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刷了十分钟,四人小队没有一个人说话,聊天栏安安静静,只有系统消息不断更新。
玄英参与过的队伍没有一支是这样的,队员之间都不说话。他待过的队伍,总是热热闹闹,开开心心地组队刷怪,队友之间像家人一样熟悉,热络,默契。不管多么难的副本,总有一个人会陪他说话,那个人就是于千重。
未免露陷,他选择少说话,除非有人提到他,他才回应。而那温柔的于千重,跟他寒暄过后就没再找他说话,这样冷漠寡言的于千重真不适应。
于千重和雲烟相处的方式就是这样,两人可以一天在一起十小时却只说十句话,今天有外人在场,雲烟更是不愿多言,于千重跟这两人也不熟,就懒得说话。
【队伍】黄瓜精:副会长,你们平时都这样啊?一句话都不说,不觉得无聊吗?我们来聊天吧~
【队伍】于千重:你应付得过来吗?
【队伍】黄瓜精:哈哈,不要小瞧我,就是很久没上了,感觉手生。
【队伍】于千重:公会规矩,一个月不上线不请假的会员踢无赦。
【队伍】黄瓜精:副会长,你可是以温柔著称唉,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恐怖啦?呜,好暴躁好可怕,是吃了炸药欲求不满呜呜呜!!!
“你嘴巴好贱。”白莲华扭头吐槽。
“我都打破沉寂了,你丫快说话啊!”靠!这种气氛真爷爷的难受!
【队伍】菊花仙:那个……雲烟,你好厉害哦,开的每个宝箱都有100个金币!
好冷~
雲烟没鸟他,跟传闻中的一样,十足的冰山美人。
【队伍】菊花仙:千……副会长,你好厉害,我什么时候才能像你这么厉害?
“靠,小玄英你就不能争气点找些有营养的话题?有像你这么破坏气氛冷场的么!”
【队伍】于千重:勤快练级。
【队伍】菊花仙:哦,谢谢副会长。
【队伍】于千重:我以前跟你组过队,你操作没这么烂啊?
【队伍】菊花仙:……惊!你怎么看出来的!
【队伍】于千重:你这不是招了么^_^,我看看就知道了,你这个号还用得不熟。
【队伍】菊花仙:这个……这个……
“你这个笨蛋!”方柏简直无语,“你说你是代你哥上的!”
“啊?”
“代你爷爷上的也可以!”
【队伍】菊花仙:这个号是我哥哥的,我不怎么玩游戏的,今天一个人在家好无聊的,哈哈……
【队伍】黄瓜精:他哥我死党,让我好好照顾他妹妹。
【队伍】于千重:妹妹?
【队伍】黄瓜精:嘿嘿,是个很可爱很正点的LOLI哦,副会长,你可要好好待人家小妹妹,她崇拜你好久了~
“你你你、干嘛说是我女的!”
“小玄英,鉴证他是弯是直的时刻到了,你就装成女孩子跟他相处看看嘛~”
【队伍】菊花仙:嗯啊,羞ing~~~~
【队伍】黄瓜精:O(∩_∩)O哈哈~,看嘛~
“小玄英,你真雷!”
“彼此彼此。”
菊花仙开始用私信沟通于千重,为了体现LOLI的一面,白莲华在用词方面极尽效仿了小媚娃:千重哥哥O(∩_∩)O~~偶今天买了一条新裙子哦~(≧▽≦)/~乃帮我看看好不好?()口水
发了一张淘宝网上精心挑选的碎花连衣裙图片。
于千重:是不是在那家叫做“倾国倾城”的店里买的?价钱99元?那店主我认识,你下回买跟我说,我可以帮你拿到折扣。
菊花仙:千重哥哥你好厉害!认识这么多人!(*@ο@*)哇~
于千重:呵呵~
那个如沐春风的千重回来了,对着一个小LOLI!
菊花仙:千重哥哥,我有作业不会做,你教教我好不好?对手指ing~
于千重:嗯,好的。
拿出数学老师布置的高三作业,他谎称自己十六岁,念高三,每天请于千重给他指导作业。方柏够哥们,把他表妹的照片拿来让他冒充。他把照片发给于千重:千重哥哥>_<,伦家漂亮咩!
于千重:漂亮。
好没诚意。也是,方柏的表妹哪有千重半分漂亮。
菊花仙:千重哥哥,我当你女朋友好不好?羞ing~~
于千重:那不行,我有……朋友了。
菊花仙:女朋友?雲烟姐姐吗?~~~~(>_<)~~~~
于千重:不是她,你不认识的。
菊花仙:她比我可爱?
于千重:我只想对他一个人好。
“小白!快看!千重对我的告白!”
不理会他的欢欣鼓舞,方柏泼冷水:“也许他说的是其他人,哼!”
菊花仙:我以为你跟雲烟姐姐才是一对,原来你心里早已经有其他人。
于千重:我跟雲烟不是你想的那样,她那人很难以接近,我们只是队友。
“呜呜,千重澄清了!澄清了!”
“瞎高兴什么,也许只是钓你的一个手段!”
菊花仙:你们不是很好吗?(⊙_⊙)天天在一起,人家好羡慕啊(╯▽╰)
于千重:等她满百级我就要失陪了,她家里似乎很有钱,花钱都不心疼的,这样的大小姐才让人担忧。
菊花仙:为什么这么说?
于千重:我怕她被人骗,游戏里骗子很多,我跟她说过很多次不要轻易送金币给人,她不听,还硬塞给我。毕竟一个女孩子,我不希望她遇到什么危险。
菊花仙:你对她真好!好羡慕雲烟姐姐!
于千重:她第一次玩游戏,不懂这些,教会就明白了。告诉你,我的朋友跟她一样,一进游戏什么都不懂。雲烟比他聪明,什么都一学就会,但那家伙,你得有耐心教他。
菊花仙:不会嫌烦吗?
于千重:不会,你这么笨一道题错了N次我不也没烦过你^^
“我算明白了,于千重就是个烂好人,而且有个癖好,就是喜欢教你这种很傻很天真什么都不懂的人!”方柏下巴枕在白莲华肩上,唉声叹气,“怪我爹把我生得太聪明,害人家用任何小号都勾搭不了他,唉!”
“嘿嘿,幸好我不是太聪明,嚯嚯~也不是太笨!”挠挠头,憨傻地笑,“怎么办?我突然不希望自己变聪明了。”
“放心,智商是天生的,再怎么练级都没用。”扶额,这个空有一副好皮囊的白痴!
美色当前,朝夕相对,方柏对白莲华的欲望愈来愈浅,有句话说得好,雾里看花花更美,隔得这么近看白莲华,方柏经常倒足胃口。
天冷的时候,白莲华拖下棉裤,露出灰色的秋裤,方柏第一次看到恨不得自戳双目!国色天香的美人怎么能穿秋裤!这就算了,白莲华的穿着品味实在不敢恭维,只要能保暖,什么都往身上套。亏他煞费苦心地整天带他逛商场,买潮流时尚的衣服,可再潮的衣服他都能穿得很质朴。
那件低V的衬衫外面套了件手织的毛衣,衬衫的下摆塞在裤裆里,方柏看到后惊讶地问:“小玄英,你不觉得这件衬衫穿在外面比较性感吗?”
“啊?那件要穿在外面吗?”
随后,他把衬衫穿在了外面,毛衣套在里面,方柏想要窥视的雪白胸膛无缘得见,暴躁了:“少穿一件你会死啊?”
“嗯,会冻死。”
“……”
方柏喜欢可以清纯也可以性感的美少年,白莲华是绝佳的素材,只要加以打造,他能性感得像个小妖精。可白莲华的性感只能维持半日,从商场出来回到家,衣服一换,他又土包子回去。
“怪不得于千重不碰你,对着这么雷人的你,谁会有胃口。”
白莲华踩着人字拖,疑惑地望了他一眼,天真的眼神让方柏下腹一紧,下一瞬欲望就被平息:“我靠,你TMD别在我面前剔牙!”
玄英有半个月没上线,这让于千重拨了电话过来,接听的人是方柏。
“你怎么在?”
“我每天都在这里,你找玄英?他在泡澡,等等,我把电话给他。”
那端沉默不语,方柏愉快地笑,小赢了一局,小人得志。浴室的门不会锁着,大家都是男人,白莲华不介意被看,方柏担心自己突然兽性大发,一直很自觉。
“小白,你眼睛好可怕,放绿光。”
“你躺下,别把脖子以下的部位露出来,否则,我怕我忍不住……”
“嗯?忍不住?你想尿尿?那尿吧,我不会偷看你。”
“小笨蛋~”
无奈地笑带着丝丝宠溺传进话筒,于千重温柔的声音此时略微冰冷:“玄英,为什么不上线?”
“上线你又不理我,我不玩了。”
“哦。那你现在在玩什么?”
“嗯,不告诉你~”扮成LOLI骗你玩,给白莲华十个胆子他都不敢说出口。
“好,不告诉我啊?”是幻觉吗,说这句话的于千重很恐怖,让人不寒而栗,“周末出来,我想见你。”
“哦。”没法拒绝这个诱人的要求,真是可悲,他主动去找于千重总是见不到。“我也很想你,你老不见我。”
“……”
“千重,你喜欢我吗?”
“喜欢。”
“我也喜欢你。”
肉麻的话说完了,这才有恋爱的感觉,嘻嘻。
“玄英,我问你,我哥都在干什么?”
“他?工作很忙,我很少见到他。”
这么平静的于铭让他不安,在知道他和玄英交往后他不可能无所动作,也许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对于铭的吸引力减少了?那真是可喜可贺!
一声轻笑,听到这样的笑,白莲华就会开心,仿佛都能见到于千重舒展而开的眉头,醉人的微笑。“莲华,周末见。”
方柏就站在门口,倚着墙一脸慵懒,见他挂了电话不免嗤笑:“总共对话不到一分钟,这就是半个月未有联系的结果?”
“……”
见他表情黯淡方柏顿觉愉快:“你爱得真卑微,何必呢,以你的姿色本该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
“千重很宠我。”
“是吗?”
“他最喜欢我了,只是不知道怎么表达。”
御天这样对他说过,景尧也这样对他说过,于千重最亲近的人都这么说,总不会有假。
“是吗?”
方柏又问了一句,坏笑着:“我倒是知道一件八卦,你想不想听?”
“嗯?”
“曾有两个男人对于千重表白过,你知道他们的下场么?”
“啊?”
“于千重不是同性恋,这是千真万确的,那两个男人一个下场很悲惨,另外一个,现在都有一道隔阂。”
“……”白莲华肃穆,“小白,你说的是两件八卦。”
“想不想听?想听我就告诉你,你做好抗雷的准备。”
“想。”
“这第一个男人就是,御天。”
“……”靠!他被雷得浑身瘫软,滑倒进了浴池里。
“他们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于千重长得跟个娘们似的,御天血气方刚就动了真心,在某个月黑风高的夜里,御天向于千重表白了,然后被于千重打得在医院躺了一个月,把御天掰直了。”
囧。这只是于千重把一个误入歧途的羔羊拯救出来的故事。
“这第二个男人是……”
第三十七章
“这第二个人男人,说来你别吓晕过去。”方柏嘴角一钩,笑得十足可恶,“他你也认识,他是于铭。”
“噗嗤,哈哈~~”
“你别不信,我说的是真的,于铭恋弟情节非常严重,你想象不到他有多……重视于千重。”
用“爱”“喜欢”这类的字眼方柏自个也怪别扭,就用了“重视”一词,当初知道时他也震惊,以为于铭不过是普通的恋弟情节,可深入调查,发现压根不是那么回事。
“于千重长那么漂亮,在上学之前,于铭寸步不离,为什么?他就是不想让别人知道他有这么一个弟弟。于千重的师父是他央求父亲请来的,那师父是世外高人,性格怪异,若不是看在于千重长相奇佳的份上,压根不会收他为徒。而于铭会这样做,也是为了不让于千重被人欺负占便宜,搞到最后,他自己也未能占到便宜。于千重上小学的时候,就有女生向他表白了,后来那女生一家都搬离了那里,中学的时候,有老师只不过多盯了他几眼,于铭就让校长把他开除。高中的大学,终于有男生向他表白,于铭将那男生以偷窃的罪名送进牢里,那男生的前程都毁了。大学,居然是于千重的好兄弟向他表白,于铭什么也不做,因为他知道于千重会比他做得更狠。”
见白莲华睁大了眼,疑惑而好奇,方柏八卦得更详细:“于千重那么好看,从小到大不知被多少猥琐大叔用眼神亵渎过,他是个有洁癖的,不只肉体上,精神上的洁癖更严重,他受不了那种眼神,哪怕是寻常女生的爱慕都会让他不舒服,所以他的至交不多,他待谁都温和,可真要接近他却是极难的。比起异性的追求,他更雷同性的追求,而且同性追起他来更变态更疯狂,他在小学老师家中洗过一次澡,把内裤给丢了,嗯,你猜到为什么了吧?那事把他雷得对同性恋和恋童癖恶心,但凡对他表露爱意的男生,他都会以最残忍的方式报复。”
方柏灌了一杯水,见白莲华完全傻眼,嘿嘿地继续说下去:“对御天也一样,两个人从幼儿园起的兄弟,御天处处想高于千重一头,于千重当他兄弟,便什么都让着他,本来嘛,他把御天也是当成弟弟看待的。可御天不同凡人,别人对于千重什么心思,旁人一看便明白,何况精明的于千重,可御天情况特殊,于千重就算有所察觉也不会当真。可当御天真的扯破那层窗纸,于千重发飙了,把他修理一顿还不算惨,最惨的是,他整整有半年未搭理御天,御天心受伤,消沉了一年才走出阴霾,之后就是你现在见到的御天,整天泡妞追马子,天天把MM挂嘴上,让于千重以为,他忘了他。”
好狗血啊!
白莲华起身穿衣,方柏别开眼,继续八卦:“可御天真正的情感谁能知晓?至少他让于千重相信他了,和于千重重拾旧好了。可破掉的镜子就算黏上了也是有伤痕的,于千重和御天的关系不如从前,别人不知,月月和瑶瑶想必清楚的。御天总喜欢给于千重抬杠,就是想证明,于千重还在包容着他。”
一瞬间,大大咧咧豪气干云的御天形象坍塌,此刻在白莲华心里,那就是个极需要爱抚,极需要找存在感的孩子。不过,这些只能证明于铭是个弟控,充其量比他哥哥严重一点。
“我要听于大哥和千重的八卦,于大哥他对千重做过什么人神共愤的事情没有?”
“没有。”如实回答,“最过分的,就是小时候偷吻过于千重。”
囧,“你怎么知道人家偷吻过千重!”
“嘿嘿,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事我知道,于千重也知道,他又不是傻子,于铭对他的占有欲那么明显,又加上那一吻,虽没撕破脸皮,可隔阂总有的,而且,他不喜欢被人控制。”话音一顿,方柏诡异阴险地奸笑,“于家大权掌握在于铭手里,于千重心高气傲不服他哥,十八岁后他就自力更生,不花家中一分钱,到底是学生,就算有外快也赚得不多,才养成了他小气吧啦的性子。可他不花家里一分钱,不代表他不稀罕家族的股份,他占了于家20%的股份,可是这些股份都由于铭看管,他在家族中,一点决定权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