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曲2010 上——文武之道

作者:文武之道  录入:08-29

文案:

童年80后,少年90后,青年00后。

沉淀一首恋曲,在2010年的时候。

这是一个关于成长的故事……

爱情的成长;

亲情的成长;

友情的成长;

岁月带给我们每个人的都不一样……

记忆清晰的人总有难以忘怀的事……爱情之所以好美,往往是由于结局不完美……

而完美的结局,是爱情童话……

以上两种唯美的境界咱都沾不上边……

通俗的日子就是这么过的……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近三俗者,long story ^_^long story……片段剪切……

胡晓说:送人玫瑰,手有余香。

张弛说:你想让别人看着你乐,就得先对别人乐。

胡晓说:美不惠人,其香自消。

张弛说:所以要多拍点艳、照,给大家一起欣赏。

胡晓说:情深不寿,慧极必伤。

张弛说:前面那境界咱达不到,后面那个估计死都达不到了。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张弛,胡晓 ┃ 配角: ┃ 其它:

开始

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这没婚姻的,它也有坟头~

这话是我偷着说的。

我们家那位比较文艺,他说:在一起,有三种境界。

“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为第一种境界;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为第二种境界;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为第三种境界

后来,我知道了,这是人家王国维说的。而且说的是做学问。

再后来,我又知道了,这是人家晏殊,柳永,辛弃疾一起说的,说的是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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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1日,是元旦,普天同庆。

2010年1月1日,也是我们家豆儿的生日(户口本儿名胡晓),他29了。我能不说我比他还大一个月呢吗?

反正下午的时候,我去‘老正兴’给他买了个儿是个儿,样儿是样儿的寿桃,脑袋顶儿红扑扑的,挺喜兴。

进了家门,人家老先生一看就说:“你把坟头给我请回来了?”

“您老看好了,这寿桃呀,正经八百老正兴的,我可是祝您长命百岁的。”

“你比我还老一个月,上个月怎么不见你给自己买寿桃吃?”

“这不是希望你比我活得时间长嘛。”

“干吗?”

“你挣得比我多那么一点儿”我用手比划着,“家里那四个老人还得靠你养呢。”

“张弛!”眼前的人发飙,“人家都说三十而立,你今年虚岁30了啊。怎么就改不了小孩样!”

“噢,对啊。三十而立,要不然现在我给你‘立’一下?”我笑得能多猥琐有多猥琐。

“团出去!”

晚饭后,看着陆一鸣刚刚特快专递来的那个王府饭店的蛋糕,我两眼放光:“豆儿,咱吃吧。”

“还吃?!刚才那多半条鱼,四个鸡腿,俩猪蹄都去哪了?”

“噢,成。那我现在去厕所遛个弯儿,回来吃。”

“你!你不如就在那吃了再回来!”

我不说话了,就在那里坐着,两眼直勾勾盯着蛋糕。这是我长期战斗经验的总结:不和他吵,温柔的软化敌人,才能

达到斗争胜利的目的。

他也没说什么,走到电脑旁边,按了几下鼠标,开始放歌……

听了一会儿以后,据我的人生经验判断:这是三首歌连放的。我就听过其中一首,就那个什么“乌溜溜的黑眼珠”的

那个。其他那两首跟我耳朵不太熟:“这是什么歌儿?”

他摆出那副经久不衰的对牛弹琴的无奈:“罗大佑的恋曲1980,1990,2000,你不会连1990都没听过吧?”

“我当然听过。”这太冤枉我了。我不但听过,还知道一些边缘资料呢:“不就是那张《同志爱人》里的吗?”

对面的人忽然乐了:“是《爱人同志》。”

我一定要抓住这个机会:“你笑得真好看。”

“无聊吧,你。”嘴硬的人脸红了。

“恩,那咱们吃蛋糕吧!”

“呜~”是我,叫的如此销魂,好大一块披着鲜奶的蛋糕就这样堵进了我的嘴里。挺甜,好吃。陆一鸣那小子,真会

挑。

陆一鸣是谁?就是个会挑东西的小子呗。眼光真好,不好也不能和我同时看上了我们家豆儿呀。这要搁以前,我绝对

把这蛋糕留着,第二天直接找到他们公司扣他脸上。现在我想通了:这么浪费的事情,咱不能干。笑着吃下去,才是

最好的痛击侵略者的方式。

“你傻笑什么呢?”

“你喂得甜。”我多年来练就了一副恬不知耻的神功,“下回万一见到陆一鸣就跟他说什么节都来一个哈。”

“我看不见他。”豆儿从来都很讨厌这种话题,所以他不想再继续了,“你听歌里面唱的东西了吗?”

“听了。”

“听懂了?”

“恩。”我声音忽然沉静起来。这就是为了装我听懂了。

“张弛,我想写个歌。”对面的人声音也沉了下来,比我有内涵多了的那种深沉。

“那敢情好,大学毕业后你就没再写过了吧?”

“恩,咱毕业都六年了。”

豆儿长得很抒情,人也很抒情,就是跟我抒情的时候不多,一定要把握好,这样说不定一会儿在床上就有更抒情的效

果了:“是呀,那咱们认识都十年了。”

“是十年了。所以纪念一下,我写曲子,你写词,怎么样?”

这太tm文艺了,我家豆儿站在这‘十年’的节骨眼上感慨,我一定要跟上:“行!”

“好,一个晚上。你去写吧。”

啊?怎么回事?我们晚上的娱乐活动改创作了?这怎么行!

“豆儿,咱明天再说吧。今日事今日毕呀。”我必需提醒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

大好的1月1日,大好的我的豆儿的生日,大好的青春的尾巴,大好的,反了,好大的新买的床,我可劲儿的检测了一

下它的质量……

最后,豆儿在我怀里还是没忘记他的,不,我们的歌:“那歌,咱名字就叫《恋曲2010》吧?”

“成!这名字真……真等差数列。”我没找到别的形容词,脑袋上挨了一下。

“明天递上来!”

“遵命!”

第二天,我坐在椅子上,双手扒着桌子边儿,蹙着眉,抿着嘴,一副便秘的样子。写啥?

其实,我真的想了很多,很多。我这人没别的优点:就是短期记忆不行,长期记忆过盛。

但是,攒成一首歌,那简直太有难度了。

于是乎,一天的时间,我的《恋曲2010》长成了这个样子:

你拍一,我拍一,第一年……

你拍二,我拍二,第二年……

你拍三,我拍三,第三年……

你拍四,我拍四,第四年……

你拍五,我拍五,第五年……

你拍六,我拍六,第六年……

你拍七,我拍七,第七年……

你拍八,我拍八,第八年……

你拍九,我拍九,第九年……

你拍十,我拍十,第十年……

我们家豆儿看完,说‘省略号’代表的地方都很‘三俗。’

我不是这样认为的:“豆儿,咱这可是rap呀,你拍一,我拍一,第一年自己打飞机。多顺呀!”

“你能不能正经点儿?”

“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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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诗,大家都挂嘴边,连我这没啥文学素养的都会了:人生若只如初见。

我想了很久很久,努力回忆我第一次见到豆儿时的情景:是开学初,我借了他的高数书?好像不是,好像是有天早上

出了寝室,看见他,问他第五教学楼怎么走?好想也不是,好像是更早一点在学校门口的小饭馆等麻辣烫的时候遇见

打了个招呼?

似乎都不是。

我不记得了,我有点恐慌,原来我并不记得我和豆儿初次见面的情景。这使我忽然想起了豆儿以前说过的一句话:当

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他就是你的全部;而你不喜欢他的时候,他的存在对于你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所以,在我喜欢豆儿之前我确定我是不喜欢他的,在我喜欢豆儿之前,我从来没想过自己喜欢的对象会满足不了:女

的,活的这两个朴素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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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学计算机的,豆儿也是,虽然后来他转行了。但是大学的时候,我们是一个班的,住的也很近,隔壁的隔壁。

群居是大多数动物的共性,尤其是陌生环境中,同类总是相互亲近,以提高个体在环境改变中的适应能力。我们班的

野兽都懂这道理——所以,刚上大学那会儿,班里的男生在校园里活动都是成群的,一簇一簇的扎向教室,自习室,

食堂,图书馆……

我和豆儿,我和我们宿舍的另外三个哥们儿,我和其他宿舍的胖子还有向水的初级阶段革命友情就是这养被培养出来

的。

那时候,天还是很蓝,水还是很清,开心的时候还能哈哈大笑,郁闷的时候还能吼两嗓子,上的是学而不是寂寞,日

语除了“米西”和“撒尤娜啦”,我只知道“亚美蝶”。

那时候,六个人一间的上下铺我挤着,没觉得不舒服;可是现在一百平方米的房子里,跟老大他们家比起来,我觉得

这就该叫“蜗居”。

那时候,老二说:“兄弟就是一辈子的交情。”现在他当了×长,聚会基本看不到了。

那时候,老三说:“这日子没法过了。第一学期就挂了三科。”现在他见人就说:“这年头没法混了,一年才发了三

篇论文。”

那时候,我说:“我要赚钱。”后来,后来故事太长,曲折到现在,就是那句话:是你的有一天也可能不是你的,而

不是你的怎么样也不是你的。

现在想着让自己看开点的东西,那个时候都不用想。那时候,我只要担心,白天课堂点名,晚上cs战队,抽空回家省

亲,课余篮球比赛。

我每天唯一用功钻研的就是如何偷懒:课能少上就少上一节,作业能多抄一点就多抄一点,饭能叫别人帮我打就叫别

人帮我打。最后一点,最难做到。因为大家都懒,食堂又那么挤,想抓着个人替你去打饭,比从美国抓个人去打伊拉

克还难。所以,我一般都轮回着抓宿舍里的人,可是用过几轮之后,所有羊身上的毛都少了,再下手抓谁都有点困难

了。

可是,我太懒了,我要开辟新的进货渠道。于是我开始紧密联系其他宿舍的群众,看准了一切机会找别人帮我去打饭

。找来找去,我终于找到了一个长期薅羊毛的对象:胡晓。豆儿这学名好久没提,猛地一提,还挺变扭。

开始的时候,我发现这人有个特点,很好骗。我必需说,冠冕一点的说法就是他极富同情心。在骗他去食堂打饭的时

候,我分别用了五次“不舒服”,六次“难受”,九次“头有点烫”来穿插着作为给我打饭的理由。

每次接着他从食堂给我打的鸡腿,排骨,肉丸子,我都要来一句:从小一生病就荤补,习惯了,呵呵。一个月下来,

我终于忍不住问:“胡晓,你不是雷锋他们那儿来的?”

“雷锋是哪里人?”见过认真的,没见过丫这么认真的。

“成都的。”

“恩?”

“肯定和你是老乡呀。没跑。”

“其实我也不完全算成都人。我爸是成都人,但是他很早就和我妈到了昆明,我从小是在昆明长大的。”行,管他成

都,昆明呢。反正西南地区的人民都乐于助人,这我已经总结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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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来了的故事,听过吗?就知道没有,我得讲一遍:我隔三差五的说自己头疼脑热,揪着同学给我去打饭,到金秋十

月的一天,我终于(用这么个副词表示一下活该吧)着凉了。

估摸着是那天打完篮球,满身汗,没穿外衣,直接被凉风擅的。回去就觉得有点晕,找人带饭,愣是一个没叫住。敢

情老子真的已经臭名远扬了。

但是没关系,咱班里有雷锋呀。我晕晕乎乎地晃悠到隔壁的隔壁,就看见胡晓了,在,扫地?!果然是雷锋。我当时

是来不及想让他有空也去帮我们屋扫扫了(我坦白,后来闪过这个念头。),直接就是那就这几个月来见到他常用的

问候语:“胡晓,吃了吗?”

他听见我问,停了手,抬起头:“吃了。”

得,这下完了。

“噢,那你忙吧。”我转身要走:总不能从找人带饭演变成让别人专门给我去打饭吧,素质就快跌停了。

“向水要去,你问问他。”得,我已经发展成为一抬脚,别人就知道我要往哪里走的地步了。

“好。”刚说着‘好’,李向水同学就提着两暖壶进来了。眼看着手里没饭盒,我很激动:“向水,你没吃呢吧?去

打饭的时候帮我带一份?”

“我说张弛你怎么能懒成这样?”

向水的牢骚我已经很多人说过很多遍了。反正虱子多了不咬嘛,况且我这次很有理由:“我生病了,发烧。”为了证

明我所言非虚,我一把抓起了向水小簸箕一样的手按在了自己的额头上。

“哟,真挺烫。”向水同学还是个好同学,“得了,你回屋躺着去吧,我去给你打饭。吃什么?”

“鸡腿。”

“这样了还不吃点清淡的?”

“四个。”

“回去躺着吧你。”

我回屋就发现了住上铺的坏处:这腰酸背疼腿抽筋的,往上爬,真是个有难度的事情。我们学校全民辅修武术,这是

肯定:在学一食堂练铜牙,在学二食堂练钢胃,在学三食堂练气功,在学四食堂练凌波微步。回宿舍练得就是轻功:

上下铺四根支柱,最靠外面的一根在半人高处镶着一个改锥把大小的把手。上床时全靠足尖一点力,轻点把手,手攀

横杆,飞身跃上一人多高的铺。这活儿非身轻力韧者而不能为呀。

我那天,一定是梦游着爬上去的。不管怎么样,爬上去我就不太想动弹了。晕晕乎乎地躺了不知道多久,就听见有人

叫我名字。我侧身往下一看,是一盆食物,好像是热汤面。端着它的是胡晓。

他把盆放下,搬了把椅子靠在我下铺,端着面条,站到了椅子上,递给我的时候说了句我至今都难忘的话:“原来你

真生病了,怎么不早说。”

原来他知道我是骗他的。我当时就想起了中学学的鲁迅的一篇文章。原话记不清了,反正现在就是:他的××品德,

推书 20234-08-28 :江山碎(第五、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