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我一直以为,那个孩子只是哥哥的孩子,那个女人也只是哥哥的女人,而我,在皇宫的夹缝中生存本不易,可是,这个女人和这个孩子的到来,彻彻底底让我世界改变、命运改变。
如果有来生,……我定不负他望,执手相伴……
繁华落尽,比不了歌舞升平;曲终人散,终归一世情缘落幕。
酒醉千壶,寂寞难掩,谁可相依?
那一曲,终究是给寂寞的人听的,……
叔侄,年下,伪父子!
内容标签:怅然若失 情有独钟 天作之和 宫廷侯爵
搜索关键字:主角:萧君扬 ┃ 配角:萧韶安 ┃ 其它:繁华笙歌落
第三十一章:惬意生活
我一直喜欢给那个女孩儿讲故事,从古到今,甚至野史都讲得有来到趣。偶尔我也会讲我的故事,曾经的故事。我一直以为我走了,母后会过得舒心,因为萧国的不详则代表不如意;而萧韶安则因为他的强大而会把整个国家治理的很好,可惜,我总是做错事,……因为我走了,他们都不开心。
离渊找过我,并在这个村子逗留数日。我不明白当年他笃定我为不详的时候,现在我“死”了,却还来找我。于是他住了数日,而我在桑老爹家躺了数日。
我不是刻意躺了数日,而是这残破的身子,……我摸摸我曾经断掉而又接起的腿,苦涩一笑。谁能想过,当年我从无情崖上掉下来,还能捡一条命,不过如果不是桑老爹救起我,那我可能死在崖底。
三年了,我偶尔扔了拐棍儿还会走几步,只是没有几分力气的双腿,每走一步都会倾尽我所有呼吸。何况刮风下雨的时候,我已然不能承受。可是我还是活着。
每天晚上我都在做梦,梦见曾经皇宫的生活,梦见娜蒂亚抱着萧韶安,而我则靠在她的肩膀上听故事。也许很久很久之前,我在宫中,忘了我也是个孩子,……可是我从来没有享受过孩童的天真无邪,也许八哥给过我,可是,八哥也走了,被霓裳带走了。他们走的时候很轻便,一人一马,一柄剑,一把刀,临行前,对我说,“保重!”
呵,我有什么保重的,什么都没有了,……
“爹爹,你是不是喜欢离渊叔叔?”桑妮对我说。
“没,我怎么会喜欢他,我只是……喜欢他说的京城,……”我仰着头,在躺椅上不自然的抿着嘴角。
那孩子看我皱着眉头,以为我的腿又犯病了,所以拿过毯子很乖的放在我的身上,然后张开小小的手替我拿捏起来。路过的桑老爹看我们父女俩其乐融融的模样,咧着嘴也笑了。
我仰头想,老爹多久没笑了?两年,还是三年?是不是他把我救回来,相依为命开始呢?于是习惯的垂手摸摸这孩子的头,指着不远处放这草药的簸箕,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我知道桑老爹生活已经艰难不易,晚年丧子,而儿媳妇则抛下年幼的孙女含泪回了娘家。就在他人生的最低谷的时候,又在山底捡到我,……于是有我这个大大的累赘之后,那日子更加艰难。可是老爹人缘好,有乡里乡亲的帮忙,硬是挺过了这艰难的时期,虽然我的腿伤恢复的很慢,但是在那一家人的照顾下,至少我活着,……
活着就好,我眼神暗了暗,看着乌黑一片草药,细心的挑选起来。
其实这都是一些跌打损伤的药,磨碎了敷上伤口,等好了之后一点痕迹看不出来,虽然味道难闻了些,但是我依然笑着一颗一颗的挑选着。
小丫头伏在我的身边,抬头看着我,然后很不自然的懦懦的说了句“爹爹真漂亮”后,就飞奔一样打算去烧饭。我看她要跑开的时候,一把拉住那不安分的小身子,很坏心的扑棱扑棱小脑袋,看这孩子的脸上呈现出不自然的红晕的时候,才收手放开她。
“爹爹是坏蛋!!!”桑妮扒着眼睛做个鬼脸跑开了。
我摇摇头,看这满目苍翠,微微一笑。
******
离渊离开数日后,我才从阳光少得可怜的后院搬回前院,而腿因为受到阳光的温暖照射,也不是那么酸疼了。当惬意的在院子里悠哉练步的时候,桑老爹从山上采药回来,十分小心的把背篓给我看,眼睛弯弯的指着虫子样的枯枝说,“可以让妮儿上学了,……”
听到这儿,我突然一愣,想到六岁的小丫头果然已经到了上学的年纪,可是这从来没见过世面的老爹居然想到让自己的孙女读书,我不禁对他有些敬佩。我摆弄摆弄手指,看着在厨房忙里忙外的小身影,平静的对桑老爹说,“在这些冬虫夏草卖出之前,我来教她吧,虽然我学问不大,可简单的还是会的,就当先让她入门,……”
“好好,……”老爹宝贝似的把背篓捧在怀里,“我一直希望她能走出这里,至少只要出了这座山,她就不用再跟我受苦,……”似乎想到他那因为采药失足而摔死的儿子,老人的眼睛有些湿润。
“老爹,以后我就是你儿子,……”我舔舔嘴唇,因为咬得用力,所以失色的嘴上泛着隐隐的光亮。
不知道什么原因,老爹采的药材突然多了起来,除了卖掉的,富余出来给我的也多起来。每天喝着桑妮给我熬得苦涩药汤,都有些苦得翻了白眼。可小妮子不厌其烦的哄我,然后拿出她珍藏已久的糖果给我吃。
她说等我好了,就可以去山上玩,说哪儿可以看到很远很远的地方,还可以连着天,看到父亲。我突然有些伤感,在这三年里第一次想落泪的感觉,那种感觉是我从来没有的。
也许在皇宫,那个血亲疏离的感情见怪不怪,当我变换新的环境遇到血缘至亲养的生活的模式的时候,我才发现我活得多么卑微、多么可怜。还有那个困住我上半生的华笙殿,我突然想,我要是能待在这儿一辈子,也挺好,……也许还能娶个能干的女人,生一堆娃娃,然后养一只狗,种一园子菜,然后慢慢到老。
伸个懒腰,觉得自己的身子抽长了许多,又下地慢吞吞的走了两圈,发现自己还未变成瘸子,心里有些欣喜,然后又走到门口看着初来时候画的线条,发现自己果然长高了许多。这三年,我对我的容貌已经淡忘了,想象当初桑老爹救回的我,除了手心,身上没有一处是好的地方,这些,当然也包括脸,所以,至此我三年没有照过镜子。偶尔从桑妮眼里映出我的影像,只觉得我比从前变化很大,……
至于多大,……我望着小孩儿的房间。
那孩子把自己没见过的东西都当做宝贝藏起来,什么漂亮的石头、发卡、奇怪的果实、胭脂,甚至包括别人扔掉的旧衣服,当然,也包括我想要的东西——镜子。
孩子忙里忙外,踮着脚尖不知道在煮什东西,我起身,慢慢移向她的房间,翻弄着,拿出一面有些破旧的圆形镜子,当拿到脸前的时候,突然的愣住,然后手竟然有些微微的颤抖,——
现在的自己,不似曾经的稚嫩,如今下巴削长,眼睛也由圆眼慢慢变的细长起来,还有嘴唇和鼻子,……如果不是刻意,很难找到脸上我当年的样子,可是我,我却还这样躲离渊躲了这么多天,……悲愤的无语凝噎,看着自己俨然和曾经的不同,我突然笑颜如花。
这就是所谓的“第二春”么?
“爹爹,你怎么了?”桑妮站在门口一脸疑惑。
“恩……只是想快点好起来,……”拿过一个破旧的胭脂盒,“带你翻过这座山去买更香的胭脂,……”微笑的说完,看着那孩子雀跃的神情,心里不由的也跟着高兴起来。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心境也慢慢有所不同,和刚来时的相比,我似乎变化很大,能自己洗衣服、能自己穿衣、能下厨做些有味道的饭菜,当然,偶尔我也会泡茶和酿酒。有些时候,当一个人认清事实,那这样的日子对于自己来讲也不是很麻木。于是,学会了享受生活带给自己的乐趣。
第三十二章:再见
自从与老爹说完,我便尽责的当起桑妮的启蒙老师,每天教她读书和认字。她很聪明,教她的东西不仅能记得住,而且能举一反三,我对这样的学生,感到无比的骄傲。有时候想,如果当初应了父皇纳妃,也许我第一个孩子,也有这么大了吧,……摸摸桑妮松软的头发,看她大模大样的拿过毛笔,在草纸上写这自己的名字。
当年,我是在谁的教导下写下自己的名字的呢?思索了半响,最终还是放弃了。
我记忆里,第一次拿笔写下自己名字的时候周围没有人,空旷静寂的书房里微微的只有自己的呼吸声,而门外的宫人连呼吸声都听不到。我记得我当时在害怕,想母后、想父皇,可惜,任凭我怎样的呼唤,他们都不会来的,所以萧韶安来了之后,我知道我做了父亲,所以我把百分之百的爱都给了他,什么都给了他,……
后悔么?我不禁扪心自问。
也许,后悔的是我不能连生命都给他,……
桑老爹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拿来一本医书,虽然残破不堪、虽然书页有些缺失,但是有很多重要的东西都没有丢失。当他不以为然扔给我的时候我正在院子里发呆,责令让我三天就把这些背下来的时候,我愣了下想都没想的说自己头受过伤……
换言之就是想告诉他自己因为头受伤而记忆力减退。
可没想到,桑老爹吹胡瞪眼的又把自己采药而余留下来的草药扔在我身边,一样一样的教我辨认。这样几天之后,我终于意识到,老爹他是为我好,……
没想过老爹的医术多高明,也没想过老爹在这个村子里多么受欢迎,更没想过我这样混吃等死的每一天如果将来这一家人都不在了,我该怎么办?!当桑妮开始上学,我已经把医书背得滚瓜烂熟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腿,是老爹特意的。
为什么三年还不好,为什么自己还能像正常人走路,为什么自己受了那么重的伤以至到今天,身上一点的疤痕都没有。感言桑老爹不会是隐世高医吧,……
“我可不是,如果我是,当年我儿子,我……”老爹握着拳,声音哽咽。
我静静的看着老爹发红的眼睛,然后看着安宁的午后。
“爹,你还有我,……”微微一笑,随后有些羞赧,自始至终说了不止一次这样的话,可到了今天却还感觉有些伤感。抬头看老爹囧囧有神的看着我,知道逃不过,只得抓过身边放着杂乱药材的簸箕,不自然的低下头。
我能说这些药材太复杂,我有些记不住么?!
******
老爹救死扶伤的性格我是喜欢的,要不这样,我早就横尸崖下了。虽然我幸运的没掉在水里,可崖下的地面也让我摔的够惨。只不过,此时我说的不是我掉哪儿的问题,而是另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桑老爹。又救回一个人。
从没想过除了我以外还能有人从无情崖跌落不死,望着眼前摔得血肉模糊的人,我手有些颤抖,并不是我害怕,而是我晕血。活过前半生,后半生里死过一次居然忘不掉曾经的恶习,……我望着桑老爹一脸“你将来会成为一个很好的医者”的表情的时候,我感觉我的腿有些“瘸”了。
“我不能照顾好他……”我尽量说着符合我条件的事实。
“我知道!”桑老爹拿着大烟袋,在门板上“扣扣”的敲了两下,“我没指望你能救他,我现在去采药,只要我回来前你保证他活着就行,……妮儿一会儿放学,她也能帮帮你。”
“……恩,好。”我应和着,看着我床上躺着的人,皱皱眉头,把沾了血的棉被轻轻的盖在那人的身上,然后拿着汗巾和面盆慢吞吞的走了出去。
老爹去山里采药,临走把止疼药和止血药留给我,然后告诉我那人如果发烧,就喂点黄连水。我点头称是,待老爹走后,先去厨房淘了点米,煮了粥。
那人的伤比我想象严重的多,虽然腿没有骨折,但是胸前的肋骨倒是折了几根,而且身上大大小小的伤不计其数,我为他清理伤口的时候也是冷汗涔涔,让我有些触目惊心。一盆子一盆子的水换过,我望着依然流血不断的他,有些茫然起来。
那人浅浅的呼吸,嘴唇干裂,紧闭的双眸和拧成双的眉头,让我不禁的一愣,转而摇摇头取来黄连水,一点一点的喂到那人口里。可是,每次喂进一点水,那人就呕出一口血。……
伤的真不轻呢。
简单的处理伤口后,我就拿着止血药敷在那人身上,然后认真的帮他包扎起来。桑妮回来,看我屋里躺个病人,也忙前忙后的帮我。待那人不再呕血,并能吞咽水的时候,我把煮好的米汤慢慢的送入那人的口里。
待他呼吸越来越平稳的时候,桑妮枕着我的大腿已经睡着,而天色也已经暗下来。桑老爹深夜回来,看我为那人清理的成果,满意的点点头。只不过看我一身的狼狈,略微的有些嫌气(?)。
“我抱妮儿回房,你在这儿照顾他!”老爹上前看看那人的状况,抱过睡熟的桑妮,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
“恩。”我应和,看着那人紧缩的眉头和干涸的双唇,忙不迭的拿过沾水的布帕轻轻的放入那人口中。
三天后,那人清醒,意识还是有些混沌,但是已经知道喊饿、喊渴,至此,我照顾他也方便了许多。老爹为他治疗后依然每天坚持采药、卖药、赚生活费,而桑妮除了上私塾便多了一项替我照顾那人的工作。毕竟我腿脚不灵便,为了照顾那人,我已经几次险些摔倒。
喂了那人几口粥,我坐在床沿,摸着那人温热的额头。不自觉的自言自语起来:韶安,怎么做了皇帝都不知道要好好的照顾自己呢?!
握着那人的手,头埋在那人的脖颈边,浑身酸痛也不自知。许久之后,那人混沌初醒,歪过头感到颈间毛茸茸一片,干涩的嗓子发声,居然说出让我不寒而栗的话语,——
“我是谁?”
“离我远点!!!”
望着那人熟悉的面容,我咬着下唇揪着麻布的衣角,尽量忽视他清冷伤人的话语,推推旁边椅子上的粥碗,“喝完,养好病你就可以走了,这是我的床!”说着连自己都听不懂的话,转身走了出去。
……
半响,我拿着水盆折了回来,扶起那人十分不配合的身体,慢慢把装满粥的勺子粗鲁的塞在他的口里。“如果你喝完粥就能好,我希望现在、立刻、马上,——”微微一笑,“你就能从我的视线里消失!!!”
“你!!!”那人怒,转而看我笑颜的脸,把头扭到一边,“嘶……”的一声,似乎抻到哪儿了……
第三十三章:美人儿
照顾不配合的病人是麻烦的,而对于一个对大夫不满意而且还不配合的病人,那是麻烦中的麻烦,所以我为了不中弹,除了换药,喂病人吃药,其余的我都尽量不出现在某人面前。
只是对于他问“我是谁”的问题,我已经暂时忽略了。拿着桑妮的生字簿,翻看一遍又一遍,“萧——韶——安”,我到底要为他取个什么名字呢?每当看到他斜斜的躺在床铺上,捂着被包扎的额头冥思苦想的时候,我只能暗道自己小题大做。这人活着,活着就好,无论曾经发生多大的事情,只要他活着,那么其他就与我一点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