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内一片狼籍,墙壁上驳落的黑一块黄一块,地面全是水和家具的残渣,教授视若生命般珍贵的书籍也全都付诸一炬……
离家之前我确认过电源保证全部都有关闭,物业公司却回复说原因尚在调查,不过初步排除人为放火可能。
怎么会这样呢?我想哭,却哭不出来。
我问尚阳,“什么时候出的事?”
他略带愧疚的说:“昨天早上,我听到消息就赶过来了。可惜……火势太猛,等扑灭的时候,东西全都烧光了。”
说罢张开胳膊,“可怜的孩子,来抱抱,哥哥给你安慰。”
我恼怒道:“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情开玩笑?我都无家可归了啊!啊!啊!”
“凶什么,又不是我干的……好啦好啦,你不是还有我么。没关系,到我们家住吧,不要你一分钱。”
莫旭和物业交涉完毕,将手中电话递给我,上面显示的是教授的名字。
“爸爸!”突然间声音就带了哭腔。
教授很淡定的说:“我都知道了,只要你人没关系就好。以后就暂时住在你小叔叔家吧,他答应过会照顾你的。丁果你已经长大了,以后的路要靠自己走,凡事三思后行,遇到困难就寻找帮助不要一个人硬抗,知道么?”
从小到大,他很少同我讲这样说教的话,这次或许怕打击太大才破次例。
我点点头,“知道了,下个月我就去小叔叔公司正式上班了。以后我会养活自己,你不用再给我汇生活费了。”
他叹了口气,“注意安全,多听莫旭的话。”
“好。”
教授挂了电话,我还是死死盯着手机看,不懂他为什么一点都不着急难过……不过这多少让我心里舒服点。
不就一场火么?没什么大不了的。我还有老爸,有小叔叔和尚阳,我不会住公园睡马路也不会挨饥受饿……可望着凄惨破烂的四壁,我还是想哭。
尚阳拍拍我的肩膀,“别难过了。”
因为要去接苗飞,所以暂时跟小叔叔告别。尚阳开着车,不断回头看我。
“看什么啊?”我红着眼睛问。
他欠揍的笑笑,“没什么,觉得你哭起来还挺好看的。”
我一拳打在他脑袋上,这才想起另一件让我担心的事,“苗飞怎么样?”
“那只猫?活的比我都潇洒啊!要吃要喝一句话,还会自己去冰箱翻东西,真是……我看它都成精了!”
我还是不能彻底放下心,“你们家最近没发生什么奇怪的事吧?”
尚阳斜我一眼,“说什么话哪!诶,不过有件事,说出来挺恐怖的,你可别害怕。卫蒙蒙死了,尸体还出现在我们家楼下……。”
“什么?!”我惊的差点坐起来,“她死了?还死在你们家楼下?”
“别急别急,听我说……大概是你走后的第二天,警察突然在楼发现一具无名女尸,后来经DNA确认是卫蒙蒙,尸检说腐烂程度已经死很久了,但是你走之前一天我们还见过她,你说邪不邪?”
我对这种事情已渐渐适应,倒也不是十分恐惧,便道:“为什么她会出现在你家楼下?难道是想去找你?”
说完这话我立刻愣住竖起一身鸡皮疙瘩,恨不得抽自己一个嘴巴。这不是很明显的事吗?!我早该提醒尚阳的!要是出了什么事,我怎么原谅自己……
尚阳突然刹车,转过脸幽幽道:“难怪最近几天总听到有人在窗外叫我名字。”
我瞪起眼睛,结巴道:“不,不会吧?”
他突然伸手捏住我的脸,笑的十分可恶,“骗你的,傻瓜!”
什么人啊?亏我还在为他担心!此刻恨不得上去咬他几口解恨。
刚到尚阳家,苗飞就从树上飞扑下来,蹭着我喵喵撒娇,眯着大眼作笑脸。
我抓抓它的耳朵,闷闷道:“笑什么笑,我们的家都没了……。”
“喵喵~~。”
“听不懂你在说什么,不过放心我是不会把你丢掉的。”
“喵~~。”
尚阳摸着下巴说:“其实我觉得你住在我们家比较好诶,真的不用再考虑一下么?”
说实话我也是这么认为,但是莫旭那边教授已经打好招呼,我这边反悔不太好。
当我好奇尚平为什么不在家时,尚阳道:“她啊,正在外面买嫁妆呢。”
“嫁妆?”
“是啊,”他笑的格外得意,“她要结婚了。”
居然一毕业就要结婚了?想想那个一幅蛮横长不大的丫头居然就要步入结婚殿堂,心中还真是有股说不出的失落。不过妹妹结婚,做哥哥的应该高兴嘛,嗯。
“对方是什么人?”
尚阳耸肩,“我怎么知道?”
“你不知道?”我惊奇道:“你居然放心把尚平交给一个素不相识的人?”
“你好烦啊,也不想想尚平眼里有过我么?她那种个性,嫁给谁还会吃亏不成?别担心啦,我以后抽空会去了解一下的。”
我摇头,“你这哥哥做的真烂。”
他臭美道:“也不见得啊,如果我做你哥哥,肯定把你照顾的白白胖胖的。”
我对这个头脑简单的家伙彻底无语了。
告别的时候他突然想起一件事,大叫:“莫丁果你站住,游戏里那笔账咱们还没算!”
我暗道怎么还记挂着呢,脚下立刻加速溜之大吉。
抱着苗飞来到莫旭家,我对着大门徘徊了半个小时才鼓起勇气按门铃。
进去后莫旭问:“刚在门口想什么?”
晕死,他看到了啊?我吱唔着说:“那个,我以后住在这里不会影响你生活吧?”
他说:“那你就乖一点。”
我点点头,直到他进房间才醒悟过来。什么叫做乖一点?他有比我大很多吗?真是的……虽说是小叔叔没错,但是用词好歹也要考虑一下我的感受吧?更何况,我不是一直都很乖的吗?
“是吧,苗飞?”
苗飞点点头,“喵。”
我抱住它,“还是你最好了。”
苗飞挣脱出来,钻到沙发后面去,片刻后竟叼着一个布包出来。
“什么东西?你怎么在小叔叔家都藏的有啊?”我一边打开那糟糕的死结一边道,里面东西让我心跳都快停止了。
竟然是祖母送我的那个鼎!鼎里还有一只玻璃瓶子,里面小灰蛾正在快乐的唱着歌,还有身份证户口本……
我捞起苗飞亲上一口,么啊,真没白养你这么久啊!
阿患见了我便打招呼:“咦,公子这么快就回来啦。”
我哭笑不得,“你怎么还在高兴啊,事情都过这么久了。”
然后我想起尚平结婚的事,犹豫着要不要告诉它。
它的话却让我吃了一惊,“他就要幸福了,我很开心。”
“你怎么知道的?”
“因为有人告诉我了啊。”
我愈发好奇,“是谁告诉你的?”
苗飞突然跳上我的腿,张大嘴巴吐出一颗鸡蛋大小赤红色珠子,发着亮光的表面像是燃烧着一团火焰。
我好奇的拿起来研究,看到里面禁锢着只凤凰形状的青鸟,拍打着花羽长翅在上下游离。
阿患道:“喏,就是这个放火烧了公子房屋的家伙。”
第32章:血谜
我拿着珠子去找莫旭,他正躺在床上看书。
“小叔叔,这东西你认识吗?阿患说是它烧了我家的房子。”
莫旭起身接过来,在掌心转了转,道:“它的名字叫毕方,靠吞吃火焰为生,远古时曾为火神象征,后来因屡次纵火造成杀戮,所以被神界除名。至于放火烧你房子,应该是受了别人指使,将那个鼎拿过来。”
我将鼎拿来给他,莫旭点上面的图案细数,最后眉头微微蹙起来,“只剩二十七个,竟然逃走了这么多。”
他沉思片刻,将那珠子用力捏破,毕方鸟立刻飞了出来。
“糟糕,它要逃!”我伸出两手紧紧抓住,它身体却在不停越变越大,“小叔叔你快帮帮我!”
“放开它。”莫旭伸出手,毕方鸟立刻飞过去停在上面,翅膀也收了起来,头微微垂着。
哇,真听话,看起来好乖的样子,哪里像个纵火犯?
莫旭问:“为什么要这么做?”
毕方鸟张嘴,发出尖锐响亮的叫声,“我是被马腹逼迫的。”
我插嘴道:“马腹是谁?”
它不理我,昂起脖子冲莫旭辩解道:“真的不关我事,都是它的主意!”
“知道了,回你该去的地方去。”
毕方鸟垂头丧气的缩小身体,化成指甲盖大小的一团火红色,莫旭拿起来将它放到鼎中,对正在发愣的我道:“看好。”
他咬破食指,用血在鼎上画出莲花图案,随着封印消失的瞬间,鼎身发出亮眼的蓝色光芒,上面比方才多了只毕方鸟的图案。
“每捉一只妖怪,上面封印就要多加一道。现在还有七十二只潜逃在外,以后都要靠你将它们找回来。”
靠我?靠我可以吗?我怀疑的指着鼻子,“如果,不找它们会怎么样?”
他问:“马小斌还记得么?”
我点点头,想起他吃人的模样就让人不寒而战栗。
莫旭道:“他在百妖之中实力仅排二十二,想象一下这么多妖怪在黑暗中关了几百甚至上千年,对人类的深恶痛绝再加上贪婪凶残的本性,如果将它们放到毫无还手之力的人群中,你说会怎样?”
“会有一百个马小斌……会有无数个人被吃掉……。”
“后果比你想象的更严重,它们各有本领,善于隐藏伪装,可以占领整个社会领域的每个角落。并且会迅速的找寻合适的人类结合,繁衍下一代,生出一些半人半妖的怪物。”
我听的目瞪口呆,“那我们该怎么办?这个世界有几十亿人口,不可能从中把每只妖怪都找出来的!”
莫旭将鼎递给我,“你放心,就算你不去找他,他们也会来找你。”
“找我?”我结结巴巴的说:“找我做什么,我又不是唐僧肉。”
突然间十分害怕这个扯淡的假设成真。
“你当然不是唐僧肉,他们对莫家心存忌惮也不会随意伤害你,只是……。”他看着我没有说下去。
“只是什么,你快点说啊。”
“你的血对他们有强烈的催情作用,所以我之前叮嘱过你,不要轻易受伤,一点小伤口都不可以有。”
我愣住,“催,催情?”
这个比唐僧肉更让我震撼恐惧,天,如果对方是个女人也就算了,如果是个男的……我该怎么办?!
莫旭像是看穿我的想法,道:“据我所知,百妖中只有三只雌性。人类和妖怪的区别就在于礼仪廉耻,它们对情欲的控制不像人类这么拘束,交欢于他们来说不过是繁衍下一代的手段。只要想要,随时随地都可以。”
随时随地繁衍下一代……?我欲哭无泪,“可我是个男的,我也不可能生孩子……。”
“最糟糕的就是这一点,”莫旭接下来的话让我彻底打入地狱,“如果你是女人,生过半妖后会将他们的欲望就此打消,但是……。”
我咽着口水说:“如果我现在结婚,找个女人生孩子呢?”
“那你的孩子会面对着和你一样的状况。”
“为什么是我呢?你和爸爸……。”我抓着头发不知道怎么说下去了。
“莫家传人对妖怪都有致命的吸引力,但我和你爸爸都不是。”
“那祖父呢?”
莫旭看着满头大汗的我,语调依旧平淡,“他虽然性格温和,但实际上是个很有威摄力的人,从来没有妖怪敢打他的主意。”
“那曾祖父呢?曾曾曾祖父呢?我们莫家之前的那些传人是怎么过的?”
“他们啊,”莫旭道:“他们都是很有能力的人。”
……那也就是说,面对如此悲惨局面的我是史上第一个?
我继续道:“那怎么样才能和他们一样成为有能力的人?让那些妖怪感到畏惧害怕?”
“能力是天生的,改不了。”
“那有没有什么防御的方法?”
“我说过了,不要轻易受伤。”
我连忙抱起肩膀,先天能力不足,后天无法补救,还有一身让人恐惧的宝贵血液……
我烧高香让那些妖怪一辈子不来找就好了,还去不怕死的抓他们回来?和那些妖怪……那什么,想起医院黑夜中马小斌那个湿漉漉的吻,不如杀了我倒是更情愿些!
莫旭约是怕我对人生太绝望,又稍稍给了些安慰,“你不用担心,我会尽量帮你。除此之外,或许还会有一些妖怪帮你。”
“妖怪帮我?”
“并不是所有的妖怪都是不明事理的,其中不乏一些深明大义的,只不过是贪恋怀念人类的温暖或心存执念。倘若你能说动它们,帮你对付另外一些妖怪应该不是大问题。”
我拍胸口庆幸,“那就好,那就好。”
“你先别抱太大希望,就目前来说,你还不具备让他们臣服的个人魅力。”
个人魅力?是传说中令人见人爱令花见花开的那种东西吗?也应该是天生的吧?
这话说跟不说好像都没什么区别啊……
未来几天我过的很谨慎,每走一步都小心翼翼的,削水果怕划伤手走路怕摔倒睡觉都害怕天花板会突然砸下来。
莫旭实在看不下去我的神经质,便提前让我去鼎盛上班。
我被人事分去设计部,跟在习凤手下做事。整个办公室十五人全是男性,只有一个整理文件的MM。
美女冲我微微一笑,“唉呀,这不是保洁弟弟嘛,分到我们部门来啦。嗨,你好。”
办公室立刻杀气弥漫,埋头在电脑前的同事此刻个个面带凶光的看着我。
无辜的公敌强笑着冲他们打招呼,“大家好,我叫莫丁果,很高兴分到这里,希望以后的工作中大家多多指教。”
办公室鸦雀无声,众人神情木讷的看着我。
跟在一旁的习凤幸灾乐祸道:“看来你不怎么受欢迎啊。”
这让我有点受伤,不过很快打起精神。依自己目前处境,如果受男人欢迎才应该惊悚吧?
一个眼镜男咳嗽两声,起身道:“部门来了新人,我们晚上聚餐欢迎一下吧。”
“好啊。”“OK。”“支持。”“附议。”……
咦,原来大家还是蛮友好的嘛。
下班后跟着习凤一起走,路上接到莫旭的电话。
“你什么时候回去?”
“不知道啊,今天同事们说来了新人,要聚餐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