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他发现所有魔族都用惊恐而怪异的目光盯着自己。
父亲、母亲、祭司、族人……没有任何一个魔族上前扶他,没有任何一个魔族开口说话。
终于有魔族开始窃窃私语,他的角。
角,角,他的角,人类,人类,快看他的角,人类,角,他的右角……
不知哪个魔族跳了出来,形容疯癫地指着他:“人类射断了他的角!!”
“魔王被人类射断了右角!!!”
黑发红瞳的魔族少年怔愣地坐在祭坛上,坐在自己的血泊里。他成了深渊有史以来第一个,耻辱的断角魔王。
那天,昏耀差点没能从自家部落的祭坛上活着走下来。
魔王被人类射断盘角,简直是奇耻大辱,当场就有好几个疯了的家伙要杀他。
第二天,神神叨叨的祭司断定断角魔王不祥,要杀他。
第三天,早就嫉妒他觉醒了血统的兄弟姐妹落井下石,要杀他。
第四天,首领觉得部落里养一个断角的少年魔王,供着也不是,不供着也不是,左右为难还丢脸,也要杀他。
第五天,父母深夜落泪,说这孩子反正废了,不如睡梦中给他个痛快,头颅献给首领,说不定还能换点赏赐。
在深渊,命太贱了。杀死一个魔族,和扯断一根野草没什么区别。
昏耀在部落里失去了容身之地,只能拖着重伤之躯,孤身流亡。
支撑他活下去的,唯有仇恨。
他想着天外的金发少年,没日没夜地恨着,恨着,恨着。
于是被绝望的泥淖吞没了也爬起来,被埋进尸山血海里也爬起来。
整整七年,魔王在深渊的暗火与风霜中重生。
可是现在呢?
马车咯噔咯噔,铜灯吱呀呀。
现在,断角魔王坐在摇晃的车厢里,抱着自己毕生的仇人,静静地回忆着当年。
当年的兰缪尔,真美啊……真美啊。真的弄丢了吗,再也找不回来了吗?
他现在似乎不再恨了,他只是还想再看一眼兰缪尔挽弓的样子,不要被狂暴的黑焰包裹,而是化作烈烈的光明太阳。
“兰缪尔……”
黑暗中,魔王沙哑地脱口而出:“你想念自己的法力吗?”
这句话才出口,昏耀就惊醒了。低头一看,幸好兰缪尔睡得很沉,没有听见。
魔王一时不知道该庆幸还是失落,他闭上那双红眸,靠在车厢上吐出一口气,摇了摇头:完了,自己真的完了。
这一夜,昏耀没有睡。
清晨时分,瘴气向四方涌动的时刻,魔王的军队回到了王庭。
作者有话说:
小剧场之假如十四年前的昏耀穿越到现在 少年昏耀:哼哼,让我看看成年后的我是如何报仇雪耻…… 少年昏耀:(呆滞)(崩溃)(破口大骂)我为什么在对这个人类摇尾巴!!!
第11章 王权骨杖
王庭的正中屹立的粗糙石柱,七年来仿佛没有丝毫变化。当那些狰狞的轮廓刺穿了地平线的时候,兰缪尔在魔王的怀里醒来了。
睡了许久,兰缪尔的身体状况明显比昨日半死不活的样子要好上不少。他简单洗漱,又被魔王喂了一点食物,之后就开始四顾寻找。
“怎么?”昏耀优哉游哉地撑着额侧,好笑地看着自己的人类。
“那枚禁锁被您弄到哪里去了?”
兰缪尔无奈,指了指自己的脖颈:“我毕竟名义上还是您的奴隶,不管那东西有没有用,总之还是戴上比较好。”
昏耀:“唔,丢了。”
兰缪尔:“吾王不要开玩笑,您当我认不出精银吗,那也是能丢的东西?”
昏耀挑眉不语,装作听不懂。兰缪尔又道:“如果少王看到我随王出征才几个月,归来就卸了锁……”
“是我卸的。”昏耀懒洋洋打断道,“她有异议,要么来找我决斗,战胜我成为王庭的新王,使我服从她的命令,要么憋着。”
兰缪尔无话可说。他又问昏耀是否要骑马,并委婉地暗示魔王这样陪自己窝在马车里实在不太好,结果再次得到了否定的回答。
兰缪尔还想再劝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远方传来了苍凉的鼓声和铃声,以及有序的脚步声。这些夹杂在一起,酝酿出风雷般的气魄。
那是留守王庭的大魔们,在少王的带领下迎接魔王的归来。
“好了。”
昏耀拍了拍兰缪尔的肩膀:“回家而已,放松点。”
说罢,他姿态散漫地抬手掀开面前的车帘,大步走了下来——
开阔的石柱大殿外,站在最前面的是一位十七八岁光景的魔族少女。
她有双罕见的金眼睛,目光锐利得像高空的烈鹰;裸露的身体被泛着棕红光泽的硬鳞包裹,与鳞片同色的棕红长发则编成辫子,头顶修长的盘角无声地昭示着她的尊贵血统。
她手持一根巨大的兽骨权杖,高喊:“吾王归来!”
——这便是少王天珀,未来的王庭之王。魔王昏耀将其视为继承人来培养已经有三年,若她争气,将会是第二个深渊之主。
王庭最年长的大祭司塔达,用苍老的双手从天珀手中接过兽骨权杖,转身将其递向那道迎面走来的身影,同样喊:“吾王归来!”
几十位大魔齐齐跪地,高声喊道:“吾王归来!”
“狂焰”摩朵与“疾风”阿萨因,两位魔王麾下最强的将军分别立于左右。魔王则从正中走来——他身形高大,骨相凌厉,哪怕残损的盘角也不能抵消那一身煞气与威严。
大祭司塔达手中的兽骨权杖被接了过去,昏耀径直向前走去,边走边问:“王庭安好?”
大祭司用老迈的嗓子答道:“一切都好,吾王。”
昏耀:“很好。”
也就在此时,那位金眸少女抬起头,看向马车里的兰缪尔。
当她发现人类的脖颈上不再有禁锁时,先是露出一丝震惊之色,紧接着轻“哼”了一声,毫不掩饰地展示出厌恶的神态。
走在前方的昏耀忽然回头,炽红的眼眸意味深长地望了她一眼,低沉笑了声:“少王,注意规矩。”
无数视线都朝向那金眸少女。天珀的脸色青一阵白一阵,立刻半跪在地:“天珀失礼,请吾王赐罪。”
下一刻,天珀只觉得右脸颊一痛。
众目睽睽之下,一枚棕红色的魔鳞掉在地上,边缘还沾着几滴血。
昏耀缓缓收回尖锐的指爪:“小惩。”
天珀:“……是!”
不少魔族彼此交换了个胆战心惊的眼神。
惊的倒不是天珀被剥了一枚鳞片这事本身。对于动不动就打架打得鲜血淋漓、皮开肉绽的魔族来说,掉一片鳞根本不算什么,过个十几天,就又长回来了。
昔日的贞赞部落,曾盛行“剖鳞”之刑,但那也是要从魔族全身上下剥去几百片鳞,并将被剖鳞的魔族绑在石柱上被地火炙烤三日,这才能称得上一句残酷。
真要说重刑,那还得是断角、砍手、挖眼珠子这一套。
只不过,天珀毕竟是少王,她平素讨厌人类是周知的,兰缪尔也处处都让着她。
此次魔王刚刚凯旋,却当众剥她一枚鳞片。这是态度的明示,也是一种警告。
大祭司摸了摸他的长胡子,暗暗感慨:看来,这一次出征,兰缪尔大人立功不小啊。
兰缪尔皱了皱眉,他掀开帘子,勉力从车里下来,缓步走到昏耀身边。
他有意无意地挡在魔王与少王之间,低头轻声道:“吾王,将士们长途奔波,早已疲惫。”
昏耀幽幽地扫了他一眼,却也没再多说什么。这个小插曲很快便揭过了,随后军队被遣散,士兵由将军率领着前往各自的大营。至于随军而来的瓦铁族人,则早在进入王庭之前便得到了暂时安置,不再跟着了。
转眼间,浩浩荡荡的队伍散去,留在魔王身边的只有少王天珀、大祭司隆塔加塔,一队魔族亲卫,以及魔王的人类奴隶。
等到那座熟悉的宫殿映入眼帘,昏耀故意落后几步,很自然地走在了兰缪尔身边。
他将掌中的骨杖往兰缪尔怀里一递,又对身旁的亲卫吩咐道:“你们几个,将王权骨杖送回宫殿。”
“……”
兰缪尔无奈摇头,大祭司眯着老眼看天,少王气得暗暗磨牙。
而一众亲卫们,正在为了控制自己的表情保持严肃而竭尽全力。
这件事,怎么形容呢……吾王明明可以直接下令“将兰缪尔大人送回宫殿”,还非要添上尊贵的王权骨杖……
最终自然还是兰缪尔来打圆场,维护魔王大人摇摇欲坠的面子。
他温和地笑一笑,做出恭顺的神态,道:“吾王安心,奴隶会将王权骨杖仔细送回宫殿的。”
昏耀果然满意了。
“今晚我大概不会回来,”他走近兰缪尔两步,低头摸了摸奴隶的脸,“不用等我。”
“是,”兰缪尔心领神会, “那吾王明日回来吗?”
昏耀:“不好说,怎么?”
兰缪尔启唇时犹豫了一下。
昏耀初回王庭,大祭司和少王必然有许多要务汇报;瓦铁部落的族人的后续安顿问题,细节亦需要商讨。再加上按照惯例,魔王战胜归来的当日,王庭要有庆功的典礼……接下来还有的忙。
他不知道自己此时说这个,是不是不太好。
但拖下去又实在没个头。他的身体在这两年按部就班地变差,真正发作起来要数四五个月前。当时赶上瓦铁率部落叛乱,兰缪尔思前想后,还是觉得不能在这个关口让昏耀分心,于是一直压着没说。
现在魔王大胜凯旋,是个机会。若此时再不开口,等到哪次发病被昏耀撞见,倒霉的可就成了那位老巫医多古大人了。
因此,兰缪尔仅仅迟疑了一息,还是坦白道:
“奴隶有一件……并不紧急,但还算重要的事情,想单独对吾王说。”
昏耀挑了挑眉。他看到清晨的薄雾笼罩在宫殿的轮廓上,人类的白袍在风中显得更加宽大。
兰缪尔轻声说:“明日或者后日,都可以。”
魔王凝视着这个人,那个最近在脑子里转了许久的念头,此时又不安分地冒出来。
如果以后,不让兰缪尔做奴隶,而是……
“巧了。”昏耀眯起眼,多少刻意地端着架子,“我也有一件并不紧急,但还算重要的事情要对你说。”
兰缪尔明显愣了一下。
“……是。”他只能这么答。
“你去吧,最晚明晚,我就回来。”
昏耀扬了一下眼神,示意亲卫们可以随兰缪尔走了。
他自己则站在那里,目送兰缪尔清瘦的身影走入寝殿的大门。这个人走路时的仪态永远是端庄的,哪怕脚下是深渊的土地,也仿佛走在栽满繁花与香草的小径。
所以看啊,兰缪尔早就没有个奴隶的样子了。昏耀在心中暗想:王庭的魔族,包括自己那些心比天高的臣属,有一个算一个都称呼他大人;象征王庭之王的那柄骨杖,他拿过不知道多少次,已经连象征性地惶恐一下的环节都没了……世上哪里有这样当奴隶的?
但如果是当王后,一切的不合理都会变得合理起来。
说到底,如果当年他对兰缪尔的定位不是俘虏、奴隶、战利品,而是被迫远嫁异族来和亲的王后,那现在的很多问题就不再成为问题了。
所以。昏耀出神地想,所以……
当初,自己怎么就没有往这个方向琢磨一下呢?
“吾王?”天珀疑惑地出声。
“您在想什么?”
“……没什么。”
魔王终于收回目光,道:“走吧。”
昏耀还记得,那是第一年的末尾,第二年的起始。
当寒冬的风雪将深渊的大地彻底染白的时候,魔王从自己的兽骨王座上,折下了右边的那枚虎牙。
他把多古召过来,说:“我需要给禁锁淬炼一枚骨钥,以控制我的奴隶。”
“吾王!”
被叫来帮忙的老巫医一边在羊皮卷上画着符咒,一边无法理解地大叫,“何须这么费事,您给他拴上链子不就成了!”
昏耀:“那是个人类,娇贵得很,不能戴那种东西。你没看他手脚都要磨烂了?”
魔王将手里的兽牙随意抛了两下:“就用这个做他的链子。”
多古知道王的意思。把与禁锁对应的符咒刻在骨片上面,做成禁锁的“钥匙”。既方便随时施加惩罚,还能将戴锁者的活动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奴官们就常常抱怨,若能给所有苦役奴隶套上禁锁就好了。那他们就只需手拿骨钥,优哉游哉地坐在蛮羊背上前行即可。谁敢掉队,必会尝到符咒发作的苦头。
可是……
多古眼角抽搐,肉疼地想:咱们又不是没有可用以淬符咒的骨片,为何吾王偏偏要从自己尊贵的王座上掰呀!
还专门掰右侧的虎牙,这是恨不得时时刻刻提醒整个王庭,自己当年被人类圣君断了右角吗!?
当老巫医尽可能委婉地向王提出他的疑问,正亲自淬炼那枚兽牙的昏耀沉默了。
魔王不禁重新思考这个问题——
自己把兰缪尔要到深渊来,究竟是为了干什么的?
夜深了,寝殿里只有呜呜的风声。魔王坐在奴隶身旁,随手摆弄着那枚完成了附魔的兽牙骨钥:“兰缪尔,你想活命,那总要对我有点用处。”
“我把仇人弄进深渊来,总不能是为了好吃好喝地供着个神子吧?”
“您说的对。”兰缪尔陪着他一起皱眉沉吟,似乎同样苦恼。
人类的体能与魔族差距太大,魔族的奴隶常做的那些苦力活,兰缪尔一项都无法胜任。
而若是单纯拴在宫殿里做个观赏的宠物,此人又不够乖顺,上次的俘虏事件便是证明。
当然,昏耀也可以选择从兰缪尔的禁锁上抹去自己的印记,使他成为无主之物,在深渊自生自灭。
但这样做的结局是注定的。这里有太多魔族恨他,兰缪尔还能活着全靠王的庇护。一个美丽又毫无法力的人类,如果失去了主人,仅仅一个晚上就会被玩死。
兰缪尔想了想,抬眼道:“如果吾王信我,或许我可以潜心学习深渊诸事,为王出谋划策……”
“兰缪尔。”昏耀冷笑,用鳞尾拍了拍兰缪尔的脸颊,“适可而止。我说最后一遍,你是个奴隶。”
他低眼看了看躺在掌心里的骨钥,冷不丁灌入少许魔息。
符咒的效果发动,奴隶隐忍地吭了一声,牙齿咬破了嘴唇。
看来附魔的效果很不错。
“真是个烫手山芋。”
昏耀斜眼看了奴隶半晌,“就该早早杀了你,把你烧得只剩一副骨头架子,挂在我的私库里。”
他说着,伸手撩开兰缪尔额前垂落的银灰长发,端详半晌:“把衣服脱了。”
兰缪尔茫然抬头,一滴血还挂在他的下唇上,欲落不落。
“……吾王?”
“总要给你找点用处。”魔王伸手抹去了人类唇角的血,“先来合化试试吧。”
兰缪尔仍然没有反应过来。但昏耀已经站起了身,走向寝殿深处的那张大床。
“跟上,”魔王说,“今后要学会时刻跟随你的王,不然你脖子上那东西可不会放过你。”
直到昏耀掀开床帐,兰缪尔才蓦地反应过来。
他脸上肉眼可见地失了色,颤声道:“我……不……不能……”
“不能?神子禁欲,嗯?”昏耀戏谑地看他,“可当初,是你亲口说的服从我。你要守你的信仰,还是守对我的承诺?”
兰缪尔怔怔不说话了。
小小的铜烛灯里,火苗熄灭。黑暗填补了人类与魔族之间的那点距离,他们仿佛变成影子,然后融为一体。
作者有话说:
出现了,“我在想着办丧事的时候你在想着办婚事.jpg”
兰缪尔很美,昏耀当然知道这一点。
也无需避讳什么,合化本就是奴隶的用途中最普遍的一种。当魔王将人族圣君俘虏并带回深渊的消息传来时,许多魔族都兴高采烈地议论过,畅想那位美貌的人王被他们的王征服时的模样。
在他们的潜意识里,这码事早就发生了。应该在兰缪尔来到深渊的第一夜,或许不需要等到夜晚……或许甚至,在兰缪尔来到深渊之前。
他们会说,人王跪在他们的王面前,用尽浑身解数地服侍这位精悍的异族;而魔王正值血气方刚,食髓知味,为了得到兰缪尔,不惜从人类的帝国撤军。此后又将这绝世尤物锁在自己的宫殿里,日夜欢愉……
很多年后,亲征远方部落的昏耀,某日傍晚被他亲爱的奴隶撺掇着从行军的大帐里溜出去“体恤民情”,结果从当地的族人嘴里听到了类似的流言。
堂堂魔王大惊失色,并且大为崩溃。
“你?用尽浑身解数?服侍我??”
昏耀简直眼前发黑,他指着兰缪尔:“说清楚,谁服侍谁!”
“……我还以为吾王会更在意自己荒淫无度的骂名。”
“兰缪尔,”昏耀面上森森冷笑,内心悲愤不已,“我这辈子为了你背的骂名还不够多吗!?事到如今……”
习惯了,早就不在乎了!
事实上,魔王与圣君的第一次合化,发生在第二年年初那个飘雪的冬夜,来源于昏耀的一时兴起。
而兰缪尔的表现——
一言难尽。
这很正常,兰缪尔自幼禁欲,虽说他身为皇室,真要纳一位君后以延续血脉,神殿大概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或许是由于信仰太过虔诚,兰缪尔自少年时起就对情爱之事敬而远之,不仅不纳君后,还早早地将储君的位置安排给了幼弟。
他的态度十分坚决,完全是一副“我欲终身侍奉光明神母”的样子。老圣君与老君后劝了几轮,几个大臣再劝几轮,发现实在劝不动,也就只得随他了。
因而那晚,反应过来昏耀的意图之后,兰缪尔整个人都不对了。
他倒也没摆什么“宁死不从”的架势,甚至还一度试图配合。
但是不行,已经被刻入骨血的观念哪里是那么好颠覆的?
衣袍滑落之后,裸露的身体便开始激烈地抗拒。他闭眼,发抖,出汗,僵硬,喘息急促,在床上紧紧蜷缩成一团。
昏耀斥一句,奴隶便艰难地克制着本能,颤抖着试图将身体敞开。但当魔王稍稍一动,这人又崩溃地蜷缩起来,活像个打不开的蚌壳。
昏耀怒道:“兰缪尔!”
魔王咬牙切齿,一字一顿:“你就这么不愿意?”
黑暗中,兰缪尔不敢睁眼,他脖颈上绽出细细的骨筋,咬着嘴唇流泪,活像是要死了。可他嘴里说的却是,我愿意。
昏耀深吸了口气,起身想走。
兰缪尔扯住他的腰带,咬牙说:“吾王!您说的,我总要有点用处。”
魔王转过头来,那双眼眸在黑暗中泛着猎豹般的侵略性。
他喉结滚动,鳞尾无声地摇动了半圈。
“……这可是你选的。”他低沉说。
终于,魔王再次俯身。鳞爪穿过黑暗,按住了兰缪尔的膝盖——
兰缪尔忽然呜咽一声,崩溃地抬起手臂挡脸,蚌壳又闭上了。
昏耀:“…………。”
圣君陛下,你耍我呢?
昏耀本来没准备来硬的。在魔族的普遍认知里,合化代表着纵情,该是快乐的事。昏耀又是王庭之王,渴望与他合化的漂亮魔族能绕王庭排两圈,他根本不需要也不屑于使用强迫的手段。
说的直白点,强迫一个不配合的家伙合化,魔王还嫌委屈了自己。
但兰缪尔这个样子,弄得他箭在弦上,发也不是,不发也不是。
最后被磨得失去了耐心,昏耀骂了一声,直接将兰缪尔的双手按在床头,就这么勉勉强强完成了合化。
体验……嗯……
也就比“很烂,直接给魔王烂出了心理阴影”,稍微好那么一点点。
那“一点点”的好滋味,还是来源于把仇敌欺负哭了的快感,而不是合化这件事本身。
这也很正常,圣君是个蚌壳,丝毫指望不上。而昏耀也不得不惦记着兰缪尔那大病初愈的身子骨,根本无法尽兴。
勉强做完一次,兰缪尔干脆利索地晕了,昏耀脸色极差,险些破口大骂。
是,他承认兰缪尔很美,比深渊任何一个魔族都美!
但是吃不到嘴还扑腾你一脸油星子的烤鸭,再香又有什么意义?
魔王是个实用主义者。很长一段时间内,直到兰缪尔适应他的节奏之前,昏耀都忍辱负重地觉得,和兰缪尔合化,完全是自己单方面的牺牲和付出。
那问题来了,是什么让魔王宁可如此忍辱负重,也要坚持下去?
——只能说,把仇敌欺负哭的那亿点点快感,确实拥有令魔王食髓知味的诱惑力。
第一年的折磨,尤其是在奴隶棚的那将近两个月,让兰缪尔差点把命熬干在那里,底子毁得七七八八。巫医多古看过之后,说他大概很难长寿。
很可惜,魔王并没有未卜先知的能力。他并不知道仅仅两三年后,自己就会为了这句话焦头烂额到什么程度;而到了第七年,又要遭受那命中注定的惨烈一击。
彼时的昏耀只是很烦。
食之无味,弃之可惜,感觉自己供了个祖宗。
但……偏偏还是觉得弃之可惜。
而兰缪尔的心态一如既往地豁达。明明合化的时候哭得那么惨,但转天缓过来了,依旧冲魔王温和地笑。
他也依旧对深渊的一切都抱有浓郁的好奇心和学习欲望,遇到什么不懂的,都要问。
转眼间,到了深冬时节。大祭司塔达排出一百枚骨筹祭天,算出了火脉睡得最深、风雪吹得最冷的日子,昏耀便按照旧俗,筹备极寒节的祭祀。
他在每个积雪的清晨踏出宫殿,将兰缪尔的骨钥以魔息封住。而等到夜晚,魔王从外面卷着寒风回来,重新将骨钥握在手中时,总能看到兰缪尔站在窗户旁边,竭力往外远眺。
……像个安静的摆件,昏耀面无表情地暗想。
“吾王。”
兰缪尔回头,面上泛着灵动的光彩:“您不在的时候,奴隶听到了歌声,那是……”
“是祭歌。”
昏耀开口时嗓音有点哑,面色却难得地很平和。他杂乱的发辫积满了霜雪,远看就像是与兰缪尔一样变成了灰白的发色,“明日是极寒节,魔族在这一天祭奠在每个寒冬中死去的同胞和先祖。”
“您要去唱歌?”
“不是我唱,那是祭司的活儿。”
兰缪尔一怔:“您不唱吗?”
废话,首领自然不必亲自颂歌,也不知这家伙又在想什么,大概是遗憾不能缠着自己教他唱魔族的歌。
昏耀懒得细思,他随手从肩上解下大氅——那是用白色的兽皮缝制而成的,肩披的两侧各缀了一串骨片,用粗绳穿着,风吹过就发出清脆的碰撞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