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流寄微(出书版)上 BY 彻夜流香

作者:  录入:04-21

文案:

一个是落拓不羁的江湖浪人,

一个是贪财成性的十九王爷,

身分、性格迥异的两人甫一见面便火花四起。

胡不归不小心撞死了对方的「爱虫」,

元英竟公然将他当肥羊痛宰;

而胡不归一场乌龙刺杀,不仅找错了对象,

更让彼此有了要命的「亲密接触」?!

为调查太子失踪,彷若冤家的两人却不得不并肩同行。

一场阴错阳差,谁又能看清玩世不恭下深藏的心?

我一口气跑到紫式微的窗下,见他正在写扇子,我第一眼见到他的时候,他的扇子是「千里豪侠」,后来再见的时候就成了「千

金难求」,这次不知道又要改成什么。

我看他的手上上下下,比划了很久,才落笔,那四字刚好我熟悉得很:风流寄微。

紫式微写完了一抬头便看见了我,似乎吓了一跳,似乎略有一些不知道是搁下先招呼我,还是搁下我先招呼扇子。

我跳进门,大叫一声道:「胡不归,你是不是心里头念着我,所以才要把我写在扇子之上啊!」

紫式微呸了一声,道:「风流以寄微,你不过刚好叫寄微罢了。」……

楔子

王爷是一个高危险的差事。

人都说王爷权重位高,却不知道王爷最招人惦记。

西夏皇朝有二位开国高祖,元帝跟紫氏,两人是异姓兄弟。我的祖先元帝为始皇,承诺兄终弟及。

我出生的时候,正是元帝刚崩,紫氏太子谋逆。至于为什么皇帝崩了太子还要谋反,这我就不太好说了。

听奶娘说,当年太后皇奶奶在宫里替我摆百日宴。宴不过三巡,我突然大哭了起来,皇奶奶猛然惊醒,发现了刺客。

她老人家耳聪目明,知晓是太子所为,立即派兵把太子府上的人砍得人仰马翻,脑袋掉了一地。整个太子府跟西瓜地招了马贼似

的,满地鲜红,一塌糊涂。

「王爷,您又说来吓奴家!」我怀里的小美人揉着胸嗔道。

「王爷,您前面说王爷招人惦记,后面说太后,嘻嘻,王爷,您是想说您还刚满百日,就招太后惦记了一会吧!」我身后的小相

公揉着我的肩笑道。

我啧啧拍了拍他的手,所以说男人永远比女人要会看问题。这倒是跟聪不聪明没关系,就好比我令人拿上来一坛上好的竹叶青露

,男人就只看到了好酒,女人却关心送上来的是一个几品级的太监。

我说得兴起,刚想把这故事再延伸开去。门匡一声被人撞开了,一个穿着明黄色锦袍的男人走了进来。要说那件黄色缂金九龙缎

袍做得真是非常精致,四爪金龙腾云驾雾,下方深浅金线堆出层层水纹,象征着江山万里,绵延不绝。

我身边的四个美人一起大叫了一声,拉过棉被将自己裹了起来。其实大家刚才彼此都看了一个通透,我倒不知道他们这么在乎多

一个人看。

棉被一拉,唯独剩我一人光臀坐在那里,倒也不是全然一点不尴尬。

那人站在那里说,道:「寄微,我们重新开始吧……」

此人说这话的时候,正是暮春。江边的柳絮棉飞,东风一卷,那些白如雪子的棉絮便穿庭入院,犹如下了一场鹅毛大雪,跟我当

年与他相识那时一般,虽然还没似足十分,六、七分总也是有的。

只是我认识此人是初冬,如今却是暮春,差得不是一点半点。

我想了想,抽过边上一件外罩,将它系在自己的下面,然后挪到床下,跪地行了一个礼,道:「臣给皇上请安。」

忘了说重点,来人是西夏皇朝第一位紫氏皇帝,式微。而我则还是三朝金山不倒,最受帝宠,始终是当朝第一王爷——晋王元英

第一章

我出生于西夏皇朝十二年,因为百日的时候救过皇太后奶奶一命,被她老人家亲口御封为:金童。

我娘当时说了一句:「太后是老佛爷再世,英儿是金童,自然是为佛爷保驾护航。」

皇奶奶大为高兴,指着我娘道:「身分尊贵,果然说话也与众不同。」

也不知道是不是娘太高兴,回去不到一年便驾鹤西去。再过一年,父亲同驾而去。所以本王没事就爱在府里养着这种动物骑乘,

不做景观,方便探亲访友也好。

皇太后奶奶指我过继给了当今的皇上为第十九子,其实皇上的儿子并不多,统共只有四位。但在太后奶奶不遗馀力的招兵买马之

下,皇上的亲干儿子加起来一下子超过了二十位。

爹娘二人一去世,我这孤儿王爷备受皇奶奶的恩宠。这事其实我也不是非常想要,因为送礼的人多,背地里使暗枪的人就更多。

当朝的皇子当中,我最受人宠爱,自然就有人最不受宠,那就是我二哥太子元林。

元林的母亲是紫姬,正宗紫氏的女儿,很多人都说皇奶奶之所以选了二哥,那纯粹是为了权衡势力,毕竟紫氏太子虽然灭了,可

是紫氏的势力却仍然还在。

紫氏分为东紫与西紫,都说东紫出谋士,西紫出术士。我当时就觉得这也不算是什么美名,琢磨琢磨,都感觉是在说紫氏出骗子

我二哥倒是一个实诚的人,一是一两,二是二两,算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这样我反而踏实,毕竟知道代价总比不知道的要好。所以我不但是最受皇奶奶的恩宠,也是太子哥哥相处时间最长的一个弟弟。

常听有人叹气,道:「别看晋王年幼,长大了一定是一个了不得的人物!」

我听着这些风言风语,虽然不知道是谁说的,但敢肯定他一定不是西紫的人。

那年时过立冬,我跟太子下扬州。

这天,天上纷纷扬扬下起了鹅毛大雪。江南气候温暖,即便是这绝寒之日,大地也始终积雪而不冻冰,洁白的雪花打着圈落入瘦

西湖中,在湖面上旋转了一下便任水流去,湖水依然是清澈如碧,千丈见底。

这么个寒天冻日,原本瘦西湖中应该人鸟声俱绝,但扬州是出了名的烟花地,不多时便一艘花舫徐徐而来,有几个文人骚客拥着

毳衣炉火往江心赏雪。这几个文人骚客嘛……自然就是我跟太子哥元林了。

花舫绕了一周靠岸,我听有人大喊:「妈呀,这位客官!看你面带乌云,双目带赤,恐怕有血光之灾啊!」

一个留着山羊胡须,穿着黄旧道士服的瘦子一把拦住了路人。他瞎了一只眼,不过露在眼罩外面的那只好眼睛倒是神采烁烁,精

神得很。

「臭道士……」那汉子一把纠住道士,吼道:「你敢说老子有血光之灾!」他面红耳赤,嘴里的唾沫横飞。

道士一边辛苦地躲避唾沫,一边讪笑道:「非也,非也,这位大爷。是您的面相说的,非小道士信口胡说。」

那汉子嘿嘿笑道:「那你……有没有照镜子?」

道士陪笑道:「小道清晨出门自然有照的,方才就没照。小道长得不如大哥你这么神猛,不用时时照镜子!」

那汉子哈哈大笑了一阵,断断续续地道:「既然照过镜子,那你、你……你怎么不知道自己今日有血光之灾呢?」

「血……血光之灾!」独眼道士还没回过神来,那汉子已经一拳砸下。

「大事不妙,快跑啊!」

那汉子一拳就砸在了一柄摺扇上。他使劲往下砸,却难以撼动它分毫!

他瞪大了眼珠子,用了吃奶的力气往下压拳头,却见那柄摺扇陡然打开。眼前一晃,摺扇结结实实打中了他的额头。

那汉子跌跌撞撞退后了几步,只听那个道士摇头道:「血光之灾,血光之灾啊!」

那汉子摸了一下自己的眼角,果然见掌心中一缕血痕。他站在那里一阵发呆,一抬头,却见一位落拓年轻男子雪天里晃着摺扇。

大汉似乎意识到伤了自己的人就是他,大吼一声冲了过去。只听那年轻男子嘀咕道:「倒也,倒也!」

那汉子果然扑倒雪中,居然在冰天雪地当中呼呼大睡了起来。

「啧,啧,二叔,你又走眼了。」年轻男子摇头摇扇叹道。

「这人面红耳赤,额头发青,还不是血光之兆!」道士不服气地道。

年轻男子一笑,他长相其实一般得很。只是这一笑,有一种看破世情,来去了不相关的潇洒。

他道:「这人面红耳赤,口喷酒气,分明是个酒徒。」

道士指着倒地的醉汉,强辞夺理地道:「他见血了,还不是血光之灾!」

看来这大汉也算倒霉,碰上了一个带保镖的术士,我微微一笑。

岸上一片吵闹,又恢复了平静。这种荒年灾月,除了我这个坐在船上看热闹的人,别人都是行色匆匆,生怕惹上是非。

花舫靠了一会儿岸,又接着游湖。船漂出去老远,我转头又看了一眼那个年轻男子,他一头长发,用一根麻绳草草系住,脚上穿

着一双破鞋,样子潦倒至极。

但那年轻男子手中摇着一柄摺扇,彷佛身着锦装,神色间颇落拓潇洒,哪里有落魄之态,满天雪花之下,他着实令人印象深刻。

所以要说当今的皇上,其实是我第一眼见到的。

我们游过了湖,便回了客栈用膳。扬州富甲天下,但周边闹饥荒,所以城里的流民甚多,尤其是各个客栈周围,围的人更是多。

太子元林淡淡地吩咐给灾民一点钱,既然是太子吩咐,那自然是旨意,但他素来只有旨意却绝不给款,手下的人都眼巴巴地看着

我。

我这人最要命的地方就是心软,但每每心软过后就会后悔。因此一阵忙乱过后,我摸着空空如也的腰包就一阵后悔。

这个时候有人闯了进来,正是我在湖边看见的年轻男子。他一路冲了进来,上气不接下气,或者是动静太大,我二哥转过脸来看

了他一眼。

那人立时就愣住了。我二哥的相貌,不要说是西夏皇朝,即便是整个西夏国也很难找出第二个。

二哥虽然出门在外,但全然不是江湖人的行头。是那种宽袍,层层叠叠的里衣、中衣、外服的领口、盘旋而下的袍服,簇拥着他

,令他看看上去雍容无比,有一种难以描摹的贵气,彷佛天生便是高高凌驾于他人之上。

他长眉入鬓,眸黑如漆,俊美异常。衬着客栈外摇曳的树影,落叶凌乱飘下,如同一幅一气呵成的画卷,天人之色。

因此,胡不归看得目瞪口呆,其实我也是可以谅解的。

我上去吆喝了一下,道:「喂,你刚才撞了我一下!」我从怀里掏出一只小甲虫,那只小甲虫已经被撞了个稀巴烂,含怒道:「

你撞死了我的爱虫,怎么赔我?」

那男子这才依依不舍地将眼睛转了过来,略微皱了一下眉头。我发现这个男子的五官长得或者平常,一双眉毛却是英挺漂亮之极

,眉浓而乌黑,眉型干净如两道远山,透着着一种睿智。

二哥本来已经把头转过去了,我一闹,他又转过头来。那年轻的男子立时转换了脸上的不耐,于是冲我长长作了一揖,起身打开

摺扇潇洒地笑道:「这位小兄弟,刚才撞了你,是我胡不归的不是。」

也许我说第一眼见到的人是紫式微,那是错误的。因为我第一眼见到的应该是胡不归,我挑了挑眉道:「那你马马虎虎,赔我一

百两银子吧!」

「一百两银子?!」胡不归失声叫道,刚才那潇洒之态陡然尽失。他拼命地摇着扇子,挡着嘴低声道:「小哥,你看我穿的,破

衣烂衫,哪里能掏得出一百两银子。」

我指着他的衣衫,笑嘻嘻地道:「你这麻衫看似破烂,却是江湖第一兵器手成东来所造。里面所嵌的金丝陨石,令此衫刀枪不入

,是江湖中一等一的珍品。你这双破鞋子,面子虽破,但可以看出里面是用裘皮、千狐之腋做成的一双鞋里子,没有千金,百金

也是有的。」

胡不归的扇子摇得上下翻飞,上下打量着我,嘴里低低叫苦,喃喃地道:「出门不吉,出门不吉,碰上一个当铺的朝奉。」

胡不归收起摺扇,摆出讨价还价的架式:「只是你这只不过是只小甲虫,要不了区区一纹钱,哪里又值一百两银子。」

「小甲虫,你说它是小甲虫?」我含泪道:「它有名字的,叫元宝!」

「好吧,好吧!」胡不归似乎很想快点摆脱我,从怀中摸出二纹钱,道:「就赔你二纹钱好了!」

「你杀了元宝,就赔二纹钱?」那我愤怒地道:「你可知道我待它如兄如弟?如今它去了,你就赔我区区二纹钱?!」

胡不归被我吼得耳边一阵嗡嗡,从怀里掏出钱袋子,还没拆开就被我一把抢了过去,把里面的钱都倒了出来。

一共十多两碎银子。我脸上的泪立即收了个干净,颇有一些鄙夷地道:「看你穿得深藏不露的,原来是真没钱!」手一翻,哼道

:「这钱褡子破归破,倒是绣着金丝,就算拿来抵帐了。」

「我还当是当铺的朝奉,原来你分明是一强盗!」胡不归眼中冒火,头上生烟,有意要动粗。

我转头对屋内的年轻男子,叫了一声道:「哥……」

胡不归眼中的火立时灭了,他立即挺起了胸膛,淡定地摇起了扇子,一派世外高人,不与俗人争长短的风范。

二哥站起了身向外走去,路过胡不归的时候,只淡淡扫了他一眼。胡不归看起来似乎又是一阵耳热心跳,等他心跳过去了,我二

哥自然没了人影。

他大叫了一声,立时冲出门去,只见街头人影幢幢,哪里还有二哥的踪影。他气得跳脚,都不知道是可惜自己冤枉大方了那十数

两银子,还是失了二哥的踪影。其实我就在他身后不到十步路的地方,他居然都没有发现……委实可惜。

隔了一条街的行苑里,我将那钱袋丢到桌上。

旁边一个小厮数了数钱,低声道:「王爷,进帐十五两银子,我看这破袋子倒是能值不少钱……」

他拿起手指刚数了个数,我已经道:「五两金子。」

小厮眼皮跳了跳,道:「王爷,你算得这么准!」

我掂了掂那钱袋,笑道:「这是苏州沈三娘的刺绣,但不说这刺绣,就是这上面的金子,也值不少钱,五两金子只多不少!」

「这是只肥羊啊!」小厮咂舌道。

我摸着下巴道:「可惜了,怎么最近本地官员进献这么少!」

小厮看了我一眼,欲言又止,我眉毛一挑,道:「有话就说!」

小厮才道:「十日前,左县令上门,进献王爷一幅沉香子山。王爷你就说要用黄金做托,还要你一人这么高,又说这样才能春风

拂面,香似春花,如今听说左县官正在四处卖自家的房子。

「五日前,李道台向王爷进献墨宝一幅。你又说非羊白子玉做轴不能突显此幅墨宝的价值,还要两个轴头有您拳头这么大。听说

道台大人因为筹不够钱买这两个拳头大的轴头,心急生火,火气过旺,一时背过了气,现在还没醒。所以……」小厮看了我一眼

,才道:「官员们都吓得不敢上门了。」

我满面愁容,道:「谁让这些官员个个附庸风雅,直接上门送钱不就妥当了嘛!」且挥了挥手,道:「把二哥给我们的帐单拿来

瞧瞧!」

小厮应了一声,打开箱子取来一个卷轴。一拉开足足一丈长,里面都用蝇头小字写满了各式名目,例如:踩坏太子府三百年前青

砖一块、纹银一百两;碎坏太子府一只三百年前茶碗、纹银五百两……

我越看越愁,小厮也颇有压力地道:「你说奇不奇怪,太子府不过建府数十年,怎么里头的东西全部是三百年前……王爷,你什

么时候又骇死了太子府湖里一条十足金贵的鱼?太子府里的紫微湖足足数千尺宽,你还能骇死里面一条小小的鱼?!」

我一拍掌,道:「元宝你说得不错,我要去找二哥理论去!」

元宝吓了一大跳,一把拉住他,道:「不要了,王爷,以前帐单不过才三尺长。现在这么长,都是你前去理论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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