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飞英是个小山旮里长大的男生,以放牛羊为生,从未上过学。
后来国家实施“幸福到农村”,全村搬走,唯有陆飞英,想着为死去的爷爷守孝三年,拒绝了搬走。
等他十八岁时,实在活不下去的他选择走出农村,投奔在大城市里面的乡村父老们。
但他刚走出村口,就被人迷晕了过去。
等再次醒来,他就到了一个黑娱乐场所,他们说他是什么半雄,让他衣着暴露去给客人端茶倒水。
好、好的吧,相依为命的狗狗在别人手上,胳膊拗不过大腿的陆飞英妥协了。
但是这里的日子实在太苦了。
吃不饱穿不暖,客人下手还重,最重要的是,没有钱。
陆飞英在客人小小的光脑上看过帝国大学的招生简介。
要三千万点数。
他没有,但他想上。
刚好听说这次会所有不少大人物要来。
陆飞英咽了咽口水,这帮有钱人,就是社会渣滓,他宰他们,也算是为社会做贡献了!
客、客人!我很贵的!一晚上,要、要三万点数!
客人:……
陆飞英:QAQ 那,那一万五?
客人挑挑眉。
陆飞英:QAQ那、那再降点?
最终成交价五百。
陆飞英:好耶!
就这样,陆飞英走上坑蒙拐骗各路美雌的不归路。
——————
帝国有这么一个传说。
有这么一个貌美半雄,水性杨花,手段了得,游走于各个商界政界大佬之间。
众雄不屑,不过是个上不得台面的东西,真以为自己奇货可居了?
直到有一天,帝国发动一级紧急事件。
众虫才知道,有几只雌虫打起来了,快把帝国掀翻了。
原因竟然只是因为一只雄虫失踪了,他们彼此怀疑对方偷偷把雄虫藏起来了?!
一眼望过去,有行政大臣,帝国首富,帝国元帅,星盗头子,还、还有皇太子?
什么雄虫,竟然恐怖如斯!
此时赚够钱包袱款款正准备入学的陆飞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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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指南:
1. 攻属于单蠢可爱。
2. 文中关于城市和农村只是娱乐,作者本人完全没有任何偏见。
3. 不买股,存在切片雌,cp未定,1v1。
文案出现的角色只是暂定,一切以正文为主。
4. 捉虫狂魔,每天疯狂捉虫,睡着了半夜都可能起来捉虫,造成不便请见谅(疯狂鞠躬道歉)。
内容标签: 穿越时空 星际 虫族 日常
搜索关键字:主角:陆飞英 ┃ 配角:一众美雌 ┃ 其它:预收《豌豆雄虫攻被强取豪夺后》求收藏~
一句话简介:客人,我很贵的,一晚上500!
立意:追求美好
第1章 农民攻穿越虫族
陆飞英是个地地道道的在农村旮旯地长大的农民,几岁的时候就已经学会踩稻苗,割猪草和溜小鸡等。
他本来父母健在,家庭安康,在他四岁的时候父母外出务工,走之前说好了等赚到钱就带着英英去大城市,上学读书,过好日子。
然后第二年就因为工地意外父亲死了,母亲因为讨公道也死了。陆飞英爷孙俩除了两个骨灰罐,什么也没得到。
那时候的陆飞英还不懂事,只有年迈的爷爷坐在了门口,抽了一晚上的旱烟,一言不发。
到第二天天蒙蒙亮的时候,爷爷便轻轻招手,让独自和狗狗玩耍的孙子过来。
他皲裂颤抖的手牵住了幼儿细嫩的小手,带着他一步一步,来到了奔流的河边,老人沧桑的眼中有泪光闪烁:“英英,你想不想爸爸妈妈?”
“想。”陆飞英稚嫩而又童真的声音响起。
爷爷眼里有无尽的哀痛,牵着陆飞英的手就走向浪花翻涌的大河。
许是生命受到了威胁时的自我防御,扯着手陆飞英不愿往前走,就在爷爷使劲就要强行抱起他时,他撒了人生第一个谎言:“爷爷,我们去哪里?爸爸妈妈不就在家里吗?”
他知道爷爷想爸爸妈妈了。
老人的动作停住了。
在农村,一向有这么一个传言,小孩子的眼睛能看到别人看不见的东西,或者说,不干净的东西。
老人看着眼前稚气未脱面带恐惧的孙子,干裂的嘴唇微微蠕动,最终他的肩膀塌了下来——他放弃了。
饱经风霜的老人佝偻着身子,一步一步,带着幼儿又离开了河岸。
他们一起回到了冷冰冰毫无人气的家里,却默契地再也没有提起过陆飞英看见父母的事情。
但是这件事在小小的陆飞英心里,却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
谎言并不是什么大事。
十三年后,陆飞英十八岁。
此时劲瘦有力,皮肤白皙的陆飞英正在落落破破漏风的屋子里利落地打包东西。
一双碗筷,一袋米,一个小锅,一盒火柴,一把镰刀,几罐咸菜,还有一条狗。
“嗯,齐全了。”
今天爷爷去世就满三年了。
三年前,也是爷爷刚去世那会,国家实施“幸福到农村”计划,政府特地派了专业人士来估量村里建设的价值。
在专业人士转悠了三天三夜都没找到村口后,果断向上面了提出将一村人全部打包转移到大城市的一块待开发地的计划。
但当时爷爷刚去世,陆飞英打算守孝三年,因此拒绝了搬家。
如今三年之期已到,陆飞英也满十八岁了,是时候出村去投靠小时候的玩伴二狗子了。
也不知道二狗子怎么样了,在大城市好不好,陆飞英边收拾东西边想。
听说大城市里面有在地上跑的铁盒子,还有隔着很远都能说话的电话,他到时候要和二狗子一起试试!
想到这里,陆飞英就搓了搓手,心情非常激动,他将自己的碎花小包袱背在背上,把一条土黄土黄的小狗搂在腰间,就雄赳赳气昂昂地出发了。
“发财,我们走!”
大城市!
我来了!
只是陆飞英刚刚走出村口,还没看清楚外面的世界和他的小山旮旯究竟有什么不一样,脖子就突然一凉,然后便是液体被缓缓注入身体的感觉。
下一刻,陆飞英眼前发黑,天旋地转,整个世界都在扭曲。
救、救命!外面的世界这么凶残的吗?——这是陆飞英陷入昏迷前最后一刻的心理。
等他再次醒过来的时候,他一睁眼首先被吊顶刺目的光给闪到了眼睛,他下意识地闭了闭眼睛,等适应以后再睁眼,瞠目结舌了。
哇,他一下子坐了起来,这会闪闪发光的东西是什么?是传说中不用烛火也能照明的灯泡吗?那透明闪烁着光泽的琉璃,陆英飞这辈子都没见过。
这是一个极度奢华的房间,各色高贵的装饰品直接震撼了乡巴佬陆英飞,让他整个人都非常局促,他、他会不会弄脏了这里啊。
“醒了?”这时候一个带着点市侩的声音在陆英飞头上响起。
他下意识地抬头望去。
这是一个中年男人,金色头发,画着烟熏妆,眼尾有细纹,尽管如此,也不难看出来年轻时候长得不错。
“你是?”
“我是极乐的经理,你叫我朱迪就行。”朱迪上下打量了下陆飞英,眼里露出了极度满意的神色。
虽然是个半雌改造的废物半雄,但是这姿色,这音色,恐怕整个星际都找不出来几个。
就凭这张脸,他就能成为他的摇钱树。
“我不管你是怎么来的,既然到了极乐,就要按照极乐的规矩。待会打扮一下,就去接待客人吧。”
“你在说什么?什么客人?”陆飞英微微皱了皱眉,感觉自己完全跟不上这个叫什么猪弟的人的话。
城里人说话都这样子的吗?
直到这时,陆飞英才发现自己全身上下都被绑起来了。透明的绳子多重缠绕在他的身上,时不时有白色的流光闪过。
乡巴佬陆飞英:这好像是个好东西!
朱迪看着陆飞英的眼神,手里拿着一个按钮,笑了:“这可是最近暗市刚刚上架的好东西。”
这个东西叫做荧虫,它伸缩扩展性强,一抛出去,除非有F级体质,不然一般人都挣脱不开,可以很好地“打包”闹事者。
当然,它更受欢迎的是它另外一方面的功能,毕竟叫ying 虫,可想而知它心照不宣的功能有多棒。
当然,以后陆飞英会有机会体会的,朱迪暗想道。
只见朱迪按了一下按钮,陆飞英身上的绳子就迅速收缩,仿佛灵蛇一般钻进他的衣服中,随后便像章鱼的触手一般紧紧贴着他的皮肤。
很快一阵阵电流从绳子上传来,陆飞英感觉全身一麻,很像小时候冬天脱毛衣的时候的感觉,噼里啪啦的。
朱迪看着陆飞英被电得一动不动的样子,脸色露出一丝轻蔑:“我告诉你,如果你不好好听话,我时不时就让你‘享受’一番。”
但此刻的陆飞英真觉得这个猪弟脑子有坑,他见过村里的傻子,你跟他说话,他听不懂,就只会自顾自咿咿呀呀地说话,真的很像这个猪弟。
陆飞英利落地站了起来,就要往外走。
爷爷说过,傻子有他自己的世界,他不应该去打扰,他得赶紧找找他的发财。
“等等,你去哪里?!”朱迪发现陆飞英完全不受任何影响,眉头微皱。
“我去找我的发财。你见到我的发财了吗?”陆飞英发现这个猪弟还是能听懂人话的,回头友好地问道。
朱迪才不管什么发财,他快速按动手中的按钮,将惩罚等级开到最高等,果然看到陆飞英猛地颤抖了一下,微微环抱着自己的身体,一副痛苦不已的样子。
朱迪见状冷笑了一下,不过是个无用的半雄而已,果然是刚刚遥控器出问题了,“你……”
随后他便说不出话来了——因为陆飞英站了起来。
随着绳子噼里啪啦断裂的声音传开,陆飞英从衣服间掏出自己的手,并舒畅地吐出了一口气。
“这东西贴着怪痒的。”本来他见这个好东西贴着他,他就想就这么顺手牵羊带走的——是这个东西非要黏上来的。
但是这东西老动来动去,还时不时电他的痒痒肉,再不拿出来他就得忍不住哈哈大笑了——他可不想在城里人面前摆出出丑。
“你、你竟然弄坏了荧虫!”朱迪看着陆飞英手中再也没有流光的废绳,难以置信地看着陆飞英。
这半雄,好生凶残啊……
听说城里的东西可贵了,卖了他都赔不起,坚决不能承认是他的错!
“还给你,我、我要去找我的发财了。”陆飞英想赶紧逃,不然被讹上了他拿什么赔?
“站住,你不能走。”朱迪道。
半雄虽然废物,也是他花了巨额买回来的。原本等着调|教一段时间等过段日子大人物来了,就献上去。
朱迪脸色深沉,必须要让他心甘情愿留下来。
看着陆飞英就要逃离了,他问道:“你的发财是不是一条狗?”
果然,听到了是条狗,陆飞英停下了逃跑的动作,转过头看着他着急道:“你知道发财?”
朱迪不着痕迹地转了转眼睛,笑着道:“我当然知道。它是不是一只黄黄的,乌糟糟的一条小狗,大概这么大?”
说着朱迪还比了下,大概二十厘米长的小狗。
陆飞英眼前一亮,上前抓住了朱迪的肩膀,焦急地问道:“是的是的,它就是我的发财!它在哪里?”
朱迪皱着眉闷哼一声,感觉自己的肩膀要碎了。
这半雄,力道竟然如此大,简直是个怪物!
不过果然是没见过世面的少年虫,很好糊弄。
“它自然还好。但是因为你,它不好了。”看着陆英飞紧张的样子,朱迪心思一下子转了千百回。
“我,我怎么了?”陆飞英不明白发财怎么样为什么和他有关。
“你的狗得了重病,需要很多钱来救治它,你有两个选项,第一个,在这里打工赚钱救它,第二个,你拒不合作,那它就只能死了。”短短几秒,朱迪就编好了一个故事。
这半雄厉害归厉害,看上起却是个蠢的。
陆英飞狐疑地看着朱迪,开口道:“我不信。”
别以为他不知道,大城市里的人都心都是黑的,专门骗他这种乡农村来的。
朱迪看着眼前眼神清澈的少年,暗想,看来还没蠢到家,但是他早就想好了对策。
朱迪在手腕处点了轻几下光脑,一个小狗的照片就弹了出来。
在一堆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金属和垃圾中,一只土黄色的小狗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天上下着雨,小狗身上很多地方都被腐蚀了,露出了可怖的血肉,仅有的一些毛发也被血渍打结团在了一块,在它伏着的前爪中,还有一只断了,只剩下一层皮肉相连。
画面很血腥,看上去离死不远了。
此时陆飞英已经无心关心这震撼人心的科技了,他的眼里只有剩下了照片中的血淋淋的小狗。
他的脑子轰隆一下停止了思考,好像回到了爷爷弥留之际时的恐慌和绝望,那种仿佛要被水淹没的窒息和痛苦再次占据心头。
不可以……发财是他最后的家人了,绝对不可以死……
他眼眶微红,死死抓住了朱迪的手腕,眼泪都要留下来了:“发财怎么会这样!”
朱迪清晰地听到了“咔嚓”一声,剧痛从他的手上传来——他的腕骨断了。
但是看着陆飞英哭得梨花带雨的样子,配上直直望着你的单纯清澈的眼眸,让他这个见过无数真正雄虫的雌虫都心一颤。
“它没事,但你不听话,它就有事了。”朱迪压下了心中的悸动,忍着痛道。
陆飞英闻言放开了他的手,他的底线是家人,发财绝对不可以有事。
一番挣扎后,陆飞英湿润的眼睫毛眨了眨,选择了低头:“我、我听话。但是,我得先看看发财。”
陆飞英还是留了个心眼。
“没问题,”朱迪好歹混迹欢场多年,撒起谎来心不跳气不喘,他眼神转了下,用治疗仪治好手腕后,从后面的衣柜里拿出了几套衣服丢给陆飞英,道——
“你先准备一下晚上接|客,我明天就带你见发财。”
第3章 农民攻穿越虫族
陆飞英接过了这几块又薄又透明布料,不明白猪弟是什么意思:“这个,是抹布吗?”
听说城里人就喜欢看他这样的乡巴佬跪在地上擦地板以显示自己的优越感,他现在就是遇上了?
朱迪看着陆飞英“单蠢”的样子。心里一梗,看上去是个什么都不懂的,怎么有胆子将自己改造成半雄,他不知道半雄会遭遇什么吗?!
但是下意识地,他吞了吞口水,这种纯洁如纸的白布,最是吸引人了,尤其是在充满了欲|望与肮脏的欢场,陆飞英这种气质反而像是夜间的明灯,让无数虫趋之若鹜。
“咳,是这样的,这个是衣服,现在天气比较热,你先换上。”朱迪咳嗽了一下,最终还是选择撒谎。
反正陆飞英一看就是被人卖了还替人数钱的蠢货。
陆飞英一脸狐疑地提着没有几两重的布料,盯着猪弟:“衣服,怎么穿?”
原来城里人竟然这么抠门的,他一个山旮旯的农村仔好歹还有背心短裤穿咧,城里人竟然只给两块布!还说什么天气热,明明没有,这里的温度是他感觉最舒适的了!——星际的室内温度都采用智能调控,会根据室内虫的种族来确定最适宜的温度。
“怎么穿,这都我要教你吗!你身上不就只有两个重点部位,就给我盖住那里就行!”朱迪吼道。
这只蠢虫知不知道对一只雌虫说这话是诱惑的意思吗?!
还好他粉厚,遮住了他通红的脸,不然糗大发了!
陆飞英拿着两块布上下比了下,时不时两块布还替换一下,皱着眉似乎遇到了人生难题:“猪弟……”
“又怎么了?!”朱迪继续吼道,穿个衣服都这么多事!
“不管我怎么换,我感觉都盖不住下|面,难道是两块一起遮吗?”光膀子他倒不是很介意啦,毕竟以前夏天他都是这么过来的——家里穷,陆飞英只有自己手工制作的蒲扇,晚上热的睡不着,他都是脱了上衣睡觉的,农村人,就是这么不讲究。
朱迪闻言视线从陆飞英劲道瘦却隐隐肌肉鼓起的胸口挪到了他的下面。
鼓鼓囊囊一大团。
这、这么大!
他感觉自己呼吸困难,头很晕,脑海中就只剩下了很大这个词,就像是一群大象在他的脑海里狂奔而过,造成了颅内地震。
他、他要不行了。
“猪弟猪弟,你怎么了?!你别死啊,你死了我的发财怎么办?!”看着朱迪一副要厥过去的样子,陆飞英比朱迪还焦急。
猪弟死了没关系,他的发财还下落不明啊。
“我没事。”朱迪拨开陆飞英,强行按了自己的人中让自己的清醒过来。
不过是大象而已,他、他混迹欢场多年,什么大场面没见过——这种场面真的没有见过啊!
“你待我缓缓。我们先聊点别的吧,然、然后我给你找件别的衣服。”朱迪倒退着扶着椅子坐了下来,拒绝和陆飞英太过接近。
“那布料会多点吗?”虽然陆飞英不介意光膀子,但是听说城里人都很讲究,这种乡巴佬行为会受到嘲笑的。
他不想被嘲笑。
听到这里,朱迪顿了下,一字一句咬牙强调道:
“放、心,这、次、布、料、肯、定、‘够’。”
谁稀罕你大象怎么了?
第4章 农民攻穿越虫族
朱迪重新给陆飞英找了一个“正常”一点的衣服,是最近很流行的兔男郎装,黑色真丝,外带一个自动连接神经的共感长耳朵的毛绒绒的黑尾巴。
陆飞英抱着衣服去试衣间换了,过来好一会后,他才别扭地拉开了帘子,走向朱迪的样子有点像笨手笨脚的鸭子,浑身僵硬。
陆飞英细长的眉毛皱了皱,伸出手在胸口扯了扯。
虽然这个衣服够贴身,但是他总感觉自己结实饱满的胸部有点兜不住。
“等等!露出来了!露出来了!”朱迪辣眼睛道,让陆飞英赶紧停止这样不知廉耻的行为。
“你这衣服穿得我难受。”陆飞英看着朱迪委屈道,说着他还动了动腿,企图找一个姿势让那里舒服点。
陆飞英真的有点不习惯这样紧身的衣服,布料舒服是舒服,但是把他的胸膛和大腿间都包得很紧。
城里人的衣服真的好奇怪哦,越活越回去了,穿个衣服还这么拘束。
他一个农村长大的男孩,都还是怎么舒服怎么来,就连内裤,都是穿超级宽松的四角裤——当然这也和他买不到匹配的三角裤有点关系。
“你给我站好!手放在两边不要动!”朱迪捏着眉心低声不耐烦道。
朱迪作为极乐的金牌经理,对外一向保持着优雅冷静的形象,但是遇到了陆飞英后,他感觉自己这辈子的情绪失控都用完了。
“哦。”陆飞英乖乖做了。
看陆飞英没有再“动手动脚”,朱迪松了一口气,重新看向了一身兔男装的少年。
兔男装相对于那两块布,就只多了包围两个重点部位之间的一整块布料,后背都是开叉到臀|部的。
因此打眼望过去,陆飞英白皙圆润的肩膀,色气得恰到好处的锁骨和笔直修长的大长腿,全都一览无遗,配上他那张找不出任何瑕疵的脸,视觉冲击非常大,非要用一个词来形容的话,只能是活色生香。
朱迪感到鼻子有些发痒,他下意识地抬手摸了摸,看到是鼻血以后一点也不意外,淡定地用治疗仪止住了。
“猪弟,真的不能换一件吗?好难受哦。”陆飞英抬起眼眸看着朱迪,浓密的眼睫毛一眨一眨地,那眼神既清澈又委屈,头上的兔耳朵还应景地耷拉了下来,贴在乌黑微卷的脑袋上,显得可怜巴巴的。
陆飞英俊美无俦的脸配上这求人的语气,让朱迪的心荡漾了一下,下意识地反思自己,底线一退再退,“这么不舒服吗?那、那也行吧。”
“好耶!那我们换回去吧!”陆飞英见猪弟松口了,眼前一亮,就要跑回试衣间就想换回他舒适的衣服。
原来城里人也挺好糊弄的,只要他像小时候一样撒撒娇,就会像爷爷一样答应他的要求,哼,愚蠢的城里人。
而一旁的朱迪冲昏脑袋刚想点头,就看见陆飞英捡起了他那咸菜一样的破烂衣服,那品味那材质,就算是贫民窟的贱虫路过,都要啐两口的程度。
一个激灵,朱迪顿时清醒了过来,三两步走上前就夺走了陆飞英的土鳖衣服,同时右手一把揪住了陆飞英的兔耳朵,将他的脑袋扯到自己的面前。
“猪弟,别扯别扯,会坏的!”陆飞英赶紧嚷嚷道。
这布料一看就很贵,比他小时候摸的村长的匹羽绒还要软滑,要是坏了算他的还是猪弟的?
朱迪打定主意不听陆飞英的狡辩,他看着眼前狼狈的少年,冷笑一声,狠声威胁道:“你还想不想要你的旺财了?”
奇耻大辱!他一个阅尽千帆的老手,竟然被陆飞英这只蠢虫耍得团团转!
“猪弟,是叫发财啦,不是旺财。”陆飞英闻言一脸严肃地纠正道。
“我管你是叫发财还是旺财!!”朱迪的涵养再次破功,重点是这个吗?!
朱迪真的想当场撬开这只听不懂虫话的蠢货的脑袋,怪不得要改造成半雄,就这智商,作为一只半雌靠什么去养雄虫?
靠这张魅惑众生的脸吗?!
好说歹说总算是让陆飞英接受了兔男装。
朱迪也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这一番下来比他处理会所的棘手事情还累。
但总算是搞定了。
朱迪就准备带着一番打扮的陆飞英出门了。
“记住,你的发财治疗需要巨额费用,等你还完了这笔钱,你就可以离开了。”朱迪正了正自己脖子间的领带,眼神变得异常锐利。
这时候的他,才是极乐令人闻风丧胆的“刽子手”——朱帝。
“真的吗?”陆飞英抬起眼眸天真地问道。
“嗯。”朱迪狭长的眼睛瞥了陆飞英一眼。
当然是假的,进了极乐,再也没有出去的说法。
不过是给他一个飘渺的希望,从而更好地拴住这只羔羊而已。
“你的工资从你的提成中扣。客人每次的消费会有一成成为你的单独的收入,然后扣去你的食宿费,你手中的部分大概有百分之一是你自己的,然后剩下的百分之九十九你得用于偿还你的狗的医疗费用,剩下部分的百分百,即全部,都是你的。你明白了吗?”
朱迪前面说的非常快,只有后面的百分百和全部这两个词咬字异常清晰,语气也适当加重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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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虫才知道,有几只雌虫打起来了,快把帝国掀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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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飞英是个地地道道的在农村旮旯地长大的农民,几岁的时候就已经学会踩稻苗,割猪草和溜小鸡等。
他本来父母健在,家庭安康,在他四岁的时候父母外出务工,走之前说好了等赚到钱就带着英英去大城市,上学读书,过好日子。
然后第二年就因为工地意外父亲死了,母亲因为讨公道也死了。陆飞英爷孙俩除了两个骨灰罐,什么也没得到。
那时候的陆飞英还不懂事,只有年迈的爷爷坐在了门口,抽了一晚上的旱烟,一言不发。
到第二天天蒙蒙亮的时候,爷爷便轻轻招手,让独自和狗狗玩耍的孙子过来。
他皲裂颤抖的手牵住了幼儿细嫩的小手,带着他一步一步,来到了奔流的河边,老人沧桑的眼中有泪光闪烁:“英英,你想不想爸爸妈妈?”
“想。”陆飞英稚嫩而又童真的声音响起。
爷爷眼里有无尽的哀痛,牵着陆飞英的手就走向浪花翻涌的大河。
许是生命受到了威胁时的自我防御,扯着手陆飞英不愿往前走,就在爷爷使劲就要强行抱起他时,他撒了人生第一个谎言:“爷爷,我们去哪里?爸爸妈妈不就在家里吗?”
他知道爷爷想爸爸妈妈了。
老人的动作停住了。
在农村,一向有这么一个传言,小孩子的眼睛能看到别人看不见的东西,或者说,不干净的东西。
老人看着眼前稚气未脱面带恐惧的孙子,干裂的嘴唇微微蠕动,最终他的肩膀塌了下来——他放弃了。
饱经风霜的老人佝偻着身子,一步一步,带着幼儿又离开了河岸。
他们一起回到了冷冰冰毫无人气的家里,却默契地再也没有提起过陆飞英看见父母的事情。
但是这件事在小小的陆飞英心里,却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
谎言并不是什么大事。
十三年后,陆飞英十八岁。
此时劲瘦有力,皮肤白皙的陆飞英正在落落破破漏风的屋子里利落地打包东西。
一双碗筷,一袋米,一个小锅,一盒火柴,一把镰刀,几罐咸菜,还有一条狗。
“嗯,齐全了。”
今天爷爷去世就满三年了。
三年前,也是爷爷刚去世那会,国家实施“幸福到农村”计划,政府特地派了专业人士来估量村里建设的价值。
在专业人士转悠了三天三夜都没找到村口后,果断向上面了提出将一村人全部打包转移到大城市的一块待开发地的计划。
但当时爷爷刚去世,陆飞英打算守孝三年,因此拒绝了搬家。
如今三年之期已到,陆飞英也满十八岁了,是时候出村去投靠小时候的玩伴二狗子了。
也不知道二狗子怎么样了,在大城市好不好,陆飞英边收拾东西边想。
听说大城市里面有在地上跑的铁盒子,还有隔着很远都能说话的电话,他到时候要和二狗子一起试试!
想到这里,陆飞英就搓了搓手,心情非常激动,他将自己的碎花小包袱背在背上,把一条土黄土黄的小狗搂在腰间,就雄赳赳气昂昂地出发了。
“发财,我们走!”
大城市!
我来了!
只是陆飞英刚刚走出村口,还没看清楚外面的世界和他的小山旮旯究竟有什么不一样,脖子就突然一凉,然后便是液体被缓缓注入身体的感觉。
下一刻,陆飞英眼前发黑,天旋地转,整个世界都在扭曲。
救、救命!外面的世界这么凶残的吗?——这是陆飞英陷入昏迷前最后一刻的心理。
等他再次醒过来的时候,他一睁眼首先被吊顶刺目的光给闪到了眼睛,他下意识地闭了闭眼睛,等适应以后再睁眼,瞠目结舌了。
哇,他一下子坐了起来,这会闪闪发光的东西是什么?是传说中不用烛火也能照明的灯泡吗?那透明闪烁着光泽的琉璃,陆英飞这辈子都没见过。
这是一个极度奢华的房间,各色高贵的装饰品直接震撼了乡巴佬陆英飞,让他整个人都非常局促,他、他会不会弄脏了这里啊。
“醒了?”这时候一个带着点市侩的声音在陆英飞头上响起。
他下意识地抬头望去。
这是一个中年男人,金色头发,画着烟熏妆,眼尾有细纹,尽管如此,也不难看出来年轻时候长得不错。
“你是?”
“我是极乐的经理,你叫我朱迪就行。”朱迪上下打量了下陆飞英,眼里露出了极度满意的神色。
虽然是个半雌改造的废物半雄,但是这姿色,这音色,恐怕整个星际都找不出来几个。
就凭这张脸,他就能成为他的摇钱树。
“我不管你是怎么来的,既然到了极乐,就要按照极乐的规矩。待会打扮一下,就去接待客人吧。”
“你在说什么?什么客人?”陆飞英微微皱了皱眉,感觉自己完全跟不上这个叫什么猪弟的人的话。
城里人说话都这样子的吗?
直到这时,陆飞英才发现自己全身上下都被绑起来了。透明的绳子多重缠绕在他的身上,时不时有白色的流光闪过。
乡巴佬陆飞英:这好像是个好东西!
朱迪看着陆飞英的眼神,手里拿着一个按钮,笑了:“这可是最近暗市刚刚上架的好东西。”
这个东西叫做荧虫,它伸缩扩展性强,一抛出去,除非有F级体质,不然一般人都挣脱不开,可以很好地“打包”闹事者。
当然,它更受欢迎的是它另外一方面的功能,毕竟叫ying 虫,可想而知它心照不宣的功能有多棒。
当然,以后陆飞英会有机会体会的,朱迪暗想道。
只见朱迪按了一下按钮,陆飞英身上的绳子就迅速收缩,仿佛灵蛇一般钻进他的衣服中,随后便像章鱼的触手一般紧紧贴着他的皮肤。
很快一阵阵电流从绳子上传来,陆飞英感觉全身一麻,很像小时候冬天脱毛衣的时候的感觉,噼里啪啦的。
朱迪看着陆飞英被电得一动不动的样子,脸色露出一丝轻蔑:“我告诉你,如果你不好好听话,我时不时就让你‘享受’一番。”
但此刻的陆飞英真觉得这个猪弟脑子有坑,他见过村里的傻子,你跟他说话,他听不懂,就只会自顾自咿咿呀呀地说话,真的很像这个猪弟。
陆飞英利落地站了起来,就要往外走。
爷爷说过,傻子有他自己的世界,他不应该去打扰,他得赶紧找找他的发财。
“等等,你去哪里?!”朱迪发现陆飞英完全不受任何影响,眉头微皱。
“我去找我的发财。你见到我的发财了吗?”陆飞英发现这个猪弟还是能听懂人话的,回头友好地问道。
朱迪才不管什么发财,他快速按动手中的按钮,将惩罚等级开到最高等,果然看到陆飞英猛地颤抖了一下,微微环抱着自己的身体,一副痛苦不已的样子。
朱迪见状冷笑了一下,不过是个无用的半雄而已,果然是刚刚遥控器出问题了,“你……”
随后他便说不出话来了——因为陆飞英站了起来。
随着绳子噼里啪啦断裂的声音传开,陆飞英从衣服间掏出自己的手,并舒畅地吐出了一口气。
“这东西贴着怪痒的。”本来他见这个好东西贴着他,他就想就这么顺手牵羊带走的——是这个东西非要黏上来的。
但是这东西老动来动去,还时不时电他的痒痒肉,再不拿出来他就得忍不住哈哈大笑了——他可不想在城里人面前摆出出丑。
“你、你竟然弄坏了荧虫!”朱迪看着陆飞英手中再也没有流光的废绳,难以置信地看着陆飞英。
这半雄,好生凶残啊……
听说城里的东西可贵了,卖了他都赔不起,坚决不能承认是他的错!
“还给你,我、我要去找我的发财了。”陆飞英想赶紧逃,不然被讹上了他拿什么赔?
“站住,你不能走。”朱迪道。
半雄虽然废物,也是他花了巨额买回来的。原本等着调|教一段时间等过段日子大人物来了,就献上去。
朱迪脸色深沉,必须要让他心甘情愿留下来。
看着陆飞英就要逃离了,他问道:“你的发财是不是一条狗?”
果然,听到了是条狗,陆飞英停下了逃跑的动作,转过头看着他着急道:“你知道发财?”
朱迪不着痕迹地转了转眼睛,笑着道:“我当然知道。它是不是一只黄黄的,乌糟糟的一条小狗,大概这么大?”
说着朱迪还比了下,大概二十厘米长的小狗。
陆飞英眼前一亮,上前抓住了朱迪的肩膀,焦急地问道:“是的是的,它就是我的发财!它在哪里?”
朱迪皱着眉闷哼一声,感觉自己的肩膀要碎了。
这半雄,力道竟然如此大,简直是个怪物!
不过果然是没见过世面的少年虫,很好糊弄。
“它自然还好。但是因为你,它不好了。”看着陆英飞紧张的样子,朱迪心思一下子转了千百回。
“我,我怎么了?”陆飞英不明白发财怎么样为什么和他有关。
“你的狗得了重病,需要很多钱来救治它,你有两个选项,第一个,在这里打工赚钱救它,第二个,你拒不合作,那它就只能死了。”短短几秒,朱迪就编好了一个故事。
这半雄厉害归厉害,看上起却是个蠢的。
陆英飞狐疑地看着朱迪,开口道:“我不信。”
别以为他不知道,大城市里的人都心都是黑的,专门骗他这种乡农村来的。
朱迪看着眼前眼神清澈的少年,暗想,看来还没蠢到家,但是他早就想好了对策。
朱迪在手腕处点了轻几下光脑,一个小狗的照片就弹了出来。
在一堆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金属和垃圾中,一只土黄色的小狗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天上下着雨,小狗身上很多地方都被腐蚀了,露出了可怖的血肉,仅有的一些毛发也被血渍打结团在了一块,在它伏着的前爪中,还有一只断了,只剩下一层皮肉相连。
画面很血腥,看上去离死不远了。
此时陆飞英已经无心关心这震撼人心的科技了,他的眼里只有剩下了照片中的血淋淋的小狗。
他的脑子轰隆一下停止了思考,好像回到了爷爷弥留之际时的恐慌和绝望,那种仿佛要被水淹没的窒息和痛苦再次占据心头。
不可以……发财是他最后的家人了,绝对不可以死……
他眼眶微红,死死抓住了朱迪的手腕,眼泪都要留下来了:“发财怎么会这样!”
朱迪清晰地听到了“咔嚓”一声,剧痛从他的手上传来——他的腕骨断了。
但是看着陆飞英哭得梨花带雨的样子,配上直直望着你的单纯清澈的眼眸,让他这个见过无数真正雄虫的雌虫都心一颤。
“它没事,但你不听话,它就有事了。”朱迪压下了心中的悸动,忍着痛道。
陆飞英闻言放开了他的手,他的底线是家人,发财绝对不可以有事。
一番挣扎后,陆飞英湿润的眼睫毛眨了眨,选择了低头:“我、我听话。但是,我得先看看发财。”
陆飞英还是留了个心眼。
“没问题,”朱迪好歹混迹欢场多年,撒起谎来心不跳气不喘,他眼神转了下,用治疗仪治好手腕后,从后面的衣柜里拿出了几套衣服丢给陆飞英,道——
“你先准备一下晚上接|客,我明天就带你见发财。”
第3章 农民攻穿越虫族
陆飞英接过了这几块又薄又透明布料,不明白猪弟是什么意思:“这个,是抹布吗?”
听说城里人就喜欢看他这样的乡巴佬跪在地上擦地板以显示自己的优越感,他现在就是遇上了?
朱迪看着陆飞英“单蠢”的样子。心里一梗,看上去是个什么都不懂的,怎么有胆子将自己改造成半雄,他不知道半雄会遭遇什么吗?!
但是下意识地,他吞了吞口水,这种纯洁如纸的白布,最是吸引人了,尤其是在充满了欲|望与肮脏的欢场,陆飞英这种气质反而像是夜间的明灯,让无数虫趋之若鹜。
“咳,是这样的,这个是衣服,现在天气比较热,你先换上。”朱迪咳嗽了一下,最终还是选择撒谎。
反正陆飞英一看就是被人卖了还替人数钱的蠢货。
陆飞英一脸狐疑地提着没有几两重的布料,盯着猪弟:“衣服,怎么穿?”
原来城里人竟然这么抠门的,他一个山旮旯的农村仔好歹还有背心短裤穿咧,城里人竟然只给两块布!还说什么天气热,明明没有,这里的温度是他感觉最舒适的了!——星际的室内温度都采用智能调控,会根据室内虫的种族来确定最适宜的温度。
“怎么穿,这都我要教你吗!你身上不就只有两个重点部位,就给我盖住那里就行!”朱迪吼道。
这只蠢虫知不知道对一只雌虫说这话是诱惑的意思吗?!
还好他粉厚,遮住了他通红的脸,不然糗大发了!
陆飞英拿着两块布上下比了下,时不时两块布还替换一下,皱着眉似乎遇到了人生难题:“猪弟……”
“又怎么了?!”朱迪继续吼道,穿个衣服都这么多事!
“不管我怎么换,我感觉都盖不住下|面,难道是两块一起遮吗?”光膀子他倒不是很介意啦,毕竟以前夏天他都是这么过来的——家里穷,陆飞英只有自己手工制作的蒲扇,晚上热的睡不着,他都是脱了上衣睡觉的,农村人,就是这么不讲究。
朱迪闻言视线从陆飞英劲道瘦却隐隐肌肉鼓起的胸口挪到了他的下面。
鼓鼓囊囊一大团。
这、这么大!
他感觉自己呼吸困难,头很晕,脑海中就只剩下了很大这个词,就像是一群大象在他的脑海里狂奔而过,造成了颅内地震。
他、他要不行了。
“猪弟猪弟,你怎么了?!你别死啊,你死了我的发财怎么办?!”看着朱迪一副要厥过去的样子,陆飞英比朱迪还焦急。
猪弟死了没关系,他的发财还下落不明啊。
“我没事。”朱迪拨开陆飞英,强行按了自己的人中让自己的清醒过来。
不过是大象而已,他、他混迹欢场多年,什么大场面没见过——这种场面真的没有见过啊!
“你待我缓缓。我们先聊点别的吧,然、然后我给你找件别的衣服。”朱迪倒退着扶着椅子坐了下来,拒绝和陆飞英太过接近。
“那布料会多点吗?”虽然陆飞英不介意光膀子,但是听说城里人都很讲究,这种乡巴佬行为会受到嘲笑的。
他不想被嘲笑。
听到这里,朱迪顿了下,一字一句咬牙强调道:
“放、心,这、次、布、料、肯、定、‘够’。”
谁稀罕你大象怎么了?
第4章 农民攻穿越虫族
朱迪重新给陆飞英找了一个“正常”一点的衣服,是最近很流行的兔男郎装,黑色真丝,外带一个自动连接神经的共感长耳朵的毛绒绒的黑尾巴。
陆飞英抱着衣服去试衣间换了,过来好一会后,他才别扭地拉开了帘子,走向朱迪的样子有点像笨手笨脚的鸭子,浑身僵硬。
陆飞英细长的眉毛皱了皱,伸出手在胸口扯了扯。
虽然这个衣服够贴身,但是他总感觉自己结实饱满的胸部有点兜不住。
“等等!露出来了!露出来了!”朱迪辣眼睛道,让陆飞英赶紧停止这样不知廉耻的行为。
“你这衣服穿得我难受。”陆飞英看着朱迪委屈道,说着他还动了动腿,企图找一个姿势让那里舒服点。
陆飞英真的有点不习惯这样紧身的衣服,布料舒服是舒服,但是把他的胸膛和大腿间都包得很紧。
城里人的衣服真的好奇怪哦,越活越回去了,穿个衣服还这么拘束。
他一个农村长大的男孩,都还是怎么舒服怎么来,就连内裤,都是穿超级宽松的四角裤——当然这也和他买不到匹配的三角裤有点关系。
“你给我站好!手放在两边不要动!”朱迪捏着眉心低声不耐烦道。
朱迪作为极乐的金牌经理,对外一向保持着优雅冷静的形象,但是遇到了陆飞英后,他感觉自己这辈子的情绪失控都用完了。
“哦。”陆飞英乖乖做了。
看陆飞英没有再“动手动脚”,朱迪松了一口气,重新看向了一身兔男装的少年。
兔男装相对于那两块布,就只多了包围两个重点部位之间的一整块布料,后背都是开叉到臀|部的。
因此打眼望过去,陆飞英白皙圆润的肩膀,色气得恰到好处的锁骨和笔直修长的大长腿,全都一览无遗,配上他那张找不出任何瑕疵的脸,视觉冲击非常大,非要用一个词来形容的话,只能是活色生香。
朱迪感到鼻子有些发痒,他下意识地抬手摸了摸,看到是鼻血以后一点也不意外,淡定地用治疗仪止住了。
“猪弟,真的不能换一件吗?好难受哦。”陆飞英抬起眼眸看着朱迪,浓密的眼睫毛一眨一眨地,那眼神既清澈又委屈,头上的兔耳朵还应景地耷拉了下来,贴在乌黑微卷的脑袋上,显得可怜巴巴的。
陆飞英俊美无俦的脸配上这求人的语气,让朱迪的心荡漾了一下,下意识地反思自己,底线一退再退,“这么不舒服吗?那、那也行吧。”
“好耶!那我们换回去吧!”陆飞英见猪弟松口了,眼前一亮,就要跑回试衣间就想换回他舒适的衣服。
原来城里人也挺好糊弄的,只要他像小时候一样撒撒娇,就会像爷爷一样答应他的要求,哼,愚蠢的城里人。
而一旁的朱迪冲昏脑袋刚想点头,就看见陆飞英捡起了他那咸菜一样的破烂衣服,那品味那材质,就算是贫民窟的贱虫路过,都要啐两口的程度。
一个激灵,朱迪顿时清醒了过来,三两步走上前就夺走了陆飞英的土鳖衣服,同时右手一把揪住了陆飞英的兔耳朵,将他的脑袋扯到自己的面前。
“猪弟,别扯别扯,会坏的!”陆飞英赶紧嚷嚷道。
这布料一看就很贵,比他小时候摸的村长的匹羽绒还要软滑,要是坏了算他的还是猪弟的?
朱迪打定主意不听陆飞英的狡辩,他看着眼前狼狈的少年,冷笑一声,狠声威胁道:“你还想不想要你的旺财了?”
奇耻大辱!他一个阅尽千帆的老手,竟然被陆飞英这只蠢虫耍得团团转!
“猪弟,是叫发财啦,不是旺财。”陆飞英闻言一脸严肃地纠正道。
“我管你是叫发财还是旺财!!”朱迪的涵养再次破功,重点是这个吗?!
朱迪真的想当场撬开这只听不懂虫话的蠢货的脑袋,怪不得要改造成半雄,就这智商,作为一只半雌靠什么去养雄虫?
靠这张魅惑众生的脸吗?!
好说歹说总算是让陆飞英接受了兔男装。
朱迪也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这一番下来比他处理会所的棘手事情还累。
但总算是搞定了。
朱迪就准备带着一番打扮的陆飞英出门了。
“记住,你的发财治疗需要巨额费用,等你还完了这笔钱,你就可以离开了。”朱迪正了正自己脖子间的领带,眼神变得异常锐利。
这时候的他,才是极乐令人闻风丧胆的“刽子手”——朱帝。
“真的吗?”陆飞英抬起眼眸天真地问道。
“嗯。”朱迪狭长的眼睛瞥了陆飞英一眼。
当然是假的,进了极乐,再也没有出去的说法。
不过是给他一个飘渺的希望,从而更好地拴住这只羔羊而已。
“你的工资从你的提成中扣。客人每次的消费会有一成成为你的单独的收入,然后扣去你的食宿费,你手中的部分大概有百分之一是你自己的,然后剩下的百分之九十九你得用于偿还你的狗的医疗费用,剩下部分的百分百,即全部,都是你的。你明白了吗?”
朱迪前面说的非常快,只有后面的百分百和全部这两个词咬字异常清晰,语气也适当加重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