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窗外阳光火热,张甘在床上翻了个身,还不大想起来。
他昨天才通宵了一晚上,把老板要的设计稿给交了上去,然后清早补觉,就这么睡到了过午。
手机铃声响了,他闭着眼睛摸索,顺手一划接了。
“三儿,昨晚上打你电话没接,没事吧?”
是妈妈。
“没事,昨晚加班,忙完倒头就睡了,没注意看手机。”张甘迷迷糊糊地说,“怎么了,家里有事吗?”
“没没,就是忽然想和你唠唠。你也别太累,注意身体,按时吃饭,千万不能熬夜知道不?”妈妈絮絮叨叨地叮嘱着,“上个月你三舅家的娃儿,你堂哥,不就是熬夜把身体搞垮了猝死……”
张甘:“……”
他终于清醒了,睁开眼睛,低沉道:“嗯,知道了。”
妈妈又问:“你吃饭了没?”
“……”张甘坐起来,“吃了,有点犯困,又躺了一下。”
妈妈又开始唠叨:“吃饱饭不能马上躺下,对胃不好,最好等消化一会……”
张甘耐心听完了,答应她会好好照顾自己,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这才放下手机。
随后他愣住了。
他的手指……不见了。
他以为自己做梦呢,努了努眼睛再看,同时动了动手指,有感觉,指间相互触摸得到,就是看不见,好像透明了一样。
再掐一把,不是做梦。
两只手放在任何物体上,手指都是透明的,能透过它们看到覆盖住的东西。
手掌部分则是通红的,就像用电筒怼住了照起来,能看到红色的光一样。
手掌和手指相连的地方,红光变淡,到了手指,就完全透明了。
张甘猛地起床,跑向洗手间,看了看镜子,镜子里的手是正常的,拿起手机拍照,照片里的手是正常的。
这是怎么回事……
是他眼睛出了问题?
张甘脸也没洗,早餐也顾不得吃,匆匆下楼,去了最近的那家小诊所。
“手?”小诊所的兰医生拿起他的手,翻来覆去看道:“看起来没问题啊,怎么,你感觉哪里不舒服?是疼?还是痒?”
张甘动了动手指道:“不疼不痒,就是这里,透明了,看不见了。”
“……”
兰医生默了一下,打了一下他手掌,哼道:“我说小张,你是闲着没事来找我乐子呢?”
张甘道:“您再看清楚了。”
他拿过桌上的本子,手一遮,问:“这样呢,您能看得见我盖住的字吗?”
兰医生吐槽道:“你手挡了我怎么看得见?”
可是张甘看得见。
他平时忙,没空去医院,小病都来这儿看。感冒什么的,兰医生从来都开的很平价的药,医术不错,口碑很好,也不会骗人。
他无奈道:“那您再帮我看看眼睛?”
如果说手没问题,那可能就是眼睛出了问题。
兰医生也给他看了,道:“哎哟你这血丝,是不是没少熬夜?跟你说多少回了,用眼不要过度,更不要熬夜……”
兰医生年入四十,唠叨起来和张甘他妈不相上下。
张甘:“……”
他知道兰医生也是关心,喜欢把病人都当孩子一样。
对待年长的、值得他尊敬的人,张甘总是会耐心一点倾听,所以没回嘴打断,只是问了问结果。
“没事,你这滴点眼药水,以后多注意休息就好了。”兰医生说。
张甘拿了药,平静离开,然后去早餐店买吃的。
店老板笑眯眯给他递过热乎的包子。
路人行色匆匆,也没有侧目。
他喂喂流浪狗,狗吃完东西,还舔了舔他的手指。
张甘站在街边,愣愣看着自己的手。
说不定,这一切只是他的幻觉?
他终于平复下了心情,决定观察一阵再说。也许再睡一觉,一切就恢复正常了呢?
妈妈说得对,他果然不该熬夜的。张甘叹了口气。
可他总是好了伤疤忘了痛,嘴上说下次不会了,下次还是一样。
经过这件事,这天晚上他老老实实看着时间,早早就睡了。
睡不着……
但想想透明的半个手掌,他还是忍住了去摸手机。就是干躺着,他也要躺到天亮!
早晨的闹铃声响起,张甘睁开眼睛,大脑异常清醒,丝毫没有往日的昏沉。
这也难怪,他还惦记着昨天发生的那件匪夷所思的事呢。
想到这张甘连忙伸手一看。
“!!”
他再次僵住了。
这次不光是手指,整个手掌都变成了透明色。
而手腕到手肘的位置,和昨天的手掌一样,透出红色,和手掌相接的地方,渐渐变淡。
现在张甘可不认为这是幻觉了。
按照推断看来……下一次会变透明的可能就是胳膊!
然而除了他自己,没人发现他变透明了。
张甘请假去了一趟医院,做全身体检,没找到原因,倒是查出了一些小毛病,开了一堆药。
他无可奈何地提着一兜子药回来。
既然手的变化对生活没有影响,那就当无事发生好了?
然而他小瞧了这件事的严重性。
第三天早上上班,他发现脚也变透明了!
第四天,这个诡异的症状已经蔓延到了肩膀和大腿。
张甘感觉到了一些不妙。他决定辞职,弄清楚怎么回事。
走之前,他默默收拾办公室的东西,同事们各自忙碌,仿佛没有看到他。
说起来,这段时间大家都和他疏远了。
出门时和人撞了一下,对方才注意到他,惊讶道:“小张,上班时间你去哪呢?啊?辞职了?什么时候的事情!怎么都不跟我们说一声……”
张甘“嗯”了一声,只说去医院检查身体查出了一些问题,想要休养一阵,离开了。
在那之后,没有一个人联系过他。
第七天的早晨,张甘站在镜子前,拉开衣服看。他已经快要完全透明了,现在只剩胸口心脏的位置。
他有点窒息。镜子里的人还是很正常,四肢健全。然而他低头伸伸脚,自己看到的只有衣服鞋子。挥手,只看到袖管在空中挥舞。
他要是出门买个东西,得喊好几声,特别大声,老板才能注意到他。
他恍然就有点明白了,同事们并不是疏远他,而是他的存在感变弱了!
身体逐渐透明的同时,他也渐渐变得不存在。
如果完全透明,他很可能就在这个世界消失了。
这副身体到底发生了什么……张甘努力回忆事件的前一天,不就是熬夜通宵了?吃的也很正常,没有奇怪的东西。
到底为什么呢……
他整日把自己关在屋里,只想这一件事,眼看着胸前最后一点也要透明了,只觉得浑身没力气,轻飘飘的,好像要……
手机铃声忽然响了起来。
他忽然间被拉回了这个世界。
妈妈的电话……
他猛然清醒,接了起来。
妈妈和往常一样,问起他的工作和生活。
张甘没敢说辞职的事,也没说身体的奇怪变化,怕她担心。
挂了电话,他才冷静思考起来。他的手脚、身躯,相互还能触碰到,看起来还是真实的。
真的真实吗?
他猛地生出了一个想法,拿起一把水果刀扎向自己……
没有拿起。
他的手穿过去了!
在接触到刀的一瞬间,穿过去了!
同时,有一个尖细的声音道:“不要那样做,会受伤的哦!”
张甘猛地站起来道:“谁?!”
“不要那么紧张,我只是想请你来做个客啦,没有恶意。”那个声音谨慎地说。
“我的世界实在太无聊了,我听说人类有很多,如果可以邀请一个人类来,那就太好了。”
张甘保持警惕道:“你在哪?”
“再等一下,你就能见到我啦。”那个声音说,“如果你不愿意过来……那……也没有办法,你迟早要过来的。”
张甘:“……”
“我还能回来吗?”他问。
“如果你想回去的话,我可以送你回去。”那个声音道。
张甘不拿刀了。
“你只需要陪我吃一顿饭就好啦。然后作为感谢,我可以告诉你这是怎么回事。”它说。
张甘下意识用了“它”,因为这个声音给他的感觉,像是一只动物。
一只狡猾的动物——说话之间,他的身体最后一点也透明化了。
张甘被扯到了墙边,还慌乱地抓了一下,什么也没抓到——他眼睁睁看着自己穿过墙。
世界变得白茫茫一片。
“在这里。”那个声音说。
张甘镇定下来,循声而去,找到了那个邀请他的家伙。
雪白雪白的一只狐狸,让他有点失神。
“九尾?”他喃喃道。
“哦,这个吗?”白狐摇了摇尾巴。
张甘才发现它们大得夸张,而且,还不止……
“这样的尾巴,我想要多少就能变出多少。”白狐笑眯了眼说,第十尾华丽摆过,炫耀一通,十条尾巴又合成了一条。
“坐吧。”白狐敲敲桌子。
这是个矮几,纯白色的桌子,张甘在桌前就地盘腿坐下了。地面也是毛茸茸软乎乎的。
地毯吗……
张甘想着,就听白狐道:“这里是我的世界,客人喜欢吗?如果喜欢花花草草的环境,也是可以满足你变一下的。”
“不用了,这样挺好的。”张甘客气道。
白狐便抬爪,做了个请的手势。
先前它明明是一只趴着的狐狸,但此时居然也学着和他一样盘坐了。
狐狸真能做出这样的姿势吗……
“那么我上菜啦。”白狐期待地说,“客人喜欢甜还是咸?”
“都可以。”张甘说道。
他不在乎吃什么,只是想知道自己是否真的还能回去,尽快回去。
用餐过程中他应要求,讲了一些乡下和城市的趣闻,白狐听得津津有味。
“果然有人一起吃饭,就是比较美味。”白狐擦擦嘴角,满意道。
不知不觉,他们两个竟然把满满一桌的菜吃完了。
张甘终于等到了机会,迫不及待道:“请问,我该怎么回去呢?”
“闭上眼睛就好了,我送你。”白狐笑眯眯说。
张甘:“多谢。”
“你这个能力不要经常用。”白狐道。“我不在家的时候,如果你不小心进来了,可能会出不去。如果你进了别的地方,那就更糟糕了。”
张甘愣道:“什么能力?”
“你被选中了,拥有穿过一切的能力。”白狐懒洋洋趴下道。
张甘对什么能力都不感兴趣,只是问:“谁选中的?”
“世界。”白狐简单道,“你可以把自己理解成,天选之子。”
张甘:“……”
这天选也太吓人了点,就不能先打声招呼。
白狐看他发呆的样子,打了个呵欠道:“你不急着回去了吗?”
张甘:“急。”
话音刚落,这个世界的光散去,露出了他房间的面貌。
真的……回来了。
张甘再看看自己的身体,细腻的掌纹,皮肤上微小的绒毛,看得很清楚。
他的身体恢复正常了!
白狐空灵的声音回荡道:“你的身体已经改变,如果不想变得透明,就不要接触阳光太久。最后,千万不要接受其他家伙的邀请,它们可没有我那么友好,切记,切记。”
张甘四处寻找,再也没能找到白狐。
算了,反正生活回到正轨,之前的一切,就当什么也没发生过好了。
不对,他没法当做什么也没发生过。
他辞职了。
张甘:“……”
仔细回想起来,他当时确实有点糊涂,一心想要离开。不知是不是身体状态影响了心智的缘故……
他思考了半天,直到肚子发出了不满的咕噜声,饿了。
他起身拿起钥匙钱包,准备出门买早餐去,指尖划过钥匙,没拿起来。
又穿过去了!
作者有话说:
*本文中的人物、地方、神怪均为作者杜撰,三次元不存在。
“……”这进出家门倒是免了钥匙了。
只不过,给天选之子这样的能力真的好吗?!这意味着他也可以随意进出别人的家,甚至金库啊!如果他把握不住,动了坏心思……
张甘连忙打住了念头。他从小受良好教育,没做过什么坏事,自信将来也不会做。
但这个能力实在是有点逆天。
而且,他这个样子没法出门。
但他看看身上,衣服是没问题的,鞋子也没问题,身体并没有穿过贴身的东西。
他忽然心中一动,摸了摸自己的衣服,那种质感,似乎有些不大一样。
他能感觉到自己身上有什么在流窜,但摸到衣服时,那种活跃的物质消失了。
这就像平时静下心集中体会,能感觉到身体每一处的脉搏跳动一样。不同的是,张甘感觉那些物质,可以控制。
张甘深呼吸,闭上眼睛,开始感受它们的动向,驱赶到胸口,然后再伸手……
他终于摸到了钥匙的金属触感。
如法炮制,他把必需的东西揣进了口袋,然后出门。虽然这个能力还不是很熟练,但家里没吃的了,他必须出门买点吃的。
他尽量躲避着人群,选择了一家冷清的小店,以免碰着人不小心穿过,吓到别人,也给自己带来麻烦。
张甘很清楚这样的能力,绝对会轰动世界。但他不想引起骚动,只想安稳过日子。
这个世界的现状挺好的,他不想打破。
他到了早餐店,点餐,然后手机支付。
热腾腾的面来了,他深呼吸,再次调走那些物质,这才伸手去拿筷子,然后一支胳膊支在桌子上,手扶着碗,小心翼翼地开始嗦面。
还好,面没有穿过他的嘴。
张甘莫名诡异的念头闪过克,差点噎住。
看来面和碗是被当作一个整体的。
大热天的,他吃个面吃出了一身热汗,心里却在不断冒冷汗。这是公共场合,他要是随便穿过什么东西,怪吓人的。
幸亏他起来也晚了,此时店里人少,他吃完,瞅着没什么人了,嘴也不擦了,赶紧溜出去。
一路小心躲避,超市买了些东西,他回到家,终于可以放松了,往沙发上躺去——
摔了个四脚朝天。
“……”大意了。看来在家也不能太放松。
张甘狼狈地爬起来,调整身体,这才躺上了,呼出了满足的一口气。
可躺了一下,他又想起妈妈的话,悠悠坐了起来,伸手拿电视遥控。
又穿过去了。
“……”
打开电视,他靠着沙发背,脚搭在茶几上,拿起一包薯片,把薯片慢慢往嘴里送。
这可太考验他了。
但凡想要拿点什么,都得先集中精神控制那些粒子。
张甘决定在家里适应一段时间,再出去找工作。好在他这些年工作也有些积蓄,暂时饿不死,就当休息一阵好了。
这段时间他不打算出去吃了,先自己做饭,熟练掌握这个能力再说。
然而他高估了自己的动手能力,尤其是在身体变异之后。每拿起一样食材,他都得集中精神去调动身体。
洗菜,一不留神就穿过了食材和水。
切菜,两只手得同时控制。
起锅,点炉灶,下油盐酱醋……
一顿饭下来,张甘简直精疲力尽。
他决定循序渐进地掌握这个能力,先吃面好了,减少工序,节省精力。
这样折腾几天之后,他总算勉强能恢复正常生活了。控制身体的窍门是平时将活跃物质固定在某一个区域,起码手脚不受影响,减少调动,也不用来回花费精力调动身体,只是需要维持状态。
一个月后,张甘终于运用熟练。那些粒子平时就集中在胸口的位置,必要的时候,张甘才会调动它们。比如——
门不小心锁了,穿门而过。
东西掉沙发缝里了,穿过去扒拉出来。
这个控制就要讲究一些了,他得精细地确认穿过的位置,在体内留下一部分粒子物质,以便把东西拿起来。
如果穿墙,墙壁太厚呢?
张甘还真试了一下。
但是想象的画面没有出现,那些物质高度活跃,将他全身迅速改变状态,像是有本能的自我保护。他可以在墙里自如地走,但是又不会穿过地板掉楼下去。
这些粒子显然有着特殊的应急响应机制。
张甘看着还挺神奇的。
没错,他现在能看到那些物质了,红色的粒子在体内移动,有静止和活跃两种状态。
但他要是照镜或是拍照,依然是正常的身体,看不到他体内的这些粒子。
粒子能分散在体表,也能收敛到体内。
如果他不想穿过东西,就把它们收敛到不容易接触的部位。
这些练习得多了,他就像鸟类控制羽毛一样得心应手,顺畅自如。
于是张甘把它们收敛起来,做回了普通人。
这个能力对他来说,可有可无。
这也不是什么招财的金手指,只能把自己变消失。
说到消失,他还真得当心。
毕竟他还有家人。
反正暂时还没找工作,他闲着也是闲着,干脆回乡下看了妈妈和奶奶。
爷爷去世得早,爸爸几年前也病逝了,好在那时张甘已经工作,每月会打钱回去。妈妈都攒了下来,就算不种地,也不愁吃喝。
她和奶奶吃得少,就种点菜,还有瓜果什么的,吃不完了,拿去集市卖,即使没有张甘每月打钱,也能自给自足。
张甘平时忙,每年只有过节才回去,现在辞职了,身体稳定下来,这才回来看她。
妈妈知道他辞职,也没多说,只是道:“不碍事,三儿想工作的时候再找就是了。实在不喜欢外边,回家也行。”
这天,张甘帮着奶奶在菜地里忙活,大夏天的,虽然带着草帽,还是热出了汗。
奶奶在屋檐下招呼道:“三儿,歇歇哦。”
他伸手擦擦汗,直起身,愣了一下。
指尖,透明了。
他连忙回到屋里,洗手吃东西。
说起来,白狐只告诉他接触阳光太久会变透明,可没告诉他到底多久,如果身体再次变透明该怎么办?
他总不能一辈子躲着太阳?
所以张甘一时也束手无策。不过经历了上一次白狐事件,他倒是没那么慌了,继续和妈妈聊天:“妈,我们家不是就我一个吗,为什么我小名叫三儿呢?”
他小时候特别不理解,还总被人打趣问他大哥二哥在哪,他也以为爸妈之前有过两个孩子呢。
“你生日三月三号嘛。”妈妈不以为意。
这个答案很普通。张甘感叹道:“要是我真的还有兄弟就好了。”
那样就算他和上次一样,忽然消失,去了什么地方,万一回不来,也不会只留下妈妈一个人。
“哎哟!”妈妈切瓜切着手指了,赶紧伸进嘴里啜了一口,嗔怪道:“瞎说什么呢。”
张甘便不再说了,吃瓜。
“你什么时候去市里?奶奶说给你做好吃的带去。”妈妈又问。
张甘确实没打算一直窝在乡下,道:“过两天吧,奶奶要做什么吃食?我等做好再去。”
奶奶便高兴地开始去张罗。
张甘就在屋里发呆看手指。
回想一下,先前干活手上沾了泥,他也没注意到什么时候开始变透明的。今天的话,晒太阳的时间大概……一个多小时?
他记下了时间,这样下次有个参照。
第二天,他的手脚都变透明了。
看来这个透明化一旦开始,很难阻止,结局无法改变。
再次重演,他会经历和上次一样的事件吗?还会见到那只狐狸吗?
他算了算时间,上一次,他是第七天消失的。那个时候,他也该回到市里了,就算消失了,家里也不会知道,妈妈暂时不会担心。
他做好了归程计划,然而计划赶不上变化。第五天要走的时候,村里发生了一件事,有个孩子在山里失踪了。
村里能抽出的人都去找了,张甘暂时也没事做,当然不好袖手旁观。
“去年这个时候,李家的老三也是这么失踪的,还是拜了山神才找回来的。这次怕不是也是让山神拐了去……”老人们神叨叨地说。
青年们吐槽道:“瞎说,山神有没有是一回事,要真有,那山神还能拐孩子?妖怪拐了去倒还差不多……呸呸呸!哪有妖怪,都是封建迷信!要我说,肯定是在山里迷路了。”
张甘和大伙一起上了山,分开找。此时他的下半身已经完全变得透明了,只不过除了他自己,谁也不知道。
他一开始跟着邻家四叔一块的,走了一段,忽然停下道:“叔,咱们从这分头找吧,你往这边,我去那边,我记得我小时候常去玩的地儿,他说不定也会去。”
四叔同意了。其实村里别的人都是各自分头寻人的,只不过张甘许久没回来,怕他对山里不熟悉,这才两人走一路。
既然他说记得路,四叔就没多想。张甘还有手机,有事可以打电话。
“那你别太深入,到不认识地儿就回,太深了林子里信号怕是不好。”四叔叮嘱一番,和他分开了。走两步再回头,却已不见了张甘的身影。
四叔有点纳闷,但也只当他钻哪去,被灌木遮挡了,加上寻人心切,张甘也是个成年人了,便也没多想,赶紧继续找人。
张甘一看身边没人了,便放开了走。他的身体能穿过一切荆棘灌木,不用担心被划伤,所以和刚才比起来,速度快了很多。
他出发的时候还是下午,走着走着,深林茂密,越来越暗。
他越走越怀疑,方向错了。这山头真大,他走得很快,那么久了,居然还没有尽头。
幸好,他快要放弃时,总算在一棵大树下看到了个孩子。八岁的男娃,小脸脏兮兮的,头发蓬乱,沾了不少草屑。赤着脚,也不知是怎么来到这里的。
胳膊也划了些细小的伤口,看起来是穿过林子时被草叶割伤的。衣服还全,也不像挣扎过的样子,倒像是自己走的。
张甘检查了一下,确认孩子没事,还有呼吸,像是睡着了,便放心给四叔打电话。
没信号。
他果然走得太远了。
他把孩子往回背,走两步又停下。
不认得回去的路了。
“……”他又把孩子放下,轻摇他的肩膀,拍拍脸,叫他道:“大壮,张壮壮~”
孩子终于幽幽醒了,擦擦眼睛,迷糊起来道:“你是谁?”
“我是张甘,我家门前有棵歪脖子桉树,记得吗?”
男孩道:“啊,想起来了。”
张甘点头:“大家都在找你,快回去吧,你记得路吗?”
他昨天才通宵了一晚上,把老板要的设计稿给交了上去,然后清早补觉,就这么睡到了过午。
手机铃声响了,他闭着眼睛摸索,顺手一划接了。
“三儿,昨晚上打你电话没接,没事吧?”
是妈妈。
“没事,昨晚加班,忙完倒头就睡了,没注意看手机。”张甘迷迷糊糊地说,“怎么了,家里有事吗?”
“没没,就是忽然想和你唠唠。你也别太累,注意身体,按时吃饭,千万不能熬夜知道不?”妈妈絮絮叨叨地叮嘱着,“上个月你三舅家的娃儿,你堂哥,不就是熬夜把身体搞垮了猝死……”
张甘:“……”
他终于清醒了,睁开眼睛,低沉道:“嗯,知道了。”
妈妈又问:“你吃饭了没?”
“……”张甘坐起来,“吃了,有点犯困,又躺了一下。”
妈妈又开始唠叨:“吃饱饭不能马上躺下,对胃不好,最好等消化一会……”
张甘耐心听完了,答应她会好好照顾自己,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这才放下手机。
随后他愣住了。
他的手指……不见了。
他以为自己做梦呢,努了努眼睛再看,同时动了动手指,有感觉,指间相互触摸得到,就是看不见,好像透明了一样。
再掐一把,不是做梦。
两只手放在任何物体上,手指都是透明的,能透过它们看到覆盖住的东西。
手掌部分则是通红的,就像用电筒怼住了照起来,能看到红色的光一样。
手掌和手指相连的地方,红光变淡,到了手指,就完全透明了。
张甘猛地起床,跑向洗手间,看了看镜子,镜子里的手是正常的,拿起手机拍照,照片里的手是正常的。
这是怎么回事……
是他眼睛出了问题?
张甘脸也没洗,早餐也顾不得吃,匆匆下楼,去了最近的那家小诊所。
“手?”小诊所的兰医生拿起他的手,翻来覆去看道:“看起来没问题啊,怎么,你感觉哪里不舒服?是疼?还是痒?”
张甘动了动手指道:“不疼不痒,就是这里,透明了,看不见了。”
“……”
兰医生默了一下,打了一下他手掌,哼道:“我说小张,你是闲着没事来找我乐子呢?”
张甘道:“您再看清楚了。”
他拿过桌上的本子,手一遮,问:“这样呢,您能看得见我盖住的字吗?”
兰医生吐槽道:“你手挡了我怎么看得见?”
可是张甘看得见。
他平时忙,没空去医院,小病都来这儿看。感冒什么的,兰医生从来都开的很平价的药,医术不错,口碑很好,也不会骗人。
他无奈道:“那您再帮我看看眼睛?”
如果说手没问题,那可能就是眼睛出了问题。
兰医生也给他看了,道:“哎哟你这血丝,是不是没少熬夜?跟你说多少回了,用眼不要过度,更不要熬夜……”
兰医生年入四十,唠叨起来和张甘他妈不相上下。
张甘:“……”
他知道兰医生也是关心,喜欢把病人都当孩子一样。
对待年长的、值得他尊敬的人,张甘总是会耐心一点倾听,所以没回嘴打断,只是问了问结果。
“没事,你这滴点眼药水,以后多注意休息就好了。”兰医生说。
张甘拿了药,平静离开,然后去早餐店买吃的。
店老板笑眯眯给他递过热乎的包子。
路人行色匆匆,也没有侧目。
他喂喂流浪狗,狗吃完东西,还舔了舔他的手指。
张甘站在街边,愣愣看着自己的手。
说不定,这一切只是他的幻觉?
他终于平复下了心情,决定观察一阵再说。也许再睡一觉,一切就恢复正常了呢?
妈妈说得对,他果然不该熬夜的。张甘叹了口气。
可他总是好了伤疤忘了痛,嘴上说下次不会了,下次还是一样。
经过这件事,这天晚上他老老实实看着时间,早早就睡了。
睡不着……
但想想透明的半个手掌,他还是忍住了去摸手机。就是干躺着,他也要躺到天亮!
早晨的闹铃声响起,张甘睁开眼睛,大脑异常清醒,丝毫没有往日的昏沉。
这也难怪,他还惦记着昨天发生的那件匪夷所思的事呢。
想到这张甘连忙伸手一看。
“!!”
他再次僵住了。
这次不光是手指,整个手掌都变成了透明色。
而手腕到手肘的位置,和昨天的手掌一样,透出红色,和手掌相接的地方,渐渐变淡。
现在张甘可不认为这是幻觉了。
按照推断看来……下一次会变透明的可能就是胳膊!
然而除了他自己,没人发现他变透明了。
张甘请假去了一趟医院,做全身体检,没找到原因,倒是查出了一些小毛病,开了一堆药。
他无可奈何地提着一兜子药回来。
既然手的变化对生活没有影响,那就当无事发生好了?
然而他小瞧了这件事的严重性。
第三天早上上班,他发现脚也变透明了!
第四天,这个诡异的症状已经蔓延到了肩膀和大腿。
张甘感觉到了一些不妙。他决定辞职,弄清楚怎么回事。
走之前,他默默收拾办公室的东西,同事们各自忙碌,仿佛没有看到他。
说起来,这段时间大家都和他疏远了。
出门时和人撞了一下,对方才注意到他,惊讶道:“小张,上班时间你去哪呢?啊?辞职了?什么时候的事情!怎么都不跟我们说一声……”
张甘“嗯”了一声,只说去医院检查身体查出了一些问题,想要休养一阵,离开了。
在那之后,没有一个人联系过他。
第七天的早晨,张甘站在镜子前,拉开衣服看。他已经快要完全透明了,现在只剩胸口心脏的位置。
他有点窒息。镜子里的人还是很正常,四肢健全。然而他低头伸伸脚,自己看到的只有衣服鞋子。挥手,只看到袖管在空中挥舞。
他要是出门买个东西,得喊好几声,特别大声,老板才能注意到他。
他恍然就有点明白了,同事们并不是疏远他,而是他的存在感变弱了!
身体逐渐透明的同时,他也渐渐变得不存在。
如果完全透明,他很可能就在这个世界消失了。
这副身体到底发生了什么……张甘努力回忆事件的前一天,不就是熬夜通宵了?吃的也很正常,没有奇怪的东西。
到底为什么呢……
他整日把自己关在屋里,只想这一件事,眼看着胸前最后一点也要透明了,只觉得浑身没力气,轻飘飘的,好像要……
手机铃声忽然响了起来。
他忽然间被拉回了这个世界。
妈妈的电话……
他猛然清醒,接了起来。
妈妈和往常一样,问起他的工作和生活。
张甘没敢说辞职的事,也没说身体的奇怪变化,怕她担心。
挂了电话,他才冷静思考起来。他的手脚、身躯,相互还能触碰到,看起来还是真实的。
真的真实吗?
他猛地生出了一个想法,拿起一把水果刀扎向自己……
没有拿起。
他的手穿过去了!
在接触到刀的一瞬间,穿过去了!
同时,有一个尖细的声音道:“不要那样做,会受伤的哦!”
张甘猛地站起来道:“谁?!”
“不要那么紧张,我只是想请你来做个客啦,没有恶意。”那个声音谨慎地说。
“我的世界实在太无聊了,我听说人类有很多,如果可以邀请一个人类来,那就太好了。”
张甘保持警惕道:“你在哪?”
“再等一下,你就能见到我啦。”那个声音说,“如果你不愿意过来……那……也没有办法,你迟早要过来的。”
张甘:“……”
“我还能回来吗?”他问。
“如果你想回去的话,我可以送你回去。”那个声音道。
张甘不拿刀了。
“你只需要陪我吃一顿饭就好啦。然后作为感谢,我可以告诉你这是怎么回事。”它说。
张甘下意识用了“它”,因为这个声音给他的感觉,像是一只动物。
一只狡猾的动物——说话之间,他的身体最后一点也透明化了。
张甘被扯到了墙边,还慌乱地抓了一下,什么也没抓到——他眼睁睁看着自己穿过墙。
世界变得白茫茫一片。
“在这里。”那个声音说。
张甘镇定下来,循声而去,找到了那个邀请他的家伙。
雪白雪白的一只狐狸,让他有点失神。
“九尾?”他喃喃道。
“哦,这个吗?”白狐摇了摇尾巴。
张甘才发现它们大得夸张,而且,还不止……
“这样的尾巴,我想要多少就能变出多少。”白狐笑眯了眼说,第十尾华丽摆过,炫耀一通,十条尾巴又合成了一条。
“坐吧。”白狐敲敲桌子。
这是个矮几,纯白色的桌子,张甘在桌前就地盘腿坐下了。地面也是毛茸茸软乎乎的。
地毯吗……
张甘想着,就听白狐道:“这里是我的世界,客人喜欢吗?如果喜欢花花草草的环境,也是可以满足你变一下的。”
“不用了,这样挺好的。”张甘客气道。
白狐便抬爪,做了个请的手势。
先前它明明是一只趴着的狐狸,但此时居然也学着和他一样盘坐了。
狐狸真能做出这样的姿势吗……
“那么我上菜啦。”白狐期待地说,“客人喜欢甜还是咸?”
“都可以。”张甘说道。
他不在乎吃什么,只是想知道自己是否真的还能回去,尽快回去。
用餐过程中他应要求,讲了一些乡下和城市的趣闻,白狐听得津津有味。
“果然有人一起吃饭,就是比较美味。”白狐擦擦嘴角,满意道。
不知不觉,他们两个竟然把满满一桌的菜吃完了。
张甘终于等到了机会,迫不及待道:“请问,我该怎么回去呢?”
“闭上眼睛就好了,我送你。”白狐笑眯眯说。
张甘:“多谢。”
“你这个能力不要经常用。”白狐道。“我不在家的时候,如果你不小心进来了,可能会出不去。如果你进了别的地方,那就更糟糕了。”
张甘愣道:“什么能力?”
“你被选中了,拥有穿过一切的能力。”白狐懒洋洋趴下道。
张甘对什么能力都不感兴趣,只是问:“谁选中的?”
“世界。”白狐简单道,“你可以把自己理解成,天选之子。”
张甘:“……”
这天选也太吓人了点,就不能先打声招呼。
白狐看他发呆的样子,打了个呵欠道:“你不急着回去了吗?”
张甘:“急。”
话音刚落,这个世界的光散去,露出了他房间的面貌。
真的……回来了。
张甘再看看自己的身体,细腻的掌纹,皮肤上微小的绒毛,看得很清楚。
他的身体恢复正常了!
白狐空灵的声音回荡道:“你的身体已经改变,如果不想变得透明,就不要接触阳光太久。最后,千万不要接受其他家伙的邀请,它们可没有我那么友好,切记,切记。”
张甘四处寻找,再也没能找到白狐。
算了,反正生活回到正轨,之前的一切,就当什么也没发生过好了。
不对,他没法当做什么也没发生过。
他辞职了。
张甘:“……”
仔细回想起来,他当时确实有点糊涂,一心想要离开。不知是不是身体状态影响了心智的缘故……
他思考了半天,直到肚子发出了不满的咕噜声,饿了。
他起身拿起钥匙钱包,准备出门买早餐去,指尖划过钥匙,没拿起来。
又穿过去了!
作者有话说:
*本文中的人物、地方、神怪均为作者杜撰,三次元不存在。
“……”这进出家门倒是免了钥匙了。
只不过,给天选之子这样的能力真的好吗?!这意味着他也可以随意进出别人的家,甚至金库啊!如果他把握不住,动了坏心思……
张甘连忙打住了念头。他从小受良好教育,没做过什么坏事,自信将来也不会做。
但这个能力实在是有点逆天。
而且,他这个样子没法出门。
但他看看身上,衣服是没问题的,鞋子也没问题,身体并没有穿过贴身的东西。
他忽然心中一动,摸了摸自己的衣服,那种质感,似乎有些不大一样。
他能感觉到自己身上有什么在流窜,但摸到衣服时,那种活跃的物质消失了。
这就像平时静下心集中体会,能感觉到身体每一处的脉搏跳动一样。不同的是,张甘感觉那些物质,可以控制。
张甘深呼吸,闭上眼睛,开始感受它们的动向,驱赶到胸口,然后再伸手……
他终于摸到了钥匙的金属触感。
如法炮制,他把必需的东西揣进了口袋,然后出门。虽然这个能力还不是很熟练,但家里没吃的了,他必须出门买点吃的。
他尽量躲避着人群,选择了一家冷清的小店,以免碰着人不小心穿过,吓到别人,也给自己带来麻烦。
张甘很清楚这样的能力,绝对会轰动世界。但他不想引起骚动,只想安稳过日子。
这个世界的现状挺好的,他不想打破。
他到了早餐店,点餐,然后手机支付。
热腾腾的面来了,他深呼吸,再次调走那些物质,这才伸手去拿筷子,然后一支胳膊支在桌子上,手扶着碗,小心翼翼地开始嗦面。
还好,面没有穿过他的嘴。
张甘莫名诡异的念头闪过克,差点噎住。
看来面和碗是被当作一个整体的。
大热天的,他吃个面吃出了一身热汗,心里却在不断冒冷汗。这是公共场合,他要是随便穿过什么东西,怪吓人的。
幸亏他起来也晚了,此时店里人少,他吃完,瞅着没什么人了,嘴也不擦了,赶紧溜出去。
一路小心躲避,超市买了些东西,他回到家,终于可以放松了,往沙发上躺去——
摔了个四脚朝天。
“……”大意了。看来在家也不能太放松。
张甘狼狈地爬起来,调整身体,这才躺上了,呼出了满足的一口气。
可躺了一下,他又想起妈妈的话,悠悠坐了起来,伸手拿电视遥控。
又穿过去了。
“……”
打开电视,他靠着沙发背,脚搭在茶几上,拿起一包薯片,把薯片慢慢往嘴里送。
这可太考验他了。
但凡想要拿点什么,都得先集中精神控制那些粒子。
张甘决定在家里适应一段时间,再出去找工作。好在他这些年工作也有些积蓄,暂时饿不死,就当休息一阵好了。
这段时间他不打算出去吃了,先自己做饭,熟练掌握这个能力再说。
然而他高估了自己的动手能力,尤其是在身体变异之后。每拿起一样食材,他都得集中精神去调动身体。
洗菜,一不留神就穿过了食材和水。
切菜,两只手得同时控制。
起锅,点炉灶,下油盐酱醋……
一顿饭下来,张甘简直精疲力尽。
他决定循序渐进地掌握这个能力,先吃面好了,减少工序,节省精力。
这样折腾几天之后,他总算勉强能恢复正常生活了。控制身体的窍门是平时将活跃物质固定在某一个区域,起码手脚不受影响,减少调动,也不用来回花费精力调动身体,只是需要维持状态。
一个月后,张甘终于运用熟练。那些粒子平时就集中在胸口的位置,必要的时候,张甘才会调动它们。比如——
门不小心锁了,穿门而过。
东西掉沙发缝里了,穿过去扒拉出来。
这个控制就要讲究一些了,他得精细地确认穿过的位置,在体内留下一部分粒子物质,以便把东西拿起来。
如果穿墙,墙壁太厚呢?
张甘还真试了一下。
但是想象的画面没有出现,那些物质高度活跃,将他全身迅速改变状态,像是有本能的自我保护。他可以在墙里自如地走,但是又不会穿过地板掉楼下去。
这些粒子显然有着特殊的应急响应机制。
张甘看着还挺神奇的。
没错,他现在能看到那些物质了,红色的粒子在体内移动,有静止和活跃两种状态。
但他要是照镜或是拍照,依然是正常的身体,看不到他体内的这些粒子。
粒子能分散在体表,也能收敛到体内。
如果他不想穿过东西,就把它们收敛到不容易接触的部位。
这些练习得多了,他就像鸟类控制羽毛一样得心应手,顺畅自如。
于是张甘把它们收敛起来,做回了普通人。
这个能力对他来说,可有可无。
这也不是什么招财的金手指,只能把自己变消失。
说到消失,他还真得当心。
毕竟他还有家人。
反正暂时还没找工作,他闲着也是闲着,干脆回乡下看了妈妈和奶奶。
爷爷去世得早,爸爸几年前也病逝了,好在那时张甘已经工作,每月会打钱回去。妈妈都攒了下来,就算不种地,也不愁吃喝。
她和奶奶吃得少,就种点菜,还有瓜果什么的,吃不完了,拿去集市卖,即使没有张甘每月打钱,也能自给自足。
张甘平时忙,每年只有过节才回去,现在辞职了,身体稳定下来,这才回来看她。
妈妈知道他辞职,也没多说,只是道:“不碍事,三儿想工作的时候再找就是了。实在不喜欢外边,回家也行。”
这天,张甘帮着奶奶在菜地里忙活,大夏天的,虽然带着草帽,还是热出了汗。
奶奶在屋檐下招呼道:“三儿,歇歇哦。”
他伸手擦擦汗,直起身,愣了一下。
指尖,透明了。
他连忙回到屋里,洗手吃东西。
说起来,白狐只告诉他接触阳光太久会变透明,可没告诉他到底多久,如果身体再次变透明该怎么办?
他总不能一辈子躲着太阳?
所以张甘一时也束手无策。不过经历了上一次白狐事件,他倒是没那么慌了,继续和妈妈聊天:“妈,我们家不是就我一个吗,为什么我小名叫三儿呢?”
他小时候特别不理解,还总被人打趣问他大哥二哥在哪,他也以为爸妈之前有过两个孩子呢。
“你生日三月三号嘛。”妈妈不以为意。
这个答案很普通。张甘感叹道:“要是我真的还有兄弟就好了。”
那样就算他和上次一样,忽然消失,去了什么地方,万一回不来,也不会只留下妈妈一个人。
“哎哟!”妈妈切瓜切着手指了,赶紧伸进嘴里啜了一口,嗔怪道:“瞎说什么呢。”
张甘便不再说了,吃瓜。
“你什么时候去市里?奶奶说给你做好吃的带去。”妈妈又问。
张甘确实没打算一直窝在乡下,道:“过两天吧,奶奶要做什么吃食?我等做好再去。”
奶奶便高兴地开始去张罗。
张甘就在屋里发呆看手指。
回想一下,先前干活手上沾了泥,他也没注意到什么时候开始变透明的。今天的话,晒太阳的时间大概……一个多小时?
他记下了时间,这样下次有个参照。
第二天,他的手脚都变透明了。
看来这个透明化一旦开始,很难阻止,结局无法改变。
再次重演,他会经历和上次一样的事件吗?还会见到那只狐狸吗?
他算了算时间,上一次,他是第七天消失的。那个时候,他也该回到市里了,就算消失了,家里也不会知道,妈妈暂时不会担心。
他做好了归程计划,然而计划赶不上变化。第五天要走的时候,村里发生了一件事,有个孩子在山里失踪了。
村里能抽出的人都去找了,张甘暂时也没事做,当然不好袖手旁观。
“去年这个时候,李家的老三也是这么失踪的,还是拜了山神才找回来的。这次怕不是也是让山神拐了去……”老人们神叨叨地说。
青年们吐槽道:“瞎说,山神有没有是一回事,要真有,那山神还能拐孩子?妖怪拐了去倒还差不多……呸呸呸!哪有妖怪,都是封建迷信!要我说,肯定是在山里迷路了。”
张甘和大伙一起上了山,分开找。此时他的下半身已经完全变得透明了,只不过除了他自己,谁也不知道。
他一开始跟着邻家四叔一块的,走了一段,忽然停下道:“叔,咱们从这分头找吧,你往这边,我去那边,我记得我小时候常去玩的地儿,他说不定也会去。”
四叔同意了。其实村里别的人都是各自分头寻人的,只不过张甘许久没回来,怕他对山里不熟悉,这才两人走一路。
既然他说记得路,四叔就没多想。张甘还有手机,有事可以打电话。
“那你别太深入,到不认识地儿就回,太深了林子里信号怕是不好。”四叔叮嘱一番,和他分开了。走两步再回头,却已不见了张甘的身影。
四叔有点纳闷,但也只当他钻哪去,被灌木遮挡了,加上寻人心切,张甘也是个成年人了,便也没多想,赶紧继续找人。
张甘一看身边没人了,便放开了走。他的身体能穿过一切荆棘灌木,不用担心被划伤,所以和刚才比起来,速度快了很多。
他出发的时候还是下午,走着走着,深林茂密,越来越暗。
他越走越怀疑,方向错了。这山头真大,他走得很快,那么久了,居然还没有尽头。
幸好,他快要放弃时,总算在一棵大树下看到了个孩子。八岁的男娃,小脸脏兮兮的,头发蓬乱,沾了不少草屑。赤着脚,也不知是怎么来到这里的。
胳膊也划了些细小的伤口,看起来是穿过林子时被草叶割伤的。衣服还全,也不像挣扎过的样子,倒像是自己走的。
张甘检查了一下,确认孩子没事,还有呼吸,像是睡着了,便放心给四叔打电话。
没信号。
他果然走得太远了。
他把孩子往回背,走两步又停下。
不认得回去的路了。
“……”他又把孩子放下,轻摇他的肩膀,拍拍脸,叫他道:“大壮,张壮壮~”
孩子终于幽幽醒了,擦擦眼睛,迷糊起来道:“你是谁?”
“我是张甘,我家门前有棵歪脖子桉树,记得吗?”
男孩道:“啊,想起来了。”
张甘点头:“大家都在找你,快回去吧,你记得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