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狩猎魔王 下——枯米

作者:枯米  录入:08-25

于是我们再次欣赏到了杨辉宇同学的表情秀——他先是茫然着脸,然后笑了,又哭起来,最后又哭又笑,“原来是这样……原来不是因为我变成魔族所以离不开这里……我想回家……我好想爸妈……好想他们……”

我许多年没见过杨辉宇这么软弱的样子了。

忍不住蹲下去安慰他,可话一到嘴边还是刺耳起来,习惯真是一件可怕的事,“行了行了,哭哭啼啼的像娘们,有这功夫赶紧起来,告诉我们你是怎么跑到这儿当上魔王来的。”

杨辉宇就这么蹲在地上,慢吞吞地跟我们回忆起了在他身上发生的传奇经历。

……

事情的开始,也就是我离家上学的那天。

那天,杨辉宇好好地在路上走着,忽然被人从后头来了一闷棍。

等他晕乎乎地醒过来,就发觉自己身处一片诡异的空间。

有个穿红斗篷的人端着一颗水晶球出现在他面前,没等他开问,这人就狠踹了他一脚,把他踹翻在地上,手上的水晶球发出奇异夺目的光芒,照耀在他身上,他的身体就在这种光芒中渐渐发生了变化。

他的指甲变长,身材变得魁梧,身体里好像多出了什么不属于他的东西。

接着,他的脑袋被塞进了很多奇怪的记忆,大多数是他作为一个魔族经历的,他深受刺激,以为自己变成了魔族,便极力回想作为人类的原本的记忆。

然后奇特的事情就发生了,现在回忆起来,就是那个时候,杨辉宇创造出了一个分身般的自己。

而他原本的身体,可能因为承受不了那巨大的冲击而昏睡在了某个地方。

杨辉宇的分身自一出现就知道自己是西魔王,相较于魔族的记忆,人类的记忆他更多些。

但同时他也被扔在这座迷宫内,无法走出去,第一个在这里既孤独又惊慌,于是他命人把迷宫建造成这座城市,他再制造出这些跟真人无二的幻影,就这么生活了下去。

也就是说,这周围建筑物都是真实存在,用货真价实的木头石头建造出来的。

我说难怪这房子能烧起来呢。

现在想想,杨辉宇不免苦笑着说,感觉自己这一年过的浑浑噩噩,这实在太不像他了。

我好奇道,“那些魔族的记忆真是你的吗?变成魔族啥感受?你都记起些什么了?”

仅此变故,杨辉宇跟我也没什么隔阂了,直接了当地说道,“你们是讨伐新任大魔王去的是吧,我倒是想到一些事,不知道你们想不想听”他顿了顿,“关于救世主的事。”

第55章

救世主。

我隐约好像对此有点记忆,但又想不起来。

萨德尔一副不在状态的样子,两个乐金排排站着,耐心地等他说下去。

杨辉宇大概解释了一下他脑中的记忆,“那个穿红斗篷的家伙,或许是想控制我,所以给我灌输了一部分魔族记忆。目前这种奇怪的力量跟记忆都来源于他手中的那个水晶球。”

我喃喃自语,“水晶球?”难道是池步宝说过的,大占卜师留下的,可以进行预言的水晶球?

杨辉宇接着说,“在多出来的记忆中,我看到了一些画面,其中有一副,画面里有两个人,虽然我从没有见过,但我知道他们一个是传说中的大占卜师,另一个则是魔界的统领者,大魔王。”

在没人注意的时候,两个乐金悄然踱步到了杨辉宇身后。

很少听到有关大魔王的事,过我顿时来了精神,“快八下去!”

杨辉宇道,“画面中,大魔王让大占卜师进行预言,大占卜师听从他的吩咐,然后告诉他,在若干年后,世界上将会诞生一个救世主,这个救世主会打败大魔王,把人类和魔族的世界都从魔王的统治中解放出来。”

我傻眼,“真的假的?”

萨德尔对此冷哼道,“区区人类,怎么可能打败大魔王陛下。”

我脑中唰地罗列出了一系列勇者斗魔王的文学或游戏作品,晃晃脑袋把它们赶出去,蹲在杨辉宇面前,扯着他的头发。我现在已经发现,自己只是对幻术攻击免疫,普通的幻术,还是能轻松蒙蔽我的眼睛的。

“还有,”杨辉宇忽然说道,“大占卜师还告诉大魔王,谁是即将诞生的救世主。”

乐金们不动声色地抬起了手。

“可惜这一段的记忆太模糊,我不知道谁是救世主。”

乐金们放下了手。

我感到万分可惜,“救世主啊,肯定是很厉害的人,如果能找到他,那我们在魔界肯定会轻松很多。”

杨辉宇对此没什么评价,这时幻觉乐金拍拍他的肩膀,颇有意味地用眼神暗示了什么,他恍然,敲了个响指,我们面前的空气扭曲了一下,17岁时的我趴地一声掉在地上,正落在那堆烧焦的瓦砾上,仰起脸叫道,“操!乐金快过来我脚崴了!”

幻觉乐金带着吟吟笑意走过去拉起他,幻觉的我怒气冲冲地瞪了杨辉宇一眼,“故意的吧你!”

杨辉宇懒得搭理他,事实上他也一向不喜欢搭理我。

乐金说,“既然知道找到本体就可以离开,你应该马上动身才对。”

杨辉宇摆摆手,他现在倒是镇定多了,“没事,都快一年了,他还能跑了不成。”再面向萨德尔,“我说这位哥们,也不是我自己要变成这幅德行的,也不用一见面就对我喊打喊杀吧。”

萨德尔狂傲不羁,“只要你跟大魔王陛下作对,我就让你挫骨扬灰。”

这范儿,不愧是货真价实的魔王,跟杨辉宇这种半吊子完全没有可比性。

幻觉的我一脸没心没肺地打量屋子,啧嘴道,“烧成这样,住不了人吧,乐金,今儿晚上我去你家凑合一晚。”

两个乐金双双对视一眼,乐金语重心长地拍他的肩膀,“加油。”

幻觉乐金意味深长地盯着我,“放心,我用不了两年。”

喂喂,你们在打什么哑谜呢?

杨辉宇也摆着手道,“别跟我提什么大魔王,要打架少找我,当初那个红斗篷告诉我,我一辈子都出不去了才留在这里当这个奇怪的魔王,现在谁管他。”

于是,不到一天的时间,我们的敌人,新任大魔王的战力,就这样减少了三分之一。

萨德尔自然是很高兴的,我看这人也够得上前大魔王死忠粉了。在我跟乐金的劝说下,他施施然放弃了跟杨辉宇死磕到底的行为。

并放下话,只要他不跟新任大魔王站一边,他就大发慈悲地当他不存在。

姨妈家的房子被烧的很难看,姨夫姨妈也快回来了。虽然只是两个幻影,但对于杨辉宇来说,他们也是陪伴了他很久,无异于真正的父母。

于是他把我们赶了出去,完全不想让我们参与他的天伦之乐。

所以晚上,我跟乐金只好自己找地方睡觉。

萨德尔跟小个魔族不屑于跟我们这种渺小的人类住在一起,早就没影了。

可怜我跟乐金,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也怪杨辉宇做的这个城市太逼真,家家户户连个没人住的房子都没有。

最后,我俩窝进一户人家没上锁的地下室里。

这户人家我以前在城市里是见过的,三代同堂,有一个爷爷一个奶奶,爸妈还有两个孙子,全挤在一栋房子里。所以杂物也特别多,我们轻松在地下室找到了还算干净的被褥,一人裹了一条挨在墙角。

夜里,我觉得身边有点动静,迷迷糊糊地睁开眼,乐金这小子正整个倚在我身上,一只手从属于他的被子里钻出来,伸进我的被子里。

我大惊失色,扭着身子就想起来,却被他强到令我诧异的臂力箍住,我的身体跟他只隔了一条被子,体温相互传达开来,他满足地叹道,“展逸你说,现在另一个我跟你在干什么呢?”

我不由想起,以前的时候,我从来都把乐金家当成自己家。

每次有个什么突发状况要跟他挤一挤,就直接一条被子铺到床上,两个人就那么并排睡在一起。

乐金的床不算窄,可也不宽,夏天的时候我会把他蹬下床,冬天的时候又因为气温的关系把他当暖炉。

回想到这里,再看乐金一脸狡黠的表情,我恍然大悟,这小子在这儿等着我呢,不顾一切就想爬起来,“不行!我要去拯救17岁的我的清白!”

乐金把我按回来,“放心吧,现在的我不会对你怎么样的。”

这话说的实在,也因为乐金不会骗我这一点在我脑中根深蒂固。我不由好奇道,“乐金啊,你是什么时候对我起……那种心思的?”

他箍得我又紧了些,正大光明地道,“你猜猜?”

我怒,“滚犊子!别跟我来这套。”

他嘴角不自觉地上扬,“什么时候开始重要吗,你只要知道它永远不会停止就好。”

这小子,说肉麻话都不知道脸红的吗!

他没脸红,我先脸红透了,“切!我是不会喜欢你的!我喜欢的是腿长胸大的大美女!”

乐金倒是不生气,“其实你喜欢我的,只是你太蠢了。”

我又怒,“你才蠢!”

“你不喜欢我,怎么从刚才起就不挣扎了啊?”

我这才恍然发觉,自个的身子不知什么时候安分地倒向乐金,还自觉地找找了个舒服的位置,不由大为光火,“我……我这是习惯了!”

乐金把我的脑袋按过来,啪地亲了一口。

“那就再习惯点别的吧。”

第二天早上,我黑着眼圈走在街上,身后跟着精神奕奕的乐金。

幻觉的我跟乐金从另一面遥遥走来,两个乐金看到对方后都点头微笑。

我自己却黑着脸拉过幻觉的我,语重心长地告诫他,“咱身边有一只白眼狼,千万小心。”

幻觉的我听得云里雾里,“没事,到时候我跟乐金商量,他比咱聪明。”

我顿感无力回天。

杨辉宇跟我们结成了同盟,本来他想找到自己的本体后就回人界,被乐金劝住。

他说,既然是新任的大魔王把他带来,并赐予他力量的,那他就一定有他的打算。他打算的最终目的我们还不得而知,西魔王的位置总要有人坐,不是他,还会是另一个人,当然更有可能是新任大魔王再把他抓来,彻底洗干净记忆,变成真正的魔族。

所以,先按兵不动,跟我们结成一队,将来见机行事,把这个新任的大魔王扳倒才是上策。

乐金的话总能让人信服,于是杨辉宇选择暂时留了下来。

我们在出发的地点等了足足三个多小时。

萨德尔姗姗来迟,我们还要继续往东走,既然池步宝不在这里,那我们要继续前往中心地带。

在这个幻境的城市里,什么都没有,杨辉宇也没什么能送我们的,幻觉的我跟乐金更是如此。

我们挥别了这座城市,正准备踏上旅途。

忽然,一道乌黑色的光芒从天空中坠落下来。

一只黑色的青蛙突如其来地落在我们面前。

我茫然了数秒,叫道,“凯瑟琳!”这只青蛙化成灰我都认识!

大魔王的信使,同时实力也是魔王级的高等魔族。

萨德尔是我们这群人中跟她最熟悉的,直接上去不客气地提起她,“你在这里干什么?”

黑青蛙无辜地呱了一身,化作那个身着黑色皮衣,大波浪头发的裂口姐姐。

“切,难得人家好心好意给你们带来消息,这么对我说话,当心我不告诉你们了哦?”

萨德尔跟她一向不对头,“不想说就别说,磨磨唧唧的烦死了。”

凯瑟琳两只眼睛上的睫毛就跟一对小刷子一样,风情万种地瞪他一眼,又冲我跑了个媚眼,“我还是最喜欢你,展逸弟弟。我告诉你,你们要找的那个叫池步宝的米莱西安,跟他的随从,目前正在北方魔王的领地那里。”

我愣住,狐疑道,“真的假的,消息可靠不?再说你有这么好心。”

好久没说话的小个魔族摇头晃脑地开口,“魔女的心思最难测,最难测~”

凯瑟琳哼了一声,“信不信随你们,不怕再告诉你们,原本的西魔王,就是墨菲,也在那里。”

萨德尔终于开口,“如果是这样的话,可信度就高了。我们几个里,你跟墨菲的关系最好了吧。”

凯瑟琳捧着脸做娇羞状,“这当然,我们同是大魔王陛下后援团的团长和副团长呢。”

我:“……”这是什么奇怪的组织……

闲置了很久的乐金忽然开口道,“腿长,胸大,美女,这样的你要吗?”

这是我昨天晚上随口说的喜好。

的确,凯萨琳每一样都必备了。

可……我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她好像意识到我的目光,回过头对我热情地一笑——

“不!”

我惊恐道!“那还不如跟你呢!”

第56章

我们去中心地带的本来目的就是为了跟池步宝他们会合。

现在既然凯瑟琳带来了可靠消息,那我们也只能先去北面走一遭。

只是萨德尔看起来完全不乐意。

“我讨厌北方。”

我多嘴问道,“为什么?”

小个魔族挥着手赶我,维护自家老大,“区区人类你哪来这么多为什么。”

正主身上得不到答案,我回头问凯瑟琳,“北方是什么地方?”

凯瑟琳姐姐笑得一脸神秘,“你们到了就知道了。”

最后乐金发动口舌攻势,给他衡量了一下利弊,萨德尔才终于肯跟我们去一趟北方。

同时,凯萨琳表示可以送我们一程,她的身份是大魔王的传信使,这份活也不是随便在魔族堆里挑几个出来就能当上的。

能干这份活的首要条件就是掌握相当高超的传送魔法。

之前我们在人界,也曾坐过一回掏光我们全部家底的传送阵。

那玩意儿麻烦得很,需要数个魔法师合力,同时还要我们本身的魔力进行配合运作,才能成功完成传送。

但在魔族中这活儿可就轻松多了。

他们生来就有不同于人类的天赋,这些天赋根据种族,或生长环境而略有不同,而凯萨琳就是善用传送魔法一族的佼佼者。

这些事都是她亲口说的,魔族中也有很多种族,就跟天朝有五十六个民族一样,有的民族会唱歌,有的民族长得壮,有的民族长得白。凯萨琳的一族非常稀少,是以生肉类为食,从她密集而尖锐的獠牙上可见一斑。

他们吃起生肉来可凶猛了,已经不是生理上的需求,而是一种嗜好。有时饿极了,无论亲友、长辈、甚至是亲生孩子,只要是在身边的肉类,都会被他们吞吃入腹。

结果可想而知,他们一族的数量越发稀少。

正因如此,他们不知不觉就掌握了相当高超的逃跑本领,世界上还有什么技巧,能比空间传送跑得更快?!

听完这个故事,再看凯瑟琳的嘴巴,我不禁有点发毛。

“那你现在还吃肉吗?”

我咕嘟了下喉咙,后怕道。

凯瑟琳正为我们画传送阵呢,不由咧了下嘴,“当然,不过自从我学会了化形,就懂得了变成青蛙来降低自己的食欲。”

萨德尔回想起什么,“这种办法是大魔王陛下教给你的吧,自从雇佣了你之后,大魔王大人的财政,光是伙食一项,月月都会赤字。”

凯瑟琳吐了下舌头——也是又长又粘的青蛙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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