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种你再跑(四)——寒梅墨香

作者:寒梅墨香  录入:11-01

外科病房刚刚安静了一会,又进来一个帅哥,同样的大束玫瑰花。远远地对着田远招招手。

“谁比我早一步啊。雷子让我送来的,祝你情人节快乐。”

这次换成林木了,同样的粉色玫瑰,九十九朵,包扎的精致,娇艳欲滴。

田园一左一右,就是两大束玫瑰花了。

都过情人节,他的情人节要在玫瑰花里度过吗?

这次换成了潘革和黄凯,潘革手里的是一束白色玫瑰,没有那么夸张,三四十朵长颈的白色玫瑰,分外的清新淡雅,很漂亮。歪着眼睛看了一眼黄凯,黄凯这东西怀里抱着两大捧通红通红的玫瑰,红的就像是火焰一样灿烂,一白一红,格外的显眼啊。

“雷子让我送来的,田远,祝你情人节快乐。”

“谢谢二哥。”

潘革瞄了一下黄凯。

“这医院里有你的女朋友?”

“屁咧,老子泡的女人不要玫瑰,要我给她买什么钻石,我一气之下和他分手了,玫瑰花我也不送她了。田远,这束玫瑰花是你的,祝你情人节快乐。”

田远现在有些拿不了了,两大束粉色玫瑰,再加上潘革的长颈白玫瑰,这再来一捧通红的玫瑰,他真的是抱不下了。

勉强的抱在怀里,他被鲜花拥抱起来了。

“那,这送你吧,大情人节的没人送花也挺凄凉的。”

黄凯的另一束玫瑰花,送给了潘革,潘革神色奇怪,还是接过去,转身就走。

张辉从花后边找到田远,在他的面前晃了一下玫瑰花,还是通红的玫瑰花。

“雷子让我送你的,可我看你现在是收不下了,那我这束玫瑰花就送你一只吧,意思到了就行。我剩下的玫瑰有用呢。”

张辉抽出一支玫瑰,田远是没有办法再拿着了,张辉干脆把这朵玫瑰花卡在田远的耳朵上,少年带花啊。

美滋滋的拿着玫瑰去了急救室,前几天他和急救室的医生有过一面之缘。

全城的玫瑰花都在他这里了吧,今年玫瑰价格很高,就是因为潘雷让他们几个给垄断了吧,这个家伙,他不来就算了,还动员了这么多人给他送花,一大束一大束的,他都快成卖花的了。

不过,美滋滋的呀,心里甜丝丝的呀,虽然他不在身边,可他还是把他的爱传递过来了,让他的情人节也不寂寞。

如果,他能回来那就更好了。情人节,还是和他一起过才最好把。那么多人都送了他玫瑰,他最想要的,还是他能回来,哪怕是一支玫瑰也好,他就很满足了。真是越来越想他啊。

把一束粉色玫瑰拆开,每一名外科护士,医生,病人,都得到一朵粉色玫瑰。

一起过情人节吧,不管有没有人陪伴,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不一定是因为爱情才送玫瑰,得到他们的笑容,也很满足了。

情人节这一天,似乎每个人的工作都不是很多,病人都很少呢,田远按时下班,怀里抱着他的大束大束各色玫瑰花,他今天已经成为医院里最出名的人,有太多人给他送花,他的玫瑰最多,最鲜艳。

医院的门口,停着一辆车,车上下来一个男人,穿了迷彩装,贝雷帽放在肩头,高帮军靴,墨镜,酷酷的站在那,可手里只有一朵玫瑰花。

远远地看见被玫瑰花包围的人,笑了。

田远也看见他了,停了一下脚步,赶紧飞快的赶过来,潘雷上前去,接过他怀里的大捧大捧玫瑰花。

“你怎么回来了?”

田远非常激动,想了他一天呢,一直想着他怎么不回来,那么多的玫瑰花没有一朵是他亲手曾送的,他都不满意,他只想要潘雷手里的那一朵。

“偷了一个时间就回来陪你过情人节。亲爱的,情人节快乐。”

把他那一朵玫瑰花送给田远,一朵最普通的红色玫瑰,花瓣都掉了,也不直挺挺得了,可在田远眼里,这比什么花朵都漂亮。对着他笑着,这礼物真好,他能回来陪着他过情人节,真的太好了。

潘雷一只胳膊搂过他,举起怀里的那么多的玫瑰花,挡住了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在田远嘴上亲了一下。

“我陪你过每一年的情人节。”

他昨天还在千里之外执行任务,估计是今天没办法回来了,他就给他所有的哥们弟兄打电话,给他这口子送花去。今天五点多能回来,他衣服都没换直接赶过来,买了一朵被人挑选剩下的玫瑰,有些掉了花瓣的玫瑰,送给田远,可在他的眼里,再美的花,也不如他送的这一朵。

那些玫瑰也没有浪费,深夜,大床,摇晃,那些花被潘雷亲手拆了,所有花瓣都弄下来,田远白皙的身体,躺在那,他就把这些花瓣洒在他的身上,洒满了床,看着花瓣里对他笑的田远,潘雷热血沸腾。

“到了爷爷奶奶那么大年纪,你也要我送玫瑰花。陪我过情人节。”

田远抱着他的肩膀,随着他的撞进摇晃身体,花瓣被揉碎,落在地上,落在床上,他伸手一抓就是满手的香。

“好。”

人生百年,每一年都陪你过情人节。

番外二:女爷们的恋爱史

话说潘越,这个彪悍的女爷们,终于也有人暗恋了,这让潘姑姑非常的,异常的激动啊。

潘越谈过一次恋爱,爱上了她的学长。那个绝对的从古代穿越来的书生型男孩,据说祖辈都是书香门第,往上数几代,人家家里还出过状元榜眼探花,还有人位列朝班,随便一个几岁的妹妹,都能给你背弟子规。

潘越说,我喜欢他,就一眼。那哥们悬腕画水墨画,那天他身穿宽袍大袖的儒衫,一手挽着袖子,一手的毛笔,就像电视剧里演的那种书生一样。

他就开始狂追,那个书生男吓坏了,从没遇上过这种强悍的姑娘,那绝对的强悍到无语,吐血不止的地步。

“相公,红袖添香否?”

“夫君,夜晚侍寝否?”

“公子,宽衣解带睡了吧。”

“擦你大爷的,你到底想干嘛,老娘跟你睡觉,又不要你付钱,你干嘛躲着我啊,跟我结婚怎么了?老娘还帮你打坏人呢。接不接,接不接?擦,敢说你不跟我结婚,老子打晕你,把你拖回家,XXOO你,明年的现在,我就让你当爹。”

那书生真的吓住了,没用到晚上,飞出国门,走了。

据后来的学生说,那位学长大受刺激,爱上男人去了。

这就是潘越的彪悍史。

可这股子彪悍劲头,让他没人敢喜欢。所有跟他玩到一块的,都是他哥们。他二十几岁的时候,跟张辉走得很近,以为是跟张辉有什么意思,可仔细一打听,张辉跟他打麻将打输了,输掉了一个月的饭,他天天跑去张辉那里,是为了吃饭,什么贵吃什么,什么新奇吃什么。耗子肉都吃了,蛇胆也吞了,蚱蜢也吃了,吃的张辉追着潘展要钱,你妹吃的饭,吃得我亏本,吃得多,吃的贵,你负责给钱。

到了二十五岁,他跟林木也很近,整天腻腻歪歪的,以为林木收服他了。可是一问,林木打游戏,带着他刷副本,他一个最初级小号,去砍终极大BOSS,磨着林木教他怎么升级,怎么战胜,怎么抢东西。

半年之后,他有跟黄凯在一块,已经不太抱希望了。打听了知道,黄凯让他跟自己去抢地盘,他就学古惑妹,皮衣皮裤,砍山刀,跟着黄凯去打群架。

被严肃批评教育之后,这丫头,出国了。

好不容易回来了,在雷子跟田远的婚礼上,打扮的还算淑女,可惜,他丢了这身衣服的脸。

抱着大把玫瑰花,跟副教官求婚了,副教官吓住了。

当晚,那些人垂头丧气的不能闹洞房,军区大院的潘家,却是灯火通明,除了潘雷,潘革,所有人都在,包括潘零四儿。

副教官很紧张,他面前做了两个上将一个中将,一个总参,一个老爷子,随便谁的级别都比他高。

就像顶着稀有动物,看着外星人一样,所有人的眼睛齐刷刷的放他身上了。

潘越不在,潘越睡觉去了。这种事情他没兴趣。

“小伙子,老家哪里的呀,家里还有什么人啊,要不要留在本市啊,结婚没有啊,有女朋友没有啊。”

潘大伯终于开口。

“我这个侄女啊,哪都好,就是脾气大咧咧的,小时候跟男孩子们玩,有些男孩性子,可他绝对是一个好女孩,他做了战地记者,他经历枪林弹雨,他还解救弱小。是个侠骨柔情的好女孩。”

潘二伯也开始推荐自己的侄女。

“他伸手不错,但绝对不轻易动手。他逞强扶弱,匡扶正义,别看这外表大咧咧,说话粗声大气的,但他绝对是个好女孩,这么多年,他从不胡搞。国外这么多年,他也不会做什么出格的事情。你也许被他吓到了,可只要你们深入了解,你会发现他有多好的。”

潘三叔也开始游说。

“这么不痛快,行不行一句话,你要是喜欢我家越越,明天扯证。后天结婚,正好所有人都没走呢,你要是不同意,就别在这浪费我们的时间。”

潘老爷子一锤子定音,行不行,一句话。

田远,潘雷,我恨你们。

副教官心里都快哭了,太恨他们两口子了。

“我喜欢琴棋书画的女孩子。”

“我闺女,三岁背唐诗,五岁自己学写毛笔字,七岁上学,八岁学习古琴,水墨画很精湛。”

潘姑姑这话一出,所有人都点头,其实,很小很小的时候,潘越也是一个女孩子的,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成了女爷们。

“我喜欢温柔的女孩子。”

“我小姑姑很温柔的,他抓到癞蛤蟆绝对不会马上摔死,他一点一点的玩,玩到那层皮都掉了,才弄死他们的。”

零四儿为她姑姑抱打不平。

“我希望我有一个正常的家庭,我老婆不会东跑西颠,操持家务,爱我,爱这个家。”

“你这个人怎么这么墨迹啊,你不跟他生活,你怎么知道我小姑子不会操持家务啊。我们每次逛街,他都花我的钱,他的钱都存起来。这还叫不顾家啊。他很会过日子的好不好?”

潘大嫂也看不过去了。

“行不行一句话。”

副教官低头不语,他是在没办法接受那个女爷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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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啊,他不愿意娶,老娘还不愿意嫁呢。”

潘越大咧咧的走到副教官身边,左右打量。

“身材不够好,后背不够结实,腰部曲线不优美,比我还黑,我就不要白马王子,我也一个驴啊。看不上我,老娘还看不上你呢。警告你,别出现在我面前,见你一次打你一次。”

潘越的这些话,让每个人脸面都挂不住。

副教官猛地站起身。

“潘小姐,错爱了。真对不起。”

对每位上将司令的敬礼。

“真辜负了各位首长的厚爱,我部队还有事情,就先告辞了。”

所有人都叹口气,哎,本以为终于找到了一个乘龙快婿,谁知道,人家被吓跑了。

这家闺女跟儿子娶媳妇真的不一样啊,儿子喜欢就好。这闺女太奇怪,是没人喜欢啊。

潘越满不在乎,切了半个西瓜,盘腿坐在沙发上,一边看电视,一边挖西瓜吃,一边大笑,一边喷西瓜子。

潘姑姑伤心啊,他们家就怎么有这么个丫头呢,他要是个男娃子该多好。

潘越被留下来,不许再满世界的疯跑了。

百般无聊,潘革背着相机上街了。

去了敬老院,给老人们拍照。

去了广场拍悠闲自得的人,咬着一个冰激凌,看着大街上的人,都忙,都没人陪他玩了。这人啊,还是需要一个伴儿啊。

正无聊的时候,他眯着眼睛,看见有一个十八九岁的红毛绿毛的小年轻,在经过一个女孩子身边的时候,刀光一闪,刀子锋利,刮破了女孩子的背包,钱包就这么被顺走了。

“你大爷的,朗朗乾坤,竟然有大胆毛贼。”

相机放回包里,站起身,大喝一声。

“小贼不要跑!”

这一嗓子,所有经过的人都听见了。

那个小贼一看被发现了,撒丫子就跑。潘越能怕他,跳起来就追过去,正好了,真无聊呢就给他来一点好玩的事情。

女孩子大叫,我的钱包被偷了,抓小偷啊。

这一嗓门,让从此经过的一辆军车也站住了,从里边下来一个身穿迷彩的男人。

军人,保家卫国,保护人民财产,绝对不允许有宵小之徒。

询问了丢了钱包的女孩子,小偷往哪跑了,女孩子一只潘越追过去的方向。

这个迷彩男也大步的追过去。

要说吧,这世上还真有缘分这码子事儿。要不说,无巧不成书,无缘不成婚呢。

车上下来的就是副教官啊。

潘越不知道副教官也追下来了。

副教官也不知道,帮忙抓小偷的是昨天那个女爷们。

小偷跑进了小巷,就转身在也不跑了。

巷子的深处,竟然多了几个人,一身的流气,坏笑着,把潘越围上了。

五六个大老爷们,中间包围着潘越,真他喵的怂,男的欺负女的,有脸啊。

“不知死活啊,这么一路上你都跟过来。你怎么就这么多管闲事啊。废了你,在你漂亮脸蛋上留下几道伤疤,是不是你就知道不要多管闲事儿啊。”

潘越把背包背好。这样的再来十个,他也不怕。

“今天把你们几个踹的蛋碎,看你们以后还怎么去偷钱。来吧,群殴,我单挑你们几个,你们可以群殴我,来吧来吧。”

打架而已,怕什么,那天不打一架,他就手心刺痒。

正好今天用这几个混混练练身手。

他站定不动,那几个人眼神一对,挥舞着拳头就冲上来。

潘越活动了一下手腕,出拳的速度又快又猛,一拳下去,直接打在一个混混的下巴上,牙跟鲜血起飞,一起喷出去老远。

一转身,一个旋踢,又把一个男的给踹倒在地。

还不等他挥出第三拳,他的手腕被抓住。

“你大爷的……、”

潘越张嘴就骂人,谁知道一抬头,看见了昨天的副教官,有些呆愣。

“擦,你阻止老娘教训坏人干什么,给老娘滚远点。”

“这个时候,你逞什么能?做一个女人寻求保护不就行了?就在这呆着,别拳脚无眼再伤了你。”

副教官冷着脸,把潘越推到自己的背后。

潘越愣了愣,笑了。

“哟,一直都是老娘保护别人,没想到,老娘也有被保护的这么一天啊。行,你打赢了让我请你吃饭。”

“保家卫国逞强扶弱,是军人的天职。”

副教官脸色刚毅,威武不屈,潘越眼睛闪了一下,抱着肩膀退后。那这个战场让给他。

男人,就要在危急关头冲上去。

“加油吧,哥们,老娘支持你。”

番外三:女爷们请喝酒

要说呢,还是特种兵男人好本事,几个小毛贼,三下五除二,三拳两脚,就把这几个人打趴下。

有人挥舞着棍子冲上来,副教官用后背挡了一下,棍子卡巴一声断了。

潘越吹起一声响亮的口哨。

“哥们,好强的硬功。老娘看好你啊,加油啊!”

副教官都不搭理他,转身就是一拳,抬腿就是一脚。有个小毛贼吹起口哨。潘越站直了身体,这不是什么岛上的黑哨吧。

果然,五分钟不到,来了二三十个人,挥舞着棍棒,就冲过来。

“哥们,风紧,扯呼!”

副教官一脚踹到一个。

“邪不胜正。死战到底。”

潘越挽起袖子,走到副教官身边。拍拍副教官的肩膀。

“热血好男人,老娘支持你到底。”

副教官把他拉到身后,看着面前虎视眈眈的那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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