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槿从善如流将拔丝红薯放进口中品尝,外脆内嫩,甜香不腻,他还从来没有吃过如此可口的吃食。
“实在没有想到,这红薯其貌不扬,做出来的吃食竟如此美味。”李槿感慨道。
里正也深有同感,他活了几十年,就从未吃过这般好吃的东西。“欢哥儿,你发现了宝贝啊,这红薯香甜可口,相比起很多杂粮,口感都要高出一筹。只是我想问问,这红薯能放多久?”
他一开始就在考虑这个问题,红薯是长在地里的根块,跟小麦大豆不一样。像一般的粮食晒干后能保存好几年,而红薯他也看过了,是不可能保存这么久的。
林欢微微一笑,里正大伯这是问到了点子上了,“我之前留下几个红薯试过了,放入干燥的地窖中,会保存好几个月甚至半年。也就是说,今年丰收之后,放到明年四五月也是没有问题的,正好可以让百姓度过三荒五月。”
他们这里,几乎家家都有地窖,以方便在冬天的时候存储一些粮食或者咸菜之类的东西,所以红薯的储存应该是没问题的。
而林欢口中的三荒五月正是农人最难熬的时日,这个时候地里青黄不接,很多人没有吃的。都只能忍饥挨饿,或者上山寻野菜野果之类的裹腹。
李槿接口道:“如此说来,可以借红薯来弥补这一空缺了?”
林欢看他一眼,赞赏的点点头,“差不多吧,我觉得红薯搭配着主粮吃,至少可以让粮食的消耗没那么严重,在遇到荒月的时候,人们可以有更多的选择。还有就是灾年之时,红薯也可以解决一部分的口粮问题,可以说是一举多得。”
林欢说的很有道理,里正想了想,说道:“回去后我会尽力动员大家明年都种些红薯。不为其他,只为了三荒五月之时,大家都不至于那么难熬。”
里正能出面,那是最好不过的了。他的威望在那里摆着,很多村人都信服于他的,他说一句能顶得上林欢十句。
因此林欢笑着道谢:“有里正这句话,平溪村的村人不会再饿肚子了。我在这里谢过里正大伯的恩德。”
里正摆摆手,“要说谢,也该是我谢你才对。要不是你种出红薯来,村人不还跟以前一样,吃糠咽菜,哪里能有这么好的东西填肚子?”
李槿看两人推来谢去的,也没个头,咳了几声,笑道:“我说你们就别客套了,再客套下去,酒菜都得凉了。”
两人这才哈哈一笑,不再说客气话。准备吃菜,林欢还没提筷,李槿已经熟练无比的夹了一块红薯饼在他碗里。
林欢顿了一顿,下意识的看向里正,好在里正没有发现,林欢这才松了一口气。李槿没少在这里蹭饭吃,只有两人的时候,互相夹菜是常有的事。可是现在有外人在,似乎不太好。
李槿看出了林欢的顾虑,却没有收敛,依旧故我,将自己喜欢的也给林欢一份。林欢瞪了李槿好几眼,却没有任何的效果,只能无奈放弃。
里正的确一开始没有看出什么来,只不过,李槿的动作多了,他想不注意都难。看林欢和李槿两人,就仿佛的寻常夫妻一般相处,让他不禁怀疑屿"汐#独)"家,自己是不是看走眼了。
李槿他是知道的,那是有身份有地位的贵人,早就听说他跟林欢走得近,可是他也没往其他方向去想。还替欢哥儿高兴,能结交贵人,那是平民百姓修来的福气。
只是现在看起来,怎么就越看越怪异了?不过他也知道,这种事情,不能冒失,要是冲撞了贵人那可就得不偿失了。看来,只能私下里再打听打听了。
“欢哥儿,你这红薯,我想派人带些回去给父……亲大人看看。如果父亲愿意帮忙推广,其影响力绝不是一个村子能比拟的,你觉得如何?”
李槿早就说过,红薯收获之后,如果能达到预期,他就可以想法将红薯推广出去。所以李槿提出来,林欢也乐见其成,点点头道:“成啊,到时候我帮你多挑选几个,最好能让人学会做法,让伯父也能亲自尝尝才好。”
“没错,你和我想到一块去了,我也是这个意思。”果然欢哥儿与他就是心有灵犀一点通,不用多说,就能知道对方的想法。
两人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里正摸着胡须看着这一幕,这两人,真是不对劲,他们的默契竟然如此契合?男未婚,哥儿未嫁,本应成就一桩好事。可是这两人门不当户不对,欢哥儿山与~息~督~迦。可不能受蒙蔽。欢哥儿是平溪村的人,自己总要护上三分才是。
他心如电转,便想试探一番,“李郎君是州府人氏,高门贵族,不知为何还未娶妻?”
李槿吃了一颗红薯丸子,这才道:“之前疾病缠身,不愿耽搁了旁人,所以并未将娶妻之事放在心上。”
“我看李郎君病情似乎大好了,如今对娶妻一事可有什么打算?”
李槿看了林欢一眼,笑着道:“我觉得欢哥儿挺好的,以后就娶像欢哥儿一样的回去就行了。”
林欢闻言,刚刚吃下去的红薯丸子蓦地就卡住了嗓子眼,顿时脸涨得通红,止不住的咳嗽起来。
李槿没想到他的反应这么大,连忙伸手拍他的背,“怎么吃个东西也能被呛住?又没人给你抢。”
我是被你吓住的好不好!林欢抓狂。好不容易才止住了咳,林欢狠狠瞪了李槿一眼。
里正这才从李槿的话里醒过神来,“这,这,李郎君,你可莫要玩笑。欢哥儿是个哥儿,这样的玩笑对欢哥儿不太好。”
李槿却很认真的道:“我没有开玩笑,只要欢哥儿答应,我可以立马让人上门提亲。”
林欢觉得头顶上天雷滚滚,李槿今儿个吃错药了?瞪大了眼睛看着他,不可置信,“李,李郎君,你在说什么胡话?”
“我是认真的。”李槿一把抓住林欢的手,“欢哥儿,你可愿意嫁给我?”
林欢第一次见到李槿如此认真的模样。一时间不知是突如其来的求亲让他懵了,还是李槿的认真让他震惊,这话一出,林欢是直接呆住了。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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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不知过了多久, 里正颤颤巍巍的声音才响起,“李郎君,婚姻大事,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岂能如此儿戏?”
林欢抽回手,心中却因为李槿刚刚的话纷乱不已。李槿这是什么意思?
“我自然知道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这次我会带信回去, 说服父……亲大人, 只要欢哥儿答应,我没有任何问题。”
林欢几乎跳将起来,“我……我, 你别乱来,我没想过嫁人!”
李槿脸上血色褪去, 变得苍白起来。他垂下眼眸,脸上落寞而受伤, “欢哥儿,所以连你也嫌弃我是吧?”
“我不是……”林欢声音小了些, “这不是嫌弃不嫌弃的问题。”
李槿抬眼,幽怨的看着他, 咬着苍白的下唇,“那你是什么意思?你是不喜欢我?觉得我是累赘?这么多的人,唯有欢哥儿待我不一样,我以为……我以为你是喜欢我的,却原来是我自作多情。”
林欢心中一颤, 他承认, 李槿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上唯一欣赏的人。可是, 可是他是男人,而自己……
林欢心里有点别扭,李槿什么都好,他们相处这么久以来,跟他相处,是林欢最轻松愉悦的事。特别对于他这种颜狗来说,李槿完全长在他的审美点上。唯一遗憾的,是性别问题啊。
“都不是,不是你的问题……”林欢红了脸,“我不会嫁人,就算娶亲,也是我娶……”
“好,我嫁!”还没等林欢说完,李槿已经爽声应下。
林欢与里正惊讶的看着他,完全不可置信。
李槿笑盈盈的看着欢哥儿,“既然你不愿意嫁人,那我便纡尊降贵,自带嫁妆上门来求欢哥儿娶,可好?”
“你这是要入赘?”里正心惊胆战,哪有贵人入赘农家的?他看了欢哥儿一眼,欢哥儿怔愣住了。估计欢哥儿也被雷的外焦里嫩,根本就说不出什么话来了。
“没错,我已经退而求其次了,难道欢哥儿就连入赘的机会都不给我?”李槿轻轻咳了几声,一蹙眉一抬手就是楚楚可怜的模样。
林欢被他这一出弄得是手足无措,真没想到,这种事他会当着里正的面说出来。他向里正投去一个求助的眼神,里正却皱眉,李郎君看起来真不是开玩笑的。这种事情,他也是第一次遇到啊,叫他如何应对。
如果以前欢哥儿还在林家,自然需要父母点头做主或者可以拖延一番。可现在欢哥儿已经自立门户,这种事情也只需要欢哥儿点头就能成。他实在是不知道该从何阻拦。
接收到里正爱莫能助的眼神,林欢焦躁的抓抓头发。李槿敏感脆弱,自己若是话说重了,只怕这人不知道会钻进怎样的牛角尖里去多想。
可若是不跟他说清楚,他又不是不知道这人顺着杆子爬的本事有多厉害。他可是领教过很多次了,每次都是因为自己心软,见不得美人委屈,从而败下阵来。不行,不能让他得逞。
林欢一把抓起他的手,就朝着里屋走去,跟里正交代了一句,“里正大伯,你先吃,我去跟他把话说清楚。”
李槿没有挣扎,顺着他的力道来到了里屋中。林欢回过头,就见到李槿视线一直落在他身上。
林欢微一皱眉,甩开他的手,冷声道:“你究竟是什么意思?”
李槿看着刚刚被林欢拉过的手,五指微拢,“欢哥儿,你还不明白我的意思吗?我心悦你,喜欢你,想跟你永远在一起。”
林欢此时已经完全冷静下来了。他看着李槿,仿佛要看穿他心中所想,李槿也不急,坦然只任由他打量。
过了半晌,林欢才收回视线,“你,什么时候有了这样的想法?”
“我也不知道从何而起,我只知道,每次见到你,就会有说不出的欢喜,止不住的怦然心动,每次跟你相处,我都会有安宁喜乐岁月无忧之感。这种突如其来的感情日渐浓厚,根本就控制不住。我喜欢与你相处的时光,希望能与你长相伴。”
林欢眉心微凝,试图与他说道理,“你有没有想过,这或许是你的错觉。你与我相交莫逆,这些都是因为友情而产生出来的感觉,而不是爱。”
李槿倒还不至于分不清楚友情与动情之间的区别。他对欢哥儿有怦然心动之感,这不会有错,他能骗过谁都骗不过自己的心。本来感情的事就不是人为可操控的。
“你不相信我对你的感情?”李槿目光轻柔的落在他身上。
“我……”林欢当然不信,他不是情窦初开的小姑娘,从不相信莫名其妙的感情。
李槿上前一步,林欢察觉到一股压迫感,不自觉的后退了几步。而李槿却也没有止步,跟着逼近,林欢身后抵住案几桌面,退无可退。
“你若不信,可以试试。”李槿双手撑住林欢身旁的桌面,轻言道。
这要怎么试?林欢还没反应过来,李槿已经附身探下头来,轻轻在他唇上一触即离。林欢脑袋里轰的一声炸裂开来,一时间脑袋一片空白。
仿佛察觉到了林欢的异样,李槿轻笑一声,再次低头吻上来。这一次不像刚刚那般轻描淡写,隐隐带着强势的掠夺,仿佛要在他唇上烙下属于自己的印记。
林欢这才反应过来,脸色涨的通红,手忙脚乱的推开了他。
李槿并没有勉强,站直了身子,依旧将人围在那一方小小的天地,让他欣然面对,不容他躲闪。
林欢捂着自己的唇,没想到这人说得试试竟然是直接毫无防备的吻。长这么大,他还是第一次被人亲了,原来亲吻是这样的感觉啊。如此炽热,酥麻带电,难怪有人说情侣尖亲吻会让人极度愉悦,甚至还能有麻醉效果忘却伤痛。啊呸!他现在竟然还能想这些有的没的,林欢是真的服了自己的粗神经。
“喜欢吗?”李槿声音温柔。
“你……你怎么能……”林欢好不容易找回自己的声音,却只能说这么一句。
“你会讨厌我的触碰,亲吻吗?”李槿沉声问道。
林欢没有说话,回想刚刚的一幕,心中没有任何讨厌恶心的的感觉。
林欢的反应让李槿李槿唇边笑意渐浓,林欢没有太过激烈的反应,说明他还是接受良好的,那是不是就代表了自己有希望?
之前趁林欢睡着控制不住亲了他,那个时候就明白了自己对林欢的感情。心中的爱意就如同破笼而出的野兽,喧嚣的占据了他的心。
以前从不知爱为何物,直到遇到了林欢,让他静如死水的心一点点躁动起来,他唯一的念头,只想将林欢锁进自己的地盘上。
不是没有想过身份的问题,大顺朝的皇子,婚事都是由父皇指定。只有他是例外,从娘胎里就带来胎毒,能不能成活都是问题。后来将养着平安长大了,太医给出的意见依旧是静养,不可妄动七情。
有了这样的断语,皇帝皱了皱眉,旋即松开,也罢,那十四的亲事就晚几年再说吧。李槿对此当然是没有异议,更是乐得自在。至少自己不用操心必须遵循父皇的意思,娶一个见都没见过面的官家小姐,害了人一辈子。
而朝中想要利用女儿攀附的人都熄了心思,十四皇子虽然办事得力,得了皇帝的青眼。可终究不过止步于闲散王爷,将女儿嫁给他,于家族无益。况且又是个病秧子,说不准哪天就短命死了,自己女儿嫁过去岂不是守活寡,皇室中那么多皇子,还是另寻合适的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