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万紫千红话语浓
玄净将林烨一行引见给山寺方丈,应邀在寺中偏院宿下。
宁儒禅寺方丈德高望重,见识广博,与几人讲经布道,领着他们在寺内四处游赏品斋饭。
禅寺高踞山头,迎朝阳,对落霞,沿着日芒山走势,向东西各伸延两里远。
雪后晴空万里,俯瞰琵琶泊与卧清亭,轮廓清晰,一览无遗。正好似仙人落入凡间的琵琶琴,随时随地,便会有十指玉葱,将它拨弦弹起。
几人中无人会弹琵琶,却属柳昭玉琴艺最精,故而向禅寺借来古琴,盘坐山巅,琴搭膝头,静心冥想,悠然奏响。
碧山秀水,琼花红梅,九曲回廊,风动衫青。一曲《梅花三弄》,一曲《高山流水》,如倾如诉,如诗如赋。弹琴人垂眼抚弦,俊逸宁静,听琴人极目远眺,怡然平和。
白麟静立他身侧,眺望远方。国仇家恨,雄图霸业,比起眼前群山环水,耳畔绕梁清音,好比太仓一粟,不足道哉。时间仿佛停滞不前,左手肺腑胶漆,右手爱侣情郎,似乎将陪伴身旁,直至地老天荒。
未来不论繁花似锦,还是风高浪急,弹指之间,白发红颜。能享有眼前此刻,便三生有幸,无怨无悔。
不由自主侧头,望向身畔,恰恰对上两道温柔澄澈的目光。心中一动,浮起一抹微笑。
林烨稍稍扬起脸,悄悄握住情郎的手。心中所想,与白麟不谋而合。掌心传来的温暖与深情,一如他唇边的笑容。摩挲摩挲腕骨,五指换了个方向,与他紧紧交握。
白麟回握他柔软的手,将人拉过来些,紧贴着自己。微微启唇,无声唤起他的乳名。
林烨瞧见,垂眼一笑,红了脸颊,也湿了眼眶。急忙憋回去,忍住胸口倏然间肆虐的疼痛,望向茫茫远山。
平生从未真正坚强过,却从未因为离恨别苦,在白麟面前落过泪。绝非不难过,只是属于彼此的时间,实在太少太少。与其用泪水道尽不舍,还不如多看他几眼,多与他说几句话。
尽管如此,却也极少怨天尤人。时而仰望天穹,心中只有感激。感激上天在平静无澜的日子里,掀起了一道滔天巨浪,让自己真正体会了一回,何为情,何为意。
两曲毕,余音绕梁,回味无穷。
半晌,无人言语。
次日一早,袁柳二人返回宛海。
几人依依惜别,互道珍重。白麟和林烨并未道出住处,只说不日定前往泓京,与二人重聚。
柳昭玉更加怀疑他们的身份,但面上自没有表现出来。袁道只道他们有难言之隐,也没再追问,以免伤了和气。打何处来,往何处去,相较起知交一场,并不那么重要。
送走友人,白麟和林烨又在山间游玩了半日。
林烨还想再看一回套狼,白麟便用腰带给他套来只野兔,抱怀里逗玩了一阵,放走了。肚子饿了,便寻来些草菇野菜,捡柴生火,在树林子里饱餐了一顿。没盐不够香,吃个新鲜有趣罢了。
而后漫无目的在林中瞎走,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
傍晚时分,两人在山顶找到一处鲜有人迹,又能眺见丰安港的僻静之所,等着看烟火。
大铭除夕夜的盛大烟火,白麟瞧过两次。一回在游子滩,一回在泓京。第一次颓败寥落,第二次寂寞茫然。唯有眼前这一次,总算是打心眼里想好好享受一回。
宛海的烟火,林烨瞧了十几次,不是跟林府家人,就是跟狐朋狗友。唯有眼前这一次,看的不是美景,而是心情。
两人不约而同安静下来,相依相偎,靠坐树下。
斜阳西沉,海天一色。霞光如织,宿鸟疾飞。
林烨的笑容映在绛红天光里,愈发静谧安宁。
白麟侧过头,轻柔覆上。亲吻如落霞一般,染红了双颊唇瓣。
林烨低声笑笑,蹭进肩窝里,贴在耳边低语。
“白麟。”
“嗯。”
“给我说个故事吧。”
“想听什么样的?”
“美的。像晚霞一样美。”
白麟捧住他后脑勺,一下下轻抚。望向海面上云霞的倒影,想了想。
“美,但有些残忍的,可以么?”
“可以。”
“上回你问我,腰上的伤是怎么来的。”
“嗯。”
“我驯过最神气的一只狼,也是青狼军的头狼,名字叫嘲风。”
“哪个嘲哪个风?”
“传说龙有九子,其中一子,名为嘲风。”
林烨点头:“这个我知道。民间常筑其像,置于殿角。”抬眼,“你给他起的名字?”
“嗯。”
“怎么不叫麒麟?”
白麟一笑:“麒麟乃是仁兽,做人名尚可,狼名么,不合适,嘲风更凛烈些。”
“倒也是。接着说。”
“嗯。驯嘲风那会儿,我刚满十二岁,个头也就到现在的上臂。驯狼原本乃是宗室子弟的任务,多少得会些。我却精于此道,驯成了偏好。小狼是不驯的,专找性子烈、难度高的。驯狼比跟人周旋要单纯些许,没谁暗里藏刀,考验的就是耐力、智慧以及信任。你也知我素来少言,山里清净,跟狼也用不着说面子话,倒也轻省。”
林烨想起前几日说他“不踹一脚,吐不出第二句”的话,自顾自嗤嗤笑。
白麟侧头看他:“笑什么?”
林烨晃晃脑袋:“寡言者智,言多必失。这是你的优点。”
白麟勾勾唇:“情话我可说的不少。”
“花言巧语,居心不良。”林烨睨他一眼,“驯狼跟落霞可不搭边。”
“莫急。”白麟把他搂紧些,继续说。
“有一回莫名其妙挨了爹骂,心里头闷得慌,一个人跑出宫,往山上爬。心里有气,脚底生风,没多会儿就爬到了半山腰。”
“什么山?大崇山?”
“不错。山下茂林修竹,等上到半山腰,就只剩下低矮的灌木丛。那会儿不知怎么想的,也没犹豫,径直往更高处爬去。”
“你胆子可真大。”
“初生牛犊不怕虎,现在让我爬,身边没亲随跟着,恐怕不敢了。”
“为何?”
“大崇山顶终年积雪,野狼出没,杳无人迹,万一失足跌落,连个全尸都留不下。等我快爬到山顶时,冻得手脚僵硬,哆哆嗦嗦,话都说不出。往后一看,更一阵眩晕,草木农家,都只剩下芝麻大小。一眼看罢,胆战心惊,脚软冒汗。上山容易下山难,这么陡的坡,身上没带吃食,又已经耗费了好些体力,真要下山,恐怕难如登天。”
顿一顿,歪头瞧见林烨皱起的秀眉,不由笑笑,轻抚他发间:“正在这时,心里突然一紧,感觉不对。急忙扭头看去,却见山顶上,立着一只身材壮硕的巨狼。暗灰的皮毛在夕阳下灿灿发光,头顶一撮雪白的毛,鼻子里冒着热气,眼睛要滴血似的,直直盯着我,眦着獠牙,凶神恶煞朝我逼来。”
林烨倒吸口气:“怕人。”
“嗯,我那时候也吓呆了,平生没见过这么大的狼,手边没武器,原没想着驯狼,连套狼圈都没带。它一步一步迎面逼近,我便一步一步后退,心跳如战鼓,骇得上不来气。退着退着,突然撞上了一块巨石,扭头一瞧,后头竟是一圈雪白的冰塔,再无去路。一下慌了神,魂魄出窍,眼前空白,只觉命不久矣,鬼门关就在眼前。”
白麟的声音缓慢平稳,但林烨素来擅于想象,不由汗毛倒竖,往情郎怀里钻。
“残阳如血,霞光满天,遍地余辉,染红冰封万里的峻峦之巅,满目彤红的冰塔林,绵延数里,一望无际,瑰丽决绝,好似燃起通天大火,焰高千丈,有如血海红涛,又有如坚冰堆砌的火焰山。那时心想,死前能看到如此壮美的景致,也算值了。那巨狼似也被美景所迷,收回獠牙,不再向前,扭回头,跟我看向同一个方向。”
“瞧见它这般,我骤然回神,牙关一咬,心道,不就是拼个你死我活,讨个绝处逢生么,不试一试,怎知可行不可行,大不了一死,腿一蹬眼一闭,哪还有害怕一说。死不了更好,便是天助我也,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不禁精神大振,攥紧拳头,脚下一顿,一声低喝,向着巨狼猛冲出去。”
“啊!”林烨一声低呼,紧张兮兮叫唤:“这不是鸡蛋碰石头么?”
白麟瞧着他瞪圆的黑眼睛,笑出声来,摆首:“你说你夫君干尽了邪乎事儿,此言不假。斗狼么,除却套狼,还需一套斗狼拳,跟肉搏差不离,危险是危险了些,但不至于以卵击石,不自量力。”
“呸呸!什么夫君,莽夫还差不多。”
“所以啊,”白麟邪邪一笑,钳住他两手,“莫指望能打过我。”
林烨不齿,“君子动口不动手,本少爷才不屑于跟无耻小人打斗。继续说故事,莫打岔。”
白麟笑一阵,道:“这狼矫健雄壮,若能站起来,足有两个我那么高。见我突然冲上去,便呲牙暴起,直扑而来。论力道,狼与少年,乃天壤之别,论准头,则不相上下。我抱着必死的决心,以命相拼,下手狠厉,招招走险,直逼它要害,不给自己留后路,亦不给它留后路。虽经验老道,但毕竟年幼气力小,渐渐落了下风。狼被打断一颗牙,我胳膊腿上口子无数,浑身刺疼。突然脚软,没站稳,一个趔趄,那狼逮住时机,猛扑上来,”咔嚓“一口咬上腰间,狠劲撕扯,连衣服带肉,”嗤啦“一声,一并拽下来,两口下肚,舌头舔一圈,满口血红。”
“咝……”林烨抽着气,打个寒战,手不由自主捂向他侧腰。
“吃痛之下,眼一黑,一头栽倒在地。幸好衣裳穿得多,没伤着内脏,但那伤口有多大,你也瞧见了。血跟决堤洪水一样,一股一股往外涌,在白雪皑皑的冰原上,淌出一条殷红的冰河。那狼步步踏来,两眼刁光,似要把我一口吞下。我憋足一口气,装作伤重不支,待它走近,骤然跃起,一拳击中它一只眼睛,顿时鲜血如注,哀嚎震天。”
停下不讲了,在逐渐降下的夜幕中,含笑瞧着林烨。
林烨抓住他衣襟,急切问:“然后呢?”
“然后啊,然后我就不知道了。”
“啊?”
“只知道醒来时,人在宫里床上,屋里一股子药味儿,娘坐在一旁哭。”
“谁把你找回来的?”
“没人找见,被狼背回来的。”
“啊?”
“这狼说也奇怪,竟没吃我。倒闭着一只伤眼,直把我背到了宫门口。衔云宫就坐落在山下,侍卫看见,吓得够呛,但见背上驮的是少主,想来是新驯回来的野狼,没人敢奈它何,十几人一拥而上,把狼五花大绑,拖回驯狼司治眼睛。”
“治好了么?”
“没有。等我醒来,听闻是被它背回来的,赶忙叫下人抱我过去看。可惜那一拳打碎了眼珠子,成了独眼龙。”
“可怜,你也忒狠了。”
白麟瞥他一眼,笑:“怎么不可怜可怜你夫君?”
林烨翻个白眼:“狼食人,乃是天性。你打扰了人家的清闲日子,还把人家打成残废,可怜你作甚?”
嘴里这么说,却拉掉白麟的腰带,探进去一只手,摸索到那块不甚光滑的皮肤,手心敷在上头,一下下轻抚。
“后来如何了?”
“我日日去看它,跟它说话,并起名为嘲风。起先它精神头不好,稍显萎靡不振,毛色暗淡下去,目光也不甚锐利。等我好差不多了,便骑着它上山转悠。”
“它没甩开你,自个儿跑回去?”
“没有,但总是伫立在树丛里,静静望着冰原的方向,一动不动。”
“想来还是舍不得。”
“嗯。但狼忠诚,一旦俯首称臣,便至死不渝。”
林烨摇头:“我看不像甘拜下风,倒像是英雄相惜,不打不相识。”
“你这么说,许也没错。整个青狼军,除却我,其余人甚少能近其身。但它看我的眼神,并非畏畏缩缩,时不时还带着些许挑衅的意味,很是桀骜不恭,神气得紧。”白麟吸口气,一叹:“如今我走了,但愿它能回冰原上去,毕竟那儿是它的家。”
“你想它?”
“自然想的。”
白麟本想说,往后若有机会,便带林烨去看它。可转念一忖,连人都不知还能不能见到,更别说看狼了。暗自伤怀一阵,抱着人指向海面。
“烨儿,你瞧,官船驶进港了。”
林烨“嗯”了一声,却没回头。捂在腰间的手一点点往上挪,覆上胸口。跪直身子,按住肩膀,低下头,轻啄他双唇。
白麟闷声一笑,“难得这样主动,太阳可是打西边出来了?”
一手捧住他后脑勺,舌尖贪婪地卷过朱红的海棠,另一手拉掉风袍,解开衣带,吻上耳垂。
林烨往前凑凑,乖顺地贴上去:“冷……”
白麟解开外衫,将他裹入怀中,双臂圈紧腰身。
腰间的双手那样温暖,林烨抬起雾蒙蒙的秋水双瞳,腼腆一笑。那笑容像极了微风中摇曳的莲花瓣,可怜可爱,纯净温柔。
白麟一颗心悬空打了个忽悠,一阵燥热涌上胸口,险些就要猛攻而上。却怕他冷着,急忙忍住,拢好他藏在布衫里面的蚕丝袄。
“烨儿,”他对上那双黑眸子,低而魅惑地呼唤,“花儿可是想我了,嗯?”
“恩……”林烨轻咬下唇,睫毛像含羞草一样,被烈火一般的目光抚摸,羞答答垂下了叶片。
白麟微眯上眼,抱起怀中人,翻了个身,将他小心翼翼放在树下层层叠叠的枯叶上,一手搂着腰背,一手撑在一旁,俯下身子,深深探入花心。
放纵的呻吟,唤醒了夜空中绚烂的焰火,轰鸣声至,璀璨夺目,双江交汇,一泻千里。
第五十五章:良人玉树醉别离(一)
两人在山中疯玩三日,明目张胆亲昵,肆无忌惮缠绵,不胜其烦诉说甜腻腻的情话,没完没了享受暖融融的爱意。
两颗心化作飞鸟,在日光下恣意追赶,畅然翱翔。仿佛这深山幽谷中,雪不会化,花不会谢,光阴不再荏苒,寒暑不再流易,
谁也不提归期,谁也不思别离。
大年初三,白麟抱着腰酸腿疼的人儿搭上马车,一路相拥无言。偶尔深深对视,眼里只有彼此,没有前路。
傍晚,林烨跟王爷拜过年,又拜谢,而后回房倒头就睡。白麟则留在王爷书房里,听他细细交代各项事宜。
年头这几日,归家省亲的各处官员,前脚进得家门,后脚就争先恐后递来拜帖,一来拜年,二来恭贺江南王受皇帝封赏,三来恭喜他得了位王儿。
拜年乃是次要,对那位王儿,打心眼里也是瞧不起的。只不过皇帝赏赐一下,王爷在朝中的地位也一夜水涨,门子该钻就得钻,指不定往后能派上大用场。
杜妍之拿着拜帖,没拜匣的直接退回去,捧着有拜匣的拜帖进得书房,在夫君书案上摆成一排,似笑非笑看他笑话。
江南王扒拉扒拉,满目尚书侍郎国公寺卿,平日里庆吊不通的大官宦绅竟都巴巴地粘上来,不禁顿觉头大。愁眉苦脸瞧瞧夫人事不关己的模样,转头冲门外喊一嗓子,把沈振叫进来,指指拜帖,叫他全都推掉,并吩咐这些日子,凡有客前来拜会,都称病不见。府上人员出入,不管是谁,都只准走角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