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赛顿时无语了,不就是弄错了鸟蛋的品种吗?至于跟丢了自己孩子一样嘛……
不过他还是好心地从纸巾盒抽了几张纸巾递了过去,庞克男边伸手接过边止不住地继续呜咽,鼻涕眼泪哗啦啦的流了好一顿。
看得骆赛佩服到五体投地,那个烟熏妆的眼影可真结实啊,泪水泡完再擦都不带掉色的……
等他慢慢镇定了下来之后,庞克男咽哽着把没说完的话说完:“……我本来是以为那是我下的蛋……”好吧,这下轮到骆赛两眼黑了。
他很想提醒对方,人类是胎生的灵长动物,从自然科学的角度来说,是。不。会。产。卵。的!!
骆医生一如平常情况的淡定,扶了扶眼镜框,肯定了对方:“很显然,这是一颗杜鹃鸟的蛋。”
“是的,我已经知道了。可是……”
庞克男擦干了眼泪,一脸的希冀并语气认真地告诉医生:“我真的很想生蛋。”
“……”
蛋,不是说生就生的!
骆医生很冷静:“我想这是不可能的。”
“是的,我也知道。”庞克男很绝望,“这么多年来我从来都没有生过一颗蛋……”
是啊,多稀罕!我也没下过蛋,估计全球六十多亿正常人口里面也是没有能下蛋的。
“医生你不明白,我在没药枝条的巢里面看到这颗蛋的时候是多么的高兴!我甚至还可以骄傲地告诉那些嘲笑我的家伙们:‘嘿!瞧啊!这就是我的蛋!’”
“……”
强大如骆医生此刻也不知道该怎么的吐糟好了,该不会是玄幻小说看太多导致臆想症发作了吧?骆医生开始考虑是不是该先打个电话去精神病医院咨询一下比较好。
“烦死了!你怎么还不去死一死啊!”青年不耐烦地一拳打在桌子上,“砰!”的一下,连那颗鸟蛋都跳了跳,吓得那个庞克男连忙用手围住了脆弱的小蛋蛋的四周。
庞克男嘀嘀咕咕似乎心有不甘:“这不才过了四百八十五年吗?都重生了那么多次了,本来以为人类都能直立行走了,怎么我就不能稍微进化一下……”
“就你这样的还生蛋?直接生虫得了!”
被否定了努力,庞克男怒了:“嘿!你怎么说话的!”
特洛斯当然毫不示弱,顶了回去:“我就这么说话怎么着吧!”
“头多没脑子的渣滓狗!!”
“死不了爱自焚的蛋疼鸟!!”
“滚回你的地狱去!!”
“自杀下地狱的话你都下去八百回了!!”
庞克男愤怒的鸡冠头高高的竖起来,怒气冲冲的模样甚至有点像只被激怒的火鸡。而特洛斯双手撑在桌子上,已经完全进入了咆哮的狂犬状态。
“冷静!冷静!!”
骆赛实在看不过了,喝止了这种鸡飞狗跳的混乱。
“菲尼克司先生,我感到很抱歉,作为一名兽医,我必须遗憾地告诉您,您是不可能生蛋的。”
庞克男不肯放弃地看着他:“真的不行吗?”
“完全不可能。”
尽管那双烟熏眼看起来非常可怜,但骆赛却不能因为这样就说假话,开玩笑了,要昧着良心告诉这位“别担心,慢慢努力就能生出蛋来了。”这样不负责任的诊断,这位回家真去抱窝又生不出蛋的话,还不得回来拆他的招牌!
看见对方被骆赛彻底打击,一副再起不能的模样,特洛斯很得意地叫嚣:“看吧!就你这模样还想下蛋,那就是白日做梦!回去滚火堆吧!!”
烟熏庞克男彻底愤怒了,他猛一挺身,骤然浑身“呼!!”地一下冒出巨大的火焰,那些火焰金光闪闪,可是火里的人却一点也没有被烧伤,不但如此,甚至在熠熠生辉的火焰中,他的身体看起来反而更生机勃勃,火焰幻化出巨大华丽的鸟形,以火为力,以火重生。
“谁怕谁!!”特洛斯绝对是不甘示弱,两眼珠子“噌”地就冒光了,嘴巴“呵嗤呵嗤”地冒出硫磺地狱火的气息,滴滴答答的火浆滴在地上,“滋滋”冒烟地顿时出现了焦黑的一小圈一小圈的痕迹。
冬天的寒冷彻底被驱逐,两团人形火炉完全把屋子的温度直接上升到火山口的状态。
“不好意思,打扰一下两位。”
两头同属火焰系的怪物一起回过头来,两颗眼珠子冒红光,两颗眼珠子冒黑焰,一个手都变成鸡爪子了,一个嘴巴都裂到耳根,出声的骆赛悲愤了,他招谁惹谁啊,不就是老老实实坐在家里吗,至于这么直接上恐怖片的吗?!
然而骆医生扶了扶眼镜框,镜片的冷光掩饰了很多复杂的情绪,他务必淡定地指了指人体自然状态中的庞克男的手:“我想,这颗蛋已经被烤熟了。”
“啊?哦!!不——”
火焰一下子熄灭了,连一点痕迹不都落下,要不是还有点余温,真不觉得刚才这里得叫消防车了。
庞克男捻起那颗蛋,蛋壳在冒烟,直接经过瞬间高温烧烤——熟透了。
这下雄赳赳的火焰黄金鸡冠发彻底像被浇了盘冰水一样倒塌了。
特洛斯瞧着对方一副斗志尽失的样子,鼻头哼了一声,收掉了地狱火,并没有恶劣到落井下石。
庞克男捧着那颗烤熟的鸟蛋,显然饱受打击,不过他还是非常珍惜地把蛋再用手帕包号放进怀里,看向骆赛:“真不好意思,给您添麻烦了。”他从怀里拿出一个小纸包,塞给了骆赛,“再见,医生……”然后就像得了绝症的病人一样拖着沉重的身体慢慢地推开玻璃门离开了诊所。
由于对方的悲催气场实在过于强大,骆赛站在那里眼睁睁地看着他走掉了。
过了很久,骆医生才回过神来,看了看手里的那个纸包。
好奇心人皆有之,骆医生只是想打开来看一眼而已。
从某张旧杂志撕下来的纸张还印着极为暴露的美女图,忽略了那个被揉皱的大胸脯,这里面包的是一撮灰……
没错,是一撮灰!!
这是什么玩意儿?!
这会儿特洛斯从客厅那把刚才放下的《西游记》给抱过来,边把书塞过去给骆赛边瞧了一眼:“这是不死鸟之烬,看这成色估计是最近五百年那一次给烧出来的。”
不死鸟……就是那个在火焰中死亡又在灰烬中重生的神鸟吗?!难怪生不出蛋,根本就没这个必要。
而且这撮灰……坑爹啊!就算这一撮东西散发出一种奇妙的香料芬芳,那也就他妈是骨灰!是骨灰啊!!这是最新的整人游戏吗?!不给人类货币也不要给这种莫名其妙的东西好不好,想扔都不敢扔进垃圾桶啊好不好!!
特洛斯站在旁边等了很久,而内心正一张一张桌子掀过去的骆赛显然并没有注意到他的请求。
他显然不是一头知道什么叫“hold(等待)”的乖狗狗,不耐烦的青年一把把骆医生给拦腰抱了起来,轻松跨开大步走到客厅的沙发上,把人往柔软的沙发上一丢,然后抱枕搂好,利落地在侧旁躺倒占了大半的沙发,脑袋毫不客气地枕到骆赛的大腿上,边很不高兴地哼哼着“真硬,俄耳不是喂了你很多肉吗?怎么还是这么硌!”边寻找到最舒服的姿势。然后眼睛凶巴巴地瞪了还没反应过来的骆赛一眼,一副“你怎么还不快点开始”的表情。
于是,拿着《西游记》的骆赛内心流泪状地开始给狗狗讲东方的某和尚和宠物猪宠物猴子带着仆人去旅游的故事……
呜呜呜,谁才是主人啊到底……
参考资料备注:
菲尼克司(Phoenix):不死鸟,每隔五百年左右,会采集肉桂、甘松和没药等的香料和树枝,并将之叠起来后引火自焚,最后留下来的灰烬中会出现重生的幼鸟。
36.
《病历记录第十七页:喝醉酒的小狗》
日历上有个大大的南瓜图案,其实也不需要特别提醒,小镇上到处挂上的杰克灯以及已经非常兴奋地准备着奇怪装扮的市民们,足以提醒骆赛万圣节的到来。
比起戴上面具穿上奇装异服打扮成鬼怪的习俗,骆赛还是比较喜欢有汤圆吃的元宵,有粽子吃的端午,有月饼吃的中秋之类的中国节日,光说那些龙舞、走马、宫灯等等种类繁多、五彩缤纷的花灯就比那些个把挖空的南瓜当灯笼使顶多就是表情有点不同的杰克灯有技术含量多了。
不过有所谓入乡随俗,骆赛也不想那些跑来要糖果的孩子们空手而归,所以他也准备了一口袋的糖果。
还没入夜,已经可以看到街上迫不及待地穿上了骷髅骨黑外套或者怪物头套的人走来走去,自娱自乐外加吓人什么的,都显得兴致勃勃,这个时候老城反而比新城区更热闹一些,这里矗立着被历史所遗弃的一幢幢旧屋子,黑暗的窄巷曲折不明去向,仿佛迷宫一般,让人有种进入了古旧中世纪的味道。
因为不少路灯坏掉了还没来得及修理,所以在旧城的巷道里,人们提着的南瓜灯成为了唯一的照明工具,远远看去仿佛一个个有着奇怪表情、发着光的在半空中漂浮前行。
“医生不去参加吗?”
青年把最后的一道汤端上桌子,在史努比围裙上稍微蹭了一下手,走到骆赛身边好奇地弯了下腰,透过窗户看了看外面热闹的情况:“看上去挺有意思的。虽然说假扮鬼怪的模样吓走恶灵这种想法说起来挺天真,不过某种程度上来说,对一些低等恶灵、小怪物是有效的啦!”
如果说怪物有像俄耳这样会给洗衣做饭家务活一把抓的话,是没必要驱赶……骆赛嗅了嗅空中香喷喷的米饭香气,还有炖排骨浓厚的肉香,最近俄耳的中国菜做得越来越好了,尽得他家的老妈的真传……
因为身高的关系,俄耳似乎很喜欢稍微低下头把下巴搁在骆赛的肩膀上,有一点重,不过并不难受,所以骆赛也不会将凑近主人表示亲昵的杜宾犬赶开。
“不过医生不用担心,我有在你身边,除非是大魔神级别的,否则是不敢靠近诊所的。”
“……”
如果是大魔神级别的话,世界都要毁灭了吧?!诊所什么的,就不用太在意了好不好……骆赛很无力也很无言。
“真的不去走走吗,医生?”
转头看见俄耳忍耐又期盼的眼神,完全就像一只乖狗狗嘴里咬着狗绳蹲在地上摇尾巴请求主人带出去遛一圈的状况,那闪亮亮的眼神绝对是瞬间K.O.!
“好,吃完晚饭出去走走,顺便消消食也是好的……”
平时安静得连猫叫都能听到的旧区街道,现在触目及处都是打扮成吓人模样的市民,什么巫婆、吸血鬼、骷髅、恶魔之类的,当然头顶大南瓜的更不在少数,反而是骆赛和俄耳这样穿着普通的走在人群中变成了异类。
也有想要恶作剧的人想捉弄他们,不是扑过来“啊呜!”地怪叫,可是不管怎么样他们都无法靠近那个小身板很单薄的中国人,与他并行的另一个高大又气质良善的青年总会并不着痕迹地隔开那些想要扑上来吓骆赛的“怪物”,并且会好脾气地道歉:“对不起,我的同伴他比较胆小,请不要吓唬他,谢谢。”
然后“怪物们”在打量了一下在俄耳的庇护下不论是身形还是气势都显得相当弱小的骆赛,非常友好地点了点头,嘻嘻哈哈地跑开了。
胆小你妹啊!不要以貌取人好不好?!
别以为往脑袋上洒点么血浆、披两片牛肉、穿上破烂的衣服、再套个手套就很吓人,太流于表面了!瞧瞧那边!那边那个孤零零一个人走着的白衣服小女孩看上去就很吓人,那颗脑袋瓜子没了半个瓢那个特技水平才高超啊!
雄起的骆赛一把拉住俄耳的手臂,挺起胸膛迈开大步往前走。
走到人工河附近,那有几家英式小酒吧,旧城的老屋子改造成酒吧很有复古风,这里一向是好友相聚或是情侣约会的聚会场所,气氛不错,又在新旧城区的交界,年轻人也多一些,生意还不错,到了万圣节前夜,更加是热闹极了,加上酒吧的老板也趁机推出一些特卖的鸡尾酒,非常受欢迎。
瞧那边的满脸扫上白颜料的“吸血鬼”正美美地喝着一杯看上去给血浆一样艳红的液体,还故意从嘴角漏下来一点,很有惊悚效果,而那边的魔怪则用小叉子叉出一块眼珠子形状的小蛋糕美滋滋地吃起来。
“医生不去喝酒吗?”
骆赛摇摇头,在酒吧点酒那是一杯抵三的贵,最近诊所的生意虽然有些起色,但距离可以奢侈地跑进去酒吧消费个十几二十英镑还差很远。
俄耳似乎明白他的担心,体贴地凑到他耳边,小声告诉他:“没关系的,医生,这个月的租金和水电费都已经缴清了,还有一点剩余,你可以喝一杯没关系。”
被宠物纵容的主人一点自觉都没有地高兴起来:“真的?”
“只是一杯哦!如果医生喝醉了我会带你回家的,别担心。”
尽管如此,但骆赛也只是点了一杯金西打(Gold Cider)啤酒,漂亮的金黄颜色,散发出酸酸甜甜的气味,放在露天站座的小圆桌上,在透明的玻璃长身啤酒杯里升起一颗颗晶莹的小气泡。
至于同行的俄耳,骆赛当然不会给他买酒的!
要知道这个看上去牛高马大的家伙半瓶啤酒就能撂倒,偏偏俄耳的酒品好得不得了,喝醉了就去睡觉,换出来的特洛斯明明没喝过一口酒就开始撒酒疯,更可怕的是狂犬喝醉了酒并不是像喝醉酒的球迷砸东西打架,而是……爱把脑袋往他怀里拱啊拱,而且还不让他在视线范围内消失,无论找什么借口都不行,就算告诉他要上洗手间去洗澡要睡觉都不答应,粘皮糖都没这么黏的!
桌子有点矮,俄耳微微弓着腰,侧托着下巴,半歪着头,对面前的那杯果汁一点兴趣都没有,反而好奇地看着:“医生,这是什么?”
“这是一种苹果发酵的啤酒。”
“苹果啊?”俄耳饶有兴趣地说,“如果医生喜欢的话,明天我去超市买些甜苹果试着酿一些好吗?”
“咦?你会吗?”
“不会可以学啊!我想再复杂,也没有今晚那道鼎湖上素复杂吧?”
“……”复杂到记都记不清的原料,先不说各种材料分别焯水又沥干再烧锅热油炒繁复到让人昏倒,鲜莲子还要用小竹签去捅莲芯,就说到最后做好的每一样材料要按照白菌、花菇、竹荪、鲜菇、黄耳、鲜莲子、蘑菇、笋花、榆耳的次序摆进一个大碗,从碗底部向上,依次分层,最后填满了之后倒扣到碟子上变成层次分明的山丘形状。真是炒个杂菜都能这么坑爹。
不过连这么复杂都能对付,骆赛就有点期待了。
“那你要不要先尝一点点,试下味道?”
“可以吗?”俄耳很是犹豫,表情有点像不懂世事的乖学生被某坏老师带去酒吧骗喝酒然后灌醉后再被带去旅馆做坏事。
他并没有让骆赛再点一杯,拿过骆赛那杯喝了一半的啤酒:“我喝这个就行了。”俄耳喝了一口,酸甜的口感,清爽冰凉的液体并没有一般啤酒的苦涩味道,有点香槟的感觉,只是没那么多的气泡,“嗯,味道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