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遗忘的时间里,拥抱过的余温,是一种幸福;
拥有的空间里,吐露过的情话,是一种想念。
苏毅钧,三十岁的年纪,孤儿院长大的他有被遗弃的阴影,
缺少安全感的他总是习惯把离开的人忘记。谁知道,
就在他以为遗忘了的儿时玩伴,却突然出现。
他叫沈尉严,小他好几岁,是有钱人家养在城堡里的王子,
英挺潇洒、行事果断又多金,不管走到那里,都是众人的注目焦点。
而自己,不过是被丢弃在孤儿院里的孤儿,说交往好像高攀了,
所以有自知之明的他对产生的情愫,选择逃避,因为他怕再被抛弃。
可惜,沈尉严自负得看不懂他的拒绝,先是安排他进公司,
再让他成为总经理的助理,而后温柔的诱他一起同居。
谁知就在苏毅钧慢慢放下心防,想要接受这个人的感情时,
沈尉严却突然不告而别。因此苏毅钧决定封闭自己的心,
不动心就不会受伤,但半年后在他几乎要忘了那个人时,
沈尉严又再一次出现,只是再多的解释都没有用,
因为付出感情对苏毅钧而言,每次都让他受伤害……
序言
这是颜可的第一篇BL小说,很激动能够出版。
最初构思这篇小说就是想写一篇关于「安全感」的问题。
恋爱的人容易患得患失、容易害怕,因为越在乎越容易受伤,不管男女,而苏毅钧这样留有阴影的人,更容易将这
种害怕扩大。
为了害怕受伤而一味地逃避,为了害怕受伤而不敢爱,这种懦弱的行为真的很让人气愤,于是颜可就想到底用什么
能让人克服这些害怕和懦弱,答案是一个真正爱他的人!
沈尉严真的是一个很完美的角色,温柔多金、帅气体贴,因为小时候最初的懵懂,这个王子模模糊糊地堆那个被自
己称为「小钧哥哥」的男人产生了某种不一样的情愫,而这种情愫在成年的重逢之后爆发了,是他的真心慢慢让苏
毅钧产生了改变。
爱情,从来是两个人的事情。
只有试着一起努力靠近对方,才能真正的永恒,这便是结局的暗示吧。
第一章
那是一片无尽的黑暗,苏毅钧感觉自己变得很弱小,矮矮的身子,全身没有一点力气,怎么用力也跟不上前面的人
。他跑着、跑着摔了好几跤,感觉身上都是泥土,在他前面的人还是冷着一张脸,丢下他走了。
手应该是磨破皮了,他几乎闻到一股血腥味,可是他还是舍不得停下来,趴着身子一边往前爬一边对着前面的人喊
着,喉咙却被什么卡住,发不出一点声音。
没有人回头,前面的人越走越远,终于把他一个人留在那一片黑暗里。
「别丢下我,别……」
豁然从床上坐起,苏毅钧从恶梦中惊醒,一伸手满额头的冷汗。抬头看见熟悉的天花板,熟悉的桌子、熟悉的床,
知道自己依然躺在自己的小公寓里,他放心地吁了一口气。
随手抽了一张面纸,将自己脸上的冷汗擦了干净,想要再躺下睡,可是闭上眼睛就莫名觉得忐忑不安,想着这夜是
绝对不可能再安稳地入睡了。
看看床边的闹钟才凌晨四点多,又感觉一阵烦躁,起床,进浴室冲了个热水澡才觉得好了许多。
一个人坐在沙发却还是觉得冷,明明裹了厚厚一层的毛毯,电视被不停地切换频道,却怎么也没有找到让苏毅钧想
看的节目,看着冷冷的房间,苏毅钧忽然想起昨天林叔说的话,「该找个人暖被窝了。」
苏毅钧不知道别人怎么想,他确实发现男人一过三十岁就特别害怕寂寞,二十几岁的时候,晚上还有和朋友出去逍
遥的心情,每个晚上一群人一起唱KTV,去酒吧喝酒也就觉得开心,可是人一旦过了三十岁,就觉得有个人陪自己待
在家里也不错。
他的要求不高,只要找个能陪自己一辈子的女人,别中途忽然甩下他不管,外表、金钱什么都不重要,他也知道像
他这种在公司当保全人员的孤儿,要学历没学历,要背景没背景的男人,能找个一起过日子的女人就不错了。
况且对孤儿来说,其实女人还是恐惧大于同情的,想着从小便是从不健全家庭出来的孩子,心理可能也不太健康,
万一有心理问题,一辈子就完蛋了。
所以很多女人宁愿男人条件差一点,也不想嫁孤儿,所以苏毅钧觉得自己真的尽力了,可能是缘分还没到,也可能
是他太无趣,才会到了这个年纪还是没找到合适的伴。
前阵子林叔给自己介绍的女人,听说还不错,是名幼儿园老师,很有小孩子的缘,做人也和气,虽然结过婚,但是
没有孩子。
「明天去看看吧。」苏毅钧看着冷冷的屋子想着,有个人和他一起待在屋子里,感觉应该会好很多。
不久,天开始蒙蒙亮了,苏毅钧从沙发站起来,进了厨房,冲一杯牛奶就算是吃过早餐。出门时,他犹豫了一下,
最后还是给林叔拨了电话:「林叔,你上次说的那个女的……」
林叔滔滔不绝地和他讲了一堆话,大部分是在夸那女人如何的好,好像迫不及待把他们凑成一对,苏毅钧却细心地
听着,没有露出一点烦躁的样子,他知道林叔是关心他,希望他早些成家。
林叔唠叨了很久,才将电话挂了,他还要苏毅钧晚上八点准时到兴都大饭店去,苏毅钧听了后,心几乎凉了一半,
心里想着会约在那种地方的女人,恐怕自己是养不起的,可是林叔的心意他怎么也不敢辜负。
都市的夜景很漂亮,灯火阑珊,繁华而热闹。
苏毅钧是坐公车过去的,下班时间,车上的人很多,像一个塞满东西的箱子,没有缝隙。
下车那一瞬间,他几乎是被推下来的,出了公车的时候,由于是习惯,他一下公车马上直直地往前跑去,还差一点
被一辆才要停下黑色宾士撞个满怀。
「对不起。」车上的人连忙打开车门下来,「你没怎么样吧?」
苏毅钧想着眼前这个遇到自己的还不错,明明是自己莽莽撞撞地冲过来,他却很客气,所以他起身拍了拍裤子上的
灰尘:「我没事。」
「是你?」一个男人兴奋的声音:「……苏毅钧?」
闻言,苏毅钧抬头疑惑地看着眼前的男子,看起来像二十五六岁,大约一百八十五公分的身高,五官俊秀,就是那
种很干净很帅气的脸孔,衣着是很有品位的笔挺西装,全身上下散发着吸引女性尖叫的魅力。
苏毅钧也不算矮,一百七十八公分的身高在朋友间还算中高的身材,可是在这个陌生的男人面前就像是矮了一个头
。当然,他也没有这个男人的气质,否则他想自己应该能够早点结婚。
不过,他真的记不得这个男人是谁,能叫出自己名字的人,他应该是自己认识的人才对?
苏毅钧的记性不好,他的好友吴跃希就常开玩笑说他有选择性健忘症,只要是不常联络的人,他都能忘得一干二净
,可是对于那些常混在一起的朋友的糗事,他却是朋友群里记得最清楚的。
苏毅钧有些尴尬地摸着头:「不好意思,我的记性不太好,请问我们以前见过吗?」
眼前的男子仔细地看着苏毅钧,眼睛里先是失望,后是气愤,再是无奈,最后重重地叹了一口气:「沈尉严,你记
不得了?」
苏毅钧摇摇头。
「小严,记得吗?」
苏毅钧依然摇头,虽然脑子里一瞬间闪过写什么,但是只是闪过而已。
沈尉严似乎有些生气,虽然他没大吼大叫,但苏毅钧就是知道他生气了,也许是因为他看到对方的手抖得有些厉害
。
「那个,先生,我还有个重要的约会,我先走了。」苏毅钧知道自己的记忆是不可能突然变好,也不想浪费时间去
回忆,他指着身后的兴都大饭店示意自己要进去了。
沈尉严没有回应。
苏毅钧看沈尉严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也不好意思打扰,想着不管以前认不认识对方,先走应该也只能算是陌生人
,总不能为了一个陌生人耽误了林叔为自己安排的约会吧。
这样想,他也不管沈尉严的失态,转身走进入兴都大饭店……
苏毅钧自觉自己不是一个小气的人,他只是比较节俭,也许孤儿院出来的人真的会有些舍不得花钱的毛病,其中最
重要的一项就是无法理解奢侈消费的理由。
他觉得自己家公寓前的面摊煮的面比饭店里煮的好吃,也看不出打折买来穿的衣服跟那些标着天价的名牌衣服有什
么区别。
坐在包厢里的唐小姐外表得比他想像中来的好看,皮肤白皙,身材没有变形,只是一个离过婚的女人比少女多了些
楚楚可怜。
而她看向苏毅钧的眼神充满了失望,苏毅钧其实长得并不差,五官端正,皮肤虽然黝黑,但以男性的标准来说并不
是什么大缺点,只是差就差在品味这东西。
短到没有型的头发,一看就知道廉价的穿着,衣服和裤子胡乱搭配,有些细节可以反映一个人的性格,女人都这么
相信着。
苏毅钧自然也知道今天没戏了,但是怎么说都是林叔介绍的人,大家在一起吃顿饭也无所谓,这点钱他还花的起。
只是,苏毅钧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想喝酒,唐小姐可能也还没从失败的婚姻里完全走出来,一听说要喝酒,居然也附
和。
菜还没吃几口,两个人就对饮了好几杯,也不管空腹是不是容易醉,两个人就继续大喝着。
唐小姐是先醉的那个,一边喝一边骂着:「那个男人是混蛋,那只狐狸精不得好死。」苏毅钧其实也东倒西歪了,
不过看眼前的唐小姐一副发癫的样子,连忙打电话给林叔,让他来接唐小姐回去。
林叔到饭店的时候,唐小姐已经开始唱歌跳舞了。
苏毅钧只是傻傻地坐着,好像没什么事情,他还很清醒地对林叔说:「你扶唐小姐回去,我自己回去就好。」
林叔看了看他,而后居然真相信了,其实他早醉得有些晕了,还没有等林叔走多远,苏毅钧就觉得身体里的酒精开
始沸腾,也不知道怎么去柜台付钱,走出饭店的时候,他已经很想四肢着地爬着走路。
感觉一阵恶心,苏毅钧立刻跌倒在地一阵狂吐,出入饭店的人全都用厌恶的眼光看他,偶尔有人骂一声晦气,直到
兴都大饭店的保全人员走上前,恨不得将他塞进垃圾桶时,他被一只手拉进了一辆车子。
那只手修长洁白,很漂亮。
「苏毅钧、苏毅钧,你还好吗?」一个陌生而熟悉的声音好像从遥远的记忆深处传来。
苏毅钧摇摇头,想说自己没事,又是一阵恶心感涌了上来,肚子里的东西已经吐得差不多了,现在吐出来的都是酒
水,散发一阵恶臭。
车窗放下来,夜晚的风带着一些寒气,苏毅钧觉得自己应该清醒了很多,可是头却开始发疼了。
为此,不管三七二十一,头痛得受不了的他索性在车子睡着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感觉自己被一个人抱着,是那个对于男人绝对是难以忍受的横抱,他拼命挣扎,可是抱着他的
手力量很大,他怎么也挣脱不开。
「放我下来。」
「没事的,乖。」一个声音传来,莫名让苏毅钧觉得很安心。
他被抱进一间屋子,模糊之间觉得这个屋子有着一股和抱着自己的男人身上一样的味道。
「苏毅钧,洗个澡。」依然是那个声音。
他的眼前依然朦胧一片,怎么努力睁开眼都看不清楚对方是谁,辛苦了好一会儿,他就放弃了。
被扔进装满热水的浴缸的时候,他舒服地呻吟了一声,水温很高,透过皮肤进入身体时,有一种全身慵懒的感觉。
那个人伸手想帮他脱衣服,苏毅钧虽然醉得厉害,但是他不想麻烦别人,阻止了那双接近自己的大手,自顾自地脱
起衣服。
浴缸很大,让苏毅钧有了游泳的冲动,只是酒精让他的四肢发软,一阵哗啦声后依然没有游起来,只是身体和浴缸
边缘的摩擦,让他感觉下身一阵发热,叹了一口气,想来这就是所谓的饭饱思淫欲吧。
苏毅钧很快忘记自己身边还有别人,抓着自己下身的灼热随意套弄起来,呻吟声不大,却完全不受压抑,一声接着
一声,毕竟这么多年都是自己解决的,已经成了习惯,怎么让自己舒服就怎么弄,反正他的屋子很少有外人。
他把这里当作是自己的屋子,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世界。
浴缸里的热水明显已经冷了许多,全身却因为欲望而燥热。
忽然,苏毅钧听到几声很重的喘息声,强迫自己睁开眼睛,却看到了陌生的天花板、陌生的地面、陌生的浴缸,他
怎么会在这里?心里一阵疑惑的时候,他忽然感觉到一双陌生的大手包裹着他的手顺着他的频率,前后套弄起来。
那是一双有些冰凉的大手,却让苏毅钧感觉更加燥热,他的脑子失去了所有的思考能力,有一种强烈的欲望直冲脑
顶的感觉。他听到自己呻吟得更大声了,不一会儿,欲望就在自己和那双冰凉的手中释放了。
苏毅钧感觉到一阵痛快淋漓,全身舒服得想唱歌,很久没有这么舒服了,瞌睡虫也跑了出来,闭上眼睛的一瞬间,
他看到一张陌生而熟悉的脸,嘴巴好像不听自己使唤的吐出:「小严,别走……」
隐约之间感觉有人将他抱起来,拿浴巾擦干了身子,小心地放在床上,然后对他说着什么,只是苏毅钧实在太困,
困得什么都听不见了……
第二天,苏毅钧感觉脑袋像裂开了一样疼,宿醉毕竟是要付出代价的。
阳光透过窗子射进来,他强行睁开眼睛,才发现原来昨晚自己不是在作梦,他真的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屋子。
苏毅钧环视四周,他可以确定这是一间高级套房,就是那种即使他把自己卖了也买不到一间厕所的高级住宅区。
苏毅钧的视线在屋子环视一周之后,定格在大厅沙发旁边的那架小提琴上,黄褐色的琴面有些透亮,每一根弦都有
一种晶莹剔透感,他虽然是完全的外行,依然值得这是一把很精美的小提琴。
苏毅钧明明觉得自己不可能见过这么高级的小提琴,却莫名有一种熟悉的感觉,想着那个男人的摸样、那个男人的
手,忽然觉得这把小提琴真得很适合他。
苏毅钧的朋友与他一样都是小职员,他实在想不出昨天那个男人是谁。模模糊糊之中,他还记得他冰凉的手碰到自
己下身灼热的时候,那种心惊和舒服的感觉。
当然,苏毅钧并不认为那种动作有什么大问题,他当过兵,在那个全是雄性的世界里,偶尔互相帮忙发泄欲望也没
什么大不了的。
「苏毅钧,你醒了?」男人的声音传来。
苏毅钧抬头,看了看眼前高大的男子,虽然换了衣服,休闲的米色细针织衫代替了棕色西装,却依然体现着他那种
浑然天成的高贵气质,他终于知道什么是「人穿衣服,而不是衣服穿人了」!
「先生,请问你是?」
沈尉严皱了皱眉头,显然他不太喜欢这个称呼:「你叫我小严吧。」
苏毅钧连忙摇头,眼前这个男人一看就是那种指挥下属的老板人物,他何德何能叫他小严。
「苏毅钧,你真的一点也不记得我了吗?桃树、小提琴、围墙……虽然已经很久了,如果没遇到你,我也要忘记了
。」沈尉严坐下来点了一支烟,「可是,你又让我遇上了……」
苏毅钧呵呵地笑:「真的不记得了,我这个人的记性很差,只要是不常跟我联络的人,我很快就会把他们忘掉,以
前有个国中老师对我很好,我毕业的时候还觉得舍不得,才过一年,再遇到他我就叫不出名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