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已经离来开老远了,小孩还是依依不舍地回头张望着那栋灰扑扑的建筑。
齐欢花了二十块钱叫了一个老汉帮忙搬家,原本他是想叫辆小货车,东西放得多速度又快。但是当他和货车司机讲价的时候,那个迎上来的说自己愿意拉的老汉,不知怎么的就让齐欢改变了主意,反正不是很远,让他拉就让他拉吧。
老汉光着膀子在前面拉着,汗水顺着他黝黑的皮肤滑落下来,他的妻子就在后面帮着推车,粗糙的皮肤被太阳晒得通红。
日头晒得齐欢睁不开眼睛,汗水几乎打湿了他的衬衫。
老汉身上鼓起的肌肉、明晃晃的日光、炽热的路面、20块钱……生活对于每个人来说都不是易事。
齐欢见过很多这样的为了生活奔波在炎炎烈日之下,穿行在刺骨寒风之中的底层大众,背着孩子擦鞋的中年妇女,要不到工钱以命相搏的民工……
曾经的他和陈锦也是其中的一员,当他终于从山沟沟里走出来熬到出头之日的时候,却把陈锦落在了那个他所不愿再回顾的角落里。
没有亲身经历过的人,终究是无法明白其中的苦与乐的……当怀着感恩的心态对待身边的一切的时候,齐欢发现自己开始同情弱者了……
到地方的时候,齐欢顺便让两夫妻帮忙把东西搬到了楼上,给了他们50块。
齐锦这只小铁公鸡倒是什么也没说,看着两夫妻脸上的笑容,心中闷闷。
不过,很快,小孩就从原先低落的情绪中走出来了。新家宽敞漂亮,墙壁粉刷一新,地面上还铺着大理石。
他还是第一次住这么好的房子呢。里里外外看个不够,把自己的小乌龟从卧室移到阳台,又从阳台移到客厅,一刻不得消停。
看看时间差不多快到12点了,齐欢将就着
弄了点吃的。小孩吃完饭,不一会儿就哈欠连天萎靡不振了。
齐欢将原先房东留下的床稍稍收拾了下,让小孩去睡午觉,自己一个人开始收拾房间。
他发现自己现在越来越静得下来了。以前的他是不安分的,一颗心蠢蠢欲动,稍一闲下来就觉得在浪费时间,浑身难受,不断地鞭策着自己去奋斗去经营去算计。天生劳碌命,有钱也不懂得享。
就像他坐在格调高雅的咖啡厅里喝着咖啡也不过是为了向别人显示的自己有品味。但实际上他丝毫不觉得一个下午就坐在连说话都要轻声细语的咖啡厅里喝喝饮料聊聊天是一件让人享受的事。咖啡好喝吗?苦了吧唧的有什么好喝的呢。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现在哪怕是闲坐着点钞票,他也是开心的充实的。
齐欢从兜里掏出一叠钱数了数,买个电视机应该够了。
他站起身推开卧室的门,看了看还趴在床上睡觉的小孩,将电风扇调低一档,然后悄悄退了出来。
外面日头毒辣,齐欢出去一趟回来就跟脱了一次水一样。但是没办法,他只有一天的假期,龙腾现在正在紧要关头,每个人都在加班加点,恨不得一天48小时,一星期14天。 马建军更是一副资本家的嘴脸不把他们压榨地连渣都不剩就不甘心。
齐欢能抽出一天时间搬家已经是极限了。
门一打开,小孩就冲了出来,齐欢往后退了一步才站稳。
刚搬了家,睡一觉醒过来却发现齐欢不见了,小孩急得团团转,想出去找齐欢,却又不知道该怎么找,像只无头苍蝇一样在屋子里转来转去,时不时扒着窗户看看齐欢回来没,门口一传来掏钥匙的声音,小孩就迫不及待重来出去。
看着小孩眼泪汪汪的双眼,齐欢摸了摸他的头:“怎么了?是不是又偷偷哭鼻子啊,男孩子怎么眼泪比女孩子还多啊。”
“我……我没有。”齐锦伸手擦了擦眼睛。
齐欢装作没看见,小孩很依赖他,一方面让他获得了深深的满足一方面又让他忍不住忧心,小孩总还是要学会独立的好。
齐欢弯腰把电视机搬进来。
“哥,这是什么呀?”齐锦亦步亦趋地跟在他的身后问。
“电视机啊,高不高兴?”
“真的啊,我们家也有电视了!”小孩一下子就破涕为笑了,寸步不离地看着齐欢把电视从纸箱子里搬出来,插上电源,安上天线。
这个时候彩色电视机已经开始大规模上市了,从前面看,样式古板地像个微波炉。
齐欢在家电市场里绕了一圈,虽然知道过不了多久这些东西就会很快地升级换代最终被市场淘汰,但是,一想到小孩看到电视后眉开眼笑的样子,他还是咬咬牙买了一台彩电。
“啊,是有颜色的!”小孩一惊一乍地叫道。以前他在范文那看的还是黑白的,现在看到彩色的大吃了一惊。
小孩围着电视打转,也顾不得帮齐欢提菜了,仅有的几个频道被他轮番按了个遍。直到看到在齐欢眼中制作粗糙无聊透顶但是深受齐锦这样的小孩子欢迎的日本电视剧奥特曼后才搬了板凳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齐欢摸了摸下巴,最近这段时间古惑仔之类的电视剧似乎也挺流行的。看着目前还沉迷于动画片啦奥特曼啦之类的低龄化剧目的小孩,齐欢觉得非常有防微杜渐的必要。
齐欢一边想着一边提着买回来的凉菜进了厨房,乔迁之喜,值得庆祝庆祝。
第二十三章
也许在外人看来,小孩单纯无知,甚至驽钝,长得聪明伶俐,实际上傻不愣登的。明明学习比谁都认真,但是成绩却是比谁都烂,对于生活更是没什么概念,反应也总是比别的小孩慢半拍。
每次看到小孩因为写不来作业而满脸挫败的样子,齐欢心中就微微抽痛,耐心地一道一道给他讲解。
齐欢想,那时候的小孩比现在还要小,连马路都不会过,看到呼啸而过的汽车都会慌了手脚……也不知道在外面受了多少委屈。
才那么点大,从养母那里逃出来千里迢迢地跟在自己身后。突然间面对这比那小乡村的天空不知要大出多少倍的世界,心底的茫然无助却从来没有说出来,或许他也曾说过,只是那时候的齐欢没有在意。
小孩什么也不懂,跟在齐欢身边一年多了,在他的引导下,尝试着一点一点地融入社会。
齐欢知道齐锦和别的小孩终究还是不同的。
当他们天不怕地不怕到处闯祸的时候,齐锦就像是受惊的兔子安静乖巧地呆在他身边,一有风吹草动就拼命地往他怀里钻。
这样的局面也可以说是齐欢有意无意地造成的。
小孩心底的阴影,齐欢想一年抹不掉就十年十年抹不掉就二十年总有一天这阴影会慢慢淡去的。
当身边有所依靠的时候,小孩就不需要故作坚强,齐欢就是他避风的港湾。
齐欢不懂怎么教育小孩子,采取放任自由政策。但是渐渐的就发现除了刘思宇那小胖子外,齐锦几乎就没有什么其他的玩伴了,有时候刘小胖找别的人玩儿去了,小孩就形单影只了。
他对环境的适应力很差,小学的时候好不容易融入了班集体,却没多久就毕业了。上了初中后又不敢主动和同学交流,别人和他说话,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回好,问一句答一句的。没人和他说话他就坐在位子上闷头写作业,或是在一旁安静地看着大家伙儿说说笑笑,久而久之在班里就被忽略了。
这样下去总也不是办法。
两个人并排站在镜子前刷牙,齐欢看着小孩一板一眼的动作说:“以后多叫同学来家里玩。”
小孩点点头。
“不要光顾着点头,做出点实际行动来啊。”齐欢敲敲小孩的脑袋。
小孩腾出手摸了摸头,接着刷牙。他觉得有齐欢就够了,为什么还要其他人呢。
齐欢叹了一口气。
“哥给你报了个绘画班,下个星期六就可以上课了。到时候哥给你去买画笔颜料什么的,如果有什么其它的要买的记得和哥说,哥去给你买。”
齐锦仰起头看齐欢。
齐欢正鼓掌腮帮子漱口,看到小孩看他,忙把嘴里的牙膏沫吐掉:“不喜欢?”
“喜欢。”小孩笑。齐锦喜欢画画,画画比做作业简单多了,不用动脑子。
“今天怎么不说浪费钱的话了?”齐欢问他。
小孩的脸红了,齐欢本来也就是逗逗他,见小孩都被自己说得窘迫了,忙岔开话题:“明天哥还要上班,你自己一个人在家可以吗?不要总坐着写作业,累了就看看电视,最好到楼下走走,小区里不是有很多的小孩子吗?你可以把篮球拿下去和他们一起玩。”齐欢像个老妈子一样叮嘱着小孩。
小孩就是那种性格,只要齐欢不说,他就能在桌子前坐上一整天。
“哥,你明天什么时候回来?我等你吃饭。”
“你先吃吧,我大概会迟点……在家的时候注意安全,不要跑远了……”
齐欢已经把重心全部转移到工作上来了,至于学校里的事,像他这样上五天的课有四天半不在学校还剩半天也是在干其他事的,就算自己不申请休学,迟早也会被学校给退学,还不如多给自己留点面子。
时代年年在变,80年代的时候,大学里各个都是热血愤青,以国家大事为己任,人人想着指点江山挥斥方遒。到了90年代,政治热情消退了,就掀起了经商的浪潮,有点闯劲的都纷纷下海了。所以像齐欢这样放着知名学府的文凭不要要去沾惹一身铜臭的倒也不是什么稀罕事。
齐锦一个人呆在家里,阳光透过米色的窗帘晕出的光线,将还有些空荡的房间填充的满满的。
他喜欢这种感觉,原本以为能够呆在齐欢身边就是最大的幸福,但是他没有想到生活给了他一次又一次的惊喜。
将昨晚上的换下了的脏衣服收拾出来洗干净,看了会儿电视,又闷头写会儿作业,时间就在不知不觉中流逝了。
忽然齐锦听到有音乐声传来,叮叮咚咚的很是好听。小孩放下笔,跑到阳台上张望。
小区因为规划的原因,楼层之间间隔很窄,他可以清楚地看到对面房子里一个看起来比他大上一些的男生正在弹钢琴。
那是一个看起来斯文白净的男生,脸上架着副眼镜,手指在琴键上灵活地翻飞着。
小孩不知不觉就看痴了,这是他第一次看到钢琴,也不知道原来这个黑色的庞然大物能够发出这么好听的声音。
男生似乎注意了他的目光,朝齐锦的方向看来。看到小孩站在阳光底下两颊被太阳晒得红红的却还是傻呆呆站着,不由地对他笑了笑。
小孩有些害羞,见到被人发现了忙跑回屋里了。
男生脸上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失落。
齐欢还是有点放心不下小孩,马力全开地把一天的工作搞定后,提前下班,赶回家和小孩吃晚饭。
打开门看到齐锦正站在阳台上喂着他的小乌龟,西下的夕阳将小孩细瘦的轮廓镀上一层金边。
小孩听到动静转过身。齐欢看不清小孩的脸,但是却能感受到他的高兴。
“哥,你这么早就回来啦。”
“嗯,忙完了。”
齐欢换了鞋子进屋,小孩已经将碗筷都摆好了。
“哥,我今天看到对面有人在弹琴,可好听了。”
“是嘛。”齐欢抬头看了看对面的房间,一架钢琴正安安静静地摆放在大厅里,音乐什么的齐欢一点都不懂,记得有一次去听交响乐,自己竟然差点睡着后齐欢对这样的场所就避而远之了。
也就觉得那户人家还挺有钱的,这么早就买得起钢琴了。
齐锦接下来去上学的时候,齐欢没有去送他。就连周末去上绘画班他也只是送过小孩一次后就让他一个人坐公交去了。
齐欢知道自己总把小孩这么护着也不是回事儿。他虽然不知道该怎么教育孩子,“慈母出败儿”这个词还是听过的。虽然真心没把小孩当儿子养,心底甚至还藏着点阴暗的想法,但是原理应该是不差的。
第二十四章
齐锦背着书包上学,秦斐也背着书包上学,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在同一条路上,坐同一班公车,上同一个学校,却从没说过一句话。
起先是因为巧合,总是会和小孩遇到,但是后来秦斐就有意无意地总是和齐锦同时上下学。有时候走在他的前面,有时候走在他的后面,他很想和小孩交个朋友。
小孩长得漂亮,但是却有点傻乎乎的,比起其他人的跳脱,小孩总是安安静静的样子,他从小孩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齐锦有时候也会偷偷打量这个整洁干净的男生,发现他比自己高一年级,但是却和自己一样总是一个人的样子,心下对他多亲近了几分。却从来没有胆子对他开口说话。
今天秦斐做值日,其他人都走光了,只剩了他一个。
匆匆忙忙从学校出来的时候,学校里已经没多少人了。
秦斐带着点失落慢吞吞地沿着路边回家。快到楼下的时候,他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正蹲在花坛边上不知道在弄些什么。
等到走近的时候,秦斐发现原来小孩在挖里面的花苗。
“被人发现要被罚款的。”
秦斐突然出声,吓得小孩像只受惊的兔子。秦斐觉得小孩这样的表现很有意思。
齐锦把手上的东西藏到身后:“你……能不能别和他们说……”
原来小孩说话带着些地方口音啊,这是他没多少朋友的原因吗?秦斐想。
他知道小孩在阳台上养了一只小乌龟,和那些种在塑料瓶子里的花花草草放在一起。他还知道小孩有一个看起来很冷淡但是对他特别好的哥哥。
有时候看到独自一人呆在家里涂涂写写的小孩,就像自己无聊了就翻开琴盖弹弹钢琴。他总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
“好啊。”秦斐说。
齐锦松了一口气。
“你是不是很喜欢这些?”
小孩有些羞涩地点点头,对于这个每天和他一道上学的男生,他有些好奇又有些害怕。
“我那有不要的花种和花盆,你要吗?”秦斐问齐锦。这些东西是他妈妈突然有一天兴起买来的,说是要亲手种一束玫瑰出来,但是没过多久她就把这件事忘到脑后了。
秦斐也是前几天收拾房间时看到阳台上空着的花盆才想起还有这么一件事的。
“我……”
“是玫瑰花哦。”秦斐带着点期待地看着齐锦。
小孩心里其实挺想要的,但他还是有些不好意思。
“那你能在楼下等等我么,我去给你拿,很快的。”
小孩晚上吃饭的时候有些闷闷不乐的样子齐欢问他:“怎么了,不开心?”
齐欢拿筷子戳着饭道:“哥,小胖变坏了。”
齐欢想到那个白白胖胖的小子:“他怎么变坏了?”
“他和那些不学习的男生混在一起,还经常逃课,打架。”
“那你就别和他玩了,你看你不是也有新朋友了吗?”齐欢看了看小孩下午搬回来的花盆。
“不行,我觉得小胖还是好的。”
“你不是说他变坏了吗?”
“他还是好的,就是交的朋友都不好。经常欺负同学。”
“你有没有被欺负?”
“没,小胖说我是他的好兄弟。还说让他大哥罩着我。”
齐欢听了只想笑,但是还是忍不住叮嘱齐锦:“你不要招惹他们知道吗?小胖要是真变坏了,你就不要和他玩了。”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们是兄弟!”
小孩闷头扒饭。
齐欢:“……”
小孩第二天上学的时候,才刚下楼就被从对面楼里出来的秦斐叫住了。两个人并肩走着往学校的方向走去。
秦斐问小孩:“你叫什么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