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娱乐界的红星── 林皓清
从一出生就是接二连三的厄运,曾拥有过的爱也只是模糊的记忆。
对爱极度渴求为使他努力想成为众人的焦点 。
于是他靠着自身的实力,攀上了娱乐界的顶峰,
使万千粉丝为他呼喊,他一直所希望的似乎终于达成,但他偏偏不感满足。
成为了众人的偶像,却得不到他一向所向往的,童年时所缺乏的东西,
直至遇上那个男人──程健
那个满口甜言蜜语的男人;那个让他放弃了一切的男人;
那个让他把心都交出去了的男人;那个让他以为找到了一生幸福的男人……
然后,他发现原来一切都是骗局,那男人甚至没心动过,心动的只有自己……
一辈子也在找寻他自己的幸福,却似乎永远也背道而驰。
到底,是他要求的太多。
还是,幸福向来也只是一个传说呢?
1.
道路上行人怱忙走过,道路上的车被清晨上班的人笼给阻碍得停了下来。
车上的司机不耐烦的按下喇叭,刺耳的喇叭声为城市新的一天揭开了序幕。
「这是新大碟的详细报告,皓清你要先为大碟造势,预定了一会要举行记者招待会……皓清,皓清?」
「唔?没事,只是有点儿闷罢了。」经理人的急忙的询问,使原本微微出神的男人把目光从窗外转了回来。
「你最近总是这样,没甚么事吧?」经理人皱了皱眉,有些担心的询问。
男人并没有回答,只是嘴边扬起了一个让人安心的微笑。
林皓清,就是这男人的名字。
别看他一副冷冷冰冰的样子,他其实是红透整个亚洲的大明星。
现在他正于晃来晃去的车箱内,被护送似的往新大碟的发布会出发。
车箱的摇晃,加上人多挤拥。使林皓清有点头昏起来。
林皓清用柔和的声音说:「请停车一下。」
「甚么?现在停车?那可不行,我们会赶不上发布会的。」经理人略为焦急的应道。
「停车吧,我有点不舒服。」清脆的声音锲而不舍地发出请求。
「你今天是搞甚么鬼?你知道发布会对我们有多重要吗?你这次不去,可就让安渝那家伙抢光风头了……」经理人还在努力游
说。
想起所谓的安渝,林皓清更是头昏欲绝。
安渝这人原是有钱人家的大少爷,偏偏是有福不享,靠着钱的疏通,经着捷径进入圈子。
空有一副皮囊,做事总是小孩子似的任性,偏偏众人又碍于他的家势不好意思开口训话,使他越发变本加厉。
就在前几星期,林皓清的助手在公司里只是一不小心把他的衣服弄脏了,他却认定是林皓清指使,把他给骂了一顿。
自此就单方面把皓清当作敌人,做事处处加以阻挠。
想到这,皓清就禁不住叹了一口气,「唉……」
「不要唉声叹气,都快要下车了,被传媒看到又要闹新闻了。」经理人带点不耐烦地提醒。
「唔……」不是故意要泠淡回答,只是对这样的生活,这样的工作,这样的人和事,感到了些微的,厌倦。
每天、每天都是忙碌的行程,唱片、演唱会、广告、专访、勾心斗角,一大堆一大堆的工作,生活没有娱乐,甚至连休息时间
也不太够。
这样的生活可能是很多人的渴望的,但这糜烂的、五光十色的生活带来的枯燥及疲倦却并不是人人都能拯受的。
起码皓清所希望的生活不是这样的,他的梦想是站上舞台,成为杰出的表现者,受人们注视。
现在站上了,才知道甚么是高处不胜寒。
可是一切都回不了头,人当走上了自己所选的道路就不能后退,也可能是根本没有勇气回头。
回头看见的只有童年那些黑暗的回忆及阴影,根本上就不值得留恋。
2.
父亲在小时候因车祸离世,而原本那满载温馨的小康之家也伴随他的离开而破碎。
深爱着父亲的母亲不堪丧偶之痛,虽然有尝试独自抚养林皓清长大,最后却因想不开,在年幼的儿子前自杀了。
那年皓清只有五岁,因父母的离世,也没有其他亲友,所以幼小的皓清被送到了孤儿园。
皓清从小时侯起就秀气过人,漂亮的脸蛋却从末为他带来任何好运。相反,带来的是一波又一波的厄运及阴影。
在孤儿园里的生活并不能称美满,常过着有一餐没一餐的日子,但真正梦魇般的生活是由被领养开始的。
养父看来是一个样子普通的中年男人,而养母则还可算是一个美人胚子。
最初这两夫妻是因为长年没有子祠,就决定要到孤儿园收养,皓清至今还记得养父母在决定收养他时的感觉,实在是太幸福了
。只是这两夫妻在收养皓清大概两年后竟就生了一个女儿。
就这样好不容易重新适应好的生活又再被打成碎片。
自妹妹出生,他在家里就变得可有可无。起初也只以为是因为妹妹年幼,而且是女孩,养母自然要多花时间去照顾,
后来也渐渐迟顿地发现,原来自己是变得多馀了。
年幼的皓清不愿放弃,希望自己能靠努力博取养父母的注目,那怕是一眼也好。
直到十五岁那一天的夜晚,养父鬼崇地潜进了林皓清的房间,偷偷想要侵犯他。
虽然也有拒绝过,但是少年的体力又怎能和中年男人相比呢?
加上渴望得到重视的心情,林皓清后来连哼也没哼就以青涩的身驱承受了养父猛烈的欲望。
自那晚以后,养父就食髓知味,每晚都到皓清的房间狠狠地蹂躏他。
虽然是不伦的关系,而且每次都很痛,也知道这样会对收养自己的养母不起。
但是太寂寞了,皓清在家里就像玻璃一样,没有人看见、没有人理会。而养父事前的甜言蜜语和欲望得以发泄后那满足的表情
,那让他深深感受到被需要的表情,使少年感到非常的满足。每晚的幽会一度成为了他最幸福的时刻,甚至觉得自己对养父的
依恋已经超越了儿子对父亲的仰慕。有种错觉使他甚至以为他和养父双恋了,即使明知道养父只是贪图自己的身子。
幸福并不长久似乎是皓清这一生不变的定律,养母很快便发现了事情的真相。
她嫉妒、厌恶诺曦,那美艳的脸容因带着痛苦又憎恨的表情而变得狰狞。但她并没有把他赶走,而是把他留在家中,发疯似的
折磨。
除了照顾妹妹外,所有家务全由他完成并不令人惊讶,养母不让皓清外出,断绝了他一切与外界的交流,对外宣称他到了外国
留学,实则是把他软禁了。
妒忌及愤怒使她发狂,皓清那清秀俊朗的脸蛋与她渐渐流失的青春成了强烈对比,使她心生不安,也越发焦躁。
为了排解这种感觉,身边的皓清正是最好的出气筒。
原本语言上的讥讽已不足够,行动渐渐升级,由讥讽变成了虐打,而且连饭也只是给了很小的份量,完全不足够少年正值发育
时期的身体。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约半年,皓清才再次看到了养父的身影,伤痕娄娄的少年向曾对他甜言蜜语的养父求救,却被拒绝,被讽刺
了。
「哼!就是因为你勾引我,才会弄得我现在妻离子散,她要和我离婚了,你高兴吧?你这贱人!」养父说完又突然暧昧地淫笑
着道:「不吃白不吃,反正你这骚货已经被我从内到外、吃得干干净净了,现在再来一次也无所谓吧。」
说完就把因长期营养不良而十分瘦弱的皓清给按在了地上,粗暴地占有了很多很多次。
好痛,好痛。少年被养父弄得遍体鳞伤,不只身体很痛,而且连心也很痛。像被什么给狠狠划过了,腥红的鲜血喷射出来、源
源不绝、按也按不住。
养父的绝情使记忆中那些甜蜜不伦的回忆变成了利刃向诺曦刺去,他甚至还末有哀求的时间,就被养父那淫秽的眼神给撕成了
碎片。
曾经有一段时间有过的短暂的奢望,被养父狠狠践踏成粉末。
少年明白了,原来这世上根本没甚么可信,他的人生只有一次又一次的欺骗。
曾答应要给他一个新家的养父母,与养父的甜情蜜意……
假的,一切一切都是假的。
一切都不可信。
3.
绝望的林皓清趁着养母不注意时,用仅馀的力气偷偷拿起她用来虐打自己的粗棒子一下就把她给弄昏了。
从她身上搜出锁匙,快速打开门,连涌进来的新鲜空气也没有时间大力吸一下,立即就快步跑走了。
就这样逃出了可怕的「家」,过起了流浪的生活,怕被养母发现,林皓清甚至不敢在那区流连,他逃到了很远的地方。
从各种渠道赚足了钱,去做杂工、兼职,十分辛苦,每天也朝六晚十二,而且只有微量薪水,但他从末抱怨过一声。
心里就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好好活下去,创出属于自己的人生,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林皓清所赚到的钱终于在一年后,不再只仅够生活所需,他把剩下来的钱都用作了自习,过上了早上工作,晚上自学的日子。
林皓清的辛劳并没有白费,他以不懈的努力及与生俱来的天份,得到了娱乐公司的赏识,成为了明星,那年他二十三岁。
终于在五年后,成为了无人不晓的巨星。
可经历了那么多而得来的高位竟令他感到了厌倦。
似乎始终得不到想要的东西。
……
闪光灯造成的白光把皓清弄得头昏脑胀,记者们的提问根本用不着他回答,他的作用就是作布景版。
抬头想告知经理人自己要先行回去休息时,一抹身影闪过眼底。
立即把视线都聚焦到那人身上,那是一个很惹人注目的男人,
有着颇高大的身材,面上带着一丝微笑,很温柔的笑容,一双深邃的眼眸,眼珠看着就像要被吸进去的深沉。
看着就微微出了神,被经理人轻轻地推了一下,回过神来,再看了一下台下,那人却已经走了。
心情轻微失落,跟经理人说了声,就先行回去了。
回到一栋只别致的两层白色小屋,这就是诺曦的家,他并没有住在公司提供的住处,而是住在自己买的屋里。
一打开门就脱掉了领带,一头裁到铺满松软棉枕的沙发上,用力嗅了嗅放在旁边茶几上,经适心照料的水仙花所散发出来的芬
香,心情也就放松下来。
正要好好地在这阳光普照的午间放松一下,到楼上的小型花园,嗅着芬芳的花香睡一觉放松心情,却听到了门铃不解风情地响
起来。
「谁?」毫不担心是缠人的记者,皓清打开了门。
门前赫然就是在发布会上见到的男人,只是又有些不同的感觉,之前看见的男人是穿着西装,带点严肃的样子。
现在却是身穿轻便运动装,白T-Shirt和长裤,看来更平易近人。
门前的男人扬起了笑容说,「你好,我是新来的邻居,叫程健,你可以叫我健。」
「呃……你……你好,我叫林皓清。」不习惯和人相处的皓清回道。
「我知道。」
「啊?」,你知道甚么呀?
看见皓清蹙着清秀的眉,一脸疑惑的样子,程健灿烂笑着解释:「整个亚洲有谁不知道你是林皓清?我都有在听你的歌,超好
听的。」
林皓清成为歌星后,感到最高兴的事不是名成利就,而是有人真心欣赏自已的歌,被这么称赞加上程健如阳光般的笑容,林皓
清不禁对他生出几分好感来,回道:「是吗?真感谢你。要进来坐坐吗?」
程健调笑着说,「不用了,这么好客,就不怕我是贼子吗?」
林皓清不知怎样回应他的话,只能腼腼腆腆地低下了头,嘴角抹上了一丝淡笑。
4.
林皓清从小就喜欢花,很喜欢,很喜欢。
花是他唯一的朋友,他经常对着花倾诉心事,即使没有回答也仍然喜欢。
不需要回答的,只要愿意听自己的心事、烦恼,不回答也没关系。
所以他家里最多的就是花,甚至多得连住在他旁的住户家里也能嗅到一阵沁人心脾的幽香。
从程健搬来之后,林皓清正好开始创作期,虽然还是需要出外应酬造势,但相对来说已经少了很多,有很多的空闲时间能四处
游行获取灵感,只要在一定时间交歌就成。
林皓清并不喜欢四处旅行,比起在人来人往的陌生地方乱走,他还是喜欢留在家中嗅着花香,喝着热茶来作曲。
正因如此,林皓清与程健的交流也渐渐增加。
今天,程健又来了敲林皓清的门。
「甚么事?」对于来客,林皓清早就熟透了,闭着眼也能猜到这么晚有谁会来找自己。
抬起手展示一下手中的食物,程健微笑发出邀请,「来问问你有没有兴趣和我共进晚餐。」
「我能说不吗?」林皓清跟着他混久了,也学了他的语气:「快进来吧,外面冷死了。」
两人把食物放好在铺上了米色卓布的小圆桌上,并坐在椅子上就开始吃起热乎乎的食物来。
「其实你是做甚么职业的?为甚么那么空闲呀?」
「我有很空闲吗?就只是来找你吃过几顿饭罢了。你不欢迎?」
「才不是,好奇问问而己」
「那到我问你,你很喜欢花吗?」
「唔,我最喜欢花了,尤其是忘忧草。」
「忘忧草?不是草来吗?」带点疑惑的问句。
「不是,忘忧草,就是萱花。忘忧忘忧,看着那鲜艳的金黄色又带点鲜橙色的花瓣,仿佛能把世上的忧愁给忘记一样。是一种
很美艳的花呢。」林皓清带点无奈地向他解释。
「哦?就因为美才喜欢?」
像仍沉醉于娇艳的忘忧草中,皓清带点敷洐「唔」地应了一声。
「我还以为有甚么特别理由。」
「要有甚么特别理由呀?美就好了。」
「那你一定很喜欢自己。」
「甚么?」这家伙又在胡说甚么啊。
「你很美呀。」回答的人一副油腔滑调,完全不感到羞赦。
林皓清顿时害羞起来,不自在地别过头:「甚么嘛,我告诉你喔,美可不是拿来形容男人的,你应该说“俊”啦。」
「甚么嘛,赞赞你还这么讲究吗?」程健学着皓清的语气说。
趁着林皓清还微微害羞,程健忽然问,「你都不需要娱乐吗?都没看见你出外。」
「也不是,只是最近要交歌,所以都留在家里。」]
「我带你去逛逛,寻找一下灵感吧。」
「去那?」
「去了不就知道?」
5.
还以为程健会带自己到甚么地方寻找灵感,结果竟然是带了自己去了游乐园,皓清是长相年轻而己,心境可是十分成熟的。
「来这里干嘛?」被杏色镜框的太阳眼镜挡去半边脸的林皓清有点不自在的说。
「寻找灵感呀。」
「在这里会找到什么灵感呀?我们还是快点走吧,两个大男人走游乐园颇怪的。」
「灵感这种东西就是要在不知不觉中产生的。况且,那有来到不玩就走的道理,起码要尝试一下吧。」
林皓清还想争论一下,但已经被程健半拖半哄地带到了摊位游戏面前。
「先由这个开始玩好了,人比较少。」
「真的要玩吗?」
「你不想?」
「果然会有点害羞吧……」
「不用害羞,没人会认得你的,你忘了你带了副特大太阳镜吗?整个就是幪面超人的样子。」
林皓清被他逗笑了,就括出去的当众和他玩起来,「那就让我代表正义来惩罚你。」
两人嬉戏了一会,就排到了队头。
「大婶,麻烦两份球。」
拿到了球,程健就身先士卒地先掷,还壮志豪情地立誓要把大奖投回来。
结果球是很快投完了,奖品是连安慰奖也拿不到。
相反,文静的林皓清还好运地投到了一个五奖,不过看着程健沮丧的样子就当礼物送了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