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君一生 上——谦少

作者:谦少  录入:04-27

蒙肃似乎笑了一声——我敢保证他笑了一声,他走回活动室门口穿鞋,还破天荒地和我开了个玩笑:“我先走了,阿喀琉斯。

“尽管走吧,乌龟。”我针锋相对地回答他:“普朗克会带我追上你的。”

他说的,是芝诺的著名悖论——“阿喀琉斯追龟”,简洁点说,就是阿喀琉斯永远追不上乌龟,因为如果乌龟先走了100米,阿喀琉斯用10秒钟追上乌龟,但是在这10秒钟里,乌龟已经走了一段距离。如果阿喀琉斯要追上乌龟新走的那段距离,乌龟却又再走了一段距离……所以阿喀琉斯是永远追不上乌龟的。

芝诺的这个悖论,是建立在时间和空间可以无限次的细分的基础上,而普朗克的量子论,却证明了,现实生活中,没有什么是可以无限分割的。所以这个悖论也就不攻自破了。

蒙肃大概没想到还有人和他一样,无聊到去研究哲学。一愣之下竟然没有回驳我。

我赶紧乘胜追击:“亏你还是学量子论的,还信这些悖论。真是……”

“我不是学量子论的。”蒙肃双手插在大衣口袋里,打断了我:“我是研究物理学的,偶尔也做点数学题目,你知道的,普朗克其实是个数学家。”

他说“你知道的”这四个字的时候,还耸了耸肩,眼睛里带着笑意,看起来和白天那个冷冰冰的蒙肃判若两人。

他甚至还拿普朗克开起了玩笑。

不得不感慨,佑栖说得很对,有些人“性格冰冷”,其实也要看对什么人的。性格冰冷的人大都骄傲,他不理你,其实是没把你看在眼里。遇到他看得起的人,他们也是可以开玩笑的。

至于剩下的那些少数人,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大概,也是因为,我不是他看得起的那个人吧。

第 6 章

林森被齐景放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上午了。

身为这件事的始作俑者——其实始作俑者是李祝融,我还是感觉到了很大的责任感。

所以,作为A组正义一方派出的使者(小白给我封的),我在林森回来的第一时间慰问了他。

可惜,林森一点需要慰问的样子都没有。他是直奔实验室去的。我问他去干嘛,他说“做磁场重联的二维模拟”。我又问他:“昨天齐景和你说什么了?”

他面无表情:“我们讨论了地球远磁尾。”

和这样一个科学怪人,我简直是无话可说。

出师未捷,我捂着心口缩回沙发里面烤火,林森说的那一堆东西我勉强知道是什么。而且,凑巧的是,他的研究方向,和我的,重合了。

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情。

朝一个方向研究,难免会有讨论。而灵感这种帐是算不清的,看齐景护着林森的架势,我要是占了林森的便宜估计没什么好下场。

好在我的兴趣本就不在这一块,我喜欢神秘一点的东西,比如时空之类的。这和华教授有关,他当年的名句就是:你们年轻人都该去看相对论!唉……可惜你们看不懂。

我从未怀疑,这世界上,还有许多惊世骇俗的秘密。我们现在所信奉的某些真理,也许就像当年的“地心说”一样愚昧。现在我们认为理所当然的事,也许就像当年的人们以为太阳围着地球转一样荒谬。

我有一个梦想,虽然这样说很矫情,但我还是有一个梦想。

我想探寻时间的真谛,触碰这个世界上被隐藏的那些真理,我想在有生之年,知道宇宙的背后究竟是什么。我想知道万有引力的源头,我想知道时间如何回溯,我们为何只能触碰到三维世界,我想知道每一颗星球的背后,隐藏的究竟是什么。

物理,本就是追究万物之理。

我学物理,是因为我想活得明白。

人活一世,如果连自己生活的世界都不了解,还有什么意思?

小白知道我放弃磁场重联之后,对我表示了理解。

“这种枯燥的东西,只有林森才会感兴趣嘛……”小白摆了摆手,很是豪迈地喝了一大口我给蒙肃带的海带汤:“你就应该和我一起来炸

金花,对了,你的欢乐豆用完了没有。”

我对这个多动症少年简直是叹为观止。自从他学会了在网上斗地主之后,这小子就整天泡在各种游戏里,玩得乐不思蜀。有次王治问他在做什么课题,他抬起头来,瞬间就换成了一副哀戚的表情:组长,我最近很迷茫,我找不到研究的方向……

他毕竟是年轻,才十六岁,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可以挥霍,他还可以去玩游戏,去找寻人生方向。

我几乎要羡慕他了。

中午和蒙肃一起吃的饭。温暖壁炉,柔软地毯,温热的红茶,还有一个把饭和菜拌在一起吃的物理学家。

蒙肃大概是北方人,个子高,骨架高大,他的轮廓很硬,像石头上雕塑出来的人。而且他观察敏锐,问我:“你看我干什么?”

“你为什么要把饭和菜拌在一起?”

蒙肃简洁地回答了我,他说:“因为这样才好吃。”

我被他这答案逗笑了:“那我下次给你把饭和菜在一起炒一下,你就不用拌了。”

他皱着眉头拒绝:“饭炒过就不好吃了。”

我始终无法理解他的逻辑,只能静静看着他在红烧肉里吃到一个八角茴香,拿在手上仔细地研究了一会,才恋恋不舍地扔掉。

晚上一个人回宿舍,在楼下看到一辆漂亮的银色车,李祝融站在车旁边吸烟,地上一地的烟头。

他这人性格很怪,大部分人第一眼看到他会觉得他很骄傲。但是,他最厉害的,其实是狠心。

他对别人狠心,对自己更狠。

他最擅长的事,就是在自己喜欢上什么可以上瘾的东西之后,又毫不犹豫地把它戒掉,比如说下棋,比如说吸烟。

他吸烟大概是十五岁左右的事,那时候他刚上了高中,也叛逆起来。他叛逆起来也很别人不同,那时候他头发比现在长,墨黑色,发尾修得很精致,他有俄国血统,皮肤白,那时候已经有一米七五了,我本来还不知道他吸烟,是有次周末留宿在李家,半夜睡不着,去阳台上吹风。看见他靠在隔壁房间的阳台上,手也修长,腿也修长,漫不经心地靠在那里,吸一支烟。

我一直不怎么管他这些事——哪怕是后来在一起了也是一样。

我离开北京的前一年,他戒了烟。那时候他已经

长成挺拔冷酷的青年,不苟言笑,连看人都是用斜眼看。

他从来不允许自己沉迷于任何人,任何事。如果他戒不了,就毁掉。这就是他做人的原则。

“你去哪了?”他用没拿烟的手抓住我手臂,质问道。

“我刚下班。”我有气无力地回答他。

下午我在看蒙肃给我找的资料,我看得有点快,整个脑子乱成一团浆糊。

他拖着我,把我掼到车门上,摆出一副兴师问罪的态度:“你五点就下班了。”

我实在懒得和他斗——也确实是斗不过,耐着性子给他解释:“我自己给自己加的班。现在我很饿了,你先放开我,有什么事明天再说。”

他的脸色好看了一点。

“我带你去吃饭。”他摆出民主的架势:“你要自己做饭也行。”

我拿他没办法了。

我晚饭没吃,耗也耗不过他。万一我的选择他不满意,他就会按他自己的想法来。

对于这样一个人,我只能诚恳地对她说:“你决定吧。”

他满意地眯起了眼睛,径直朝楼上走去:“我要吃炖鸡。”

“换一样行不行?”我试图打动他:“我现在真的很累。”

“换成饺子。西葫芦馅的。”他头也不回地说。

“……那还是炖鸡吧。”

李祝融其实是有一段叛逆时期的。

那段时间不知道他抽了什么风,大概是和郑野狐抬杠,做了很多现在谁敢提一定会被他掐死的傻事。我记得他那时候还去染了一个黄头发,好在他染了头发也不像痞子,反倒有点像个混血儿。我第一次看见他染了头发的时候简直是被吓傻了。他对我的反应恼羞成怒,半天都没有理我。

最近忽然很喜欢怀旧。那些从来不提的回忆,也一点一点地想起来,记忆里的那个人,鲜活得让人心口抽疼。

他并不是一生下来就是现在这副样子的。

我在厨房做菜,他进来倒水喝,我把水放在冰箱下面,他弯腰去拿。站起来之后狐疑地看着我:“你在看什么?”

我在看他脖子上的一道白痕。

那是当初我拿餐刀划的。

不多地没有给祖辈丢脸的那一个。

人和人之间的相处很奇怪。

电视里面演,书里面写,人总是非善即恶,小时候看电视,上去就问“这个是好人还是坏人?”,总会得到一个二选一的答案。

但是生活远没那么简单。

好人和坏人,永远不能武断地分得清楚。一个人对你来说是坏人,对他的家人来说却可能是好人。

书里写的,电视剧里演的,那些张口闭口的“我爱你”,那些可以把所有的过往摊开来谈的勇气,那些,只要恨了,就可以狠下心来对待的决绝,我永远都做不到。

我遇见这个叫李祝融的人时,我才十七岁。今年我要三十二岁了,人生近半。

我已经不是十七岁的青年,很多事,我只能在心里暗想,却做不出来,每次在心里暗下决心,不管他做什么,只把他当做空气就好。

事实上,他也确实是空气——空气一样,无所不在。空气一样,比谁都重要。

这个叫李祝融的人,他总是若无其事地出现,若无其事地提出要求,好像一切都是理所当然。而我,我学不来要死要活的那一套,我不会忽然对着他咆哮,我也做不到像个怨妇一样陈述着往事痛哭,我打不过他,赶不走他。我被他从C城带到北京,像被移植的植物一样栽在陌生的土壤上。我唯一熟识的人,是已经老年痴呆的华教授。

这就是事实。

我不可能寻死觅活,那样太难看了,而且收效甚微。我也跑不了,A组的人,哪怕是去食堂打个饭,都能传得让门卫室的人都知道。

我只能呆在这里,做我没心没肺的许煦,接受他时不时心血来潮的造访。用平淡的语气和他说话,他要吃饭,就给他做,我不可能再抓着餐刀对他挥舞。因为他并没有像十年前那样重伤我。

我从小接受的所有教育,都告诉人要善良,要坚持,就会得到幸福。

原来不是。

第 7 章

吃完晚饭,天已经断黑了。

我不喜欢吃蔬菜,家里也没什么水果,只前些天买的橙子还放在冰箱里,看他坐在沙发上,没有一点要走的样子。我只好把橙子切好了给他端过去。

他从小就是被他爷爷当做接班人培养的,一直跟着在外交际应酬,处理生意上的事。所以他口味是偏西餐的。当年,我见过他和夏知非互相嘲讽,夏知非还说过一番话,大意是说,欧洲菜系,除了几块肉和蔬菜叶子,就没别的做法,只有那些根骨浅、自卑的暴发户,才会急不可耐地吃着西餐,学着礼仪,恨不得一步就跨入上流社会。

李祝融口味清淡,他忙起来的时候,吃点蔬菜水果也是一餐。我是无肉不欢的,总觉得只吃蔬菜和牛吃草一样。我妈是在食堂工作的,菜做得好,但是对我很纵容,我爸只管我读书的事,不管我吃什么。我不喜欢吃的东西,几乎可以列一本辞典出来。

我愿意吃的几种蔬菜,都只吃菜杆部分,还是要用来炒肉的,另外就是吃茄子。其余的,从白菜青菜到冬瓜南瓜,再到甘蓝菜花之类,全部不吃。葱姜蒜一律不吃,藠头不吃,桂皮和胡椒不吃,香菜不吃,不论做什么菜,只要勾芡,一律不吃。水果更挑,芒果之类水分多的,苹果之类的甜的,西瓜也好,榴莲也好,菠萝蜜也好,葡萄也好,只要甜的,都是不碰的。零食也是这样,饮料更是这样。

我一度怀疑自己不喜欢吃甜的,是不是得了糖尿病,向林佑栖咨询,被他以“我很难向一个医学白痴解释这个问题”回绝。

不过我在C城的时候,他常到我家蹭饭,观察过我的饮食习惯之后,他得出一个结论:许煦,你再这样吃下去,要是活得过五十岁可以来找我。

其实不需要他提醒,我自己都知道看,有段时间,医学院订的杂志多了几十份,就分给我们法学院一点,我在上面看到一篇文章,说是一个人手指甲上的月牙消失超过三个月就要去体检,我当时就震惊了,别说三个月,我已经整整一年没见过那东西了。

我这人比较胆小,用林佑栖的话说:“你浑身上下充斥着国人的劣根性!”我有个很突出的特点就是讳疾忌医。就算明知身体有问题,我也宁死不肯去医院,就怕查出来个什么,能拖就拖。

林佑栖很是看不惯我这点,每次想起来就骂,我走之前,他已经改口,说我这是“农民阶级的局限性”。

他说什么,我都说对对对,是是是,转过身又我行我素。

我不是不想像他一样,每天起床之后围着学校跑一圈。但是我做不到,我没有他那样的自律。

我从来不是励志故事的主角,也从来没有拥有过善良坚强这之类的品质。我没有毅力,而且懒,而且自暴自弃。有时候我会突发奇想,想要像美国的励志喜剧中的主角一样,忽然打了鸡血一样,发愤图强,醍醐灌顶,为自己年轻时候的梦想奋斗,创造人生第二春……

但是我不是主角。我不善良,也不勇敢,我甚至也不搞笑。我不是天才,电影用几个蒙太奇镜头表示过我有多刻苦,多努力之后,我就可以站到国际物理学巅峰,拿诺贝尔奖,李祝融站在台下对我微笑,事业爱情双丰收,然后happy end。

我只是许煦而已。

门被敲响的时候,我正在洗碗。

坐在客厅的李祝融理所当然去开了门。

直到意识到房间里有点过分安静的时候,我才反应过来。

走到客厅的时候,我才看到了“客人”是谁。

站在门口,和李祝融对峙着的,是我的同事,科学怪人、以及我厨房里那一堆锅的主人——林森。

“林森,有什么事吗?”我站在李祝融身后,竭力地从他横着撑在门上的手臂上露出脸来:“林森,你先进来……”

林森穿着白衬衫,下面是黑色裤子,他脸色苍白,不知道为什么显得有点狼狈。

“他不让我进去。”他平静地陈述,他比李祝融矮了一点,看起来气势弱了许多。

他说的事实我当然看到了,我不仅看到了,我还在默不作声地扳李祝融的手臂,想把他从门边拉开。

李祝融任由我扳了半天,忽然握住了我手腕,轻而易举地把我掼到一边,皱着眉,瞟了林森一眼,用一种嫌弃的语气问我:“这白痴为什么又来找你?”

要是别人,皱眉的时候,至少也能让人感觉到一点无奈。

但是他皱眉的时候,除了单纯的嫌恶和高姿态的不悦之外,我看不到别的什么。

“我没吃晚饭。”林森虽然被他挡住了视线,仍然在陈述自己的来意:“我中饭也没吃……”

“没饭吃自己去买!”李祝融很不耐烦地打断他:“你吃饭还要人喂吗?白痴?”

林森看了他一眼。

“我不和你说话,我要吃饭。”这位科学怪人很是淡然地蔑视了他:“我智商有一百四,你没有我高,你才是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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