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齿—— by隔岸观火

作者:隔岸观火  录入:02-10

直男如魏黎,根本没有察觉沈延宵的不对劲,正好沈延宵正在发怔,手上卸了劲,所以他很轻松地就从沈延宵的怀抱里挣脱了出来。
“鼻子好痛……”刚才魏黎的鼻梁直击沈延宵的锁骨,实在是被撞狠了,痛得眼角挤出两滴泪珠来。
他一边揉着鼻子一边抱怨沈延宵:“沈同学,你的肩膀怎么这么硬啊。”
此时沈延宵也回过神来,心情复杂地放下空悬的双手,像是掩盖什么似的插进了裤兜里。
“……抱歉。”沈延宵讷讷地说。
魏黎保持着捂住鼻子的姿势,镜片后的双眼微微睁大了一些,非常吃惊的样子,仿佛在用表情说“你居然会道歉啊”。
“不爱听就当我没说。”沈延宵立刻就恢复了毫不客气的说话方式,他拨开魏黎捂住鼻子的手想看看撞得严不严重,“很痛吗?”
“没事,已经没事了。”魏黎笑了笑,“没流鼻血就行。”
肇事猫猫已经逃跑了,没有人计较它的“唐突”。
沈延宵进了车里,透过半降的车窗和魏黎说了声:“走了。”
“还是把车窗关上吧沈同学,今晚有点冷。”魏黎朝他摆摆手,“明天见。”
于是沈延宵就把车窗升了上去,没有说话,但也朝魏黎摆了下手。
回到小区后,沈延宵先把魏黎的两个箱子挪上电梯搬回家里,暂且放置在用来储物的书房,然后和秘书打了个电话。
“明天上午我不去公司了,原定的汇报都挪到下午去,我三点来办公室。”
“好的。”秘书应完声,又有点迟疑地问,“小沈总,那万一要是沈总忽然要查岗的话……”
“就说我上医院挂水去了。”
“明白。”
沈延宵挂了电话,很是烦躁地咂了下嘴。
沈延馥真是完全不放心他,他现在都在子公司做一把手了,沈延馥还动不动玩查岗那一套,弄得他在自己的秘书面前都很没面子。
沈延宵把手机放在插座旁边充电,先从沙发上起身,去厨房觅食。他不想让魏黎久等,今天下午一开完会就直接开着车来澜城一中了,然后去魏黎家又折腾了一会儿,到现在一口东西都没吃上。
冰箱的冷冻室里有孟红芬怕他饿死而提前备好的餐,荤素搭配合宜,只需要放微波炉里转一下就能直接开吃,比外卖还要方便。
沈延宵随便拿了一份出来热了吃,饱腹感上来之后整个人也放松了不少。他开了一罐啤酒,窝在沙发里慢慢喝,结果酒才喝了四分之一,人就已经握着易拉罐脑袋一歪,睡着了。
好在这次孟红芬及时叫醒了他,才没有再生病,否则沈延宵刚撒的去医院挂水的谎就要成真了。
“少爷,您怎么在沙发这里睡啊。”孟红芬怕沈延宵手里的啤酒泼了,将易拉罐从他手里拿出来放在茶几上,“还是回房间睡吧,小心再生病。”
沈延宵刚醒,还有点迷糊,闻言只是轻轻地“唔”了一声,然后撑着沙发起身了,步伐虚浮地往主卧走。走到门口他又忽然顿下脚步,猛地回头叮嘱孟红芬:“孟婶,你记得打扫一下副卧,还有书房。”
“好——”孟红芬笑着说,“您快去睡觉吧少爷。”
其实沈延宵晚上打电话喊她过来的时候就已经说过了需要她做什么,现在或许是人迷糊了不记得了,才又说了一次。不过能让沈延宵在犯困的时候还能这么惦记着,也足以证明明天要来的这位房客对于沈延宵来说有多么重要了。
迷迷糊糊间,沈延宵又做了梦。
许多年前的某一天,秋雨冰凉,他和沈延馥吵了架,愤懑地从家里跑出来,淋了一身的雨,像只狼狈的落水狗。
魏黎将他捡了回去,让他在那座破破烂烂的出租屋里洗了澡,还亲手给他做了菜。
就是那道清蒸鲈鱼。
沈延宵其实不爱吃鱼,他不太喜欢鱼腥味,但当时的那种情况之下,他实在不好意思拒绝魏黎的好意,于是把清淡的鱼肉就着香喷喷的米饭一小口一小口地吃掉了。
逼仄的小屋,被雨淋得模糊不清的窗户,和渗了水之后隐隐有发霉迹象的墙壁。
发生在这种地方的回忆很难称得上美好,但却令沈延宵记忆犹新。
……还有魏黎那时露出的笑容也是。
沈延宵已经不知是第几次梦到这个雨天,以至于这一次他能清楚地意识到自己是在做梦。
只是不知怎么的,梦里的魏黎却和现实里的不一样了。
沈延宵所构想出来的那道虚幻的影子柔声问他:“沈同学,你喜欢我吗?”
他惊慌地抬头望向魏黎,发不出一点声音。
闹钟在此刻适时地响起,把沈延宵吵醒了。
梦被中断的感觉并不好受,沈延宵感到轻微的头痛,但对他而言,这总比在梦里受惊吓要好。
房间里一片昏暗,唯有手机屏幕发出了一丁点光亮。
沈延宵从床头柜上摸过又震又响的手机,看到上面显示的时间是早上八点。
公司正常上班时间是朝九晚六,所以沈延宵一般都是八点起床,磨磨蹭蹭地穿衣吃饭,磨磨蹭蹭地开车上路,就算迟一点也无所谓,因为没人能管他这个一把手。昨天晚上回主卧的时候沈延宵困得脑子发昏,也没把闹钟关掉就睡了。
今天上午魏黎就要搬过来了。魏黎不知道沈延宵具体住在哪里,而且小区安保很严,没他带魏黎自己也进不来,所以他得再过去一趟把人和搬家公司的车都领过来。
昨天魏黎说过东西收拾完的时间不太确定,等收好了就会给他发短信。沈延宵检查了一下手机,并没有魏黎的消息,于是心安理得地打算继续在床上躺会儿。
没想到,他刚躺回去,魏黎发来的短信就猛地弹了出来。
沈延宵直接一个鲤鱼打挺又坐了起来,飞快地下床穿衣,风一样地进了卫生间洗漱,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完成了全部出门前的准备,然后把车钥匙一拿就走了。
坐上驾驶座的时候才八点零八分,沈延宵自己都有点不敢相信了。
他人生中从未有过这么快的速度。
【??作者有话说】
向老婆们汇报一下!本文11.8(周三)入v哦!
因为我的走榜需要所以临时调整一次更新时间,周六到下周二不更,下周三晚23:50一口气更新6k5!
v后的更新频率不变,还是四五六七一,上了好榜会加更:3
◇ 第29章 搬家(3)
赶时间出门总会有些疏漏。
沈延宵开着车拐进老旧的小区里,凭着记忆寻到魏黎住的那一栋,对方已经在楼下等着他了。那人的身影映入眼帘的一瞬,收束在内心的欢喜止不住地往外涌。沈延宵故作从容地下车,刚要凹个酷帅的pose假装淡定地跟魏黎打个招呼,对方就望着他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沈延宵先是懵了,然后又慌了。
魏黎在笑什么?难道他哪里没有收拾好?
正要转过身去对着车窗玻璃检查仪表时,魏黎却先一步来到了沈延宵的面前,抬手伸向他的脸。
这下沈延宵僵硬的嘴角绷得更紧了。
……喂!
沈延宵在心中抓狂。
男男授受不亲啊!!
但他还是心嫌体正直地僵在了原地一动不动,并没有拒绝魏黎突然的靠近。
不过沈延宵想多了,魏黎的目标并不是他的脸,而是他的头发。
“沈同学,你头发没梳好。”魏黎的视线集中在沈延宵发顶附近翘起的一簇“呆毛”上,很仔细地用手掌试图将它按下去,“现在好了。”
沈延宵不知道该说什么,干巴巴地憋出一个“哦”字。
魏黎说:“你才起床吗?是不是我喊你喊得太早了啊。”
沈延宵欲盖弥彰:“……只是不小心忘了整理头发而已。”只字不提自己在几分钟内急速完成出门前全部流程的“壮举”。
“这样啊。”魏黎只是温和地笑了笑,也不知道是信了还是没信。
只是一点小错漏而已,无关紧要,不必在意。沈延宵在心里安慰自己。
“嘀——”
不远处忽然传来鸣笛声,等在面包车上的搬家师傅从半开的窗户里探出个脑袋来,扯着嗓门儿问魏黎:“可以走了吗?”
“可以了可以了!”魏黎说着,便要凨?往面包车那边去,却被沈延宵一把拉住。
“你上哪儿?”沈延宵道,“我都来了,你还要去坐面包车,当我不存在啊。”
他都特意来接了,怎么可能让魏黎去坐运行李的面包车,开什么玩笑。
“沈同学,我没有……”
“上车!”
还没等魏黎辩解,沈延宵就直接把人塞进了自己车里。
魏黎只好老老实实地在副驾驶坐好,说完刚才没说完的话:“我没有当你不存在……”
沈延宵坐进驾驶座,车门“啪”的一声关上。
“也别跟我客气。”
“……好的。”
在魏黎听来,沈延宵说话时的语气有种让人不容拒绝的气势,少年时的沈延宵讲话风格虽然也比较张扬,但给人的感觉确实截然不同。
沈延宵身上的尖刺比起从前已经收敛了不少,也多了些自信和沉稳。
魏黎发了会儿呆,车已经开出一段路,上了跨江大桥。他将目光投向窗外,望向江对面的某个方向。
昨晚沈延宵送他回家的时候随手给他指过自己住的地方在哪,但那时天已经很黑了,他的目光完全被江对岸大厦上的LED屏和建筑上闪烁着的灯带所吸引,而现在是白天,视野里清晰映出的是一幢幢林立的高楼。
此时他们行经的是澜城的中心商务区,汇集了上层人和社会精英的地方,穿过这里后再有七八分钟的车程就是沈延宵现在的住处,从地理位置上就能知道这是一座寸土寸金的高档住宅区。
住在那里的人,不可能缺钱,更不会将自己闲置的房间对外出租。
魏黎意识到沈延宵所谓的“正想把副卧租出去”其实是个善意的谎言,愈发觉得不好意思,因为他的确从沈延宵这里占了个大便宜。
他知道沈延宵是个戒备心很强的人,在待人与交友上都非常谨慎,很少有人能真正进入沈延宵的世界,这样的人肯定是不喜欢外人进自己家里的。
沈延宵为了帮他,竟然连这都能忍啊……
魏黎的心情十分复杂。
沈同学,好善良!
沈延宵不知道魏黎在脑内思考了一大堆最后得出的结论居然是他很善良,还兀自沉浸在即将和魏黎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的紧张和兴奋中,搭在方向盘上的手指不自觉地轻快敲击起来。
他将面包车带进安保严密的小区内部,让搬家师傅先将车停在楼栋门口。
搬家师傅看着年轻,多半是个不到三十岁的小伙子。他跑小单比较多,也是头一次进这种富人聚集的小区,下了车之后还忍不住朝四周张望。
“没想到你是要搬来这种地方啊!”他不禁向魏黎感叹。
魏黎尬笑一声,没有说话。搬家师傅会有这种感慨也很正常,毕竟他原来住的地方狭小又破旧,他看起来应该也挺寒酸的,不像有钱人。
沈延宵察觉到魏黎的尴尬,扭头朝搬家师傅道:“你快点搬就行了,别多话。”
搬家师傅闭了嘴,老老实实干活,用推车一趟趟地把行李往楼上送。
小区名为空中华园,是澜城有名的高档小区。这里的住宅是一梯一户,这栋楼最顶上的两层都是沈家的,顶楼楼上还带一个小花园和一个露天游泳池,是沈延馥在国内时的住所,沈延馥现在人在国外,所以顶楼是空着的。下一层、也就是第三十四层,才是沈延宵现在住的地方。
沈延宵把门禁卡给了魏黎一个,领他去保卫室那边让保安认了认脸,才把人带上到三十四楼去录入了指纹和人脸信息。
魏黎头一次来这种地方,想到自己一个底层打工人今后就要住在这样豪华的住宅,心里满是对新环境的忐忑不安,所以也显得小心翼翼,亦步亦趋地跟在沈延宵的身边。
“保姆你认识的,就是以前帮我开家长会的孟婶。她每周会在固定时间来这里三次,除此之外如果我临时喊她她也会来。”沈延宵一边领着魏黎进门一边说,“孟婶现在出门买菜去了,晚点就会回来。今天中午她会准备午餐。”
“孟婶……”
魏黎努力回忆着在益言中学开过的几次家长会,所幸和沈延宵相关的人和事他都记得还算清楚,很快就想了起来。那位孟婶是个脾气很好的中年妇女,和他聊天的时候也对沈延宵非常关心的样子,如果沈延宵不告诉他孟婶只是沈家聘请的保姆,他真的会以为她是和沈延宵有血缘关系的亲戚。
搬家师傅完成任务后就离开了,孟婶还没回来,偌大的客厅里便只剩沈延宵和魏黎两个人。
客厅落地窗的玻璃扇半敞着用来通风,魏黎站在窗边往外看,将江岸对面的风景一览无余。他第一次站在三十四层的高度去俯瞰这座城市,冰冷的秋风拂过,高处不胜寒。
“傻站在这里吹冷风干什么。”沈延宵绕过魏黎把玻璃扇关好,又去把地暖打开,“我带你转一下各个房间。”
“哦、好。”魏黎连忙跟了上去。
沈延宵先带他去了空出来的副卧,里面已经打扫过了,十分干净整洁,装修风格是和整个房子比较一致的灰白色系简约风,床边有个大飘窗,采光很好,整个房间非常亮堂。
“副卧没有独卫,你平常可以用外面那个大卫生间,我用我自己卧室里的。”沈延宵说,“你看房间里还缺不缺什么,我再给你添置。”
“不用了不用了。”魏黎摆手,“已经很好了!”
副卧的隔壁就是书房,沈延宵同样让孟红芬打扫过,专门布置了一块地方给魏黎平常在家加班改作业备课用,令魏黎受宠若惊。
“副卧对门这间就是我的房间。”沈延宵指了指那扇门,“我工作日白天基本都不在,周末要么睡觉要么出去和贺子鑫喝酒,你就都当我不在家也可以。”
听沈延宵这么一说,魏黎就明白了。怪不得这房子看起来没什么生活痕迹,原来沈延宵基本只把这里当成睡觉的地方。
熟悉完屋内布局之后,魏黎就开始拆自己打包的一只只纸箱了,他本想让沈延宵去忙自己的,但沈延宵非要来帮忙,他也就不好再说什么了。
魏黎蹲在箱子前面拆小家电,沈延宵则从纸箱们中间挑出标明了“衣物”的那一个拆掉了,然后对着一大堆格子衫和朴素得不能再朴素的纯色T恤和衬衣失语了好一会儿。
抱着想要“报复”这个直男的恶毒心思,沈延宵嫌弃地说:“你这都是什么衣品,怪不得找不到女朋友。”
魏黎的膝盖狠狠地中了一箭。
他苦笑着回过头:“沈同学,你在故意挖苦我吗?”
沈延宵淡淡道:“实话而已。”
明明长得挺不错的一个人,在穿着上一点都不上心,整天又在学校里忙成狗,那不是活该找不到女朋友吗?
想到这里,沈延宵又忍不住试探起魏黎来:“魏黎,学校里……难道就没有女老师对你有意思吗?”
语文这个学科,女教师应该是蛮多的。魏黎天天在学科办公室里和女老师们抬头不见低头见,居然没和谁擦出点火花来?沈延宵忍不住就开始怀疑了。
明明沈延宵自己也是个从来没谈过恋爱的母单,但他就是不太敢相信魏黎到现在还是单身。毕竟在沈延宵眼里魏黎是个很好很好的人,他觉得自己的眼光没问题,魏黎也绝对值得被别人喜欢。
魏黎说:“我们办公室的女老师要么已经结婚了要么就是研究生时期就已经有对象了,反正都不是单身。”
和男老师不同,女老师在世人所谓的“婚恋市场”上一直都是很受欢迎的。像魏黎这种普通家庭出身的男老师,就很容易被人质疑收入能不能养得起家。
不过,喜欢他的人,也不能说是没有……
“去年、”魏黎顿了顿,又继续说道,“去年秋天的时候,有师大大三的学生过来澜城一中见习,当时分给我带的实习生,似乎、好像、可能是……”
沈延宵脑内警钟大作,语速立刻就变快了:“那大学生喜欢你?!”
魏黎推了推眼镜:“应该是吧……不过实习生都是只待一个月就回学校上课去了,之后也没再见过。”
那位实习生没有明确和魏黎表白过,但在行动上表现得非常明显,所以魏黎觉得自己大概没有自作多情。
哦,原来是比他还不如的过客中的过客。
沈延宵不屑地嗤了一声,没有再揪着这件事不放。毕竟一个只实习了一个月的女大学生,他还不如多担心担心那个看起来很自来熟的帅哥交警。
那人每天都在校门口附近值勤,也就意味着很有可能每天都跟魏黎见面,这才是真实存在的威胁。
沈延宵无意识地开始在脑内给自己树立起了假想敌。
魏黎则默不作声地观察着他的表情变化,心道:沈同学可真是阴晴不定啊……
两人在副卧里忙活了大概十几分钟的样子,期间魏黎总是忍不住回头去看站在衣柜前面的沈延宵。五年前的沈延宵对家务事根本就是一窍不通,他有点担心。
魏黎不知道第多少次回头的时候,沈延宵终于忍无可忍地替自己辩解道:“叠衣服我还是会的!”
魏黎忧心地问:“衬衫你也会叠吗?它们很容易皱。”
沈延宵额角青筋一跳,阴恻恻地威胁道:“你再说我就把你这些丑衣服都扔了。”
“好吧……”魏黎弱弱地说,“那我相信你。”
声音里丝毫没有底气。
沈延宵深吸了一口气,忍着。
又过了几分钟,孟红芬买完菜回来了。
沈延宵拉着魏黎去见孟红芬。孟红芬还记得魏黎,表现得非常热情,问他:“魏老师今天中午想吃什么菜啊?我给您做!”
今天中午这顿本来就是沈延宵给魏黎安排的欢迎宴,盛情难却。魏黎扫了一眼孟红芬买回来的新鲜食材,很不好意思地说:“我想吃……清蒸鲈鱼,可以吗?”
孟红芬有些惊讶:“您也喜欢吃清蒸鲈鱼啊,我们少爷也爱吃这个。”
魏黎愣了一下,因为他很清楚地记得五年前那个雨天沈延宵在他的出租房里吃完饭之后,告诉他其实自己不喜欢吃鱼。
“你不是不爱吃鱼吗?”魏黎困惑地望向沈延宵。
沈延宵:“……”
他竟然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才好,感觉说多了可能会暴露他对魏黎的心思。
【??作者有话说】
沈同学开始思考自己在魏老师心里到底是个什么形象
这是入v第一更,后面还有一章!
◇ 第30章 搬家(4)
经过慎重的思考后,沈延宵选择了嘴硬。
“人的口味会变不是挺正常的。”沈延宵说,“我以前不爱吃后来又爱吃了不行吗?”
可惜他的反问更加衬托出他的心虚,面前的两人又偏偏是很了解他说话方式的人。
孟红芬和魏黎都笑了笑,也不约而同地都没信。
但魏黎比孟红芬多想了一点,他猜想或许沈延宵的嘴硬跟五年前他请沈延宵吃鱼那天的事有关——当然也不排除他亲手做的清蒸鲈鱼真的特别好吃的可能性,但魏黎觉得更有可能是因为那天沈延宵和哥哥吵了架之后得到了他的安慰,所以才对那道菜印象尤深。
据魏黎所知,沈延宵和哥哥沈延馥之间的关系是很差的,那天也是由于和沈延馥发生了非常激烈的争吵,沈延宵才会一个人跑进雨里。
至于为什么兄弟俩这么不对付,魏黎只隐约知道和他们的母亲有关。少年时期的沈延宵是个内心非常封闭的人,哪怕是在情绪几近崩溃的时候,也没有把那个原因说出口。
孟红芬问沈延宵:“那少爷,清蒸鲈鱼还做吗?”
“做。”沈延宵指了指魏黎,“是他的欢迎宴,他要吃就做。”
然后在沈延宵的强硬要求下,魏黎又点了几道菜,才从厨房里出来。
中午孟红芬做了很丰盛的一桌菜,还基本都是魏黎爱吃的,对于抠抠搜搜生活了好几年的他而言简直如同久旱逢甘霖。为了感谢孟红芬的辛苦和沈延宵的招待,他当然是能吃多少就吃多少,食量比平时翻了三倍。
而沈延宵比起这满桌的饭菜,还是对魏黎更感兴趣。他吃饭的速度很快,这次却刻意放慢了速度,趁着夹菜的时候看魏黎吃东西,结果比魏黎还吃得津津有味。
坐在餐桌另一头吃饭的孟红芬默不作声地观察着沈延宵的一举一动,心想:还从没见过二少爷对哪个人这么在意啊……
这顿丰盛的午餐在诡异的氛围中结束了,唯有魏黎是专心在吃饭,完全被美食吸引住了注意力,根本没有注意到另外两个人的视线。
魏黎只请了半天假,下午还得去学校上班,把没上的两节语文课补上,所以最迟一点半就得走。
沈延宵借口带他顺便去小区周围转转,顺理成章地又黏在了魏黎的身边。虽然每次沈延宵找完理由和魏黎待一块儿之后都会在内心里唾弃自己,但不得不承认和喜欢的人一同相处的感觉是非常非常爽的。
不仅爽,还上瘾。
他就是这么一步步越陷越深的吧?!
沈延宵怒己不争,但是魏黎都被他弄到家里来住着了,总不可能又翻脸把人赶出去。魏黎本来就过得很辛苦,又总是运气不好,沈延宵是不可能给人雪上加霜的。
时间还早,沈延宵带着魏黎在小区周围转了一圈,然后开车送他回学校上课。
车上,魏黎问:“沈同学,你不用去公司吗?”
沈延宵说:“我不急,晚点去。”
他的工作时间还是比魏黎自由太多了。作为子公司的一把手,其实沈延宵就算每天都在家办公也无所谓,但为了在集团长久地混下去,他并不想给其他高层留下太差的印象,所以该到公司的时候,他一定会到。
而且沈延馥还时不时地就要查一下他的岗。想起这件事沈延宵就觉得心烦。
中午城区的道路非常顺畅,只花了十多分钟的时间车就开到了澜城一中的门口。
魏黎刚要下车,就被沈延宵叫住:“我六点下班,你在校门口等一下,我顺路过来接你?”
“这就不用了吧……”魏黎显得有些迟疑,“反正地铁可以直达,我去坐地铁就好了,怎么能连每天上下班都麻烦你。”
而且知道沈延宵的住址后,他发现沈延宵口中的“顺路”其实并不是真的顺路,齐心集团的办公大楼就在中心商务区那里,沈延宵开车上下班单程只需要七八分钟而已,但如果要来接他的话,就得从中心商业区穿过去,往和住处方向完全相反的方向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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