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光遗落—— by问君几许 CP

作者:问君几许  录入:06-09

至于晚上,同样大鱼大肉伺候着。
秦越很无语,问他:“你是要送我去手术,还是送去屠宰场?”
说这话的时候他们在客厅看电影,秦越刚被林钦舟监督着喝了一碗红枣银耳汤,肚子快撑破了。
林钦舟又起身进厨房把碗洗了,顺便洗了碗车厘子出来。秦越一看,顿时头疼无比:“我真的吃不下了。”
“不行,吃两颗,今天水果只吃了苹果,医生说了,营养摄入得均衡。”
“……”但医生没让你把我当猪养。“要是我胖很多,手术刀下去直接一层膘,恐怕不太好。”
他表情一本正经,林钦舟笑着亲了亲他唇角,又去捏他腕骨:“不可能,明明那么瘦,我都想再把你养胖几斤。”
他自己叼了一颗车厘子,手里还拿了一颗:“哥,两种方式,你选哪一种?”
“……”秦越认命地咬住他捏在手里的那颗,感觉胃里的食物已经快顶到嗓子眼了。
“太胖的话真的不好下刀,我没开玩——”
后面的话被林钦舟用嘴堵回了肚子里——
“怕胖的话我们就来做运动。”他掌心贴在秦越心口,摩挲着,“哥,上次我没准备,今晚我们要不要再试试,就当饭后运动了……”
眨眼距离手术只剩下半个月的时间,周六这天晚上,林钦舟开车载他哥去听了黑狐乐队的演唱会。
这是黑狐乐队十三周年的巡回演出,从今年9月开始,辗转全国大中小12个城市,一直到12月底结束。
同时也是乐队贝斯手宋岳的告别演出。
黑狐乐队是无数人的青春,如今宋岳要从乐队离开,从此以后黑狐乐队就不再是原来的黑狐乐队,这对很多粉丝来说都是不小的打击。
有些粉丝更是全国各地追着黑狐跑,就为了再多看几次演出。
这个月正好巡回到东城,林钦舟早在一个月前就抢好了票,想和秦越一起去。
演出场地选在东城最大的体育馆,距离演出开始还有半个多小时的时候场馆内就已经人声鼎沸,两人找到自己的座位。
“哥。”林钦舟将刚刚在门口买的两个米老鼠耳朵的发箍戴在自己和秦越头上,还往秦越脸上画了黑狐乐队的标志——一只简笔的黑色狐狸。
笔尖划在脸上的感觉可能有些不舒服,秦越眼睫眨得很厉害,眼窝下面那颗小黑痣在昏暗的光线中仍旧很夺目,好看得要命。
“哥,你睫毛真的好长。”
秦越抬了下眼,回他一句:“你也是。”
林钦舟哑然失笑,把手里的笔递过去:“哥,轮到你给我画了。”
秦越修长的手指握着手里的笔,神色为难:“我不会。”
画画是秦越的死穴。小时候林钦舟就觉得他哥是十项全能的,这人特别聪明,学什么都特别快,好像只要他肯学,就没什么事能难倒他。
比如林钦舟死活弄不明白的立体几何,他只要稍微看一眼,就能选出答案,正确率相当高。
但有一样秦越特别不在行,那就是画画。
他的画,怎么说呢,就是相当抽象,乍一眼完全认不出他画的是什么。林钦舟曾经把他画的姥姥认成外星人、兔子当成猫。
唯一画的很好的是一只水彩大萝卜,林钦舟当时特别骄傲,就像是他自己画的似的,买了个大相框将那颗大萝卜裱起来,挂在大堂最醒目的位置。
有一回一对年轻的夫妻带着他们四五岁的女儿来岛上旅游,进来大堂后那小女孩一眼就看到了墙上的画,指着那画对她妈妈说:“妈妈,我的画怎么被挂在这里呀……”
秦越当时没说什么,结果等一家三口进了房间,立马就把那幅画给取了下来。林钦舟在旁边抱着肚子笑,然后趁着秦越去忙,又把画挂了上去。
十多年过去,那只大萝卜如今依旧被挂在墙上,甚至成了【浮白】的镇店之宝,大众点评上很多评论里都会带上这幅画,盛赞老板“有童趣”。
也不知他哥要是看到那些评论,会作何感想。
“没事,随便画,就当是画大萝卜。”
秦越手下的力道重了些。
“嘶——疼——”
秦越的动作顿了顿,眼睫眨得厉害。
“哥,这样看你睫毛更长了,真好看。”他是真不怕秦越会画残,不肯好好坐着,抬手轻轻碰了碰那长长的眼睫,“我哥怎么这么好看,天仙似的,我上辈子肯定是个积德行善的大好人。”
后者被他这么一碰,条件反射地闭了下眼睛,朝后退了几寸。“好了。”
“这么快?”林钦舟打开手机前置摄像头,对着自己的脸照了下,“让我看看能不能认出来是只狐……”是颗心。
难怪感觉他哥没怎么动就画好了。
因为画的根本不是狐狸。而是一颗心。
“哥,你这样我会……”
“我不会画狐狸,所以只好给你……”
两人几乎同时开口。【轰——】
而就在这时,场馆内的灯光忽地全部暗下去,两人的声音便也戛然而止,默契地看向舞台的方向。
几秒后,全部的灯光打到舞台中央,黑狐乐队的四名成员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出现在舞台上,全场在这一刻沸腾起来,听众席上此起彼伏地响起尖叫声。
“台下的所有朋友们,你们好,我是吉他手蔡蔡。”
“我是贝斯手宋岳。”
“我是鼓手小智。”
“我是主唱Young。”
“我们是——黑狐乐队——”
黑狐乐队通常只有最简单的一句“大家好,我们是黑狐乐队”,今晚是因为什么原因而这样郑重地做了自我介绍,在场的所有人都心知肚明。
原本炸裂的气氛突然冷却下去,林钦舟右手旁的那个女生从蔡蔡开始说第一句的时候就哽咽了,这时候更是伏在男朋友肩上哭得停不下来。
“在这场演出的开始,我代表黑狐,先和所有的朋友们唠五毛钱的,希望大家不要嫌我烦。”
灯光聚集在主唱Young身上,Young人如其名,个子不算高,长了张可爱的娃娃脸,眼睛大、皮肤白,如果不说年龄,谁都不会相信他居然是乐队当中年纪最长的那一个,今年已经35岁。
更想不到他小小的身体里藏着那么强大的爆发力。
“十三年前,我是个郁郁不得志的大学毕业生,刚炒了老板鱿鱼,正是迷茫不知所措的时候,用身上最后一百块,在路边烧烤摊上豪点了一整桌,然后……喝大了,大着舌头吼beyond的光辉岁月。唱没唱跑调我不知道,因为那时候真喝多了。”
回忆窘事,Young笑起来,乐队成员和台下的歌迷们也跟着笑。
“就在那时候,突然有个黄毛跑过来问我,说,哥,我觉得你唱歌挺好听的,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乐队。我记得我好像朝他翻了个白眼,”他看着贝斯手宋岳问,“有没有?”
宋岳笑:“嗯,有。”
Young就笑得更大声:“我当时心想,哪来的小骗子,什么狗屁乐队,我他爹的还影帝呢。但我那时怎么说呢,可能还是因为酒精上头,又很无聊,所以居然真就跟那个小黄毛一块儿走了。”
“之后的记忆有点模糊,反正醒来之后发现旁边蹲了三个傻x,一个昨晚见过的黄毛,另外两个不认识,但也傻x。”
“我估计他们仨是同个理发店烫出来的,黄毛、红毛、白毛,几个家伙盯珍惜动物一样盯着我,把我盯得心里直发毛,感觉下一秒他们可能就要给我一刀、卖我的肾了。”
听到这里,林钦舟也忍不住笑起来,侧眸望向身旁的人,发现他哥也在笑。睫毛一颤一颤的,真的漂亮得不像话。
“不过好在他们不要我的肾,他们要我这个人,但是开玩笑,老子一个高材生,和几个洗剪吹组乐队,说出去还要不要脸了?不干、坚决不干。”
“但这群傻x就是强盗啊,我不干他们就不放我走,我和他们仨打了一架,打得脑子犯混了,说,干就干,干他爹的!老子不打工了,老子搞乐队去!……”
垂在腿上的手掌被人轻轻捏了捏,林钦舟侧过脸,迎上秦越的视线。
“你之前……真的是和那个酒鬼打的架?”
林钦舟没想到他还记着这个,一瞬间差点没反应过来,心脏莫名跳了下。
“是、是啊,为什么突然这样问,哥你不相信我啊?”
秦越摇摇头:“没什么。”视线落回舞台上,胳膊也跟着收回去,好像真的只是随口那么一问。
“哥。”胳膊却被林钦舟截住,掌心一寸寸向下,扣成了个十指相交的姿势。
秦越像是又往他这边扫了眼,但没动,两只手就那么一直牵着。

第123章
“……我们第一次接到正式的演出邀请,是在十三年前的夏天,在漂亮的珊瑚屿,那天之后,我们乐队慢慢被大家所了解,所以我们就将那个日子当成了乐队的周年日。”
“不过那时候我们谁也没想过有一天能走到这里,能让那么多人知道我们黑狐,知道我们的音乐。这一路,我们玩的很开心,唱的很开心,感谢音乐和你们,始终陪伴。”
“今年是我们的十三周年,但老宋却因为伤痛要回家休息啦,这点非常遗憾,我知道大家跟我们都是同样的心情。”
“不过没关系,只要我们乐队还在,只要我们剩下几个还在唱,不管他是回家奶孩子,还是养老,哪怕到了他七十岁,八十岁,就永远还是我们黑狐的一份子!”
场馆内已经有不少人哭起来,贝斯手也频频抹眼睛。旁边的鼓手用力拥抱了他一下。
“按理说这番话应该放到这场演唱会的最后说,但我们几个商量了下,最终还是决定放在最前面,因为我们希望大家最后记住的是我们带给大家的音乐,是音乐本身带来的震撼和感动,是此刻正陪在你身边的那个人,而不是离别。”
“离别是常态,是在所难免的,所以请别为我们哭泣,请为我们尖叫和呐喊。不管在场的各位,此刻的生活是如意还是艰辛,是快乐还是痛苦,但只要有口气在,就让我们尽情去唱、去跑、去爱,别犹豫、别后悔!”
“也别怕受伤,别惧流言蜚语,谁都是独一无二,谁都只来着世上一次,活得够本,玩得够本,才不枉这一遭!至于其他的,爱咋咋地!”
“音乐不死摇滚不死,来吧朋友们,矫情话今晚说了太多了,下面就让我们听到你们的尖叫声——”
十三年前的夏天,珊瑚屿首次举办音乐节,林钦舟和秦越一起去看了,但那时候他喜欢的是风筝乐队,对那支叫黑狐的新乐队并没有多少关注,所以已经完全想不起来黑狐当时唱了什么,只是模糊地记得挺好听的。
后来飞筝因为成员间的观念不合走向了解散,而音乐节上那支名不见经传的小乐队开始崭露头角,走到台前。
十三年后,黑狐乐队再次回到珊瑚屿演出,林钦舟也和同一个人去看了他们的演出。
而今晚,是第三次。
三次都是和同一个人,却次次都是不同的心境。
十三年,四千多个日夜,黑狐走向巅峰、走向分别,而他这艘小舟,兜兜转转绕了很大一圈,越过高山、越过海洋,越过上万公里,终于又在那座岛上,找回了他遗落的月光。
命运和时间,有时候真是非常神奇的东西。
台上,乐队在尽情地唱。
台下,歌迷们用力挥动着手中的荧光棒。呐喊。尖叫。
而林钦舟就在这炸裂的歌声和呐喊声中,深深吻住了他的月光……
演唱会结束已经超过12点,灯光落幕,场馆内的粉丝也陆陆续续都走了,林钦舟和秦越落在最后。
一会儿后,贝斯手宋岳从后台走出来,一个人站在舞台下面,亲吻着手中的乐器。
这一刻,林钦舟感觉自己很能理解对方的心情,他用力地握紧了秦越的手。后者疑惑地看向他,换来林钦舟一个很浅的吻。
“哥,演出开始前,你最后说了什么,我没听清。”
我不会画狐狸,所以给你——给你什么。
林钦舟想了很久、想了很多个可能,却不敢确定。
而秦越很小气,不肯再告诉他:“没什么。”
“那我就自己乱猜了。”林钦舟笑道。
秦越反问他:“猜到了什么?”
“我也不告诉你。”
他们到的不算早,车子停在很远的地方,夜里风很大,秦越只穿了件卫衣,头发被风吹起来,扫在脸上,他眯了眯眼,将手腕上的发圈取下来,松松扎了把头发。
“哥你冷不冷?怪我,没想到半夜会降温。”
“不冷。”
几个女生说笑着从他们旁边走过,手腕上还戴着荧光棒,一看就是和他们一样,刚看完演出。
林钦舟却盯上了她们手里的关东煮。
“哥,你等一下。”他匆匆交代了一句,便追了上去, 朝那几个女生打听,“抱歉,我想问一下,这个关东煮是哪里买的?”
其中一个女生看着林钦舟,不确定地问:“您、您是不是林老师?”
林钦舟没想到看个演出、问个路还能碰到学生,有点惊讶。但眼前的女生看着挺陌生,不像自己班上的。
“我是。不过抱歉,我好像——”
“林老师您别误会,我是东音的学生,不过不是您班上的,您不认识我很正常!”那女生满脸通红,“您刚刚是不是问关东煮,就在前面,看到那个小木屋没有,就在那。”
他们刚刚也是从那儿经过的,只不过光线昏暗,林钦舟也没特别留意,还真没发现那儿有卖东西。
“好的,谢谢。很晚了,大家早点回去。”
赶在小店关门前买到了两碗关东煮,撒了葱和香菜。关东煮还是滚烫的,一口下去驱散了夜里的寒凉。
林钦舟从他哥那里偷走一颗小油豆腐,还回去一只香菇:“哥,你还记不记得以前抢我关东煮的事情?”
秦越把那只香菇丢回去:“记得。”
如果没有那碗关东煮,他们大概就不会认识,后来也不至于发生那么多事。
“如果时间重来,你还会来抢吗?”林钦舟问他。
秦越几乎没有犹豫:“会。”
“为什么,因为饿吗?”林钦舟又问。他心跳没来由地加速,扑通扑通的,在寂静的夜里格外的清晰。
秦越摇摇头,眼眸始终垂着,长长的眼睫在远处微弱的光线下在他脸上落下一小片阴影。他说:“不是。”
心跳再一次加速,林钦舟有些艰涩地追问:“那是为什么?”
话音落下 手里的木签子伸了过去,想抢他哥碗里的那只小油豆腐,秦越却先他一步,将其咬进了嘴里,林钦舟捞了个空,表情哀怨地看着他哥。
然后听他哥说:“因为我想认识你。”
“哥,你说……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因为我想认识你。”秦越如他所愿,很深地凝视着他的眼睛,“林钦舟,我想认识你。尽管理智告诉我要是没有我的话你可能会过得更好,姥姥也会更好,可我还是很想认识你,林钦舟。”
这太直球了,林钦舟有点招架不住,这导致他一路上精神都极度亢奋,原本一个半小时的路程被他硬生生减少了一半。
“林钦舟,你开慢点。”
“不行哥,你现在不要跟我说话,我怕我等不到回家。”他握了下秦越的手,皮肤上的温度高得不正常,像是整个人都被点着了。
房子买在19楼,以前没觉得有多高,但电梯一路缓慢上行的几分钟里,林钦舟第一次觉得这段路居然有那么长,以至于他神经病似的想把电梯里那个摄像头给砸了。
“哥……”摁完密码锁,鞋子来不及换下,林钦舟就急切地蹲下来,用力地吻了过去,“哥,我们.祚吧……”
回应他的是更热烈、更凶狠的吻。
“哥,你把你的心给了我,就不能再拿回去。”
秦越一手卡着他的脖子,一手捉住他后颈,炙热的呼吸喷洒在林钦舟耳根,急喘着问他:“你会后悔吗?”
林钦舟的呼吸同样又急又重,他反手握住秦越的手腕,滚烫的唇贴在那枚凸起的、漂亮的腕骨上:“我后悔。”
秦越瞳孔猛地一颤,想要撤开手,却被林钦舟追上来,两人重新贴到一起,距离近得连呼吸都纠缠在一起。
“我很后悔十年前那个夏天,离开珊瑚屿的前一晚,没有真的做什么。”
“哥,你说你那时候为什么没……”
后面的话他没有机会再说下去,因为秦越用一个吻封住了他的嘴,然后用惑人的低沉嗓音咬着他的唇瓣:“林钦舟,回房。”
“不洗澡了吗?”林钦舟忍着全身的燥意,故意问。
秦越声音更沉,眼眸中的情绪如汹涌的海浪,似乎要将林钦舟吞没:“不洗了。”
林钦舟半跪在他腿上,单手环住他的后颈,“哥,你好像很急。”
秦越用力咬了下那张总是招惹他、挑衅他的嘴,唇齿纠缠,吻得两人的舌根都发麻、发酸,然后靠在林钦舟肩头,掐着他腰的手只稍微用了点力,示意林钦舟:
“对,我很急,那你呢。”急。当然急。
惦记了这么多年的美色就在眼前,不急就不是男人。
但真等到真枪实弹起来,林钦舟就成了个没什么用的花架子,被他哥单方面压制得死死的。
哪怕两人半斤八两都没什么实战经验,甚至他都动不了,却很清楚怎样能叫林钦舟受不住。
房间里的空气越来越炙热,仿佛只要一个火星子就能将整个房间点燃。秦越的发圈不知什么时候掉了,披散的长发从肩头滑落到胸前,又随着他的动作拂在林钦舟脸上、颈间、胸口。
刺刺的、勾得人心口发麻。
他右掌捧住林钦舟的后脑勺,另一只手掌在林钦舟身上不断游走、摩挲。
“林钦舟,你知不知道你勾引人的样子,其实很拙劣。”
林钦舟已经沉在海底,身体被温柔的水流包裹着,他手指穿进秦越的头发里,在食指上缠了个圈。
“我知道。但是哥,这么拙劣你不是也上勾了吗?”
秦越呼吸窒了窒,摁着后脑勺将林钦舟压近自己,带着不明显的鼻音,低声道:
“是啊。”
“所以……把你交给我吧,林钦舟,我想要你。”
林钦舟简直不敢相信有朝一日能从他哥嘴里听到这种话,他都快傻眼了,反应过来后吻着他哥的唇瓣,另只手握住他哥的手指,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游刃有余:
“哥……”
“那你帮帮我,别让我疼……”

第124章
第二天是秦越先醒的,一睁眼就看见挤在自己怀里的人,皱着鼻子睡得正香。下嘴唇破得有些厉害,再往下,喉结和锁骨上也惨不忍睹。
这些……全都是他留下的痕迹。
秦越轻抿了下唇,想起昨晚林钦舟红着眼尾问他为什么还没到、他腰都快断了的事,心虚的同时眼眸沉了沉,心底感到奇异的满足。
半边身体被压得发麻,他想动一动,却发现大半头发都被怀里的人压住了。
秦越叹了口气,认命地维持着这个动作没动。用目光细细描摹着林钦舟的眉眼唇鼻。
这是他的少年。
跋山涉水,千里迢迢,他的少年终于又落回了他怀里。
“哥?”大约十分钟,林钦舟也醒了,眨着迷茫的双眼,循着本能亲了亲秦越的唇角。
“醒了?”秦越声音沉哑,性感得要命。
“嗯。”林钦舟又凑上去,“哥,我想吻你。”
却被秦越伸出手掌盖住了脸:“没刷牙。”
林钦舟不敢置信地盯着他,含糊不清地抗议:“哥,都那什么了你还嫌弃我?”
笑声闷在秦越胸口:“我也没刷。”
林钦舟握住他的手腕,在他很喜欢的那寸腕骨上覆盖一个亲吻,然后双手勾住秦越的脖子,不容抗拒地吻了过去。
“没事,我不嫌弃,你也不能嫌弃我,我就是想亲你。”
昨晚的一切都不是梦,他和秦越已经做过最亲密的事,林钦舟心里激动难耐,这个吻便朝着失控的方向愈演愈烈,只是可惜——
“嘶……好痛……”
“怎么了?”秦越拇指指腹揩着他嘴角的新伤,以为是自己咬得太用力。
结果林钦舟抓起他两只手贴在自己腰上,委屈道:“腰疼,哥你给我揉揉吧,揉揉就不疼了。”
掌心下的腰肢精瘦柔韧,盈盈一握,秦越太知道这截腰肢有多漂亮。又能软到什么程度。
“哥,你在想什么?”林钦舟伸出一节手指,碰了碰他纤长的眼睫。
秦越摇摇头,压下心底翻涌的暗潮。
“所以哥,这次我们真的是重修旧好了吧,你不能再后悔了吧?”
哪怕之前其实已经说开了,可秦越终究没给他一个准信,所以林钦舟心底其实还是有些不安。
没办法,他哥心思太沉了,他真怕哪天睡醒他哥又说后悔、说不要他。
可现在他们已经盖过戳,他哥不至于翻脸不认人吧。
“不是重修旧好。”秦越说。
“那是什么?破镜重圆?”
“也不是。”
“和好如初?”
“都不是。“秦越说。他把林钦舟小心抱进怀里,制住那双总是到处乱动的手,贴在自己唇边亲吻。
“我不喜欢这些词,在我这里,你从来没有离开过,你只是和以前一样,在每年夏天结束时离开岛上,但第二年夏天时还会回来。”
“只是这个冬天长了些,夏天就来的迟了。”
“但冬天总会过去,夏天也总会来临。”
“你回到了岛上,像每一次那样,把困在噩梦中的我叫醒。”
“林钦舟,我爱你。”
“很爱你。一直爱着你。”
“你回来的那一天我特别特别高兴……”
转眼就到了11月10日,明天就要做手术了,秦越躺在病床上,透过病房的窗户,看着外面璀璨的灯火。
林钦舟陪在他旁边,拿着个手机不停地划来划去。
“除了烤箱和酸奶机,还漏了什么没?”
“噢、对,还要几盆绿植,哥你看看要买哪个,我没养过多肉,你选吧。”
以前11月11日是单身节,但自从马爸爸搞起了电商,这个本该孤单寂寞冷的日子就变成了购物狂欢日。林钦舟往购物车里加了一大堆东西,吃的喝的用的,乱七八糟什么都有。
自从有了秦越,他那个冷冰冰的房子不知不觉间充满了生活气息,总是空空如也的冰箱被填满了,厨房里的碗筷成双成对,客厅、书房、卧室……随处可见的各种小摆件。
就连鞋柜里的鞋子也不再是孤孤单单的一双,卫生间两个漱口杯并排摆在一起……
有了他哥,那个房子就成了一个家。
推书 20234-06-09 :使坏—— by冰块儿》:[近代现代] 《使坏》全集 作者:冰块儿【CP完结】CP VIP2024.06.08完结收藏:57,888 评论:21,466 海星:23.99万点击:297.72万 字数:38.78万 人气:1,644.01万文案:乔怀清第一次见到谭郁时那刻,就在心里吹了声口哨。高岭之花名副其实,真人比大荧幕上更惊艳。这 .....