚持着顽强着战斗了多少年的那张脸孔终于露出一丝丝疲倦的笑意,沉默而满足。过往的一切都不做数了,他终究是得到了这一场最后的胜利。
沈绍忽然面容一僵:“小心!”
他还没来得及喊出口,苏千袖已经晃了几晃,仰面倒在地上。这时那碎裂响声才慢悠悠传过来,不过一丈的距离。钩子拿着那个马桶盖子站在苏千袖身后,向他的尸身吐了口唾沫骂道:“都是你把我们的性命都害了!”他这样还是不肯罢休,苏千袖的那张脸在黑暗中浮沉,有悠远的月光透过高窗,给他涂抹上一脸淡淡的妆容,他还是十六岁的苏千袖,漂亮得不似人间。
钩子最是见不得他这样的漂亮,死寂的眼睛里依然写满诱惑,却统统不属于他。钩子突然暴怒起来,提起脚就向苏千袖面上踩下去,将那张脸践踏得面目全非。他手里的马桶盖子上还有血腥,匡爷的,小兔子的,他们两个终于还是在一起了,永不分开。
沈绍顾不上哀悼苏千袖,他望见警察们黑洞洞的枪管已经朝他们举起来,只等着一声令下,将他们射成蜂窝。沈绍一手蒙住阿飞的眼睛,再将自己的闭起来,最后留在阿飞眸子里的,是一个勉强挤出来的笑容。只听轰隆隆一声巨响,震得整间牢房都在颤抖,隐约听见有个人惨叫一声,便有簌簌灰尘落在他们身上,世上没有一种步枪能拥有这样大的威力——这是大炮!
沈绍急忙睁开眼,见警察们竟都在刹那间跑得无影无踪,那牢房倒是被震塌了半边,恰将钩子压在下面,砖瓦缝里露出他的两条腿,不知是不是出于本意,他用他自己的身体为苏千袖搭建了一座小小的坟墓,让他干干净净地来,完完整整地去。
“愣着做什么!还不快跑!”
阿飞的反应却比沈绍还快,跳起来拖着他家二爷在幽暗错乱的甬道里狂奔起来,他们手拉着手,肩并着肩,像一对私逃的小情人,阿飞身上那些落不尽繁华的青春呵,都绽放了。他们拥抱着,扶持着,冲出钢铁的牢门,抬头就看见夏季夜空的漫天星斗,为他们点燃了万千灯火。
“真好看……”阿飞小声道。
沈绍却没有理会他,眼望着被炮火烧灼得通红的天际,有些不知所措。
“前几年是直系打奉系,过几年是三家一起打冯玉祥,这几年稍微消停些,现在不知道是谁打谁……”
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自这一刻拉开帷幕。
苏千袖角色歌:《一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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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菱花镜
词:
此身骨微寒,剖成心百面
一点染,如今抛掷股掌间
谁教一生爱好是天然
不游园,怎知春几转
霁月再难逢,绮云容易散
未勘破,佛前发尽千般愿
谁教一生爱好是天然
一擦肩,情深换缘浅
舞罢水袖前,少年都不贱
唱不完,曾记粉墨欺旧年
谁教一生爱好是天然
恰三春,好处无人见
谁教一生爱好是天然
一擦肩,情深换缘浅
谁教一生爱好是天然
不游园,怎知春几转
35.
四面都是炮响,沈绍不知道该往哪里走。“像是从西边打起来的。”
阿飞没见过打仗,看什么都新鲜,只见双方僵持得异常激烈,一时分不出个胜负。阿飞瞪着眼看了一阵,心里还惦记着二爷的家业,惊叹道:“这一炮打下去,还不把广生堂都炸平了。”
沈绍笑了:“你当还是我们在沈阳玩的那几把鸟铳么,只能打打畜生罢了,这大炮是真正能要人命的。”他粗略目测了下,估摸着战场和他住的城北还是有些距离,一时半会应是相安无事。自辛亥革命以来,这北平城历经了多少大战,依然屹立不倒,就是仗着皇城根的这股龙气,整整五百年,哪能说散就散,果然是世间第一钟灵毓秀之地,怪得不世上多少人红着眼,争来夺去。沈绍说着就将阿飞身上那件脏破的囚服剥下来,阿飞却突然道:“二爷,冷……”
“大热天哪来的冷?”沈绍见少年的嘴唇轻轻颤抖,“真的这样冷,莫不是病了?”他伸手摸了摸阿飞的额头,却并不发烧。“等回广生堂叫掌柜的给你开几副药吃吃。”
阿飞不敢看他,恐怕自己严重的火焰会灼伤了他。他们在暗无天日的牢房里相依为命整整半年,他曾经将他最最宝贵的二爷抱在怀里,那颗生着桃花眼的风流头颅就枕在他的膝盖上,他眼皮子底下的黑眼圈更深了,却更显得薄情俊俏。沈绍还是叫他狗奴才,但这三个字在阿飞听来却具有某种亲密意味,他是世上唯一一个能让沈绍这样叫的人,只这一样,就胜过千千万万人,值得他骄傲一生。
阿飞一进大牢就认出了苏千袖的的,当年二爷捧在掌心上,含在嘴唇里的人,也是他独一无二的启蒙者。那个绝尘漂亮的戏子为他打开了一扇门,亲自引领着他从一个孩子变成少年。阿飞看见他脸上的伤,竟生出一丝丝羡慕,那是苏千袖用身体殉了他家二爷的明证,天下还有什么比这更高贵,更光荣?他想着就如此和沈绍在牢里过一辈子也好,外面的人太多,也太厉害,赵夜白,谢家声,或许还有别个他不知道的什么人,都是他望尘莫及。只有在这肮脏昏暗的大牢里,他的二爷才有一星半点的真心依靠他。
“二爷我们这就回家去么……”
沈绍的神色又飞扬起来,道:“自然是回去,爷要好好吃个饱饭再睡一觉,赶明儿教所有人都来看看爷大难不死,遇劫呈祥。你去挑最好的馆子,请最红的姑娘,开最贵的堂会,什么瑞鸿祥,喜福成的那些个名角儿别在乎身价,都给爷拉过来……这半年可算是憋闷死你二爷了!”
他第一句没有谢家声,第二句没有谢家声,第三句还是没有。阿飞觉得自己还是最了解沈绍的,天生地养,从胎里带出来的无情劲儿,当时赌咒发誓咬牙切齿,转眼就丢在脑后。那苏千袖在阿飞看来,没一处不胜过谢家声千万倍的,也不过三个月的快活光景。
只是除了那一双手,让阿飞总是心有余悸。
他生平第一次大着胆子道:“二爷,我是说回咱们的老家去,东北,回沈阳。”
“我看你是昏了头了!”沈绍张嘴又要骂,转眼却又笑起来,道,“你现在生着病,爷不与你计较,只是记着以后别再提什么回老家的话。”
阿飞低着头答应了一声,他知道沈绍说的没错,他的确是生了病,而且还病得不轻。这不治之症的病根儿落在他家二爷身上,无药可医,便由着他从头到脚烂了个彻底。
沈绍走出几步,忽然想起来,转身对阿飞道:“慢着,先去饕餮居看看。”
藤原喜欢听戏,尽管听不明白,他还是在丹桂大戏院定了一个包厢,隔三差五地去。这在一大群迷恋歌舞伎或是能乐的日本军人中显得有些怪异,他们惊异于这个百年世家的少爷竟然没有看过《熊野》和《松风》,但藤原却自有他的一番理由。歌舞伎发轫之初本是少年男子们女形出演,明治维新之后才改由女人登台,大和民族数百年来的优秀传统都因为几个人的心血来潮被改写或是中断,然而在这异国的土地上,他惊奇的发现京剧中的男旦竟和江户时代的歌舞伎有异曲同工之妙,在一方面哀悼历史没落的同时,他也不禁自豪起来——这定然是大日本帝国文化的影响在神风的庇佑下,漂洋过海,可见扶桑之国的确是优于世间万邦的。藤原对大久保利通、西乡隆盛等明治功臣怀有天生的仇视,却无比狂热的崇拜着本居宣长,若是这位十七世纪的伟人生在幕末,福泽谕吉之辈哪还有用武之地。
他就这样想着听完了一出思凡,那个擦着白粉的小旦谢了座儿,一扭身子回到幕后去。一夜激战,北平城就这样易了主,但戏院还是照常开场,那些手里提着鸟笼子,腰里别着大烟杆的遗老遗少始终坚信,但凡是个人,就是要听戏的——日本人……也不是人么。古往今来多少江山社稷改朝换代都被写成一出出传世好戏,没准过个一两百年,也有人在那戏台上扭扭捏捏唱一段战北平。
藤原今日依然穿着一身标准的陆军军装,熨得笔挺的绿色上衣和长裤,下面套一双黑色高筒马靴,大热天仍旧扣得严实的领子里,露出浆洗得干干净净的白衬衣,边儿上还是浸出点汗渍。他没有带副官,只是一个人安安静静占了二楼最好的包厢,左右无人,连跑堂的上来伺候脚步都放得轻轻的。面前摆着的一盏大红袍,到凉透了都没喝一口,跑堂的生怕出了差池,忙不迭上来问道:“军爷,这茶水不合口味么?”
藤原直等到那出三岔口唱完了,做戏的三个武生身手都十分了得,隔着一张桌子跳上跳下没有一点声音。尤其是那演任堂惠的,虽敷了厚厚一层粉,还是能看出底下一张出奇年轻的面皮,顶多不过十四五岁,相貌生的极好,亮相的时候就博得满堂喝彩。那一场夜斗更是扣人心弦,四五个跟头连着套路下来竟是脸不红气不喘,亮生生的眼睛一转,将座儿们都翻搅着不得安生,有几个已然按捺不住站起来,想将他瞧得更清楚些,藤原的眸子也是一动,不禁心血来潮,操着熟练的中国话对跑堂的小二道:“这是你们这里最厉害的角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