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并不恨他们,爸爸没爱过她她知道,但是爸爸从未委屈过她,与她结婚后,再没提起过一次苏辰风的名字,也从未背叛过她,快生我时,她自己有预感,怕挺不过去就给我写了封信,说,如果等我能看懂这封信了他们还没有在一起,就让我把这封信给爸爸看。
我八岁生日时父亲才把母亲给我留的箱子给了我。
信上写着所有他和苏叔叔分开前发生的误会。十年,他们错过了彼此整整十年,分手是苏叔叔提出来的,一切却是因为父亲的误会,他恨了苏叔叔十年,苏叔叔为了他却从未解释过,他用结婚生子来报复,苏叔叔却一直是一个人。
他与这个人整整斗了十年,在他们各自的领域里斗的腥风血雨,最终,却发现只是因为误会差点错过彼此。
苏叔叔从未背叛却不愿再原谅,当时的不信任已经伤透了心。
直到有人找了杀手杀苏叔叔我父亲替他挡了下来,七枪,抢救时没人以为他还能挺不住了,律师都找上门,苏叔叔才知道父亲的百分之九十以上的遗产继承人,从始至终,都是他的名字,那时,他才真的原谅。
本以为已经晚了都买好了一个两人可以合葬的墓准备父亲一死他就自杀了,结果父亲竟然奇迹般的抢救回来。”
惊鸿惊讶的听着,苏辰风,这个人他是知道的,和他们并不是一个时代,他像一个传奇,把本来风雨飘摇的苏氏救活成为在商界稳如磐石的男人,却在事业最顶峰时将所有权利放下消失。
“是的,苏叔叔从未看重过钱财,真的差点失去彼此后,他们终于可以放下所有的一切,在一起。”
郑暖阳边说边微微的笑,那笑意,直达心底。
第12章:学校
惊鸿仰面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回想那个人温暖的笑脸。
他说:“呆呆,我十五岁之前,我爸从未笑过。我以前只以为是他严肃,直到后来他和苏叔叔和好了,我才知道,原来,我爸也是会笑的!我后来就想,我以后如果遇到我喜欢的人,一定要信任他不会误会他,然后一定不能错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轨迹,有几人能像爸爸和苏叔叔,错过了,还能再找回来。”
晚餐心里被莫名的情绪占据,听了郑暖阳的话慢慢回忆起来,好像也不像自己想的那么严重
郑暖阳与他父亲以及苏辰风聊天。
“你们看到惊鸿现在是娃娃脸,其实,”这人竟然兴奋的放下筷子比划着“是我养胖的!哈哈,他刚来时,只有这么一点大——”
“暖阳,惊鸿刚来时是个婴儿吗?”苏辰风轻轻的笑。
“呃!”难得有郑暖阳卡壳的时候,他把两手的距离又缩小了些比划,“其实,我说的是惊鸿的脸,呵呵!”
“那是很瘦呢,脸像苹果一样大。”苏辰风笑着吐糟。
“唉呀,反正是很小很瘦啦,那么小小的一团,全身上下也没几两肉,”说完郑暖阳又兴奋了,“不过我给养胖了哦!呵呵,天天早上喂燕窝!”
“——”小孩儿惊讶的抬头!……不是说那是营养剂么!
“呆呆,你男朋友我那么有钱,怎么会让你喝那种恶心的东西!骗你呢!”
小孩儿见郑暖阳得意的红光满面,下意思的伸出手去轻轻拉了下他的衣服。
不要再说了,谁家会接爱一个他这样的人。
“快吃饭!”一直未言语的郑春年发话。
“春年,一家人吃饭讲什么食不言,我们多久没见到暖阳了,你不想听他讲我还想听呢。”苏辰风转头对郑春年说。
我再次看呆了,竟然有如此优雅的人,他只是拿着筷子微微侧下头,光线就像全打在他身上了一样。
“小呆呆,我还活着呢,不可以连继几次被人家给迷晕!苏叔叔也不行!”郑暖阳探过头来在惊鸿耳边说,但声音不小,满桌都能听见。
惊鸿想,真是个很奇怪的下午,他并不是个傻瓜,很多年来,别在投在他身上的眼神有怨恨、有欲望、有同情、有蔑视,最好的,是哥哥的偶尔的笑容,他总也忘不了叶家大少轻轻勾起唇角露出的一丝笑意,无比风华,好看的让人整颗心都悬起来。
可是,当他怀着无比忐忑的心情去面对这些本应比以前接触过的所有的人都高高在上的人时,他们的眼中,有久居上位者惯常带的审视,但更多的,连叶惊鸿自己都怀疑是不是看错了的,是鼓励和,他一辈子都不敢奢望的慈祥。
这是被认同了吗?
惊鸿知道远没有那么简单,郑家强大到不需要通过联姻等手段来限制郑暖阳,也许因为郑春年和苏辰风的关系,他们对晚辈伴侣的性别并不强求,但是,哥哥当年能够掩盖的事实,以郑家的实力,只要是想了解,也必然是能翻的出来的。
就算只是交往,以叶家少爷的身份已经算高攀,再加上这样的经历,怎么可能真得到他们的认可!
可是明明知道是这样,却忍不住感到温暖。
十六岁的少年一无所有,小小的心里贫瘠寡淡,一片荒芜,所以心思更为敏感。
但他并没有感受到恶意。
长久的思考后,睡着以前犹犹豫豫的想,那么,他是不是暂时还能住在这里安然无恙?
还是选了本市的大学,虽然郑暖阳说没关系,但人始终要有自觉的好。
另外,心里还有一丝声音在说,叶惊鸿,你的哥哥,也在这里。
郑暖阳带着惊鸿,亲自去拜访了这所全国都知名的重点大学的校长。
“舍弟叶惊鸿自幼在家接受的都是精英教育,对于贵校一直十分向往,您只需让他同所有学生一样即可,拜托。”
快六十的校长一边擦汗一边小心接待。
除了点头外,郑暖阳也只说了这么一句话,表明了两点,一:这个来上学的人是他的弟弟;二:这件事是他亲自露面办理的,郑暖阳说出拜托二字,足以体现他对这件事的重视。
至于惊鸿之前还担心的高考未参加是否会引人质疑之类的问题,在这次见面里连提也没有被提到,郑暖阳的意思很明显,我家的精英教育我有信心。
我要结果,就必须要有一个结果。
没参加高考不要紧,想学什么专业只要开学前知会一声就好。
这是惊鸿第一次跟郑暖阳一起见到外面的人,这个男人不像单独和他一起那样,他甚至并不需要说话,脸上带着如沐春风的笑意,眼底,却如同高高在上的帝王。
不同于来时风光气派的加长型黑色劳斯莱斯,从学校回去时,郑暖阳遣退司机、助理及保镖,和他并肩走在这个在九月份就可以来上学的校园里。
这样的林荫道,这样圣洁的地方。
“呆呆,这是你要待四年的地方,可是我想拉下你的手。”郑暖阳小小声说。
这个人,其实是可以无所顾忌的,如今,却是在为了他,克刻自己。
惊鸿伸出手,抓住这人的一个手指。
然后被这人反手一把拉住,紧紧的攥了下后随即就松开了。
“其实我是舍不得让那么多人看到你的,我的小呆呆那么可爱,怎么会不被人喜欢,也一定会被女孩子追求,”郑暖阳说这话时,并没有看我,他透过树荫看天上的白云却被八月的阳光晃的眯着眼,下午三四点钟斑斑驳驳的光打在他黑色的头发和浅麦色的脸上,闪出细碎的光。
“可是你的一生中不能只有爱情而已。”
彼时少年刚刚回神,就已经被男人拉到学府路的小吃街夜市。
烤尤鱼、章鱼丸、肉夹馍、麻辣串、珍珠奶茶……
“嗯嗯,”两个人一起,手里拿着好几个袋子和各样大小的碗靠在树边,那人吃的基本上没时间说话,只能在递东西时嗯两声提醒对方接过去。
“那个,你少吃点。”惊鸿小声提醒,他的胃从小经历的磨练不比他自己少,所以也不担心怎样。
但是这个人他含着金汤匙出生就算他人不娇贵,胃也是接受不了这些与平时饮食差距太大的东西吧。
“没关系,”咽下一口章鱼丸,就着惊鸿的手喝了一大口奶茶。
“刚吃馄饨时会拉肚子,后来就没事了。”又接着吃了起来。
惊鸿一愣,原来每次去吃完馄饨后回家这人都会拉肚子,想当然不是一次两次他的肠胃就能习惯的,他说的自然无比,自己以前却从未留意到。
和他自己刚开始不能吃肉一样,这个人,也是有不能吃的东西的。
他其实是在努力的为自己改变。
郑暖阳今天穿了白色的半袖衬衫和浅灰色的休闲裤,如今站在树下,年轻朝气的看起来和大学生没有什么差别。
惊鸿皱眉,理智和情感混在一起纠结着,明明就不该相信,至少不该投入,郑暖阳这样传奇的人,明明刚刚见到他与人说话的样子。
这样一个帝王般的人物,怎么会是自己面前的这个笑容如此简单纯良的人?
惊鸿不知道别人会怎样,但像他这样的人,有一个人每日每日对他笑,用温暖的眼神看他,他所有那些细细小小到连自己都发现不了的心思,他都为自己做好……
这样的人,惊鸿都害怕,以他这样势在必行的态度,等到自己有一天真的投入进去了,他却轻易抽身,那时,自己会怎样?
可是细细密密的像丝一样的温暖情感不理会他的忐忑,不停的渗到他心里,不断的让他相信,相信这个人,也许是真的。
第13章
最近的生活好像突然变得丰富起来,我蹲在花园里给大猫猫洗澡时想着。
大猫猫其实不是猫,而是郑暖阳和苏辰风回来时一起带回来的一只巨大的松狮,可能不是纯种的关系,这个家伙长的真的不比狮子小。
据说这只狗是三年前苏辰风在家门口拣到的,那时那么小小的一只,不知怎么跑到半山腰的郑家门口,当时冻的都不会叫了,好几天才慢慢缓过来。它小时候声音小小的,还会像小猫一样舔湿了爪子来洗脸,所以就起了个名子叫猫猫。
没想到伙食一上去几个月就长成这么高大威猛的。长大后可能自己觉得名字不太拉风,于是人家不论拿什么逗它叫它它都不理,骄傲的成了一只饿的皮包骨的富家犬,没办法,只好给它改了个拉风的名字,叫“大猫猫”,骄傲的傻狗发现人们叫他名字变长了,于是就以为自己已经改头换面了,这才开始吃饭。
感受到原本身后很远的树下躺椅上看书的男人正在盯着自己看,一手泡沫的我不小心把大猫猫抓的痛苦了哼了几声。哼哧几声,笨笨和扑上来示好。
这只笨狗丝毫不知道自己因为夏天太热而将除了头以外全身的毛都减掉后,那副顶着花盆一样大的脑袋的模样有多丑,多么可笑,当然也没想过,它这样巨大的身段,小鸟依人的爬在人家胸前,会把它本来喜欢的人给推倒。于是我一屁股坐在水坑里。
坐在树下的郑暖阳眯起了眼,惊鸿不知道自己这一刻有多美,下午淡金色的阳光在身上细细的打了个圈,那个黑色头发的白皙少年被扑坐在地上,挽起裤腿露出细白的小腿和玉玉雕的一样的脚,眼神有点忧郁,微红的嘴唇却轻轻的向上勾起。
于是,在我整个精神都集中起来对付大狗的同时,被一个温暖的怀抱抱起,还像小孩子一样被向上抛了两下,对方一边说着“果然还是太轻了!”一边在两边脸颊额头鼻尖用力的亲。
有点迷蒙的有抬起头来,就见这个男人眸色变深。
他低下头来用他的额头抵住我的。
“呆呆,我有点后悔告诉你,恋爱是要循序渐进的了。”
很用力的很用力的抱了我一下后,终于在我嘴唇上轻轻吻了下,放开了我。
“不过我坚持,喜欢你就得让你的人和你的心,一起接受我。”
我试图忽略热得难受的耳朵,低头摸了摸唇角。
他不是后悔和我这样子的谈恋爱。他说,就算后悔也要坚持,让我的心先接受他,我呆呆的想着,抬起头看这个男人,对方正眯着眼看我。就如同这七月的天,炽热却清澈。
我脑中一热,踮起脚尖,在景下巴上轻吻一下,然后跑到一边,拣起水管继续追着大猫猫冲澡。
半晌,听到后在低低的笑。
“小呆呆啊,你背对着我,我也能看到你连脖子也是红的了。”
……
郑春年和苏辰风站在二楼的窗前看着花园里的两人。
“春年,暖阳是认真的。”苏辰风淡淡的笑眼中却带着担忧。
暖阳像是自己的孩子一样,这个孩子,并不因为出身高贵而带出许多富家少爷那些如狂妄、视人命如草芥等这样那样的诟病,他有胸襟、有担当、善思考、够冷静。
这些,足以让他成就他在商界的地位。
但是,感情呢?
爱之深则恨之切,这一点他和郑春年深有体会。
他们这次也是因为这件事情回来的,叶惊鸿从出生到现在的事早已有人向他们汇报,他们本来以为暖阳对他只是一时同情,但是现在看来,却是真的动了心。
能看得出来,叶惊鸿并不真是个堕落的孩子,这个孩子眼神里有那么多伤痛,却出奇的清澈。
暖阳爱的人,是男孩还是女孩都没有关系,出身怎么样也不重要。
郑家的强大,早已不需靠联姻等出卖感情的手段来维系,也足够能控制舆论保护他们的感情不受到伤害。
可是,如郑家这样的大树,暖阳的未来有多少风雨要经历,他的终身伴侣,如果很脆弱,那就算暖阳再坚持再爱护,只有一个能够坚守的爱情,又如何能走到最后。
有几人,能够幸运如他与春年,经过那么多事,终于还是站在一起。
“……”郑春年没有接话,也是看着花园中的两人。
“算了,他也才十六岁。”
我的房间被某天心血来潮的郑暖阳给涂成草绿色,配上粉红的家俱,还有那绿色的地毯,还真是童话的可以,好在啊,我看看身下的床,好在床单被换成了乳白色的。
伸手摸摸刚刚跟进来的大猫猫,不知为何,这只狗一见面就与我亲近得很。
“是因为我们都是野孩子吗?”
笨狗被摸得很舒服,自在的在床上另一边把身体拉成一个长条抻着懒腰,本来就小的眼睛完全变成一条线,嘴里发出了呜呜的声音。
短短的几个月,前面十三年的生活,哥哥与我两年来的相处,都在这短短的三个月中变得有些模糊。
现在,我竟开始想,是不是这里,才是我该安心生活的地方?
多么可笑,这样如宫殿般的房子,帝王般的人,这样明媚的阳光,温暖的笑容,哪一个哪一点哪一样是我这种从黑暗的地缝中爬出来的人,可以靠近,可以停泊和依靠的!
我曾以为,可以依靠哥哥,那人对我微微的笑,与我有一半的血缘关系的哥哥。他为了不知是大是小,是什么样的利益,将我轻易的送给别人。
其实我是该庆幸的,如果是大的利益,那我至少是有一些价值的,可以回报,两年来哥哥对我的照顾。
如果,只是小的价值,那么,我是死是活,也并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是的,我想过死,因为我想不通,实在是想不通,如我这样肮脏的灵魂与身体,那个上午说喜欢我的人,下午就主动把我送给了别人的哥哥,他会不会有一丝的不舍。
即使是如我这样肮脏的身体与灵魂的人啊,当初也还是有一点期望的,想通后我不恨也不怨,我其实明白,这个世界,哪有人会真心的,完全无保留的却喜欢另一个人。
我来到这里,本是放松心态的,想着再没了目标,所以熬的不必太辛苦,如果不想活下去了,那就结束吧!
我一直牵挂着那个从未见过面只从哥哥口中得知的,那个我的双胞胎弟弟惊澜。我记得当时快乐的心情,原来,我还有个弟弟,原来,我还是哥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