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年少时总会天真些、清澈些,如朝阳一般。后来经历多了,朝阳褪去城府上来,便不会总事事说与人听。而什么崇高、什么真诚、什么纯净……也都渐渐落入世俗,失去了吸引力。
至少某一部分人会更早丢弃这些。
对于普普通通的俗人来说,高尚、神圣、聪慧,都只是书上的词藻,飘在空中的景象。
而贪婪、欲望、执迷,才是像一日三餐那样习以为常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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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多芬的《月光奏鸣曲》总共有三个乐章。
第一乐章沉郁低徊,似一个深渊。
第三乐章在压抑中迸发悲愤激越的能量,也是一个深渊。就像霍绯箴这个人的心。
至于相对短小的第二乐章,李斯特形容为“两个深渊中之间的一朵花”,以轻快的表情衔接了两个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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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倒V章节从31-48章,看过的请勿重复购买。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因缘邂逅 业界精英 现代架空
搜索关键字:主角:霍绯箴(小松),摩尔(洪晓晓) ┃ 配角:白予绛,大松,维娜姐 ┃ 其它:gl
一句话简介:零零散散打了个凌乱的活结
立意:生活总是偶然事件多于必然事件,而这些偶然与巧合正是有趣之处。“未知”不可怕,它是人生的特别礼物。
连店名都很拗口。
这样的清吧是很难赚大钱的,能存活下来,一靠位置偏僻租金便宜,二靠熟客的捧场和口碑。所谓熟客也不是那么稳定,总会有熟客随着时间慢慢流失,之后就再也没怎么见着。但也总会有新的熟客慢慢养成,维持着这样一个小店的运作。
在老熟客的记忆里,这个店四年前就是现在这个样子了。听说上一手是做夜场的,有人闹事出了案子,店就转到了现在的老板手里。新来的老板一来就改掉了那昏暗又浮夸的氛围,变成现在安安静静的清吧。
晚上八点半厨房下班,仅留一个人做小食。吧台便从配角变为主角。
主力调酒师是一名女性,一本正经的黑色衬衣,黑色围裙,袖子整齐地卷到手肘。长相很有特点,浓厚的眉毛显得英气有余阴柔不足。不笑时看起来很凶,有客人调侃说像女版贝多芬在瞪人。
这张凶脸笑起来会有趣点,努力练过的职业笑容,不呆板,嘴角还带点戏谑。
在男性当道的调酒行业,身为女性能成为主力,自是有实力的。她只用经典的手法做经典的鸡尾酒,杜绝一切花里胡哨的东西,反倒让客人对出品很放心。只不过,偶尔她也会不留神,无意识地拿吧勺或雪克壶耍个漂亮的小花。那些习惯性的小动作,晃眼间既像杂技又像魔术表演。
她在这个店里很长时间了,从短发到长发,再到现在干净的不长偏短。熟客们都叫她“小松”,很少人知道她真名:霍绯箴——难记又难写的名字不适合工作场合。
至于为什么叫“小松”,那是因为她的拍档叫“大松”——就是旁边那个高大的男调酒师。他俩是姐弟,虽然不是同样的爹妈,但同时入行,同一个师父,连外号都是组合式。这么多年来,大松一直跟随着她的脚步。
霍绯箴从来只值晚班,每逢周末晚上,都是她最忙的时候。
不能光顾着一杯一杯地做酒,熟客们都喜欢跟她聊两句。虽然样子长得不友善,但即使初来乍到的人会觉得她凶,也很快会对她打开话匣子。
这不是偶然,是天赋的洞察力加后天学习的交谈技巧共同作用的结果。早在她刚入行时维娜姐就教过,吧台调酒师的亲和力不在于多能说会道,而在于懂不懂倾听。
城市里的人都很多心事的,只要你安静地听他们讲故事,他们下周就会再来点上一杯酒,再说一段。
靠着这一杯一杯的点单,不会来钱有多快,但能让调酒师每一天的工作都是有趣的。
这忙碌会一直持续到半夜,直到客人陆续离开。
打烊的时候,吧台上还堆满未洗的杯子。打扫完外场的其他店员先回去了,大松明天要上早班,还要回去喂他的猫,也先走了,只剩下霍绯箴收尾锁门。
驻唱的歌手还没走,过来跟她搭话。
“刚刚那杯马天尼很对口味。”
“谢谢,是客人送你的。”她客气地笑了,一如应对打烊之后还来搭话的客人。
“我知道。我只是特意来表达对酒的喜爱,以及告诉制作它的人。”
留着长长的大卷发化着浓妆的驻唱歌手,上周才来的,嗓音很好,歌唱得浓郁有故事感,在店里的名字叫摩尔。
驻唱本该一个小时前就结束了,特意留到打烊,还过来称赞调酒师的出品,一般来说都有点别的意味。
这种情况也不是没遇过,也很好应付。但她决定说点露骨的回应:“你要知道,我可是喜欢女人的女人。”
摩尔也笑了回她:“你要知道,我可是喜欢男人的女人。”
“所以呢?”
“所以,即使下班后我们一起走,也应该不会有问题。”
“怎么说?”
“在我之前唱歌的那个小女生,她对你有意思吧?而你,也不想让她对你和别的女人之间有什么误会,对不对?”
“你还知道得真多。”
“可不是么。”
霍绯箴随意笑了一下,把杯子一个个放进自动洗杯器:“那你得等我收拾完。”
都等了一个小时了,当然不差再等个十分钟。
事实上等了二十分钟。
待霍绯箴关了招牌灯锁好门,回头看到摩尔就站在夜色中等她。
这景象,一瞬间有点点眼熟。
第2章 些许众生相
霍绯箴工作时,总是在吧台后观察众生百相。一台之隔的距离,并不远,又能恰如其分地置身事外。
比如这个星期天的晚上。
6号桌两男一女。西装革履戴着名表的男士显然想追求那位女士。而那女士却对另一位更感兴趣。另一位男士虽然只穿着普通的T恤,但那其实是限量版的,而且腕上的手表是更高级的名牌,比西装男的贵一截。所以,出于竞争意识,西装男一定会拼命点更贵的酒。
4号桌是个灯光很充足的位置,仅坐着一位穿着朴素的女生,看起来像学生,点了杯新加坡司令。可她竟摊开书本做作业,仿佛这里只是图书馆。哪会有学生晚上10点在酒吧写作业呢?所以应该不是学生,只是看起来年纪小而已,可能是读在职的上班族。
9号桌的情侣正在争吵,压低了音量,并没有吵到邻桌的客人。桌上的两杯酒几乎没动过,双方表情严肃,看上去语速很快,手部动作频繁,表示他们都拼命想说服对方。
10号桌的一男一女看似亲密,却并不是真正的情侣。那男的来过店里好几次了,每次都带不同的女人来,一样的流程,相似的内容。他是个感情骗子,吹嘘着编造的浪漫故事,哄骗那个其貌不扬的乖乖女。
吧台2号位,独自喝玛格丽特的年轻女士眼神聪慧,长得很漂亮。那副祖母绿石耳环,看成色就知道价格不菲。这位是熟客,虽然年轻但其实是个大老板,在商界小有名气。她总是自己一个人来,不过今天看起来心情不错,还间或不经意地瞥一眼大门,似在等人。
7号桌和12号桌的男士都在有意无意地看2号位。估计待会就有人请她喝酒了,又会多两杯点单。
门上的的铃铛清脆作响。
又有客人进来了,手里还拖着行李箱,直奔吧台一屁股坐到吧台3号位。她不是2号位女士等的人,是上两周来过的一位熟客。
“好久不见,出完差了?”好久不见是霍绯箴常用的面对熟客的开场白,功能就跟欢迎光临差不多。
“累死了。我要缓缓。”
“喝点什么?照旧长岛冰茶?”
“好!我要烈的大杯的!”
霍绯箴很记得每一个客人的事,哪怕是几个月前的点单。还有他们讲过的每一个故事,以及故事里的细节,只要她想记住,就都可以。
“结果还是和刻薄的上司出差吗?”
“对啊!简直是奇葩!小松,我跟你说……”
霍绯箴边调酒边微笑着听客人的故事。这位客人总是在抱怨她的上司。
表面是这样,但实际上——霍绯箴猜,其实她是喜欢那个“刻薄”的上司的,不然,怎么会每次都能悉数如此多无关紧要的细节?甚至连对方早餐吃五成熟的太阳蛋,她都要绘声绘色说上两句。
当然,周末的店里总共有三名调酒师,除了霍绯箴和大松,还有一个叫阿斌的。阿斌算是霍绯箴和大松共同带出来的学徒,有时在吧台,有时在厨房,有时也跑腿。
而调酒师跟客人之间也是有相性的,总会有各自的熟客。与大松熟的客人通常会坐到吧台四五六号位。而阿斌通常待外场,他也不太爱说话。
总之吧,霍绯箴是三人之中最受客人欢迎的。
酒吧嘛,也得有现场驻唱。这是背后大老板的意思,每逢周末都会安排。
唱前半场的是一个年轻小女生,两周前新招的,青春有朝气,还带了点校园的青味。除了唱当下流行的曲子,还会自弹自唱些自己的原创歌。不弹吉他,是个键盘手。唱到点了她就退下来,还开心地往吧台这边张望。本想过来吧台的,但看到调酒师们都在忙,就只用嘴型跟霍绯箴说,她该回学校了。
唱后半场的女歌手也是上周才来的,工薪人,与那小女生对比起来,顿显成熟得多。精心讲究的妆容,随意散开的卷发,下唇与下巴之间的窝中央有颗很小的痣。眼睛哪里都不看,一个多余的字都不说,开口就唱歌,却是能把歌都唱到人心里去。
两个歌手,强烈的风格反差,霍绯箴觉得这个安排很有意思,能让客人印象深刻。
时间渐晚。
出差归来的客人喝完一大杯长岛冰茶,又拖着行李回去了,明天又是要上班的星期一。
4号桌写作业的客人也结账走了,换成一男一女的小年轻,显然还在互有好感的阶段。
7号桌的男士果然请2号位的女士喝酒了。没有很张扬,只悄悄点了杯马天尼,借店员之手送上。
不过酒送到面前时,就被礼貌地拒绝了。
“如果合适的话,送给台上那位歌手如何?”戴祖母绿耳环的漂亮女人微笑着,倒是透出不容人违抗的眼神。
“嗯,那不错。”霍绯箴看了大卷发的歌手一眼,“她喜欢喝马天尼。”
老旧的情歌唱过几首,7号桌先生最终还是过来2号位搭话了。虽是搭话,但举止礼貌适度。清静的酒吧嘛,终归不会太闹,来的客人也会比礼貌。
门上的铃铛又响了,进来一个高瘦的女人。中短发戴眼镜,斯文干净甚至有点书呆子气,身上的白衬衫从质地和剪裁看来并不便宜。
没见过,是生客,往店里看了一圈也直奔吧台。一过来就拍7号桌先生肩膀礼貌地说:“不好意思,这位置有人了。”
2号位女士回头,看到她时,脸上的表情瞬间变得丰富起来,既生动又温柔——这个才是她在等的人。
只见她仰头扯了对方袖子,小声嗔怪着来人身上酒气重,倒是把周围其他事物都抛到脑后了。
来搭话的7号桌男士受到了冷落也不恼,自嘲地笑笑,借故要杯清水回自己座位去。
驻唱歌手的歌声滞了滞,不明显。霍绯箴听出来了,看了台上一眼,不过什么都没看出来。
身材高挑的女客人坐下来,挽起的衣袖下能看到小臂上有图案。有点少见,像这种看起来斯文又学术的女士一般不会在显眼的地方纹身。
2号位女士给她再点了一杯酒,没指名要什么。这很好猜,再做一杯经典玛格丽特。
趁高瘦的那位去洗手间时,霍绯箴对2号位女士说:“她挺好的嘛。”
“怎么说?”
“她的项链,和你的耳环是一模一样的。”
“就你多事。”
眼里甜蜜的骄傲倒是藏不住。
话题就到此为止了,不必说太多。这就是霍绯箴留客的诀窍,她的吧台是能提供情绪价值的地方。她会巧妙地让客人知道:她什么都看在眼里,但什么都不会乱说。就跟调酒一样,一切都点到即止。
吧台的两位女客人挪到1号桌去了,小声说着话。明明没有任何亲密的动作,但那氛围却比在场的任何一桌都更像一双恋人。
羡慕吗?霍绯箴擦掉桌面杯底印下的一圈水渍,有点自嘲。
这个店开了多久,她就单身了多久,至少她自认为算单身。守店嘛,很困身的,都没什么时间分给费时的谈恋爱。而早在经营这个店之前,她也有过好些不清不楚的女友,但全都很短暂,最长没超过三个月。
激情过后,日子总显得很无趣。
也许像她这种人,只需要偶尔有人解解闷,很难理解什么叫长久的陪伴。
小舞台上的歌手说:接下来是今晚的最后一首歌,带给大家一首半个世纪前的老歌,也送给现场的两位朋友。
霍绯箴不禁停下搅拌的吧勺,又看了小舞台一眼。惜字如金的歌手说话了?
唱的是《新不了情》。
长长的吧勺在霍绯箴手里转了好几个花里胡哨的圈,最后无声地落入筒子里。旁边的大松为她这娴熟的花式无声地比了个赞。
她摁住大松正要摇的雪克壶:“听她唱完这首。”
一曲毕,就知道“送给两位朋友”是谁了。名叫摩尔的歌手从小舞台下来,到1号桌去跟那两位聊了好一阵。
那是多少年前?五年前。
也是在这个城市,也是这个女人,拎着小挎包垂在腿边,也是这样一个人站在夜色里等她。
那时,她只知道她自称摩尔,除此之外一无所知。
那时,霍绯箴跟同来的几个朋友交代了两句,然后就独自走到她身边,扬起得意的笑容说,我对这城市不熟,你带我。
眨个眼而已,又回到五年后来。
摩尔说:“这店是你的?”
“怎么可能,店长而已,老板是维娜姐,她没跟你说?”
“没,我没见过她。”
“是她推荐你来应聘的吧?”
“我跟她妹妹丽娜是同学,但我不认识维娜姐。”
“哦。平常是我打理,实际上店是她的。”
天气还是有点凉的,霍绯箴单肩背着包,把双手收在衣兜里,跟摩尔并肩走。现在她对这城市也熟悉了一部分。
“住哪?送你回去。”
“不远,步行二十来分钟。”
看来找了个离家近的地方驻唱。
夜晚的街道没什么人也没什么车,很舒服的,非常适合在忙碌完一天之后独自行走。不过今天例外,两个人走,街灯照出的两个影子随着步子,长短浓淡地均匀变化。
“歌就是送给1号桌那两位的吧?”
“嗯,中学同学。”
“同班?”
“隔壁班。”
“来捧你场的?”
“不是啦,碰巧。”
本该就此结束的客套话题,没想到摩尔又多说了一句:“她说那首歌唱得真好。”
不清楚这个她指的是谁,但不妨猜测是后来来的那位,因为她进来时摩尔受到影响了。
既然猜到个大概,霍绯箴也不多问了,就说:“我也觉得你唱得很……”
故意吞掉半句话,引对方发问。
“很什么?”
“很对口味。”
通常这种时候会说句谢谢,但摩尔没来这一套,只嗯了一声。
“你跟她们间有什么故事吗?”吧台调酒师嘛,总是能敏锐地捕捉到蛛丝马迹,就看她想不想深挖。
摩尔看了她一眼,又过了一阵,才说:
“戴眼镜的那个,我给她写过情书。”
霍绯箴懒洋洋地哇了半声以示惊讶。号称自己喜欢男人的女人,也曾给女生写过情书。但她惊讶的不是这点,而是这时代还会写情书的人可不多。
“在校时吗?”
“嗯,高中。”
“她回应你了吗?”
“没,她没看出是情书。”
“真可惜。”
“无所谓了,反正我也比不上她。”
霍绯箴耸耸肩,她当然知道摩尔是在跟戴祖母绿耳环那位比。有什么好比的呢?人与人本来就不同,不同的人入了不同的人眼里,就更是各有各的喜好。若非要比较的话,不过是徒增烦恼罢了。
心里是这么想着,但她不会说出来,说出来就变成说教了。忽然间讲大道理的“人生导师”是会叫人讨厌的。
“你现在还喜欢她?”
“不会。你问起,我就说说而已。”
“哦,这样。”
如果真的毫无波澜,也不会拿出来说了,随便说句“没故事”就能打发的事。
正好走到斑马线,霍绯箴从兜里抽出手,绕过摩尔背后稍稍拢了她手臂,说:“嗯,过去吧。”
略表关切的肢体语言,以及一语双关,都点到即止。
过了马路,拦在腰后的手又收回到衣兜里。
有辆出租车以为她们要坐车,慢下速度开过来。霍绯箴从摩尔身后错到靠马路的外侧,对那出租车摆摆手,表示不需要。
“什么时候到这个城市来的?”轮到摩尔问她。
“挺久了,三年……嗯,四年了。”
“来旅游然后觉得还不错?”
“差不多吧。”
“一直都在这酒吧工作?”
“嗯,没换过。”
“哦,之前我不在这边住。”
都还是一些常见的客套。
然后换霍绯箴问:
“这几年挺好的吧?”
“也就这样。”
“对了,那时,你和男朋友后来怎样了?”
“还是分了。”
“他的损失。”很常规的应答,“之后呢?有遇到喜欢的好男人吗?”
“有是有。”
这样接话明显后面必有转折嘛。
“有很喜欢的,也是挺好的男人,就结婚了。”
有点意外,但也不是很意外,后面应该还有下文。
“然后?”
“然后又离婚了。”
“哎呀,真遗憾。”
五年了,够发生很多事。其实痴男怨女分分合合的故事多得是,只是通常都没什么新意。
“哈哈,也没有多遗憾啦。”摩尔这语气听起来轻松得有点刻意。
“那,原因说来听听?”
“得不到全心全意的喜爱。你知道,男人嘛,还是挺重外表的,而我又不漂亮。”
“瞎说。”
这种回应就挺讨人喜欢的,虽然不真实。
“那么说你觉得我漂亮咯?”
“你说呢?”
“卸妆之后呢?”摩尔笑得从容又孤独,没等回答又继续说道,“谁过日子都得卸妆啊。”
霍绯箴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应答。对了,卸妆之后的她,是什么样的?
“你没见过我卸妆之后的样子吧?”
“没有吗?”她反问,她在搜寻记忆。
“就算有,想不起来才好呢。”
默默走了几步,霍绯箴就想起来了。走近些许,胳膊肘轻轻碰了摩尔手臂:“见过啊。”
见摩尔不吱声,然后又说:“再说了,那时我去跟你搭话,也不是因为你好看。”
“那是因为什么?”
“因为你毫不犹豫就把B-52连火带酒吞了,不用吸管直接吞,连喝三shot。”
B-52,一款经典鸡尾酒的名字,以轰炸机的型号为名。小小一杯,酒分三层,顶层点火。只要速度快,连火带酒一口闷进嘴里才是最原本的爽快喝法。
摩尔笑起来:“那时你还耍杂耍给我看呢。”
霍绯箴也笑了:“那不叫杂耍,叫花式调酒。”
是的,花式调酒,那些胡里花哨耍帅的手法,其实霍绯箴也会。年纪轻轻时还狠狠练过,瓶子都摔烂了几百个,真的跟练杂耍似的。
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就到地方了。是一个有点年头的住宅区,看起来管理一般般,街口倒是热闹,卖夜宵的大排档和小贩占满了路边。而摩尔就住在这片里最高的那栋大楼。
“你一个人住么?”
“嗯。”
这大楼也有点年头了,楼道不太明亮,电梯也有点昏暗。霍绯箴便送她上楼,顶层二十九楼,一直送到家门前。
到了门口,摩尔握着门把回头:“不进屋坐一会儿吗?”
问得半是开玩笑半是邀请。
这种场面,也是很常见。若进了屋,可能就不只是坐会儿那么简单了。
“这就过分了啊。”她也半开玩笑地笑着应答。
摩尔也浅笑:“看来你对那小女生也是认真的呢。”
霍绯箴微微扬了下巴没说话。
于是摩尔自动终止了对话:“谢谢送我回来,下周见。”
轻飘飘的话语,印证刚刚的邀请真的只是玩笑。
那么,忽然等她下班的用意到底是什么?总不能为了打发时间吧?身为明天要上班的工薪族,星期天的晚上可不该任性晚睡。
是试探吗?还是单纯想叙旧?抑或只是为了排遣遇到昔日暗恋对象的烦闷?
霍绯箴又搭着那有点昏暗的电梯离开。到了楼下,看看时间,凌晨3点。
是真的有点过分,凌晨3点对曾经约过的人发出进屋的邀请。
虽然那已是好几年前的往事,短暂的一夜寻欢而已。
五年前,她们总共约过两次,一次激越,一次细腻。
第一次,就在首次见面的两小时后。两个人都喝得半醉,灯光全开,畅快淋漓,叫人印象深刻。
第二次,是再一周之后,与上一次截然相反的缠绵。整个房间漆黑得没有一丝光线,黑暗中摩尔的嗓音高鸣低吟,婉转入耳,能把人的骨头都化掉。
次日中午,霍绯箴还趴在被子里,摩尔已经穿戴整齐连妆都化好了。
“我们互相删掉联络方式吧。”摩尔淡淡说道,“再约我要爱上你了。”
“不好吗?”
“不好,我有男朋友的,虽然暂时出了点问题。”
“哦,真可惜。”也不知道可惜的是哪方面。
然后她们就互删了联络。
等摩尔走了一阵,霍绯箴爬起来洗了个澡,然后才慢吞吞去退房。
那时,她不在这个城市生活,只是短暂逗留几天参加比赛——花式调酒大师赛。而就在第二次约摩尔的前一天,她刚拿下了赛区冠军,取得了参加全国赛的资格。
朋友说,你总是在一个地方待不住,一年换一个城市没个定。今年如果还没想好去哪,打完全国赛就来这里落脚吧,应该发展不错。
她觉得是个好提议,这个城市够繁华,人来人往,有山有水,还能看到海。
从酒店出来看到路边有个卖烟的老旧小档口,霍绯箴忽然萌生了想抽烟的念头。她从小生活在周围的人都抽烟的环境里,因此她也很小就会抽烟。不过,会是一回事,实际上她很少抽,而像今天这样偶尔有念头冒出来时,她也不会抵触。
至少某一部分人会更早丢弃这些。
对于普普通通的俗人来说,高尚、神圣、聪慧,都只是书上的词藻,飘在空中的景象。
而贪婪、欲望、执迷,才是像一日三餐那样习以为常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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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多芬的《月光奏鸣曲》总共有三个乐章。
第一乐章沉郁低徊,似一个深渊。
第三乐章在压抑中迸发悲愤激越的能量,也是一个深渊。就像霍绯箴这个人的心。
至于相对短小的第二乐章,李斯特形容为“两个深渊中之间的一朵花”,以轻快的表情衔接了两个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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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倒V章节从31-48章,看过的请勿重复购买。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因缘邂逅 业界精英 现代架空
搜索关键字:主角:霍绯箴(小松),摩尔(洪晓晓) ┃ 配角:白予绛,大松,维娜姐 ┃ 其它:gl
一句话简介:零零散散打了个凌乱的活结
立意:生活总是偶然事件多于必然事件,而这些偶然与巧合正是有趣之处。“未知”不可怕,它是人生的特别礼物。
连店名都很拗口。
这样的清吧是很难赚大钱的,能存活下来,一靠位置偏僻租金便宜,二靠熟客的捧场和口碑。所谓熟客也不是那么稳定,总会有熟客随着时间慢慢流失,之后就再也没怎么见着。但也总会有新的熟客慢慢养成,维持着这样一个小店的运作。
在老熟客的记忆里,这个店四年前就是现在这个样子了。听说上一手是做夜场的,有人闹事出了案子,店就转到了现在的老板手里。新来的老板一来就改掉了那昏暗又浮夸的氛围,变成现在安安静静的清吧。
晚上八点半厨房下班,仅留一个人做小食。吧台便从配角变为主角。
主力调酒师是一名女性,一本正经的黑色衬衣,黑色围裙,袖子整齐地卷到手肘。长相很有特点,浓厚的眉毛显得英气有余阴柔不足。不笑时看起来很凶,有客人调侃说像女版贝多芬在瞪人。
这张凶脸笑起来会有趣点,努力练过的职业笑容,不呆板,嘴角还带点戏谑。
在男性当道的调酒行业,身为女性能成为主力,自是有实力的。她只用经典的手法做经典的鸡尾酒,杜绝一切花里胡哨的东西,反倒让客人对出品很放心。只不过,偶尔她也会不留神,无意识地拿吧勺或雪克壶耍个漂亮的小花。那些习惯性的小动作,晃眼间既像杂技又像魔术表演。
她在这个店里很长时间了,从短发到长发,再到现在干净的不长偏短。熟客们都叫她“小松”,很少人知道她真名:霍绯箴——难记又难写的名字不适合工作场合。
至于为什么叫“小松”,那是因为她的拍档叫“大松”——就是旁边那个高大的男调酒师。他俩是姐弟,虽然不是同样的爹妈,但同时入行,同一个师父,连外号都是组合式。这么多年来,大松一直跟随着她的脚步。
霍绯箴从来只值晚班,每逢周末晚上,都是她最忙的时候。
不能光顾着一杯一杯地做酒,熟客们都喜欢跟她聊两句。虽然样子长得不友善,但即使初来乍到的人会觉得她凶,也很快会对她打开话匣子。
这不是偶然,是天赋的洞察力加后天学习的交谈技巧共同作用的结果。早在她刚入行时维娜姐就教过,吧台调酒师的亲和力不在于多能说会道,而在于懂不懂倾听。
城市里的人都很多心事的,只要你安静地听他们讲故事,他们下周就会再来点上一杯酒,再说一段。
靠着这一杯一杯的点单,不会来钱有多快,但能让调酒师每一天的工作都是有趣的。
这忙碌会一直持续到半夜,直到客人陆续离开。
打烊的时候,吧台上还堆满未洗的杯子。打扫完外场的其他店员先回去了,大松明天要上早班,还要回去喂他的猫,也先走了,只剩下霍绯箴收尾锁门。
驻唱的歌手还没走,过来跟她搭话。
“刚刚那杯马天尼很对口味。”
“谢谢,是客人送你的。”她客气地笑了,一如应对打烊之后还来搭话的客人。
“我知道。我只是特意来表达对酒的喜爱,以及告诉制作它的人。”
留着长长的大卷发化着浓妆的驻唱歌手,上周才来的,嗓音很好,歌唱得浓郁有故事感,在店里的名字叫摩尔。
驻唱本该一个小时前就结束了,特意留到打烊,还过来称赞调酒师的出品,一般来说都有点别的意味。
这种情况也不是没遇过,也很好应付。但她决定说点露骨的回应:“你要知道,我可是喜欢女人的女人。”
摩尔也笑了回她:“你要知道,我可是喜欢男人的女人。”
“所以呢?”
“所以,即使下班后我们一起走,也应该不会有问题。”
“怎么说?”
“在我之前唱歌的那个小女生,她对你有意思吧?而你,也不想让她对你和别的女人之间有什么误会,对不对?”
“你还知道得真多。”
“可不是么。”
霍绯箴随意笑了一下,把杯子一个个放进自动洗杯器:“那你得等我收拾完。”
都等了一个小时了,当然不差再等个十分钟。
事实上等了二十分钟。
待霍绯箴关了招牌灯锁好门,回头看到摩尔就站在夜色中等她。
这景象,一瞬间有点点眼熟。
第2章 些许众生相
霍绯箴工作时,总是在吧台后观察众生百相。一台之隔的距离,并不远,又能恰如其分地置身事外。
比如这个星期天的晚上。
6号桌两男一女。西装革履戴着名表的男士显然想追求那位女士。而那女士却对另一位更感兴趣。另一位男士虽然只穿着普通的T恤,但那其实是限量版的,而且腕上的手表是更高级的名牌,比西装男的贵一截。所以,出于竞争意识,西装男一定会拼命点更贵的酒。
4号桌是个灯光很充足的位置,仅坐着一位穿着朴素的女生,看起来像学生,点了杯新加坡司令。可她竟摊开书本做作业,仿佛这里只是图书馆。哪会有学生晚上10点在酒吧写作业呢?所以应该不是学生,只是看起来年纪小而已,可能是读在职的上班族。
9号桌的情侣正在争吵,压低了音量,并没有吵到邻桌的客人。桌上的两杯酒几乎没动过,双方表情严肃,看上去语速很快,手部动作频繁,表示他们都拼命想说服对方。
10号桌的一男一女看似亲密,却并不是真正的情侣。那男的来过店里好几次了,每次都带不同的女人来,一样的流程,相似的内容。他是个感情骗子,吹嘘着编造的浪漫故事,哄骗那个其貌不扬的乖乖女。
吧台2号位,独自喝玛格丽特的年轻女士眼神聪慧,长得很漂亮。那副祖母绿石耳环,看成色就知道价格不菲。这位是熟客,虽然年轻但其实是个大老板,在商界小有名气。她总是自己一个人来,不过今天看起来心情不错,还间或不经意地瞥一眼大门,似在等人。
7号桌和12号桌的男士都在有意无意地看2号位。估计待会就有人请她喝酒了,又会多两杯点单。
门上的的铃铛清脆作响。
又有客人进来了,手里还拖着行李箱,直奔吧台一屁股坐到吧台3号位。她不是2号位女士等的人,是上两周来过的一位熟客。
“好久不见,出完差了?”好久不见是霍绯箴常用的面对熟客的开场白,功能就跟欢迎光临差不多。
“累死了。我要缓缓。”
“喝点什么?照旧长岛冰茶?”
“好!我要烈的大杯的!”
霍绯箴很记得每一个客人的事,哪怕是几个月前的点单。还有他们讲过的每一个故事,以及故事里的细节,只要她想记住,就都可以。
“结果还是和刻薄的上司出差吗?”
“对啊!简直是奇葩!小松,我跟你说……”
霍绯箴边调酒边微笑着听客人的故事。这位客人总是在抱怨她的上司。
表面是这样,但实际上——霍绯箴猜,其实她是喜欢那个“刻薄”的上司的,不然,怎么会每次都能悉数如此多无关紧要的细节?甚至连对方早餐吃五成熟的太阳蛋,她都要绘声绘色说上两句。
当然,周末的店里总共有三名调酒师,除了霍绯箴和大松,还有一个叫阿斌的。阿斌算是霍绯箴和大松共同带出来的学徒,有时在吧台,有时在厨房,有时也跑腿。
而调酒师跟客人之间也是有相性的,总会有各自的熟客。与大松熟的客人通常会坐到吧台四五六号位。而阿斌通常待外场,他也不太爱说话。
总之吧,霍绯箴是三人之中最受客人欢迎的。
酒吧嘛,也得有现场驻唱。这是背后大老板的意思,每逢周末都会安排。
唱前半场的是一个年轻小女生,两周前新招的,青春有朝气,还带了点校园的青味。除了唱当下流行的曲子,还会自弹自唱些自己的原创歌。不弹吉他,是个键盘手。唱到点了她就退下来,还开心地往吧台这边张望。本想过来吧台的,但看到调酒师们都在忙,就只用嘴型跟霍绯箴说,她该回学校了。
唱后半场的女歌手也是上周才来的,工薪人,与那小女生对比起来,顿显成熟得多。精心讲究的妆容,随意散开的卷发,下唇与下巴之间的窝中央有颗很小的痣。眼睛哪里都不看,一个多余的字都不说,开口就唱歌,却是能把歌都唱到人心里去。
两个歌手,强烈的风格反差,霍绯箴觉得这个安排很有意思,能让客人印象深刻。
时间渐晚。
出差归来的客人喝完一大杯长岛冰茶,又拖着行李回去了,明天又是要上班的星期一。
4号桌写作业的客人也结账走了,换成一男一女的小年轻,显然还在互有好感的阶段。
7号桌的男士果然请2号位的女士喝酒了。没有很张扬,只悄悄点了杯马天尼,借店员之手送上。
不过酒送到面前时,就被礼貌地拒绝了。
“如果合适的话,送给台上那位歌手如何?”戴祖母绿耳环的漂亮女人微笑着,倒是透出不容人违抗的眼神。
“嗯,那不错。”霍绯箴看了大卷发的歌手一眼,“她喜欢喝马天尼。”
老旧的情歌唱过几首,7号桌先生最终还是过来2号位搭话了。虽是搭话,但举止礼貌适度。清静的酒吧嘛,终归不会太闹,来的客人也会比礼貌。
门上的铃铛又响了,进来一个高瘦的女人。中短发戴眼镜,斯文干净甚至有点书呆子气,身上的白衬衫从质地和剪裁看来并不便宜。
没见过,是生客,往店里看了一圈也直奔吧台。一过来就拍7号桌先生肩膀礼貌地说:“不好意思,这位置有人了。”
2号位女士回头,看到她时,脸上的表情瞬间变得丰富起来,既生动又温柔——这个才是她在等的人。
只见她仰头扯了对方袖子,小声嗔怪着来人身上酒气重,倒是把周围其他事物都抛到脑后了。
来搭话的7号桌男士受到了冷落也不恼,自嘲地笑笑,借故要杯清水回自己座位去。
驻唱歌手的歌声滞了滞,不明显。霍绯箴听出来了,看了台上一眼,不过什么都没看出来。
身材高挑的女客人坐下来,挽起的衣袖下能看到小臂上有图案。有点少见,像这种看起来斯文又学术的女士一般不会在显眼的地方纹身。
2号位女士给她再点了一杯酒,没指名要什么。这很好猜,再做一杯经典玛格丽特。
趁高瘦的那位去洗手间时,霍绯箴对2号位女士说:“她挺好的嘛。”
“怎么说?”
“她的项链,和你的耳环是一模一样的。”
“就你多事。”
眼里甜蜜的骄傲倒是藏不住。
话题就到此为止了,不必说太多。这就是霍绯箴留客的诀窍,她的吧台是能提供情绪价值的地方。她会巧妙地让客人知道:她什么都看在眼里,但什么都不会乱说。就跟调酒一样,一切都点到即止。
吧台的两位女客人挪到1号桌去了,小声说着话。明明没有任何亲密的动作,但那氛围却比在场的任何一桌都更像一双恋人。
羡慕吗?霍绯箴擦掉桌面杯底印下的一圈水渍,有点自嘲。
这个店开了多久,她就单身了多久,至少她自认为算单身。守店嘛,很困身的,都没什么时间分给费时的谈恋爱。而早在经营这个店之前,她也有过好些不清不楚的女友,但全都很短暂,最长没超过三个月。
激情过后,日子总显得很无趣。
也许像她这种人,只需要偶尔有人解解闷,很难理解什么叫长久的陪伴。
小舞台上的歌手说:接下来是今晚的最后一首歌,带给大家一首半个世纪前的老歌,也送给现场的两位朋友。
霍绯箴不禁停下搅拌的吧勺,又看了小舞台一眼。惜字如金的歌手说话了?
唱的是《新不了情》。
长长的吧勺在霍绯箴手里转了好几个花里胡哨的圈,最后无声地落入筒子里。旁边的大松为她这娴熟的花式无声地比了个赞。
她摁住大松正要摇的雪克壶:“听她唱完这首。”
一曲毕,就知道“送给两位朋友”是谁了。名叫摩尔的歌手从小舞台下来,到1号桌去跟那两位聊了好一阵。
那是多少年前?五年前。
也是在这个城市,也是这个女人,拎着小挎包垂在腿边,也是这样一个人站在夜色里等她。
那时,她只知道她自称摩尔,除此之外一无所知。
那时,霍绯箴跟同来的几个朋友交代了两句,然后就独自走到她身边,扬起得意的笑容说,我对这城市不熟,你带我。
眨个眼而已,又回到五年后来。
摩尔说:“这店是你的?”
“怎么可能,店长而已,老板是维娜姐,她没跟你说?”
“没,我没见过她。”
“是她推荐你来应聘的吧?”
“我跟她妹妹丽娜是同学,但我不认识维娜姐。”
“哦。平常是我打理,实际上店是她的。”
天气还是有点凉的,霍绯箴单肩背着包,把双手收在衣兜里,跟摩尔并肩走。现在她对这城市也熟悉了一部分。
“住哪?送你回去。”
“不远,步行二十来分钟。”
看来找了个离家近的地方驻唱。
夜晚的街道没什么人也没什么车,很舒服的,非常适合在忙碌完一天之后独自行走。不过今天例外,两个人走,街灯照出的两个影子随着步子,长短浓淡地均匀变化。
“歌就是送给1号桌那两位的吧?”
“嗯,中学同学。”
“同班?”
“隔壁班。”
“来捧你场的?”
“不是啦,碰巧。”
本该就此结束的客套话题,没想到摩尔又多说了一句:“她说那首歌唱得真好。”
不清楚这个她指的是谁,但不妨猜测是后来来的那位,因为她进来时摩尔受到影响了。
既然猜到个大概,霍绯箴也不多问了,就说:“我也觉得你唱得很……”
故意吞掉半句话,引对方发问。
“很什么?”
“很对口味。”
通常这种时候会说句谢谢,但摩尔没来这一套,只嗯了一声。
“你跟她们间有什么故事吗?”吧台调酒师嘛,总是能敏锐地捕捉到蛛丝马迹,就看她想不想深挖。
摩尔看了她一眼,又过了一阵,才说:
“戴眼镜的那个,我给她写过情书。”
霍绯箴懒洋洋地哇了半声以示惊讶。号称自己喜欢男人的女人,也曾给女生写过情书。但她惊讶的不是这点,而是这时代还会写情书的人可不多。
“在校时吗?”
“嗯,高中。”
“她回应你了吗?”
“没,她没看出是情书。”
“真可惜。”
“无所谓了,反正我也比不上她。”
霍绯箴耸耸肩,她当然知道摩尔是在跟戴祖母绿耳环那位比。有什么好比的呢?人与人本来就不同,不同的人入了不同的人眼里,就更是各有各的喜好。若非要比较的话,不过是徒增烦恼罢了。
心里是这么想着,但她不会说出来,说出来就变成说教了。忽然间讲大道理的“人生导师”是会叫人讨厌的。
“你现在还喜欢她?”
“不会。你问起,我就说说而已。”
“哦,这样。”
如果真的毫无波澜,也不会拿出来说了,随便说句“没故事”就能打发的事。
正好走到斑马线,霍绯箴从兜里抽出手,绕过摩尔背后稍稍拢了她手臂,说:“嗯,过去吧。”
略表关切的肢体语言,以及一语双关,都点到即止。
过了马路,拦在腰后的手又收回到衣兜里。
有辆出租车以为她们要坐车,慢下速度开过来。霍绯箴从摩尔身后错到靠马路的外侧,对那出租车摆摆手,表示不需要。
“什么时候到这个城市来的?”轮到摩尔问她。
“挺久了,三年……嗯,四年了。”
“来旅游然后觉得还不错?”
“差不多吧。”
“一直都在这酒吧工作?”
“嗯,没换过。”
“哦,之前我不在这边住。”
都还是一些常见的客套。
然后换霍绯箴问:
“这几年挺好的吧?”
“也就这样。”
“对了,那时,你和男朋友后来怎样了?”
“还是分了。”
“他的损失。”很常规的应答,“之后呢?有遇到喜欢的好男人吗?”
“有是有。”
这样接话明显后面必有转折嘛。
“有很喜欢的,也是挺好的男人,就结婚了。”
有点意外,但也不是很意外,后面应该还有下文。
“然后?”
“然后又离婚了。”
“哎呀,真遗憾。”
五年了,够发生很多事。其实痴男怨女分分合合的故事多得是,只是通常都没什么新意。
“哈哈,也没有多遗憾啦。”摩尔这语气听起来轻松得有点刻意。
“那,原因说来听听?”
“得不到全心全意的喜爱。你知道,男人嘛,还是挺重外表的,而我又不漂亮。”
“瞎说。”
这种回应就挺讨人喜欢的,虽然不真实。
“那么说你觉得我漂亮咯?”
“你说呢?”
“卸妆之后呢?”摩尔笑得从容又孤独,没等回答又继续说道,“谁过日子都得卸妆啊。”
霍绯箴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应答。对了,卸妆之后的她,是什么样的?
“你没见过我卸妆之后的样子吧?”
“没有吗?”她反问,她在搜寻记忆。
“就算有,想不起来才好呢。”
默默走了几步,霍绯箴就想起来了。走近些许,胳膊肘轻轻碰了摩尔手臂:“见过啊。”
见摩尔不吱声,然后又说:“再说了,那时我去跟你搭话,也不是因为你好看。”
“那是因为什么?”
“因为你毫不犹豫就把B-52连火带酒吞了,不用吸管直接吞,连喝三shot。”
B-52,一款经典鸡尾酒的名字,以轰炸机的型号为名。小小一杯,酒分三层,顶层点火。只要速度快,连火带酒一口闷进嘴里才是最原本的爽快喝法。
摩尔笑起来:“那时你还耍杂耍给我看呢。”
霍绯箴也笑了:“那不叫杂耍,叫花式调酒。”
是的,花式调酒,那些胡里花哨耍帅的手法,其实霍绯箴也会。年纪轻轻时还狠狠练过,瓶子都摔烂了几百个,真的跟练杂耍似的。
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就到地方了。是一个有点年头的住宅区,看起来管理一般般,街口倒是热闹,卖夜宵的大排档和小贩占满了路边。而摩尔就住在这片里最高的那栋大楼。
“你一个人住么?”
“嗯。”
这大楼也有点年头了,楼道不太明亮,电梯也有点昏暗。霍绯箴便送她上楼,顶层二十九楼,一直送到家门前。
到了门口,摩尔握着门把回头:“不进屋坐一会儿吗?”
问得半是开玩笑半是邀请。
这种场面,也是很常见。若进了屋,可能就不只是坐会儿那么简单了。
“这就过分了啊。”她也半开玩笑地笑着应答。
摩尔也浅笑:“看来你对那小女生也是认真的呢。”
霍绯箴微微扬了下巴没说话。
于是摩尔自动终止了对话:“谢谢送我回来,下周见。”
轻飘飘的话语,印证刚刚的邀请真的只是玩笑。
那么,忽然等她下班的用意到底是什么?总不能为了打发时间吧?身为明天要上班的工薪族,星期天的晚上可不该任性晚睡。
是试探吗?还是单纯想叙旧?抑或只是为了排遣遇到昔日暗恋对象的烦闷?
霍绯箴又搭着那有点昏暗的电梯离开。到了楼下,看看时间,凌晨3点。
是真的有点过分,凌晨3点对曾经约过的人发出进屋的邀请。
虽然那已是好几年前的往事,短暂的一夜寻欢而已。
五年前,她们总共约过两次,一次激越,一次细腻。
第一次,就在首次见面的两小时后。两个人都喝得半醉,灯光全开,畅快淋漓,叫人印象深刻。
第二次,是再一周之后,与上一次截然相反的缠绵。整个房间漆黑得没有一丝光线,黑暗中摩尔的嗓音高鸣低吟,婉转入耳,能把人的骨头都化掉。
次日中午,霍绯箴还趴在被子里,摩尔已经穿戴整齐连妆都化好了。
“我们互相删掉联络方式吧。”摩尔淡淡说道,“再约我要爱上你了。”
“不好吗?”
“不好,我有男朋友的,虽然暂时出了点问题。”
“哦,真可惜。”也不知道可惜的是哪方面。
然后她们就互删了联络。
等摩尔走了一阵,霍绯箴爬起来洗了个澡,然后才慢吞吞去退房。
那时,她不在这个城市生活,只是短暂逗留几天参加比赛——花式调酒大师赛。而就在第二次约摩尔的前一天,她刚拿下了赛区冠军,取得了参加全国赛的资格。
朋友说,你总是在一个地方待不住,一年换一个城市没个定。今年如果还没想好去哪,打完全国赛就来这里落脚吧,应该发展不错。
她觉得是个好提议,这个城市够繁华,人来人往,有山有水,还能看到海。
从酒店出来看到路边有个卖烟的老旧小档口,霍绯箴忽然萌生了想抽烟的念头。她从小生活在周围的人都抽烟的环境里,因此她也很小就会抽烟。不过,会是一回事,实际上她很少抽,而像今天这样偶尔有念头冒出来时,她也不会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