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算他不是乐金,这人也够二的。
面对一个二货我还担心什么。
一屁股坐下来,反正这只是个梦,我抱着生疼的胳膊翻眼瞪他,“你刚才喊我什么?救世主?你确定不是你找错人了?”
蒙面人从袍子底下拖出一个光芒四射的水晶球。
“这是大占卜师临死前留下的水晶球,上面映出你的样子,所以你就是救世主。”
那水晶球慢悠悠飘到我跟前来,里面倒映出我的脸。
我捧着它盯了半响,说,“这不是假冒伪劣产品吧?”
没等他回答,我自顾自说道,“我以前也被人用玻璃充水晶骗过,那时候我不还没钱嘛!别担心,我知道有个办法能测试,水晶的硬度比玻璃高多了知道不,我稍微往地上磕一下……”
“当心!”
“咔哒——”
“……”
“……”
我抬起头,无辜地捧着碎成好几瓣的水晶球。“你看,我都说这是假冒伪劣的了。”
下一秒,我眼前漆黑一片。
再醒来时,天已经亮了。
不知什么时候小魔物整个缩到我衣服里,贴着我的肚子,软软暖暖的。我默默把她从身上扒下来——这要是让人看见了,岂不给我套上萝莉控的罪名。
乐金还在睡着。
我把他推醒,对他做嘘声手势,拖着他去屋外。
我把昨晚做的梦告诉了他。
乐金听过后表情好像很困扰地询问了我梦的细节。比如那个人的眼睛颜色,施法动作等。
我一一回答后感到蹊跷,“你问这个干什么?你认识他?”其实这不可能,乐金从小到大认识什么人我都知道。就算另一个世界里,十年后我知道的不是那么清楚了,至少现在的乐金绝对不会跟我有任何隔阂。
乐金是这么解释的,“也许,你梦到的真的是大魔王,我听说有人可以做预知梦。我们可以根据你的梦来获取有关魔族的线索也说不定?”
我赶紧摇头,“别,这话千万别让池步宝听见,他要是知道了还不让我天天睡觉给他梦线索,你知道他想杀大魔王想的都快魔障了。”
正聊着呢,忽然门帘被掀开。
郝迟一早已经换洗好了衣服,过来找我们,“你们起来了?阿宝在催了。”
我跟乐金对视一眼,暂时停止了刚才的对话。
酋长吩咐人贴心地给我们准备了洗澡用的清水和各种洗漱用具。
这几天忙里忙外,东奔西走,胡茬都长出来了,我本身是不喜欢这种东西的,好像显得我有多老一样,奔三的日子难得的过去了,重来一回的青葱岁月我可要好好把握。
乐金跟我一块儿躲到大树后面洗澡。
男人嘛,坦诚相见的时候一般就会关注对方的下半身。
我瞅一眼乐金那里,再瞅瞅自己下面。
有种莫名的泄气感。
呸,想这么多干什么,重生的好处就是我知道自己十年后的身体素质怎么样,绝对要比现在更有料!
就是不知道乐金十年后什么样了,我俩自从出了那档子事后就没再一起洗过澡——估计好不到哪里去,毕竟,他是‘那头’的人嘛……
乐金回过头,看到我正盯着他的下面笑得一脸猥琐。
浇下一盆凉水到我头上,“胡思乱想什么呢!”
我笑得更猥琐了,“不说不说,赶紧洗完了,待会就要启程了。”
乐金看着我,一脸莫名。
我的衣服昨晚在跟修特打斗中弄破,偏偏最后一套换洗的都让乐金穿走了。
——也就我刮个胡子的功夫!
所以部落的人为我准备了他们这里的服饰——几块小碎布跟一大堆打磨好了的彩色石块串联在一起,两条腿是完全露在外面的,上身的衣料更是少的惊人。
这就是命啊!
我认命地套上这些玩意儿,走到树前去。
池步宝扭过头憋笑。
乐金意味深长地打量我。
郝迟尴尬地打圆场,“额……挺好看啊!”
我说,“呸,老子又没有古铜色皮肤,也没有八块腹肌,能好看到哪里去!”
酋长跟部落民众们过来跟我们送行。
他把一个用麻布包好的包裹交给我们,“听说你们还要再回到遗迹,我想请你们把这个带给我们的祖先……”
我用手掂了掂,分量挺重。
“这是什么?”
“等你们回到遗迹,就打开来看吧。”
不知为何,站在部落门送别我们的酋长身影,显得格外落寞。
我们告别了部落,启程前往遗迹。
那些小魔物果真还蹲守在地洞里,池步宝施法用在丛林里带来的树藤把他们都拉了上来。
萨德尔的手下早在昨天就已经被他们的大王救起,离开这里了。
结果到现在,我们还是不清楚魔王跟他的手下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
我们打开了酋长交给我们的包裹。
里面有一封信。
在信里,酋长告诉我们,听我们说完遗迹中的遭遇时,他注意到其中有一幕——我用老师交给我的药物治好了重伤差点死掉的乐金。
酋长在信中写道,其实他曾有一个孩子,从小对医术知识非常痴迷。
但在部落里,只有战士才有地位和荣耀,酋长年轻时候也是很杰出的战士呢。
有这样一个喜爱软绵绵的医术的孩子,酋长也非常头疼。
后来,当他的孩子得知部落遗迹里有一种可以治疗百病的药物时,孩子非常激动,想去寻找。
可在当时,触犯祖先的遗物是不可饶恕的大罪,酋长强力地喝止他。
孩子没有听从,一意孤行地去了遗迹,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后来酋长去查看祖先的遗物。
发现有一个包裹里的草药少了大半。
他想,肯定是他的孩子带走了,却害怕得不到部落的原谅,所以就离开了这里。
酋长当下就决定废除这项不成文的条例,还把所有的遗物都带回了部落保存起来,为的就是想让他的孩子知道,他已经没有罪了,可以回来了。
可那个孩子还是没有回来。
于是酋长就把那种药物跟一封写给孩子的信放到原来的地方,希望他的孩子可以看到。
可许多年过去了,他的孩子依然了无音信。
由于那种药物非常稀少,酋长也只曾经使用过一次,而他对那种药物的效果了如指掌。
所以他听到我是如何治好乐金的情形时,立刻就断定那位送给我药物的老师,谢校医,正是他失散了很多年的孩子。
酋长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孩子会跑到另一个大陆去,但至少他知道他现在过得很好。
他感到很安慰。
信的最后,他告诉我们,药物就放在遗迹其中一间卧室的床板夹层。
他愿意无条件把这种药物送给我们,还说,如果我们还能再见到我的老师,请告诉他,部落的营火一直都在为他点燃。
读完信件,我沉默了。
包裹里装满了分量充足的食物。
我们在那间卧室的床板夹层里找到了酋长所说的药物,才不是什么微不足道的一点,而是满满一盒。
夹层里还有一份看起来年代久远的信件。
我们带走了药物,留下了信件。
我想,总有一天,它一定会被真正的收件人亲手打开。
第35章
从丛林乘上魔毯出发,往南面走。
看着大陆的地图,我忽然想起昨晚那个梦,多嘴问一句,“这个大陆的西面是什么地方?”
乐金指着地图,“跟东面沙漠的烈日炎炎不同,那边冰天雪地,生活着一群比我们常人都要高大粗需的人类。”
池步宝在地图上把我们要抵达的港口圈了出来。
听说那里虽然建起不久,比较简陋,但常有商人往来,我们可以在那里置办点东西,顺便给我弄套像样的衣服。
路程很长,我跟乐金坐一条毯子,轮流驾驶。
就算是这样,魔毯的使用时间也是有限的。
很快它的魔力就被消耗殆尽了,需要放置在魔法空间,让它自己慢慢恢复,不然就会出现故障。
大约还有一小段路程,已经出了丛林范围,正走在一片半天见不到一棵树木的戈壁上。
乐金把灌装水递过来,我咕嘟咕嘟灌了两口,远远看到前方较远的地方,有一只奇怪的队伍在慢慢前行。
由于他们的速度较慢,没过多久就跟我们拉近了距离。
我听到一首欢欣雀跃的笛曲从队伍中传来,更看到队伍最后跟着的居然是两只披着色彩斑斓装饰的大象。
大象上面坐着几个穿着彩装的少年人,前面是一辆马车,车上负着一只猴子,两只狗儿,四五个鸟笼,马车前面居然还有老虎跟豹子开路。
这分明就是个流动动物园嘛!
有个面向后方坐在大象上的少年发现了我们,扬起手,“嗨!你们也要去港口吗!”
我回应道,“对!”
他们放慢了脚步,与我们汇合,池步宝说我多事,我却兴致勃勃地跟那个跟我们打招呼的少年攀谈起来。
这个少年他长着一张精致的脸庞,皮肤白皙,穿着华丽的金色外衣,是跟乐金一样火红的发色,一双湛蓝的眼睛透出异样的神采。
他的肩膀上停着一只虎皮鹦鹉,服帖地转着脑袋,眼睛溜溜地盯着我瞧。
我注意到少年手中舀着一支银色的笛子,问,“刚才的音乐是你吹的吗?”
少年笑道,“没错,我叫墨菲,这是我的搭档哨子。”
鹦鹉张开嘴叫道,“哨子,哨子!”
我很兴奋,墨菲邀请我们一起乘上大象和马车,“既然同路,那么一起做个伴也好~”
我们欣然接受。
池步宝跟郝迟说受不了大象的颠簸,到前面的马车上去睡,跟猴子和狗挤在一起。
我从没骑过大象,新奇的很,当然是留下来跟墨菲好好交流。
至于乐金——“这位朋友,你也坐到这里来吧!”墨菲热情地招呼道。
于是他也跟我一起坐到象身上来。
墨菲说他们是一个马戏团,还把马戏团的成员都介绍给我们。
“这个是史密斯,”他把坐在象脖子附近的一个高大男子拽过来,“他是我们这里的驯兽师。”
坐在另一只大象上的是两个棕发的年轻人,画着彩妆,摸样都很漂亮,动作亲密。“这是沃克和蒙娜,我们的杂技表演者,他们是一对双胞胎。”
“最后是辛普森,他是小丑。”
架着马车的小丑扭过头来对我们展现出带着油彩的灿烂一笑。
听他介绍完毕,我发觉他忘了介绍自己,“那墨菲你是干什么的?”
“我?”墨菲爽朗地笑起来,“我是音乐家,差点忘了哨子,它是我们的报幕员。”
鹦鹉呷地叫了一声,好像是人在清嗓子,“报幕员!报幕员!”
池步宝躺在前面的马车上不满道,“好吵。”
我尴尬地冲墨菲笑笑。池步宝偶尔就这么说话。
他倒不介意什么,反而好奇地望向一直都默不作声的乐金,“那么你呢?你是做什么的?”
乐金转过身来,亮了一下手上的铳炮,不冷不淡道,“炼金术师。”
我也把我们这边的四个人介绍了一遍。
墨菲露出惊讶的表情,“哇,你们是冒险者,我曾经也想成为冒险者,可惜最后只能当一个吹笛子的人。”
我说,“冒险者有什么好,累又赚不到钱……你们多厉害,笛子我更是吹都吹不响。话说回来,你们到港口是要乘船去什么地方?”
驯兽师史密斯也很热情,拍着我的肩膀道,“我们要去另一个大陆,在那里进行巡回演出。”
竟然同路。
我很高兴,“我们也是要去另一个大陆,目的地是塔拉……”
小丑辛普森弯下腰把脸倒着正对我们,“米莱西安居住的地方?”
墨菲想了想,说,“如果没有意外的话,过段时间,我们的巡回演出也会进行到那里。”
这时,在长时间的奔波中我们的肚子终于不约而同的抗议起来。
我怪不好意思地舀手肘捅乐金,他刚想取出食物,被墨菲按住了双手,“嘿,让我们来招待你们怎么样?”他朝乐金眨了眨眼。
大象的身体两侧挂着两个看起来很重的箱子。
墨菲侧身把其中一个打开,里面竟然放着两只火锅!
我惊奇道,“这么颠,吃这个没问题?”
沃克跟蒙娜表现出杂技家的精湛技巧,一人举起一只锅子,在里面灌上水,点燃了火,这两只锅子竟然就那么四平八稳的立在他们手上,呈现在我们面前,水面也只荡起淡淡微波,我不禁钦佩地鼓起掌来,“好本领!”
驯兽师史密斯抽起腰间的软鞭,耍了个漂亮的鞭花,在空中擦出一声巨响。
这些大象啊,老虎啊,马匹啊,纷纷听话地停下脚步。
我们在两头大象间放上一块木板,马车上的人也一起坐过来,他们再舀出生肉片和蔬菜,就这么开起了餐会。
池步宝吃饭的动作很是文雅,却能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他想吃的东西都收到碗里,快得几乎无法用肉眼辨别。
郝迟则是他的帮凶。
相比之下我跟马戏团的成员的吃法就正常多了。
史密斯跟小丑带着一些食物下去喂动物们。
墨菲夹了块蓝色的应该是蔬菜的食物,放到乐金碗里。
其实这顿饭里有很多我没见过的东西,都是我一概不敢吃的。
乐金对这些却没什么计较,张口送进嘴里。
墨菲又热情给他夹了几次菜。
几次下来我倒觉得蹊跷了,你们俩这是头一回见面吧,乐金平时跟我吃饭都不互夹菜呢,你在这边肉麻个什么劲。
我一筷子插到墨菲的筷子附近,堆起笑脸问道,“这些菜我都没见过,是从你们家乡带来的吗?”
墨菲不动声色地把筷子挪开,答:“是的,我们生活的地方比较偏僻,所以食用的食材跟你们常人不一样。不过别看这些东西样子与众不同,味道跟营养都是非常好的呢!”
鹦鹉适宜地叫起来,“好吃!好吃!”
一不留神啊,还念成郝迟了。
我嘿嘿笑了两声,看到乐金正在吃刚刚墨菲夹给他的蓝色蔬菜。
“味道行吗?”
乐金平静地答道,“不错,你可以试试。”
我将信将疑地尝了一口,“酸的?”
池步宝喝着小丑端上来的水,挑眉促狭道,“恐怕是有些人心里酸。”
郝迟奇怪地夹起那东西,认真地评判:“嗯,的确很酸。”
怎么阴阳怪气的,我莫名其妙地看着他们。
吃过饭后,我们收起东西,继续赶路。
池步宝睡够了,去前面研究那些动物,还跟史密斯探讨起驯兽的技巧。
双胞胎沃克和蒙娜旁若无人的打闹了一阵,躺倒下去休息。
墨菲拉着乐金,问他关于炼金术的事情。
他说,“我也曾经梦想当一名炼金术师!”
你的梦想不是冒险者吗?我翻了个白眼,吹笛子跟炼金术,八騀子都打不到一起吧!
乐金脸上露出笑来,“是吗,你会使用反应炉吗?”
墨菲点头,“会一点!”
于是他们俩就搬出那个简易反应炉开始热火朝天研究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