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特兰蒂斯之奇迹 下——文礼

作者:文礼  录入:09-28

16风之神像的诅咒

大西洲的文明只存在短短三千两百年的时间,然而在这短暂的时间之中,大西洲的人们却利用他们所知的极少的知识

,将那片奇迹般的土地上的资源利用到了极致,使得文明以极快的速度疯狂发展。

如此惊人的高速是一种病毒,它会使得人们沉溺于享乐物质的疯狂,而乎视了对精神的追求。大西洲人的生活极其奢

华,上层社会的人们的享乐并不亚于一级文明的一等公民,甚至更甚之。因为他们并不知道克制与节省为何物,不光

是极度的享乐,还有严重的浪费。他们沉溺于肉欲,丝毫不知对精神的建树。

就连清修的僧侣,也从无苦行之说,只是被放在堆积如山的财富之中。拥有高等精神力的人更是被这个社会宠坏,与

一级文明相反的是,他们不但不几乎不主动为社会提供自己的能力,反而要求别人献上财富,以供他们无度的消遣。

文明程度在短时间之内的极速提高是一种病变,病态的文明中的公民逐日被富裕的物质生活所麻痹,然后慢慢地不再

有追求,安于现状。文明在疯狂的发展到极点之后,便是骤然的停止。

然而最可怕的是,这种极度明显的停止竟并不为人们所觉察。人们在极点之上继续以社会所不能承受的速度消耗着资

源,造成更多的浪费,同时也浪费着文明最后的生命之火。

所幸的是,大西洲的人们不用迎来文明死亡的那一天会给他们带来的绝望,因为另一个更大的绝望将会在那之前,将

这个处于极点的文明毁灭在那个顶点上。

大西洲的人们是极不幸的,却又是极幸运的。他们的不幸在于在享受着一切的时候突然之间变得一无所有,在那一刻

到来的时候,他们的不幸值将达到最高点,让他们的死亡变得万分精彩。各种负面情绪与人性的丑恶将在一瞬间纷至

沓来,毫无保留地呈现在包括他们最爱与最爱他们的人面前。在那一瞬间,爱情变为憎恶,欢喜变为丑陋,无畏变成

懦弱,高尚变成低贱。而罪恶却成次方值增长,永远缠绕着他们哀怨的灵魂。

然而,他们的幸运却是能够毁灭在文明的极点之上,而不必眼睁睁地看着高度发达的文明骤然衰落,然后在漫长的垂

死挣扎的时光中倍受煎熬。那是比对毁灭的绝望更加巨大的地狱,就连一级文明的公民们,也不敢擅自想象。

——摘自《蛮荒文明漫游手札》第10972号文明359卷“大西洲”篇,罗兰伽洛斯·绯 着,科依斯特拉·艾德 编。

在那片荒原上,有许许多多奇异的被风化的石头。常年徘徊在荒原上的大风将那里的岩石刻成各种各样奇异的形态,

让人不禁感叹自然的鬼斧神工。

这些风化的石头中,有一处最为引人注目的景观。那是一块被利风削成柱状的岩石,像一个瘦高的巨人站在荒原之上

,双手合在胸前。曾经一位神官路过这里时,发出了这样的感叹:

那是一位屹立于荒原之上的悲悯的神明,为了这片土地的安宁而将自己暴露在风中,神形皆损。

从此之后,这座岩石便被当地的人们称为“风之神像”,因为它牺牲了自己——或者说是被迫牺牲了自己,永远地站

在这片荒芜的土地之上,为了人们渺茫的希望而永无休止地祈祷。

“就是这样?”

“就是这样。”

我收起琴,漫不经心地回答着。

“该不会又耍我吧,”波奇亚斯狐疑地问,“又像上次那样先把结局给讲了吧?”

“没有。”

“真的没?”

“这首歌本就很短,是当地的民谣,随便找个当地人都可以唱给你听,而且绝对只有一个版本。”

“可是,”波奇亚斯望着那块高大的岩石说,“这片荒原之上的土地和岩石都是金黄色的,为什么只有这个‘风之神

像’是深褐色的?”

没有人回答,只能听见风在呼呼地掠过荒原。波奇亚斯带着不好了的表情抖了一下,然后又不屑地“切”了一声。

“又在吓人了吧?哼,你们俩也是,居然也想和这个恶劣的诗人一起整我是吧?”

说着,不服气的波奇亚斯便站起来向黄金荒原之上的那座自然神像走去。

“我说你啊……”

“你最好还是不要碰它的比较好哦,”打断我的是一直沉默着的菲利克斯。

“咦咦?”波奇亚斯诧异地回过头来,“什么啊,连小神官也这么说啊!”

没有像以往那样涨红着脸因一句“小神官”的称呼而变得没头服地和波奇亚斯大吵特吵,年轻的神官却是以少见的奇

妙眼神看着那座自然的神像对勇士说道:“可不会有什么好事呢……”

都说到这份上了,就算是波奇亚斯也该懂得放弃了。然而说不定正是菲利克斯不同寻常的态度从什么地方刺激到了屠

龙的勇士的自尊心,波奇亚斯回了我们一个爽朗的笑容,然后孩子气地宣布:“我就不信这个邪!”

我们三人惊讶地看着他快步地向自然雕出的神像义无返顾地走去,然后围着神像转着圈看,又用手在岩石之上拍拍打

打,那副样子,活像在牲口市场挑牛挑马,要是让当地人看见了他对神像进行的“大不敬”的行为,谁会管他到底是

不是什么值得尊敬的勇者,说不定就得做点会见血的活动了呢。

勇者在鉴定完了传说中的神像之后,才满足地走回来,得意地对我们说,“就是个石头嘛!”

沉默再一次在我们之间蔓延开来,一阵风刮过,卷起尘沙轻轻带走。

“波奇亚斯……”过了好半天,阿尔法多才开口道,“你手上是什么?”

波奇亚斯奇怪地低头看自己的双手,那双因要与他的整体体型配套而长得同样巨大的手上满是因拍打岩石而沾上的尘

土,从石像上脱落到手上之后,深褐色变得稍微浅了一点,现出土层中原本的矿物质的颜色。这其实应该是一件很正

常的事,不过波奇亚斯的脸色却渐渐地变得不那么好看。

大概能猜到其中的缘由,因为那些沾在他双手之上的颜色变浅了些的深褐色尘土现在看起来,像是干涸凝固之后的血

液一样……

“被诅咒了哦,”坏心眼的阿尔法多挂着纯良的微笑向他说着,“触犯了神明的下场……唉……快点去以死谢罪吧,

不然连累到同行的我们就不好了。”

“你别吓他了,”菲利克斯有点看不过去,“不至于像他说的那么惨啦,顶多就是死无全尸而已。”

波奇亚斯大大地抖了一下,然后用难得一见的求救般的眼光看向我。我对他诡诘地一笑,重新将包裹好的七弦琴拿出

来,随意拨了下琴弦调音,然后对他们说道:

“你们想知道,为什么在这片黄金荒原之上,唯有这座‘风之神像’是深褐色的吗?”

黄金荒原并不像它的名字那么富裕,与之相反的却是因其荒芜而连带着的贫瘠。狂风,烈日,沙尘,荒漠,风化的岩

石,偶尔的干枯的棘刺,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

但人们依然称它为黄金荒原,即使贫瘠,即使无望,人们依然被一种叫作“留恋”的东西死死地绑在这片金黄的土地

之上。他们住在从岩壁之中凿出的房子里,每半年派出一支由青壮年组成的骆驼队伍,用女人们以自己的辛劳与才艺

织出的毛毡和枯藤织物,匠人们精心雕琢出的器皿,还有因上天的怜悯而特地赐予这片荒原的少量珍惜的苍鹰,去换

得部落半年的淡水与食物。

世世代代,黄金荒原的人们就这样不停地在这片土地上穿梭来住,永远地为生计而苦恼。但他们仍然感谢上苍,为他

们留存了这片驻足之地。他们从灵魂里爱着这片土地,无数代人埋葬在这里,无数代人在这里出生。黄金荒原上没有

一个人曾经哪怕只有一瞬间想到过要离开这片土地,就算是见识过外面世界的繁华与美丽的商队的人,也只会笑着说

:“外面的人从未见识过真正的黄金。”

黄金荒原的商队有一个习惯,在每半年的旅途之中,他们都会路过不知从什么时候便屹立在荒原之上的那座高大的神

像,并在那里停留祈祷。这是从祖先那里流传下来的习俗,他们称那座因风化而变得好似一个双手在胸前合十的巨人

的岩石为“风之神像”。

吉玛是黄金荒原上最漂亮的姑娘。她有着像灿烂的沙漠一般的金黄色的肌肤,比最昂贵的黑宝石还要闪亮的眼睛,粗

大黝黑的辫子总是在身后活泼地甩动。她像一只快乐的云雀,响亮的歌喉永远是荒原之上最靓丽的景致。荒原上的人

们都说,她能唱出风的声音。

漂亮的吉玛如果在外面的世界,本应拥有着无数的追求者,鲜花与宝石将把她捧到云端,然后她会挑其中最英俊富有

的小伙子,与那个幸运儿一同生活。

然而在黄金荒原之上,吉玛却是孤单的,也是最受人同情、最让人遗憾的一个。因为在她很小的时候,她的父母便为

她订下了婚约,而她的婚约者,却是荒原之上最丑的男人。

吉玛小时候长得并不好看,因家庭的贫穷而得不到拥有充足份量与营养的食物,所以小时候的吉玛只是一个干干瘦瘦

,毫不出彩的小丫头。孩子们都笑她是沙漠里的枯棘刺,连骆驼也不会看她一眼。

吉玛的父亲因为事故而摔断了腿,从此只能在床上渡过半生。全部家计都压在了眼睛不好的母亲身上,靠着女人的辛

劳与邻舍的接济而勉强渡日。懂事早的吉玛也学会了编织的技艺,为家里帮忙干活。本来这样日子也能过下去的,吉

玛也能在长大后,与一个她喜欢着与喜欢着她的小伙子在一起,像父母那样过一辈子。然而意外,却从来都是每个故

意中,最华丽的噱头。

那一年,吉玛的弟弟出生了。那是一个倍受全家宠爱的小婴儿,在黄金荒原之上,男性便代表着高价的劳动力。吉玛

深深地相信着,弟弟长大后,一定会成为最出色的猎人,最聪明的商人,和最漂亮的帅小伙儿。到了那时,他便会从

沙漠的外面带回好多好多比晴朗的天空还要白净的面粉,让她给父母做上一顿白馍。

但前提是,要让这个婴儿长大,健康、平安地长大。

于是吉玛被父母变相地卖给了部落里一个非常有钱的男人。那是个矮矮壮壮的男人,他曾经也是沙漠之上能干的猎人

,却不幸被残暴的苍鹰啄瞎了右眼,更是在右边脸上留下了一道可怖的伤痕。他曾经也有一个能干的的妻子,却在他

带着商队外出之时与部落里的一个年轻人私通而被族长下令处死。

吉玛被卖给了这样一个男人,比她的父亲还要年长几岁的男人。那个男人不挑姑娘的长相,他只是要一个年轻的有生

育能力的女人,来为他产下后代。

所幸的是,吉玛还有充分的时间去习惯这个男人的存在。那个时候,吉玛才十二岁,还有三年的时间,她才会真正变

成男人的妻子。男人对吉玛很好,他给她吃最好的食物,穿最美丽的衣服。因为想要能够产下一个健康的婴儿,母亲

的身体也十分重要。

于是,吉玛在男人的照顾下,一天天地丰腴起来。原本干瘪的身体逐渐凸现出了曲线,毫无光彩的皮肤也变得饱满,

头发也因为得到了充分的营养而黑得发亮。看到吉玛的转变,遗憾的不只是失去机会的小伙子们,还有吉玛的父母。

他们在想,如果早一点花本钱将吉玛养成这样的漂亮姑娘,他们会把她卖上一个好价钱。

只是就连故事也没有如果。吉玛就这样一天天地长大,作为最美丽的新娘,将在某一天嫁给黄金荒原之上最丑陋的男

人。

吉玛就要十五岁了,离那个“某一天”并不遥远。随着吉玛一天天的成长,男人也变得十分不放心。他渐渐地开始禁

止吉玛的外出,老是在她漂亮的脸蛋外面蒙上一层厚实的面纱。他说这次商队回来之后吉玛就十五岁了,是时候举行

婚礼了。但到临行之时,他却决定将吉玛带在身边一路同行。因为年轻的姑娘的美貌令他打从心眼里不信任,他要将

她绑在身边,时时刻刻用自己的眼睛盯着她的一举一动。

沙漠商队的成员里并不是没有女人,但却十分的稀少。随行的女人都是能够比得上男人的强壮的猎人,这样一来,漂

亮的吉玛反倒成为格格不入的存在。

但吉玛却并没有任何怨言,反而十分的欣喜。原来她也有机会看到外面的世界的,用自己的眼睛,亲眼去看看那片有

着饮不尽的清亮的水与吃不尽的美味的食物的土地,到底长什么样子。

那个时候,吉玛还在想着,回来之后,她要去向一辈子都没有出过荒原一步的父母和已经会走会跑的弟弟讲一讲她在

外面所看到的世界。

沙漠商队来回一次的行程大约是一个半月左右。二十天的时间走到沙漠边界的商业小镇,三到四天的停留与交易,再

花二十天返回荒原。这是一个匆忙的旅行,因为沙漠的人们不愿离开那片金黄色的土地太久。

在这样的旅行中,商队会两次经过那座高高的屹立在荒原之上的金黄色的神像。第一次,他们会在那里停留三个日夜

,白天里,人们不断地向像神祈祷,乞求着旅途与交易的顺利。第二次,在回程的路上,他们会特地停下来感谢神明

让他们获得的半年一次的丰富的食物与淡水。

大自然用利风雕刻的神像位于荒原较边缘的地带,在将近半月的艰辛旅程后,吉玛才亲眼看到了曾无数次耳闻的用自

己的牺牲与悲悯保护着荒原子孙的风之神像。

那是一座大约有五个成年男子高度的祼岩,比荒原上的任何一块石头都更加金黄灿烂。仰望它的时候,空中的烈日在

它的顶端投下光晕,让它显得那么的高大与神圣。

然而不同于男人们的虔诚祈祷,吉玛仅仅只是惊奇地观赏了它一阵,心思便又飘到了外面的世界。还有几天,商队便

会走出这片困住了无数代人的沙漠。吉玛几乎是迫不及待,却又只能将自己的欣喜压抑在面纱之下,不让任何人发觉

夜晚来临,商队的人们早早入睡。宽大厚实的帐蓬里酣声四起,然而吉玛却是睡意全无。几乎每个晚上,她都抑制不

住地想像着数日之后便能见到的商业小镇。听说那里的人们住在砖石或是木头堆积起来的房子里,听说每到夜里,他

们会将火焰放到透明的器皿之中照亮,而不是仅靠着贤者之光微薄的光茫,听说那里的大树上长着各种各样奇异的果

子……

吉玛不断地想像着新奇的世界,特别是在夜深人静之时,没有人会发现她因过于美好的想像而悄悄笑出声响。夜晚便

是吉玛最为自由的时间,即使身体极倦,她也鲜少能够进入睡神的故乡。

所以,只有吉玛听到了那个声音。

那是忧怨的叹息,仿佛来自被埋葬在地底的无奈的老人,因失去以往的遗憾而发出的令人纠收的叹息。那是哀婉的悲

歌,好似被射落羽翼的苍鹰,无助地掉落大地之时发出的最后的鸣叫。那是长久的彷徨,如同永远徘徊于荒原之上的

利风,尖利而感伤。

吉玛能够唱出风的声音,更能听懂声音里的所有情绪。悲伤得令她的心纠作一团的那个声音让她不由自主地落下泪水

推书 20234-12-12 :贪欢——溪池月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