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他看见沈之屿也在其中。
元彻吓醒了,冷汗打湿了后背。
夜里的天空是近乎墨色的深蓝,一轮又大又圆的月亮挂在天上,四周繁星点点,就在这时,一道流星划过天空,拖出一尾巴灿烂的颜色,再一眨眼,就消失殆尽。
很绚烂,却也来得快去得快。
就像沈之屿。
元彻深吸一口气,心脏快要跳出嗓子眼,连忙往旁扫了一眼,见对方当下还好好躺在身边,脉搏还在跳动,才安心些许。
却再也不敢睡。
又躺了会儿,感觉仿佛是被绑在篝火上来回翻烤,他干脆起身走去旁边的一个小树林散心,这树林内连只兔子都难得一见,格外安静,只有风过带起树叶的沙沙声。
元彻的目光顺着树叶尖儿看去,在整个林子里游走了一圈,经过远方的山坡,直至抵达地平线,骤然觉得这天地明明又宽又广,人们却要为着那些虚名挤破脑袋,着实浪费和胡闹。
“陛下尚能见到如此广袤平静的天地,全是因为现在是你坐在皇位上。”
元彻蓦地一转身,见沈之屿不知何时已经站在他身后,他是真的关心则乱了,连有人跟着都没能发现,要是放在战场上,早就没命了。
“偶尔懈怠是人之常情。”沈之屿走来元彻身边,与他并肩屈膝坐下,“坐吧,下不为例便是。”
元彻老老实实地坐下,拉松着脑袋要是陛下有狼耳朵,恐怕已经紧贴脸颊垂下了。
沈之屿见他憋屈,也不说话,便主动开口道:“陛下,这世上的花花草草,一树一木,看似是自由散漫的,它们生于天地,长于天地,活够了岁数,便枯竭于天地,落回泥土等待腐烂,终了这一生,可事实真的如此吗?”
元彻问道:“事实?”
“就拿你左手边的那颗树作比。”沈之屿递出一个眼神,元彻顺着看过去,“能长到如此地步,想必已经活了百余年了,比你和臣加起来的年纪还要大,但若一有天,境内内乱,兵临城下,铁蹄会因为它是一颗百年老树就绕过它?臣瞧着把它砍下来撞城门的可能性更大。”
树长在这里,跑不了,只能接受安排。
好在树不会哭,不会疼,更不会流血,毕竟它没有七情六欲。
但人有。
元彻明白了,沈之屿是在告诉他,你可以避世,但你避不开人,有人的地方就有纷扰,想要这世道太平,想要称心如意,就得将权柄握在自己手中,等到天下随着你的意愿走,你说什么就是什么的时候,才是真正的“自由”。
元彻放在膝盖上的手紧了紧,轻轻笑了一下:“大人说得对。”
“可是,人心都是肉长的,朕不相信这世界上会有真正的大公无私,那种东西不叫人,叫惊堂木(注),就连鬼戎军的狼群都只对自己的主人摇尾巴。”不待沈之屿开口,元彻又道,“大人,你就是朕的偏心。”
“朕可以亲你一下吗?”
作者有话说:
注:古代断案时“啪唧”拍桌子上喊肃静那玩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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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他?
话音刚落, 沈之屿耳边轰然炸开,元彻说的每一个字他都听懂了,但连在一起后, 又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陛下说完,立马伸出手, 去抓对方的胳膊, 沈之屿唰地站起, 同时推了他一把, 没推动,转身欲逃。
可是手臂上的力道太稳了,像一只钳子般死死卡住他的身体, 除了转过身,根本没法再做其他动作。
这时, 沈之屿忽然想起一件事这哪儿是要亲吻的动作?
像是为了印证猜测, 下一刻,陛下的另一只手就搭上他的肩膀, 缓缓挪去后颈,扼住命脉,将人拖了回来。
醉翁之意不在酒,他骗了元彻三天, 元彻就装可怜,引出他的同情心, 再毫不客气地摆回他一道借着“亲吻”这词故意让他放松警惕,将后背毫无防备地交出来。
沈之屿的脑袋瞬间清醒,惊恐爬上头皮, 在这个动作之下他甚至没法回头, 喉结上下滚动一番, 嘶哑道:“别……”
沈之屿看不见元彻,自然也不知道此时的陛下已然全无方才的委屈和伤心,画皮退下,换回狠戾的面孔,他的瞳孔甚至好似可以在月光之下散发着寒光。
在知道真相的那一刻,元彻傻是真的傻了,恨也是真的恨了,满脑子只有一件事:朕要带他回家。
这两人,谁都不是好人,他们太过了解对方的优点和缺点,既能互相依偎,也可以互相撕咬。
元彻一只手制约着沈之屿的双腕,反剪着固在后腰,另一只手掐着他的后颈,后者的后背贴着前者的胸口,只要微微用力,这人就会变得特别听话,再也没法用一些伎俩和手段来欺骗他,在他心上继续千刀万剐。
不过,先不着急,他要审一审这只狡猾的狐狸,让他也尝一尝什么叫做不随人意。
“别什么?”元彻明知故问。
沈之屿喘息着,带茧的指腹压在他的脉搏边,又痒又麻,稍后,低笑道:“陛下,没必要啊,就算臣跟着你回去,结局也改变不了,最后的日子里人会烂成白骨神智疯癫,丑得很,给个面子吧。”
这话说得太直接了,直接将那层薄纱撕开,将问题放在明台上。
“解药是存在的,只是朕手上没有。”元彻咬牙道,“朕一定会把药抢过来。”
沈之屿叹了口气,直说道:“那齐王可高兴坏了。”
“……”
“沈之屿,你以为你这样很大义凛然对吗?让朕后半辈子都念着你的好,以后只能在梦里见你,成为朕这辈子阴魂不散的噩梦和唯一的慰藉。”
“臣没这意思,以后还会有许多人,你……”
“不会有很多人,没了你,朕会变成一位暴君,杀人如麻,看不惯就拖出去斩首,不听任何劝谏,让京城的百姓不敢道路以目,让大楚变成你最不想看到的样子。”元打断他的话,一字一句道,“来啊,有种就试试。”
沈之屿:“……”
话说到这里就进入了死巷,一阵沉默后,沈之屿道:“带我回去,你会后悔的。”
“后不后悔,现在下定论还为时太早。”
说完,元彻缓缓收力,接住沈之屿软下来的身体,丞相大人眉头紧皱,显然很是不甘心。
元彻把他抱回之前的草垛上平躺下,伸手去解开他的衣服。
这个天已经回暖,不会穿太多,一件外袍,一件里衣,扒开这两件后,元彻就看见了沈之屿用衣服撕成的布条,从肩头绕去胸口侧方,一圈挨着一圈,狠狠缠绕勒在了伤口处,布条边沿处的皮肤都被勒出了乌青。
原来是这样才没有血流出来。
元彻一时愤怒得无以复加,若是旁人敢这样对他的丞相大人,绝对会被暴揍一顿再丢去狼窝吃掉。
可这人偏偏是沈之屿自己。
元彻有心扇沈之屿一巴掌,但没贼胆,他掏出短刀在身上抹干净刀身的灰和血,冰凉的刀背接触到皮肤的那一刻,沈之屿的眼睫动了动,却没能成功睁开,元彻松下一口气,继续专注手上的动作,轻轻挑起布条,上好的绸缎随着元彻力道慢慢断开,将藏在下面的伤口逐渐暴露,
那是一道不足三指宽,却极深的口子,落在肩窝偏里的位置,因为处理不当,这么多天过去了非但没能愈合,还有发炎溃烂的征兆,
元彻当时脸色就变了。
他身上没有伤药,也不敢随便用水或其他东西去擦拭,放任下去更不妥,思索片刻,只好生起一小簇火来将短刀烤红,割去溃烂掉的地方。
一番功夫下来,沈之屿没醒,元彻也要累晕过去了,下手太轻割不下来,太重就会伤及其他皮肤,神经一直紧绷,就算汗水流到眼睛里他都不敢眨眼,好在沈之屿在冥冥之中许是知道是元彻,只是象征性地闪躲了几下,没有过多挣扎。
“咻”地一声,元彻收刀入鞘,万般仔细下总算没有伤到其他地方,他吐出一口气,将沈之屿的衣服拢好。
不能再慢慢走了。
拖一个时辰就更加危险一分。
元彻避开沈之屿的伤口,将他打横抱起,脑袋靠着自己的肩膀,借着这个姿势,他低头就能看见沈之屿眼睑上的朱砂痣,寻思着反正刚才已经问过了,不算耍流氓,于是飞快低头轻啄一下,犹如羽毛轻抚而过,便收敛好,连夜赶往京城。
牛以庸看着于渺一直守在城墙边,连睡觉都睡不深,稍微风吹草动就要跑过来,眼睛底下都熬出黑眼圈了,嘀咕道:“还说你不喜欢丞相大人……”
于渺一记眼刀扫来。
牛以庸:“难道你喜欢陛下?”
于渺:“……”
她已经彻底无欲无求了。
“你一个大男人,是怎么做到如此嘴碎的?知道这样很让人烦吗?”于渺目不斜视地盯着下方,“难不成全天下只剩下丞相大人和陛下了?”
“这……”牛以庸像是被戳中了心事,欲言又止,平日脱口就出鬼点子的能力被卡在了喉咙里,惆怅道,“倒也不是这个意思,不过这两人又好看,又厉害,位高权重,只要站在一起,大家都视线都落在他们身上,像我们这种人就……哎,我好羡慕他们。”
于渺撤回视线,看向他。
牛以庸垂头丧气。
于渺走上前。
牛以庸抬起头来。
“牛大人,你知道于应谦一共有多少子女吗?”
“好像,十八位?”四大家入狱的时候,牛以庸在旁帮忙清点人数,有个大概记忆。
“没错,人数都够开个学堂了。”于渺道,“至于我,我在于家既是庶出,还排行十一,既不是嫡妻或宠妾所生,也不是最小最受喜欢的那一位,可这又怎么样?”说到这里时,于渺朝他笑了笑,“现在他们在天牢里,我在这里,他们活不了多久了,我还有大半辈子的光阴,你看着我是四大家于家的大小姐,光鲜亮丽,其实里面的日子有多苦只有我自己知道,还不如当位普通老百姓快活。”
牛以庸格外感动:“于姑娘……”
“人嘛,各有所长,比来比去多没意思,你羡慕丞相大人,丞相大人何尝不羡慕你,外人来看谁都是好的,苦楚只有自己知道,像你的话我就觉得……”于渺的心灵安慰说到一半,忽然看见守在一边黑狼耳朵动了动,兀地抬起头来。
牛以庸已经快将于渺奉为圭臬了,忙追问:“觉得什么?”
“丞相大人他们要回来了。”于渺话音一转,丢下牛以庸朝其他人道,“都打起精神来,给头狼让条路!”
“诶姑娘!”
下一刻,黑狼站了起来,顺着人们让开的方向一跃而出!
硕大的身体落在地面时,整个城墙都给带动着颤上了三颤,没过多久,它就驮着元彻和沈之屿回来了,元彻抱着沈之屿一跃而下,喝道:“有伤药吗?”
“有!”于渺抱着之前备好的包裹跑过来,“什么都有,还有纱布,都是干净的,可以直接用!”
元彻接过包裹,见里面果然伤药齐全,够给沈之屿换药了,十分满意,抬头看了于渺一眼,见这小姑娘格外来事儿:“想要什么赏?”
于渺等了三天,就是等这句话,她单膝跪地道:“草民想要入鬼戎军。”
元彻眯起眼睛。
于渺:“草民还叫人在那边搭了间棚子,换药不方便的话可以去那边。”
元彻笑了一声:“去找兀颜,让他教你些功夫,三个月后考核,通过便可正式入军。”
“谢陛下!”
元彻抱着沈之屿走了,于渺得偿所愿,回头一看,见牛以庸愣在原地,下巴都快砸脚背上了,伸手在他面前晃了晃:“你怎么了?”
“这么高的城墙。”牛以庸指着跟在元彻屁股后面的黑狼,“它它它它……它直接爬上来的?”
于渺:“是吧。”
“这么高???”
“没见识,在我们鬼戎狼军面前,就没有跨不过的东西。”于渺掴了他一下,“走了,待会儿总不可能让陛下骑着狼带丞相大人回去,一起备马车去,办好了还能讨点银子。”
牛以庸刚心道我才不做这种献殷勤的事情,一听有银子,立马改口:“我也要,等等我!”
沈之屿睡了整整一天,醒来时,浑身上下哪儿都疼,脖子最疼。
他揉着后颈刚睁眼,视线就被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占据,沈之屿脖子往后一缩,还没来得及喝止,魏喜已经从房间冲了出去:“大人他醒啦!”
嗓门之大,缭绕整个丞相府,看来之前在温府的日子不错,把气力给养回来了。
“哥!”
温子远人还没出现,声音就从远处传了回来,不用想也知道是连滚带爬地跑进来,哐当一身声撞开门,炮筒似的一把扑过去抱住沈之屿:“啊!我的哥,我想死你了!!!”
沈之屿差点被弟弟当场勒死。
脚步声窸窣不断,随后进来的就是兀颜,牛以庸,于渺,耶律录,还有几位熟络的鬼戎亲卫,足足有十余人,魏喜一嗓子让院子里人满为患,叽叽咋咋个不停。
“呜呜呜属下就知道大人您一定会活着,娘的,不就是一群会咬人的毒人吗呜呜呜呜呜啊啊啊啊啊哇哇哇哇!!!”
兀颜的鼻涕眼泪糊了一脸,用嗓子表达了思念和关心,他本也想趁着气氛正好去抱一抱沈之屿,却被温子远一脚踹开,骂了句“我哥是我的!”,只得放弃。
古灵精怪的兀小颜是除温小公子外第二位负责闹腾的猛将,他不知做了什么,把牛以庸逗得一口“伤风败俗有辱斯文寡廉鲜耻”说了七遍,最后再被于渺补上一刀,终于绷不住,去一旁偷偷抹眼泪。
沈之屿被他们吵得头疼。
兜兜转转一大圈,还是回来了。
叮叮当当的响声响起,沈之屿见温子远脖子上多了枚长命锁,拿起来看了看:“谁给你买的?”
“耶律录。”温子远猫似的在沈之屿身上乱蹭,伏在后者耳边低声道,“哥我给你说啊,他可有钱了,我帮你骗点回来。”
沈之屿:“……”
稍后,沈之屿不知想到了什么,抬头,对上耶律录正看向这里的视线。
“谢谢,破费了。”
耶律录右手抵胸,微微低头,以作回礼,同时错开一步。
下一刻,沈之屿微愣。
随后立刻偏头挪开目光。
方才一片大吵大闹,集市似的,没有注意。
元彻双手抱臂,靠在暗处,一直看着他。
卓陀带着小药童推门进来,占据了房间最后的空隙,拱手道:“陛下,丞相大人的药熬好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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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公子……”
“你们给我哥灌了大半年黑乎乎的药, 一直没见好,到底行不行?”温子远盯着药碗, 质疑道, “干脆我先来试试。”
说着就伸手去端, 吓得屋内一群人惊慌失措, 汤药哪是能乱喝的?小药童连连后退,沈之屿去拦温子远的爪子,耶律录一步上前拧着温子远的后领想要把他提走, 谁知温子远八爪鱼似的缠着沈之屿,连带着沈之屿也被拉着往外拖, 眼见着就要摔下床铺, 众人连忙去接
牛以庸:“诶诶诶谁啊别踩着我啊我的脚!”
“对不住对不住!”魏喜道,“我赶路, 有点看不清!”
“赶路???”
混乱中,小药童踢到了桌凳,手上托盘一歪,药碗就要落下去, 被一只从旁伸来的手稳稳接住,一滴没撒。
人群挤在一处, 达到微妙的平衡,沈之屿上半身被温子远拖了出去,悬在空中, 下半身被扑上来救急的魏喜抓着衣服往后拉, 又没能完全掉下去。
“嘶。”
沈之屿感觉肩膀上的口子快要裂开了, 吓得脸色一变:“子远,别闹了!”
温子远立马老实。
放手瞬间的惯性让人群一分为二,刀割般地左右倒开,温子远砸去了耶律录身上,沈之屿则被端着药赶过来的元彻扶着腰接住。
唯独魏喜没人管,咕噜噜地滚去了床里侧,砸得咣当一声。
“……”
古有齐天大圣大闹天宫,今有温小公子大闹丞相府,都是凭一己之力。
京城连续阴冷了三日,今天终于得了个风和日丽的好天气,小麻雀在丞相府外的树枝上舒展翅膀晒太阳,还没舒服够,便见丞相府大门轰地打开,一坨人被齐刷刷地扔了出来。
“砰!”
再大门紧闭。
小麻雀瞄了一眼,打算无视愚蠢的人们继续晒太阳,眼睛还没完全闭上,就被地面传来的一声嚎叫震落:
“狗皇帝你凭什么可以在里面!!!”
脑袋朝地两脚朝天的小麻雀心如死灰。
狗皇帝本人踢开外人,强行霸占整个丞相府,和丞相大人单独相处。
“吵死了,别理他们,趁热喝。”元彻将药碗放去沈之屿手上,叮嘱道,“以后卓陀送来的药,一滴都不许剩,朕晚些时候让他指个小药童给你,留意一下你的吃食,以免和药材相克。”
自方才和陛下的视线无意撞上后,沈之屿就一直偏头躲避,哪怕是盯着床角或被角出神,也不看对方,手里黑色的药泛起涟漪,或许是子远那一嗓子,他忽然发觉这半年来自己喝的药比吃的饭还多。
倒也不是生气元彻将自己强行带回来,元彻的心思他能理解,他愁的是,之后呢?
还是那句话,带回来解决不了问题。
这不是解药,除了拖延时间,起不了任何作用,沈之屿心里清楚,却还是将药一饮而尽。
瓷碗放回小案上,发出清脆的声音。
“陛下。”沈之屿淡声道,“这件事没其他人知道吧?”
这件事自然是指染上疫病,元彻现在最听不得这两个字。他准备好了沈之屿大吵大闹,质问他为什么要掐晕自己,也准备好了沈之屿冷漠不搭理,说十句话都不见得有一句回答,他什么都准备好了,
唯独没有想到沈之屿会这样淡漠的直面,第一句话还是去关心旁人。
像是被触了逆鳞,元彻眉头紧压:“没有。”
“除了朕和卓陀,没有人知道。”
“好。”沈之屿掀开被子走下来,拿过一旁的衣服披在身上,和元彻迎面而过,但视线至始至终没有触碰,“跟来吧。”
沈之屿带着元彻走进书房,相府的藏书非常可观,一张屏风隔开,案几和小书架放在前方,上面陈列着经常要看的书,后面则是十几排大书架整齐排列,书卷按照大小层层分类,沈之屿径直走到最里侧,取出最高处的一个木盒,双手抱着转出来,递给站在屏风外的元彻:“本打算让魏喜给你的,现在有机会,就先给了吧。”
元彻不明所以:“可以现在打开吗?”
沈之屿点点头。
元彻将木盒放在案几上,咔哒一下叩开精致的锁扣,里面是一张类似于画轴的东西,但比正常竖挂画轴要大上些许,元彻下意识地觉得不对劲,拿出来一看,竟是一张即位诏书!
中原皇帝登基都是需要诏书的,昭告天下自己是天下共主,受万邦朝拜,这是一种形式,也象征着名正言顺,以及以臣子们真心实意的臣服,若有谁敢质疑帝王的正统,就得越先越过诏书。
“有些仓促。”沈之屿道,“但能用,你先收着,等到了那一天就让牛以庸把它拿出来。”
元彻心里百感交集,他的登基大典草草了事,谈不上任何的流程和仪式,说难听点就像一个土匪进了山头,大刀一落,喊着老子就是老大了,众朝臣不吭声,完全是忌惮他想活命而已。
说不想要诏书是假的,但依照陛下的脾气,与其逼着一位臣子写诏书,掩耳盗铃,留下千古笑话,还不如坐实了“朕就是要抢皇位,不服就死”的硬气。
可这个时候将诏书拿出来,是什么意思?
觉得自己活不到那时候吗?
元彻飞速浏览了一下,心里感叹这哪儿是仓促,寥寥几笔就彻底颠倒黑白,让李氏变成了大楚败落的主要原因,说他们自私自利,德不配位,天地可诛,而自己则一跃成为大楚的救世主,将天下百姓拯救于水火,至于江山易姓,这不是谋朝篡位,更不是外敌入侵,而是顺应时局、受命于天。
真是……太厉害了。
“重写。”元彻却狠心将诏书扔回盒子里,口是心非道,“朕不喜欢这一封。”
“不喜欢也没法,没多的了。”沈之屿道。
“怎么没法?”元彻双手负立,冷声道,“今日开始,不许出去,反正你没别的事,也不方便在外面露面,就在这里写诏书,写到朕满意为止。”
沈之屿苦笑:“那也拿得动笔才行。”
“……什么?”
沈之屿抬起手,衣袖顺着胳膊往里滑,露出一节手臂本该白皙的皮肤出现大大小小几块红疹,和寻常的红疹不一样,中心处像是被刀割一般,正在慢慢溃烂。
元彻呼吸一滞。
又严重了。
丞相大人本就身子不好,若普通人能撑十来日,他就只有七八日的时间。
“方才子远乱蹭的时候发现的,”沈之屿只让元彻看了一眼,便飞快用衣服重新盖住,“所以收好吧,没多的了……你做什么!”
元彻二话不说,上前将诏书撕了个粉碎,挥手一扬。
纸屑满天飞舞,散落在地上,肩头,发梢,像是下了一场纷纷扬扬的雨,砸得人千疮百孔,没法再拼凑起来。
“你疯了吗!?”沈之屿眼睁睁地看着诏书毁于一旦,巨大的情绪波动下,眼角竟然落出一滴鲜红色的血,顺着脸颊滑落,和朱砂痣呼应。
沈之屿想要护住剩下的诏书,却被元彻一把扣住手腕,让他的掌心贴在自己胸口:“疯了?是,朕早疯了,自朕看见你的第一眼就疯了!”
他一个鸠占鹊巢的皇帝,喜欢上了前朝的丞相,本该和他做对的敌人,他不疯谁疯?
他想要江山,还想要丞相,他不疯谁疯?
心跳强劲有力,跳动的节奏甚至通过手臂,影响到了沈之屿的心脏。
“你一时的冲动有想过今后吗!?”沈之屿像是被烫到了,想要抽出手,却抽不出来,难得一次高声道,“届时万事俱备,只差这一封诏书,你去哪儿求?牛以庸只能帮你处理一些朝事,他没写过也写不来诏书,让其他朝臣来写,万一留下漏洞,那是一个永远无法填补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