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负东篱菊花蕊黄(魔宫风月 Ⅲ 出书版)+番外 BY 梨花烟雨

作者:  录入:03-21

“大尾巴狼?”司空揽月坐直了身子:“唔,这个形容词倒有趣,为什麽大尾巴狼就是装的?我看过狼,很多狼的尾巴都是很粗大的啊……”他说到这里,苏东篱已经知道这家夥就是想逗弄自己玩儿了,恶狠狠瞪了他一眼,指了指床上的南宫远,意思是你表弟的命现在捏在我手里呢,你少来惹我。
南宫远在床上这会儿就看著他们娱乐了,好在他也算是有武功的人,总算能忍著点笑,不然一笑起来,必然引发咳嗽,这罪可就遭大了,眼见司空揽月还不知足,似乎是吃定了苏东篱,他不由得伸手摇了摇表哥的袖子:“你饶了我吧哥哥,再这样下去,不等到苗疆,我笑也笑死了。”
既然表弟请求,司空揽月也没办法了。心里直叹可惜。於是一路无言,好容易走到傍晚的时候,来到了一座大城镇,车夫选了城中最好的客栈,司空揽月包下了一座小院,几人便进去了。厨子们从街上买来新鲜的饭菜,自去忙活著收拾。
苏东篱和袖约在一起不知嘀咕什麽,司空揽月刚竖起耳朵,就听苏东篱咳了一声,淡淡道:“司空公子,我们人已经跟著你来苗疆了,你的金子呢?恩,如果你现在拿不出这麽多也没什麽,先付几十两的定金总可以吧?”
司空揽月当然不肯乖乖的就把钱给了苏东篱,这年头,找这样一个容貌不俗才学不俗品性不俗,为人又十分别扭有趣的玩具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了,不玩个过瘾怎麽对得起自己,因此他摇摇头:“你放心吧,钱我自然是有的,也不会赖你们,但是现在路程不过走了十之一二,定金最起码也要走了一半路之後才能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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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东篱气得眉毛都要竖起来了,索性站起来把话挑明了:“少废话,我和袖约总得去买一套衣服吧?越往苗疆那儿走,天气就越冷了。哼,我可不要每天都披著别人的衣服。”虽然司空揽月的狐裘真是不错,又暖和又柔软,但这个家夥喜怒无常,谁知道等他冷起来的时候,会不会劈手就把狐裘夺回去呢?
“怎麽?你们没有换洗衣服吗?”司空揽月是真的惊讶了:“不至於吧?好歹也是天下第一才子,给太後看过病的……”这一次他不等说完,苏东篱就气的大吼了一声:“够了,闭嘴。”
第一才子和杏林国手这两个骄傲的头衔,从那个混蛋嘴里说出来,听著就是无比的别扭。苏东篱脸都气红了,颤颤的手指指著司空揽月:“你还有脸说,还不是因为你?把我的马车和行李盘缠强送给了土匪,不然我和袖约至於弄到这个境地吗?哼,别看你的狐裘给我披著,我才不领你的情,都是你害的,不然我们有衣服穿。”
司空揽月耸耸肩:“哦,是啊,我倒把这个茬儿给忘了,不过你这话说的可就有点忘恩负义了才子,若没有我,你现在早成了土匪的压寨夫人,还能在这里活蹦乱跳和我又吼又叫的吗?”一语未完,床上躺著的南宫远立刻小声嚷起来,强烈表达了自己希望听到这个故事的愿望。
“病人要好好休息,不许为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劳心费神,更何况你病到了这个份儿上,最不宜大喜大悲,所以好好躺著吧。”苏东篱回头朝南宫远瞪眼,於是可怜的病人无奈缩回了床里,一边咕哝著“以权谋私”之类的抱怨。
司空揽月拉住了苏东篱的手就往外走,吓了他一跳,刚要叫喊,就听他淡淡笑道:“你不是说没有衣服穿吗?走,我领你去买衣服。”言罢又对近天喊道:“那个小书童的衣服,由你负责,是给他买新的,还是把你自己的给他穿,本宫就不过问了。”
“哎哎……”苏东篱想说话,却被司空揽月风一般的拉走了,他哭笑不得,心想这个人明明身居高位,又是财大气粗,怎麽还这麽不沈稳啊。
被拉著来到了大街上,见众人都以诧异的目光看著他和司空,这终於让苏东篱气不过了,死命的将那只钳子般的手给甩开:“你这个人怎麽这样啊,想做什麽就要做什麽,都不问问人家愿不愿意。”
“我向来就是这样啊。”司空揽月挑眉,看见苏东篱气得脸通红的模样,心情就是莫名的大好,他就喜欢逗弄这有些儿与众不同的才子,喜欢看他无可奈何或者张牙舞爪的模样。不过这一次大概过火了点儿,苏东篱不理他了。
司空揽月哪能是轻言放弃的人呢,走上前,重新握住苏东篱的手,对方的手干燥温暖,又因为是文人,所以光滑如玉,比常年练武的自己多了一份柔韧,握起来十分舒服。
叹了口气,司空揽月觉得自己是真的很喜欢拉著苏东篱的手的感觉,但两个人将来总是要分离的,看对方的样子,似乎这件事以後,也不打算和他再有交集,想到分别的那一天,真是有点不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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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一会儿,一家裁缝铺跃入眼帘,店面看起来不小,出入的也都是打扮十分体面地富贵子弟,於是司空揽月带著苏东篱进了店里。看见过来招呼的裁缝师傅,他一指苏东篱:“我这位兄弟想要两件袍子,你看看他的身材,有现成的吗?若没有现成的,现做最快要多长时间能赶出来?”
裁缝上下打量了苏东篱几眼,忽然笑道:“可巧了,我前儿刚做成了一套新衣,就是没有适合穿的人,气质都不配,我看这位公子容貌端丽气质清冷,和那袍子倒很相衬,身量大概也差不多。”一边说著,早有个学徒从後堂捧了一套衣服出来。
水蓝色的长袍,外面是一件坎袖的白色夹棉衣,长度与长袍是一样的,胸前绣著吉祥如意的简单花纹,腰间一条玉带勾勒出苏东篱相对纤细一些的腰身,这套衣服十分的合体,苏东篱的长相和气质本就出色,此时被这套衣服一衬托,更成了名副其实的翩翩佳公子。司空揽月即便阅美无数,此时也有点儿惊为天人的感觉。
“果然是人靠衣装,这套衣服穿在公子身上,刚才的那点伶仃萧瑟感觉就一扫而空了,真的是很合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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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柜的看起来也很高兴,自己的得意之作终於找到适合穿的人,而且效果更如同锦上添花一般。这公子往外一走,人家一看:哟,好漂亮的人,衣服也好看,哪家做的啊?公子再一回答,是哪家哪家的,这不就是自己的活招牌吗?
司空揽月十分满意,付了二十两银子,这衣服的价钱只要十五两,剩下的五两是他打赏掌柜的。只把那掌柜乐得,什麽时候遇见过这麽大手笔的客人啊。於是又让学徒捧了几套出来让司空揽月挑,这里靠近江南,男子的身材多与苏东篱相似,因此一试之下,也都能穿,司空揽月也不罗嗦,直接命小学徒将衣服都送到客栈去,到时候自有袖约帮他家公子收著。
苏东篱怔怔的看著司空揽月挑的不亦乐乎,喉头有些堵得慌,他从小爹娘就去得早,是叔叔把他养大的,供他读书,这也就是亲戚间的情分了。
及至到後来,跟了师傅去学医,师傅是个冷漠的人,只教他医术,虽然对自己好,但也不会表达什麽关心。再後来,交了朋友,也大多都是在一起谈诗论赋,竟从未有一人像司空揽月这样,主动为他添一件衣服的。
甩甩头,将差点儿掉下来的泪水都收了回去,要是让司空揽月知道一件衣服就能把自己给收买了,他还不得笑掉大牙啊。男人嘛,面子总是得要的。苏东篱低下头去掩饰了一下,目光却又落在身上狐裘披风上,心中又是一股暖意袭来,他向来畏寒,此时却觉如同三月春阳般温暖。
“好了,咱们走吧。”司空揽月从他身後过来,见苏东篱一脸茫然的抬头,问去哪里,他不由得有些好笑,摇头道:“不管是去哪里,总要出店门吧,这可是裁缝铺,又不是我们客栈的房间。”说完拉著苏东篱,便来到大街上。只见虽然是夜间,街上的人不少反多,不由得有些奇怪,拉著苏东篱跟著人群来到一条大河旁。
来到了才发现,原来大家都是在这里放河灯呢,因为今天是阴历的十月初一,就是传说中的鬼节,所以许多人都放河灯祭拜死去的亡灵,据说若在河灯上写下自己的愿望,河灯顺水漂去,那些鬼魂就会帮你实现愿望。当然,这都是无稽之谈,但此时河面上千万盏河灯晃晃悠悠,如同天上银河落入了人间,情景却是好看的紧。
司空揽月和苏东篱虽然都见过世面,但还真就没看过这放河灯的仪式,一时间两人都觉如同置身画中,傻傻的边走边看。不一会儿,忽然醒觉过来身旁人似乎没了,左右一找,满河岸都是人头攒动,却去哪里寻人。这下子两个人都急了,拼命在人群中找起来,苏东篱是因为自己不认得路,所以必须找到司空揽月。司空揽月则是担心他走失。
来来回回在人群里找了两圈,竟都是擦身而过,没办法,人太多了,饶是司空揽月的眼睛毒辣,也没办法在千百人头中如愿寻见自己要找的人。正急的额上出了细汗,忽然间心中一动,就如同是有了感应似的,猛的回头一望,就见几盏河灯之中,苏东篱正茫然站著四下里张望。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脑海中猛然涌出这句词。却见苏东篱也在这一刻发现了自己,两人隔著人群遥遥相望,那张桃花面上泛出惊喜的神情。刹那间,司空揽月尝到了如痴如醉的滋味。满天的星,满河的灯,满岸的人,他和苏东篱,就在这样的情景下相逢,这还真是如诗画般的浪漫。
苏东篱拼命的想向前挤,偏偏他身体瘦弱,挤不过那些人。眼看司空揽月还呆呆的只看著这边,也不知道在想什麽,步子却是不肯挪动一下。登时火大,大声吼道:“死人,你在那里干什麽?还不赶紧过来,我挤不过去了,我……我又不认识回客栈的路。”
在苏东篱看来,死人这两个字绝对是为了表达自己的愤怒。因为没有成家,周围也没什麽成过家的要好朋友。所以他并不知道,“死人”这个词,在某些环境场合,通常都含有某种特殊的亲昵意义,而且说这个词的,通常也都是些特定的对象,例如成了家的女人,含羞带怒的喊自家男人时,通常都会叫“死人,你怎麽怎麽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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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苏东篱这嗓子一吼出来,立刻惊起了一片扭转过来的脑袋,大家眨巴著眼睛看苏东篱,心想这小哥儿很猛啊,在人群中就敢这麽喊自家男人,还给不给人留点面子了。哟,不对,重点不是这个,重点是他也是个男人啊,难道他家那口子是女的,顺著苏东篱的眼神往那边望,不是啊,多英俊潇洒一男人,站在那里就是招惹姑娘情思的罪魁祸首,此时正痴痴望著这边儿呢。
於是群众们倒吸了一口冷气,心想现在社会上这风气开放啊,这俩男人在一起成了家,偷偷摸摸过自己的小日子不就行了吗?结果还敢成双成对的出来逛,逛也就罢了,大庭广众下都不避人呢。还“死人”这样热辣辣的称呼,天啊,我们都觉得羞得慌。
想是这样想,但现在的民风也是真有点儿开放,大家并没有对这一对“异类”表现出什麽横眉冷对的模样,更多的是好奇。
很多人就在当地三三两两的议论起来,更有不少人使劲儿侧过身子,给苏东篱让出了一条道路。
“啊,两个男人成婚啊,原来真有真麽大胆的男人。”
“是啊是啊,你看两个人还都很出色呢,那个很英武的肯定在家里是丈夫了,这个秀气的就是妻子吧?要不然他不会显得这麽娇憨,还死人死人的叫。”
“对啊对啊,他们平日里应该很恩爱,你看那个男人,看自己的妻子多温柔啊,嘴角还噙著笑呢,我家那死鬼要是能这麽对我,我就烧高香了。”
“唉,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现在两个男人也敢公开出来逛大街了。”
诸如此类的议论断断续续吹进苏东篱的耳朵,反正当事人都不害臊了,这些围观的百姓索性也大大方方的以此为话题。
苏东篱一开始还有点儿不太明白,听著听著不对劲儿啊。再看那些人的目光,有意无意的都看著自己和司空揽月,这才猛然醒悟自己让人误会了,虽然他不知道只喊了几声的自己有什麽让人误会的地方,但这绝不是愉快的经历。
一直到回客栈,苏东篱还是气呼呼的,这样别扭著的他看在司空揽月眼里,更觉可爱。不过还没有在河岸时他听见诸多议论时那仿佛被雷劈到的表情可爱。
那个时候,司空揽月是真的有一种将他拥入怀中的冲动。土拨鼠红著脸孔想要找地缝,他愿意提供自己的怀抱,只可惜土拨鼠似乎并不领情,因为在自己张开手臂还没有拥抱住他的时候,就被暗地里踩了一脚。
这个晚上对於司空揽月来说,绝对是个愉快的夜晚,而对於苏东篱来说,则如同噩梦一样。直到第二天早上他们坐车离开这里的时候,还能经常听见车外的茶肆里有人在大声的谈论:“嘿,昨晚上见著真正的好龙阳的男人了,啧啧,那两个男人长得叫俊呢,一个英武一个漂亮,站在一起就让人觉得真般配……”
“哇,这城里的民风真开放啊。”袖约瞪大了眼睛,想要掀帘子往外看,却被苏东篱一把把手给拍了下来,听他怒冲冲的道:“给我老实坐著,要是你学习医术能这麽认真,这时候早就可以自立门户了。”
袖约心里有些奇怪,暗道公子今天怎麽了?自己只是他的书童,不是他的学徒啊,为什麽要跟著他学习医术。
和苏东篱的怒发冲冠不同,司空揽月懒洋洋的倚在车壁上,仿佛很享受外面那些关於自己的流言。
现在茶肆外已经有人在开始编造他和苏东篱恋爱成婚的故事了,不得不佩服,民间其实还是有高人的。恩,回来的时候记住,从这儿挑一个说书人带回去,好好听听到底自己和苏东篱都被编了几个版本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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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颠簸,终於在十一月底来到了康平城。
康平城是鸣涧宫的所在地,宫主慕容鸣涧也是魔宫六宫主之一。司空揽月带著南宫远登门,慕容鸣涧没想到他忽然会来访,惊讶之下一问,才知道事情的经过,於是拍著胸脯说这事儿包在我身上,原来他和苗疆洞主十分熟悉,司空揽月只是要借冰蟾一用,不是来索要冰蟾服用,所以这点小忙他自认为不在话下。
司空揽月大喜,带著南宫远和慕容鸣涧一起来到了苗疆洞主的天关宫,彼时苗疆洞主刚刚完成闭关,听见老友来访,连忙亲自出迎。
待把事情一说明,对方很爽快的答应了,不过有一个条件,就是这冰蟾虽然可以吸取红丝热毒,但南宫远的身体实在已经虚弱之极,不能将热毒一次吸出,必须要分几个阶段完成,而冰蟾吸取一次毒液,便要休息一个月,如此一来,最少也要三个月的时间,南宫远才能够离开苗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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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有慕容鸣涧照看著,司空揽月也就放心了,和表弟交待了几句话,本想等著他痊愈後接他走的,然而彼时已近年关,揽月宫中也有许多大事要等他处理,所以不能耽搁。
司空揽月性子洒脱,既然决定回去,也不拖泥带水,何况南宫远当晚被冰蟾吸取了一部分毒液後,的确精神了一些,苗疆洞主又拍胸脯保证说三个月後让南宫远亲自去给他请安,因此他很放心的离开了。
依照司空揽月的意思,是直接回去揽月宫的,不过拿来地图一看,正好陈小姐的家就在自己经过途中。既如此,不如就去把这个女人先接了,怎麽著回去也给老管家一个交代,不然不知又要被他念多久。至於成婚与否,就再说吧,他得在年後好好想个理由,最好能有什麽办法让这个女人主动退婚,那就更妙了。
司空揽月是个不肯难为自己的人,婚姻啊,一辈子的大事情呢,怎麽也得找一个真正合自己心意的人共度一生,否则几十年的时间,对著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不闻不问吧,又有些良心难安。可他也不能假装著爱对方啊,所以找个两情相悦的人这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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