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考结束后,从考场刚跑出来,楚小可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找个情人,因为今天是他十七岁的最后一天,他马上就要成为成年人
了。
小可是上帝创造的奇迹,无论哪个女孩能拥有与他同样的耳朵、鼻子、眼睛、眉毛、头发或者手指之一便可成为傲视寰宇的绝代
美女,更遑论身材、微笑、步伐等内在素养,他长发素颜,眼睛清亮,笑的时候露出扇贝般小小透明的牙齿,没有半点用心刻意
,却一举一动感染着周围人群的情绪,牵引着人们的目光。
但小可只是个男孩儿,并且他有一个致命的弱点——身高。
马上要迈入双十年华的小可只有161公分,确切点说是161.161公分。说实话,这个身高对目前的女孩子来说都是一个极为普通的
,略嫌矮的尺度,更别提对男孩子来说了。
女孩子找男朋友的时候经常说,最好是一百八十公分以上,高大魁梧的男人才会有安全感,如果放低尺度,那也要一百七十五公
分以上,这样类推,小可真的是相当于一个小孩子了。
小可在大学读大二了,班里比他丑很多的男孩子都有了女朋友,惟独他还是孤家寡人一个,他恨啊,恨不生成项羽般的气势昂昂
的大丈夫。
最可气的是他家里的人都比他高,高很多,虽然家里只有妈妈和舅舅两个人,妈妈176公分,舅舅也有178公分,所以妈妈和舅舅
整天叫已经十九岁的小可——宝宝!
早晨妈妈叫他起床就喊:「宝宝,起床喽,乖,要去上学了。」
因为学校离家近,所以小可不住校,可是——这也让他的同学们都知道了他的名字——宝宝,这下全班同学都不叫他小可,干脆
直接叫他「宝宝」了。
这是楚小可一生的耻辱!
十九岁的最后一天,楚小可决定找个情人了,找个情人来证明他的男子汉价值,他希望大学毕业就结婚,然后生一大堆小娃娃,
让娃娃们叫他爸爸,因为小可从小到大只有两个伟大的理想,其中之一,也是最重要最伟大的一个理想就是——当家长!
每次只要有自我介绍的机会时,他总会在报完姓名之後大声的说:「……将来我的志愿是当、家、长喔!」
可惜,照目前的形势来看,妈妈是家里的绝对权威,其次是舅舅,根本没有他说话的份,甚至读这个林木专业都不是他的爱好,
他好恨啊,和对自己身高的不满一样,又是他人生的一大恨事。
所以,他绝对要找个情人!
在离小可的大学校园不远的地方,住着一位老婆婆,老婆婆姓许,据说夫家姓吴,吴先生早逝,大人们就称婆婆吴许氏,小孩子
就叫他吴婆婆。吴婆婆永远一身黑,就像安徒生童话中的老巫婆,而且这位婆婆真的会算命,经常有人去求她指点迷津,最多的
是求财和求姻缘签的。
今天楚小可一大早他就直奔婆婆的家里,扣响了婆婆家的门。
婆婆用那双犀利的目光再三打量他,最后叹了口气,慢悠悠地说:「孩子呀,你的红鸾星动了,很快就会遇到命中人的,可是…
…」
「呀呼!呀呼!啦啦啦……」楚小可高兴地手舞足蹈,根本没有听婆婆把话讲完,然后他又直接问他最关心的事:「婆婆,我什
么时候才能遇到她?在哪里遇到她?」
吴婆婆又打量了他一番,心事重重又胸有成竹地告诫他:「不要去舞厅、酒吧找情人,最好的情人应该去教堂里找,一个有爱心
的人,一个喜欢和上帝对话的人,一定较成熟,而且富有同情心和责任感。」
楚小可相信了。他决定去教堂寻找命中人。
他选择了一件有着利落剪裁款式的七分袖T恤,和写意的棉加莱卡原料的长裤搭配,飒爽中流露一点点的感性魅力。
湿热的春风轻拂着,将天空中的朵朵白云吹散,使之飘向远方。街道上听不到人声,只有灰尘和一些柳絮被风卷起发出的咝咝声
。它们被风从这条街吹到那条街,就像在无形的气流吹拂下的一群群蝴蝶,时而聚合在一起,时而四散分开。
楚小可的心情就像飞扬的花絮,美不胜收。
东街口的教堂是一座古老的建筑,是十九世纪末西方传道士来到中国时建造的,有很高的拱门,花花绿绿的窗子,阳光透过窗子
留下班班驳驳的影子。
刚进门,一眼就看见一个男子地坐在最后一排,今天正值礼拜日,人非常多,只有男子身边的一个空位置了。
第一感觉糟糕,小可便心怀鬼胎地向他走去,在他身边小心地坐下。小可有点心虚,装模作样用手干洗一下有点发烫的脸,嘘了
一口气,情绪稍稍稳定一点。
他的两眼在教堂里逡巡,除了大妈奶奶级别的,就是只有几岁的小妹妹,根本没有漂亮的姐姐,小可失望地叹了口气,因为他的
叹气声,男子转过头看他,小可冲拍凶用夹牡囊坏愫熘讨辶酥灞亲樱?凶游⑽⒁恍Γ?悴辉倏此??
无法平静下来的小可只好再度看向教堂里这个唯一的年轻人。
身边的男子选择的是一个角落,光线有点暗淡,只能看得到他突出的五官线条,眉,鼻梁,唇线,下颌,在幽暗的灯光暗影中,
折射著近乎雕塑一般完美的面容,一身银灰色的西装,头发也梳的一丝不苟,看上去大约二十五六岁,或者更年轻,只是那成熟
稳重的气质令人不容忽视。
看那价值不菲的名牌西装,看那高雅端庄的坐姿,看那手腕中偶尔闪烁一下的名牌手表,不用问,是这个社会的宠儿,事业上的
成功人士,所谓的菁英分子。
高大!英俊!成熟!
是个最最令小可嫉妒的,拥有小可所有没有的气质的男人!
小可扭转了头,恨!
人生又多了一件恨事。
台上牧师在布道,口才很好。
牧师高声说:「请我们一起来朗诵赞美诗。」
大伙都站了起来,小可也傻傻地站了起来。每人手里都有一本《圣经》,而小可手里没有,再斜眼看邻座的那个男子,手里也空
空的,他有点难为情地对小可浅浅一笑,然后悄悄地退了出去。
小可有点怀疑地看着他走出,突然觉得有点寂寞。
大概五分钟过去,男子又进来了,手里拿着一本《圣经》,刚买的。
小可怪他小气,才买一本。
男子微笑着说:「一本自有好处,可以和你一起读!」
当着上帝的面,小可相信他的真话,然后是一种说不出的感动。
可是——这绝对不是一见钟情!
当他们与众人诵到『仰躺在青草地上,看天空中的飞鸟……』时,小可深深地陶醉了,便对男子说:「下周二,我们去郊外看飞
鸟,好吗?」
想不到男子兴奋地抓起他的手说:「好呀!我一直有这种非分之想,只是不敢提!」
趁小可还在回味「非分之想」一词的当儿,男子用他的两只手把小可的手合围起来,低头一嗅,深情地叹了一句:「好香!」
小可当即就想吐,他有点嗔有点恼地抽回自己的手,全教堂的人在「阿门」声中纷纷站了起来,似乎他们都向小可这边看着,脸
上带着善意的微笑。
小可恨恨地想杀人,可是在上帝面前……呜……
走出教堂,重新来到暖暖的灿烂的春阳下,楚小可对着男子又打又踢:「为什么你也会来这里?披着养皮的狼!」
「哎——错了,是披着人皮的狼,呵呵……」男子悠然自得地笑着,边说边抚弄小可光泽亮丽的头发,楚小可像只大敌当前的小
刺猬,全身的毫毛都竖起来了。
「秦慕楚!我恨你!本来我是要——」
「是要怎么的?」秦慕楚好整以暇地看着,一丝一丝地缕他的头发,一根一根的抚平他倒竖的毫毛,「是要找女朋友的吗?」
「哼!」楚小可愤愤不平。
「要不要我开车送你回家?」秦慕楚问。
「不用!」明知道教堂离他家只有几步路的嘛!
「哦……我可是非常习惯以车代步的。」
「哼!白痴!」秦慕楚家和他是邻居,也就是说也只距离教堂几步路,他居然还开车,真是耍帅的呆瓜!有钱撑的!
于是楚小可慢悠悠地打道回府,居然忘记了要找命中人的事,他就这个性子,听风就是雨,可是眨眼又忘了刚才天大般的事。
秦慕楚开着车子在他身边像只拍不掉的苍蝇,世界上最大最讨厌最恶心的苍蝇。
「宝宝,要不要去吃肯得鸡?」
「不要!」楚小可坚决拒绝。
「那去吃西式大餐?」
「不要!」楚小可不太坚决了。
「要不要吃日本料理?」
「呜……不要。」楚小可的肚子开始咕噜噜地叫。
「那宫廷小吃呢?」
「呜呜……呜……不……要!」终于到家了,楚小可逃难一样跑进家,然后狠狠地关上门,他们住的地方比较偏僻,独门独院,
大多是平房,带着一个小小的花园,非常别致幽雅。
该死的秦慕楚,让他的肚子又折磨他,胃酸全跑出来了。
楚小可打开门,咚咚地走进去:「舅舅,我回来了!做饭了吗?」
「小可,过来这边。」回答的居然是常常不在家的妈妈。
小可满面狐疑地跟着妈妈走进客厅,除了舅舅冷香尘,在客厅的雕花木沙发上还端坐着一个约莫五十岁的男子,男子有着端庄的
架势和端正的脸膛,鼻直口方,眉黑而重,眼黑而亮,男子看到小可马上站起来,笑着向他打招呼:「小可,你好。」
楚小可笑也不笑一下,僵硬地点了下头:「你好。妈妈,有什么事吗?」
「小可,妈妈决定结婚了。」冷绣茵微笑着说,她是个医生,虽然人过中年,风姿依然如昨,她是男性病专科的医生,虽然因为
病多涉及隐私,一开始受到很多冷言冷语,她却从没动摇过,如今已是响当当的男性病专科权威。
楚小可的脸更黑了,他早知道又会是这样的事!
「小可,我叫沈惊鸿,一直爱慕你的母亲,我们——」沈惊鸿试图解释。
「冷绣茵,你要结婚是你的事,不必和我商量!我要离家出走!哼!」父亲把他抗在肩膀上戏耍的日子恍若眼前,尸骨未凉妈妈
居然又要结婚了!绝对不能原谅!
「小可!小可!」冷香尘追出来,楚小可一直向前跑,「小可!你去哪里?」
「不要你管!你们都是叛徒!叛徒!」楚小可哭泣起来,泪水在风中翻飞,「我再也不要这个家了!」
夜深了,天是那种深邃的蓝,月亮像纸糊般晕黄,三月的夜晚,有着三月微凉的风。
秦慕楚踉跄着从床上伸出手摸电话,摸了半天才找到话筒,拿起来,一阵沉默,他叫:「谁?说话!」
一阵盲音,对方挂了。
他妈的,就算打错了,好歹也有个交待呀!原来的困乏消失了,秦慕楚一时心里空落落的,不知是放下电话好,还是自己仍有什
么别的想法。躲回床上,觉得有点冷。
过了半天,他刚迷糊着要睡去,电话又响了:「哪个?不说我杀了你!」
「慕哥哥……呜……哇……」
「小可!怎么了?别哭啊,出什么事了?」秦慕楚这下彻底醒了,他翻身坐起来,开始单手穿衣服,楚小可最恨喊人哥哥,只有
在最无助的时候才这么叫他,比如有一次小可差点在池塘里淹死,他就挣扎大喊:「慕哥哥!慕哥哥!」结果又咕咚咕咚多喝了
几口水!
「我……呜……我……」
「你现在在哪里?你没在家吧?」
「我……在……你家门前。」楚小可呜咽着说,他游荡了很久,最终还是转回了原点,死活也不肯回家,就给秦慕楚打了电话。
放下电话,秦慕楚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出来,打开大门,可不,楚小可一个人坐在台阶上,眼睛红红的。
未等秦慕楚问怎么了,楚小可就冲过来一把抱住他的脖子,说:「没家的感觉好可怕。」
然后就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往秦慕楚身上擦。
秦慕楚不明所以,只是茫目的拥着他,告诉他:「你不会没有家的。」
楚小可点点头,像只无尾熊吊在秦慕楚的脖子上,任他抱着走进这个只和自己家有一墙之隔的房子。
2
被超级大熊抱着,那微微的体温让楚小可开始乐陶陶起来,忘记了刚才为什么哭泣。
他实在是个很容易满足的孩子,可是——他猛烈地咳嗽起来,一股怪怪的说不清是臭是酸是涩是辛辣的味道铺天盖地向他席卷而
来。
他从秦慕楚身上跳下来,连连咳嗽,边咳嗽边捂鼻子:「你这里是什么地方啊!」
「当然是家喽。」秦慕楚笑眯眯地说。
「猪窝也不如,咳……咳咳……这是人住的地方吗?咳……咳咳……」
和小可家一样的大门,里面却狭小了许多,只有一室一厅,一间厨房,一间洗浴间,怎么看怎么逼仄,几乎让人喘不过气来。或
许原本是白色的墙壁,现在已经成了灰色的,粗糙的原木桌椅(后来小可才知道,其实都是檀木的,粉珍贵的样子),唯一一点
现代化的摆设就是那部电话和一台中古时代的黑白电视机了,嗯,最近好像流行黑白剧照,可是,也不能因此就凑合著看黑白电
视吧?这是什么时代了?
地方逼仄也就罢了,陈设落后也还罢了,最让人不能容忍的是遍地的衣服,衬衣、长裤、领带,袜子,天!连内裤也胡乱丢在地
上,肯定是没有洗的,楚小可扭过头看秦慕楚,他有些脸红红的,带著讪讪的笑,真是人不可貌相!
看他穿的光鲜体面的,谁知道背后是这样的?
楚小可的心理总算获得了一点点的平衡。
人都是很奇怪的,总要看到别人有什么地方比自己差才会感到心满意足,比如有位获得诺贝尔奖的物理学家,当别人向他祝贺时
,他捂着嘴巴说:「呜……呜呜……我的牙痛死了。」所有人都释然一笑,这才心情轻松自得地告辞了。
小可的心理就和这差不多。
小可站在客厅的中间,不知道在哪里插脚:「这是人住的地方吗?」
虽然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时候,小可的歹毒嘴巴还是自动发挥了作用。
「呃……我……不太会打扫整理。」秦慕楚挠挠头皮,一副很困窘的样子。
「这不是理由!」小可把外套扔在椅子上,快速收拾起一地的杂乱衣物,「洗衣篮呢?」因为妈妈工作忙,从小他就跟着舅舅学
会了料理家务,舅舅常夸他手脚麻利,干什么像什么。
「嗯?在这里!」手忙脚乱的家伙从洗浴间拿过洗衣篮,把衣服统统扔到里面,然后再收拾废品。
「垃圾袋?」把速食面的袋子和一些零碎放一起,「把这些垃圾扔到外面去!」
「嗯,好!」秦慕楚提著垃圾出去了,小可想喝口水,找了半天什么也没找到,幸好厨房里有锅碗瓢勺,开始烧开水,喘一口气
,脑子一冷静,就开始愤愤不平起来,为什么他要帮这家伙整理呢?
他总算知道了什么是『金玉其表,败絮其内』。
从外面回来的秦慕楚带来了两个美式汉堡,还热腾腾的。
「来吃点东西,饿了吧?」秦慕楚笑著,全然没看到小可一脸的怒火。
「不吃,没胃口!」最不能容忍脏乱的小可,像只火烧屁股的蚂蚁团团转,「为什么你这里连洗衣粉也没有?香皂呢?沐浴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