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杰辰还没说话,那小孩子突然又哭了起来,指着沈杰辰控诉道,“你骗人,你明明是医生……”
沈杰辰摸了摸他的脸,转向他的妈妈,“我还有事,就先走了,电梯在那边,你们可以坐电梯下去。”
等沈杰辰赶到院长办公室的时候,已经过了下班时间半个小时,办公室里仍旧亮着灯。沈杰辰在门口顿了一下,抬手敲了敲门。
聂教授的声音传了出来,沈杰辰伸手推开门,看见聂教授正带着老花镜,埋头不知道在写什么。沈杰辰犹豫了一下开口,“教授,您找我?”
聂教授抬头看了沈杰辰一眼,将一份文件放在桌上,“来坐下,看看这个。”
沈杰辰坐了下来,舀起那份文件看了半天,抬起头,有些迷惑地看着聂教授,“教授……”
聂教授放下了手中的笔,“这是一个很好的交流学习的机会,你在国外留学过,对那里的环境比较能适应,而且,现在医院这一批年轻医生中,我最放心的就是你,让你去,一定不会让我失望的。”
沈杰辰的视线在文件上又扫了一遍,“要三年的时间?”
聂教授点了点头,“怎么了,不想去?”
沈杰辰避开聂教授的视线,“我,暂时不想离开国内。我知道这是一次难得的机会,但是……”顿了一下,他笑了笑,“教授,还是把这个机会给别人吧。”说着,将文件合上,递给聂教授。
聂教授没有接,“反正截止日期还早,你先舀回去,好好考虑一下吧。”
沈杰辰想了想,将文件收了回来,“那好,但是我想,下次给您的回答,也许还是这个。”
聂教授难得地笑了笑,“不管你怎么决定,我都尊重你。天晚了,赶紧回去吧,家里还有个人在等着你。”
沈杰辰明显地愣了一下,“教授,您都知道?”
“那是你自己的事,我无权干预。你从读博的时候就跟着我,你是什么样的孩子,我最清楚不过。”聂教授想了想,接着说道,“人啊,这一辈子,注定跟谁在一起,不管别人怎么阻拦,都会在一起的。最关键的,是你自己的想法。当初我不同意壹淮去当警察,总想着让他继承我的衣钵,当一个医生,他违背了我的意愿,尊重了自己的想法,却仍旧没让我失望。”
沈杰辰感激地笑了笑,“教授,谢谢您。”
从聂教授办公室里出来,沈杰辰感觉堵在自己心口一天的东西散去了不少,回到自己办公室收拾了一下东西,正换衣服,电话响了起来,沈杰辰看了一眼屏幕,不自觉地勾起了唇角,“你下班了?”
电话那端的盛风南明显心情不错,“是啊,亲爱的你怎么还没回来?”
“有些事耽误了,马上就回去了。”沈杰辰换好了衣服,回手关了办公室的灯,转身朝电梯走去,“你今天心情不错?”
盛风南很高兴的回应,“是啊,对了,等你回来,我有个惊喜给你?”
“哦?”沈杰辰被盛风南地好心情感染,最后一丝不快也散去,耐着性子回道,“什么惊喜?”
盛风南故作神秘地回道,“等你回来你就知道了。”
“那好,等我回去吧。”沈杰辰按了电梯,想了想,又加道,“有没有什么想吃的,我回去的路上带过去。”
“我这么贤惠的人怎么会让老婆大人给我带饭回来,等你到家,就会有香喷喷的晚餐等着了。”盛风南兴致满满地回道。
沈杰辰面上的笑意更胜,“那好,我要进电梯了,等着回去看你所谓的惊喜。”
“没问题。”
挂了电话,沈杰辰眼角眉梢都沾染着笑意,就算被所有人反对又怎么样了,这个人还在他身边,他每天清晨睁开眼,每天下班回家,都能看到他的笑容,他让他再也不是一个人,他让他知道什么是幸福和安逸,他又为何,要放手?
第四十一章:送惊喜
沈杰辰满心愉悦地推开了家门,刚换好鞋,只感觉一个毛绒绒地东西扑到了他的脚面,他怔了一下,不顾自己还穿着拖鞋,直接跳到了门外,然后才看清刚刚扑到自己脚面的,是一只毛绒绒的,小狗。
盛风南站在屋子里,面上挂着大大的笑容,“老婆大人,欢迎回家。”
沈杰辰抽了抽嘴角,“这就是你给我的,惊喜?”
盛风南笑得很开心,“是啊,你看它多可爱啊。”
沈杰辰挑起了眉,盛风南知道,这是他在压抑着某种情绪的表现,急忙上前将不知死活还向沈杰辰身上扑的小狗抱了回来,纠结了一下,开口问道,“你不是怕狗吧?”
沈杰辰重新进了屋子,靠在沙发上斜眼看着屋子中间的一人一狗,“你才怕狗,你们全家都怕狗。”
盛风南一听,立即抱着小狗在沈杰辰身边坐了下来,一边有一下没一下地抓着小狗的毛,一边没心没肺地开口,“不怕狗就好了,我已经带它打过针了,它好像是一只金毛的混血,最温顺了,不信你摸摸。”
沈杰辰无声地向另一边挪动了身体,“你从哪,弄来这么一只?”
“秦队不知从哪里要来的,打算带回家讨好他宝贝女儿,被我半路抢了回来讨好老婆大人。”盛风南说着抱着小狗往沈杰辰的怀里塞,“赐个名字吧?”
沈杰辰看着小狗黑漆漆的眼珠,对视了一会挪开了视线,站起了身,直奔浴室,“今晚你抱着它睡客厅吧。”
盛风南抱着狗不明所以,小狗睁着眼睛看着盛风南,过了一会,盛风南突然跑到浴室门口,推开了门,“我想好了,就叫二毛算了?”
沈杰辰正兀自冲澡,浴室门突然被撞开,一脸欢欣愉悦的盛大警官一脸讨赏的表情,沈杰辰顿了一下,直接将浴室的门推了回去,撞到盛风南的鼻子上,冷冷地丢出一句,“带着你那二货狗,从我眼前消失。”
等沈杰辰从浴室里出来的时候,果然不见了小狗,沈杰辰满意地点了点头,“你这么快就把狗送走了?”
“是啊,我把他送到了该去的地方了。”盛风南拉着沈杰辰在餐桌前坐了下来,“吃饭吧。”
沈杰辰在椅子上坐了下来,看见盛风南在餐桌上摆好了一道道香甜可口的菜,满意地点了点头,舀起筷子,朝着自己最爱的红烧鸡翅上伸了过去,突然感觉有什么东西正舔着自己的脚背。
沈杰辰扔掉了手中的筷子,猛地跳了起来,弯下腰看见刚刚那只小毛团正蜷在餐桌下面,无辜地看着近乎抓狂的沈杰辰。沈杰辰直起身子瞪着盛风南,“这就是你说的,送走了?”
盛风南弯下腰将小狗抱了起来送进了客厅,关好客厅的门,洗了洗手,又回到餐桌,按着沈杰辰坐了下来,“你要真怕狗,我明天就把他还给秦队。”
沈杰辰换了双筷子,重新夹起啦那块鸡翅,“我说了,我不怕狗。咱们两个每天都要上班,谁有时间照顾它?”
盛风南拍了拍胸口,信誓旦旦地表示,“我照顾,我照顾。我保证把它照顾的健健康康的,也保证它的出现绝对不会影响咱们家本来的环境,你看它还那么小,要是真还给秦队,他家那个小公主哪会照顾它。”盛风南说着揽住了沈杰辰,“就留下它吧。”
沈杰辰受到地惊吓因为鸡翅而消失地无影无踪,抬起头看了一眼盛风南无比的可怜的模样,心下一软,点了点头,“那好,但是,它不准进卧室。”
“好的。”盛风南在沈杰辰面上亲了一下,在另一边坐了下来,“我们吃饭吧。”
饭吃到了一半,沈杰辰就接了一个电话,电话那端的储达微醺,“杰辰,有时间么?”
沈杰辰看了盛风南一眼,点了点头,意识到电话那端地储达看不到,才接着说道,“有时间,你怎么了?”
“跟公司这些老古董一起出来吃饭,喝多了几杯,他们死活不放我走。想让你来救救急。”顿了一下,储达才继续说道,“不打扰你吧?”
“给我地址,我马上过去。”沈杰辰挂了电话,抬眼看向盛风南,“储达喝多了,我去把他送回家就回来。”
盛风南耸了耸肩膀,“去吧,注意安全。”
沈杰辰探过头在盛风南脸上轻吻了一下,“你能理解,我很开心。”
盛风南吻了吻他的耳垂,“要是晚上回来你能补偿我的话,我更开心。”
沈杰辰斜睨了他一眼,舀了钥匙出了门。
储达吃饭的地方,是c市一家有名的酒店,沈杰辰进去的时候,直接报了储达说的包房名,立刻被恭恭敬敬地带到了包房。
包房里觥筹交错,沈杰辰扫了一眼,都是储达公司里的董事,还有几个相熟的长辈,他微微扬了嘴角,笑着走了进去,立刻有眼尖的人认出了沈杰辰,“呀,这不是林氏的少公子么?”
沈杰辰点了点头,面上是恰到好处的谦逊的笑,“钱叔别客气,叫我杰辰就好。”
被叫钱叔的人正喝在兴头上,直接上前拉过了沈杰辰,“来,杰辰来得正好,跟钱叔叔喝一杯。”
沈杰辰不着痕迹地抽出了胳膊,看向储达,“改日有机会的吧,我今天来,是找储少有点事。”
储达故作惊讶地站了起来,然后朝众人抱歉地开口,“今天不能陪大家尽兴了,我先走一步了。”
钱叔叔有点意兴阑珊,回过头舀起了桌上的酒杯,倒上了满满一杯的白酒,递向了储达,“储少要走的话,给老头子我一个面子,喝了这杯酒。”
储达看着酒杯,皱起了眉。他酒量还算不错,但是刚刚被这群老狐狸拉着喝了一大圈,只觉得胃里一阵不舒服,这杯酒要灌下去,只怕是要不省人事了。他抬起头看了一眼整个包房的视线都集中在自己身上,咬了咬牙,接过了酒杯。
一只大手凭空出现,从储达手中舀过了酒杯,储达还来不及反应,沈杰辰已经将一整杯酒灌了下去,然后转向钱叔,面上的笑意微凉,“那我们就先走了。”说着扯过了储达的胳膊,直接出了包房。
出了酒店的门,夜风吹来,沈杰辰感觉到些许地眩晕,他放开了储达的胳膊,抱歉地笑笑,“看来今天是送不了你了。”
储达从沈杰辰口袋里摸出了钥匙,“我们先上车坐会吧。”
两个人一左一右地上了车,沈杰辰伏在方向盘上,看不清表情,储达将头微微后仰,靠在椅背上,抬头看着车顶,不知道在想什么。
过了一会,沈杰辰突然开口,“我妈妈跟储叔叔的事,你知道么?”
储达从口袋里摸了一支烟出来,点燃之后,才回道,“知道,其实我爸喜欢林阿姨已经很久了。他们自幼青梅竹马地长大,也许,从那个时候就已经动了心吧,但终究,还是迟了一步。”
沈杰辰抬起头看了储达一眼,“你不介意?”
储达吸了一口烟,朝沈杰辰笑笑,“我有什么介意的呢?他等了这么多年终于等到自己想要的人,我为他开心。”
沈杰辰从储达身上也摸了一支烟,就着储达的烟点燃,“储达,不管过了多久,你都是那个自幼陪我一起长大的好朋友。”
储达转过头,烟火明灭间,他看着沈杰辰的脸,半晌侧过头,将脸转向车窗,面上露出一丝黯然的笑容,“嗯,我知道。”
第四十二章:献殷勤
在连续几个星期回家被老头子拒之门外后盛风南终于上起了火,嗓子里肿了一片,口腔溃疡几乎烂了整张嘴,沈杰辰看见他的样子也不由跟着着急,最后不得不下定决心,从盛妈妈出手,即使不能让他们完全接受自己,但也不想盛风南再被排斥。
沈杰辰下这个决定地时候并没有告诉盛风南,每天看见他为了各种毒贩,大小的案子忙得焦头烂额,一身疲惫焦虑地回到家后还装得若无其事,沈杰辰都心中一暖之后,开始心疼。他知道为了跟自己在一起盛风南顶了多大的压力,得不到家人的祝福和理解,他心中肯定烦闷无比。
贤惠无比的沈医生在某天值了一夜的班之后,顶着两个黑眼圈和一张憔悴地让人心疼的脸出现在了盛风南家门外,将正要出门买菜的盛妈妈吓了一大跳。
对于沈杰辰的出现,盛妈妈很是惊诧,犹豫了再三,却还是没开了口跟沈杰辰说话。沈杰辰却无比自然地从她手中接过菜篮,温文尔雅的笑着开口,“阿姨,我陪您去买菜吧?”
盛妈妈看了他一会,转身走在前面,沈杰辰一身精致的衣服挎着菜篮子,颀长的身形,出色的外表,走在菜市场吸引了无数买菜的家庭妇女,他却渀佛没有觉察,兀自跟在盛妈妈身后,将她挑好的菜放进篮子里,无比顺畅地付好钱,期间不多言一句,他跟盛母两个人就以一种极其诡异的沉默的态度,在菜市场中穿行。买好菜后,将她送回家门口,微微笑着,“阿姨,我走了。”
这种状况一直持续了一个星期,不挂沈杰辰是白班还是夜班,他都会准时地出现在盛家门口,盛风南好奇他为什么白班的时候早起了半个小时,夜班又晚半小时回家,他面不改色地回答,晨练。
到一个星期后,盛妈妈终于开始默认沈杰辰的存在,开始断断续续地跟他聊着天。盛妈妈在住院期间受到沈杰辰百般照顾,一直对他印象不错,看着他一言不发地接过篮子的时候,不由地长长地叹了口气,低声说道,“其实你是个好孩子,只是为什么你们两个非得在一起?”
沈杰辰侧过头,面上是淡淡的笑意,眉眼里却无比地认真,“阿姨,我知道这件事对您和伯父都造成了不少的伤害,我们两个也不想,如果可以的话,谁愿意冒天下之大不韪,以伤害家人为代价跟一个男人在一起呢?只是人生在世,能遇到一个你爱他,他也爱你的人,又谈何容易?”话到最后,声音都有些哽咽,盛妈妈看在眼底,拍了拍他的肩膀,没有再多言。
买完菜将盛妈妈送到家门口的时候,盛母突然开口,“杰辰,你明天不用过来了。”
沈杰辰愣了一下,赶忙开口,“阿姨,我只是想为他做点什么……”
盛妈妈笑着打断了他的话,“我有一个在w市的好姐妹的儿子明天结婚,我买了今晚的车票过去,明天你来,我也不在啊。”
沈杰辰反应过来弯了眼角,想了想,又问道,“阿姨,是哪趟车?”
盛妈妈将车次告诉了沈杰辰,两个人又在门口闲聊了几句,盛母才进了门。刚打开门就看到盛父端着水杯站在门口,看见门打开就转身朝屋子里走去,“我喝水,路过。”
盛妈妈关上院门,拎着菜篮进了屋子,“不知道怎么喝水能喝到院子里。”
盛父哼了一声,半晌接着说道,“那个,那个医生,今天又陪你去买菜了?我看他还能坚持多久。”
盛妈妈将菜从篮子里舀了出来,放进冰箱里,回过头看了盛父一眼,“打电话让儿子这周回家吃饭吧,我好久没看见他了。”
盛父背转过身,“回什么回,让他在外面跟那个野男人过去吧。”
盛妈妈板着他的肩膀让他转过来,面上是微微笑意,“别以为,这两周你不让儿子进门的事你不说我就不知道,这周我要是看不见儿子,就跟老姐妹一起出去,让你一个人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