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思晨躺在床上,蜷缩着身体,他背对着这边,韩逸轩看不见他的脸,他皱眉走过去扳过他的身体,潮红的脸上有些憔悴,眉心都快被他拧成川字型,额上密布着细细的汗珠,他闭着眼,看得出来,他是极痛苦的。
韩逸轩伸手探上他的额头,又快速的收回来,这么烫,他真得疯了吗?
亚思站在一边不知所措,想是这几天被那霸道的老大给折腾的够呛,此刻已经完全失了方寸,瞧他那张比他还难看的脸色就知道是怎么回事。
卓思晨一直蜷着身体,双手牢牢抱着腰,他想拉开他的手去查看,可他抓得太紧,他没成功,亚思在一旁叹气,“就是这样,我根本没办法。”
韩逸轩真是气得想一拳挥上那张脸,什么时候他变得这么任性了?他瞥了亚思一眼,回头,他抓住他的手腕硬是将它拽开。
他不是亚思,不会怕他,不将他的手拧断已经算对他客气,他恶作剧般的在心里暗自叫爽。
他单手硬制住那双乱动的手腕,一手撩开他的衣服,在见到腰上那条长长的伤口时,他的眼珠都快要瞪凸出来,他转身朝亚思低吼,“你搞什么,这么深的伤口都不去医院。”
亚思苦笑,他要是有办法就不用打电话给他,“你以为我不想吗,是那个霸道的人不肯去啊。”
韩逸轩着实气得不轻,刚刚的那点恶作剧早已被风卷残云而过,他用消毒水将整条伤口足足清洗三遍,才从自己带过来的袋子里拿出一包药粉。
亚思弄不清状况,他不放心的问道:“逸轩,这是什么,不会有什么问题吗?”
“给我闭嘴。”
韩逸轩从来不会怀疑新伯药方的功效,他庆幸自己没有直接过来,而是从新伯那里绕道要了些药才来,否则,他可能会直接给那人一个痛快,也算帮了他。
如打仗似的替他包扎完后,他又喂他服下退烧药才舒出一口气,起身时才发现,自己已经一身汗湿。
在走廊上透气的时候,他终于忍不住,问亚思:“究竟是怎么回事,他到底哪根筋搭错?他很想死吗?”
“我要是知道原因,也不用急得吐血三升,从那天他跑到我家开始就不对了,认识十几年我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否则也不会这么束手无策,我要他去医院,他不肯,让医生过来,他也不肯,我凶,他比我还凶,结果就搞成这样。”
亚思和卓思晨与周元风三人从初中开始认识,一直到高中毕业他们都是同班级,铁到不能铁的三兄弟,直到上了大学,卓思晨与周元风相继出国,亚思因为某些私人原因,只在国内修完大学课程,毕业后他进了晨云。
亚思上学早,他是个单亲家庭,因为他妈妈工作无法照顾到他,所以在他三岁的时候他妈妈就把他扔进幼儿园里,六岁的时候他就开始上一年级,因此三人中,他年龄最小,大哥的称呼由此而来。
韩逸轩气不过,口气自然不会太好,“他把自己当孙悟空了,以为自己有七十二变,还得所有人都听他的,喊他孙大圣?”
“噗……”亚思被他的话逗乐了,仔细听着还真有那么点味,“有点道理,不过,如果他是孙大圣,那你就是如来佛祖,我发觉他逃不出你的五指山,瞧,不是被你制的服服帖帖,我可就没那能耐。”
韩逸轩可以肯定亚思的话是无心的,可这句无心的话听在他耳里却别扭的很,他掩饰的笑笑,“说什么呢,你以为在拍西游记?”
“不你先提的么。”亚思并不理他,只满含深意的笑个不停,“逸轩,你不觉得大哥对你很特别吗?”
“特别你个头,你什么时候化身福尔摩斯了?”韩逸轩尴尬的低头玩着刚才包扎完后,多出来的一节白纱布。
亚思善意的笑笑,也不再继续跟他开玩笑,“逸轩,我一直没回家,我妈担心的很,看来得麻烦你先替我看着大哥,明天我会早点过来。”
沉默片刻,韩逸轩低低应了一声,“你去吧,我会看着他的。”
虽然极不情愿,可他一早就发现亚思难看的脸色,他肯定被那白痴折腾的不轻,既然他主动开口,他自然不好拒绝,就当发挥发挥人道主义精神,帮帮可怜的病人吧。
回到房间,那人还持续着老样子,老是这么扭曲着身体,伤口好得了才怪,他试着将人躺平,可对方就是一头倔牛,根本不让人碰,他一去抓他就被他闪开,气得他又想狠狠给他来上几拳,可又怕弄着才刚替他处理好的伤口,他只能硬忍下。
他不知该如何处理他,看着他痛苦的表情他也实在无法对他下重手,他懊恼的重新探探他的额头,可能药效还没发挥作用,依然烫得很。
房间里的温度很低,他轻骂亚思一声,他也不怕他病上加病,即便大夏天的,开着这么低的温度,那也是害他,他想去把温度调高些,可他发现调节器上无法调度,只有开关。
原来整间公司的空调都是统一控制的,器房内调到多高就多高,办公室只有开关键,韩逸轩无奈得只能关了它。
可是关了更糟,没过几分钟,因为冷气的消散,房间内很快热起来,这样下去房间会变成蒸笼,他只能再次开启冷气。
这公司设备先进也未必是好事,必要的时候它反而会帮倒忙,韩逸轩替他盖好薄被,实在受不了身上黏腻的汗水,跑去卫浴间洗澡。
因为来的匆忙,更没想过要在这过夜,他什么东西都没准备,洗完澡他围着浴巾出来,想到那些衣柜里塞得满满的,庆幸他们两身材差不多,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找了一套就换上。
卓思晨依然闭着眼,眉头也没有舒展的预兆,韩逸轩爬上床再次去摸他额头,还是烫,可他碰到他扔在被外的手却又吓了一跳,很凉,他想去抓他,又怕他闪开,真是恨得他痒痒。
他试着轻轻去碰他,因为他似乎对暴力比较抗拒,可他摸他额头的时候他又很乖。
空调出风口是对着床上的,他没办法把一个病人给扔到沙发上,又不能让发着烧的人吹冷风,激烈的斗争过后,他还是钻进被窝,小心的把那个臭脾气的人移进怀里,当他的挡风墙。
他将他的头按在自己肩窝处,一手扶着他的腰不让他再弯着身子,他的动作很轻,也许他自己没有察觉,那根本应该叫做温柔。
卓思晨的额头贴着他的脖子,很热,他叹息一声,用下巴轻轻摩挲那人的头发,他找到那只冰凉的手,手心覆住他的手背,收拢,继而闭上眼睛。
他没有发现他们两现在的姿势有多暧昧,他只发现在他闭眼没多久后,脖子上被一股热气喷得越来越难受,卓思晨的呼吸比刚才重了些,那种带着骚动的气息从他脖子上的毛细孔钻入体内,混进血液里,开始在全身各处活动。
他发觉贴着他的额头热度慢慢缓和,可是自己却越来越热,热得就连这么低的空调温度也无法压下他体内的燥热,韩逸轩的呼吸急促起来,他查觉到自己身体的变化。
他的手还扶着他的腰,为了固定住他,他把他几乎贴在自己身上,这会儿,他感觉到自己的欲望正在慢慢抬头,它正硬硬的顶着贴住他的小腹,他惊的立马和他分开,见那人还是痛苦的皱着眉,知道他还在昏迷才稍稍安了心,可是脸依然涨得通红。
可恨的是抬头的欲望不仅没有消退下去,还在更坚持的往外伸,他忍无可忍之下只有离床下地,跑进卫浴间里去解决。
韩逸轩年轻气盛,难免会有欲火难耐的时候,打飞机也不是没有过,可这次却是他最狼狈的一次。
清理完后再回到床上,他探了探他的额头,热度还在慢慢消退,新伯的药真的很管用,不过,明天他还是得叫亚思带他去医院一趟,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他不敢再和他离得太近,却又不能离得他太远,思索再三,他最后将被子折出一道分界线,挡在两人中间,只将他的头牢牢护在肩窝里。
就着这个姿势,他最后睡着了,等他醒来的时候,那道分界线早已不知在什么时候消失,两人的身子紧密的找不到一点空隙,最糟糕的是,那个人已经醒来,眼睛正跟他面对面对视着。
一开始,他还有些迷茫,等到完全清醒时,突如其来的尴尬打得他措手不及,他整个身子就僵在那里动也不动,他瞪着他,他也瞪着他,两个人就那么傻乎乎的大眼瞪小眼对干着。
他看到那人因生病而浑浊的眼里有些生气,真是见鬼了,他还没生气呢,照顾他一晚上,难道这就是他的回报吗?
韩逸轩气急,他正想推开他,忽然房门哢得被打开,亚思拎着东西跨进房间,可抬眼看到床上情景,嘴巴立马张得可以吞下一个鸭蛋,手上的东西也啪得掉在地上,他紧张的转头去看另一人,发现谷雨嘉的脸色白的那叫一个吓人。
他暗叹糟糕,想出面圆场,可出口,却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清楚,“逸轩……你……大哥……”
韩逸轩被这一开口叫得立马回魂,脑子瞬间清醒得跟用了薄荷剂似的,他很快放开卓思晨,走下床,“你们公司的空调设施应该改一改了,虽然是夏天,可发烧的病人也不能吹这么冷的风,我要不帮他挡着,今天他的病估计会更严重。”
或许,他的体质就是遇强则强,碰到越窘的境地,他的思路居然越清晰,回答的完全没有那么回事似的。
“亚思,他的烧退下去了,你今天还是带他去医院检查一下,这不是小事,我还有事,得先走了,再见。”
他尽量平静的说完话,越过门口呆立的两人,走出房门。
亚思还一个劲的魂魄出窍,直到谷雨嘉蹲下身去捡掉在地上的东西,他才傻傻的回了一句再见。
谷雨嘉捡起满地水果,勉强的对床上人扯起一个笑容,“我去洗水果。”
卓思晨看得出她是逃进卫浴间的,不过他似乎更生亚思的气,他只朝对面扫了一眼,亚思就乖乖的来到床边,嘴巴算是被他打回原位,他坐到床上,横臂一揽,凑近他耳边就问,“大哥,你和逸轩……”
“谁让你带他来的?”
亚思被他冰冷的语气惊得僵了僵,委屈的整张脸都扭到一块儿,“我也不想啊,今天一早在路上遇见,她看我急急忙忙的样子,非要问个明白,我急着来接逸轩的班,不小心说露了嘴,她死活要跟来,我赶不走她啊。”
“我说的是他,不是她。”
“这,你又不听我的话,我只能搬救兵。”如果他愿意找医生,如果他愿意通知家人,他怎么会打电话给他,这不是被他给逼的么,亚思只能在心里叫苦。
“你的意思,是我会听他的话?”
亚思张着嘴,忽然忘了该怎么回答,看着那张直想吃了他的脸,他心里暗暗发怵,他这根本就是有意曲解么。
最重要的是,本来之前他还没有任何想法,可看了今天早上那一出,他敏感的发现了一些不同的东西。
“大哥,你明知道我没那个意思的。”
卓思晨用两指拨开那只绕着他脖子的爪,慢慢靠到床头上抽出一根烟把玩,“你怎么不叫元风,反而找一个不怎么熟的人?”
听到这个名字,亚思的脸很快沈了下去,他支吾着说道:“他很忙,大哥应该知道。”
“在我面前你也用装成这样?自己不想见他还找借口,怎么,你真就那么讨厌他?”卓思晨揉了揉发痛的额头,把烟扔回床头柜上,玩味的看着那个满脸不爽的人。
“你别转移话题,现在在说……”
亚思本想继续说下去,可他看见谷雨嘉端着水果从卫浴间出来,立马闭了嘴,卓思晨沉默的转过头,看她慢慢朝床边走来。
谷雨嘉已经恢复脸色,她特意等情绪缓和过来,才出来见他。
她明白,要想抓住那个男人,她就得当哑巴,虽然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对男人也来兴趣,但她依然不会多问,而且她更关心的是他的身体。
“晨,你有没有事?我陪你去医院吧。”谷雨嘉放下水果,伸手就想去摸他,半空中,卓思晨抓住那只细白手臂,安抚她,“我没事,雨嘉,你回去吧。”
“我……”谷雨嘉咬住下唇,憋了半天,才又继续,“我想留下来照顾你。”
“我说了我没事,有亚思在这陪我就够了,你快回去吧。”
“晨,你是不是……”谷雨嘉用力抓住被子,“是不是已经……”
谷雨嘉不知该如何开口,自从上次在研汐浅阳第一次与那个男人碰面,她就有了危机感,她不知道他们两有什么关系,他只知道如果那天换了是别人,眼前这个男人根本就不会让他离开研汐浅阳,更别说还半途扔下她,去找他。
第二次在妮森,他们亲热的场面又恰好被他碰见,他不顾满脸羞恼的她,再一次撇下她去找他,她几乎已经判定那个男人跟他的男人关系不一般,可她根本不敢去质问,因为那结果不是她可以承受的。
而今天她所看见的,再一次证明她心中的答案,她不能接受,她不可以输给一个男人,她不允许,可她却又说不出一句得体的话来。
卓思晨对那半截半截的话已经失去耐心,他皱起眉,看着那个欲言又止,支吾不定的人,刚想开口,谷雨嘉又先声夺人。
“好吧,那你好好休息,我先走了,有什么需要,打电话给我。”谷雨嘉终究还是识趣的收回满肚子想要问出口的话,她明白,要是再晚一点开口,也许她会马上失去他。
亚思看着那个落寞的女人走出房门,虽然有些可怜她,却不同情她,明知对方是什么人,却还不知好歹的往里跳,这是自作孽。
“大哥,我送你去医院吧。”
卓思晨淡淡的看了他一眼,却没有拒绝,亚思开心的立马上前去扶他,老天保佑,这老顽固总算是开窍了。
他要是再不答应,他可真是没辙了。
第二十四章
韩逸轩离开那个尴尬的境地后,就再也没问过那人的伤势,因为对方并没找过他,而他更不会打电话过去。
他去了一趟黑虎的家,找到他老婆和他才四岁的女儿,郭碧情是个典型的家庭主妇,她的声音很柔,说话很轻,像是怕疼似的。
由她的自述中,他发现黑虎和他老婆的感情很好,郭碧情也是个好女人。
我早就跟他说过,要他不要去参加什么帮派,我不怕苦,只要一家人开开心心我就满足了,可他为了不让我受苦,硬是去混黑社会,我怎么也阻止不了。
这个结果,其实我早已料到。
从她的谈吐举止,他也发现郭碧情是个聪明的女人,黑虎的死她非常伤心,可她很坚强,他看得出。
为了女儿,我一定会好好活下去,我不会让他在九泉之下还要为我们娘俩操心。
总之,在黑虎家里他并没发现什么追踪线索,与郭碧情的对话也没有什么突破,不过,他却没有白跑一趟。
他发现郭碧情手上戴着的戒指非常别致,耀眼的白金戒指上刻着一对鸳鸯,刺眼的光芒让他觉得很眼熟。
这是他带我亲自去挑的,是我们的结婚戒指,他还特意在指环上刻了一对鸳鸯,是他自己亲手刻上去的,他说这样它就是独一无二的,就像我,在他心里也是独一无二的。
韩逸轩从不曾想过,一个混黑社会的人也能对一个女人疼惜如此,看来,再可恨的人,也有其可爱的一面。
他起先并没发觉什么,直到他站在太阳底下,被对面路牌的反光刺到眼睛时,才幡然想起那枚戒指,难怪他会这么眼熟,他根本在这之前已经见过。
文杰,马上把我跟你说过的那小子请回来喝茶。
来不及赶回去,他就掏出电话让文杰去抓人,自己则立刻骑上坐驾,飞回警局,他已经迫不及待,想要撕开凶手的真面目,可在路上,他却看见自己妹妹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